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调研报告

时间:2023-10-13 17:35:27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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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调研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益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益调研报告

公益调研报告1

  以来,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范围扩大,“4050”人员就业成为城乡统筹就业的一大难题。针对这些情况,县把公益性岗位开发当作解决下岗职工就业主渠道,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个体户中开发公益性岗位,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在解决“4050”人员就业方面成效显著。为此,笔者对公益性岗位开发中的优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调查。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有成绩,也有潜力

  县是一个林业大县,森林覆盖面积达到92.4%。拥有7.4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6万人,城镇人口1.4万人,目前共有下岗职工263人,占城镇人口的1.9%;采取公益性岗位开发解决下岗职工132人就业,其中“4050”人员23人,分别占下岗职工总数的51%和11%,还有26人等待就业。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中,社会管理岗位就业27人,占20%,主要在劳动保障协管员、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岗位;在社区服务岗位就业49人,占37%,主要集中在卫生保洁、环境绿化等岗位;在社区内单位的后勤岗位56人,占43%,主要在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和个体工商户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岗位。在以上三大类中,政府采取购买和支持岗位的共92个,占到岗位总数的69.8%。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生态旅游强县、加大旅游投入作为解决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重大举措,提出以生态旅游带动二、三产业发展的号召,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提供了新的广阔的空间。初步预计,可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其中,各旅游公司预计可解决岗位70人,主要集中在门卫、保安、停车管理、卫生保洁等方面;城镇、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收发、门卫、老年人服务、群众娱乐、公用设施维护等方面可开发公益性岗位15个。政府组建中老年人娱乐中心,在交通执勤、卫生督管、汛期监测等方面可开发岗位15个。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链条”脱节

  公益性岗位如同一部机器一样,仅仅是主轴高速运转,相关部件不能跟上主轴运转步伐,就达不到实际效果。在公益性岗位开发过程中,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

  1、政府与部门之间脱节。

  中央、连续两年将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以一号文件发出,中央的第一个会议就是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提出了就业再就业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是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省、市、县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为就业再就业奠定了政策基础。但是就业再就业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不仅仅是劳动部门的事情,劳动部门也无能力全部包揽下来,需要全社会、各级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实现充分就业。可是,政府下属的机关事业单位对开发公益性岗位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合力。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素质低下,无技能、无专长,开发岗位后,认为不能为我所用,存在这样那样的顾虑,就不予安排工作。甚至个别部门安置了下岗失业人员后,不给下岗失业人员安排工作,却发给他们50元岗位补贴,而自己却得到了安置下岗职工的政策补贴资金,将公益性岗位开发当作创造收入的渠道。二是不愿意掏钱为下岗失业人员出资付酬。政策上的补助只是下岗失业人员工资报酬的一部分,大部分资金需要用工单位支付,但是,在开发公益性岗位过程中,有的用工单位以占用自己财政经费为由,拒绝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2、岗位待遇不能满足下岗失业人员需求。

  公益性岗位开发后,一般单位只负担300元左右的工资待遇,加上公益性岗位补贴50或80元,还达不到企业最低工资指导线400元的标准。成为下岗失业人员不愿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下岗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不能接续,工伤、医疗保险不能落实等实际困难不能得到很好落实。

  3、岗位安置与就业观念脱节。

  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中存在三方面的观念问题。一是社会对下岗失业人员存在观念问题。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就业的理解存在歧意,把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视为就业,甚至把就业的范围缩小到仅仅是“吃财政饭”的国家干部,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不稳定就业或者无稳定收入的就业视同没有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产生歧视,造成下岗失业人员心理压力。二是下岗失业人员自身观念问题。特别是下岗职工拿自己原有的工作经历做资本,在选择工种时,既要待遇高,又要工作轻松,高不成,低不就,就业平台难以建立。三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户的闲置岗位视同公益性岗位开发中,配套了税收优惠、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但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户在使用下岗职工时,在利益驱动下,存在违背《劳动法》的行为,如延长工作时间,拖欠工资等。

  4、岗位开发与主导产业建设脱节。

  任何一项产业的兴起,必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也会促进更多人员就业。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主导产业也是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突破口,如生态旅游、矿山企业、城镇建设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各个方面,在这些产业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是上上之举。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脱节现象。政府在推动主导产业发展中,没有统一规划,岗位资源没有整合。只考虑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下岗职工就业问题,没有与投资商、开发商达成共识或提出解决多少下岗职工等问题,造成外地人蜂拥而致,而本地下岗职工却无业可从。在招商引资项目中,投资企业往往使用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使用的本地下岗失业人员却很少,原因是本县下岗职工生于本乡本土,难以管理。

  三、环环相扣,促进公益岗位开发

  1、政府出面,合理整合公益性岗位资源。

  请求政府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公益性岗位开发合力,在部门中形成“下岗失业人员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不是社会负担”的认识,用好了下岗失业人员既是财富,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用不好下岗失业人员就是社会的负担,甚至为经济建设造成不稳定因素,他们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关心和支持,因此,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从部门中将可以吸纳下岗职工的岗位腾出来,合理整合,统筹使用,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减少不稳定因素。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己任,抛弃“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劳动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的思想。劳动部门有义务为下岗失业人员解决就业问题,但劳动部门无权包揽。

  2、部门要密切配合。

  各级各部门在生态旅游、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矿产开发等各个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在与投资商、开发商达成协议时,能否将部分岗位让于本县下岗失业人员,使下岗失业人员不离土、离乡也能取得丰厚的收入。

  3、加大技能培训力度。

  下岗失业人员是就业再就业的弱势群体,素质低、缺资金、缺技能是他们的共同特征,因此,要在了解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意向、报酬要求等基本情况的条件下,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素质和劳动技能,为他们实现就业打好基础。

  4、加大资金投入,合理开发岗位。

  继续采取政策鼓励措施,按照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0元;如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属“4050”人员的,每人每月补助80元,以此激励更多的机关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及个体户使用下岗失业人员,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补助标准,促进城乡就业。继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领办、创办自己的经济实体、企业,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促进就业和就业岗位开发。同时,进一步拓宽社会保险覆盖面,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助。

  5、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下岗失业人员的良好氛围。一要让各用人单位认识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重大意义和好处;二要让下岗失业人员正视自己,了解自己的能力,树立“凭自己劳动挣钱最光荣,让别人去说吧”这种理念;三要让社会各界正确对待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是谁也不愿遇到的,要让社会各界反向思维,理解和关心下岗失业人员,推动公益性位的有序开发和利用。

公益调研报告2

  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农业部门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xx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如何?带着这个问题,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专家组成调研组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本情况

  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和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上世纪的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全市各级农业部门都建立了农技、农机、动防等农业服务机构,形成了从市到区(市)县,从区(市)县到乡镇,从乡镇到村的农业服务体系。这一阶段,是农业服务体系在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大格局下发展较好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上世纪的90年代末到底,全市农业服务体系在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混,在服务中因财政经费保障不足或片面追求利润,时有坑农、害农的现象发生;体制机制的弊端凸显,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线断、网破、人散”的窘状。这一阶段,是我市农业服务体系处在国家经济体制转型大格局下最困难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底至今,市委、市政府为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结合xx实际,在构建大委局管理大农业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同时,针对全市农业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市级通过小站撤并、整合资源,组建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市动物防疫监督总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业质量监测中心和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等机构,初步构建起了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龙头;县级通过资源整合,合理设置了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农村经济信息、农业机械化服务等机构,初步形成了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纽带;在乡镇,撤销了乡镇的农业服务机构,按农业区域、产业发展状况组建了公益性农业服务片区站,全市240个乡镇和涉农街办,截至3月止,已组建片区站208个,到岗人员915人,初步筑起了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村级突出重点,建立了畜禽防疫员制度,全市共设置村级防疫员2256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点建设有了良好开端。通过改革和创新,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有了良好的发展,基本做到了公益性服务“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机构管事”。xx的改革和创新也因此得到了国家农业部的高度评价与充分肯定,并于1月在xx召开现场会,推广xx的做法和经验。11月21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四川省委副书记、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张中伟同志率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部等国家部委有关领导,到xx专题调研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也对我市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和创新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望一抓到底、抓出更大更好成效”的殷切希望。

  二、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还很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亟需认真解决。

  (一)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需进一步明确

  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需要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提供服务,更需要政府对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公共性的服务。在调研中我们感到,有的区(市)县对建设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认识不到位,缺乏系统工作目标。因而,抓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时,力度不够,工作不落实,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了农业服务体系“线断、网破、人散”的严重情况。

  (二)公益性农业服务的机构设置需进一步完善

  以来,我市对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和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进行了改革和创新,有的区(市)县农业部门进行了改革,并组建了新机构,但公益性农业服务的机构却没有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创新,形成了“局中局、局中办、局里有中心、办里有中心”,难以发挥作用;多数区(市)县设立了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有效地开展了服务,但有的区(市)县却是应付了事。在设立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上虚晃一枪,形成了“有站无人、有人无站”;有的区(市)县对乡镇与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的管理关系没有理顺,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既影响了作为乡镇政府组织农业经济发展的职能发挥,也使片区站的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有的区(市)县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设置得不够合理,服务范围过大,不利于方便群众,有效服务;有的区(市)县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设置较分散,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有进一步整合和综合利用的空间。

  (三)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需进一步强化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是近年来我市农村各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较差的。一是办公条件差。市和县级的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缺办公用房、缺设备,设施简陋不配套、整体办公条件差等问题。有的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由于一个单位没有集中的办公用房,被迫分成七、八个地点办公,据农业部门统计,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租用或借用办公场地办公的占95%以上;县级和片区站缺乏专用仪器设备和必要的配套设施的占80%以上;县级和片区站无机动交通工具的占73%以上;近远郊三分之二的区(市)县片区站没有集中统一的办公场所。二是人员专业状况堪忧。组建农业片区站时,全市录用的片区站人员中,

  非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高达44.0%,个别区(市)县农业非专业人员比例甚至高达81.8%,农业服务的效能可想而知。全市县级约有50%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培训时间累积不足15天,知识更新缓慢。三是工作经费缺乏。据农业部门统计,全市有不少区(市)县片区站工作经费低于人平年工作经费3500元的市定标准,最低的人平年工作经费仅有960元;有不少区(市)县和片区站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进行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均无专项工作经费。有不少区(市)县在推动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创新时,对存在的诸如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问题,解决不及时,因而也影响了改革的效果。

