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作文

时间:2023-08-22 14:32:09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中学作文实用[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学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学作文实用[5篇]

中学作文 篇1

  啊,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好高兴,昨晚一夜没睡,因为是太兴奋了,我总是这样一想到明天有高兴的事就睡不着,幻想着明天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

  下面理所当然的我与闹钟来个比赛,哈哈待我把衣服穿好把校服套在身上,带好红领巾洗后我那每天都骄傲的闹钟终于响了,但是几天它没了往日的威风了.....这是奶奶为我做好了早餐,我吃完后飞快的'跑下楼,来到学校了。我和以前一样到3楼的三班上课,我们班主任覃老师讲语文课我们都爱听,覃老师讲课真有趣,把课文讲的我们感觉沉浸在里面。下课了我们开始玩耍。在玩耍的过程中我们得友谊又变得更深厚了,我们也在想:下一节课是数学老师的课,数学老师换了新的,这个老师讲课是什么风格呢?好期待呀!

  在大家的好奇与期待里终于上课了,我们的新老师来了。教数学的新老师,李老师。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非常喜欢这个老师,李老师讲的课很有趣。我们听得非常认真,没有一点打花的想法。,这个老师非常好,把每一个细节都讲得细致入微,我们都听得懂。和语文老师一样讲着讲着就觉得沉浸在数学的世界里,不想再出去。一个个不会做的题目,老师一讲全部到会,而且这个老师讲课非常的有趣,这个老师虽然不知道我们的名字,但却可以和我们非常流顺的交谈呵呵,这个老师真有趣。在一个个数字里,我们流畅的解出了题目,写出了答案。真高兴啊,这些题目解出来了,不知道为什么心情也变得非常非常的好,接着我们上完了一节又一节的课。

  时间流逝的非常快,不一会而就放学了,我们就这样度过了愉快的一天,虽然和平时开学没有不一样,但是,真的好开心啊!而且这个数学李老师给我留下了一个非常好,非常深刻的印象。嗯,讲课讲得真好,我们也愉快的学习了。

中学作文 篇2

  今天,是年初三。我、爸爸和妈妈,还约了爸爸的朋友们一起去中山旅游。其中蒂峰山和孙中山纪念馆这两个地方让我记忆犹新。

  首先介绍一下蒂峰山,它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高!从山脚往上望去,一层层白玉石阶好像从天而降,呈现接近90度的模样,从山半腰一直延伸到山脚,非常陡峭!我暗暗惊叹:哇——!好高啊!爸爸问我:“君君,怕不怕?敢不敢上去?”我可不当小尾巴,爽快地回答:“不怕!”于是我一马当先,低着头一股劲儿地向上走,不敢看后面,害怕一个转身就掉下山去。

  终于,我是第一个爬到石阶的最顶层。我小心翼翼地靠边扶着,慢腾腾地转过头,只见爸爸他们还在慢悠悠地往上走。我不禁洋洋得意起来,大声向下嚷道:“爸爸,我是第一名,你们快点呀!”爸爸举起大拇指,大声回答说:“你最捧了!”。半山腰处,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树木,层层叠叠,密密麻麻,似乎要把整座山包裹起来。

  在茂盛的树林中,有一条小路弯延地伸向山顶,感觉没有尽头。我们一步一步向前迈进,走走停停,终于到达山顶。这里有一个很标志性的.建筑:螺旋状地白色小圆塔。塔有两层,踏上第二层,能俯瞰整个中山面貌:近处,一片片绿褐色的农田,田边上搭着三三两两的小房子,大小不一的小池塘作为间隔点缀着。远处,是中山市纵横交错的道路和一幢幢颜色不一的楼房。好一幅美景,这是我从来没见过的!

  第二个地方是孙中山纪念馆。当我们来到门口时只见一条长龙望不到头,人太多了!我们跟着队伍一圈一圈缓慢前进,大约过了半小时,我们终于进入到纪念馆。馆里矗立着孙中山先生的雕像。这位伟人头上戴着帽子,提着小包,双眼炯炯有神地望向前方。他把毕生的精力和心血都致力在振兴中华的事业上。我从心里由衷地佩服这位伟人的毅力和决心。

  这次外出旅游非常有意义,它不但舒缓了我学习上的疲惫,更填补了课外知识,让我收益良多啊!

