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调研报告

时间:2024-09-10 11:20:05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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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报告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大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大调研报告

人大调研报告1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以贯彻执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至关重要。近年来,党中央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在此新形势下,如何适应新要求,应对新挑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已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结合基层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践,学习借鉴各地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做法经验,思考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人大法律监督的职能,维护法制统一。

  一、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状—以翔安区为例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人大法律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各地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的要求,逐步完善备审机构,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有序开展。下面,以翔安区人大常委会为例,作个简要说明。

  1、出台备案审查工作规程。20xx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20xx年6月xx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xx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根据《监督法》及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有关规定,20xx年10月,翔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xx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备案审查范围及程,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2、启动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实施后,区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3、20xx年—20xx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20xx年,区人大常委会收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件;20xx年,收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5件;20xx年,收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件。

  4、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情况。对于收到的规范性文件,由区人大办负责接受、登记、分送、存档等日常工作;根据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由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初审,发现存在问题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审查。迄今为止,没有发现存在问题的。

  二、地方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越来越多,一些不合法、不适当规范性文件也屡有出现。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负有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

  1、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完善人大监督职能,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卓有成效地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对于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2、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规范政府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人大常委会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或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防止权力滥用,避免和减少随意增加群众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机关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规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反复适用性。其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适当,对于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因此,通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从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地方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遭遇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基层人大还是刚起步,仍然较为薄弱。

  1、审查范围界定难。明确备案审查的范围,无疑是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必要的前提。但从各地的实践看,范围的界定问题一直得不到统一。如:以形式要件还是实质要件作为备案审查范围的界定标准?对地方党委和政府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到底由谁来审查?对地方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发布的有关指导审判、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该不该列入审查范围?诸如此类的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的做法也不完全相同,成为困扰和阻碍该项工作深入开展的羁绊之一。

  2、审查标准把握难。包括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实践中,关于合法性审查标准是比较清晰的,主要考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或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超越权限,有无限制、剥夺权利或增加义务的情况,制定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等。但合理性审查就面临难题了。《监督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予以撤销的规范性文件的“三种情形”中,“其他不适当的情形”是指“越权制定”或“同法律法规相抵触”等违法而不适当,不合理而不适当,还是两者兼指?如果是指不合理的不适当,不合理的尺度又该如何把握?这些标准很难把握。

  3、审查工作流于形式。备案审查的出发点是备案,落脚点是审查,只有通过细致的审查才能判断其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适当,但目前基层人大“备而不审”、“备档存查”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仅仅负责收文、登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的则在登记基础上由各相关工委做形式上的审查。

  4、纠错程序实施难。有错必纠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必须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从目前各地备案审查的结果看,审查合格率很高,发现问题、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的情况较少,人大常委会启动撤销程序予以撤销的更是寥寥。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纠错法律制度,使纠错程序的实施比较困难。如果制定机关不依法向地方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该如何处置;如果审查机关要求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而制定机关拒不纠正的,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都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

  5、备案审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较薄弱。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强,政治性、法律专业性强,对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在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主要依托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开展,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人员数量、知识结构等方面,还无法与全面备案审查的新要求相适应,人大备审工作力量整体不足,所需专业人员更是匮乏,无法保证备案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为推动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多地基层人大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值得参考。有的地方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适度提前介入,将“问题文件”处理在前,防患于未然;有的地方建立健全报送备案机制、主动审查机制、被动审查机制、督促纠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有的地方将问题分为合法性、合理性、技术性等几类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结合我区人大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责任感

  备案审查是一项宪法性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宪法监督制度。无论负责报备的机关,还是负责审查的机关,都应从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的高度,不断增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备案审查工作职责。

  一方面,作为报备机关,要认识到备案不是可有可无的简单告知与存档,而是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要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办理报备手续,做到“有件必备”。

  另一方面,作为审查机关,要认识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一项重要职责,备案审查工作的重点在于审查,审查不是搞形式、走过场,而是审实质,动真格,做到“有备必审”,进而依法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努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2、准确把握规定,拓宽备案审查范围

  正确把握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范围,是顺利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判断一规范性文件是否需要报备,不能拘泥于文件外在的形式名称,而应正确把握《监督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及范围,着眼于文件的实际作用和功能。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秉持宪法监督理念,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出发,正确理解和把握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逐步拓宽报备范围,努力实现全覆盖,真正做到把所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3、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备案审查运作程序

  一是完善报送备案机制。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核查通报等方式,督促文件制定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备,做到不漏报、不瞒报。有拿不准的文件,制定机关应当与审查机构进行沟通。

  二是完善主动审查机制。按立法法修改后的新规定落实主动审查责任,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主动审查力度,同时注意创新主动审查方式,尝试借助外力,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

  三是完善被动审查机制。细化审查建议的受理、处理、反馈等程序,推动被动审查工作规范化,依法启动规范性文件的被动审查。强化公民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公民权利诉求作为重要动力源泉,借助公民个案启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公民对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不服,认为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适当,法院就可以初步审查,中止当前的诉讼程序,而将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适当作为先决问题,依照程序提请相应备案审查机关予以审查。通过调动公民的积极性,发挥法院的职能优势,能有效解决审查动力不足的问题,大大激发备案审查制度活力,促进法律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

  四是完善督促纠正机制。对通过审查发现有问题的备案件,与制定机关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对不自行纠正的,依法提出审查意见,甚至依法予以撤销。

  4、明确备案审查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体系,既包括审查机关的审查责任,也包括制定机关的配合责任;既包括规范性文件实体审查责任,也包括程序审查责任;既包括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责任,也包括合理性审查责任;既包括审查机关违法审查责任,也包括不作为、延迟作为责任。

  一是审查主体在审查过程中的程序责任。审查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自身应严格遵循程序要求,该听取意见的要听取意见,该反馈的要反馈,该公开的要公开,否则应承担程序违法责任。尤为值得强调的是,审查应坚持社会公开原则。也就是说,从备案审查的起始阶段至进行审查和发布审查结果过程中,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等可予公开的内容时,不仅应向制定主体,还应向社会公开相关审查内容,将审查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从而促使审查行为合法有效。

  二是制定机关的配合责任。制定机关应按照法律要求及时向备案审查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未在法定时间内报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规范性文件在审查过程中,审查机关要求制定机关说明相关情况的,应予以积极配合协助。规范性文件在被确认撤销或改正后,制定机关有责任在法定时间内撤销或改正该规范性文件。因该规范性文件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政策性、法律性和专业性都很强,没有一个专门的审查机构和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很难承担起审查职责。

