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报告

时间:2024-03-12 11:53:31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尽职调查报告(优秀15篇)

  在当下社会,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尽职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尽职调查报告(优秀15篇)

尽职调查报告1

  一、房地产资产方面:

  (一)资产权益

  1、不动产权利在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复印件由有关档案部门盖章)。

  2、当地土地管理局签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相应地块的宗地红线图。

  3、、土地出让金付款凭证,例如当地土管局发出的,表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支付的凭证,例如发票和/或收据的复印件。

  4、、有关税务部门发出的土地契税的纳税收据复印件。

  5、目标公司名下的由当地土管局颁发的房地产权证。

  6、其他所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文件和报告等文件。

  (二)权益负担:

  1、任何关于物业的公共记录查询结果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土地和房屋产权、转让和抵押,权利证件质押,及租赁登记(查询结果复印件由有关记录保存部门盖章)。

  2、所有就物业或其权利文件设定的留置、质押、抵押以及其他担保利益的文件。

  3、所有就物业或其权利文件设定的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利益的登记证。

  4、所有关于影响本物业的地役权及约定文件,包括影响本物业但为其他物业带来利益的地役权和约定,及加之于其他物业之上,但为本物业带来利益的地役权和约定。

  二、工程建设审批事项:

  1、《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

  2、项目立项批复及相关批复文件。

  3、规划意见书和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用地批准书。

  6、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土地转让合同,以及所需的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7、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8、土地补偿协议。

  9、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10、建设用地钉桩通知。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2、交通影响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13、绿化补偿、交通规划设计、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等批复。

  14、房屋拆迁许可证。

  15、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协议及补充协议、市政施工协议。

  1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7、与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其他资料:消防系统验收合格证明、交通管理部门为停车区颁发的停车许可证、技术监察部门出具的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与供电部门签订的《供电协议书》、供电设施合格证、供气部门和供水部门的批准文件、物业的'服务合同或维修合同(例如清洁,园艺/景观,机械服务等)以及与物业各个有关部分相连接的道路、电力、排污落水、天然气、供水和电信接口的位置。

  三、非房地产资产方面:

  (一)有形资产

  1、房屋、设备、办公用品等所有非房地产有形资产的详细清单。

  2、所有原始发票、买卖合同或其他与非房地重大有形资产有关的重要合同的复印件。

  (二)无形资产(不作为调查重点)

  1、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的权利文件的复印件。

  2、许可使用和/或转让合同的复印件。

  3、所涉及的任何侵权诉讼或其他任何已知的侵权索赔的文件资料。

  4、非房地产资产的评估报告(如有)的复印件。

  四、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最初设立时的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如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房地产资质证书等。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经过20xx年年检的最新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

  3、目标公司章程和股东出资设立目标公司的协议(如有)及有关目标公司章程及股东出资设立目标公司的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和更改。

  4、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到位的所有验资报告以及与固定资产出资相关的评估报告、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报告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如有)。

  5、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以及各股东的出资比例;目标公司股东变动的情况和所有有关股东变动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准文件和股权交易文件)。

  6、目标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

  7、目标公司股东会的全部决议。

  8、目标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所有董事会决议。

  9、目标公司目前的内部结构。

  10、目标公司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所有登记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包括国税登记证和地税登记证)、外汇登记、海关登记等及目标公司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所获得的所有特许权、特许经营及其他许可文件。

  11、目标公司是否设立过任何子目标公司、分目标公司、办事处或其他经营实体;若有,请提供上述子目标公司、分目标公司、办事处或经营实体的名单及其最新营业执照。

  12、目标公司股东是否在其拥有的目标公司之股权上设置任何质押或第三者权利,若有,请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批准/登记文件及质押合同。

  13、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个人的高额负债及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的所有文件。

  14、目标公司现股东及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持有其他目标公司股权的情况(目标公司或名称、经营范围、持股比例及所认职务)。

  15、目标公司现有职工的人数、劳动合同签定、工资支付以及是否存在劳动争议方面的资料。

  五、目标公司债权债务、财务状况

  1、目标公司最新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分配表)。

  2、目标公司融资情况和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尚未全部履行完毕的贷款合同、融资合同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合同和其他形式的文件,将要或者准备签订的贷款合同、融资合同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合同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金额、发生的时间、资金融通的形式、债权人等)。

  3、目标公司向第三人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情况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之所有合同、文件、抵押和质押证明等(如有)。

  4、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如有,请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及违约事宜,前述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债务等。

  六、目标公司税务状况

  1、目标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

  2、目标公司设立至今的纳税结算表(如有)。

  3、目标公司持有的所有减免税批文或证明(如有)。

  4、目标公司在对外采购及销售过程中是否有未开立或索取发票的情况,若有,请提供发生时间、金额、财务处理方法,以及相关收据或收条的复印件。

  5、目标公司任何时期所接到的所有税务部门签发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或消费税的欠税通知、欠税罚单。

  6、税务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任何时期对目标公司所进行的所有税务审计调查和与该审计有关的文件。

  七、目标公司的重要合同

  1、尚未履行完毕的土地、工程、借款、出售、租赁等重要合同。

  2、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合同。

  3、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公司内部的重要合同、各类协议。

  4、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合同。

  八、涉及目标公司的诉讼、争议及处罚

  1、已经发生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资料。

  2、所有正在进行的诉讼和判决(或裁决)后未执行完毕的诉讼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裁判书、执行裁定等。

  3、有关行政处罚的文件和资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

  4、可能引起诉讼和争议的事项资料。

  5、是否存在因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导致其财产被有关机关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情况。

  九、目标公司的保险及环境保护

  1、是否办理了保险,各项投保资料及缴费凭证。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如适用)及其批复(如有)。

  3、与环境污染有关的重大事故情况,与环保有关的处罚/费用的详情。

  十、其它与并购企业相关并且在并购前需要调查的事项

  xx

尽职调查报告2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基本法律文件

  请提供公司成立时及以后每次发生变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设立及每次变更时发起人/股东签署的协议及其他有关设立和变更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 公司的历史沿革

  请说明:公司设立至今是否有合并、分立、增加和/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兼并等资产重组行为?该等行为是否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是否进行公告?如有,请提供相关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有关协议及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3. 公司的治理结构

  请就公司治理结构图进行说明。

  请提供历次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姓名,并提供现任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简历及在公司及其他单位的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请提供历次监事及监事会负责人姓名,并提供现任监事简历及在公司和其他单位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4. 公司的股东结构及股东结构的变化

  请提供公司现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让取得),并提供现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提供自公司设立至今的股东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股东名单、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5. 公司的关联企业(境内外)

  请提供关联企业的名单及关联关系和业务范围,并提供主要关联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关联企业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权关系的企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任重要职务的企业等)

  6. 公司章程及章程的变化

  请提供公司历次变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

  二、 公司经营状况

  7. 关于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请提供相关的主要业务的书面说明,并说明是否发生过变更及变更涉及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提供公司目前拥有的有关业务方面的各种政府批文及资质证书。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办而未办业务经营资质资格文件的情形。

  三、 公司财务状况

  8. 主要资产形成方面的文件

  主要资产的合同、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

  主要资产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文件,包括任何专利、商标、著作权或专有技术的权属证明、买卖合同、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

  主要资产是否附有任何抵押、质押、留质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如有,请提供相关文件。

  9. 公司财务结构分析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包括库存商品的名称、生产日期、库存原因及市场最低价格。

  有无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而存在的或有负债。

  10. 公司财务资料(20--年12月31日)

  总账科目余额表。

  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表;各账户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应收、应付余额明细表,应收及库存存货账龄分析表。

  长期投资余额明细表,本期新增或变更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协议、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被投资单位20--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固定、无形资产余额及折旧明细表,20--年度增加、减少的固定、无形资产明细表(标明日期、类别、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残值率、折旧期限、增减固定资产会计凭证号);固定、无形资产单项价值在---万元以上的,若原始价值是以评估值作为入帐依据的,对评估机构及评估方法作出说明;主要资产是否有任何未解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如有,请加以说明。

  长、短期借款余额明细表,借款借据及相关文件。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利润明细表(按月份、品种、数量及金额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数据), 收入确认的.原则说明,大额收入入帐的依据,成本的核算方法; 损益类项目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投资收益明细表(按被投资单位、损益调整金额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数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明细表(按项目和月份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数据)。

  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按月份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数据。

  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余额明细表及相关文件。

  公司近三年(审计)财务报告。

  公司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利润表、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11. 公司所涉及的税收文件

  公司使用的税率(各个税种)及任何税收优惠的批文。

  公司使用的税收方面的法规或政策性文件。

  公司欠税或其他税务纠纷的说明与有关文件(如有)。

  税务机关是否对公司进行过稽查?如有,请说明稽查的情况。

  12. 公司与股东和股东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如有,请提供主要关联交易合同,并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对上述关联交易,请详细说明关联交易的内容、数量、单价、总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定价政策及其决策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领域与范围(如有)。

  13. 公司的声明

  期后事项说明、或有事项说明、债务重组的说明、承诺事项的说明等。

  14. 会计师事务所

  请提供公司近三年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 公司人力资源情况

  15. 管理层及管理层的变化

  请提供公司历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名单、职务,并提供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工资情况介绍,并提供相关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16.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请提供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姓名、职务、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业培训、专长;专业信息:技术掌握程度、薪酬(股权、工资、其他)、与本企业的关系(专职、顾问、协作、兼职、其他)、与本企业的契约关系(合同、固定、临时)、技术类相关奖项(专利、发明)、本技术领域工作经历(拥有何种核心技术、参与研发的项目名称及结论)。

  17. 劳动合同情况

  请提供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书样本。公司是否与员工签定保密协议、不竞争协议、培训协议?如有,请提供样本。

  公司是否与所有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请提供劳动合同签定明细表,内容应包括员工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用工方式(固定、临时)。

  18. 岗位设置情况

  请提供公司岗位设置结构,公司岗位分类(如销售、技术、管理、职能等)、岗位名称、岗位薪酬等级、任职条件等。

  19. 薪酬情况

  请提供公司最近一个月的职工工资花名册。

  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员工工资和/或奖金的情况?如有,请说明。

  20. 福利情况

  请提供最近一期缴纳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住房公积金),以及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公司已经缴清有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21. 人员流动情况

  请提供20--至20--年内离职员工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部门、岗位、职务、入司离司时间、离职原因(辞职、辞退、退休)等。

  公司是否存在停薪留职及退休人员,如有,请提供相关信息,并请说明其保险缴纳情况。

  22. 员工培训

  请提供公司本年度员工培训记录。

  23. 劳动纠纷情况

  公司有无劳动仲裁或劳动纠纷案件?如有,请简要说明情况。

  24. 公司人事制度

  请提供员工手册,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奖惩、考勤、休假、薪酬、福利、培训、绩效考核、晋升、离职等有关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 公司法律纠纷情况

  25. 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请提供公司应收款和应付款的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当事人姓名、债权债务数额、有无担保、账期、是否追索等),并提供金额较大的应收款和应付款的合同、入账凭证等。

  公司是否存在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款、应付款?如有,请详细列明并提供有关协议。

  公司是否存在与个人之间的应收款、应付款?如有,请详细列明并提供有关协议。

  公司能否清偿到期债务?

  26. 公司的担保

  请详细提供公司就其自身债务及他人(包括关联企业)债务向有关债权人提供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或反担保的文件(包括主债务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和担保登记文件等)。

  请提供公司接受他人(包括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的相关所有文件资料。

  27. 公司重大经营合同

  请提供公司将要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银行借款合同、采购及销售合同、知识产权开发或转让合同、重大资产的租赁等)。

  28. 公司诉讼、仲裁及潜在的争议纠纷

  请提供近两年来与公司有关的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案件的有关文件,包括起诉书、案件受理通知书、答辩状、判决书、行政处罚通知书及决定书等。

  请提供公司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人身权、土地等方面的原因招致(或可能招致)诉讼的有关文件或有关请求文件。

  公司可能面临的有关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案件的有关文件。

  如公司无以上情形,请出具书面说明,并分别说明公司无以上情形。

  29. 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请提供公司经营中涉及的工商、税务、劳动、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情况。

  30. 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

  请提供公司所有或使用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机器设备、机动车、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产权证明文件和相关协议。

  如公司以非所有权方式取得有关财产的使用权的,请提供相关协议(如租赁合同、许可使用合同等)和相关的权属证明。

  如上述财产存在产权纠纷,请公司提供有关产权纠纷的文件;如无纠纷请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31. 公司对外投资

  请提供公司对外投资的有关协议、批准文件,投资项目或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六、 公司其他情况

  32.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环保的影响

  请说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涉及环保问题,是否存在可能给环境造成污染的情况?如有,请提供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的有关文件或书面说明。

  33. 公司的产品质量标准

  请提供公司正在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和检验措施、公司产品的质量认证文件,并提供公司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服务体系。

  34. 请提供公司认为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尽职调查报告3

  一、 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

  本所律师主要采用了下述方法进行尽职调查:

  l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与信息(公司提供的改制文件、公司内部文件等);

  l 与公司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前期进行的仅是初步了解调查线索的口头访谈,在综合评价其他调查信息的基础上将对相关人员做一次综合性访谈,并形成正式的访谈笔录);

  l 向有关部门调取或查阅登记资料(如工商、房产、土地等);

  l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经过前期的调查,本所律师取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和信息,我们对于与项目并购有关的法律问题和障碍有了初步的判断,目前访谈和现有资料审阅工作基本完成,但尚有部分细节资料需要近一步的核实与调取,并需要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依据。

  在此时,我们知悉委托人与公司在收购方案的模式和具体操作方式、范围上尚有部分问题存在分歧,且尚未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为避免进行无谓的工作,我们暂停了调查工作,等待委托人确定本次资产并购项目的最终方式,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二、 初步判断与结论

  根据初步调查所获取的资料和信息,本所律师对东良公司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如下:

  1、 东良公司的延续以及改制工作程序基本合法,不会对并购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2、 东良公司原各下属子公司(粮库)的破产程序合法,不会对并购产生不利影响;

  3、 东良公司的主要资产的取得从程序上基本合法,但可对应性较差且部分资产没有产权完整的取得手续(需参考评估报告),但此类问题可通过后续工作加以解决(东良公司承诺不存在其他权利人);

