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精品15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读后感1
《乖孩子和破坏家》是一篇很好的故事,是《101个勤学故事》中摘抄的。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有这两个孩子,哥哥很听话,学习勤奋,弟弟则不同,成绩很好,但调皮捣蛋,经常闯祸,老师,父母都拿他没办法。这两兄弟都喜欢玩具,但对玩具的态度不一样。弟弟总是把玩具拿来拆卸成一堆,再设法的装好他。更多的时候,他把玩具拆卸开就不能重新安装了。为此,他的父母没少责备他。爸爸说;“你天生就是个破坏家!"妈妈叹气:“你要有你哥哥一般听话,我就抄操点心了。”的确,在哥哥的手里玩过多年的玩具依旧完整如新。
谁知,长大后,弟弟成了大名鼎鼎的机械专家,而哥哥却成了车间里一个从事简单工作的装配工人。这个故事的结尾是始料未及的.客观地讲,调皮捣蛋的弟弟学会的是破坏,乖巧听话的哥哥是维持。表面上看,我们似乎应该肯定哥哥,但事实上证明该肯定的是弟弟。谁说调皮捣蛋,爱搞破坏的孩子注定没有出息,只会让人操心,担心烦心?那些最绝妙,最富有创新的方法,往往是调皮捣蛋的孩子想出来的,那些善良,最能打动人心的举动,往往是最爱搞破坏的孩子做出来的。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不妨来一点破坏吧!大人们或许不喜欢用于破坏,敢于破坏的小孩儿。但是,长大以后,最有成就的人往往就在这些人当中产生。
《家》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3
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经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工作繁忙的爸爸,勤劳的妈妈,和和蔼可亲的外婆,还有一个无忧无虑的我。以前的我总觉得外婆烧的`饭不好吃,爸爸妈妈买的东西不好。可是,当我读完《肩挑一个家》这本美德故事的书后,我发现,当我与这些书中的这些美德少年相比,我的生活实在是太好了。而在这本书里的美德故事中,让我印象最深,感触最深的故事是:“小太阳”。
“小太阳”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胡继汕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在他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病。为了借钱给他妈妈治病,胡继汕家欠了很多债。为了还债,他爸爸只好出去打工。因此照顾妈妈的任务就落在了胡继汕身上。双休日,他的同班同学都出去玩了,可他却在家里洗衣服、照顾妈妈······有的双休日,他还出去捡破烂,勤工俭学。在给灾区人民捐款时,他家每天生活费只有3元,可他竟然捐出了30元!后来,胡继汕的爸爸腰椎间盘突出症突然加重。当他爸爸出院后,他则开始照顾瘫痪的妈妈与失去劳动力的爸爸。
当看完这个故事后,我几乎是热泪盈眶。而我也觉得我与胡继汕之间相差的太多了。胡继汕每天要洗衣服、烧菜,而我不会烧菜,衣服也从来不洗。他要照顾妈妈,而我却需要妈妈照顾。当需要钱时胡继汕会自己挣钱,而我们却是张口就向爸爸妈妈要钱。此时,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生活与胡继汕相比是多么的幸福呀!
《家》读后感4
我们都知道人的一生总是充满变化,今天你还是万人瞩目的大明星,明天有可能就成了默默无闻的路人。可你有没有想过在黑熊社会也存在这种事呢?还真有这回事。下面我就跟大家来说说我读过的《黑熊舞蹈家》这本书吧。
阳光大马戏团里有一头黑熊叫阿宝,它能在没有音乐的情况下跳出任何舞蹈。它表演的时候不仅舞步优美、神情丰富,甚至还能完美地完成人熊共舞。可谓是熊中天才啊!如果阿宝就在我们身边,应该早就成了大红大紫的明星了。
一次,某国的.元首夫人看了阿宝跳舞之后,心里就跃跃欲试,想和它跳一支舞。可团长担心阿宝万一咬伤了元首夫人,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所以就让圆球——团里的另一只黑熊,脾气好,但舞步呆板,来顶替阿宝陪夫人跳舞。但后来“阿宝”成了明星,人们都记住了圆球的样子,还说真阿宝是冒充的。导致马戏团不得不互换了它们的名字。然后真阿宝一见假阿宝就怒火中烧,几次想上去拼个你死我活。为了马戏团的收入尹团长就把真阿宝关入牢笼,直到阿宝绝食后活活饿死。多么残忍的结局啊!而造成这结局的恰恰是我们人类!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类应该尊重动物,因为他们也是有生命的,也是有思想的。动物还能给我们许多启发。例如通过研究蛙眼人类发明了电子蛙眼;通过研究蛇眼发明了热传导;通过海豚发明了声呐等。最后,我呼吁:让我们行动起来,请给动物一份尊重,让动物成为我们的朋友,人与动物和平共处!
