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中学作文

时间:2023-09-02 17:07:56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实用的优秀中学作文9篇[集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中学作文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优秀中学作文9篇[集合]

优秀中学作文 篇1

  每个人会拥有很多的朋友,但知心朋友很少。我很幸运,因为在我的身边就存在着一个知己。

  因为我自己本身的体质就不好,身体上存在着一点缺陷,不能过量的运动,但我的个性又有点男孩的味道,

  所以呢,我就有点管不住自己,自制能力差,幸好有她的`存在。

  有一次,我在体育课上,因为学校在搞排球特色学校,所以要求每个学生要会打排球,再加上我又喜欢运动,这下就一发不可收拾啰!这一天,我在打排球,她在一旁给我加油打气。一开始,我感觉蛮好的,但后来渐渐的,感觉越来越不对劲了,我又碍于面子,不愿下场,到最后实在憋不住了,要求下场换人,那边的男生就嘲笑我,我被他们一嘲笑,又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就不愿意下场了,她看出我身体不舒服,过来帮我打圆场。后来把我扶到草坪上休息。给我讲了一些笑话,让我忘却了刚才的不悦。很快,我的身体好多了。不再比以前重了,很快的,我恢复得差不多了,但还有一点儿,她扶着我,一路有说有笑地回到了教室。

  我很感谢有她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关心我的身体状况,关心我的健康。我在此由衷地说声:“谢谢你!

优秀中学作文 篇2

  人生因书香而不同凡响,梦想因书香而即刻起航。

  ——题记

  我不想高谈阔论的鉴赏名人作家,不想用文绉绉的古文塑写文章,不想评论文章的好与不好,只想用最简洁,最直白的文字写出那些与书为伴的日子。

  似乎,在众多书籍中,我独恋散文,尤为林清玄散文。无论我是快乐悠闲还是烦躁不安,一触摸那本散文选,一股清凉之感便随之溢满全身。仿佛一位衣着朴素但不乏美感的温婉江南女子朝我走来。散文选,教会了我如何平静自己的内心,如何掌握好自己。

  我喜欢下雨天,坐在书桌前,捧起厚厚的书。暗淡的气氛透过窗帘洋溢着整个书房,却遮不住浓烈的书卷气息。我喜欢用手抚摸那一个个字符,想象着天青色烟雨的的场景。

  有时,身处于初三的我,心中总会有些不该有的`波澜,但还未激起波浪,终究还是来得及的。逆反心理,有时会吞噬了我的青春,输掉的会是整个人生。那些日子,我沉迷于想象世界,梦想去那靠海的浙大。可当我上网去查分数线的时候,顿时间整个人都不好了。可能也就是那段时间我沉寂在散文选中,试图忘掉那遥不可及的梦。

  后来,便爱上了散文。而梦想似乎不再那么遥不可及了,我走出了那几近想要放弃梦想的日子也就是那段与书相伴的日子吧!花样年华,峥嵘岁月,匆匆那年,伊人憔悴。我曾以为我会一直有很多时间去看书,我曾以为我的青春永远不会离开。时至今日,我才发觉那段与散文相伴的日子成为了回忆,因为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允许我如当初那般不顾一切的肆意读书了。因为来不及了,中考迫近了。

  我曾如此奢望一路风霜能与你同行,又害怕会迷茫,直到有一天,我有足够时间,我会重拾记忆。即使时过境迁,但愿回忆美好,却不及曾经的面貌。我爱上了散文,散文回依赖着我吗?

优秀中学作文 篇3

  “克隆”这个、词对大家来说想必已经耳熟能详了吧,克隆是英文Clone一词的单译,意为无性繁殖系,即通过无性繁殖(如细胞丝分裂)可连续传代并形成的群体,常用于细胞水平的描述。克隆技术(Cloning)则指由众多的基因或细胞群体中通过无性繁殖和选择获得目的基因或细胞的技术操作。如基因克隆是指某种目的基因的分离过程,通常是将生物材料的遗传物质如DNA以酶切成片断,插入到载体中,通过无性繁殖(细菌或细胞的倍增)使其扩增,然后再以某种探针选择、钓取目的基因。细胞克隆技术在制备单克隆抗体的B淋巴细胞杂交瘤技术中运用的最为充分,永生性骨髓瘤细胞与某种抗体生成细胞融合后,接种于多孔板或软琼脂上,生成的细胞集落性状各不相同,采用特定的标记抗原即可筛选到产生目的抗体的杂交瘤细胞系。可是我们对这个词并不抱乐观的态度。