  4、 东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状况与东良公司陈述不甚一致(详见后文);

  5、 东良公司的职工关系等存在一定问题,但按照目前所议定的人员方案,对我方未来影响不大。

  初步结论:本次并购具有可行性,但须公主岭市政府大力支持与配合,且相当多的事项只有政府才能解决。

  三、 前期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签约主体

  东良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公主岭市政府,公主岭市粮食局为代表公主岭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资产出售的主体仍应当为东良公司,但应经公主岭市政府(及粮食局)的同意。且鉴于本项目中有大量的事项需要政府的配合(如土地变性、拆迁、税收优惠),且考虑到其出资人的地位,我们建议将市政府也列为签约主体之一。

  即最终的资产并购协议以三方协议为宜。

  (二)资产的取得

  东良公司拟出售的资产主要以购买和以物抵债(通过判决)两种方式从原各子公司处取得,基本合法有效。

  但是拟出售资产的对应性较差:房屋产权证无法准确一一对应具体房产,存在大量未登记建筑物(因未来范家屯粮库的建筑物我方可能拆除,因此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可能性不大;其余粮库的未登记建筑物因处于非主要城镇,因此政府应当不会加以处罚)、设施,资产清单与资产实物无法对应。不排除某些资产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但主要资产应当不会发生,且相关第三方可能也无法举证,主张权利。

  关于资产的价值、盘点情况,应以评估报告为准。

  初步结论:资产处置尚未发现重大法律障碍,应能实现我方交易目的。

  (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存在两个问题:

  1、位于响水粮库、范家屯粮库、朝阳坡粮库、双城堡粮库的土地使用权已被公主岭市政府收回。

  由于该四处粮库原为国有独资公司,土地使用权均为划拨土地。在破产过程中,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即理论上只有建筑物所属的土地为东粮集团所有。

  故土地使用权需要直接从市政府处出让取得,按照目前同政府口头谈判的情况看,政府同意出让,价格按照国家定价,并以其他方式部分返还(需在下一步与政府确认),应无法律障碍。

  2、范家屯第一粮库的土地使用权因诉讼案件牵连,现有万余平方米处于查封状态。具体处理方式应视诉讼的情况决定,但对未来影响应能解决(在价格上调整)。

  (四)双城堡粮库范围内有属于第三方的房产

  双城堡粮库所属场地范围内有七处房产,已卖与第三方所有,可能影响到日后的场地管理与使用,但面积仅为数百平米。

  (五)劳动方面

  1、部分人员未缴社会保险,且还存在缴费记录与实际人员不符的情况,可能为后续的缴费带来一定困难。

  2、劳动合同签署不规范,工资标准和工时标准存在问题。

  建议东良公司与原有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由新公司重新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避免纠纷,对未来新公司影响不大。

  (六)未来需要政府处理的事项

  1、拆迁

  关于委托人规划中的未来拆迁工作,跟据当前的法律实践,我们建议最好由政府牵头进行土地收储为宜,如此方能降低拆迁难度和成本。

  2、规划调整

  委托人的拟投资项目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所需的规划变更幅度较大,需政府协调。

  3、税收、规费等优惠政策

  4、各项扶持资金的拨付

尽职调查报告4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xxx先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资信调查事宜出具关于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本调查报告)。

  重要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现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调查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基于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调查报告。

  (二)本所律师根据xxxx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已对xxxx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已对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需的文件进行了审慎审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体资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公司的诉讼与仲裁。本所律师保证在本调查报告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xxxx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已提供本所律师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复印材料;其所提供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真实、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四)本所律师仅根据xxxx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其资信情况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涉及有关财务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师专业事项。

  (五)本调查报告仅供xxx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xxx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将本调查报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xxxx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xxx先生特聘专项法律顾问身份,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第一节释义、引言

  一、释义

  在本调查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章程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本所指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本调查报告指关于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调查报告。

  二、引言

  本所接受xxx先生的委托,作为其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对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进行了核查与验证,具体内容如下:

  1、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

  2、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

  3、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4、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

  5、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税务;

  6、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情况。

  第二节正文

一、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

  (一)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注册,领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工业开发区水源路xxx号;

  3、法定代表人:xxx;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家居装饰设计;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

  (二)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7日经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年度检验。

  本所律师提示:xxxx公司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四)中对核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待定资质的批复文件,并未提供暂定资质证书或其他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明其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相关文件。

  二、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议事规则、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

  根据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显示: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内容对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出资立式、出资额、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机构设置以及议事规则等作了详细的约定,全体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

  本所律师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xxxx公司成立时的公司章程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出资方式、出资额、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产生办法、议事规则等内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合法有效。全体发起人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之时,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对全体股东产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师提示:本所律师仅对xxxx公司提供的xxxx公司成立之时公司章程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断,并不对xxxx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章程内容是否发生过修改或变动作出任何评价或判断。

  三、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

  (一)xxxx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根据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内容显示: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xxxx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

  经核查,xxxx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崔晓玲150、0015%

  王卫军200、0020%

  许随义250、0025%

  宜敬东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师认为:

  xxxx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由全体股东在xxxx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确约定并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体现了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产权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提示: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设立时对股东出资相应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本所律师仅对xxxx公司提供的现有的相关资料作出上述相关问题的判断,对xxxx公司设立之后股本及股本结构是否发生变动不作任何评价或判断。

  五、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税务

  (一)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其他财务报表

  (三)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贷款卡

  (四)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的税务发票。

  本所律师认为:xxxx公司作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编制财务报告或相关纳税登记,应建立建全财务和税务制度。由于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关证件、资料,本所律师对xxxx公司的财务、税务状况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六、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情况

  本所律师提示:本调查报告仅对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验核查后所作出的相应法律评价或判断,对在本调查报告中列明而缺乏独立证据支持的相关事项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一)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关债权债务凭证,本所律师对xxxx公司是否对外发生债权债务情况以及是否设定相关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等)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二)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相关文件,本所律师对xxxx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第三节结语

  一、本调查报告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核查、验证,提出上述意见,供xxx先生参考。

  二、本调查报告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xx)

  (3)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尽职调查报告5

  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我们先后对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广东等五省市的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同时委托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赴江苏、浙江两省进行了重点调研,调研工作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了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现状与问题

  城乡结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具有隐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乱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在: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快速膨胀、建设用地总量失控,各类用地交错、市场交易主体复杂,隐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乱,土地交易形式多、数量大,违法用地和违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几方面、

  (一)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快速膨胀、建设用地总量失控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建设快速扩张的重点地区,该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中农用土地急剧减少,建设用地快速膨胀,建设用地已经成为城乡结合部的主要地类、杭州市城乡结合部约有70%的土地被农户个人建房占用,其中滨江区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这1平方公里土地需安置农民建房的就占了近65%、温州市欧海区仅1998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就达5937亩,其中大部分为集体建设用地、苏州市城乡结合部耕地全部转为建设用地的"无地队"达58个,加上下属县市,"无地队"多达200多个、佛山市城区总面积为77.8公里,城乡结合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占近20平方公里,其中,顺德市大良镇城区总面积12.7平方公里,"城中村"占地就达4.3平方公里、

  (二)各类用地交错、市场交易主体复杂

  一是多头供地、土地供应的主体既有城市政府,也有乡(镇)、村、村民小组,甚至农民个人、

  二是土地利用状况复杂: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混杂,不同主体的集体所有土地(村集体、乡镇集体、村民小组)交错,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插花,工业生产用地和居住用地互相渗透、城乡结合部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利用结构变化速度快,杭州市近十年来,城乡结合部许多农户已经不止一次地经历征地拆迁,搬了建,建了搬,拆迁成本越来越高,政府、开发商和农户投入也越来越高、

  三是经济成分多元化、温州市瓯海区1998年工业生产总值中,国有、集体、城乡个体、其它经济成份所占比例分别为:0.07%、12.12%、33.32%和54.57%、该区辽东村,农户经商的比例为100%,有企业400多家,其中在自家宅基地上从事作坊生产的一、二百家、四是居民构成复杂、城乡结合部居住的既有城市居民,又有农村居民,还有大量流动人口、如苏州郊区,目前总人口为125895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65%、城乡结合部土地交易主体多元化的特征,极大地增加城乡结合部土地交易管理的复杂程度、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样,隐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乱

  城乡结合部既有国有土地交易,又有集体土地交易、集体土地交易形式多样: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江苏省1999年查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让给开发商用于房地产开发土地478宗,1594亩,每宗地平均面积3.3亩、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转让、出租、抵押房产形式,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四川省内江市1992年以来,通过各类形式流转的集体土地14452宗,面积6483亩,平均每宗地0、4亩、

  三是农村集体以联营等方式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实质是农民集体只出地,不参与经营,不负责盈亏,只按年收取地租、廊坊市由村集体以土地入股联办企业引起的非农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906、7亩、四是农村居民以转让房产形式,连带转让土地使用权、五是农村出租房屋,引起土地出租、合肥市黄山东西路南部各200米长度的范围内,分属常青乡曙光村和朝阳村民宅,其中曙光村出租房屋56间,朝阳村出租62间,平均月租金30—60元/平方米、两个行政村20xx多户村民,90%的居民户,每户有3—5间,约40—70平方米的私房出租、在各种交易形式形式中,隐型交易是其共同的特点、温州的辽东村,全村有10%的农户私自卖了住宅,而其中在本集体内流转的只有5%、廊坊市城乡结合部有70%的农户私下出租房屋,郑州市城乡结合部有90%的农户私下买卖或出租房屋、

  (四)违法用地和违法交易大量存在

  1999年辽宁省清理出各类违法用地8005宗,其中: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用地的20xx件;农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或城市居民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1475件;未经批准擅自将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1177件;乡镇企业因破产、兼并等,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744件,几项合计5413件,占违法用地总数的67.6%、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混乱的现状是长期以来城市建设自发扩展、城乡结合部土地产权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业化、城市化带动了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快速膨胀,是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混乱的外部推动力

  工业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需要相应规模的土地作支撑、城乡结合部是受城市发展和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冲击最大的地区、随着城市化和工业的外移,民营经济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对生产经营、生活场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发展,加大了建设用地的需求,使城镇向外扩张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进一步加剧了建设用地需求、这些快速增长的建设用地需求迅速涌入城乡结合部,致使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需求急剧增加,其用地特征呈现出:农业用地不断减少和非农建设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应总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对于用地者而言,在城乡结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远远低于城区,带动了用地需求;而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而言,转让、出租土地、房屋获取的经济收益又远远高于农业收入,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往往乐于把农用土地私自转为建设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额回报、同时,外来人口蜂拥而至,价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们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村私宅租赁有愈演愈烈、

  (二)集体土地产权不明,权益不清、多头代表,是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混乱、违法交易和隐形交易的内因

  当前,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设置不完整、权利内容不全以及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权与土地所有权的界定不清,致使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代表不清,集体土地使用权权能与权益不明,从根本上限制了集体对其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行使处分权和收益权、按照新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际上存在三类形式:村农民集体所有、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归属并不明确、清晰、由于任何一个农民都不是所有者,而集体经济组织并无专门机构也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村农民集体、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就成为抽象的、空虚的概念、由于具体的土地所有人事实上很难落实,集体土地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集体土地的收益应如何分配?集体成员行使土地所有、使用、经营、收益和处置等权利与责任如何体现?"集体"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应该如何处罚?村长、村委能否代表集体土地的权益、产权?"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如何保障和体现?村民个体对土地的权益如何确认?正是这些基本的问题没有得到明确,出现了农村集体土地的"多头"所有者代表,村书记、村长认为自己是代表,处置村集体土地理所当然,村民个人认为就是自己的土地,其他人管不着,甚至部分土地使用者认为自己用的地就是自己的、这种"多头"代表,又都不代表的状况,驱动利益各方私自建设、私自处置、隐形交易、违法交易,牟取私利、

  (三)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合理,是产生城乡结合部土地问题的直接动因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任何经营行为首先考虑到的步是经济利益问题、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从种水稻到种菜,由种菜到建大量厂房、私宅,集体土地由合法到违法利用等,可以说根源就在于土地收益在其间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也就是地租的'作用、农用土地收益除上交国家农业税外,农民实得收益较低,而非农用途收益远远高于农业用途收益,比较利益促使农民从心理上愿意变农地为非农地、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仅靠镇级人民财政收入或有限的国有土地收益返还,完善镇现状用地的市政及公共设施,镇能级政府有相当大的困难、同时,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办法是根据年产值核算,补偿标准低,而不是按价补偿,农民不愿意国家征地,因此,乡镇政府一方面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工业,招商收资,从而通过增加税收、劳动力管理费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法用地、隐形交易采取默认和纵恿,从而加剧了集体隐形市场的大量存在和违法用地的形成、

  (四)政策不明,管理薄弱,加剧了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的混乱和隐形交易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城市国有土地管理的规定及具体操作来说,已相对比较详尽和完善,但对于城乡结合部用地,尤其是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导,管理力度十分薄弱、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并未对农民房屋出售、出租的范围和宅基地的土地权利性质作出明确地界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能否流转、如何流转,破产、兼并除外的该如何处理又缺乏明确规定、上述这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欠缺或不明确,为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农户等各方违法用地、隐形交易、违法交易提供了借口;而对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而言,由于缺乏明确管理依据,往往采用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城乡结合部恰恰成了管理的禁区或灰色地带,进一步加剧了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的混乱、

  三、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的对策与建议

  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耕地保护国策得以法制化,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成本和难度加大,各地开始注重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的调整和管理,以此解决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

  各地在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管理上进行多方面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开展城乡结合部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和流转试点、杭州市以"两进"推进"一化",即"农户进公寓小区"(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取消农民个人建房,由政府主导,企业化运作,统一建住宅小区,城市用地范围外则取消单家独院建房,实行多家集中联建),"乡镇企业进工业园区","推进城乡结合部城市化进程"、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县城镇及省以上开发区范围外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批准后,可以依法流转、湖州市结合乡镇企业转制,在明晰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前提下,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唐山市和秦皇岛市对"城中村"改造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鼓励集体土地所有者、农户和开发商三方面自愿组合,对"城中村"进行改造,按规划统一建设住宅小区、