《家》读后感5
看到家这个字,亲爱的读者一定会想到家是个温暖的地方。再看看肩挑一个家这五个字,读者们一定会想到爸爸,因为在一个家庭里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过,不是只有爸爸才能肩挑一个家,小孩子也可以的哦!
我说的这个小孩子就是胡继汕,胡继汕出生不就,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玻为了给妈妈看病,胡继汕家债台高筑。迫于无奈,爸爸只能出去打工,照顾妈妈这个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胡继汕的身上。
其中,最感人的地方是:星期六,胡继汕看了四川汶川地震后的场面惨不忍睹,他看不下去了,拿起一个袋子出去了。“孩子,拿去吧。”一个老爷爷给了胡继汕几个瓶子。胡继汕连忙说:“谢谢您,老爷爷。”
第二天,胡继汕把钱放进了投钱箱,同学们一看,“哇,三十块。”老师也非常惊讶。她对胡继汕说:“你家经济也困难,你有这份心意就行了,钱你就拿回去吧。”“不行”胡继汕坚定的说“连拾破烂的老爷爷都帮我,现在别人有难了,我怎能袖手旁观呢?”
读到这一段,我非常敬佩他,再别人有难的时候,我们就得帮助别人,在我们有困难时,别人也会帮助我们。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人间天堂。
《家》读后感6
“母爱,友爱,真情。”这就是黑熊舞蹈家告诉我们的。而这短短的几篇文章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情节环环相扣,而结局出人意料的悲哀。
北极熊珍宝爱子如命。当它的乳房分泌不出乳汁时,它用尖锐的爪子使劲地抓自己乳房,用乳房滴出的鲜血,来喂养北极熊宝宝北斗星。从北斗星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它就寸步不离地守在北斗星身旁。晚上睡觉时,它不再四仰八叉,靠坐在水泥柱子上,抱着北斗星,睁大了眼睛,生怕自己的小宝贝被抢了去,还要一直熬到半夜。附近的狼舍传来一声狼嗥叫,都会把它惊醒。不仅如此,有一次,北斗星不知怎么搞的.,小鼻子撞到了树节疤,哇哇地叫唤起来。珍宝气极了,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咙叫,向树桩一顿撕咬,还不解气,超重量级的身体猛撞过去,树桩被拦腰撞断了。
珍宝一会儿帮北斗星赶蚊子,一会儿帮北斗星排泄,一会儿教它爬行,一会儿防范陌生的气味,一会儿又要给北斗星淋浴降温……郭大嫂便在第二只北极熊宝宝亮晶昌出生后,用牛奶代替熊奶,人工按摩帮小熊排泄。她原想,这样就能让珍宝好好休息了,可不料想却酿成弥天大祸。
故事的结尾写得很棒,没错,从某个方面来讲,郭大嫂是好心办成了坏事,扼杀了伟大的母爱。
《家》读后感7
首先我觉得,这是一本爱情小说,哈哈哈。
只不过女主角戏份有点少而已,但结尾那一句——“对、对,你笑起来的感觉才更好嘛。”——足以让人心动,至少让兜心动。
兜是一个想要金盆洗手的杀手,是渴望交到朋友的孤独者,也是一个努力想要成为好爸爸的父亲,还是一个做到极致的妻管严。即使他本人以杀人为生,也还是想要公平对决,为此不惜把昏迷的对手搞醒;为朋友解决麻烦,因此暴露身份;为朋友留一线生机,最终自己义无反顾走向绝路;教儿子不要攻击别人无能为力的缺陷;小心翼翼地观察妻子的心情,为她写“行动指南”。
他好像从不懂得感情,又好像天然地存满了感情,对儿子、妻子和朋友,以及对待陌生人甚至被自己消灭的黄蜂——那来源于因为一直在挣扎求生刀口舔血,所以具备的'对生命和正常生活的理解和期待。
明明文字幽默风趣,很多像灾难一样的场景都轻描淡写,还是让人觉得温情脉脉又惊心动魄,这大概就是作家的功力深厚吧。
“在这个世界上,父亲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母亲。”这是很棒的情话了。
所以,这真的是一本爱情小说。