  三、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针对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我市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建立高标准的与之相适应的农业服务体系作为保障。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条件具备、时机成熟,应当在深化改革、增加投入、强化基础、完善体系、提供服务、增强效能上下功夫。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化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农业部门“管”农业的重要手段。我们应当把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牢固树立抓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就是抓农业基础地位的夯实,就是抓“三农”工作,就是抓现代农业发展,就是抓新农村建设的观念,切实加强对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切实推进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要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和重点1、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建立以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为主干,经营性农业服务体系为补充,公益性农业服务与经营性农业服务相对分离协同发展,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满覆盖”的农业服务体系,是我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目前,根据我市的实际,应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主干”建设,用1—2年的时间形成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这一“主干”,然后再用几年时间促进经营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从而真正构建起适应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服务体系。2、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应坚持“六个”原则。一是坚持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相对分离的原则。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目前,要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职能的界定和完善。二是坚持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的原则。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目前,要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硬件设施的建设。三是坚持资源整合、合理利用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合理利用资源。目前,要突出抓好市和区(市)县及片区站现有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四是坚持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实行“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着力提升公益性农业服务新形象。目前,要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与布局,在全市按照“四统一”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五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县共建的原则。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市、县联动推进。目前,要突出抓好方案审定和组织协调工作。六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把有利于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群众放在首要位置,不搞一刀切。目前,要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在点上取得经验再在面上推开推进。3、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由于五城区、高新区已纳入城市规划,建议不考虑。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农业生产区域,即除五城区、高新区以外的14个区(市)县。在14个区(市)县中,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应放到乡镇。这样,有利于夯实基层基础。

  (三)要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1、关于机构设置。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主干”,应形成以市级服务机构为龙头,县级服务机构为纽带,乡镇级服务机构为基础,村级服务机构为基点,市、县、乡、村贯通的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如下图)。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机构设置图市级服务机构→县级服务机构→乡镇级服务机构→村级服务点(站)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名称,全市应相对统一。我们认为,大邑县在抓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时,其机构设置的名称值得借鉴。他们的做法是:县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则整合片区站,设置农业综合服务分中心,村设置农业综合服务点(站)。(1)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整合市级现有的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及其资源,组建农业技术推广(包括农业技术推广、畜牧技术推广和农机技术推广)、农业综合执法、农业安全保障(包括动物植物保护、动物防疫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机安全监理)、农村经济管理和农业信息(包括农村经营管理、农业生产信息、农村土地管理和农业灾害预警)四个子体系,构建起具有xx特色的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龙头平台。(2)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根据14个区(市)县大多已整合了农业行政管理资源,组建了农村发展局的实际。因此,应整合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和资源,构建起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的纽带平台。(3)乡镇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以乡镇为单位整合农业片区站,设置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作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这个问题上,也不搞一刀切,在一些不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和涉农街道,应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农业片区站,发挥其作用。设置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还应把现实和长远结合起来考虑,在进行资源整合和机构设置时,既可将农技、畜牧、农机等服务机构整合起来,组建“三站合一”的服务机构,也可探索在“三站合一”的基础上,将林业、水利服务机构纳入其中,组建“五站合一”的服务机构。但不管是“三站合一”,还是“五站合一”,应主要是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4)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公益性农业服务进村入户,是农民群众和农业经营组织特别企盼的事情。应以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为依托,在农业生产为主的村组建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基点(站)。2、关于工作职责。市和区(市)县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工作职责,应是: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农业重大技术和新品种、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处置;农业生态环境、耕地质量、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农机安全和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对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进行指导。

  (四)要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应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建议按照“三化”(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五有”(有办公场所、有设施设备、有专业队伍、有工作经费、有规章制度)的要求夯实基础设施(见:附件3、附件4)。关于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通过现有资源的整合、资产置换和市财政投入等办法,统一规划建设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办公用房,完善其设施设备,使之真正成为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龙头。关于区(市)县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整合现有的农业、畜牧、农机等服务资源,采取市、县财政支持,市财政承担大头的办法,统一规划建设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办公用房,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使之真正成为承上启下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纽带。关于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按照“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采取市和县两级财政投入,市财政占大头的办法,建设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办公用房,配备基本的设施设备,使之真正成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关于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在建设上,不宜大兴土木,应利用村的“活动中心”,调剂出一块作为服务基点的办公用房,再配备必要的设施,使之能真正开展有效服务。

  (五)要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长效机制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要真正发挥作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是关键。因此,应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切实做到“编制、人员、经费、待遇、制度”五落实,确保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长效运转。1、编制落实。为确保有效地履行公益性职能,建议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人做事、有效服务”的要求,核定市、县、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的事业人员编制,并将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作为县级农业部门的派出机构,其编制由县级农业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应不低于8个。2、人员落实。农业的特性决定了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人员普遍存在“一多一少一缺乏”的问题,即:市和县级服务机构的人员偏多,乡镇服务机构或片区站的人员偏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为逐步解决好这一问题,建议在设置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时,其人员来源应统筹考虑,可从原来的农业片区站中选定有较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的人员,也可从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中选派有专业技能的人员,还可参照“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办法,从大学毕业生中选聘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知识结构应达到“两个80%”,即取得中专及同等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取得农业初级以上职称人员的比例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村农业服务基点(站)人员须掌握农业服务的基本技能。其人员来源应由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招聘。3、经费落实。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市和区(市)县年人均工作经费应不低于10000元;乡镇年人均工作经费应不低于7000元;村聘用人员的补助全年应不少于5000元/人。在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的同时,各级财政还应落实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动植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以及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及技能培训,设施设备维护和使用等公益性农业服务所需的必要经费。这样,农业服务工作才能有效开展。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设施建设,在体系建设中带有基础性和关键性。市、县两级财政应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远郊区(市)县财政比较困难,市财政应适当倾斜。对远郊区(市)县按统一要求搞的公益性农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建议应不低于总投资的80%(见:附件5)。4、待遇落实。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确保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保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兑现。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制度,落实在基层工作连续8年,上调一级工资和在基层工作3年以上,评职称可不参加外语考试,职称聘任推荐上,可优先考虑等政策。进一步制定事业单位聘任法人代表或管理人员,原则上从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人员中选拔和鼓励市、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基层锻炼,在职称评定、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等政策。针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实行了编制、人员、经费、工作由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统一管理,而基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又要在当地开展为农服务的实际,加之现在乡镇政府依法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仍没有改变,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还不能脱离乡镇政府的组织与协调,因此,建议应处理好“条块关系”,着力建立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协调工作机制。5、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制度是保障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长效运转的关键。建议完善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方面的文件精神,学习农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制度,年累计受训时间应不少于15天。健全工作制度,针对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特点,在严格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打破“大锅饭”、奖勤罚懒等方面进行行为管理,着力探索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

  (六)要进一步推动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的配套建设在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力推动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使之与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相得益彰。为此,建议应着手制定和实施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包括农技、动防、繁育、农产品安全、金融、担保、保险、产权交易、防灾减灾等在内的整体规划;着手制定和出台鼓励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使其健康发展。

公益调研报告3

  一、开展调研基本情况

  (一)确定调研课题情况。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建设飞速发展,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各类文艺队伍相继成立,推动了农村文化建设。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差异以及环境的影响,简陋落后的农村文化体育条件与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仍然很不匹配、很不适应、很不协调。因此,加快作为新农村文化建设基本构件之一的公益性文体活动场地建设尤为重要。

  (二)下去蹲点调研情况。根据局调研方案的有关要求,本人结合工作实际,10月10日―12日,组织体育运动中心相关同志先后到扬武镇排莫村(跟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调研小组一起)、红星村和龙泉镇合心桥村、原长青乡、金钟移民社区、东湖社区等开展以农村文体活动场地建设为主题的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走访群众、现场查看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查找农村文体活动场地建设和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确保调查研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调研了解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当前农村(社区)文体活动场所及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1、农村文化设施。目前,建成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59家农家书屋,并配备有相应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设备(主要是配送图书、书柜、DVD及电视机等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全部实行免费开放。有167名村(社区)级文化管理员、7个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数字图书进农家7户。全县35%的行政村建有业余文艺队伍;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广播“寨寨响”工程覆盖率达100%;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站1个,队员5人;实施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5乡镇、92个行政村,20xx年、20xx年两年,累计为5乡镇、92个行政村配送资源共享工程设备(乡镇级配送金额是5万元:摄像机1台、平板电脑2台、卫星数字一体机1台42寸、移动数字网络1个),村级配送金额是2、5万元(卫星数字一体机1台32寸、平板电脑2台),为159个农家书屋配送图书共361884册;建有县电视发射台1座;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个(石桥古法造纸遗址、万寿宫和丹寨汞矿近现代工业建筑);有国家级传统村落7个(排莫村、麻鸟村、扬颂村、送陇村、石桥村、王家村和排佐村)、州级重点民族文化村寨9个(排莫村、羊排村、送陇村、石桥村、大簸箕自然寨、卡拉村、排牙村、麻鸟村、雅灰村)、县级重点民族文化村寨34个;建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基地12个。

  2、农村体育设施。分别实施乡镇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39个,加上资助和群众自建90个,村级活动场地累计达229个,覆盖率分别为100%、86、3%。同时,还为积极性高的村补助部分资金及配送篮球架90付和乒乓球桌30张;完成全民健身路径工程23套。

  3、社区文体设施。建成移民安置点金钟社区、东湖Q儿城西社区文化馆分馆、图书馆分馆各1个;建成金钟、东湖2个移民社区多功能运动场,金阳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正在启动建设中;为金湖、东湖、金阳3个移民社区各安装1条健身路径工程;为金钟社区配送8000余册各类图书、铜鼓、芦笙,以及乒乓球桌、球架及相关健身器材。

  (二)调研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社区)文体活动场地少,设施简陋。目前,我县虽然分别实施乡镇级和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个、139个,加上资助和群众自建90个,村级活动场地累计达229个,覆盖率分别点原7个乡镇和161个村的100%和86、3%。但是,大部分都修建或配送在村委会驻地的中心自然寨,而且大多数都只是一个村1―3个场地或1―3套设施,覆盖率仅占全县486个自然寨的47、2%。另外,实施早的村现文体设施有部分已损坏,急需更新。

  2、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资源缺乏有效利用。目前,全县农村文体设施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形成规范有效的管理。已建有的`文体活动场地,大多数村没有按照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管理,部分场地平时无人管理或闲置,多用于停车、堆放物资等,只有在节日期间才用于开展文体活动。