  我觉得“克隆”技术对人权的侵犯是极重的(从客观的角度来看)世上谁希望多出一个跟自己长的一样的人呢?这是多么可爱的一只克隆羊啊,可是大家知道,用来克隆多利羊的母羊有6岁,那么多利羊的生理年龄是从6岁开始累计呢,还是像新生羊那样从零岁开始累计?1999年5月27日,培育多利羊的英国PPL医疗公司和罗斯林研究所科学家组成的一个研究小组宣布,多利的染色体端粒长度比同年龄普通绵羊要短。这意味着多利可能会比普通绵羊更快地走向衰老和死亡,表明了现有克隆技术的局限性。在看下一条消息: 4月6日,多国媒体纷纷报道了一个重大消息:曾引起广泛争议的意大利妇科医生塞韦里诺.安蒂诺里5日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布扎比参加一个有关克隆和基因工程的`学术会议时宣布,他正在进行一项克隆人的计划,有5000对夫妇参加了该计划,而且目前有一名妇女已经怀有8周身孕。如果报道属实,这位妇女怀的将是得到确认的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成功植入人体的克隆人胚胎。如果她成功诞下腹中婴儿的话,该婴儿将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位克隆人。 早在20xx年1月,安蒂诺里和扎沃斯在美国肯塔基州列克星敦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宣布,他们将联手尝试克隆人,以帮助不育夫妇获得后代。安蒂诺里当时就表示,由于欧洲对克隆人“谈虎色变”,他不会在欧洲进行克隆人实验,其地点很可能会选择在海湾某个国家。

  安提诺里的计划宣布后曾引起世界范围内对克隆人问题的大辩论。由于克隆人会导致很多复杂的伦理道德以及技术问题,世界很多生物技术发达的国家都立法禁止克隆人。面对一心想当“克隆人之父”的安提诺里,各国媒体不由得纷纷惊呼:狼来了!意大利医生安蒂诺里继上周五(4月5日)宣布一名不育妇女,已透过复制胚胎技术怀孕八星期后,又表示全球首名复制婴儿将成为阿拉伯一名富商的儿子。

  非常严重先天不足的情况下,贸然踏上克隆人之路是非常不负责的。实际上,克隆婴儿能不能活下来就是个问题。我希望最好的结果就是胎儿夭折!”

优秀中学作文 篇4

  她是一位普通的环卫工人,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和姓,只知道她瘦弱的身体那么的弱不禁风;只知道她每天天不亮就在我家楼下辛勤地打扫着地上的垃圾;只知道她娴熟的扫地动作,一看就知道她干了很多年。

  那一天天刚蒙蒙亮,我还在睡梦中,忽然听到一阵“沙沙”的声音把我吵醒,我以为是风吹打树叶的声音,开始并没有在意。可后来声音由远及近,我爬起来好奇的向窗外望去,看见一位大约五十多岁的环卫工人在挥动扫帚扫地。我以前并不知道环卫工人们天不亮就要起来扫地了,所以这让我感到十分诧异。如果这是冬天该多冷啊!我躲在温暖的.室内十分舒适,而他们却十分劳累。我不禁回想起原来我乱丢垃圾的情形,我总是把垃圾随手扔到了地上,有时一块很干净的地面就会被垃圾所污染。她们则要不断的清扫垃圾才能保持整洁干净。看着环卫工人扫地的样子,我暗暗的在心里下定决心:从此以后绝对不乱扔垃圾了!城市的美化,多亏了这些不辞劳苦的环卫工人们,是他们为我们打造出了一个美好的城市。

  从那以后,每当经过楼下看见那位环卫工人提着扫帚向远处走去时,我都会在心里默默地向她鞠一躬,并说:“她真了不起!”

优秀中学作文 篇5

  爷爷为了这个家了很多,这个家里有着爷爷的汗水和心血。爷爷为了这个家付出了大半辈子但是我们并没有报答他,还要让他辛勤的劳作。爷爷对我很是关心但是往往忽略了自己。除了过年买衣服,其他的时候都是穿着几年前的旧衣服,有一些衣服上还有几个洞。爷爷的生日总是不过的,除了整生日之外,因为我们没有记住他的生日,但是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但他对我的生日很上心,即使自己生了病也要替我过生日。