  强化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市场公开、杭州市对城乡结合部的国有划拨地入市实施了"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并探讨将政府收购储备范围扩展到城市内现有集体建设用地、广东、江苏等地设立了有形土地市场,要求包括城乡结合部在内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进场公开挂牌交易,规范市场、

  探讨城乡结合部集体建设用地向国有建设用地转化、浙江省对部分城市城乡结合部乡镇企业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在土地补偿到位、使用者主动申请、所有者同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不再办理征用手续,直接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苏州市、杭州市等地探讨了调整现行征地补偿办法,采用按价征购的办法转为国有、

  上述这些探索和实践,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的根本出路是: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扩张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城乡结合部现有建设用地的产权主体和土地权益(所有者、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区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外,制订相应的政策,明确管理者、所有者和用地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大力开展市地整理和市地置换,通过规范的土地市场实现城乡结合部现有建设用地的易主(改变所有者、使用者)、易位(改变位置、置换)、易用(改变用途),解决城市建设用地需求、

  (一)完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圈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市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控制城市发展跨过或绕过城乡结合部向外盲目扩张、运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用途管制等手段,严格限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并采用经济手段和政策调控措施,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取得成本,鼓励用地者利用城乡结合部现有建设用地、

  (二)加强土地登记工作,明晰城乡结合部土地产权、

  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和相应的权益,加快土地登记进度,通过确权和土地登记,分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土地界限,集体建设用地要明确土地所有者主体及相应的土地使用者,同时结合土地证书年检,保持城乡结合部土地登记资料的现势性、

  (三)制度创新,鼓励流转,规范管理、区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外,分别制订政策,规范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管理、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和相邻农区的结合部,横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外,即城乡结合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分为"圈内""圈外"两部分、这两部分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不一样的,"圈内"土地主要是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圈外"土地主要是作为农用土地及少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因此,必须区分"圈内""圈外",制订不同的利用政策和管理对策:

  1、对于城乡结合部属于"圈内"的部分,其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必须有利于向城市建设用地转化,即必须纳入城市用地统一管理、统一转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

  第一,对于已列入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地区,取消农户个人建农民住宅和乡镇企业建设新占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转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推行农户进住宅小区和乡镇企业进工业园区、即:"圈内"农户申请新建住宅的,一律不再批准农户建住宅,一律进居住小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其宅基地指标可折为相应的价款抵扣所购买的商品房价;"圈内"乡镇企业建设需要增加建设用地的,一律进工业园区使用国有土地,并在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二,对于已列入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农民住宅和乡镇企业用地),则应制订相应政策和措施,结合市地整理、政府收购储备等工作,采用"转权让利"的办法,鼓励其转为国有土地进入市场依法流转、其中,存量农民住宅用地可结合市地整理,由开发商、所有者、使用者三方面自由组合进行城中村改造,建商住小区,政府在出让金收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也可以由政府主导,企业化运作招标建设,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建现代化小区,建设中各项规费按农村宅基地标准执行,农户原宅基地和农房折换为相应的价款,以调产权或货币安置的办法进行补偿,土地相应转为国有土地,农户以调产权方式取得或以成本价方式购买的小区房屋产权归农户所有,允许出租,也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对于"圈内"已有乡镇企业,鼓励其向工业小区转移,符合规划的,土地补偿到位、使用者自愿、所有者同意的,报经政府批准,也可转为(或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法流转、

  2、对于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城乡结合部土地,即"圈外"土地,在土地利用上,要保证以农用地和少量集体建设用地为主导,即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第一,严格控制增量建设用地、停止圈外城乡结合部农户单家独院式分散建房,实行多户连片的集中式建房;乡镇企业建设需要新用地的,一律进工业园区建设或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第二,圈外符合规划且经依法批准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在严格管理的条件下,应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不改变权利性质的情况下流转,即"保权让利促流转"、具体而言,现有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土地置换或建新拆旧等方式,迁村并点,向城镇和中心村或工业园区集中,建新拆旧中需要短期增加农用地转用指标的,经批准可以给予一定的周转指标,封闭运行,到期归还;农户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过程中,原住宅符合规划的,允许其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其他农户、对于符合规划且经依法批准取得的乡镇企业用地等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在明确所有者主体的前提下,所有者可将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让渡、租赁或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提供给使用者使用(类似国有土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在使用年期内,使用者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收益主要归土地所有者、集体建设用地不适用于举办娱乐或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流转的最高年限不得突破国有土地的最高年限、

  (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城乡结合部非法土地交易和隐形土地交易大量存在,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开性、当前主要应抓好以下几项配套制度:

  1、积极设立公开的土地市场,为城乡结合部的土地交易提供公开挂牌交易的场所,以提高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规范交易行为;

  2、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将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的范围扩大到城乡结合部的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

  3、建立土地登记可查询制度和信息公布制度,为使用者、投资者提供现势土地登记信息和土地市场信息资料;

  4、完善土地证书查验制度,土地证书查验的重点地区是城乡结合部,重点查验各类非法交易、隐形交易和擅自改变用途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当前急需要做的几项工作

  1、尽快研究明确集体土地权益,并结合土地变更登记和土地证书查验,摸清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现状,对非法用地隐形交易和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进行清理,明确城乡结合部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2、总结各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经验,抓紧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行为、

  3、抓紧研究出台市地整理、置换的政策,鼓励城乡结合部按规划调整用地结构和集约用地、

  4、对城乡结合部农民建房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出台相应的规范和整治政策、

尽职调查报告6

  财务调查报告公司股东会:我公司拟收购xxxx有限公司xx%股权,故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xx年0x月xx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主要从公司概况、公司组织与管理、业务考察与市场分析、生产过程与生产分析、公司财务、拟投资计划、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展开。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访谈、实地考察、查阅、收集有关资料等方式,访谈对象包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财务部人员。由于受客观条件、公司相关人员主观判断、公司提供资料的限制、部分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能受到的影响,故本报告仅为我公司决策层(内部)提供分析参考作用。

  一、公司概况:

  1、公司的基本情况:

  xxxx有限公司,系20xx年0x月xx日经xx市商务局x商资(20xx)字xx号文批准,取得xxx人民政府商外资字[20xx]xxx号>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市xx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xxxxx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xx省xx市xx镇xx路东x。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各种灯具、散热器、散热设备、传热设备、导电材料、导热材料、散热材料等相关产品和设备。销售自产产品。经营期限30年。法定代表人:xx。公司股权及注册资本:现注册资本xxx万美元,由股东以现金、无形资产投足,其中:xx无形资产出资xxxx元人民币(xx万美元),占注册资本x0%;xx货币出资xxxx5元人民币,无形资产出资xx元人民币(xx万美元),占注册资本60%。

  2、调查关注:

  公司注册资本xxx万美元,实收资本xxx美元,账面实收股xxx无形资产出资xxx元人民币,账面实收股东xx无形资产出资xxxx元人民币,已经股东会及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入帐;账面实收股东xx货币出资xxx元人民币,其中通过其他应收款-xx挂账xxxx元将资金转关联公司使用(应确定为注册资金不到位或抽逃注册资金)。

  二、公司的组织和管理:

  1、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设置:公司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公司章程设置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成员3名,其中中方派出2人,外方派出1人,公司管理层设董事长、总经理1人,付总经理2人。部门设置包括董事长室、管理部、国内销售部、国际销售部、技术服务部、品保部、研发部、制造部、材料部、财务部等10个职能部分。

  2、公司员工构成:目前公司员工47人(不含高管),其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12人、员工35人。

  3、公司员工报酬及保险:

  (1)薪酬制度:月(5月份)工资支出总额约19万元;

  (2)保险、福利计划:月社会保险支出总额2万元;其他福利支出总额0.7万元。

  4、调查关注:

  公司股东副总经理xx掌控公司核心技术;间接股东总经理xxx掌控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公司与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社会保险(5月在册47人,32人交纳社会保险,15人暂未交纳)。公司与关联公司业务紧密,管理层、中层干部以及技术骨干等人员存在公司间共同用工现象。

  5、税务状况

  三、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研发生产各种LED灯具、散热器、散热设备、传热设备、导电材料、导热材料、散热材料等相关产品和设备。现市场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光控LED路灯、工矿灯、天棚灯、投光灯、日光灯管、散热块等公司20xx年至20xx年5月31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xxx元,主营业务成本xxx元,销售毛利率xx%。公司路灯产品系列已取得欧盟CE安规、ROSH环保认证;取得美国FCC、加拿大IC、澳大利亚C-TICK电磁兼容认证、日本PSE圆形安规认证;正在申办中国CQC安全、节能认证、质量检测报告;防暴灯系列正在申办中国EX防暴认证。

  1、调查关注:目前公司正处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及品牌创建阶段,产品属节能环保,绿色照明概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四、生产过程与生产设施:

  1、生产用地及主要设施:公司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厂房与关联公司x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共同使用,生产设备7台套,现年未达到预计生产能力。

  2、生产过程耗用的主要原材料来源及成本构成:公司主要材料构成为电子料、机构件、包材类、辅料及模具,供应商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苏苏州、昆山区域。注:机构件主要由关联公司xx有限公司生产。公司产品成本构成:材料成本约占90%;水、电人工、制造费用约占10%。

  3、设备维护及使用情况:公司设备运转正常,生产安全无事,生产厂房及设备与关联公司共同使用。

  4、调查关注:20xx年x月xx日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合同号xxx)受让土地xxxx平方米,取得x国用(20xx)第xxx4号土地使用权证;建造新厂房一栋,预算造价xxx万元,预计20xx年9月完工。

  五、需要说明的情况(截至20xx年05月31日调整后)

  1、资产、负债调查情况说明

  (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保,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期后负债:公司新建厂房预计9月完工,建造工程款暂未支付。

  诉讼情况:根据公司的声明,目前暂无正在进行的未决诉讼。

  历史税务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为了提高收入相互虚开发票事项,存在内部人员可能造成的税收处罚风险。

  股东出资情况:xxx认缴货币出资xxx元人民币,通过其他应收款-xx挂账xxx元冲抵实收资本xxx元,存在工商部门年检处罚及善意债权人的诉讼可能。

  环境评估情况,公司成立前已取得xx市环境保护局x环建[20xx]xx6号关于对xxx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书。

  六、价值判断:

  其中:1.其他应收款--xxx元,因资金未在xxx公司使用,其债权不予确认,对应的等额实收资本不予确认。

  2、存货-原材料--暂估xxxx元,价值无法认定不予确认;对应的等额应付帐款不予确认。

  3、固定资产原价--流水线原值xxx元,实际为xxx元,故减除xx8元;对应的应付账款xxx元不予确认。

  4、无形资产股东投入摊销余额xxx元,双方同意与我公司拟投入无形资产等额相抵,故予以调减;对应的其他应付款xxxx元,实收资本xxx元,予以调减。本次调查,我们仅从财务环节分析,经调整相关资产,公司实际账面净资产价值调整为0.00万元,未考虑土地增值因素,未考虑固定资产等增值/减值因素。对公司的综合价值的判断,由于未对公司未来发展潜力进行分析,故无法进行判断。

尽职调查报告7

  一、尽职调查的方法

  1、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可以对调查对象有比较直观的了解,并可以得到据以调查的相关线索。因此,现场调查是尽职调查最常用的方法,它包括现场会谈和实地考察。

  现场会谈时,应当约见尽可能多的、不同层次的成员,包括市场销售部门、行政部门、财务部门、生产部门的主管。会谈主要了解企业经营战略和发展思路、企业文化、团队精神、企业的内部管理及控制等情况,通过会谈获取对企业高管的感性认识。

  实地考察应侧重调查企业的生产设备运转情况、生产组织情况、实际生产能力、产品结构情况、订单、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情况、固定资产维护情况、周围环境状况、用水、用电、排污情况、员工的工作态度及纪律等。

  2、搜寻调查

  主要通过各种媒介物搜寻有价值的资料,这些媒介物包括报纸、杂志、新闻媒体、论坛、峰会、书籍、行业研究报告、互联网资料、官方记录等。搜寻调查应注意信息渠道的权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3、官方调取

  通过行业协会、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获取或调取企业的相关资料。如工商管理机关、税务机关、金融管理机关、外汇管理部门、环保管理部门、卫生管理部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供电部门、供水部门、土地及城建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

  4、通知调查

  通知被调查人,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和申报信用记录,然后对该资料和记录进行抽样验证、分析。

  5、秘密调查,是指在被调查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调查方式。主要通过接触客户的关联企业、竞争对手、商业伙伴或个人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6、委托调查。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部分或全部信息的调查。对于比较重要或法律关系复杂的融资租赁交易,可以利用律师执业技能、专业知识以及法律赋予的调查取证的特权,进行律师尽职调查,形成全面、专业、规范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供信用评估时参考。对于客户的财务调查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对于租赁物也可以委托资产评估师进行资产评估,形成专业的评估报告。

  二、尽职调查的内容

  考虑到融资租赁的交易成本,对承租人的尽职调查的内容的繁简应根据融资租赁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交易额相对较小、租期相对较短,可以参照商业银行的贷前调查内容展开调查;对于交易数额大、租赁期限较长的项目,对承租人进行全面、审慎、独立和有针对性的尽职调查很有必要。此外,尽职调查还应考虑承租人的具体情况及租赁物的特点,如上市公司其相关信息一般比较透明、公开,需要调查的内容就简单一些;电信设备运营商因其行业垄断特点,也不需要做仔细的尽职调查;对于飞机租赁,由于其本身的特点也不需要做太繁琐的调查。尽职调查因涉及承租人的商业秘密,应考虑出租人的接受程度和实际需要及可行性,确定尽职调查的内容。

  下面就融资租赁的尽职调查列一清单,供出租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如果交易的项目对出租人来说达到重要、复杂的程度,出租人应该委托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阅历资深的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和联营、合作企业)

  1.1公司历史沿革的说明;

  1.2请填写法律尽职调查附表,并按照填写的内容提供相应的文件;

  1.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领取的`营业执照、历次变更的营业执照及经过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

  1.4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现行有效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以及历次出资协议、股东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文件);

  1.5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章程,现行有效的章程,以及历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文件);

  1.6除公司出资协议和章程外,请提供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与公司或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