  3、经费投入不足,文体设施建设滞后。大多数文体公共场所和设施都依赖上级投入(农体工程每个村补助3万元)且投入不足。加上我县财政经费困难,有时专项经费划拨不及时,给场所建设和设备购置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4、部分公共文体化场所和设施实际使用率偏低。一是乡镇没有专门的体育工作机构,只能由文化站工作人员兼顾,给农村文体活动开展带来一定困难;二是部分村图书室明显是摆设,有上级领导来检查时开放一下,其余时间关门。部分乡镇把综合文化站当着食堂、职工宿舍、储藏室等。加上上级配备下来的设备被挪为它用(包括电脑、桌子、椅子等),尤其是配备的乐器因质量问题或者长期无人使用,放在文化站也基本成为摆设,使乡镇综合文化站职能已经不能正常履行,有的甚至形同虚设。

  三、对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分析

  (一)村干部重视不够。有很多村群众积极性很高,但村组干部重视不够,协调和落实建设用地困难,加上这两年脱贫攻坚任务重,部分村没有认真组织实施,延误建设工期。

  (二)经费落实不到位。上级补助经费下达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督促相关建设点加快建设进度。但由于经费落实不到位,大部分项目点没有钱购买砂石、水泥和支付人工工资,导致项目没有启动实施,影响建设进展。

  四、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为农村公益性文体场所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要切实重视农村公益性文体场所建设,成立相关工作小组,明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文体广电旅游、乡镇、财政及相关部门为成员,按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调度。同时,县财政及时划拨项目建设补助经费,以便督促各项目点抓紧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我县建设任务。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为农村文体场所建设打下坚实的硬件基础。将农村公益性文体设施建设列入乡村振兴计划建设内容,充分利用荒地、荒坡修建文体活动场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县财政局列入一事一议项目、帮村单位帮一点、村民集资一点,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运行有效、惠及村民”的公益性文体场所服务体系,为发展和繁荣农村文化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三)切实加强农村文体设施使用和管理。场地建好后,明确由村两委负责文体场所和设施的日常管理,负责告知村民如何使用和管理文体场所和器材,健身器材如有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场地建成后,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村文体活动场地保护的自觉性,增强农民体育健身意识,推广和普及科学的健身方法,在全县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公益调研报告4

县民政局:

  为加强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农村无序殡葬、浪费土地资源、视觉污染严重问题。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调研工作的函》彝民函[xx]33号文件要求,为能更好地为我乡下步的殡葬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地促进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结合xx乡实际,现将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乡位于彝良县东北部,东与柳溪乡毗邻,南邻镇雄县杉树乡,西接小草坝乡,北与牛街镇接壤,乡政府驻地在xx村街上。距县城51.8公里,全乡国土总面积150.28平方公里,辖xx、放牛、大溪、红岩、镇河、鱼井、石笋7个村民委员会,居住着“汉、彝、苗”三种民族。xx年底全乡总户数有

  5604户21824人,其中农业人口11108人,全乡总耕地面积2.52万亩,人均耕地1.2亩。其中林地12.9万亩,森林覆盖率53%。境内沟壑纵横、气候恶劣、常年多雾,四季阴雨连绵。全乡耕地面积受洪涝、工程性缺水、土壤贫脊等因素限制,在加上私人乱埋乱葬浪费了土地资源,全乡农民收入得不到增加,农业效益得不到提高,是全乡农村经济发展制约因素之一。

  二、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地方风俗民情及没有公益性公墓建设,以没有相关的地方政策法规及的约束,截止目前全乡各地都是无序乱埋乱葬,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视觉污染严重,因无序殡葬,每年清明上坟时森林火灾发生率增加。

  从我乡农村墓葬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无序殡葬严重侵占农村耕地。按xx年度乡内实际死亡166人作为常数值计算,死亡率是4.7‰,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每人6平方米计算,全乡境内每年用于殡葬的耕地约为1.49亩。特别是近年来,受殡葬攀比风气的影响,一些经济相对富裕家庭,不惜重金购买风水墓地,随意占用耕地建设大型墓地,造成土地的严重浪费,致使粮田面积大量隐性流失。

  2.无序殡葬极大地增加了全乡各项建设。据调查,全乡现共建坟墓13500多个,加上无人祭奠的遗地墓2800多个,总计约16300多个,按每穴墓地占0.5分地计算,共占用耕地约800余亩。由于缺乏统一规划,致使部分项目建设无法避开墓地,项目建设单位的大量精力用在了协商迁坟上,由于部分坟主还漫天要价,造成了工程的延期、经济的损失,直接影响项目建设,严重阻碍了全乡经济发展。

  二、推进农村公墓建设切实可行

  1.集中土葬既符合上级要求,节约大量土地资源,又符合当前实际要求。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及市、县民政局的安排部署:要积极宣传殡葬改革,节约殡葬土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事,推行以公益性公墓建设为主的集中土葬区建设,既符合上级的政策规定,又适应了乡发展的需求,也可有效解决逝者殡葬的问题。

  2.在乡内具有适宜集中殡葬的荒坡瘠地。根据国务院、民政部及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有关不得在“三道两区”和其他有碍观瞻的地方建设之规定,结合我乡实际,适宜集中殡葬的地方可随处找寻。

  三、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没有相应的政策规章。在当地没有专门的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对无序乱葬等问题的制约,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致使村民对无序乱葬而占用土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没有此方面的意思意识。

  二是资金薄弱及农村风俗。乡级经济十分薄弱,农村公墓又是建在荒山脊地,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乏力。

  三是村民对建公墓热情不高甚至持有反对现象。对于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解决安葬问题,多数村民热情不高,更有甚者持反对现象。主要受地方风俗及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认为公墓区坟墓混乱,离自家较远,风水也有问题等等,村民们从心理上就难以接受,认为把亲属遗体埋在自家承包地或柴山地里,上坟祭祀,比较方便,或者说找一个风水好的地方,会子孙发达等。所以有没有公墓,与他们关系不大。这是导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困难的主要原因。

  四、下步工作对策建议

  要使农村公益性公墓真正发挥作用,彻底解决乱埋乱葬问题,须得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下功夫: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关键要素。建和谐社会,需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殡葬环境,推行土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是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一方面,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是解决农村安葬难的.现实要求,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经营、机械化操作程度提高,农村安葬难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兴办公益性公墓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2、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法规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村民的无序乱埋乱葬进行约束。

  3、纳入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是做好公墓建设的保证。目前由于农村村级经济普遍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的生活也不够富裕,自身承担公墓建设和管理费用确实困难很大,因此,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死有所葬”。

  4、加强监管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长办长兴。一要规划先行。公益性公墓以村办为主,也可多村联办。对墓穴占地面积、使用年限做全面规划,墓址可选荒地,也可五保老人去世后的土地中调剂出来使用。二要统一标准。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又要满足群众文明祭祀需求;既要道路畅通方便安葬,又要让村民愿意进来;既要完善基本设施,又要做到有标志,有界线,有统一规格的墓穴坟头标准。三要加强管理。乡与民政部门应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聘请专人维护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可收取成本,不得从中营利;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年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xx乡人民政府

  xx年10月12日

公益调研报告5

  自治区重点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

  根据新公益林便函[2014]2号《关于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发展调研活动的函》的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区域内国有林场进行了调研。**地区共有4个国有林场(站),即**市胡杨管理站、**县三塘湖胡杨林管理站、**县淖毛湖胡杨林管理站、**县河谷林管理站。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有林场林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1、企业的相继入驻加大了林木管护难度

  如**县三塘湖资源丰富,近年来由于对三塘湖乡石油、煤炭、风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各大中小型企业相继入驻**三塘湖乡,林木管护难度进一步加大。

  为此我地区要求开工前,各企业的总体规划必须征求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能避开公益林的尽量避开,能少占的尽量少占。定期召开各大企业进展通报会,要求林业、国土、发改委、草原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及时掌握各大中小型企业的工程进展情况,规范企业施工行为,尽可能减小对地面植被的影响,督促其在开工前办理征占林地手续。

  2、存在少征多用现象

  当前,有些林地征用单位,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少征多用。将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地方产业的扶持等作为理由,对林地管理政策法规视而不见,很多林地在征用时往往没有完备的审批手续就对其进行开发,甚至出现非法占用林地的情况,给国有林场林地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进而导致管理效果低下。

  因此要加强林地征用项目的审查,当有项目需要征用林场林地时,县市林业局应切实做好项目的立项、批复、规划、用途等审核,并选派专业的人员实地勘察所征用的林地,在审核达标之后上报地区、自治区林业厅进行审核,凡未审核合格的一律不得与征地方签订征地合同,以确保林地征用项目审查的有效性。

  3、无禁止加工、运输、买卖胡杨制品的法律法规

  因目前没有禁止加工、运输、买卖胡杨制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损坏胡杨的现象时有发生。建议出台禁止加工、运输、买卖胡杨制品的法律法规。

  4、制度不够完善,职工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

  不同岗位间、同岗位间工作的质量与职工的收益挂钩不直接,没有形成较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不能发挥职工劳动潜能,职工生产生活较困难。

  因此要创**场体制机制管理,强化生态林保护责任制度,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制,提高管理水平,按照管护合同的要求,把森林管护责任具体落实到管护人员。

  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经营方案的'编制质量不高

  方案编制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在市场经济中应变力差,不能为经营单位排忧解难;与实际有脱节,对资金筹措及效益分析上过于理想化,致使一些规划项目无法实现,影响了方案实施的效果。如**县规划的抚育、封育面积太少,不切合实际。

  建议增强森林经营方案的应变能力。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时,很难对经营期内不断变化的各种因素做出完全准确的预测。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应该允许经营单位根据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市场的变化,通过年度生产计划对经营方案的年度计划量进行调整。并在实施过程中,通过经营效果的检查、评估,适时地对森林经营方案进行修订。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才有活力。同时,修订方案要按照程序办理,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修改已审定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

  2、森林经营方案缺少必要的保障机制

  虽然《森林法》明确规定森林经营单位要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但对不编案或不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的行为没有制定相应的法规进行约束。同时,也没有建立必要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使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管理工作得不到足够重视。

  因此要加强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及经营效果的评价。对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是保证其顺利实施的必要手段。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经营部门的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通过这项工作把森林经营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益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挂钩,并把检查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

  三、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问题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