  在我10岁生日的前几天,爸爸和爷爷已经开始筹备我的生日了。他们正商量着在哪请亲戚朋友吃饭,爷爷说:“应该在家里吃。”爸爸不同意说:“应该在饭店里吃。”两人说着说着就吵了起来,爷爷把饭碗一扔,生气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我心里想:“不就因为一个地方嘛,至于连饭都不吃了嘛。”但是在爷爷的心里这个地方却是极为重要的。早上,我去爷爷房间里,见爷爷还没醒,心想道:“爷爷这是怎么了,平时爷爷都是很早就起来了,今天这是怎么了,可能还在为昨天晚上的事生气呢吧。”于是我就去上学了。爸爸妈妈在上新丰的路上,接到了邻居奶奶的电话说爷爷在床上躺着,一动也不动,爸爸听到这个消息急忙回头。一到家爸爸就急忙跑到爷爷的房间了,打120电话。把爷爷送到了医院,就在要把爷爷送进手术室的时候,爷爷突然醒了,爸爸把爷爷送进了病房。一放学,爸爸的老板就把我带到了医院,我刚准备上楼去看爷爷,就看见有几个人抬着爷爷下楼,我急忙问:“爷爷你怎么了,怎么不好好躺在病房里?”爷爷有气无力的说道:“我要回家,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我这个做爷爷的怎么能缺席呢。”我说:“可是你现在生病了,要呆在医院里。”爷爷说:“我现在已经好了很多,我怎么能不参加我宝贝孙女的生日呢。”听到这话我的眼泪不自主的流了下来。这时我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我为有这样的爷爷而感到这样关心我的人而感到幸福,为了要参加我的生日而不顾自己的人而感到幸福。

优秀中学作文 篇6

  这个春天来的好迟,让我的神经也跟着迟钝了。竟然选择了错的人,流下了错的泪。于是,我退缩,因为我怕了,怕伤害,怕流泪。每天欢笑着,却阴云密布的一颗心。渐渐的,自己失去了自己的个性。直到我遇到他。

  他,总是被我欺负。也许欺负人成为了我的习惯了。他却什么都没说。他是高傲的,总有一种王子的感觉。他那么喜欢音乐,尤其是他最喜欢的也是吉他!我喜欢吉他,自己也拥有一把,只是不太会。我喜欢静静的听。他的声音淡淡的忧伤,痴迷的眼,一切都映在我的眼里。我们一起演奏,我给他配主音。他是主角。我的主角。他不会说,给我的安慰总是在三句话以内。我的.身体不好,难受时第一个发现的总是他。我给他写好多好多的东西,心里好舒服好舒服,好塌实。他也许就是上天给我的守护天使。他把我给他的诗给他妈妈看,然后跟我炫耀他妈妈多理解他。而我却应为我选择错了人而不敢接近他,怕他讨厌我。也许,是值得讨厌的。那天他试探的问我和他,我知道他生气了,我没挽留,因为我知道我是错误的,而他那么美好。然后我们就那么不可收拾的冷漠。我看到他通红的眼眶。他却没看到我转身的泪。我还记得我们好多好多的约定,还有我那个小小的,奢侈的心愿,就是让他骑着单车载我,让我可以静静的靠着他的背。多么奢侈的心愿。

  这个春天我变得好懦弱,该不该退缩。你告诉我好么?

优秀中学作文 篇7

  七月流火,大地一片燥热,植物的叶子都蔫了下来,无力地低垂着。空气中原本清凉的微风也泛着层层热浪,使人憋闷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我跟在父亲身后,机械地往背篓里拾着红薯。

  父亲停下锄头,伸手擦擦额上和双颊上的汗珠,望望满地的红薯,露出了舒心的微笑。抬头看了看天,然后回头看看拾红薯的我,说:“走,中午了,回家吃饭。”

  父亲放下锄头,径直走向了我身后装满红薯的背篓。他蹲下身子,将背篓两侧的竹条艰难地套进僵直的双臂,然后双手按在地上,想要站起来。也许是那背篓里的红薯装得太满,父亲用力地往起站,一次、两次,父亲还是未能站起来。我赶紧帮父亲往起抬,他才趔趄地站了起来。

  父亲迈着蹒跚的步子向前走去,不时左右摇晃几下。我赶紧前去扶住父亲,让他站稳了往前走。父亲说:“你先回去,看你妈把饭做好了没有。”我想再说什么,但父亲已经迈开步子走了。

  回到家,母亲已经把饭做好了,我刚帮她把碗筷摆好。父亲走进院子,放下沉重的'背篓,脱掉汗津津的衬衣,只见他背上露出棱角分明的“八”字,是那样的刺眼。望着父亲未老先衰的斑白头发和那稍有些弯曲显得苍老的脊背,我心里像潮水一样涌过一阵酸痛,泪水润湿了我的双眼……