  1.7公司的验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历次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1.8如果公司曾接受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非现金出资,请提供该等非现金出资的资产评估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立项批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结果的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或确认文件);

  1.9公司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适用);

  1.10公司历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书面情况说明,以及所有工商登记申请文件,包括公司设立时的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表),其后历次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书(表)以及工商局核发的审核意见书(表);

  1.11所有与公司增资扩股、减资、股权转让、合并、分立、收购兼并、资产置换、资产剥离、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相关的协议/合同、与上述重大法律事件相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法庭判决;

  1.12如果上述第1.11项所述重大法律事件的标的涉及国有资产,请提供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立项批复、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结果的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或确认批复);以及有关工商登记备案文件;

  1.13与公司股权质押相关的合同和/或批准文件、工商登记备案文件;

  1.14若公司曾购入任何其本身的股份,请提供董事会授权购入股份的决议及有关该等购入的所有协议的副本;

  1.15公司与股东签订的任何其可据以放弃或同意放弃日后股息的安排或协议;

  1.16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名单及选举/聘任决议;

  1.17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以及选举决议/委派书;

  1.18公司股东会历次决议、股东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

  1.19公司董事会历次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

  1.20公司监事会历次决议、监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

  1.21公司完整的组织结构图,包括公司各股东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联营、合作企业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或部门(包括于分公司、营业部、中心等,下同),结构图应标明控股或参股关系、持股份额、其它持股人名称及持股数量;

  1.22政府部门对公司设立的任何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经营实体的批准文件及对上述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经营实体变更的批准文件(如有);

  1.23政府主管部门向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和联营合作企业及下属部门核发的全部涉及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属部门生产经营的许可性文件,或特许权、特许经营等许可性文件,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属部门核发的涉及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属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通知、决定、批复、复函、许可证、登记备案等文件(如有);

  1.24请提供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和联营合作企业及部门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高科技企业、国家重点扶持企业证书/批复、其他政府认定、资助或扶持项目的证书/批复或其他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属部门业务相关的证书及奖项(如有);

  2、股东文件

  2.1公司各股东的现行有效并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最近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及最近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其从事的业务情况介绍,其现在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2.2请说明公司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相互持有股份、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双方双重任职情形、是否相互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或管理关系);

  2.3请确认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设置质押;如设置,请提供有关主合同、质押合同和质押登记文件;

  2.4请确认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司法冻结、权属争议等其他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如存在,请提供该等情形的详细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

  2.5请确认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代持股等相关情况;如存在,请提供该等情形的详细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

  2.6请确认公司股东是否与他人签订转让、回购或质押所持公司股份的协议;如存在,请提供该等协议;

  2.7除上述提及的协议外,请提供公司与公司各股东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

  3、重大资产(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3.1土地

  3.1.1请填写法律尽职调查附表,该表应包括公司及附属公司所占用的全部土地的清单;

  3.1.2土地使用权证、他项权利证、租赁登记证明、抵押登记证明等;

  3.1.3有关政府机关关于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3.1.4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协议和批准文件(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租赁协议、抵押协议等);

  3.1.5如为划拨地,请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批文,征地费用的支付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3.1.6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所涉及的出让金、租金、转让费和土地使用费的支付凭证;对于出租的土地,请提供出租方有权出租的证明;

  3.1.7请说明是否存在占用集体土地的情况,如有,请提供相关的协议文件;

  3.1.8请提供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合作开发合同、联营或合作协议;

  3.1.9请书面确认所提供的土地使用证的内容与土地使用现状是否相符,如有变更土地实际用途而土地使用权证中对变更没有记录,请以列表的方式说明各宗土地的变更情况;

  3.1.10请确认上述土地上是否设定了任何抵押、担保,如有,请提供抵押协议、担保协议、抵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

  3.2房屋

  3.2.1请填写法律尽职调查清单附表,该表应包括公司拥有的全部自有房产(不包含租赁房产);并请相应提供该表中所填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购买协议;

  3.2.2请说明上述自有房屋上是否存在抵押,如是,请提供房屋抵押协议和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3.2.3请填写法律尽职调查清单附表,该表应包括公司拥有的全部租赁房产,并相应提供该等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租赁登记文件等相应文件);

  3.2.4拥有或租赁的房产的使用、出售、租赁或转让的限制、合约及承诺的详细清单及协议文本;

  3.2.5请确认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所列的内容与房屋现状是否相符。如有变更而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做记录的(如房屋已拆除,或出售),请以列表的方式说明变更情况,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号、发证日期、幢号、面积、原用途、现用途、变更原因,变更时间;

  3.2.6请确认上述房产上是否设定了任何抵押、担保,如有,请提供抵押协议、担保协议、抵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

  3.3主要固定资产

  3.3.1请提供详细的固定资产清单;

  3.3.2与在建工程的建设相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合同;

  3.3.3拥有车辆的车辆登记证;

  3.3.4请确认上述固定资产上是否设定了任何抵押、担保,如有,请提供抵押协议、担保协议、抵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

  3.4无形资产

  3.4.1请填写法律尽职调查清单附表,列举并说明所拥有的,被许可使用的,或正在申请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服务标识、商号、品牌、着作权、专有技术、域名、商业秘密和技术工艺等,并提供全部专利权证书、商标注册证、其他知识产权证明及有关申请文件;

  3.4.2就所持有或主张的前述知识产权,请确认是否已缴纳相应的费用(如专利年费)并请提供缴费凭证;

  3.4.3所有现行有效的公司作为一方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以及技术开发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服务标记、着作权、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许可/转让/开发合同及相关登记/备案文件;

  3.4.4目前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如有)的相关证明文件;

  3.4.5请确认上述知识产权上是否设定了任何质押、担保,如有,请提供质押协议、担保协议、质押登记文件、主债务合同;

  3.4.6有关上述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报告。

  4、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4.1有关公司业务流程、业务管理的情况说明;

  4.2公司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和服务清单;

  4.3请以书面方式详细描述公司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业务流程、各项产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所对应依赖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备/生产线/主要检测仪器、运输、仓储、技术、商标等;

  4.4公司的业务是否变更过,如变更过,是否办理了相关经营项目的批准、变更营业执照和章程、设立新的分支机构并办理营业执照,并应书面说明具体情况;

  4.5政府主管部门向公司核发的全部生产经营许可性文件,或特许权、特许经营等许可性文件,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向公司核发的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通知、决定、批复、复函、许可证、登记备案等文件;

  4.6请说明公司产品需遵守的国家或行业的定价政策。

  4.7生产许可证;

  4.8公司获得的有关矿产开采的各种许可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如有);

  4.9就公司持有的矿权证,请提供公司成立以来和矿权相关的所有缴费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探矿权使用费缴纳证明、采矿权使用费缴纳证明、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证明(如有);

  4.10请确认公司及公司股东是否在境外经营,如存在,请提供以下文件:

  4.10.1在境外经营的批准文件,包括境外投资批文、外汇管理部门的批文等;

  4.10.2在境外设立的机构的登记注册文件、章程;

  4.10.3境外经营业务的详细书面情况介绍;

  4.11请根据公司已完工、在建或拟建的生产建设项目,填写附表,并相应提供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环保验收及其他须报政府机关批准或备案的文件的批复和备案证明文件;

  5、财务状况及重大债权债务(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5.1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

  5.2最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等);

  5.3独立会计师关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外汇支出及其他有关重大财务问题的信函,以及公司相应的回复(如有);

  5.4请填写法律尽职调查附表,该表中应包含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全部借款合同(包括与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以及与其他各机构或个人之间的借款)以及对应的担保合同,并请提供该等借款和担保合同/协议的文本;

  5.5涉及上述第5.4项所列借款的借款协议、转贷协议、信用额度协议或相关非正式协议、文件;

  5.6涉及上述第5.4项所列借款的涉及的政府批准文件,如有借用外债的情况,请提供相应的外债登记文件;

  5.7任何其它重大融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融资、分期购买、融资租赁);

  5.8请就公司以公司信誉和/或资产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等)情况填写法律尽职调查清单附表,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合同、主债务合同、担保登记文件;

  5.9对外担保审批文件、《对外担保登记书》、《对外担保反馈表》及《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如有);

  5.10任何有关国家、省级或地方政府向公司提供的补助及/或补贴的协议、批准或其他安排的相关批复和文件。

  6、重大合同(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6.1请提供公司近三年排行前十名的业务交易对象单位清单及交易情况说明;

  6.2请提供业务合同样本、范本或标准文本。

  6.3请在法律尽职调查清单附表中列明下述尚未履行完毕或虽已履行完毕但存在争议的、所涉金额单项或同一客户数项交易累积达人民币×××万以上合同/协议的相关情况,并提供该等合同/协议;

  6.3.1原材料供应协议;

  6.3.2产品生产协议;

  6.3.3产品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产品分销和/或经销合同,以及限制交易的协议;

  6.3.4运输合同;

  6.3.5现行有效的与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管理部门签订的公共设施服务协议(如有);

  6.3.6重大建设/建筑合同(如有);

  6.3.7现行有效的保险合同、保单、付款凭证和一切保险索赔清单以及有关保险撤销或拒延的信函往来;

  6.3.8收购、合并或出售公司权益、业务或资产的合同或协议(如有);

  6.3.9战略合作协议(投资协议、收购协议、合作协议或联营协议);

  6.3.10承包、管理、顾问协议(如有);

  6.3.11有关进出口业务的文件,进口代理商的名称及与该等代理商签订的有关合同(如有);

  6.3.12保密协议;

  6.3.13保险合同、保单、付款凭证;

  6.3.14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研究和开发、技术服务等合同或协议(如有);

  6.3.15现行有效的技术许可或技术进出口合同及登记/备案文件(如有);

  6.3.16知识产权(如着作权、商标、专利、域名、非专利专有技术)实施、许可、使用、转让或其他相关协议(如有);

  6.3.17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及公司认为应向本所提供的其他文件。

尽职调查报告8

  (一)服务外包手段增多,多元化发展趋势明显

  目前,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多元化发展已经十分明显。虽然传统的ITO外包在最近几年的发展依然良好,XX年全球服务外包市场上ITO外包占据了60%以上的市场份额,但是,BPO和KPO外包正在成为发展的主流。

  从ITO发展来看,TPI指数显示XX年ITO全球合同总额达到624亿美元,同比下降%,远远达不到XX年的766亿美元,这说明全球ITO产业仍没有走出低谷。但是,全球经济复苏的势头已经十分明显,全球IT硬件出货量已经开始实现正增长,而XX年第四季度全球ITO市场规模达到187亿美元,同比增长了59%。因此,ITO仍将是服务外包产业的主流。

  从BTO发展来看, TPI指数显示,XX年全年的合同总额仅有170亿美元,同比下降了31%,但是XX年第二季度BTO合同总额达到了59亿美元,同比增长了60%,而XX年第一季度更是达到了66亿美元,同比增长111%,因此,BTO上升速度极为迅速。

  从KPO发展来看,作为服务外包业务新出现的发展方式,其发展前景更是不可限量。XX年毕马威的`研究报告已经把KPO列为现实的、主流的外包选择之一。目前其正处于发展的初期,产业规模比较小,但是,在新兴产业发展的浪潮之下,其一定能成为全球服务外包行业新的推动力量,极大的促进全球经济的发展。

  因此,全球服务外包市场目前处于“三足鼎立”的局面,但是ITO仍然占有决定性的优势,而BTO和KPO将在服务外包未来的发展中,迅速扩张。

  (二)承接地发生重大变化,发展中国家独占鳌头

  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一片萧条。为了降低开支、提高效率,发包企业在选择服务外包承接企业时重点考虑外包成本,因此拥有大量廉价而优质劳动力,国内产业发展良好的发展中国家就成为其首选之地。这就造成了近几年服务外包的承接地发生了重大变化,发展中国家正在成为全球服务外包新的发展基地。

  如:菲律宾凭借其在语言、人才、文化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服务外包行业,XX年服务外包业务预计将增长23%,其话务服务行业营业收入达到63亿美元,超越印度成为全球最大的话务中心服务外包国家,预计到XX年其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行业年收入将翻番,达到250亿美元,占全球市场10%的份额。乌克兰已经是世界上信息服务出口的第五大国,XX年信息服务出口已达10亿美元,其信息技术人才总数已经位列世界第四。

  与此相对,因为成本、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劣势,发达国家的服务外包行业的竞争力则逐年下降。XX年Gartner IT排行榜中,又有七家发达国家被挤出了榜单,到目前前30强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发展中国家。XX年TPI离岸外包前10强中,发展中国家已经与发达国家平分秋色,各占一半,印度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因此,发达国家的服务外包行业已经不占优势。目前全球服务外包行业承接地已经进入新的发展状态,发展中国家独占鳌头。

  (三)服务外包向高端扩展,KPO得到快速发展

  目前,新的服务外包方式——KPO已经在世界上大行其道,成为行业发展新的增长点。KPO外包涉及的领域大多为企业的核心技术、对员工的素质要求较高、业务流程复杂,是目前服务外包中的知识密集型产业。目前全球KPO产业已经从最初的12亿美元发展到拥有100到120亿美元,年均增长2 / 23

  率有望达到30%~40%的产业,其未来的发展更是不可限量。如:印度工商协会估计仅印度的KPO外包规模在XX年就有望达到100亿美元。

  KPO业务的快速发展导致国际服务外包行业开始向高端扩展。KPO涉及知识产权、股票、金融和保险、人力资源、生物工程等领域的核心业务流程,外包这些流程,无疑会推动行业摆脱低端化、缺乏科技含量的困境,使服务外包行业向科技密集型方向发展,推动整个行业进一步向高附加值、高科技行业进军。

尽职调查报告9

  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指引》的有关规定,贷款人在贷前调查阶段,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称尽职调查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尽职调查报告的格式及有关内容要求如下:

  一、信贷业务基本情况

  包括信贷业务种类(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申请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包括借款人名称、住址、股本结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与我行建立信贷关系、信用状况及开户、结算情况等。

  三、借款人评价

  由于不同贷款品种的尽职调查侧重点不同,贷款新规对尽职调查报告的具体要求也不尽相同。

  (一)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的尽职调查重点是收集整理借款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贷款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对借款人和项目的建设风险、