  首先,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队伍。除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外,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应当明确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专职负责备案审查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其次,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对《立法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培训,使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弄清楚什么是规范性文件,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和标准,掌握工作尺度和工作方法。通过对《地方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够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审查能力。

  再次,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设立备案审查工作专家库,广泛吸收专家学者、行业管理人员和人大代表的参与,充分利用专家智库,为提高审查质量,深化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与水平。

  最后,要积极组织、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对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增强实效,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6、注重沟通协调,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要做好工作,需要各职能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

  一是人大内部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备案文件接收,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审查,常委会法制委负责备案件及审查意见的登记、综合和存档。

  二是报备机关与审查机关之间,即人大与政府、上级人大与下级人大之间,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审查机关内部,即人大的法制工作机构与各专门委员会之间,也要加强沟通协调。

  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征求意见、邀请参与论证等方式,吸收人大代表参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扩大公众参与度,把人民群众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结合起来。

  四是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扩大社会影响,为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人大调研报告2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 “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20xx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据统计,20xx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预计20xx年超过20%,20xx年超过30%,并于20xx年达到近34%的水平。我区20xx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四)强化行业监管考核,确保医养结合取得成效

  推进医养结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聚焦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健康xx建设的创新之举,必由之路。在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和退出机制,定期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综合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机构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医养结合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稳步提升,老年人群的满意度得到较大提高。

人大调研报告3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国有公司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运行和优化配置这一目标,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顺体制,加大对国资监管力度。近年来,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效,形成了区国资委——区国资办——区国投总公司——区国有公司的组织体制框架,以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初步建立,推动了国有公司的调整和重组。同时新的国资机构组建后,结合我区实际,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使我区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有章可循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针对国资监管范围面广量大,情况比较复杂的现状,区国资监管职能部门,围绕对国有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环节,加大了监管力度。使国资在对外投资中的导向带动作用得到了体现;对外担保状况得到改善,担保笔数、授信额度、实际发生数等比例逐步下降。

  (三)积极融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公司投融资平台的作用,从组建以来,累计融资4.58亿元,保障了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的需求。建成了一批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等项目,使我区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撑,提供好的服务与保障平台。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投资和创业环境。如浙江兴科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积极为企业提供创业场地、政策咨询、工商税务代理等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已成为高新产业孵化的龙头;欣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努力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100家企业提供总额为8.49亿元的贷款担保。

  二、存在问题

  我区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情况总体是较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国有资产投资项目一定程度上存在投入高而效益不够理想的问题。二是乡镇、街道大量的国有资产依然实行分级监管的模式,尚未真正纳入区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资产整体效益的有效发挥。三是部分国有投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营运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经营中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一旦发生风险,势必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四是随着国资委工作职能的增加,人员编制不足,监管力量薄弱。

  三、意见建议

  针对目前国资运行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国资运行的效益。一是要整合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统一资产管理范围,整合乡镇、街道现有国有公司,将所有国有资产纳入一个口子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不断改善我区国资公司的资本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二是要转变方式,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国资监管部门要注重价值形态管理、动态的流动的管理,努力探索从行政权和所有权合一的条块分割式管理向以产权为纽带的分层次的专司管理转变,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重视对国资营运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分析,加强对国资公司和承资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三是要统一管理,全面掌握运行情况。要进一步落实国有公司财务状况的月报和年报制度,逐步统一各国有公司的财务制度,以利于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国有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

  (二)要进一步完善机制,防范国资经营风险。一是完善内部防范机制。各国有公司要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企业内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努力降低公司负债率,防范经营风险。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国资、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强化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管,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对已经发生的对外担保要逐项进行梳理,该终止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新发生的担保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规范担保事由等必备的'论证材料,要把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作为国有公司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所有国有公司要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作用,确保国有资产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三是要建立投资项目评估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国资项目投资的可行性论证和分析,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国资项目的投资,适度控制投资规模,确保投入、产出的总体平衡。

  (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国资监管运营队伍建设。一是要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国有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职业经理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要在确保国资监管部门职责到位的同时,切实解决好国资监管部门人员编制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要加强监管队伍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监管整体水平,使之与新形势下国资监管的要求相适应。

人大调研报告4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根基。乡镇人大代表来自最基层,既有广泛性,又有特殊性。莲花镇现有镇人大代表55名,其中党员35名,非党20名;男性代表39名,女性代表16名。全镇代表分成6个代表小组。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莲花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全镇实际情况,通过抓组织建设、抓培训教育、抓联系工作、抓活动开展、抓履职尽责五个方面认真开展代表履职工作,切实把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抓到实处。一抓牢组织建设,强化组织保障。一是落实专人负责。镇人大办公室3个工作人员中专门明确一名人员抓代表工作,具体负责代表联系、培训、接待等工作。二是搞好阵地建设。镇人大和各代表小组专门设立代表活动室,活动室制度完善、设备齐全,给代表开展工作提供活动的场所。三是明确联络人员。每个代表小组明确1名联络人,负责本小组代表工作的开展,为代表开展工作提供服务。这样就形成了“人大主席——人大办公室——负责代表工作人员——代表小组联络员”的代表工作网络,为代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二抓紧培训教育,提升代表素质。一是加强培训。聘请专家授课,组织全体代表分上下半年进行两次集中培训。主要培训代表的法律知识和代表知识,提升代表的自身水平和履职意识。二是注重教育。每年开展一次交心谈心活动,由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代表小组对代表进行教育引导和思想沟通,使代表的'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三是组织考察。组织代表外出到发达地区考察学习一次,学习外面先进经验,增长代表们的见识,开拓代表们的视野。通过培训、教育、考察,使代表们的自身素质每年得到提升。三抓稳联系工作,密切代群关系。镇人大主席团7名成员每人联系1个代表小组,每个代表联系5—10名选民。镇人大主席团要求每名主席团成员每月至少到所联系的代表小组1次以上,每名代表每年必须到所联系选民家中2次以上,每名代表每年必须收集3-5个民情反映到代表小组或镇人大主席团。镇人大主席团每季度召开1—2次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到各代表小组轮流召开,并邀请该小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听取主席团成员和列席代表的工作汇报,镇主席团将代表反映的问题收集、汇总、梳理后及时转政府办理。这样,既密切了主席团、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又广泛收集了民情民意督促政府为民解决实际问题。四抓实活动开展,加强民主监督。一是组织视察。镇人大每月组织镇代表开展一次视察活动,针对镇内的重大的项目、重点工作进行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调研。对镇内关系全镇民生大计的重大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调研,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使政府的决策更加合理,使代表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三是开展工作评议。每年年初由全体代表以投票方式选出一个政府部门进行评议,如果被评议部门不认真落实整改,第二年通过这种方式仍然有可能再次被评议。通过代表活动的开展,促使政府及部门切实改进工作效率,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五抓好履职尽责,发挥代表作用。一是提好建议。在每年一次的镇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要求每个代表小组必须提出一个以上建议、意见。二是开展述职活动。每年组织代表进行一次述职,由代表把一年来开展的工作向所在选区选民进行陈述,由选区选民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三是为民办实事。要求每个主席团成员每年必须为所联系的代表小组办1件实事,每名代表每年必须为所联系选民办1件好事。镇人大每年对履职好的予以表彰,对履职差的进行谈话。通过这种机制的建立,促使代表认真履职。