  1、社会保险现状

  **市南湖胡杨管理站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人,已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人,已退休职工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2658.3元。三塘湖胡杨林管理站现有编制5名,临时聘用护林员65名。聘用护林员中有30人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四险一金。编制人员中,2人工资由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其余3人和聘用人员工资由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中支出。**县淖毛湖胡杨林管理站现有职工43人,其中正式编制职工3人(事业拨款),聘用林木管护员40人(公益林管护经费),均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县河谷林管理站现有职工41人,其中正式编制职工2人(事业拨款),聘用林木管护员39人(公益林管护经费),均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2、存在问题

  一是四险一金中有的只参加了一项,如**市南湖胡杨管理站解决了2名职工养老保险,其它五项保险一直没有落实。二是职工正式编制数少,聘用人员素质不高,缴纳的社保费用过高。如三塘湖胡杨林管理站职工正式编制数过少,聘用人员均为当地农民,文化水平以初、高中为主,工作积极性不高,素质有待于提高。聘用的林木管护员缴纳的社保费用过高,导致拿到手的工资过低,生活经济负担较重,住房困难,地处偏远,文化生活单调。

  3、解决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将生态公益型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纳入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二是出台国有林场及职工合理权益保障政策。给予国有林场与乡镇同等待遇,在招商引资、农业综合开发、生产、养殖等方面给予国有林场与乡镇同等支持,允许在国有林场设置公益型岗位并有限安排富余职工及家属。三是通过科技培训,提高林场职工文化素质,建立一支过得硬的管护队伍。

  四、国有林场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1、人事、财务管理现状

  各管理站均是公益型林场,地处生态脆弱地区,主要是保护生态公益林,经费没有来源,人员工资、管理经费均由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中支出。各管理站地处偏远,土壤贫瘠,人口稀少,自然条件恶劣,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在编职工少,四个管理站仅有12名正式编制职工,其余均为聘用,生产、生活困难。

  2、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缺乏。如**市胡杨管理站位于**市南部,处于库木塔格沙漠北缘,是风沙危害严重地区,立地条件差,林地盐碱、沙化、低洼,水资源匮乏,生产力低下,发展门路窄,难以找到合适的经营项目,不能形成规模项目,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经济困难。电力设施不能配套,没有林区公路,没有通讯工具,交通极不便利,巡护工具得不到配备。严重制约着林场的发展,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二是国有林场属生态型林场,主要经营目的是保护生态公益林,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由于历史积累下来的问题多,贫困状况严重、贫困面大,缺乏资金扶持,职工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问题亟待解决。

  三是管护面积大,管护任务重,正式在编人员少。如三塘湖乡石油、煤炭、风力资源的

  开发利用,造成三塘湖胡杨林管理站不仅人均管护面积大,而且管护任务重,只有5名在编人员;**县两个管理站才有5名在编人员;**市胡杨管理站只有2名在编人员。

  3、解决对策

  一是建议设置护林员正式编制,稳定管护队伍,提高管护质量。

  二是通过经营方案的实施,道路修建和旅游开发,拉动当地劳动力市场和旅游产品市场发展,促进旅游相关产业的联动开发,加快当地经济发展

  步伐。增加职工收入。鼓励职工参与森林培育、森林旅游业、多种经营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职工的经济收入。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如南湖胡杨林管理站森林的经营活动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从而为地方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能解决职工子女、家属的就业工作问题。此外,森林旅游开发达到一定规模后,将带动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行业的发展,将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林业科技水平。经理期内通过科技创新、引进技术、教育培训等途径,不断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林业生产力,促进林业科技进步。

  五、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及扶贫工作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

  1、存在问题

  基础设施落后,有待加强。**市南湖胡杨管理站由于交通不便,人口稀少,自然形成的便道现有林区道路40公里,长期得不到维护,通行能力差,现办公设施陈旧,基础设施落后。进入林区尚无公路、无交通工具、无通讯设施。职工生活困难,存在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看病难、子女上学就业难、文化生活单调等问题。三塘湖胡杨林管理站供暖设施需要尽快给予解决。近年来三塘湖资源开发的力度加大,管护难度也进一步加大,管护任务重,管护人员的交通工具急待解决。**县胡杨林管理站和河谷林管理站目前有办公用房,但缺少物资储备库,配发的防火物资、没收的胡杨没地方存放,加之管护面积大,进入林区的道路崎岖,缺少交通工具,管理站各项工作开展困难。

  2、解决对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把管理站扶贫工作作为林业建设项目之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改善职工办公条件。从实际出发,逐步改善基层林场办公条件及环境。包括办公设施、林区道路建设、交通工具配置、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三是建议出台基础建设优惠政策。将国有林场基础建设纳入政府村村通工程、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农村路网建设工程和电网改造工程范围,确保林场在2015年前通公路、通电、通水、通电话、通电视。将国有林场贫困居民纳入政府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加大扶持力度,开发一批扶贫项目,使国有林场职工早日脱贫。四是建议对没有经济收益的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资金列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内容,巩固和强化林场组织管理,保障林场全力投入森林资源的培育经营和保护管理工作。

  六、国有林场发展森林旅游特色生态的机制和模式探讨

  由于交通不便,人口稀少,目前多数国有林场没有进行旅游开发。如果开发国有林场的森林旅游,都是按临时征占用林地手续办理的,办理手续繁琐、复杂、需缴纳不少的费用,导致好多旅游项目无法立项建设。为搞活、发展国有林场经济,建议出台国有林场森林旅游开发管理办法。优化国有林场外部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国有林场发展的周边环境。

  **市计划在南湖胡杨林区进行小规模的旅游开发,在胡杨林集中、密集区进行旅游开发。旅游项目主要是森林观光和沙地游乐。建设内容:①大门及广场:古树大门,门区广场,面积500平方米;②门房和游客服务中心:平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60平方米;③道路整治:林区内道路修整,总长25公里(结合林区管护道路);④沙地休闲游乐区:包括沙漠卡丁车、沙漠摩托车等;⑤环卫设施:规划环保厕所2个,设垃圾桶10个,垃圾集放点1处。⑥森林旅游道路整治:在森林旅游开发区新修和整治旅游道路20公里,包括旅游公路和旅游步道。

  **县三塘湖胡杨管理站由于交通不便、人口稀少,目前也没有进行旅游开发。随着三塘湖矿区的大力开发,规划在三塘湖胡杨林区进行小规模的旅游开发。三塘湖胡杨林区旅游资源以胡杨为主,景点以胡杨林和沙漠戈壁景观为主,通过大漠、戈壁、胡杨凸显大自然的多变和生命的执着顽强。开发建设过程中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按照分类经营的要求和国家对林业投入的扶持政策,采取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林业建设投入机制,确立生态建设以国家投入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补助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尽可能多的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拓宽投资渠道。

公益调研报告6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对农村公墓管理缺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如何在当前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农村安葬难、土地资源浪费大、视觉污染严重问题,值得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xx县下辖6镇2乡,90个村,11个社区(居委会),人口1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7万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全县建有12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和50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如今,12个乡级公益性公墓已不复存在,50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中,名存实亡的约占90%;无规划,无管理,成为乱埋乱葬坟地的占10%。

  从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公墓建设缺少规划管理。1991年,县政府及民政部门在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县政府《关于划分土葬改革区工作情况报告》(兴政文[1991]66号)中要求全县在“八五”期间建公益性公墓区160个,其中乡镇建12个,村建148个。至1994年,全县建公益性公墓已达501个,其中乡镇建成12个,村级建489个。但是由于缺乏长期远景规划,在如何办、怎么办、怎么管等方面缺乏具体措施。同时,无专人管理,导致公益性公墓在选址、建设、墓型和占地面积等方面多种多样。有的公墓区当初就是应付差事,立个牌子就成了所谓的“公墓区”,无人管,随便葬,公墓随即变得可有可无。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由于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滥葬乱埋随即泛滥,坟墓有的建在集镇边,有的建在耕地里,有的建在山坡上;有豪华塔楼式,有砖砌石垒式;有超大型墓,有家族墓,甚至还有建活人墓;占地面积,小的5-8平方米,大的超过10平方米。

  (二)安葬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据测算,过去全县所建501个公墓区到目前已名存实亡的现在超过400个,这些公墓所在村组已经无处安葬。即使形式上还存在的'农村公墓区,也因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横七竖八,乱葬乱埋,公墓土地浪费极大,造成无地可葬。因而直接导致农户或安葬房前,或安葬屋后,或安葬农田,乱埋乱葬,占地毁林。

  (三)农田被侵占环境受影响。我县农村每年应该安葬的逝者约在1000人左右。大多数都被安葬在村民自家承包地里。简单的也是砖砌石垒,占地5个平米左右,讲排场的建起豪华塔楼式坟头,占地有的超过10个平米。按每座墓占地7平方米测算,我县因此每年要减少耕地面积10余亩。农村房前屋后,田野山地,到处是坟头,环境不美,也给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殡葬改革带来负面影响。新县城周边有的村民受利益驱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批准,将自家耕地拿来当坟地卖,造成新县城周围环境恶化。

  二、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公益性公墓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不重视。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没有纳入民生工程,没有列入各级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在“葬”的问题上归根到底一句话,各级只重视经济发展,不重视殡葬改革,没有把公墓建设纳入议事日程。

  二是村级组织无力承担费用。全县绝大多数村没有村办企业,村级经济十分薄弱,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乏力。一些有公墓区的村级公益性公墓既没围墙也没绿化,更谈不上花钱聘人管理。加上公墓又多建在荒山脊地,村民们从心理上就难以接受,因此许多村民宁愿将已故亲人葬在自家承包地里,也不肯埋进公益性公墓。这也是导致农村公益性公墓“名存实亡”的主要原因。

  三是村民对建公墓热情不高。对于兴办公益性公墓和解决安葬难问题,多数村民热情不高。主要认为公墓区坟墓混乱,离自家较远,有的认为风水也有问题等等。把亲属遗体埋在自家承包的农田里,上坟祭祀,比较方便。所以有没有公墓,与他们关系不大。

  三、对策建议

  要使农村公益性公墓真正发挥作用,彻底解决乱埋乱葬问题,须得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下功夫: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关键要素。建和谐社会,需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殡葬环境,推行土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是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一方面,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是解决农村安葬难的现实要求,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经营、机械化操作程度提高,农村安葬难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兴办公益性公墓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二)纳入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是做好公墓建设的保证。目前由于农村村级经济普遍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的生活也不够富裕,自身承担公墓建设和管理费用确实困难很大,因此,把农村公墓性公墓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死有所葬”。