  为了这个家,为了我和妹妹,父亲总是默默承受着生活的重压。从大山搬出来,生活越来越好,他也卯足了劲儿。

  父亲是座山,沉默伟岸;母亲是条河,温婉亲切;而我则是山上的树。只有长出更绿的枝叶,结出更盈硕的果实,才能为山添彩,为河增光。

优秀中学作文 篇8

  放寒假了。

  日子一下就松快起来。连雾霾都那么可爱。仅存的一点阳光透过来,呼吸都畅快了。虽然还是一天到晚都要学习,还要六点就起,可听到上学的闹钟,一下子就开心了。

  每天就悠悠闲闲的预习着数学英语;看着长篇大论的英语课文叹息;听着寒风在外面鬼哭狼嚎;做着数学题,想起威武可爱的河中石兽;背着《陋室铭》,想着今天中午吃什么饭;总结出了英语书的课文主要内容:李明去找丹尼詹尼,詹尼丹尼再找李明……

  经常也会想些奇怪的东西。比如:柱拐的赵鑫玉在冰上走,摔了怎么办?要是遇到我的小学同学,我跟他们说什么?万一有一天有个人来接我把我带走,我会怎么样?本,拉登会不会复活?沾满虫子的胡萝卜还能活下去吗?我的小山鸡“左左”“右右”真的是鹌鹑么?还是公的!

  就是这样悠悠闲闲的思念,带着一种旧时光的回忆,翻着小学的照片。就好像回到了从前,那段迷迷茫茫,懵懵懂懂的时光。对。如果能回到从前,我不去一二年级不学习就能得满分的`幸福时光,也不去在楼下玩一天的时光,而是去六年级。那一年,小升初的那一年,我们最迷茫,也最幸福。本上、书上、试卷上,写着六二班,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们就要毕业。可想着想着,就忘了珍惜。时间就从打闹嬉笑中度过了——或许这是孩子的本性。

  此时,我最想向天祈祷。祈祷我们能够相见;祈祷能再看一次小学校园里的花开花落;再看一次孔子塑像可怜淋雨的情景。碧绿的葡萄藤在记忆里缠绕着,绕着,绕着那些缠绵的思念。写着1982的浮雕在脑海里闪着光,记得,最后一次看见,是科学品社毕业考试铃声响起之后的五分钟之内。那日我们嘻嘻笑笑,相约上微信的最后身影,伴着泪水,流出我的眼睛。

  一切都变得空虚了。

  想象我们再次相聚的那一天。我们是不是都会落着泪,手牵着手,重温那段时光?还是仅仅在时间的流逝中,茫茫人海中,给对方一个冷漠的“你好”?或是,我们,根本忘了对方,或是在利益熏心的世界里,把那段纯洁的记忆藏得太深?可能,几年后,我们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擦肩而过,感到莫名的温暖和快乐?

  Thebesttimeofthelifeisintheschool。

  Goldtime。

  明天,你好。

优秀中学作文 篇9

  青春,江南梦

  江城的五月充满着炎热的气息,使得街上匆忙的脚步更加急促;江城的五月也是花的海洋,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花香,给急促漂浮的心带来一丝安慰。

  — 题记

  江南,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说它熟悉是曾无数次从书本、电视上看到江南那迷人的景象;说它陌生是从未踏入过它的怀抱,它只出现在我的梦里,依旧是朦胧的。真正了解它,领略它的美是在去年九月,我带着火热的心步入温柔的殿堂,欣赏江南独有的柔情。

  还记得多年前的理想就是去江南感受水乡的魅力。那时我被戴望舒的《雨巷》中的江南魅力深深的吸引。从此,“灰蓝色的天空飘着绵绵细雨,小巷绿茵茵的青苔上溅起水花,我站在一头,望着另一头缓缓向我走来的撑着雨伞的姑娘,她莞尔一笑,轻盈的从我身旁走过,留下淡淡的清香”这样的画面常常在我脑中漂浮,让我更加向往江南,期待邂逅。所以,在高考后面对父母的强烈反对,我依然选择南下,来到繁华热闹的江城。

  初到江城就被它的繁华热闹所震撼,更被嘈杂的场面所吓倒。看着人山人海,接踵而至的场面;车流不息,交通灯红了又绿;车鸣声,风声,吵闹声混合在一起难以分辨;阵阵汽油味随着炙热的风拂过脸颊;行人带着一脸疲惫匆匆而过,似乎连空气都紧张的凝聚起来了。至于幻想中的雨巷,早已失去了踪迹,随之代替出现的是一座座高楼大厦……失望的情绪陪伴了我将近一周。直到有一天,父亲突然打电话给我,他听完我的抱怨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道:“路是你自己选的,怎么走在你的心上,既然改变不了,就学着去接受,去适应”。听完父亲的一席话,我的脸红了。