  二、存在问题

  一是代表履行职权不到位。代表审议权行使不充分,履职过程不扎实。个别代表任职几年,甚至提不出一条有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二是代表工作缺乏创新力。每年相同的活动形式导致代表在活动中多是泛泛而听,草草而看,淡淡而谈,审议时抓不住实质要害,能够提出高质量意见的少,提出针对性强的建议更少。三是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在现实中,部分代表对自身的权力、义务不清楚,错误地任务代表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不需履职,也不敢执行代表职务,甚至怕遭打击、报复,于是发言时讲成绩多,讲问题少,提意见也是潦潦草草。四是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代表与选民联系不够,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和反映群众呼声少,无法将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映到上级部门,没有很好地起到联系决策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意见建议

  一是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考核机制。通过建立代表履职考核机制,使选民及原选举单位更好地了解代表的各项情况,更为直观地评价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以及责任心,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人大代表提供更为详细的依据。

  二是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的检查督促。通过开展检查督促,可有效促进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尽责。

人大调研报告5

  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3月8日,xx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调研组,对全县10个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围绕如何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为主题,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互动座谈为主要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各乡镇的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有着多方面的原因,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解决存在问题,真正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

  (一)进一步明确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

  由于《宪法》、《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只作了粗略阐述,作为乡镇人大工作指南的《工作条例》也不能满足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需要通过修改和完善来进一步明确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理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真正实现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有效突出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

  (二)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支持力度。

  一是尽快解决无机构编制和独立办公场所、无专职人员、无专项经费的“三无局面”。要落实法律和有关文件的`要求,设立独立的人大办公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要进一步明确大人干部编制,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人大日常工作,解决无专职人员的问题;要把人大工作经费、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规定落实到位,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理顺和落实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正科级、人大秘书正股级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建立和完善人大干部队伍提拔任用及交流制度,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各项活动,增强乡镇人大活力;邀请乡镇人大干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各种调研活动,为乡镇人大干部学习提供机会和平台。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主席团议事机制,充分发挥主席团的决策作用。

  二是加大对乡镇人大干部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发挥他们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各乡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四)进一步重视和开展好代表工作。

  一要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严把代表“进口关”,把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和群众基础好的,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的人提名为候选人,不能因追求代表的广泛性而降低代表的素质;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工作,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奠定基础。

  二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代表情况,积极帮助解决代表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积极探索代表工作室建设,加强代表之间、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为代表提供交流和履职平台,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更好为民代言、为民解忧、为民服务。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制订好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做到早作安排,提前准备,认真实施,讲求实效。

  四要切实改进和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创新督办办法,并从制度上保证督办效果,最终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人大调研报告6

  近年来,xx区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全区卫生系统在狠抓利民、便民、惠民上下功夫,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xx区现有医疗卫生单位97个,其中区级医疗卫生单位8个、中心卫生院10个、乡镇卫生院65个(含地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有民营医院6个;有行政村卫生室803个。全区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5649人,其中公立医院卫生机构2696人(含自收自支人员67人、临聘人员634人),民营医疗机构686人,乡村医生2258人。有高级职称65人,中级职称319人,执业医师1060人,执业助理医师1395人,平均每千人口有医务人员1.15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核编1996个,实际在编1606人。全区设开放病床2357张,平均每千人口有病床数1.7张。

  全区已形成了以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为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含地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完善服务体系,让患者有地方看病

  走进xx区雪山中心卫生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依势而建的崭新的楼房,那错落有致、造形各异的花坛、亭榭,那温馨舒适洁净整齐的病房,见证了xx区实施灾后重建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后的变化与发展。近7年来,xx区共积极争取和实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近300余个,总资金达3亿元,改扩建房屋11.59万㎡,及时将900余台件价值近600万元的“新五件”、10余台救护车辆配备到农村卫生院,各医疗卫生单位自筹5000余万元改造危房或添置更新医疗设备。同时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对被撤并乡镇做到了卫生机构不撤、人员不少、服务不弱,将撤并乡镇卫生院更名为地名卫生院,实现了每个乡镇、办事处、行政村都有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有医有药、能防能治。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财、物全面实现了上划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区已经形成以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为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地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解决了群众有地方看病的问题。

  (二)织牢卫生网底,让患者方便看病

  为切实解决群众方便看病的问题,xx区不断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投入,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强化乡村医生培训,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一是共投入村卫生室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建标准化村卫生室250个,占村卫生室总数的近30%。二是为全区所有行政村卫生室配备了电脑,为行政村卫生室和其它村卫生室安装空调841台,分批对所有村卫生室负责人、部分乡镇卫生院信息管理人员共900余人进行了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实现了信息上下对接、资源共享。三是区卫生局为全区所有村卫生室配置了检查桌、诊断桌椅、抢救包等基本医疗设施,并统一制作了药品目录、价格公示牌,让老百姓看病后可以自己算帐。四是全区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覆盖面积达100%,群众用药更方便安全。五是已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服务人口近30万,其中恩阳、东城办事处被授予“全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是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劳务报酬,20xx年区财政在对每个村卫生室补助6000元的基础上,再按所辖人口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核拨均等化工作经费和按参合人数每人每年6元的标准补助一般诊疗费。七是积极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加大并优先保障对重点镇、中心村、聚居点卫生的投入,不断满足“园区+社区”模式所承载的新型产业工人和居民的卫生需求。八是对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实行“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药品配送、统一业务管理”的“五统一”运行模式,加大基本公共卫生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与考核力度,逗硬落实考核奖惩,确保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提升服务能力,让患者看得好病

