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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3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承诺书,承诺书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XX景观工程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绿化部分养护范围:xx园区内苗木养护内容:包括苗木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及时清理枯枝、坏桩、断桩等;土建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景墙垒砌、园路铺设等;钢结构等。
二、质量保修期
绿地养护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养护期1年。土建工程为1年,钢结构工程1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电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养护期满后,甲方付清余额。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
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2
为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 ×××××××建筑公司向工程业主××××××××有限公司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作以下承诺: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外墙面的防渗漏,以及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如下:
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体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为5年。
3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 装修工程为2年。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须警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险费用
有发包人承担。
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生和财产损坏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4 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外,承包人对质量保修范围的项目和内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还应支付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支付保修金项目工程价款的3%。
5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四 其它
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危害功能结构造成的质量事故 承包人不承担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行负责。
×××××××有限公司
(盖章)
200×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篇3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一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