  (三)加强监管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长办长兴。一要规划先行。公益性公墓以村办为主,也可多村联办。对墓穴占地面积、使用年限做全面规划,墓址可选荒地,也可五保老人去世后的土地中调剂出来使用。二要统一标准。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又要满足群众文明祭祀需求;既要道路畅通方便安葬,又要让村民愿意进来;既要完善基本设施,又要做到有标志,有界线,有统一规格的墓穴坟头标准。三要加强管理。乡镇与民政部门应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聘请专人维护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可收取成本,不得从中营利;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年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公益调研报告7

  进行新农村建设,就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等公益事业,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等一系列与农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让农民群众从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受益。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筹资途径发生变化。在国家投资有限,地方财政紧缺,摊派集资废止,“一事一议”筹资难度大的情况下,农村公益事业怎么办?最近,**县委办组成调查组,就当前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开展了调研。

  一、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农村公益事业主要是指向农村居民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具体指乡村两级的公益事业。免征农业税,取消“三提五统”和各种集资摊派,财政转移支付难以弥补因税费改革造成的财政缺口,农村公益事业面临新的困难。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筹措难

  乡村教育相对滞后。教育是农村公益事业开支中最大的一块,税改后,国家虽然加大了教育投入力度,但仍有较大资金缺口,农村教育发展举步维艰。一是基础设施差,影响正常教学。虽然“普九”达标解决了一些学校的教室问题,但必备的教学用具仍然没有配齐。二是师资力量明显欠缺。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不发达、文化生活欠缺、交通通讯不便,多数公办教师都不愿到此任教。

  (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难

  农田水利设施老化严重。**县小型水库及中型水库的水利设施都是上个世纪七十、八十年代修建的,途经水渠、涵洞有的已经完全毁损不能使用,勉强可用的其维护成本也很高,无形中给农民增加了负担;加之设施的不配套,低洼农田遇雨成涝,难以排渍。离水源较远的田地水源流程长,闸口多,渠道不畅,损耗大,抗旱成本高。有些水源甚至难以到达,造成田地撂荒。据调查,目前,已有70的水利设施不能满足当前农业生产的需要,农田水利建设严重滞后。

  (三)农村文化、卫生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难

  税改前,国家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就很少。部份地方的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预防保健、村级卫生人员误工报酬等也基本上靠乡村集体统筹提留来解决。很多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老化,基本上没有集体用房,大多办在卫生员家中,有的场所十分简陋,医疗条件比较差,在医疗设备方面普遍是老三件: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由于没有防保服务经费,预防保健难以开展。税改后,乡镇统筹经费被取消,使得本来就举步维艰的农村卫生事业“雪上加霜”。**县86个行政村建有村卫生室86个,其中71个村卫生室由私人建的。

  文化事业投入方面,大部份乡镇在“村村通”工程、“文明村”达标升级活动等项目匹配投入方面显得捉襟见肘。乡镇正常开支都非常困难,更谈不上发展文化事业。

  (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难

  目前,全县农村的社会保障还停留在军烈属优抚、五保户供养、农村计生“两户”和农村特困群众救助等层面上。以**县为例,税改前,农村五保供养、义务兵家属优待、村干部报酬等经费是以乡统筹方式筹集,税改后,由于财政转移支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农村五保户供养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兑现落实困难,“五保”难“保”。

  (五)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匹配难

  以公路建设为例,凡属县以下公路建设均要求匹配,尽管要求匹配的是小头,但许多县乡村仍然难以承受。比如,木庆路属县级路,03年硬化时,因配套资金难以筹集,只修建了**至东兴段,且因资金筹集不及时,导致工程进程受阻,一年的工期两年才完成。20xx年市里主动给了木庆路东兴至庆安界段的建设项目,却因无力匹配资金,只好放弃。目前,东兴以北的原满天乡的农民只能望“路”兴叹,承受着因道路难行而比东兴以南地区低3-4分的粮食价差。

  目前,**县的通乡公路、通村公路由于地方财力弱,资金匹配困难,既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又增加了地方财政的负担,也影响了上级的投入。有的基层干部感慨地说:“没有项目想争项目,争取到项目又没有资金匹配,象我们这样的贫困县、是吃饭财政、要饭财政,哪有钱来配套,结果是越有钱的`越能要来钱,发展就越快。这样下去,差距会越来越大。国家的政策真的该改改了,对贫困地区区别对待,少配套、不配套。”

  (六)“一事一议”实施难

  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镇道路建设费、集资和村提留,乡镇道路的建设要求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村级道路的修建,则通过村民“一事一议”方式加以解决。面对国家转移支付的数额有限,“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低、数额小,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尤其是具体操作难、落实难。一是乡村债务的债权户要求抵扣“一事一议”资金。二是外出农户多,有的是举家外出,这部分人的“一事一议”筹资同样难以收取。三是受益不均,农户思想难统一。有些“一事一议”项目并不是平均给每个村民小组或农户带来好处,受益范围难以确定,导致意见不一

  ,“一事一议”方案难以通过。四是大型、长期公益事业难兴办。“一事一议”筹资有限,使一些耗资较大的公益事业,特别是跨村、跨乡的工程一时办不了。五是部分村“一事一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导致群众不满,甚至对来年的“一事一议”进行抵触,形成恶性循环。

  二、加快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对策建议

  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村公益事业停滞不前,必然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整体进程。

  (一)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系,使财政逐步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投入主体

  要以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为重点目标,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税制的要求,逐步统一城乡税制,以税惠农;各级财政要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比重,并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农村倾斜,使公共财政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主要投入主体。

  (二)加快县乡综合配套改革步伐,大力培育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主体

  要通过县乡综合配套改革,逐步使政府和集体重新成为农村公益事业的主要发展主体。在改革中,要特别注意不能忽视、削弱政府部门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职能,不仅如此,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看,还应加强这一职能。财政要按照由以钱养人改为以钱养事的原则,加强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职能。同时,要积极培育新形势下农村公益事业的新的发展主体,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民间力量在目前形势下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中的有效作用。

  (三)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推进“一事一议”有序实施

  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题上,除需严格执行政策外,更要规范操作。一是政策交底。只有取得农民的理解、拥护和参与才有可能取得成功。要通过召开两委会、党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宣传“一事一议”的政策,公开其实施办法与程序,争取得到广大村民的理解与支持,引导其积极参与到“一事一议”中来。二是议定项目。发动群众将需兴办的公益事业列摆出来,然后将之梳理归类,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和村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一事一议”项目。三是民主表决。通过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项目预算、实施方案、筹资金额及工程管理等相关事宜,并形成会议记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强化管理。“一事一议”项目民主决策后,农民将出资出劳,要对得起农民的血汗钱,强化三个管理,即资金管理、工程管理和监督管理。

  (四)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资体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

  目前财政转移支付及“一事一议”方式不能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问题,必须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资体制。要制定能够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积极进行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支持个人及社会组织投资农村公益事业,以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益事业发展不足的矛盾,同时也解决了农民投入与收益不均而难以筹资酬劳的矛盾。

  (五)创新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开辟建设资金来源的新途径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无疑最终应以国家投入为主渠道,但是就目前而言,一方面巨大的资金缺口使国家现时财力无法支撑;另一方面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收入以加速度增长,对未来财力有良好预期。针对这种情况,可考虑在一定限度内,发行公益事业建设国债或公债,缓解国家财力供给与建设资金需求在时间上的矛盾,突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的资金瓶颈。借未来资金解燃眉之急。这样,既解决了社会闲散资金无法聚集利用的问题,又解决了公益事业建设等米下锅的困境。

  (六)改革支农资金的投入机制和投入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是规划先行,指定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办法,把分散在各部门的支农项目资金集中起来捆绑使用,按轻重缓急,每年解决一批乡村的重点公益事业项目。二是改善支农项目资金的投入方式,改变目前地方争取资金的方法,由国家根据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定项拨付,减少中间环节,尽量采取项目资金直达的办法,防止层层克扣截留。同时,建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网上公开制度、跟踪检查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资金有效使用。三是改变支农资金投入方向,减少对生产经营环节的支持,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即水、电、路等基础建设和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公益事业。四是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中,从实际出发,减少县政府项目匹配比例,取消乡镇匹配,以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工程质量和效益。五是将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资金集中使用,实现有限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每亩25元左右的补贴资金分散到各户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应将直补资金集中起来建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基金(代替筹资部分),用于改善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将良补资金集中起来建立品种改良基金,用于良种繁育,然后平价出售给用种农户,保障品种改良,提高科技附加值。(**县委)

公益调研报告8

  一、公益性岗位的界定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援助措施。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公益性岗位既避免了直接资金援助的形成的依赖性,也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为xx的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一)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城市市容协管、城市交通协管、环境卫生协管、园林管护等岗位。

  (二)基层服务类岗位。包括街道(乡镇)和社区等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农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科技服务、法律服务、民政托。

  (三)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情况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社会保险集体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20xx年我县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月集体缴费757.69元/人,月个人缴费295.64元/人;20xx年社会保险月集体缴费864.15元/人,月个人缴费317.86元/人;20xx年社会保险月集体缴费281.93元/人,月个人缴费311.88元/人;20xx年社会保险月集体缴费649.72元/人,月个人缴费281.9元/人。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按季度发放。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主体责任,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公益性岗位管理第一责任人,县人社局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实施监督、指导、检查。每年由县人社局牵头、汇同县纪检委、财政局等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资金总量小,公益性岗位开发投入不足。

  由于就业资金总量小,所以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中的.投入就不是很足。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主要由就业资金中进行支出(再就业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等)。

  (二)相关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由于再就业政策是一个长期的政策性较强的工作,有关的政策宣传主要集中在工作开展的初期,在工作初期虽然也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工作,但由于后期宣传工作跟不上,造成舆论氛围不浓,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知之甚少,也极大的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4050”人员的自身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

  “4050”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或缺乏,这些与用人单位对员工要求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型、高素质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观念有偏差

  一方面,求职者对自身定位不准,忽视自身实际情况,嫌弃推荐的就业岗位工作条件差、待遇低,不愿意上岗,出现“轻松岗位多人争抢,脏累岗位无人问津”的尴尬现象;另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存在依赖心理,将其理解为“铁饭碗”,个人寻求就业机会的积极性不高。