  为满足患者需求,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引进新的医疗技术,添置或更新医疗设施设备,加强中医、理疗等特色专科建设,加快中医药适宜技术扩广应用步伐,让患者看得好病。一是实行区级医疗单位帮扶农村卫生院、农村卫生院帮扶村卫生室的定点帮扶制,通过人才培训、业务指导、设备支持等多种途径,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据不完全统计,7年多来共帮扶农村卫生院大中型医疗设备500余台件,帮扶村卫生室常用医疗设备4000余台件,派驻乡村指导医师300余人次,免费培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近8000余人次,全科医师、全科护士200余人次,开展送卫生下乡活动180余次,义诊患者近12万人次。二是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临床人员通过自考、函授、进修、继续医学教育等方式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提高服务技能,各医疗卫生单位平均每年派驻上级医院进修的人数占医技人员总数的15%,参加自考、函授和继续医学教育的平均占20%以上。三是狠抓等级医院创建工作,目前全区已创建一级甲等卫生院12所、示范卫生院30所、二级乙等综合医院1所、二级甲等中医院1所。四是不断壮大队伍,合理补充卫生人才。20xx年、20xx年两次共为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补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0人,通过“双选会”引进大专院校学生60人,实施执业医师项目为乡镇卫生院补充10人,20xx年区编办为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增加编制近100个。

  (四)认真实施项目,让患者看得起病

  1、有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农民参合率逐年提升,由20xx年的72.4%提高到20xx年的'96.67%。二是不断调整完善报费补偿方案,让参合农民更多受益。自20xx年起全面实行了门诊统筹,增加慢性病种达到17种,上调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0万元;对0-14周岁的农村参合儿童患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实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补偿,在规定的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针对本病的医药费用按总额的70%报销,农村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患儿按其医疗费用的20%进行医疗救助;儿童白血病实行最高限价治疗,儿童先心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对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肝硬化、艾滋病、器官移植、0-14岁脑瘫患儿的参合住院农民试行提高保障水平试点,在省、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针对本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总额报销不足70%的按70%报销。近7年来全区共补偿参合农民6.7亿元,切实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xx区新农合工作20xx年、20xx年两次在央视新闻中播报,受到好评。

人大调研报告7

  随着xx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街道工作逐渐成为基层工作的主战场,街道人大工作则逐步成为基层人大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已成为各级党委、人大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近日,xx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县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通过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街道入大代表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街道人大的组织机构、编制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xx街道人大工委目前配备两人,其中主任一名(兼任其他职务),秘书一名(兼职),街道辖区内现有县人大代表5人其中街道机关代表2人,基层代表3人。

  二、街道人大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推进街道、村(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不健全,职责不够明确。

  从编制上看,街道办各站所都有相应的编制进行工作保障,而街道人大工委只有主任一人,配备的人大秘书几乎都是兼职人员,这样也就形成了人们常说的“一块牌子,一个印子”、“一个大孩子,带着一个小孩子”的尴尬局面。特别是工委办公室,没有专职办事人员,人大工委主任成了“光杆司令”,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街道人大与各方面关系尚未理顺,街道人大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一些具体工作的'运作上面临不少困难,实际难以操作。如街道办事处年度财政预决算的审议、重大事项监督、决定等问题都较难操作。

  (二)、街道人大工委作用发挥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县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工作机构,不同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还不能独立对本区域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尺度还不好把握。从工作上看,街道人大工委还只局限于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形式上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其他方面工作开展得并不多。同时,由于街道人大工委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人民群众,包括少数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认可,这样易造成街道人大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乏力。

  (三)、活动组织难,效果不够明显。由于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平时对代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代表自觉,而一些代表缺乏使命感,履职意识不强,活动主动性不够,致使街道人大工委开展代表活动较难。与此同时,受各种原因限制,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代表文化水平不高,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开展活动时人云亦云、随声附和,缺乏独到见解和理性分析,参政议政能力薄弱,使得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的活动收效不明显。

  三、完善人大组织机构设置的相关意见建议。

  上级人大要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必要的组织机构,在立法条件基本成熟的时候,明确规定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具体职权、履行职权的程序、活动经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制度等,使街道人大工作沿着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建议街道人大工委在设一名主任的同时,至少设一名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并设置人大工委委员,可由3-5人组成。在健全机构的同时,建议上级人大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等等。

  xx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20xx年5月14日

人大调研报告8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我就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赋予乡镇人大13项职权。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县各乡镇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乡镇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各乡镇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乡镇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乡镇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县乡镇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我县基本上是农业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三农问题,事关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各乡镇人大要求乡镇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举办科技培训班,引进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建立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各乡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县乡镇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各乡镇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各乡镇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乡镇人大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1、乡镇人大的履职状况与法律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活动难以正常开展。乡镇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其次,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再次,因为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员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放开监督。

  2、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与担负的职责不相适应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素质不高,这使得有些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看作荣誉称号,缺乏代表意识。有些代表由于文化较低,甚至缺乏最基本的书写及口头表达能力,很难胜任代表工作。有些代表的政治活动能力较差,不能将选民的利益要求,通过自己的代表活动与其他代表形式共识,缺乏政治魄力。由于代表自身素质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

  3、乡镇人大履职保障制度不够健全

  要使乡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不够健全。一是在经济支持上缺乏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临时找乡镇长批。二是代表活动时间上没有保障制度。三是人大系统干部职工的待遇上没能得到很好保障。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有职务的得不到很好的交流,无职务的难以得到提升,至使他们工作积极性不够高,不利于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乡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乡镇党委应充分尊重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乡镇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乡镇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乡镇人大在工作中要与乡镇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乡镇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县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县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乡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乡镇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县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

  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4、加强乡镇人大的制度建设

  要使乡镇人大顺利地开展工作,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证。第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乡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其工作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然要求进一步扩大乡镇人大的职权范围。第二,对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乡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乡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有困难,致使一些乡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5、加强乡镇人大系统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鉴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工作主要靠乡镇人大干部组织代表开展的特点,一定要强化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要力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三个大致一样:一是年龄上大体一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的年龄要梯形安排,既要有老同志,也要有新同志。二是在提拔交流使用的频率、级别、节奏上大体一样,在乡镇人大工作实绩突出的主席,可以提拔、交流任县(区)级人大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书记,不能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无望。三是在待遇和办公条件上大体一样,人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同级干部一致,不应有歧视。

人大调研报告9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的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笔者从事乡镇人大工作十余年,就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正视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