  几周后的周末,我随着朋友去南湖游玩,看着九月时节还绿如新芽的岸边垂柳,心情顿时好了许多。我轻轻的站在垂柳下面,感受着垂柳随着微风漂浮在我的肩膀和头发上,似乎像是慈爱的母亲抚摸着孩子;看着湖水随着鱼儿的游动泛起阵阵涟漪;岸边的风吹起我的衣角,好像是登高望远的将军被风吹动着身后的披风。当我们踏着青苔上的片片落叶而归时,我的脚步是坚定的,之前失去的那份诗意似乎回来了,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了“身边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这句话的深义。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青春就是无所牵挂的远行,雨巷,邂逅依然存在梦里,陪伴着我度过每一个日夜。现在,春风又绿江南岸,使原本就被绿色覆盖着的江南显得更绿了。

  江南梦,没藏在青春里,江南梦,存活在现实中。

  爱如青花瓷

  母爱如此伟大,我心怀珍惜。

  ——题记

  素肧勾勒出青花瓷——笔锋浓转淡

  六年前,你为了我,放弃了校长一职;六年前,你为了我,离开了家乡,来到城里。为的只是陪我上学。我感激你,我用一张张鲜红的奖状来回报你,那时,我们的爱深入骨髓。

  三年前,一切都变了,在我眼里,你不爱我了。三年前,小弟天使般的降临到这个世界上,他成了家中的焦点。每一个人都夸小弟的机灵可爱。你对他更是宠爱有加。每当我看到你满眼爱意的给他喂奶时,每当我听见你轻声细语哄他入睡时,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在我眼里,你不爱我了,你的眼里心里只有小弟。那时,我们的爱淡入白水。

  笔身描绘的牡丹——你亦如初装

  零九的夏天,我实在不愿意与你整日面对面呆在家。想到三门峡小姨家住几天,当我告诉你这个想法时,你匆匆忙忙的给了我路费。顺便扔下一句话:“去吧”,连一句“路上小心些”的话都没有。我闷闷不乐地坐上车驶向远方,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

  一路灰灰沉沉的,终于到站了,刚刚下车,两个骑着摩托车的青年从我身边疾驰而过,将我的行李包掳去,飞一般的消失了。离小姨家还有一个小时的车程,我的钱都在包里,怎么办呢?我极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地用手中仅剩的几毛钱在公共电话亭拨通了你的电话,当我给你诉了一肚子苦水后,你只是说:“我让你小姨去接你。”然后就挂了电话。自然,我平安的到了小姨家。然而,我没想到的是你在第二天也到了三门峡。听到你对小姨说:“唉,本想着让他学会自立,锻炼一下。谁知…… 我实在是放心不下,一夜都没睡好觉。”在门外听到妈妈的话,泪模糊了双眼。

  原来,你一直爱我的,爱由浓转淡只是一种假象,你的爱亦如初装。

  承诺我们不变的誓言

  夜已深,窗外静了,撕开窗帘一角,远近的看到几烁透窗亮光,似是与我般思绪难平的人儿,忆过往,思他人吧!

  我深深吸一口气,透过玻璃的照影,发现自己是如此的渺小,生怕一下消失,赶紧拉紧窗帘,置身于桌灯下,与身影相伴。坐定许久,我静了一下心,把台灯的光调暗了些许,闭目,极力忘却一切,把白天的繁杂扔掉,探寻那埋与心底的思念。

  这一丝丝的思念,是我不敢触碰的,怕的是一发不收,怕的是自己的思绪有去不回,也是承诺我们不变的誓言。

  思绪还是定格在你我分手的站台。

  没有话语,没有啜泣,没有那些祝福、祈愿的渴盼,只有静静的等待,仿佛世界就只有你我,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好像把对方记在心里,印在脑里。身外吵闹的人群,与我们无关,孩提哭闹声也拽不开我们的视线。当我看到你的眼里慢慢滚落的一粒泪珠,晶莹剔透,放大对面的我,放大整个世界;我亦控制不了自己,视野模糊,一把拉过你,紧紧把你拥入怀里。此时的我们,犹如防洪泄闸,浸湿了各自的肩膀。

  操场下我们一起走过的跑道,并排而坐的阅览室,田间小路,绿荫石凳……过往,思念,争吵,怨恨……一切的一切,都消失的不留一点痕迹。

  发泄,发泄,只有发泄。泪水里包含着你我一路走来的辛酸,也交融了你我心照不宣的心愿。你说,为了彼此不再伤害,这一分手,就是永别,不再相见,也不再留有对方的一点点信息。我说我们不要彼此狠心,应该让时间把思念磨平,直到心底、脑海不再拉动,不再有回忆的动力。不,你说,一点不。我拗不过你,只好彼此许诺,今天一过,视对方不曾来过。