  1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判断。一般应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①借款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包括股东及借款人品质与实力、历史沿革、信用状况、专业能力及经验、行业地位、公司治理、领导人素质等。

  ②项目本身的情况,包括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建设的必要性、规模、技术水平、建设和生产条件、经营管理层、环境影响、产品市场容量、市场竞争力及市场前景等。

  ③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情况,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估算、流动资金投资估算、自有资金及其来源可靠性评估、借入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使用计划等。

  ④项目效益情况,包括相关财务效益指标、盈亏平衡点分析以及敏感性分析等内容。

  ⑤还款能力分析,包括还款来源、还款计划。

  ⑥贷款担保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的合法性、抵(质)押物价值及可变现性、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等。

  ⑦银行业金融机构收益预测,包括利息收入、年结算收入、日均存款、其他收益等。

  (二)项目融资贷款。

  项目融资的尽职调查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项目的经济技术、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进行分析和判断,为融资决策提供依据。撰写内容主要为非财务分析和财务分析两大部分。

  非财务分析包括:

  ①项目背景:主要包括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必要性评估。

  ②项目建设环境条件:主要包括内部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条件,外部的建筑施工条件,项目建设的物资供应配套条件等。

  ③项目组织与人力资源水平: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分析及人力资源的配备与流动情况。

  ④技术与工艺流程:主要包括技术工艺与设备选型的先进性、可靠性、适应性、协调性、经济性、环保性等。

  ⑤生产规模及原辅料:主要包括项目规模的主要制约因素,生产经营条件,原辅料的生产工艺要求、供应数量、储运条件及成本。⑥市场需求预测:主要包括产品特征,潜在市场需求量测算,市场占有率评估等。

  财务分析包括:

  ①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评估:涉及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流动资金估算,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②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内的现金流量分析。

  ③项目盈利能力分析:主要通过内部收益率、净现值、投资与贷款回收期、投资利润率等评价指标进行分析。

  ④项目清偿能力评价。

  ⑤项目不确定性分析:主要包括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

  (三)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的尽职调查主要是了解借款人管理、经营、财务等方面的情况,流动资金需求及需求影响因素,分析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一般应侧重于以下六个方面:

  ①借款人的非财务风险分析,包括品质与诚信、外部环境、行业状况、管理、技术、市场及其竞争优势、经营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②借款人的财务风险分析,包括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等方面。

  ③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的分析与测算,包括借款人经营规模及运作模式,季节性、技术性以及结算方式等因素对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量的影响。

  ④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合理性分析,包括贷款金额、期限、用途、提款计划,该笔贷款所涉及的经营周期,贷款实际需求量测算,对贷款金额和期限与借款人现金流量和经营周期的匹配情况进行分析。

  ⑤贷款担保的分析,包括保证人担保资格及能力评价,抵(质)

  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评价等。

  ⑥借款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包括开户情况,长短期贷款余额,以往的还款付息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及占用情况,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日均存款、综合收益、未来收益预测。

  (四)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

  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应侧重于对借款人的资信水平、偿债能力、贷款具体用途及还款来源等情况的分析,确保借款人交易、借款用途、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防范虚假按揭等现象的发生。

  (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表外业务的申请人评价,参照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评价。

  四、申报行对贷款的综合评价

  1、贷款风险与防范

  2、贷款效益分析

  3、申报行对此笔贷款的意见

  五、尽职调查承诺事项

  尽职调查人员承诺:对此笔申请借款,调查人员已充分履行了尽职调查工作,据此完成本尽职调查报告,并对报告内容及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尽职调查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业务部经理:(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尽职调查报告10

  一、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

  有关山西xxxx有限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由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根据xxxx社的委托,给予xxxx社提交给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省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临民初字第xx号、xx2号民事裁定书,省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临民初字第xx号、xx号民事判决书而无法执行的情况下,而展开的有关经营状况方面的律师尽职调查。

  二、简称与定义

  从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是指由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于20xx年九月十四日出具的关于山西xxxx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和“本律师”是指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及本次律师尽职调查的律师。

  “工商登记资料”是指登记于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山西xxxx有限公司的资料。

  “山西xxxx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登记于山西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为:xxxx “贵社”是指xx社。

  本报告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阅读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第一部分。

  三、尽职调查方法与限制

  本次调查所采用的方法如下:

  1、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2、与xxxx社有关人员的会见与交谈。

  3、实地访看。

  4、向工商、税务等有关部分查询。

  5、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信息。

  6、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四、本报告基于下列假设

  1、所有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是的,所有提交的文件的复印件均与其原件是一致的。

  2、所有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中均有相关当事方的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3、所有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4、所有xx社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均为真实、可靠的。

  5、所有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接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止到20xx年9月14日xx社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按照贵社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或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会发生变化。

  五、本报告的法律依据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截止到报告日所适用的有效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

  六、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附件和特别声明四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与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从二十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本所”和“本律师”是指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及本次律师尽职调查的律师。

  “工商登记资料”是指登记于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山西xxxx有限公司的资料。

  “山西xxxx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登记于山西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为:xxxx “贵社”是指xx社。

  本报告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阅读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第一部分。

  七、尽职调查方法与限制

  本次调查所采用的方法如下:

  1、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2、与xxxx社有关人员的会见与交谈。

  3、实地访看。

  4、向工商、税务等有关部分查询。

  5、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信息。

尽职调查报告11

  一、主要作用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又称谨慎性调查,一般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其主要是在收购(投资)等资本运作活动时进行,但企业上市发行时,也会需要事先进行尽职调查,以初步了解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

  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独立性原则

  (1) 项目财务专业人员应服务于项目组,但业务上向部门主管负责,确保独立性。

  (2) 保持客观态度。

  2、谨慎性原则

  (1)调查过程的谨慎。

  (2)计划、工作底稿及报告的复核。

  3、全面性原则

  财务调查要涵盖企业有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全面内容。

  4、重要性原则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要依照风险水平重点调查。

  三、 详细大纲

  第一章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简介

  1、 公司成立背景及情况介绍;

  2、 公司历史沿革;

  3、 公司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和资产重组情况;

  4、 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

  5、 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生产能力、盈利能力、销售数量、产品结构的主要变化情况;

  6、 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性质,投资收益等情况和被投资主要单位情况介绍;

  7、 公司员工状况,包括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结构、岗位分布结构和技术职称分布结构;

  8、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9、 公司历年股利发放情况和公司现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10、 公司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持股计划情况。

  第二章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组织结构调查

  1、 公司现在建立的组织管理结构;

  2、 公司章程;

  3、 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成员在外兼职情况;

  4、 公司股东结构,主要股东情况介绍,包括背景情况、股权比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等;

  5、 公司和上述主要股东业务往来情况(如原材料供应、合作研究开发产品、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共同使用、销售代理等)、资金往来情况,有无关联交易合同规范上述业务和资金往来及交易;

  6、 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资金,市场开拓,研究开发、技术投入等;

  7、 公司附属公司(厂)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

  8、 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内资金河谷业务往来情况;

  9、 公司与上述全资附属公司(厂)、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销售上、材料供应上、人事上如何统一进行管理;

  10、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介绍。

  第三章 供应

  1、 公司在业务中所需的原材料种类及其他辅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2、 上述原材料主要供应商的情况,公司有无与有关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若有,请说明合同的主要条款;

  3、 请列出各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总采购中所占的比例;

  4、 公司主要外协厂商名单及基本情况,外协部件明细,外协模具明细及分布情况,各外协件价格及供货周期,外协厂商资质认证情况;

  5、 公司有无进口原材料,若有,该进口原材料的比重,国家对进口该原材料有无政策上的限制;

  6、 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交易的结算方式、有无信用交易;

  7、 公司对主要能源的消耗情况。

  第四章 金融外包服务企业业务和产品

  1、 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业务描述,各业务在整个业务收入中的重要性;

  2、 主要业务所处行业的背景资料;

  3、 该业务的发展前景;

  4、 主要业务近年来增长情况,包括销量、收入、市场份额、销售价格走势,各类产品在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中各自的比重;

  5、 公司产品系列,产品零部件构成细分及明细;

  6、 公司产品结构,分类介绍公司目前所生产主要产品情况和近年来销售情况;产品需求状况;

  7、 上述产品的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功能和用途、应用的主要技术、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竞争力等情况;针对的.特定消费群体;

  8、 公司是否有专利产品,若有,公司有那些保护措施;

  9、 公司产品使用何种商标进行销售,上述商标是否为公司注册独家使用;

  10、 上述产品所获得的主要奖励和荣誉称号;

  11、 公司对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增强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将采取那些措施;

  12、 公司新产品开发情况。

  第五章 销售

  1、 简述公司产品国内外销售市场开拓及销售网络的建立历程;

  2、 公司主要客户有哪些,并介绍主要客户的有关情况,主要客户在公司销售总额中的比重;公司主要客户的地域分布状况;

  3、 公司产品国内主要销售地域,销售管理及销售网络分布情况;

  4、 公司产品国内外销售比例,外销主要国家和地区分布结构及比例;

  5、 公司是否有长期固定价格销售合同;

  6、 公司扩大销售的主要措施和营销手段;

  7、 销售人员的结构情况,包括人数、学历、工作经验、分工等;

  8、 公司对销售人员的主要激励措施;

  9、 公司的广告策略如何,广告的主要媒体及在每一媒体上广告费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广告费用总支出数额及增长情况,广告费用总支出占公司费用总支出的比例;

  10、 请列出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上主要竞争对手名单及主要竞争对手主要资料,公司和主要竞争对手在国内外市场上各自所占的市场比例;

  11、 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哪些售后服务,具体怎样安排;

  12、 公司的赊销期限一般多长,赊销部分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多大;历史上是否发生过坏帐,每年实际坏帐金额占应收帐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赊销客户的情况及信誉;

  13、 公司是否拥有进出口权,若无,公司主要委托那家外贸公司代理,该外贸公司主要情况介绍;

  14、 后“经济危机时代”,对公司产品有哪些影响。

  第六章 研究与开发

  1、 请详细介绍公司研究所的情况,包括成立的时间,研究开发实力、已经取得的研究开发成果,主要研究设备、研究开发手段、研究开发程序、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结构等情况;

  2、 公司技术开发人员的结构,工程师和主要技术开发人员的简历;

  3、 与公司合作的主要研究开发机构名单及合作开发情况;合作单位主要情况介绍;

  4、 公司目前自主拥有的主要专利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情况,包括名称、用途、应用情况,获奖情况;

  5、 公司每年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及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6、 公司目前正在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及新产品有哪些;

  7、 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周期,

  8、 未来计划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第七章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经营设施

  1、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包括主要设备名称、原值、净值、数量、使用及折旧情况、技术先进程度;

  2、 按生产经营用途、辅助生产经营用途、非生产经营用途、办公用途、运输用途和其他用途分类,固定资产分布情况;

  3、 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等物业设施情况,包括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原值、净值、折旧情况以及取得方式;

  4、 公司目前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包括名称、投资计划、建设周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进展情况和是否得到政府部门的许可;

  5、 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土地的性质、面积、市场价格、取得方式和当时购买价格(租赁价格)。

  第八章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财务

  1、 公司收入、利润来源及构成;

  2、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3、 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4、 主营业务收入占中收入事的比例;

  5、 公司主要支出的构成情况;

  6、 公司前三年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资产负债比率等财务指标;

  7、 公司前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8、 对公司未来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有哪些。

  9、 公司目前执行的各种税率情况。

  第九章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主要债权和债务

  1、 公司目前主要有哪些债权,该债权形成的原因;

  2、 公司目前主要的银行贷款,该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贷款;

  3、 公司对关联人(股东、员工、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情况;

  4、 公司对主要股东和其他公司及企业的借款进行担保及低抵押情况。

  第十章 投资项目

  1、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可行性、立项情况、用途、投资总额、计划开工日期、项目背景资料、投资回收期、财务收益率,达产后每年销售收入和盈利情况;

  2、 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技术先进程度,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和对整个公司发展的影响;

  3、 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主要投资项目有哪些,完成的主要投向项目情况介绍。

  第十一章 其他

  1、 公司现在所使用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先进程度、成熟程度、特点、性能和优势;

  2、 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目前主要的经营优势、管理优势、竞争优势、市场优势和技术优势;

  3、 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涉及有法律诉讼,如有,对公司影响如何。

  第十二章 行业背景资料

  1、 请介绍近年来行业发展的情况;

  2、 国家对该行业的有关产业政策,管理措施,及未来可能发生的政策变化;

  3、 该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并介绍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包括年生产能力、年实际产量、年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市场分额、在国内市场地位;

  4、 国外该行业的发展情况;

  5、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对该行业的影响;

  6、 目前全国市场情况介绍,包括年需求量、年供给量、地域需求分布、地域供给分布、生产企业数量,是否受同类进口产品的竞争。

尽职调查报告12

  一、尽职调查目标

  1、弄清楚兼并或控制目标公司对收购方的股东来说是否具有长期的利益;

  2、了解目标公司价值如何;

  3、判断收购方是否有能力进行此次收购。

  二、尽职调查范围及内容

  (一)尽职调查基本内容

  1、深入了解并购双方的合法性、合法名称,公司可以合法存续的期间。通过阅读公司章程和公司的会议记录了解是否有与国家或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是否包含限制公司经营活动的条款。即首先确认公司是否是一个合法的法人组织,公司的章程是否合法,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多大,以确定准备收购的是一家可以合法正常经营什么业务的公司及并购双方的大致业务对接性。

  2、了解并购双方拥有和发行各种股份(普通股、优先股或可转债等)的全部历史和现状。即深入了解并购双方股权结构的演化情况,以清晰地把握公司股份发行、转让、注销及交易的全过程,清楚地了解公司在发行股票的过程中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定并购方在持有多少目标公司股份时就可以最低限度地控制该公司了,或持有多少股就可以拥有公司多大的控股权了。

  3、通过了解并购双方公司章程和会议记录,看看是否规定了公司股权交易的特别条款、公司董事选举或改选的特别规定、公司控制权转移方面的特别条款,看看是否存在股权交易的优先顺序规定、限制特定证券发行的条款、限制发债的条款、反接管的条款,这包括收购时是否需要对公司董事、高管进行高额补偿,确定收购公司、转移公司的控制权所需要的条件,以防备在收购中遇到限制收购股权、不准利用被收购公司资产融资及各项反收购措施的抵抗;

  4、通过阅读并购双方公司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及相关的文件,了解公司是否做过重大风险的经营决策,公司是否有较重大的法律诉讼在身,以便为尽职调查时的财务情况调查和法律情况调查做准备;

  5、并购双方的下属公司、子公司、在海外经营机构的有关文件,公司及所属机构的组织结构图,公司及所属机构与其他公司签署的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所有权、控制权、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协议,最近数年公司的主要公告等。以深入了解子公司和海外公司的有关情况;知道公司的组织结构,清楚在进一步的尽职调查中针对什么问题去找什么部门;并找出公司对外签署的协议和董事会的决议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并购风险。

  (二)反映并购双方行业情况的内容

  1、目的

  理解公司所处的宏观大环境,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和前景,市场的规模、整合度,公司与其竞争对手的各自特点和所占市场份额,今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对公司的影响?