《家》读后感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9
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平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习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
《家》读后感10
家,一个因为充满爱而温暖的地方,给人们的印象总是那么美好,温暖,慈祥。而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大家庭却如同恶魔,一个噩梦。
小说中,许多情节都让我感受到悲愤与痛心,我是多么庆幸自己是一个从新社会走出来的孩子。那吃人的封建社会已经被无数被折磨的
先人深深埋下。他们愤怒了,他们爆发了,无法忍受再看陪死的生命了。他们开创了新的时代,那条饱含女子血泪的.路,我们不必重走,新人多么幸运!
书中,明明白白的为我们展现了埋没在封建社会的过程。梅,年轻貌美,因母亲的态度,与自己深爱的高觉新擦肩而过,早早守了寡,抑郁而病吐血而死。瑞珏、鸣凤等等数不清的少女都在青春如火、豆蔻年华之时,被旧势力推上断头台。
还一个懦弱的典型,那就是高觉新。本有着大好的期盼与前途,为了不敢去担任不孝的罪名,他忘记了梅,屈服了,只是因为在旧势力前退缩了,屈服了,可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梅,失去贤惠忠贞的妻子,失去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当了一个刽子手。他失去爱情,失去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太爷的封建思想、整个迷信夺走了多少青年人的生命。
我们需要逃出旧势力,正如觉慧所说的:“我是青年,不是倚人,不是愚人,应该自己把幸福争夺过来!”
《家》读后感11
对于觉慧对鸣凤的感情,我并不觉得那是所说的爱。觉慧是受新思想教育的人,对于鸣凤的处境,他是带有同情的、怜惜的,鸣凤是单纯的,她处处为觉慧想,她总是能带给觉慧快乐与安宁,对于这样美好的一个人,觉慧是有感情的,但那却不是爱情。鸣凤把觉慧当作救命稻草,她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觉慧身上,希望能带她逃出这个牢笼,走出这个大家庭中作为丫鬟送人的悲剧。她是自卑的,也知道自己的身份是配不上觉慧的。但觉慧对她的态度却让她抱有那一丝丝的希望。但当她发现最后那一丝希望都如同一面镜子破碎后,她用自杀的方式来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也结束了那作为丫鬟的悲剧,也保留了自己对爱情的.那一份纯真。
在鸣凤死后,觉慧梦到鸣凤成为了一个小姐。即使如此,他们仍没能在一起。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知道自己与鸣凤的身份差距,毕竟他是生在那样一个封建家长制的家庭,多少也会受到影响。对于鸣凤的死,觉慧很愧疚,他认为自己的罪魁祸首之一,如果不是他,鸣凤未必会走到这一步。他曾答应鸣凤要救她,但为着自己的工作,他忽略了鸣凤的态度,也没能实现自己的诺言。他是自责的。
《家》读后感12
蓝樱草和薇薇安有一个中国妈妈和美国爸爸,他们都是威风凛凛的警察。妈妈叫蓝兰,爸爸叫路易。因为事业的需要,他们一直分离了十年。
十年后,蓝樱草的美国爸爸终于来到中国看望她了。这次寻亲,也意味着相隔重洋的爸爸妈妈一一这对旧日恋人迎来了一次难得的重逢。在双胞胎姐妹看来,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即将复合,这真是激动人心的'时刻!樱草传说中的爸爸,真的要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觉得,世界真得要变了!