  悲叹命运的不公,惆怅过往的短暂,你我注定一劫。我叹,可为啥又你我相遇,你我相恋;我悲,世界之大,为何降落在我身上;我怜,你抛给我孤单愁思,使我以后煎熬。

  你在窗里,我在窗外,彼此凝视。你用嘴吹暗玻璃,刹时,我感觉相隔万里。我正焦急,就见你画出一个“心”的图案,映出满脸泪珠的你。

  你示意我接上另一半,又不失彼此的许诺,我知道,你也知道,我要画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图案。我摇头,泪水流淌,你摆手,执意要画。我又拗不过你,在火车启动的时候,我画出了穿心而过的利箭,随后用手颤抖着向下点了几下,那是泪,不,那是血,是刺痛心后滴下的热血。你双手捂脸趴在桌上,我双手捂脸蹲在地上,火车带走了你,也带走了受伤的心……

  “滴滴,滴滴”,我被汽车的鸣音惊醒,是楼下,不知是谁回家的太晚。此时,我也感觉到手背的异样,哦,是打落的泪珠,我又一次身进其境了。

  我又静了一下心,把灯光调亮,任泪水流干,然,思绪难以收回,思念远方的你,受伤的心可好?

  契约王子1

  他真的好后悔,为什么要答应帮她过生日,……

  “怎么了,摆着一张苦瓜脸,不就是让你娶我吗?”柴欣月撇撇嘴,显得非常委屈

  “……”男生的脸很黑,那目光似乎要杀了柴欣月一样

  “人家也是有人追的,好不好,再说了,我们在一起15年了,也同床共枕15年了,”话还没说完,就被男子打断了yjbys.com

  “闭嘴,只不过你妈跟我妈关系非常好,小时候睡一个摇篮而已。”

  “那还不是一样。”柴欣月委屈得撇瘪嘴

  她怎么这么命苦啊,人家都是男追女,到了自己这,就成了女追男。这也算了吧,可是从小到大她跟在他屁股后,每天仔仔细细的注意他和别人的往来,每天起早贪黑给他做三餐,每天还要变换着花样。自己呢,则是随便买一份填饱肚子足矣

  还记得初中时,为了研究如何让他喜欢自己,连自己最爱的漫话也不看了,每天就看言情小说,有几次还被老师发现没收了呢,而且为了他,她的成绩下降的好多……

  不过,她可不是这么容易说放弃的人。

  想到这,心情就好上了许多。

  青涩年代,与爱无关

  抹开岁月的尘埃,风的优雅与冬日枯瘦的枝丫两两相望,摇曳了一场青春盛世。不禁惊叹年华似水,生命不断向前的烙印,让人无可抗拒。还记得来时的路吗?那个花开正好的年代,谁的出现,温柔了时光!

  ----题记

  一段情谊的开始,总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在一个秋天还来不及看见落叶的季节里,诗语和苏萧不约而同的来到同一所中学,也许说这就是缘分。巧得的还是同个班级,高一三班。而此时的他们还都彼此不相识。能考近这所高校的学子,成绩一定都是不赖的,苏萧就是靠这样优势理所应当的跃进这门槛。而同样是乖乖牌学生的诗语靠的则是运气,再差几分就险以此擦肩而过。

  自然的,诗语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天才和勤奋之间,诗语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勤奋。所以高一时候的,诗语只知道苏萧是个拔尖人才,也被选为了一班之长。高一第一年的,座位是按分数排的号数安排的。也就是说诗语和苏萧的距离相距甚远。没有过多的交集,日子就这么波澜不惊的过着。一年下来,苏萧一直以学之骄子的成绩名列前茅。靠天才能做到的事,靠勤奋同样能做到,诗语用自己的刻骨在高一的生涯里创造了奇迹,由班级第55号飞跃到了第十名。受到了学校大会上的夸赞,也得到了班主任的褒扬。也许也是在这光芒的时刻,苏萧第一次知晓了这个叫诗语的女孩。

  拼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到了高二的年纪。一个走向梦想抉择的时期,文理分科的年级,语言天赋异禀的诗语自然的选择了文科。再一次的天缘巧合,苏萧也选择了文科。缘分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再次分配到同个班级,这次换了个班主任,座位的安排不再按成绩。命中注定的缘分,让诗语和苏萧成了前后桌。沉默的季节,因为一些故事,变得热闹起来。