  (六)公益性岗位的动态退出问题

  公益性岗位是一种临时性就业援助政策,不是终身制,更不是一种福利待遇。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偏大,无就业技能,在公益岗位工作三年后,年龄更大且仍无技能,很难从公益岗位上走出去,走向社会后缺乏就业竞争力,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不退出,就又会造成另外一些就业困难人员无法到及时的帮扶救助。

  五、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几点建议

  (一)理顺管理_,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相关补贴政策、制度。

  (二)规范工资待遇。要充分发挥浮动工资的激励作用,切实做到基本工资与浮动工资相结。

公益调研报告9

  一、公益性岗位呈现的特点

  据调研,全区公益性岗位呈现“三多”特点。一是开发的部门多。全区6个街道,24个乡镇和62个机关事业单位均开发有公益性岗位。二是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多。公益性岗位安排了工作人员1627名,其中安置就业困难群体1478名,占开发公益性岗位的90.8%。三是从业人员涉及工种多。主要有保洁员520名、保安840名、城市治安巡防员86名、交通协勤50名、文明交通劝导员50名、社区综治员21名、其他工种60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一是缺乏统一管理部门。目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主要是各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自行负责,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二是事权财权分离。公益性岗位大多在机关事业单位、街道(镇乡)、社区,而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没有专门安排经费,导致公益性岗位开发困难。三是部分单位安排非就业困难群体在公益岗位上工作,挤占了部分公益性岗位。

  (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没有实行统一、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二是缺乏激励机制,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目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多数没有建立奖惩机制,导致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

  (三)社会保障不够规范。一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二是从业人员之间存在着经费安排不平衡、工资福利待遇不平衡、工作时间长短不平衡等问题。三是部分用工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未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工作经费不够充足。一是财政部门对开发公益性岗位没有安排专项经费。二是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原因,部分单位未主动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三是福利待遇资金特别是加班工资落实不到位。

  (六)从业人员队伍不够优化。一是就业困难人员相对素质偏低。据调研,已安置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6人,高中文化程度的178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934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80人。二是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年龄大、并且缺乏工作技能。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工资待遇偏低,工作不安心,跳槽现象较频繁。

  三、对策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一是按照《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要求尽快出台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二是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随时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三是鼓励成立劳务组织,具体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统一从业条件、统一招聘解聘、统一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统一确定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统一制定合同范本,统一开展检查与督查等工作。四是科学界定公益岗位,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培训、考核、奖惩工作。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人员进出机制。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就近录用的原则,根据“本人申请、社区公示、公开招聘、严格把关”的程序,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劳务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联合招考。在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委派合同,由劳务组织实行劳务派遣。对于各用人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在符合岗位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确保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失地农民得到优先帮扶。用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的履职情况予以客观及时的评价,对不能履行职责的要向派遣单位提出解聘建议,由派遣单位予以解聘。二是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从业人员上岗前,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劳务组织、用工单位要对其进行业务技能、岗位职责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使从业人员能掌握基本的业务技能,从而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各用工单位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实施惩优罚劣、严把人员的进出关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各用工单位要筹措奖励资金,对在岗位上作出了积极贡献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五是财政部门负责合理筹集和调度专项资金,建立政府购买就业困难群体劳动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管理督查。一是统一事权财权。实现属地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调配经费”的工作模式来加强管理,做到事权职责的高度统一。二是管理与监督要分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用人单位,要求其认真整改,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行动态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收集统计公益性岗位信息,指导各街道(乡镇)建立就业困难群众基本情况电子档案与台账。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履职情况档案与台账,从而健全全区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以作为公益性岗位统筹规划与管理的依据。四是加强检查督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进行公示确认,鼓励居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监督,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范化。

  (四)加大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市级就业专项资金,区财政本级纳入预算,及时将资金落实到用人单位。结合当年本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通过合适的比例来确定各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给从业人员以工资增长的预期,不断优化稳定队伍。二是用足就业再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职能部门、街道(镇乡)要根据从业人员的个人情况,督促劳务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工作经费、福利经费和奖励资金,确定年节的慰问标准以及加班费等各项津贴,实现人性化的管理。

  (五)强化资金监管。用人单位、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招收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用人单位申报和划拨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台帐,对虚报冒领、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划拨资金外,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申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宣传,提高认识,将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作为党委和政府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重要措施。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加大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的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提高群众对公益性岗位的认同度,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公益调研报告10

  (1)调查目的:针对现阶段大学生对公益事业的社会效果存在争议的情况,通过了解同学们对公益事业的态度和做法,从中分析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由此寻求改变这一原因的措施。

  (2)调查对象:红河学院抽样调查

  (3)调查形式:问卷调查为主,个别谈话为辅。

  (4)调查内容:

  ①了解公益事业的渠道和程度。

  ②参与公益事业的方式、途径。

  ③影响参与公益事业的因素。

  ④对周围公益行为、氛围的认识。

  ⑤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总体评价。

  通过以上调查,进行全面归纳整理,写成,并提出建议。

  捐赠及其他公益公益行动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表现,更是中华民族世代相承的传统美德。公益象征的是爱心、公益与社会责任。作为在社会中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作为社会未来的中坚阶层,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公益捐赠的主要群体。

  他们对目前周边的公益行为、社会的公益事业如何评价呢?是什么因素影响到他们进行公益活动?又是通过哪些渠道、方式参与到公益中为此,笔者通过对红河学院100多位各领域发放问卷进行调查,来了解当代社会公益观念和行为现状,并分析其原因及提出建议,这对于促进建设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公益事业,加强培养与提高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一、红河学院学生对公益事业的观念行为

  1.红河学院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热情度

  笔者在对100位红河学院学生的调查中发现:支持参加公益活动的同学有90%,表示不支持参加公益活动的则有2%,表示无所谓的占8。另外,在对参加过公益活动的同学中调查得知,每周参与公益活动的占60,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公益活动的占51,节假日参与公益活动的占30,而只要需要,任何时间都参与的占11。在对表示没有参加过公益活动的同学调查以后是否会参加公益活动的问题中发现,43%左右的同学表示以后会积极参加,53%左右的同学表示遇到有价值的公益活动会参加,4%左右的同学表示对公益活动不感兴趣。在调查如果学校组织公益募捐活动,或者街上有公益募捐活动的问题上,有79.2%的同学表示会参与,有20.8%的同学则表示不会参与。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大部分红河学院大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只有少部分的同学对公益活动不热衷。但是,从关注公益活动的积极度上看,现今的红河学院大学生仍缺乏热情,只有极少数的同学表示经常关注公益活动,积极找机会参加。这一点反映了当今大学生公益观薄弱,对公益活动的热情度不足。

  2.红河学院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能力

  笔者在对上述100位同学的调查中还发现:红河学院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调查中男生占43 ,女生占57,而且大多数女生对公益活动更有自觉性和积极性。在这个调查中按照年级来比较,大一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占4,大二参与公益调查的占28,大三占公益调查的41,大四占公益调查27。其中大部分同学参加过现场捐资和捐物活动,其数量和捐款金额只在同学们的能力范围之内。

  3.红河学院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渠道

  调查发现,对于参加过公益活动的同学,有71.5%的表示曾经通过由学校团委、学生会、志愿服务团体组织参加,有27.7%的通过同辈群体及其他志愿者参与活动。,有13.8%的加入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机构,50%的以志愿者、义工身份参与义卖义演等公益活动,7.7%的则表示通过其他途径参加。而在对没有参加过公益活动的同学中调查得知,只有26%左右的同学表示以后会现场捐赠或者通过手机、银行、网络等方式捐款,高达90%左右的同学表示以后愿意以志愿者、义工身份参与义卖义演等公益活动,也有50%左右的同学表示愿意加入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机构。

  在询问参与公益活动遇到的阻碍因素时,76.9%的同学表示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是时间因素,与个人生活或工作学习相冲突,表示主要是经济因素,参加志愿服务还要花钱的占53%,而有35.4%的同学以社会因素,多数人对志愿者有偏见为主要因素,另有6.2%的表示是外界压力造成的。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当今大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的形式主要是捐赠和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而从大学生选择公益方式的考虑因素也看出了当今大部分大学生还是能够以接受帮助者的立场上考虑问题,选择最优公益形式帮助他人,但也仍存在不少同学是为了个人的方便或受外界影响而选择的方式,不能够做到真切帮助他人。

  在调查能让大学生最便捷地参与到公益中的渠道——校园组织公益活动,发现: 22.3%的同学表示学校里经常举办公益活动,75.4%的同学表示学校有时或很少举办,而有2.3%的同学则表示学校从没举办过公益活动。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高校在提供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机会方面做得不足够,让大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的渠道少。

  4.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认识与态度

  笔者在调查中又发现:多达38%的同学参与公益活动的风气很一般,少部分同学,占5%认为参与公益机构活动风气很好,而16%的同学觉得不太好,认为公益机构活动风气比较好的同学只有16%,觉得风气很差的占4%。这说明了大部分同学对公益事业的风气和现状存在着不满。

  问卷调查中发现,过半同学对公众诚信度缺乏信心,对需要帮助者和积极参加公益者都产生了怀疑的心理。在对大学生对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作用的观点上41的人认为有重大作用,55认为有一定作用,但大部分靠社会其他力量,4的人则觉得不太清楚。在对参与公益过程中遇到的挫折上当作锻炼自己,更加振奋的同学占43。接受教训,继续训练的占53,受到打击退出活动的占3。感到委屈,再不参加活动1。这说明大部分同学对社会公益事业态度很好,具有很大的`热情。

  二、红河学院高校学生产生这种公益事业观念和行为的原因

  通过调查,笔者认为红河学院高校学生产生这种公益事业观念和行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个人因素

  (1)大学生的能力有限,这与家庭经济来源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红河学院高校的大学生一般都是靠家庭提供生活费的,都是消费一族,经济收入直接影响到参与公益事业的行为与观念,有稳定充裕生活费的大学生更愿意通过捐赠的方式帮助别人,因为这种方式比较方便且能给予接受者最为实际的帮助;相反,生活费来自打工兼职的大学生,相对比较少参与公益捐赠,但他们也愿意通过当志愿者等方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接受者提供实际的帮助。

  (2)大学生对社会公益事业的了解甚小,直接影响到其参与行为与观念。大部分大学生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现状、参与途径等信息了解甚小,并且极少主动关心公益事业的发展。他们通常是遇到自己感兴趣的公益活动才会参加,对不了解不感兴趣的则完全不理:社会公益行为的调查报告)会,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行为和观念。