  (一)认识不够高。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地位并没有显现出来。普遍存在忽视人大工作的现象。在农村,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一般要退居二线的领导安排进人大工作:“年纪大了不要怕,把你安排进人大。”有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自身对人大的性质、权力、地位、作用认识不够,认为乡镇人大有其名无其实,只是开代表会举举手而已,而且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得到发挥,特别是在选举过程中,层层打箍做工作,要给组织安排的人员投票,少搞或不搞十人以上联名,真正体现不了代表的意志。以权带法,以言带法。因此,诸多的原因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更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体制有缺陷。乡镇人大主席一般没有做到专职专用。目前,乡镇人大主席由乡镇党委书记兼职,虽然设有人大专职副主席但不是班子成员,乡镇党委是乡镇工作的领导核心,也是乡镇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中心。乡镇党委书记的工作一般较为繁忙,乡镇人大工作落在人大专职副主席的肩上。且专职副主席还分管有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工作。人大除召开一年一度的例会外。闭会期间的工作缺位。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时常难以到位。作为人大主席来讲他是党委书记兼的,他要考虑全盘的工作。在监督中有些事制约了发展,也是党委书记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所以乡镇人大工作不能圆满做到位。

  (三)代表素质不高。代表问题是个素质问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一般不是很高。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其政治觉悟、道德修养、认识能力、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对宪法、法律法规、人大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代表能力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表达不出来。不能起到参政议政的作用。有的代表把当人大代表当作是一种荣誉,而未当作是一种职务来履行代表职责。“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观念淡化。

  (四)经费有缺口。经费问题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条件,后勤保障。《代表法》对代表经费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但由于乡镇财政不景气,无法足额预算代表工作经费和人大工作经费。这是制约乡镇人大做好人大工作的瓶颈。

  (五)底气不够足。人大工作主要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有的从事人大工作的领导当好人,怕得罪人。你好我好全都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把人大工作拿在手上抓。加之其它方面的原因,就那么样得过且过,听之任之,没有打开乡镇人大工作的局面。

  二、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乡镇人大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沿阵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乡镇级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乡镇人大在乡镇一级基层政权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宪法规定的一种制度,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它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所以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首先必须解决认识问题。

  (二)党委重视。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领导重视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作为党委总揽全局的重要内容,充分协调各方的作用,科学规范与人大的关系,支持人大对同级政府的监督,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使人大真正发挥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作为权利机关的作用,乡镇人大要善于把党委的意图依法变成人民的意志和自觉行动,使党的民主和人民民主有机统一。

  (三)保障经费。经费保障是做好各项工作必备的前提条件。勿论乡镇财政如何困难,要确保人大工作、代表工作经费的落实。纳入乡镇财政年度预算。代表法有明确规定,乡镇财政在安排年度预算应重点考虑,不能忽视。有了经费保障,能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完善体制。乡镇人大主席由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的领导担任,设立人大专职副主席,配备人大专职干部、设立专门的人大办公室。人大主席不再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因为乡镇党委书记身兼多职。工作任务重,无法顾及其它工作,没有精力专抓人大工作。乡镇人大主席要实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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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人大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重要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基本形式和直接途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在基层的贯彻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所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能动性和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振兴地方经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我县15个乡镇共设人大主席15名,各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15名;设农民副主席14名,其中长岗乡无农民副主席。共有县人大代表223。其中妇女代表有56人,党员代表有145人。

  这几年来,我县不断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县各乡镇人大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紧密联系和正确指导,稳步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1、把定期培训作为提升乡镇人大主席业务素质的重要方法。近年来,为了使人大主席、副主席掌握人大工作的方法和程序,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县举办了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培训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讲解,组织学习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人大业务知识,全面地学习、深入了解了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培训和学习,明确了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担负的重要责任,增强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光荣感、紧迫感,业务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为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对乡镇人大进行工作指导,法律上是有依据,现实中有必要的,基层上非常渴望的。县人大常委会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指导乡镇人大的工作,并在工作要点中进行总体部署,对相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为乡镇人大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按照法律法规使用职权,严谨的开展代表活动

  1、组建代表小组,开展好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进行活动的基本形式。我县各乡镇人大把本乡镇人大代表合理划分,组建为若干个代表小组,并指定综合素质高、组织能力好、代表意识强的代表担任组长。为了使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各乡镇人大进行了紧密联系选民、会前视察等做法,制定了年度活动计划,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把征集意见建议、代表宣传群众、联系选民、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落到实处。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开好人代会。依法召开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形式。全县各乡镇人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细心组织,积极筹备,认真召开人代会。会议期间,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听取和审查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并决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选举本乡镇人大主席和政府领导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行使法定职权,有效地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落实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本乡镇经济社会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3、进行检查评议,使监督渠道多样化。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各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和政府工作的监督。在法律监督方面,各乡镇人大重点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减轻农民负担条例等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加强了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通过检查监督,努力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工作监督方面,不仅对本乡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而且对本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上级部门延伸到乡镇的有关单位采取工作评议等办法实施监督。换届以来,各乡镇人大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中小学、卫生院、辖区电管站等单位进行了评议,达到了推进工作的目的。

  二、我县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我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乡镇人大工作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但是乡镇人大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乡镇人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些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不高。尽管通过组织培训,使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了一些提高,但仍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政治觉悟、法律知识、文化水平等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议政能力不强。部分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中,一言不发,只是个“举手代表”、“挂名代表”。二是联系选民不主动。既不积极宣传会议精神、政策和法律,又不主动向人民群众征询意见,参加了几次人代会,未提出一件建议。三是主体意识淡薄。少数代表把代表身份当作一种荣誉职务、政治待遇,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

  2、对乡镇人大的认识不到位。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尚未得到干部和群众的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得到乡镇人大的重要性,甚至把乡镇人大看作

人大调研报告11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瓜州县立足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念,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好基础。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瓜州县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全过程,坚持做决策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谋发展以群众需求为根本、评政绩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各级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1、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着力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始终把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作为联系群众的关键措施来抓。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意识。制定了《瓜州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设“网上党校”、“双休日党校”,推行“一把手上讲台”制度,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大力举办产业发展培训、党员素质教育等专题培训班,对645名科级干部、285名科级后备干部及先锋党员进行了分类轮训,采取请进来办讲座、走出去学经验、沉下去上党课等方式大规模培训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乡村干部培训班40期、培训3100人次,组织240多名领导干部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有效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和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