  相对于不苟言笑的诗语来说,苏萧更显得能言善辩,也因此结交了一帮好兄弟,个个是学习中的佼佼者,高二开学第一天诗语走进班级的时候就发现的。外表冷漠的诗语,也许家教甚严的影响,父亲是不允许她在学校和男生有感情发生的,读书是唯一的任务,所以苏语是极少和男生说过话,更何况一进门看到的是一帮爷们在此高谈阔论。还要鼓起勇气走到苏萧的前桌。不禁一下子羞红了脸。“哇哦…”苏萧突然的一声低语,诗语一下子低着不敢抬头,隐约的听到旁边有人应和了声“你不会是看上了她吧?都看傻了”。门口距离前二排的位置很近,瞬间诗语就走到了苏萧的跟前。大气不敢出的挨着位置就坐下。突然听到身后说:“第一次见你把头发扎起来,挺漂亮的”。“呵呵,之前没好意思绑,今天是舍友硬是给扎上的。”不知哪来的勇气,诗语回应了句。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来不及多说也没注意到身边的同学都到齐了,老师走进来,诗语才瞬间惊醒到上课。第一次有人夸自己漂亮,第一次和男生这样一种感觉的说话,一节课下来诗语的脸都是灼热的,脑袋也一片空白。

  接下来的段落,并没有和大家预想的一样,男主人公爱上女主人公之类。往下的日子一如既往的平静,他们各自拼搏着自己的学业,只是安静的诗语学习疲劳之际会从苏萧那得到几个爽朗的笑声。苏萧是个爱搞怪的人,算是除了父母和老师,诗语说过话最多的人。这样的日子久了,第二学期,诗语在苏萧的“改造”俨然变成了一个爱笑的女生,也不那么拘谨了。成长,让诗语,变得越发的美丽动人,班里很多的男生都开始蠢蠢欲动。传小纸条的形式是那时候的追女孩的'一种时兴。因为前后桌的关系,苏萧也是帮人传过纸条给诗语的。只是诗语从始至终不知道苏萧是否偷看过。

  在诗语心中,这个能逗自己呵呵直笑的才子已经没有那么的遥不可及,慢慢的产生了一种寄托,学习累了总是会时不时的回回头,因为这个爱扮鬼脸的班长总能逗得自己开心一笑。而苏萧也乐此不疲自始至终的上演各自逗趣小表情。身边好几个男生对诗语很好,诗语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不爱和他们有交集。每次收到的小纸条也都不做回复,所以苏萧能接到的只是传给诗语的纸条。

  多雨的季节,渲染着离别,同舍的姐妹菲突然告诉诗语这学期学完就不来了。告别的时候诗语很不舍,菲说写了封信给班长,让诗语帮忙转交。诗语这么做了。原来这个姐妹一直暗恋着苏萧,也知道这段情感是无法实现的,所以希望把苏萧当哥哥,让苏萧把诗语当妹妹。信里的内容是后来诗语与苏萧谈笑中,苏萧说起的。而后诗语又回到沉默的时光,只是当苏萧找她说话时回应:我们很快要高考了,学习得跟上,以后不要这么一直开玩笑了。高三,如一艘战舰,还没有抛锚,就开始了起航。

  步入高三,班主任开始重新安排位置,缘分不是每一次都很眷顾人的,这次诗语坐离了苏萧两组之间的距离的位置,也让她暗下学习之心,为自己争取一个好的大学。自此,他们见面的时候就只剩下打招呼了。只是有次不经意间,因为诗语着急赶着上课,半路上摔了下,被苏萧看到了。到了教室,看到诗语,苏萧没心没肺的笑了。诗瞪了他一眼:“都疼死了,还好意思笑。”苏萧意识到自己的过分,转而柔声说:有没摔伤,要不要紧……诗语没有来得及回答,老师就进来上课了。

  后来,日子在着急忙慌的在高考中结束了,考完试的那天,部分同学去狂欢了,还有部分同学在依依不舍。而诗语则是想再去看看这个她生活过的教室,流年下时光。也许是心有灵犀,苏萧也去了。“你……”,“你怎么……”,几乎是同时说出口,诗语和苏萧彼此打招呼,这样的默契让他们都笑了出来。“这次考得怎么样,打算去哪里念大学?”“嗯,还好呢,我比较怕冷,也不喜欢离家太远,所以希望能留在南方的城市,你呢?”“呵呵,男儿自在四方,我打算北漂去闯一闯。”“恩恩,挺好的,什么时候回家?”诗语接着问。“明天啊,你也是吧?同学都走得差不多的,倒有点眷恋了,这一别也不知道何时再见了。”苏萧眼中分明闪一丝恋恋不舍。嘀嘀嘀……教室楼下传来车的喇叭声,“我现在就要走了,只是走前再来看一眼这个地方,有人来接我了,那我先走了,再见!”诗语说罢,就跑开了,因为她害怕,害怕这种离别的滋味。独留苏萧屹立风中,她想,说再见就一定还会再见的!