  2.社会影响

  (1)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渠道单一。目前社会上参与公益事业的方式比较少,只有捐款、志愿者等,无法调动公众参与到公益活动的热情。特别是在学校的大学生,学校只是偶然有组织参与公益的活动,校园宣传不足,缺少参与公益事业的渠道,难以调动大学生参与到公益活动中。

  (2)社会的诚信度缺失。当今社会出现许多“伪”穷人,他们原本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帮助的,但却欺骗公众捐款,导致大学生对社会上的捐款持怀疑态度。公益透明度不高,对捐款的使用情况、流向不明确,导致大学生对公益事业诚信度的缺失、对公信力的下降。

  (3)公益事业发展缓慢。社会上的公益机构数量不多、质量不好,内部组织建设不规范,效率低下,缺少有效的管理,导致大学生不敢投身到此类的公益事业中。

  (4)政府重视程度不足。现代意义上的公益事业是最近十几年才发展起来的,在监管程度上存在不足,政府对此缺少足够的关注、宣传。因此,关于公益事业的相关法律和制度还不完善,无法起到很好的监控作用。

  三、对发展红河学院高校学生公益事业的措施与建议

  针对上述调查及原因分析,笔者认为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做起,逐步增强红河学院高校学生的公益观念意识,使大学生投身于公益事业中来:

  1.学生自身角度;

  大学生需要增强自身的公益意识,积极主动关心公益事业的发展。

  在校大学生的经济实力有限,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多余的经济物资收入来援助他人,但是大学生需要提升公益意识,积极主动的发掘身边可以进行的较为实际的参与公益方式,并投身其中帮助他人。

  大学生进行公益的方式不止捐款一种,例如参加网上公益机构,进行义演义卖活动,加入社会志愿者团体等等,都是每个大学生可以做到的较为便捷可行的公益方式。另外,大学生作为现在中国社会上一个大开销群体,并没有想象中的贫困。大学生可以在平时生活中做到节俭,学会理财,并把其中一部分投入到帮助他人的公益事业中,相信人间真爱,以提高个人道德素养,尽早背负社会责任心。

  2.学校角度:

  学校应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参与公益的平台,做好宣传,给予当代大学生充分的参与公益事业的渠道,调动大学生参与公益的积极性。

  目前大学生公益现状并不乐观的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平台给其发展,学校及校内的社团组织应在全校倡导人道主义精神,鼓励党员及学生干部带头参加红十字会、公益总会等组织开展的公益公益活动,推动形成良好的公益氛围,促进公益事业在校园中的发展。

  同时,在校内形成公益光荣的氛围也是非常重要的,学校可以采用标语,海报等鼓励形式,在校内传媒大力宣传,营造公益公益氛围;或定期邀请一些公益或公益组织的创始人来校做演讲,宣传公益的本质意义,塑造大学生对公益的正确理解。使同学们形成一种多多参与公益的心理,形成互帮互助的氛围。

  3.社会角度:

  社会上的公益机构应该努力吸收大学生这一阶层,为中国的公益事业发展做贡献。当今社会诚信度缺失是一大问题,公益结构应首先提高自身质量和诚信度,让民众特别是大学生对其安全性、有效性有信心,如做到捐款使用、流向情况公开透明化等。同时,政府应该提高对公益机构的重视程度,在监管上加大力度,并积极开展各类社区、大学公益活动,以求让更多人参与到中国公益活动中来。

  大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对社会和其个人都具有重大意义,推动着现代文明和人道主义的发展。社会和学校应该为此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与氛围,让当代大学生继续发扬公益公益事业,向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借公益的火把温暖世界。

公益调研报告11

  一、扶贫济困,公益事业实效凸显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市公益事业逐步发展,在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市城镇有162户275个困难人口、农村22631户40854个贫困人口,64569残疾人,要解决好这些弱势群体面临的困难,不仅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而且需要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20xx年2月成立慈善总会, 20xx年1月成立慈善基金会。6年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泛参与,我市慈善事业发展迅猛,全市累计募集善款7000万元,救助支出32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3839人次,在助医、助学、帮残、抚孤、救灾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xx年下半年起,我市启动镇级慈善分会建设,全市16个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全部建立慈善会,形成了以市慈善会为龙头,镇(开发区)慈善分会为依托的慈善组织网络体系,全市公褒事业更加富有生机与活力,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多年来,**市妇联积极参与全市慈善事业的发展,以孤寡老人、贫困单亲母亲、孤贫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等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社会救助、慈善公益、优抚助困、敬老扶幼、法律援助等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先后募集资金150余万元,帮助86名贫困女大学生圆了大学梦,资助近千名孤贫儿童继续学业,为我市公益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正视形势,公益事业任重道远

  我市公益事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我市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宣传认知力度不够。公众对公益事业的认识非常模糊,慈善意识还比较淡漠。多数人都认为公益是企业家的事,是有钱人的事,公益活动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实际上公益是一个人人都能为、人人都应为的事业,它是一个有责任感和道德观念的社会成员具有的基本素质,它是公民权利和仁爱理念的结合,是人道主义、人文关怀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结合,是公众的点滴奉献成就他人梦想的善举。

  二是社会力量盘活不够。关心、关爱弱势群众的发展离不开慈善事业的帮扶,但仅仅依靠慈善部门力量还显得有些薄弱,还需要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义工队伍共同努力,才能达到万众一心,共促和谐的社会效果。

  三是救助项目开拓不够。目前,我市开拓的公益救助项目虽然涉及到医疗、助困等方面,但是远远不能惠及到各个层面。举个例子来说,我市特困单亲母亲3811人,据初步筛查,患两癌(乳腺癌、子宫癌)的农村特困妇女多达216人。这部分人虽然享受了低保照顾,但是家庭贫困,再加上高昂的医药费,生活十分困难。而社会救助手续繁杂,救助落实的资金只能是杯水车薪,且救助的方式为个人先治疗,再申请,使得一些特困妇女往往是望而却步,有的干脆放弃治疗和求助。还有孤儿收养、孤寡老人的赡养对贫困家庭等等的救助都还多多少少存在欠缺。

  四是内生动力激发不够。目前我市的公益资金多依靠先富起来的企业和个人贡献力量,反哺社会,然而部分企业和个人对社会的回报不如人意,救助工作流于形式,缺乏长效机制引领和制约,导致慈善救助往往有头无尾,影响参与者的积极性,最终造成慈善事业的内生动力不足。

  三、借力生力,公益事业循环发展

  一要加强教育引导,形成全民慈善理念。

  慈善事业不是靠一人一时、一朝一夕之力传承和发扬的,它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广泛地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慈善事业的历史和发展状况、慈善爱心人士和企业的先进事迹等,多方合力、多管齐下,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形成一种榜样的引导作用和社会舆论氛围,鼓励激发更多的捐赠行为,弘扬“慈善光荣,助人为乐”的新风正气,扩大慈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要争取社会联动,合力共推公益发展。

  慈善事业要得到发展,政府、社会、个人的推动必不可少,尤其是在慈善事业发展的起步阶段,更需要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要重视支持社团组织参与慈善事业,进一步整合公益力量扩大慈善事业的受益面。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的发展。要借助开发的“希望工程”、“春蕾圆梦工程”、“康海助孤工程”等公益品牌借力生力,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投身公益事业。要扶持社工组织发展,激发社工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号召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中来,努力在全市形成慈善工作“全面开花、处处结果”、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气候和氛围。

  三是拓宽扶助项目,增强慈善救助能力。

  要在原有的扶助项目基础上,开发新的救助项目,尤其对一些家庭十分贫寒,救助需求十分迫切的'帮扶对象,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做到能帮尽帮。与此同时,要确立“以项目进行募捐,以项目落实救助”的思路,围绕“老百姓急需的、政府关心的、捐赠者乐意的”问题,策划出一批慈善新品牌,以募捐善款。要重点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四是规范透明运作,提高自我生存能力。

  要充分调动企业的慈善热情、激情,通过税收优惠、宣传报道、进行“慈善奖”的评选等鼓励形式,引导企业设立慈善基金,方便履行社会责任,扩大企业知名度。推动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机制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要研究慈善资金的使用方向,公开透明,将募集到的资金用到困难群众急需的地方去,提高善款的使用效益,增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最终实现慈善组织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有效助推社会公益事业和谐发展。

公益调研报告12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制根据有关政策狠抓落实,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类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民。

  (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

  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477人,其中:1、环卫处278人2、家政公司143人3、敬老院17人4、小区保洁39人。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

  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部门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县在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体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招聘、录用环节还不规范,负责主体不明确,存在着各自为战的现象。

  2、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由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自身年龄偏大,加之缺乏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素质普遍偏低,不仅缺乏工作技能,而且工作能力较差。

  3、部分岗位不稳定。个别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如环卫工、敬老院护理员等岗位,由于薪酬与其他公益性岗位相同,因而人员变动频繁,人员招聘难。

  三、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明确职责。要严格人员进出制度,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按照属地就近录用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确保就业困难对象优先得到安置。

  2、搞好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其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等方面的培训,做好日常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使从业人员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3、推行依岗确定待遇。对环卫等劳动强度大的岗位,适当予以补助,增强岗位吸引力,改变招人难、用人难的状况。同时,多方争取,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合理调配人员,使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满足我县实际需求,扩大公益性岗位的覆盖面。

公益调研报告13

  根据市人社局20xx年开展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通过座谈、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全乡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xx年起,开展了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工作,从20xx年至20xx年有30人享受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含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岗位有劳动保障、圩镇保洁、计生、公共卫生服务、基层民政、基层财政等,安置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家庭困难的残疾人等。20xx年有18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在岗。

  二、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乡政府提出,经市就业局审核同意后,我乡再进行公开招聘,乡劳保所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作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取得的成效

  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中心圩镇脏乱差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多数新农保协管员发挥了作用,能够积极宣传新农保政策,征收新农保资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没有实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

  2、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偏低,工资主要是由就业局支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至700元的岗位补贴,仅凭这一点补贴解决其工资是远远不够的,而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能够同劳同酬。二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

  3、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是素质偏低,缺乏工作技能;二是工作积极性不太高,主要表现在:有的.认为公益性岗位反正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只是为了安置他们,做不做事无所谓;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为每三年就要换人,导致有些人工作不安心,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尤其是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会影响新农保的征收。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较多,而公益性岗位有限,供需存在矛盾。