  2、创新形式联系群众,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实效。结合“双联”行动,分领域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活动载体,为党员干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在农村以先锋富民行动和党员“三定三评一分析”致富能力考评为抓手,农村党员带头领办专业合作组织、流通服务组织,带领群众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温棚葡萄、温室蜜瓜等高效设施农业和甘草、枸杞等精深加工农业,促进了农民群众持续增收。在社区以“双联双评”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共驻共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三帮一”等活动,引导在职党员积极参与和谐楼院小区建设,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年底由社区对机关干部的家庭责任感和事业责任感进行考评,对机关干部生活圈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在机关事业单位以“重调研、转作风、抓落实、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结合“双联”行动,机关干部联户扶贫争当勤政为民表率,全县有 20xx名党员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开展帮扶,帮助排查解决矛盾纠纷550件,协调对接重点帮扶项目110个,落实县内帮扶资金850万元。在企业以党员“一线建功”活动为抓手,把设立党员责任岗同维护企业稳定、保障企业生产、促进企业发展融为一体,激励党员发挥模范作用,带动更多群众比帮赶超,有效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益。

  3、充分发扬民主权利,促进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主动将县乡村各级工作、各项活动和所取成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乡镇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在基层党支部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正确评判、积极参与党和政府的工作,提高了党政工作的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扎实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成立了党代会常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积极组织党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认真办理党代表提案提议,推行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有效激发了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深入推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代理制,构建为民代理服务体系,建立县级综合性党群服务中心1个、乡镇党群服务大厅15个、村级党群服务站82个,在组和社区建立党员服务点739个,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理,为民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4、及时排解矛盾纠纷,加强群众思想教育疏导。不断加大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力度,推行“一线工作法”,县领导带头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采取现场办公、集中办公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各级党政机关实施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县四大班子领导坚持轮流接访、处访,权利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各级党员干部带头深入群众,开展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增强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二、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氛围不浓,服务能力不足。根据前期干部“四风”问题专项调研结果显示,一些领导干部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存在着重学历、轻学问,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有的不重视学习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经济工作不熟悉,发展经济无从下手,争取项目办法不多,服务群众抓不住重点,缺乏做群众工作、处理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和扎实推进工作的能力。

  二是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还不够强。调查中有18%的人认为有一少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反映部分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缺乏使命感;有的缺乏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的意识,不敢面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碰到矛盾就绕道,遇到困难就退缩,不敢承担责任。

  三是工作作风不实,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干部加快发展和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求稳有余、创新不足,带头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善于积极大胆地开拓进取,工作上年年都是老样子;有的陷于文山会海,表面看起来忙忙碌碌,实际是没有效率;有的习惯于浮在机关开会、批文件、听汇报,没有下功夫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真正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部分存在“门好进了,脸也好看了但事情却不是很好办”的现象。

  四是工作机制不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质量不高。部分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在联系帮扶群众的过程中,对于长效和长期的指导帮扶措施坚持不好,存在帮扶措施多、指导措施少,物质帮扶多、思想帮扶少等现象;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考评体系仍然不够健全,考评内容不全面、指标不明确、结果运用不到位,存在敷衍了事、完成任务的想法。

  五是移民乡村基础薄弱,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移民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基础薄弱,部分村党组织引领发展的能力还不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大部分移民乡村党员群众文化素质不高,掌握政策法规和种养殖技术的能力不强,增收致富难度较大。

  三、几点思考和建议

  1、突出活动重点,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要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以弘扬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一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重要教育内容,采取理论教育与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意识。二要认真开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分析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措施落实等环节,切实解决各级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三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做出榜样,不仅要带头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而且要对分管部门负责,及时掌握情况、督促检查、查找问题,指导工作。

  2、突出作风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为主线,坚决反对“四风”现象。要突出整治文山会海,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大力精简各类文件简报。要着力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加强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对机关公务人员在岗、离岗、脱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提醒教育、促其改进。要着重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言行,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3、突出解决问题,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把关注民生、解决问题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关键措施。一是要强化蹲点调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双联”行动,积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特别是要深入困难多、矛盾复杂的地方,面对面与基层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交流沟通,广泛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脉民心、问诊民情。二是要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和完善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权益,要坚持依法依规予以保障,通过简化权益保障的程序,减少权益保障的成本,保证人民意愿得到有效表达,合理意见得到切实采纳,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三是要切实解决问题。要围绕项目建设推进、工业经济首位产业发展、移民乡基础设施条件薄弱、农民增收渠道窄等难题想方设法抓破解,对群众关心的贷款、上学、就医等民生问题不推不拖,敢于面对,要通过采取领导包抓责任制、建立跟踪落实制、现场办公、集中办公等措施,切实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民生问题,真正使群众得实惠。

  4、突出健全机制,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体系。要把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成功做法、典型经验转化为经常性活动,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实现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化和长效化。要建立健全党群沟通制度。要充分发挥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主渠道作用,使群众的意志能迅速、准确地反映到党和政府,确保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领导包抓联系、基层蹲点调研、领导接访处访等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结合开展活动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强化党内对权力的监督;推行群众评议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要建立健全党的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推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确保所做的决策顺民心、得民意。

  5、突出管理考评,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要创建公众和媒体广泛参与的评价机制,明确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奖惩措施,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群众评议机制,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群众对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状况做出评议。针对领导干部在机关作风、精神状态、工作效能上存在的明显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达到思想提神、办事提速、服务提质、管理提效、素质提高、形象提升的目的。要建立考核机制,把每个领导干部落实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联系服务群众好、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重用上给予优先考虑;对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连续受到批评的人员,给予降免职务处理。通过奖优罚劣,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人大调研报告12

  陕西的周公庙位于岐山县城西北六公里处的凤凰山南麓。《诗经大雅卷阿》中云:“有卷者阿,飘风自南,恺弟君子,来游来歌,以矢其音。”……“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菶菶萋萋,雍雍喈喈”。诗中提到的“卷阿”,正是现在周公庙所在地的古称。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朝的开国元勋,曾辅佐周武王灭商,摄政7年后还政周成王,开创了分封制度,制礼做乐,奠定了中华民族的政治文化基础。孔子将其思想进一步人伦化、世俗化,形成传承数千年的儒学思想,成为中国社会最基本的文化传统。

  早在西周初期,“古卷阿”便是游览胜地。周公旦晚年归隐于此,制礼作乐,使得天下大治,万民归心。因此,这里可谓中华礼乐文明的发源地。唐武德元年(公元6),高祖李渊为纪念曾助武王灭商立国、辅成王平叛安邦的周公姬旦,下诏在相传其制礼作乐的“卷阿”创建周公祠。后经宋、元、明、清历代修葺、扩建,形成了以周三公(周公、召公、太公)殿为主体,姜嫄、后稷殿为辅,亭、台、楼阁点缀辉映的古建筑群。据记载,庙区内现存古建筑共30余座,占地约7公顷,整体建筑对称布局,大都保留清代建筑原貌。这里主要介绍庙里的戏楼建筑。周公庙现存的三座戏台建筑,都为古戏楼建筑风格,其中民国以前的有两座。乐楼处于中间,东西戏楼分设两边。下面分别对三座戏台进行详细分析:

  一、乐楼

  乐楼坐南面北,与南面的山门和北面的周公殿一同耸立于南端建筑群中心纵轴线上,穿过它便是主庙区,由于是中院的门户,因此也被成为中楼。是周公庙主体建筑之一。周公庙乐楼创建于元代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为纪念周公制礼作乐而建,明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因故坍塌而拆除,到嘉靖三十八年时重修,清嘉庆十八年(公元18)再次重修。民国时期直至建国后乐楼经过多次的补修和维修得以成为省内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戏楼建筑。周公庙乐楼的整体为过间式戏楼建筑,戏台下可以通过行人。屋顶为五架梁式,外观(南面)呈歇山顶建筑,使乐楼看上去像一个面阔五间前带廊的整体建筑,漏极屋顶全为绿色琉璃彩瓦、筒瓦扣缝,正脊中间施一黄绿色琉璃宝瓶,两端施正吻。正中檐门额上悬“飘风自南”四个黑底镏金楷书字横匾,楹联板对上书:制大礼作大乐并戡大乱大德大名垂宇宙,训多士诰多方兼膺多福多才多艺昭日月。

  “飘风自南”,此四字为清时庙王村文人学士王麟所书而楹联则是由毗邻周公庙东,陵头村,清光绪壬午科举人冯拱辰所撰。乐楼内观(北面)为硬山顶样式,檐角上翘,垂脊雕龙,岔脊前端施仙人。檐椽下的斗栱昂口均为三踩斗栱,昂头呈马蹄状,柱头斗栱耍头雕龙头,补间斗栱耍头雕象头。雀替雕刻凤凰,工艺精美复杂。戏台为一面观式,面阔米,进深米,戏台两侧建有耳房,面阔米,成回廊结构。台中有相隔雕花隔扇将戏台分成前后两个部分,前台供奏乐演戏。隔扇上方正中有“肃雍和鸣”四字,语出《诗经周颂有瞽》。左右有演员出退场两门,门上分别写有“出云”,“入霭”。戏台两侧墙上有两幅壁画,描画了周代宫廷宗庙乐舞的真实场面。

  二、西戏楼

  西戏楼又称西舍戏楼在周公庙山门和乐楼之间主干道的西侧。此戏楼据考建于创建于清朝末年,民国初年。直至解放初期,戏台还在被经常使用。此戏楼面阔10米,进深9米,为硬山建筑。由于此戏楼现被用为仓库,用围墙包住,台基被填平,因此无法看到内观,因此无法进一步考察,但从檐部斗栱,可以看到与乐楼几乎是相同的,还带有已经不太明显的彩绘。

  三、东戏楼

  东戏楼曾经存在,但在战争年代被军校拆除,后建于1947年左右,也叫东舍戏楼。由于年代较晚,已不再考察范围。但由于此戏楼布局以及梁架结构与西戏楼相同,而未经改造,因此可与西戏楼作比照研究。距今已有1380多年历史的周公庙,古树参天,很多古柏已有千年历史,正是见证了周公庙无数的`春夏秋冬。

  院内之害至今保存完好的唐宣宗钦赐的“润德泉”和唐汉白玉石雕“玄武像”也印证了周公庙的历史。其中,唐《润德泉记》碑立于唐大中二年(公元848年),高236厘米,宽78厘米,厚23厘米,须弥座,有收分,现置于周公庙润德泉北平台上。碑阳顺次刻有凤翔节度使崔珙奏状、中书门下签呈、唐宣宗李忱答诏、崔珙答谢表四文之全部,完整地记录了唐代的公文报批程序,是研究唐代公文制度的一个实证。此碑为周公庙现存最早的石碑,清人金石著作中多已著录。《石墨镌华》载“:文词婉至,有盛世风。书亦遒健有法。且其叙例,大似汉人碑例,而逊其古质耳。如此等碑,宋以后恐不易得也。”《金石史》云“:笔气萧散,有褚河南意。后书年月及衔,复似柳,如出两手。”为标准的唐楷,有很高的书法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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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建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在乡镇全面铺开,农村建房不断增多,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为充分了解现阶段农村建房规划的现状,潘桥乡人大组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对辖区内建房规划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座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了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建房规划情况,听取了群众代表意见,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建房规划现况

  潘桥乡位于xx市城区西南郊,东与禾青镇搭界,南与三尖镇和新化天龙山接壤,西靠新化化溪,北邻布溪办事处、资江矿业、火车西站。下辖1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5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万人,乡域面积26平方公里,近 3年来全乡规划审批建房350余栋。就农村建房规划来说,规划审批日趋完善,乡镇国土规划部门秉承着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积极依法履行职能、科学规划、加强管理,进一步促进了乡镇的可持续发展。新建房屋的村民多选择在公路沿线建房,这样交通是方便了,但由于过于考虑交通方便优势,一些村民无视规划,未批先建或审批后不按规划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村民甚至据路建房,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我乡曾因此多次呈报市规划局进行联合执法,但由于农村山高坡陡、平地地基缺乏与村民建房意愿强烈的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并没有因此遏制此类现象发生。近年来,因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手中余钱增多,公路沿线建房更加呈现无序化、集中化趋势。而由于农村建房没有得到规划部门重视,对农村宅基地缺乏统一规划、村民自身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不足等原因,导致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有效发挥其职能,加之镇区配套设施缺乏,现行的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满足新型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了解到,潘桥乡建房规划主要存在着如下的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建房缺乏规划

  就潘桥乡来说,全乡15个村(居)均未编制整体建设规划,没有严格的.规划管制。虽部分新农村建设村曾设想进行整村规划,但是整村规划费用开支较大,遗留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加之村民宅基地布局随意性大,规划设计落实不到位,不符合村庄规划实际,最终整村规划只能无疾而终,更别说全乡整体规划。

  (二)农村建房有法不依现象严重

  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房屋建设不断增多,而村民的法律意识却未能跟上,部分村民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存在未批选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等现象。一户多基、超占面积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又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是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不严,比如布禾公路潘桥段,按布禾线公路红线范围规定,新建房屋需距离公路中心线20米,但是近年来新建的部分房屋明显不符合这一规定,导致公路沿线房屋参差不齐。而桥硐公路沿线建房规划情况更加严峻,甚至存在房屋齐路而建现象,占用了公路两旁排水沟,一旦下雨,路面积水排不出去,严重影响过往车辆和村民出行,更是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农村建房执法困难