  2)行业整体是否处于上升期或是衰退期?

  3)技术变革是否有可能使行业不复存在?

  4)是否有新的内资或外资的竞争对手进入从而带来更好的产品或引发价格战?

  5)公司是否有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优势?

  6)公司的市场份额是否有下滑趋势

  3、资料搜索指南

  1)行业年鉴、期刋

  2)行业协会网站

  3)市场调研顾问报告

  4)公司文件中对行业的分析报告

  5)分析师对行业的分析报告

  6)可比公司招股书、招债书或定期报告中对行业和竞争的描述

  7)新闻检索

  (三)反映并购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的内容

  1、目的

  理解公司业务和运营的各主要方面,从侧面验证公司的优势和不足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性,对兼并收购后所能产生的收入和成本等方面协同效应作估计。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董事会记录和决议中对过往成绩和失误的分析和对发展战略的决策性意见

  2)分销商、客户的集中度是否过高?

  3)产品单价是否下滑严重?

  4)新产品是否曾不断成功推出?

  5)供应商的集中度和依赖度是否过高?

  6)与分销商和供应商在价值链中所处的谈判地位是否在削弱?

  7)生产制造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符合投资方当地的安全要求?

  8)生产产能是否存在瓶颈而需立即扩建?

  9)是否需要动迁?

  10)预期有哪些新产品在近期上市?

  11)对行业特殊领域如技术先进性、房地产净资产值等需要专业顾问评估意见

  3、资料搜索指南

  1)公司提供的内部资料

  2)公司的网站、管理层报告、招股书、招债书、定期报告和公告

  3)分析师、评级机构对于公司的分析报告

  (四)反映并购双方财务信息情况的内容

  1、目的

  理解公司财务预测的基础假设,确保公司的作为估值基础的预测的合理性和在近期和远期的可实现性;确认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理解生成财务报表背后的内控机制、报告机制、会计假设和估计,对历史财务报表作趋势分析,对公司的税务合规性进行确认。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公司的经营业绩(包括重大亏损或高额盈利)情况,亏损(如有)的原因是什么?

  2)公司未来的经营方向;

  3)根据近期计划或规划进行的投资项目可能对公司的控制权、资金、债务等方面造成哪些负面影响?

  4)近期是否曾更换审计师?审计师报告是否有保留意见?审计内容中对管理层的建议内容是否较长且指出内控的许多不足?

  5)会计政策是否与投资方所在国有很大出入?

  6)对坏帐等的会计估计是否过于乐观和宽松?

  7)存货和应收帐款帐龄分析

  8)历史财务数据同期比较变化的原因和业务上的推动因素?

  9)按产品或地域分的分部会计报表分析

  10)按产品或地域分的销量和单价、毛利、促销费用、管理人员数量和人均开支、研发人员数量和人均开支、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付帐款周转率、资本开支占收入比例等比较分析

  11)担保诉讼等或有负债的详细分析,包括公司与子公司各项担保、保单、委托理财等协议造成或有负债的潜在影响分析;如果是外债,还需对国别风险及汇率风险进行分析;

  12)目前的税收优惠是否在兼并收购后还能延续?公司历史赋税是否合规?避税操作是否合法?

  13)企业是否已对主要资产投保?

  14)土地使用证、房产权证是否完备?

  3、资料搜索指南

  1)历史财务报表及附注

  2)对历史业绩的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3)公司提供的未来5–10年的财务预测

  4)公司提供的过去2年及今后2年的按季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预测

  5)过去的财务预测与实际的偏差

  6)财务报表及附注

  7)会计师对管理层的建议书

  8)独立会计师尽职调查报告

  9)可比公司对其财务业绩的管理层分析和讨论

  (五)反映并购双方法律和监管环境情况的内容

  1、目的

  确保公司依法成立并拥有经营其业务的营业执照,找出任何实际的和潜在的法律诉讼;理解公司所处的政治和监管环境,理解兼并收购所涉及的审批程序,以便及早开展游说工作、获得支持、降低获准审批的不确定性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法律

  1)营业执照是否有效?是否按时进行年检?

  2)所有权结构是否明确?(上市公司)股权是否已抵押或质押?

  3)主要合同是否合规?是否有特殊性条款会对公司兼并收购后造成不利?续签有何条件?

  4)公司、子公司相关法律协议可能带来的风险;

  5)公司成立是否有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6)是否有任何产品责任、知识产权、劳资关系等方面的诉讼或诉讼威胁

  7)将来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对公司产生什么影响?

  (2)监管

  1)有哪些政府部门会对公司有管辖权?

  2)各政府部门之间如何协调?

  3)是否有对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新法规或条例出台?例如对产品定价的限制,对反垄断的审阅要求,对资产充足率的底限

  4)公司需要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是否有普遍服务义务?

  5)公司、子公司及海外公司是否涉及重大诉讼或相关司法程序?公司的董事会与高管是否涉及重大诉讼或相关的司法程序?并判断这类或有诉讼会对公司及此次并购交易造成何种影响及带来的风险。

  3、资料检索指南

  1)公司章程股东协议

  2)董事会记录和决议

  3)主要合同(采购、销售、管理层、关联交易)

  4)诉讼文件

  5)知识产权文件

  6)新闻检索

  7)公司工商登记检索

  8)相关法律、法规

  9)行业管理条例

  10)产业政策

  11)政府鼓励或限制的措施

  (六)反映并购双方人事情况的内容

  1、目的

  理解目前的人事制度、人力资源结构,确保没有对社保机构拖欠员工福利,提前为兼并收购带来的人事变动做好准备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兼并收购后对目前管理层的安置?

  2)是否需要签非竞争承诺?

  3)对管理层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是否有效?能否留住人才?

  4)员工的工资水平在行业中是否有竞争力?

  5)员工的离职率是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6)是否存在人员过剩?

  7)员工合约中对于裁员有何赔偿要求?

  8)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是否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

  3、资料搜索指南

  1)组织结构图

  2)人事制度手册

  3)管理层简历

  4)公司提供的人事工作报告

  (七)反映并购交易事项的专门内容

  1、目的

  深入了解该次并购的方案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融资(如有)担保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并购交易及所需要件的合法、完备,确保该并购交易不会因为缺少有权部门的批准而被最终撤销。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对收购兼并的审批程序如何?确保获得各审批程序的所需批文;

  2)此次并购是否涉及违反反垄断法?

  3)此次并购如涉及国有资产,是否具有相应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

  4)为并购融资(如有)提供的各项担保、质押是否充分和有效?

  5)此次并购交易的方案(如有)是否合理、可行,如该方案为并购方提供,了解其意图并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

  3、资料搜索指南

  1)并购方案(如有)、合同或协议、原有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案,股份制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并购的决议原件及相关公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购涉及资产的评估报告,被并购方出让资产的产权证明、有经营特许权的经营许可证等;

  3)为此次并购贷款融资(如有)所提供的各项担保、质押及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4)有权部门对并购交易出具的批复文件或证明文件(如需要)

  (八)反映公司环保情况的专门内容

  1、目的

  评估公司所面临的环保问题,确保公司没有违反环保条例,确保公司不会受环保问题导致的诉讼(清理环保问题的成本可能是极其昂贵的,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名誉损失,也可能导致歇业的严重后果)。

  2、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公司是否曾受到违规通知和处罚?

  2)现场走访参观时观察对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是否与操作规章一致?

  3)是否接到有环保方面的诉讼?

  4)排污费是否安期支付

  5)今后环保方面的法规的立法趋势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3、资料搜索指南

  1)公司排污的许可证

  2)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处理报告

  3)土壤、地下水检测化验报告

  4)环境评估顾问实地检测报告

  三、尽职调查清单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的执照与章程;

  2)说明公司的名称、法定注册地、拥有或租赁的不动产地址一览表;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商品名称、许可)或权益及其对公司业务的重要性。请同时提供与这些知识产权或权益相关的登记证书或特许协议及其它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这些知识产权的合同、纪录等);

  3)公司由成立迄今的主要历史及发展,包括主要活动、营运业务方法的主要变动。

  2、公司所有权

  1)公司详细的股权结构图;

  2)自成立以来所有关于股本变化以及股份转让的细节,包括公司之成立进程及自公司成立以后的合并、收购、分拆活动或重组之所有文件及资料(包括交易对方的名称,股权转让的价格);

  3)公司下属控股和参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并说明公司持有主要控、参股公司(持股权>5%)成员股权的历次变动情况,主要控、参股公司的名称、法定注册地、拥有或租赁的不动产地址一览表;主要控、参股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商品名称、许可)或权益及其对公司业务的重要性。请同时提供与这些知识产权或权益相关的登记证书或特许协议及其它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这些知识产权的合同、纪录等)

  3、职能部门

  1)公司的职能部门结构图,并简要说明各部门职能

  4、公司业务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包括生产线的简要描述;主营业务及非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结构情况;

  2)过去三年内及未来三年有关公司的业务报告、分析及预测(如扩充及改善服务、研发、提升技术);

  3)公司对其产品在未来三年至五年间的需求预测;

  4)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即将开发的新产品;

  5)说明公司各主要产品的生产程序,提供公司产品曾获得的任何国家级、本地或省级奖项(如有),以及公司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持有的任何政府的批文;

  6)列出主要竞争对手清单,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主要竞争者及竞争状况,说明公司和其他主要竞争者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以及所采取或拟采取的保持或改善其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策略及计划;

  7)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业务或公司(包括公司股东直接或间接控股或控制的公司)、任何其他大股东、高管所控、参股的其他公司有没有利益冲突或竞争?如有,请列明;

  8)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有无关联交易,如有,请按照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列明,并简要分析这些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9)公司及主要控、参股公司所面对的业务、投资或外汇(如有)限、管制以及准入门槛。

  (二)财务信息

  1、财务会计

  1)公司近3年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2)公司最新一期的内部财务报表;

  3)公司当前的内部预算、经营计划与预测、财务计划与预测及所有长期预算、资本扩张的战略性计划或相关内容的报告;

  4)公司提供的过去2年及今后2年的按季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预测,并说明过去的财务预测与实际的.偏差;

  5)公司成立以来股份发行情况及收购者的出价情况的文档;

  6)近3年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或内部审计人员出具的针对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方法或程序的管理建议书或报告,以及公司对此回应的报告。

  2、税务

  1)列明过去五年,适用于公司、集团及公司拟收购的资产/公司的各种税项、关税,以及适用于公司的税项种类、税率及款额;

  2)如有适用于公司、集团及公司拟收购资产/公司的税务优惠/补贴等,请提供有关法规、政策及政府批文;

  3)影响公司的税务条例;

  4)公司纳税的有关凭证或文档,税务当局对公司纳税情况的评价意见;

  5)任何欠税,如有,请说明欠税税种、金额和欠税原因。

  (三)经营协议

  1)公司所有借款(包括银行信用额度)、担保、其他财务安排或与之相关的有价证券的协议或文件;

  2)参股公司或合营公司的借款、担保等情况的协议或文件;

  3)近5年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重要函件;

  4)公司或股东与任一方签署的有关证券的任何协议,包括股票、债券、期权等的发行、认购、担保方面的协议;

  5)公司签署的任何合资、合营、管理、经营或咨询协议;

  6)公司近5年签署的所有财产剥离或收购的协议及相关文件;

  7)公司的主要客户名单、与其签署的合同副本、公司的所有分销协议、重要的销售合同、公司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名单及供货合同;

  8)公司拥有或租入的主要财产清单,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清单及状况;

  9)公司重要的保险单一览表、近3年顾客投诉的记录、近5年的研究开发报告;

  10)其他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文件。

  (四)人事管理

  1)公司的人事制度手册或人事管理办法;

  2)公司员工清单,并说明员工人数、结构(可按级别、部门、学历、年龄、合同性质等分别说明);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与履历介绍,包括职责、学历、工作经验、在公司的职位及在集团工作年数等资料;

  4)公司作为缔约方签署的所有雇佣协议、续聘协议、集体议价协议;

  5)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各项工资、福利、期权和补偿性协议

  6)公司签署的员工福利计划,包括现有福利和期权性质的福利;

  7)近5年内劳资纠纷一览表(如有)

  (五)行政规章与环保

  1、行政规章

  1)与公司经营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的证书、执照等;

  2)近5年公司与各级政府之间涉及行政事务、规章制度的过往函件、报告或记录

  2、环保

  1)与公司环保事项有关的各种文件、报告、污染或受污染情况的记录和处理结果的报告或记录,包括公司及下属控、参股公司拥有及租赁的房地产在内的所有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设备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及其设计和被批准使用年限的文件,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对外签署的涉及环保之所有合同、意向书、承诺书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受让、转让、出租或出借排污设施之合同及意向书,与他人签订之环保谅解协议、备忘录;

  2)公司及下属控、参股公司历年来缴纳排污及其他一切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费用之证明或者凭证。

  (六)法律事项

  1、所有影响公司、公司的高管或董事的重要法律诉讼、判决、行政复议、政府调查或问询事项的一览表;

  2、公司在法律方面正在或潜在的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事项的一览表;

  3、近3年公司聘请的律师就公司的业务、人员卷入的重大诉讼案件向有关各方发出的信函;

  (七)并购交易事项

  1、有权部门对并购交易出具的批复文件或证明文件(如需要)。并购交易在有权部门的批准手续尚未完成的,申请贷款时可暂不提供,但应提供办理进展情况说明;