  五、建议与对策

  1、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加大公益性岗位考核机制,加强考核。比如对新农保的征收,每年年初农保局就要与协管员签订协议,按工作成效发放工资,而不是等到征收工作进入尾声,进展不大再来停发工资。而且各村征收进度不一,如果搞一刀切,很容易挫伤积极性。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而是政府开发的就业岗位,是服务社会公众的一种劳动岗位,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引导从业人员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只是临时性、阶段性的岗位,其工作待遇不可能很高,不要出现攀比等现象。

公益调研报告14

  一、社团概况

  复旦大学公益维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2018年5月7日正式成立的学生公益类社团,由热心公益、支持维权的复旦大学学生发起组织,以维护大学生作为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大学生整体消费维权意识为目标,通过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普及消费维权方法,并辅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帮助大学生鉴别和抵制消费侵权行为。从普法和维权两方面着手,帮助大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和积极维权的意识,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安全互利共赢的消费环境。

  我们将积极营造学术和实践氛围,借助法学院学生专业优势,广泛吸纳对公益维权事业充满热情并志趣相投的同学,并对其提供内部培训和交流,宣传相关理论知识和消费维权实践现状,对不同主题和细分专业领域内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探讨。尤其是在现今在我国频发产品质量危机的大背景下,为庞大的大学生消费者群体提供一个预防侵权和权益保护的平台,对改善我国消费现状具有积极的社会效果。

  二、组织架构

  1、核心成员架构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下设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实践部、学术部和外联部。(参考下图)

  2、基本职能

  会长:统一管理协会常规事务,对外代表协会;两名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协会各部。一名副会长主要负责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工作分配的上传下达,另一名以协调实践部为工作重心,参与并监督社团常规活动与大型主题活动的规划与实施。

  秘书处:负责管理会员档案,会员与协会的互动沟通,及时反馈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和推荐优秀会员参与管理层。主要负责社团活动的各项答辩。

  外联部:负责协会对外联系,主要包括与学生会社委办、校内各社团、外校同类社团及各大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如消协、消保委、工商局等行政机关。

  财务部:负责协会一切财务收支、现金管理和帐目记录。严格遵守社委办的相关规定。

  宣传部:负责协会宣传工作,包括各类海报的制作、向校园媒体或各大报刊杂志投稿,协会宣传资料的编辑以及社团主页的制作与更新。

  学术部:负责制定消费习惯、消费侵权和维权行为调查问卷,并对问卷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和总结,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进行相关消费维权理论的研究工作。

  实践部:负责协会活动的提出与可行性研究,向会长提交活动草案,负责协会活动(内部交流或外部实践)的组织安排;对会员组织进行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带领会员参与公益维权的社会实践活动。

  3、社团内建

  由于公益维权协会是新近成立的,还未开展相关活动,因此调研报告将侧重于对社团发展方向和演进模式进行思索,以期强化制度建设并逐步锻造协会品牌。

  步骤一:思考未来社团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下是上学期末核心成员充分交流后开展的头脑风暴。

  宣传部:如何实现有效的宣传?以海报为例,在形式上如何建立社团品牌,使同学快速关注并记住我们这个社团;在内容上如何吸引他们参与我们的活动,即能够满足受众需求。

  外联部:如何建立并运用资源网是对于拓展影响力尤为关键的环节。我们需要考虑下有哪些现有资源和潜在资源,后者的探索应该建立在前者基础上,即我们能为对方提供什么,后者则在于需要对方提供什么。

  实践部:怎样的主题活动和形式,才能赢得潜在合作方的青睐同时又保证同学的参与度?

  学术部:常规活动如何开展使得同学能够在消法和维权知识等方面获得很大受益?如何充分运用社团前期活动的成果,开展学术研究,形成学术报告?

  财务部:已有的章程制度比较粗略,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产生问题,而这方面又是很敏感的,所以如何细化资金管理和报销制度并在执行前进行必要公示是需要考虑的。

  秘书部:如何有效管理和沟通会员?有关申请资金的答辩如何操作?活动档案如何记录和保存?

  步骤二:为新学期未雨绸缪,预先制订工作计划和活动规划,突出公益维权协会的优势项目,如:"315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活动进社区",同时综合考量各种客观要素,通过对现实或预期情况进行判断,保证社团工作的有效开展。其中应当思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已掌握并可以运用的资源,考查项目实施过程中潜伏的不安因素或可预见的现实障碍、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希望在此过程中充分调动核心成员的主观能动性,为社团壮大奠定各类资源的基础,以期实现稳步发展。

  现举一例进行说明。以下内容是在上学期就已经初步拟定的新学期工作计划,以指导本学期的大规模招新。

  会长:负责总结本学期工作,作出新学期社团的整体规划,探索可用资源、建立联系。

  财务部:完善财政制度,在下学期招新前公示于社团blog。

  宣传部:宣传平台建设(建立bbs社团账号等)、电脑技术人才吸纳、海报等媒介宣传中的.品牌元素(logo等)。

  秘书部:申请资金和答辩流程、场地等校内资源的申请、成员通讯录。

  外联部:完善外联宣传资料,考虑已有和潜在资源。

  学术部:搜集热点话题,整理出一些消费维权的小常识用于以后的传单或书签制作。

  实践部:各类企划书的制作和下学期大型主题活动构想,有思路,即主题、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元素即可。

  三、社团资源

  1、资金

  区别于其他以收取会费作为活动开展和项目支持的社团,公益维权协会一大特色在于不收取来自成员的任何费用。鉴于协会本身的独特属性,即强调人合性,主要以人为媒介进行交互,手段采用大众化的教育宣传、讲座论坛、援助咨询等形式,因此依靠学校对社团的资金扶持,是可以维持日常运作的成本费用的,如交通、复印、租用设备等支出。

  2、合作伙伴

  我们与"中国公益维权联盟"建立了友好关系,这是一个与我们社团有共同志趣和目标的民间组织,已经成功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并掌握了包括媒体、律师、志愿者等在内的多元化资源,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通过与他们建立联系,深层次的交互了解,核心成员对社团的文化内核和价值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丰富了对内部团队建设和协会品牌凝聚内涵的理解。

  通过与联盟的外部联谊和内部交流,我们对各类问题进行了更全面、更深入的思索,如公益类活动如何能吸引同学们的眼球以及怎样提升各界关注度,增强社团文化在人群中的影响力并能够在各类优势社团如兴趣类、经管类协会中脱颖而出,没有设想过的困难还有很多很多,大家意识到道阻且长,任重道远。

  由于各种形式的资源,如资金、人力等对于活动开展的广度和深度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启动初期,我们计划从低处着眼,立足于低成本项目实施,如举办讲座和学术沙龙、调研实践等。在刚刚过去的新学期大型招新中,联盟就给我们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海报模板。我们意识到资源优势是社团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在这个学期中,我们也会将触角延伸至社会的各个层面,积极与多个企事业组织、行政主体、社区律所等建立联系,在他们的资源支持下,共同开展多彩的活动。

  四、社团活动

  拟开展的协会活动

  一、定期校内宣传;以传单、海报等形式宣传消法相关知识,普及消费维权方法;与《复旦人周报》、优频等各种校内媒体合作,开设专栏,以法规介绍、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宣传;

  二、专题讲座;针对社会消费各个细分领域,收集和整理各种资料、邀请相关专家或业内人士进行深度讲述,并对侵权与维权的相关话题进行深入讨论;

  三、不定期在校内和周边社区、商业区开展普及消法和提高维权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四、不定期去市、区消协、消保委、工商局、质监局等行政机关参观、见习,了解消费维权举报和处理流程以及相关取证、认证过程;

  五、与法律援助中心等校内社团合作,代理消费者参与诉讼;

  六、参加"益暖中华—谷歌杯中国大学生公益创意大赛"等各类竞赛;

  七、撰写学术论文和报告,进行消费维权理论的研究工作;

  八、与其他高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不定期互访,交流经验,增进友谊;

  九、其他形式的活动(根据需要)。

  五、结语

  大学教育的意义就在于大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时时关注社会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并主动探求理性、优化的解决之道。现在中国的消费侵权和欺诈现象十分普遍,以致于间接影响国家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经济方针。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我们深觉有义务针对理性消费维权模式这个课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思考,这也是我作为发起人成立社团的初衷。

公益调研报告15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财社122号),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八类人员,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中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

  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1436人,其中:

  1、市公安局警察员715人

  2、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316人(含军转干部家属12人)

  3、市计生委计生专干212人(含企业军转干部10人)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74人

  5、市行管局保洁保安员70人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38人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保安员11人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

  我市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按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的每人每月350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540元(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后实际领取410元);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的奖励、补贴等。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各有不同。

  1、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量和业绩考核,警察员工资从430元—1000元不等;

  2、市计生委计生专干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从4月起,相山区计生委给予本区75名计生专干每人每月60元奖励性计生补贴,街道对工作突出的计生专干也有奖励。

  另外,1998年计生委联合市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大中专毕业生计生专干,工资薪酬不在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享受普通社区干部待遇,工资由市财政定额专项下拨,不足部分由相山区政府承担。目前工资待遇1000元左右,并且仍有每年5%工资增长幅度。

  3、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就业再就业财政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给予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乡镇劳动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岗位补贴。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每人每月实发工资610元。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

  5、市行管局保洁员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保安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元;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30元;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元;保安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60元。

  业务主管部门按月提供工资名册,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批,由市财政根据公益性岗位从业人数将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委托银行以存折形式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础台账和人事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障和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用人单位之间的公益性岗位待遇不均衡。由于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同样是公益性岗位,计生专干、民政低保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公安警察员的工资收入不同,差别较大,造成部分工作人员相互攀比,情绪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受挫。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办法不健全。目前,公益性岗位由计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用人单位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直接分派到街道(乡镇)社区,人事、工资等管理与街道(乡镇)社区脱钩,造成业务主管、县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人、岗、事”管理职责不清,缺乏有效的约束力。有些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被长期抽用从事其他工作。

  三、建议

  (一)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县区负责。

  (二)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把好“入口关”,从严控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规模。今后,因特殊工作需要增加公益性岗位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变更时,应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公益性岗位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以及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违反劳动纪律等规定的人员,及时使其退出公益性岗位。

  (三)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1月起,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610元,各用人单位取消现行的各种福利、津贴。1月后,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以各种形式发放各类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每年按淮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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