  一别如雨,大学的日子里,诗语再也没和苏萧联系过。只知道后来恰巧有个同学和他去的同一所学校。诗语知道,他一定会有一段不同的缘分去发生。自己也该慢慢收拾起这段青涩的情感,为以后的路做打算。大学四年,诗语不再涉及感情,积极的参与各种社团,学科分数一直遥遥领先,也奠定了她在毕业后找了份好工作。在一家外贸公司打拼到了经理职位。

  工作两年后的一个新年里,诗语突然想起很久也没和菲联系,打算去看看她。联系好菲后,诗语是直接搭车过去的,冬日的气息寒冷得让人抖嗦,下了车离菲家还有一小段距离,诗语不禁加快了脚步。急步到了菲家,发现客厅里已经坐了客人,微笑的打了声招呼,菲跑过来说:“很冷吧,快过来坐下喝茶。这是我们高中的班长-苏萧。还记得吗?呵呵”,难怪诗语莫名觉得有一种熟悉感:“嗯,记得,好久不见!”“好久不见,这是我爸。”苏萧回应着。“伯父好!”……寒暄后,菲泡起了茶。闲聊之中才知道,原来苏萧的父亲和菲的爸爸是朋友,偶尔经常串门。

  多年之后再见到苏萧,俨然成了一个帅哥。而诗语也多了一份成熟干练。因为父辈们的在场,也没好意思多聊。席间,吃了顿饭,除了一丝陌生,更多的是气氛有点尴尬,分别多年,突然不知从何说起。眼看天色已晚,便各自告别离开了。诗语开始还以为,苏萧后来是和菲在一起了。原来菲已经有自己的男朋友了。而苏萧,再见也许也还是那个不可能的人。

  有些人,可能注定不会成为自己的什么人,太多的事情我们都来不及回忆,就已经过去了,诗语明白:错过的人、错过的事再说什么也都来不及,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

  一个女人的独角戏

  人的一生只有5%是精彩的,也只有5%是痛苦的,另外90%是平淡的;人们往往被5%的精彩诱惑着,忍受着5%的痛,在90%的平淡中度过。

  ——前记

  而在这在90%的平淡日子里,人们的脑子里总在冥思苦想一个问题:生活的真谛是什么?是要我们不要乞求太多,知足常乐。正视我们所失去,该失去就让它失去。善于调整自己的心态,随遇而安。从中就可以感悟到生活的真谛。

  我们的生活是千姿百态的,形形色色的人存在我们生活中,存在我们的记忆里,有坚强乐观面对生活的,有微笑面对困苦生活的,有一蹶不振地活在某个阴暗的角落,还有的从黑暗中奋起。他们的面孔各种各样,有慈祥,有宽容,还有狰狞的。

  亚萍曾经有过一段快乐的婚姻,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原有的生活轨迹在那一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远门做生意的老公,在外面认识了一个女人,并另外组成一个新家庭。后知后觉的亚萍从朋友嘴里得知这个消息后,心凉了。

  但她深知强扭的瓜不甜,留得住人也留不住老公的心。所以绝然地跟老公提出离婚。由于娘家大嫂人很势力,她也不敢回去投奔父母。只好带着女儿两个人租了一小套房子艰苦度日。胆战心惊地活在这个大千世界求取生存,有谁知道她心中的苦有多深,伤有多重。

  但面对残酷的现实,嗷嗷待哺的女儿。她把所有委屈与泪水都咽进肚中。央求人家帮她拼了一辆三轮车当起了菜贩子,在一个菜市场卖起了菜。微薄的收入勉强支撑起她们母女的生活。

  懂事的女儿理解妈妈的不易,当起了家里的小管家,用稚嫩的小手忙碌地准备着三餐,并给她妈妈送饭。清洗衣裳,清洁家里的卫生。幼小的她从妈妈身上看到了生存的不易。她明白只有用功读书才可以改变她们母女的命运,也才不会让人家瞧不起。

  就这样母女相依为命熬到亚萍女儿考取医师资格,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并跟她医院相恋多年的同事组织了一个新家,把为她操劳半辈子的母亲接来安享天年,总算苦尽甘来。这就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的故事,这就是她们平凡的人生。她们活在属于自己的天地,活在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里,活在属于自己的坚强外观下,活在自己的柴米油盐中。

  在如此物流横生的时代,我们每个人的生存,能否保持怎样的姿势看世界,思考世界,思考人生,思考感情,何去何从……在人生的背后挣扎,徘徊,一层层的展示人性的内心世界。我们现实中的生活就是这样,不管你在哪里生活都是生活,不管生活给了如何的开始,人人都依然在生活着。

  生活是哭是笑,我们都不必在意,生活是累是甜,活得开心快乐才是我们所期待的,追求美好生活也是我们所向往的。所以说:生活的真谛,因人而异。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活得有意义,有自己的看法,走自己想走的路,就是你自己生活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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