中学作文 篇3

  我是一个做事细致,却常会在平常生活中犯糊涂的人,总是犯那种“嗯,我要把什么什么放在一个重要的地方,这样以后容易找到”,结果总是转身以后就把所谓的“重要地方”抛诸脑后的错误,这种事情在我可怜的钥匙上屡试不爽。

  后来,我开始在钥匙环上拼命地挂上各种挂件,钥匙体积变大揣在包里找起来容易多了。住校以后,原来只有一把家里门钥匙的,就又多了五把宿舍钥匙。我很喜欢每次别人看到我的钥匙环都好奇地翻看半天我那些零零碎碎的挂件时的神情,有一种很诡异的满足感。大概是一种强烈的归属感吧。

  可是,我现在毕业了。

  考完最后一门生物的时候,和老爸老妈一起开着车子去宿舍搬东西。当我一手把好不容易从钥匙环上弄下来的钥匙交给宿舍老师,一手从老师那里接过当初住宿舍拿钥匙时交的30块钱押金的时候,心里很不是滋味。

  现在,钥匙环上只剩下一把钥匙了,回到了三年以前的样子。那些稀奇古怪的挂件们再也不能像当初一样给我满足感了。原来对我而言,家,学校,宿舍,是我生活的全部。一个星期内我总要在这三个地方辗转,我曾经不止一次的抱怨过交通有多不方便,地铁有多挤,公交车有多吵,可是即使现在我再抱怨,我出行的目的也和当初不一样了。钥匙上的挂件们忽然显得多余起来。

  还记得高一那时候去脑科医院做义工的时光,那个小男孩哭着求我给他妈妈打电话让他妈妈去看他,不知道那个答应我去看孩子的母亲最后有没有兑现承诺,那次好像也是我最后一次去那里看他们陪他们玩的时候。

  高一二食堂小卖部的大叔是认识我的,知道我最喜欢吃巧克力口味的奶昔,有时候即使是冬天也会跟我开玩笑说“又来吃奶昔啊~”,可是等我高二的时候他就不在那干活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高一美食节的时候,三班孩子苦想名字未果,最后干脆就叫“金中三食堂”了,现在想想感觉好幼稚。

  高二一开始看到老班的时候,想到外面的传言,觉得她会是个很凶的.人,可是从这两天她送考的样子来看,似乎也并不是这样。

  学校附近西部的面食老板也认得我,因为我每次去不管吃什么都是“不要洋葱不要香菜”的,因为据说像我这种要求还是很少见的,而且我又经常去吃。老板每天看那么多人进进出出吃面的,还能记得我真是感到荣幸啊。

  高二布置教室的时候,班级外面的走廊被贴了一排音符,高三搬到新楼重新布置的时候,外面的走廊是被贴了一排星星。不知道现在高二那儿的音符还在不在?

  高三有一阵子我特别喜欢数学校足球场边那一圈的窨井盖的个数,数了好多次,终于最后确定那一圈一共有632个窨井盖。这个数字也许并没有什么意义,却让我高兴了好几天。

  住在学校的最后一个晚上晚饭吃的是烤肉拌饭,还记得因为去太早了,店里就只有我和同学,老板还和我们闲扯了半天,叫我们用平常心对待高考,祝我们考上清华北大,我们笑称给我们一个东大就够了。

  我现在最烦的就是每次当我大呼“我解放了”,“我自由了”的时候别人无情浇过来的冷水,总是一副教育家的姿态摆在那儿,告诉我别傻了,现实多残酷。

  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纵然我们涉世未深,可是身边大人们之间的应酬交际纠葛见的还会少吗?我只是在考完的那一刻,想为逝去的人生第一阶段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纵谁都曾在高中结束的时候有过这种解脱了的感觉吧,心里那一刻的了然不需要别人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在那苦口婆心地教诲。