  2、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购涉及资产的评估报告,被并购方出让资产的产权证明、有经营特许权的经营许可证等;

  3、涉及并购交易的有关文件,包括并购方案(如有)、合同或协议、原有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案,股份制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并购的决议原件及相关公告等。

  4、为此次并购贷款融资(如有)所提供的各项担保、质押及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八)其他重要信息

  1、由公司自身、投资银行、商业银行、注册会计师、管理咨询专家、技术专家、政府有关机构出具的各类报告

  2、近3年新闻媒体对公司的有关报道

  3、其他对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

尽职调查报告13

  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我们先后对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广东等五省市的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同时委托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赴江苏、浙江两省进行了重点调研,调研工作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了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现状与问题

  城乡结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具有隐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乱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在: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快速膨胀、建设用地总量失控,各类用地交错、市场交易主体复杂,隐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乱,土地交易形式多、数量大,违法用地和违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几方面。

  (一)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快速膨胀、建设用地总量失控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建设快速扩张的重点地区,该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中农用土地急剧减少,建设用地快速膨胀,建设用地已经成为城乡结合部的主要地类。杭州市城乡结合部约有70%的土地被农户个人建房占用,其中滨江区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这1平方公里土地需安置农民建房的就占了近65%。温州市欧海区仅1998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就达5937亩,其中大部分为集体建设用地。苏州市城乡结合部耕地全部转为建设用地的"无地队"达58个,加上下属县市,"无地队"多达200多个。佛山市城区总面积为77.8公里,城乡结合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占近20平方公里,其中,顺德市大良镇城区总面积12.7平方公里,"城中村"占地就达4.3平方公里。

  (二)各类用地交错、市场交易主体复杂

  一是多头供地。土地供应的主体既有城市政府,也有乡(镇)、村、村民小组,甚至农民个人。二是土地利用状况复杂: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混杂,不同主体的集体所有土地(村集体、乡镇集体、村民小组)交错,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插花,工业生产用地和居住用地互相渗透。城乡结合部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利用结构变化速度快,杭州市近十年来,城乡结合部许多农户已经不止一次地经历征地拆迁,搬了建,建了搬,拆迁成本越来越高,政府、开发商和农户投入也越来越高。三是经济成分多元化。温州市瓯海区1998年工业生产总值中,国有、集体、城乡个体、其它经济成份所占比例分别为:0.07%、12.12%、33.32%和54.57%。该区辽东村,农户经商的比例为100%,有企业400多家,其中在自家宅基地上从事作坊生产的一、二百家。四是居民构成复杂。城乡结合部居住的既有城市居民,又有农村居民,还有大量流动人口。如苏州郊区,目前总人口为125895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65%。城乡结合部土地交易主体多元化的特征,极大地增加城乡结合部土地交易管理的复杂程度。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样,隐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乱

  城乡结合部既有国有土地交易,又有集体土地交易。集体土地交易形式多样: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江苏省1999年查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让给开发商用于房地产开发土地478宗,1594亩,每宗地平均面积3.3亩。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转让、出租、抵押房产形式,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四川省内江市1992年以来,通过各类形式流转的集体土地14452宗,面积6483亩,平均每宗地0.4亩。三是农村集体以联营等方式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实质是农民集体只出地,不参与经营,不负责盈亏,只按年收取地租。廊坊市由村集体以土地入股联办企业引起的非农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906.7亩。四是农村居民以转让房产形式,连带转让土地使用权。五是农村出租房屋,引起土地出租。合肥市黄山东西路南部各200米长度的范围内,分属常青乡曙光村和朝阳村民宅,其中曙光村出租房屋56间,朝阳村出租62间,平均月租金30—60元/平方米。两个行政村20xx多户村民,90%的居民户,每户有3—5间,约40—70平方米的私房出租。在各种交易形式形式中,隐型交易是其共同的特点。温州的辽东村,全村有10%的农户私自卖了住宅,而其中在本集体内流转的只有5%。廊坊市城乡结合部有70%的农户私下出租房屋,郑州市城乡结合部有90%的农户私下买卖或出租房屋。

  (四)违法用地和违法交易大量存在

  1999年辽宁省清理出各类违法用地8005宗,其中: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用地的20xx件;农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或城市居民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1475件;未经批准擅自将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1177件;乡镇企业因破产、兼并等,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744件,几项合计5413件,占违法用地总数的67.6%。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混乱的现状是长期以来城市建设自发扩展、城乡结合部土地产权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业化、城市化带动了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快速膨胀,是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混乱的外部推动力

  工业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需要相应规模的土地作支撑。城乡结合部是受城市发展和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冲击最大的地区。随着城市化和工业的外移,民营经济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对生产经营、生活场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发展,加大了建设用地的需求,使城镇向外扩张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进一步加剧了建设用地需求。这些快速增长的建设用地需求迅速涌入城乡结合部,致使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需求急剧增加,其用地特征呈现出:农业用地不断减少和非农建设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应总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对于用地者而言,在城乡结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远远低于城区,带动了用地需求;而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而言,转让、出租土地、房屋获取的经济收益又远远高于农业收入,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往往乐于把农用土地私自转为建设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额回报。同时,外来人口蜂拥而至,价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们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村私宅租赁有愈演愈烈。

  (二)集体土地产权不明,权益不清、多头代表,是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混乱、违法交易和隐形交易的内因

  当前,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设置不完整、权利内容不全以及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权与土地所有权的界定不清,致使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代表不清,集体土地使用权权能与权益不明,从根本上限制了集体对其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行使处分权和收益权。按照新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际上存在三类形式:村农民集体所有、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归属并不明确、清晰。由于任何一个农民都不是所有者,而集体经济组织并无专门机构也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村农民集体、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就成为抽象的、空虚的概念。由于具体的土地所有人事实上很难落实,集体土地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集体土地的收益应如何分配?集体成员行使土地所有、使用、经营、收益和处置等权利与责任如何体现?"集体"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应该如何处罚?村长、村委能否代表集体土地的权益、产权?"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如何保障和体现?村民个体对土地的权益如何确认?正是这些基本的问题没有得到明确,出现了农村集体土地的"多头"所有者代表,村书记、村长认为自己是代表,处置村集体土地理所当然,村民个人认为就是自己的土地,其他人管不着,甚至部分土地使用者认为自己用的地就是自己的。这种"多头"代表,又都不代表的状况,驱动利益各方私自建设、私自处置、隐形交易、违法交易,牟取私利。

  (三)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合理,是产生城乡结合部土地问题的直接动因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任何经营行为首先考虑到的步是经济利益问题。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从种水稻到种菜,由种菜到建大量厂房、私宅,集体土地由合法到违法利用等,可以说根源就在于土地收益在其间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也就是地租的作用。农用土地收益除上交国家农业税外,农民实得收益较低,而非农用途收益远远高于农业用途收益,比较利益促使农民从心理上愿意变农地为非农地。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仅靠镇级人民财政收入或有限的国有土地收益返还,完善镇现状用地的市政及公共设施,镇能级政府有相当大的困难。同时,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办法是根据年产值核算,补偿标准低,而不是按价补偿,农民不愿意国家征地,因此,乡镇政府一方面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工业,招商收资,从而通过增加税收、劳动力管理费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法用地、隐形交易采取默认和纵恿,从而加剧了集体隐形市场的大量存在和违法用地的形成。

  (四)政策不明,管理薄弱,加剧了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的混乱和隐形交易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城市国有土地管理的规定及具体操作来说,已相对比较详尽和完善,但对于城乡结合部用地,尤其是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导,管理力度十分薄弱。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并未对农民房屋出售、出租的范围和宅基地的土地权利性质作出明确地界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能否流转、如何流转,破产、兼并除外的该如何处理又缺乏明确规定。上述这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欠缺或不明确,为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农户等各方违法用地、隐形交易、违法交易提供了借口;而对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而言,由于缺乏明确管理依据,往往采用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城乡结合部恰恰成了管理的禁区或灰色地带,进一步加剧了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的混乱。

  三、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的对策与建议

  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耕地保护国策得以法制化,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成本和难度加大,各地开始注重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的调整和管理,以此解决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

  各地在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管理上进行多方面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开展城乡结合部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和流转试点。杭州市以"两进"推进"一化",即"农户进公寓小区"(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取消农民个人建房,由政府主导,企业化运作,统一建住宅小区,城市用地范围外则取消单家独院建房,实行多家集中联建),"乡镇企业进工业园区","推进城乡结合部城市化进程"。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县城镇及省以上开发区范围外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批准后,可以依法流转。湖州市结合乡镇企业转制,在明晰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前提下,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唐山市和秦皇岛市对"城中村"改造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鼓励集体土地所有者、农户和开发商三方面自愿组合,对"城中村"进行改造,按规划统一建设住宅小区。

  强化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市场公开。杭州市对城乡结合部的国有划拨地入市实施了"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并探讨将政府收购储备范围扩展到城市内现有集体建设用地。广东、江苏等地设立了有形土地市场,要求包括城乡结合部在内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进场公开挂牌交易,规范市场。

  探讨城乡结合部集体建设用地向国有建设用地转化。浙江省对部分城市城乡结合部乡镇企业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在土地补偿到位、使用者主动申请、所有者同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不再办理征用手续,直接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苏州市、杭州市等地探讨了调整现行征地补偿办法,采用按价征购的办法转为国有。

  上述这些探索和实践,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的根本出路是: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扩张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城乡结合部现有建设用地的.产权主体和土地权益(所有者、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区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外,制订相应的政策,明确管理者、所有者和用地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大力开展市地整理和市地置换,通过规范的土地市场实现城乡结合部现有建设用地的易主(改变所有者、使用者)、易位(改变位置、置换)、易用(改变用途),解决城市建设用地需求。

  (一)完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圈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市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控制城市发展跨过或绕过城乡结合部向外盲目扩张。运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用途管制等手段,严格限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并采用经济手段和政策调控措施,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取得成本,鼓励用地者利用城乡结合部现有建设用地。

  (二)加强土地登记工作,明晰城乡结合部土地产权。

  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和相应的权益,加快土地登记进度,通过确权和土地登记,分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土地界限,集体建设用地要明确土地所有者主体及相应的土地使用者,同时结合土地证书年检,保持城乡结合部土地登记资料的现势性。

  (三)制度创新,鼓励流转,规范管理。区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外,分别制订政策,规范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管理。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和相邻农区的结合部,横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外,即城乡结合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分为"圈内""圈外"两部分。这两部分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不一样的,"圈内"土地主要是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圈外"土地主要是作为农用土地及少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因此,必须区分"圈内""圈外",制订不同的利用政策和管理对策:

  1、对于城乡结合部属于"圈内"的部分,其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必须有利于向城市建设用地转化,即必须纳入城市用地统一管理、统一转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

  第一,对于已列入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地区,取消农户个人建农民住宅和乡镇企业建设新占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转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推行农户进住宅小区和乡镇企业进工业园区。即:"圈内" 农户申请新建住宅的,一律不再批准农户建住宅,一律进居住小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其宅基地指标可折为相应的价款抵扣所购买的商品房价;"圈内"乡镇企业建设需要增加建设用地的,一律进工业园区使用国有土地,并在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二,对于已列入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农民住宅和乡镇企业用地),则应制订相应政策和措施,结合市地整理、政府收购储备等工作,采用"转权让利"的办法,鼓励其转为国有土地进入市场依法流转。其中,存量农民住宅用地可结合市地整理,由开发商、所有者、使用者三方面自由组合进行城中村改造,建商住小区,政府在出让金收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也可以由政府主导,企业化运作招标建设,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建现代化小区,建设中各项规费按农村宅基地标准执行,农户原宅基地和农房折换为相应的价款,以调产权或货币的安置等办法进行补偿,土地相应转为国有土地,农户以调产权方式取得或以成本价方式购买的小区房屋产权归农户所有,允许出租,也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对于"圈内" 已有乡镇企业,鼓励其向工业小区转移,符合规划的,土地补偿到位、使用者自愿、所有者同意的,报经政府批准,也可转为(或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法流转。

  2、对于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城乡结合部土地,即"圈外"土地,在土地利用上,要保证以农用地和少量集体建设用地为主导,即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第一,严格控制增量建设用地。停止圈外城乡结合部农户单家独院式分散建房,实行多户连片的集中式建房;乡镇企业建设需要新用地的,一律进工业园区建设或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第二,圈外符合规划且经依法批准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在严格管理的条件下,应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不改变权利性质的情况下流转,即"保权让利促流转"。具体而言,现有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土地置换或建新拆旧等方式,迁村并点,向城镇和中心村或工业园区集中,建新拆旧中需要短期增加农用地转用指标的,经批准可以给予一定的周转指标,封闭运行,到期归还;农户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过程中,原住宅符合规划的,允许其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其他农户。对于符合规划且经依法批准取得的乡镇企业用地等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在明确所有者主体的前提下,所有者可将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让渡、租赁或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提供给使用者使用(类似国有土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在使用年期内,使用者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收益主要归土地所有者。集体建设用地不适用于举办娱乐或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流转的最高年限不得突破国有土地的最高年限。

  (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城乡结合部非法土地交易和隐形土地交易大量存在,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开性。当前主要应抓好以下几项配套制度:

  1、积极设立公开的土地市场,为城乡结合部的土地交易提供公开挂牌交易的场所,以提高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规范交易行为;

  2、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将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的范围扩大到城乡结合部的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

  3、建立土地登记可查询制度和信息公布制度,为使用者、投资者提供现势土地登记信息和土地市场信息资料;

  4、完善土地证书查验制度,土地证书查验的重点地区是城乡结合部,重点查验各类非法交易、隐形交易和擅自改变用途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当前急需要做的几项工作

  1、尽快研究明确集体土地权益,并结合土地变更登记和土地证书查验,摸清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现状,对非法用地隐形交易和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进行清理,明确城乡结合部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2、总结各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经验,抓紧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行为。