但所有人都没想到,十年后的父母都出已经另有所爱,破镜毕竟并不能重圆─是呀,大人的事,小孩又怎么能理解呢?
虽说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能理解,但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大人们私自做什么事儿,如果不先问一问小孩的想法,那我们是不是就会很难受呢?
就像樱草和薇薇安,她们的父母擅自离了婚,让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破碎,而且还想让这对双胞胎姐妹分开,这对她们来说一定很不舍吧。就是因为爸爸妈妈没有询问她们俩的意见,所以就造成了家庭破裂的结局。
所以,爸爸妈妈,如果您爱我,就别擅自做决定!
《家》读后感13
读完《肩挑一个家》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书中讲述了100位小主人公各自用自己的肩膀“挑起”家的故事,其实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宫湛秋的故事。
一个柔弱的小女生宫湛秋,从小时候就照顾妈妈,突然有一天妈妈离她而去,她一滴眼泪也没有掉。宫湛秋说:“哭了,妈妈就会回来吗?”接下来的遭遇,让她更加勇敢的去面对人生,爸爸也病倒了,得了胃癌,什么东西也不能吃。可她的生活依然和以前一样,考上了大学,继续面对生活。这就是宫湛秋,她用柔弱的肩膀挑起了“家”。
因为有了“小宫湛秋”这样一百个同龄人的故事,所以诞生了这样一百个感人的真实故事!因为有了这样一百个感人的真实故事,所以认识并记住了“小宫湛秋”这样一百个可爱的同龄人!
这些都是文学的故事,作家们用风格迥异的形式,描摹出众多个性鲜明的美德形象。让我们从同龄人的生活中收获了感动,从陌生的经历中汲取着力量。
这些都是真实的故事,作家们用细腻的笔触,还原出“美德少年”们人生经历中许多鲜为人知的情结、秘密。句句平实、字字真切。读他们的'故事,就像在目睹他们的生活,也让我们不由地回忆起自己的生活。忍不住为他们的不幸遭遇和苦难生活而潸然泪下,禁不住为他们的乐观豁达和顽强不屈而振臂高呼。
因为真实所以自然,因为真实所以感人!美德少年面对艰辛时的坚强,将成为我的榜样!我一定会向他们学习,肩挑一个家!
《家》读后感14
今天,我看了《家》这本书,它是大作家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高觉新、高觉民和高觉慧三兄弟。他们出生在一个旧官僚地主大家庭——高公馆。
高公馆是一个四代同堂,拥有五房儿孙的大家庭,高老爷子是这儿的统治者,而觉新三兄弟则是五房中的长房子孙。
大哥高觉新是个“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者”。因为母亲死了,而父亲娶了位继母后也死了,所以他过早的承担起了照顾继母和弟弟妹妹的.重任。可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是他和从小就青梅竹马的梅芬分开了。最终,还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让他的爱妻在荒郊的一间小房子中生下一个小男孩后痛苦的死去。
二哥高觉民是一个勇于对恶势力进行反抗的青年。当高老爷子要把他许配给冯乐山的侄女时,他勇敢地进行了逃婚,并在最终取得了胜利!
三弟高觉慧是一个在“五四新潮”影响下长大的新青年,他比二哥还要勇敢,在爷爷生病时,他揭穿了捉鬼闹剧。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恶势力面前只能勇于抗争!
《家》读后感15
当我看完了《家》这本书,抬头望着正在尽兴玩着ipad的弟弟,才从高公馆那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中穿越回来。
巴金用自己的创作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的抨击,生动形象的揭示了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在巴金的笔下,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充满洋溢着信心,希望和力量。
《家》中的`人物形象也是个性鲜明的,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纯洁、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顺驯良地吞咽着旧礼教恶果的小姐梅芬,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以及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解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以压抑凄惨的美感,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内心涌出的热流,炽热而奔腾,在黑暗中冲撞,头破血流的寻找着新世纪的出口的激情。我想可能很多年后,即使忘了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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