  只想带着最洒脱的心情,用美好的目光去审视这个即将到来的世界,为什么又总是有人不辞辛苦地在那叨叨不休呢。

  我知道前路艰险,但我以后绝对不会为了我这刻喊出的“终于解脱了”而后悔。

  如果非要说我傻,那就让我继续地傻上一段时间吧,我乐意。

  谨以此文,纪念我逝去的高中生涯,纪念我的毕业季。

中学作文 篇4

  花儿随处可见,有富贵的牡丹;灿烂多姿的太阳花;金黄的迎春花……在这些美丽的花中,更让我青睐的,还要数菊花了。

  菊花是五彩缤纷的,它的色彩多不胜数。红的像火;黄的赛金;白的似雪;粉的如霞。远远的,一股清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顿时我已陶醉在香的海洋中了。这缤纷的色彩,清香的气味,带给我们不同寻常的'享受。

  菊花的花絮大小和形状各有不同:有单瓣,有重瓣,,有扁形,有球形,有长絮,有短絮;有空心和实心;有挺直的和下垂的,式样繁多品种复杂。根据花期迟早,分有早菊花[九月开放];有秋菊花[十月到十一月开放];有晚菊花[十二月到元月开放];八月菊,七月菊等。它们是根据花茎大小区分的,花茎在10厘米以上的称大菊;花茎在10厘米——6厘米的称中菊;花茎在6厘米以下的称小菊。根据瓣型也可分为平瓣、管瓣、匙瓣三类十多个类型。

  看那一片菊花,远看宛如碧绿的地毯绣着许多五彩的大花,近看又别有一番情趣,看看这一朵很美,看看那一朵也很美:这一朵似害羞的小姑娘,半张着脸,那一朵全盛开了,张着笑脸迎接每个季节,还有的还是花骨朵儿,饱满的似乎要裂开似的,迫不及待地想让人一睹她那绝世的芳华……让人眼花缭乱

  讲完这些,也为讲讲菊花的用途吧:菊花性凉,适合气虚微寒,主治,散风清热,平肝明目,用于热感冒,头痛眩晕,目赤肿痛,眼目昏花。

  我喜欢菊花,不仅仅是它的外表美丽,更喜欢它的内在美。

中学作文 篇5

  自从勾践粗麻布衣,失意落魄来到这时,我就在这儿了。那天,我在城头上看见了这个男人。那一身的麻衣遮掩住了君主的傲气与绝决。他定会如我所言,权倾吴国。这是两个眉若远山,肤若凝脂的女子。是勾践和范蠡千挑万选,习礼三年而来的,我了然于眼,她们有着共同的任务。

  不得不承认,他是个聪明的王,有胸襟,有计谋,最可怕的是他懂得隐藏自身。相较于我辅助近二十年的阖闾,这个男人是天生的.君王。那个以我尸盛鸱夷革,浮之江中的王又在做些什么呢?他还是一如既往的自负,伯嚭在他身边谄媚地奉合,卑躬屈膝。他虽能狠心以鱼肠剑刺死父兄,却对勾践放松了警觉。那与我同病相连,来于楚而奉于吴的持剑者伯,终结了我的忠诚,同时也终结了他的王朝。勾践仍旧劈柴烧火,清理马厩,安分但不守己。范蠡时常来找他的王。同时,听说那位名叫西施的女子已成功完成了她的使命,勾践每天的生活皆是一样,白天做粗活,晚上,对着泛着幽幽绿光的胆囊,挑灯夜读。远处,传来阵阵歌舞升平。我蚀骨的痛着。东门,烟雨迷蒙,远山朦胧,江南的风光清丽,此刻,不知多少楼台烟雨中。越国的征鼓已暗暗擂响,披坚持锐的越国士兵,所到之处,战土飞扬,百战不殆。

  曾经低声下气的勾践,撕开他的伪装,现在的越王,站在高耸的城楼上,指挥着千军万马,衣袂纷飞中,霸气侧漏。吴王宫,夫差慌乱无措。我所说的时刻来了。三千越甲可吞吴,吴就这样消散在江南迷蒙的烟雨中,无迹可寻。夫差死前掩面说:“吾无面以见子胥也”。勾践卧薪十余年,握剑终结了一段辱,我也是时候闭上这在东门悬了数十年的眼了。一切都结束了,如过眼云烟。伍子胥悬眼东门,我便是那只眼,看穿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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