  3、抓紧研究出台市地整理、置换的政策,鼓励城乡结合部按规划调整用地结构和集约用地。

  4、对城乡结合部农民建房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出台相应的规范和整治政策。

尽职调查报告14

  第一部分辽中区概况

  一、辽中区简介

  辽中区隶属辽宁省沈阳市,位于辽宁省中部、沈阳市西南部,因在古代辽郡以西、辽水以东,宛在中央而得名。区域面积164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3万,辖16个乡镇,4个街道和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近海经济区,全国第18家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也坐落于此。辽中区是沈阳市转身向海,打造近海经济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沈阳成为沿海城市的重要里程碑,是“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叠加互动的先导区域和钻石节点,形成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

  辽中区是东北首家国家级生态县,相继获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绿色小康县等多项殊荣。辽中有全国岸线最长、沈阳首家国家级湿地公园—“辽中蒲河国家湿地公园”和辽宁省最大的平原水库—“珍珠湖”。“辽中寒富苹果”、“辽中大米”、“辽中鲫鱼”、“辽中玫瑰”、“辽中葡萄”五大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成为辽中靓丽的名片。2018年10月,辽中区入选“2018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

  二、沈阳近海经济区简介

  沈阳近海经济区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区,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于2007年6月正式启建,规划总面积668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20平方公里,核心区20平方公里。沈阳近海经济区是沈西工业走廊的门户空间、沈西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的承接地、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增长极;依托母城沈阳和营口港,服务沈阳经济区、辐射环渤海经济圈、面向东北亚,最终建设成为沈阳对外开放的门户。沈阳近海经济区主要发展商用车及零部件配套、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表面精饰五大主导产业。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生产型企业118家。其中,汽车产业有华晨金杯商用车、辽宁忠旺特种车、沈阳钧翔专用车、沈阳沃特专用车、沈阳远程摩擦、海达热交换器、裕森车饰、天勤座椅等各类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24家,整车生产企业4家,专用车生产企业7家,零部件企业14家。

  三、沈阳近海经济区汽车产业园发展规划

  规划定位:聘请顶尖规划院所,系统编制了沈阳近海经济区卡车及特种汽车产业园控详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规划用地总面积为5.4平方公里,园区总的空间规划布局为“四区二中心”:“四区”即整车生产区、专用汽车生产区、零部件配套生产区和商贸物流区;“二中心”即展览展示销售中心和科技孵化与整车检验检测中心。打造集研发、生产制造、商贸物流产供销一体化,具备商务功能的新型综合产业园区。

  产业定位:园区以生产销售卡车整车、专用汽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配套为主要目标,在大力引进卡车整车、专用汽车、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同时,“搭平台"、"铸链条",积极引进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及汽车后市场项目。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为沈西工业走廊汽车产业提供生产及配套服务,打造沈西工业走廊辽中节点的汽车产业集群。

  发展目标:计划用3-5年时间,以金杯商用车、忠旺特种车项目为龙头,引进商用车、特种车、专用车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10-15家,零部件配套企业30-50家,整车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汽车零部件生产能力达到1200万套(件),产值达到500亿元,成为辽宁地区重要的商用车、特种车、专用车及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基地、商贸物流基地和展示销售中心。

  四、沈阳近海经济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

  区位交通:沈阳近海经济区位于辽宁省中心,沈阳市西南,距沈阳市45公里,距营口港69公里,距桃仙国际机场65公里。一小时经济圈辐射钢都鞍山、煤都抚顺、化纤城辽阳、石化城盘锦等8大工业城市,覆盖人口2400万。沈阳近海经济区地处沈辽鞍营城际连接带的中心,京沈高速,沈大高速,辽中环线高速,通海开发大道,沈盘公路,秦沈铁路,出海货运铁路,与正在规划建设的沈阳至辽中轻轨,直达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的宝航路等交通干线,构成了中国北方最为密集的陆路交通网络。

  生产资质:落户在沈阳近海济区的专用车、特种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可以与沈阳宇龙汽车改装有限公司(详见附件)、辽宁忠旺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合资合作。

  市场优势:2015年11月,国家已批复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实施方案。辽宁省人民政府、沈阳市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辽宁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39号)和《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18]142号文件。沈阳市明确规划新能源汽车发展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相关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到2020年,力争实现2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当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10万辆。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充(换)电站200座,充电桩2.1万个。

  人才优势:沈阳市拥有140所各类科研机构,47所高等院校,28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截至2015年底,全市拥有各类人才220万人。辽中区具备良好的人才优势,拥有各类专业技术、管理、科研人员5000余人。“国家级重点职业院校”—沈阳市辽中区职业教育中心已实行校企联合办学,有针对性的实行“订单式”职业教育,实现了职业教育与企业人力资源储备的良性互动。辽中职业教育中心设有机械加工、汽车制造、汽车维修、网络技术等相关专业,包括汽车电子、车辆工程、机电一体化等相关学科,为客商的入驻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技术优势:“辽宁增材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发起创立,依托辽宁三维打印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积极整合辽宁省科技厅、沈阳市科技局、中科院金属研究所、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东北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中航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沈阳黎明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科煜宸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等各方在技术、管理、市场及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优势,以提高沈阳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形成产学研用联合体,共同打造辽宁省智能制造公共研发中心、示范中心、教育培训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及孵化基地等,力争为沈阳制造科学的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加速辽宁智能制造技术水平的提升。

  进出口优势:2011年9月7日,国务院在整合原沈阳保税物流中心、辽宁沈阳出口加工区、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的基础上批准设立了“沈阳综合保税区”,它是东北内陆城市中唯一的综合保税区,汇聚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等多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全部优惠政策,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开放区域。

  沈阳综合保税区总控规划面积35平方公里,总规划面积7.2平方公里。沈阳综合保税区作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利于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企业搭建“引进来”的通道和“走出去”的平台。未来,沈阳综合保税区将着眼国家“一带一路”和“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大格局,构建国际化生产性服务业枢纽和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

  第二部分预选址地块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选址地块

  (备注:沈阳近海经济区新能源汽车生产项目拟选址地块)

  (备注:新能源汽车生产项目拟选址地块1,原沈阳营口港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占地1097亩)

  (备注:新能源汽车生产项目拟选址地块2,位于开放大路和沈盘公路交汇处东北,总占地面积477.2亩,其中商业用地131.6亩,工业用地345.6亩)

  (备注:新能源汽车生产项目拟选址地块3,位于开放大路和沈盘公路交汇处东南,总占地面积待定,其中商业用地267.5亩)

  (备注:华晨金杯商用车生产项目建设中期航拍图。项目总占地面积1592亩,一期占地面积755亩,建筑面积45.6万平方米)

  (备注:辽宁忠旺特种车生产项目航拍图。项目占地面积375.9亩,厂房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二、项目预选址地块概况

  1项目拟选址地块沈阳近海经济区汽车产业园

  2土地面积待定

  3土地招拍挂价格13.3万元/亩

  4政府规划用途已批国有工业用地(二类)

  5与城镇中心距离距离辽中区城8公里

  6平均海拔21米

  7降水量634毫米

  8年平均气温8.1。C

  三、项目周边基础设施及投资成本

  1周边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8公里范围)“七通一平”及公路、铁路货运专线

  2供水情况供水厂一座,日供水5000吨

  3用水成本2.35元/m3

  4污水成本0.95元/m3

  5电力供应情况可提供66KV双回路高压电力,无停电、断电问题

  6用电成本普通工业电价平期0.79元,大工业电价平期0.48元

  7电力来源孙家万供电站距离项目地12公里,杨士岗供电站距离项目地25公里

  8天然气供应情况由沈阳港华燃气公司提供压力为2.2帕左右的天然气管线接口

  9天然气用气成本4.2元/m3

  10供热供应情况2号热源厂已于2017年底10月建成供热,两台30MW汽轮机组

  11供热成本32元/平

  12劳动成本普通工人1200-1800元/月

  技术工人2500-5000元/月

  管理人员2500-5000元/月

  13建筑成本钢结构厂房约:700-750元/平

  框架结构厂房约:800-900元/平

  框架办公楼造价约:1100-1200元/平

  四、项目周边交通、物流运输情况

  1最近火车站的名称及距离辽中火车站8公里,规划轻轨站2公里

  2最近铁路线的距离沈营货运专线2公里

  3周边公路沈西工业走廊开发大道、沈盘公路

  4周边高速公路京沈高速、本辽辽高速、灯辽高速

  5海运港口距营口港70公里,大连港300公里

  6空运港口距桃仙机场65公里,车程约60分钟

  五、项目周边区域建筑环境情况

  1最近公共区或者住宅区距离0.1公里(西山村正在组织整体搬迁)

  2环境污染源情况无

  3周边设施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无

  六、项目选址地质构造情况

  1土壤类型:

  ①耕土、

  ②粉质粘土、

  ③粉细砂、

  ④中砂

  2地下水标高7.9米

  3地质沉降无

  4地面平整程度良好

  5地面高度差0.5

  6历史发生地震情况无

  7历史发生洪水情况1995年出现一次洪涝灾害

  8公共及其他地下设施无

  七、建筑及其它法律、政策规定

  1周边整体发展规划辽中区城市总体规划、近海经济区汽车产业园规划

  2建筑相关要求建筑密度30%-45%,容积率不低于0.8,绿化率不低于15%。

  3项目通常批准时间15个工作日

  4建筑规模及尺寸限制无

  5交通、环境事务、废物处理等方面特殊的'强制性规定无

  八、节能减排情况

  1废水排放通过接口排放到污水收集管网

  2废水排放成本以排放量、排放浓度除以国家规定的当量数收取费用

  3污水排放标准单位1m3COD≤100mg/L

  4三废处理法定程序环保局形成环境影响报告,根据评估履行程序

  九、外籍员工生活配套设施情况

  1周边主要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等47所

  2周边主要中小学辽中第一高中、辽中城镇二中、茨榆坨九年一贯制学校

  4周边主要职业培训学校国家级重点职教中心-辽中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5周边主要医院辽中区人民医院8公里,辽中区第三人民医院6公里,辽中区济康医院4公里。

  十、周边社会事业基本情况

  1每100,000居民就业人数50000

  2每100,000居民拥有病床数300

  3每100,000居民拥有牙医16

  4每100,000居民犯罪人数90

  5产业工人教育程度和技能中专以下80%,中专以上20%。工种:车、铣、磨、电、钻、钳、焊、铆等工种及数控机床、自动化控制等专业工种。

  6工会组织20个

  第三部分汽车产业配套环境

  一、特种车及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平台

  以华晨商用车项目为龙头,建设专用汽车生产资质和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以沈阳忠旺特种车项目为引领,建设商用车、特种车生产资质平台。

  二、汽车金融服务平台

  设立沈阳市汽车产业发展基金。由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出资设立汽车产业发展基金,一期规模2亿元,二期规模3亿元。以股权+债权的模式重点扶持近海经济区入驻的新能源汽车、卡车、特种车生产企业及其配套企业。

  三、汽车后市场及物流建设平台

  通过兴顺集团建设近海汽车展览销售中心,实现汽车产品的展览展示、动力驱动系统及电池材料供应、充换电服务及相关仓储物流、车检、金融、商旅服务等功能,打造“一站式”的汽车后市场服务平台。

  四、汽车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平台

  通过我区国家级职业技术中专业学校实训基地的合作办学,引进大连天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沈阳近海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培养培训汽车产业技术工人、管理人才及汽车后巿场服务人才,为客商的入驻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

  第四部分新能源汽车项目优惠政策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沈阳市人民政府出台的《辽宁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39号)和《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18]142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和推进沈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推广政策

  1、到2020年,沈阳市力争实现2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当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10万辆。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充(换)电站200座,充电桩2.1万个。

  2、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先试,以城市公交、出租、网约、邮政物流领域为重点,同时在汽车租赁、环卫、市政服务、通勤班车及私家车领域推广。

  3、新增和更新的公务车及用于公务使用的租赁车辆除特殊需要外,全部采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采用纯电动车辆;新增网约出租车全部采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鼓励巡游出租车采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和环卫领域大力推广和应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新增分时租赁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

  二、补贴政策

  1、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行补贴。对在我市一手销售、上牌并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货车及物流车、新能源客车(不含市区新能源公交客车)生产企业,给予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50%的地方财政补贴;国家和本市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的60%。对符合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车辆销售上牌且获得国家补贴后即可按相关程序申领地方财政补贴。市内新能源公交补贴政策根据每年实际情况按市政府有关决策执行。

  2、对我市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1年内(1月1日-12月31日,下同)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超过(含)3000辆,奖励30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辆奖励8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含)500万元;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1年内新能源客车销量超过(含)200辆,奖励10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辆,奖励3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含)500万元;新能源物流车及专用车生产企业1年内新能源物流车及专用车销量超过(含)500辆,奖励5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辆,奖励1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含)200万元。

  三、其他政策

  在以上政策的基础上,对落户在沈阳近海经济区的重大新能源汽车生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享受特别优惠政策。

尽职调查报告15

  一、公司基本状况

  (一)公司简况

  1、名称、住宅、通讯方式、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注册资本

  2、公司当前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公司实际掌握人简介

  (二)公司历史沿革事实概况

  (三)历次验资、审计和评估

  (四)业务主要项目

  1、公司主营业务

  2、主要项目描述

  3、主要项目的实施对主营业务的贡献

  二、业务规范

  (五)业务---------行业标准、资质和许可证

  (六)业务-------嘉奖、认证和评级

  (七)业务------主要竞争对手的.业务状况

  (八)业务-------风险和对策

  三、主要财产及公司管理机制

  (九)主要财产

  (十)股东和实际掌握人及其演化

  (十一)公司的对外投资

  (十二)目前股东结构图和组织结构图

  (十三)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演化

  (十四)员工激励机制

  (十五)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

  (十六)重大规章制度

  (十七)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及职能

  (十八)重大合同

  四、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资产收购等

  (十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二十)重大资产收购、处置和重组

  (二十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五、税务、财政、安保、环境、债务

  (二十二)税务及财政补贴

  (二十三)质量掌握、平安和环保

  (二十四)重大债务

  六、重大争议、纠纷以及所受行政惩罚

  七、将来进展规划、资金使用方案和盈利猜测

  八、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风险提示

  (二十五)重大风险提示

  (二十六)本次重大交易需要获得的审批

  (二十七)本次重大交易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变化

  九、结论和建议(本次重大交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的结论,以及如何防范或/和掌握风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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