  乡镇国土规划力量十分薄弱,国土所、规划站全部由市局收编,全乡国土三人,规划仅一人,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之余,已无更多力量用于督促建房户依照审批规范建房,市两局执法大队无力顾及农村违规建房,执法十分困难。乡镇国土和规划虽然经常下村走访了解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书面停工通知,发现少批多建、乱占规划红线的违反户及时进行整顿,但是由于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一些建房户根本不听国土、规划部门的要求强行建房,而强制执法又弊端重重,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致使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违规建房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建房审批不周

  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存在偏颇,一些审批规定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弊端。在调研的过程中,有村民提出,在审批过程中,需要邻居签,但是一些邻里存在矛盾的在建房审批时拒不签,而实际情况是建房户并未对邻居产生不良影响,像这种因为邻里的不和导致建房户审批无法通过,最终只能违章建房。有些村民还反映,审批过程中存在建房条件相差无几的,一户审批通过了另一户却无法通过,致使建房户对审批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三、几点建议

  (一)政府协调统一,完善城乡整体规划

  由市政府领头,国土、规划、设计等相关部门参与,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兼顾农业生产实际,科学规划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逐步推进农村宅集居化建设。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村庄用地和宅基地用地规模,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从而有计划地改善农村生活和村容村貌。

  (二)市乡村三级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对全市的废旧宅基地统一进行摸底,制定详细的清理整顿方案。建立市、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直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强化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增强村级组织的管理职能,建立村级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一户一基等制度落实到位,多余或弃用的宅基地由村级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杜绝和减少闲置、浪费土地现象,多方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守法氛围

  在常规宣传的同时,针对村民们存在疑虑的问题重点宣传,做到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按照“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的要求,真正深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面对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进农民对建房报建、规划、设计、验收等程序的认识,促使其真正重视自己房屋的法律权益、质量安全等,充分营造全民守法建房的氛围。

  (四)完善审批程序,依法审批

  多听取建房户的意见和建议,市局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调研,完善建房审批程序,以顺应不断发展的需求。严格按法律程序、按控规标准、按“一书两证”制度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审批时严把法律程序关,不仅要符合规划方面的法律规定,还要符合消防、环保、人防、地震、电力、气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规划和控规确定的内容、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用地强度,认真地进行审批,凡不符合总规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凡从事扩建、改建、新建等建设活动,必须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把规划管理贯穿于建设活动始终,杜绝执法不公的现象。

  (五)预防为主,处罚为辅,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

  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建立预防机制,加大农村建房管理执法力度。强化乡镇执法力量,把执法关口前移,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针对农村建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妥善处理好现有宅基地与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狠刹违法占地建房风,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国土、城建、水利、交通、房管等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农村建房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对于符合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农村宅基地建房许可条件的,未办理建房手续已建房户,按程序申请补办审批手续,完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制度。对于擅自建房,少批多占、超面积建房的,要实行“占补平衡”政策,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罚,甚至可以请自来水厂、电力局等部门配合对违规建房者采取强制措施,水电不入户。对于强行抢占耕地、违法占地建房,影响很坏的典型案例,要强行拆除。

人大调研报告14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也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和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为监督、促进政府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困惑,难以发挥其作用,有时甚至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质量,更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一、当前乡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基本上能以《宪法》及《地方组织法》规定的13项职权为依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县作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全县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政府工作

  乡镇人大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积极行使监督权,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整体工作的监督。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提出关于本乡镇涉及农业、工业、民生、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方面

  的经济社会建设的工作建议。二是每半年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召开政府工作报告会,听取半年来的政府工作情况,加强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的监督。三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开展了对副乡镇长的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个体监督。同时,还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评议工作;20xx年,各代表团还组织县代表开展了视察基层站所和工作评议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更使人大依法开展监督的职能得到较好的体现。

  2、适时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听取群众呼声

  我镇人大主席团能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进行视察,较好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围绕法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

  3、落实议政督政举措,努力提升为民办事实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和代表议案建议,建言献策、议政督政。在办理意见建议过程中,我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镇长批办、分管领导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并由承办人负责与代表见面答复,领写人签署反馈意见。

  4、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逐步拓展民主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并在我镇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争当“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动。二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交通发展、安全生产等议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调研视察活动。三是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通过接待选民这个平台,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并通过一次又一次具体生动的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和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

  二、当前我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在民主法制建设中虽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我镇人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我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我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这是影响我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因。

  2.我镇人大履行监督权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距离大。法律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履行的职权没有完全履行,法律规定乡镇人代会履行职权应有的途径,没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执行。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二是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因而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能直接行使乡镇人大的职权,只能围绕乡镇人大的职权开展一些日常工作。三是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

  3.我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保障制度不健全,法定职权的行使存在弱化和虚化现象。

  要使我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然而,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很不健全。一是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得不到保护。二是人大代表活动的经费得不到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临时找乡镇长批。三是代表履行职务的法定职权得不到保障。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乡镇人大正处在完善和发展阶段。改进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促进乡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党委政府的人大意识,努力提高对我镇人大工作

  2、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加大乡镇人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乡镇人大的影响力。

  4、依法规范程序,深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5、强化人大代表素质,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6、强化组织、制度保障,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总之,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人大调研报告15

  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是我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对于推进我街争先跨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原选区划分

  按照区选举委员会分配的代表名额共xx名(含人武部x名,区寄选x名,街道领导干部x名)结合我街实际,以社区为单位,共划分为十个选区,即、等选区。

  二、现人口数与18岁以上人口数

  xx街道目前共有人口xx人,其中xx岁以上人口xx人。

  三、有关换届的意见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

  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二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2、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要认真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人民选举意义和选举方法的有关知识,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深入调查摸底,准确登记

  针对当前的流动人口、人户分离和企业下岗退职工增多等新情况、新问题,给选民登记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要采取多种途径,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方便选民参加选举。选民登记要做到及时、准确,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

  4、严格把好代表关,优化结构

  一要按照代表性和广泛性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代表的结构。切实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的比例。同时要确保人大代表具备与执行代表职务相适应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二要按照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切实把好代表候选人推荐关。要坚决防止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5、采取有效措施,依法选举

  要高度重视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无论是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还是选民联名推荐的候选人,都要进行深入的考察和了解。在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特别是现任代表的'去留问题上要注意听取街道人大主席团的意见。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推荐和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6、合理确定形式,有序投票

  要组织精干力量,确保投票选举依法有序进行。要因地制宜,根据选区内选民居住状况、选民参选意识和参选习惯,合理确定投票的形式,采取召开选举大会和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7、认真执行选举法,严肃纪律

  要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杜绝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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