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间:2024-05-29 13:44:4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乡土中国》读后感15篇[优秀]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土中国》读后感15篇[优秀]

《乡土中国》读后感1

  对于误解的进一步阐释:下面我要讨论几个字,这几个字,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却恰恰是错误的理解,在这本书中,得到了正确的纠正。

  1.愚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的城市人都认为乡下人“愚”。但这个愚字在本书解释,和我们所想却是大相径庭。

  如果我们仔细回想对于乡下人的看法无非是几点:不识字,没文化,木讷,傻笨。

  我们先说不识字,字本身就是一种语言上的表达,语言间接的承接在纸这一种媒介上。通过纸张来传递信息,但对于生活在乡土的人来说,我们之前已经提到,在一个环境中,生老病死都在一个相当的稳定的环境中生活的人,本身对于周边的事情就已经相当熟悉,人们的肢体、动作,甚至是一个眼神的交流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我们看一些名人的演讲,不难发现,丰富的肢体语言更具有说服力,在乡土社会,人们之间的交流,要比冷冰冰的文字更加丰富,那么文字对于乡土来说,意义并不大。对于文化,我们所认为的,或许是课本上的知识,或者对于社会价值观世界观的了解,但对于乡下人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文化,那就是土地的文化,庄家何时种,何时收,蚂蚁搬家的意义,都是文化。所以,我们不能说乡下人没有文化,只能说成长的环境不一样,接受的文化载体不一样而已。

  那么木讷和傻笨就好解释了,乡下人看到汽车高速驶来,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人在田间遇到一只巨大的老鼠也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的孩子接受课本上的知识比乡下的孩子快很多,并不是因为城市的孩子聪明,而是他从小就接触文字,知识,当把城市的孩子放在山野之中,他们捉蚂蚱,割麦子的速度却比乡下孩子慢的多,所以,并不是乡下人木讷、笨,而是接触的事物不同。

  讲到这里我发现,原来城市人嘲笑乡下人的愚,仅仅是生活的环境和习惯不同罢了,而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差异。

  2.礼

  对于礼,本书的内容,彻底的改变了我的观点。

  在阐述礼字的意义的之前,我想到了上周遇到的一个同事,她领着孩子偶然在街上看到我,我们在客套的同时,她的孩子说了声叔叔好,而我本能的夸孩子懂礼貌。这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我们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会发现一些不同。首先这个礼貌,到底出自哪里?孩子说叔叔好的时候,他是真心的祝愿我好么?我回想我的童年,或许对于绝大部分孩子,答案是否定的,他说出这句话并不是发自内心本能的意愿,而这多数来自父母的教育,告诉他们这么说会有礼貌,而礼貌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夸赞,甚至表现的好会得到更多的奖励。在孩子眼中,问好更多是来自于外界的告知。那么这个礼字的意义就出来了,其实礼就是一种约定俗称的习惯,就像我们平时吃饭要用筷子,朋友结婚要去送红包一样。那么大多数的礼其实并不涉及道德,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仅此而已。

  在封建社会,每到大战在即,都需要占卜,祭祀,有些祭祀不仅需要一些复杂的仪式,还需要一些牲畜,甚至是活人献祭,这种行为是一种礼,女人要遵循三纲五常,裹脚,清朝人都需要留辫子,这也是一种礼。而这些曾经理所当然的礼,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却是恶劣的。在远古时代,人们在长时间的摸索中,发现某种行为可以改变某些事情,当这件事发生时,那么就需要这种行为来去处理,长时间的处理和不断的改进逐渐形成一种经验,经验代代相传,就变成了礼。所以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而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其实就是规矩之邦。

  所以,礼只能代表我们在这片土地里生活的时间绵长,文化久远,而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就比其他族群高尚,科技发达,或者,比其他民族高人一等。

  3.孝

  孝一直是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高度提倡的一种品质,孝字多在孩子和父母之间产生的一系列行为。那么,孝到底是什么呢?孔子提倡孝,对每个学生用实际的例子来解释,然而并没有抽象的定义。在众多的解释中,最后甚至归结为心安两个字,在费孝通老先生看来,孝其实是子女在日常接触中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承接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在我看来,这恰恰承接了礼字,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相处的基本方式。在对待父母的行为中进一步的演化。所以,孝更多的时候是自己的行为,承接父母的同时,图自己的心安。那么,如果一个人很孝顺,虽然会瞬间提升此人在我们心中的好感,因为他懂礼,懂规矩。但是要记住,一个奸臣可以孝,一个恶霸也可以孝,我们往往会混淆这一点,上述的讨论我们知道,礼字只是一种习惯和规矩,并不能判断一个人的具体品质和行为的好坏。所以一个人很孝顺,单凭这一点,我们不能武断的去定义他的品行,而是需要更多因素去评判。

  结语

  此书还有大量的观点没有阐述,我只是将一些比较重要的观点解释了一下,或许有不当的地方欢迎指正。短短一百页的书,费孝通先生详细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社会习惯和人文,为我的很多行为习惯重新下了定义,寻到了本质。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详细看一下这本《乡土中国》。相信你看完此书后,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行为会有一种全新的角度去审视。

《乡土中国》读后感2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乡土中国》读后感3

  以前听朋友说,她让读博士的同学为高中学生推荐阅读书目,这位博士同学思量再三,推荐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听闻这件事之后,就不自觉地发现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有对这本书的推荐。于是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但真正读这本书源于今年新高一开学。在高一统编本的新教材中,第五单元就是《乡土中国》的整本本书阅读。于是我惊叹于之前这位博士同学的远见和学识。在这种好奇和“必读”任务的双重驱动下,我轻轻翻开了得到众多大家青睐的《乡土中国》。

  一打开书,还没有读几段文字,一种熟悉感就扑面而来,因为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所以对书中提到的“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意义”“城市人藐视农村人”“男女有别”等现象有着极为强烈的心理认同,对书中的内容有了一种熟悉和亲切的感觉。这种心灵的共鸣吸引我一鼓作气读完了整本书,有了下面的认知。

  在重刊序言中,费孝通先生说这本书的来历:“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同时,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文章,约六万字。

  整本书读完,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反复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

  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借条都是多余的。等到秋收之后,谷物卖掉,再去偿还债务,这样约定俗成的借还的方式维持着乡土社会的经济往来,况且这种方式极少引发邻里之间的经济纠纷,就算是有了纠纷,经过村里的长老调节也就能够妥善解决。

  在农村,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在吃饭的时候,村民们经常蹲在自家门口或者街头巷尾。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着农作物的长势啊,家长里短啊,甚至是一些邻里的合作呀,也是在这种情形下达成的。

  乡土社会,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

  而在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更何况,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文字下乡》一节中说:“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识不识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说奶奶一生未识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在我的老家,这样的奶奶同样也不在少数。我的奶奶一生不会写字,不会读书,更不懂学问;但是这一点都不耽误她把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也不妨碍她把我的叔叔大伯都教育的出人头地。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乡下人有乡下人的智慧。

  轻轻的翻过书的最后一页,一种浓浓的充实感,沉沉的厚重感,一种意犹未尽,回味无穷的满足感涌上心头。我想这种幸福感只有像我一样,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人,才能深深的体会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4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我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我,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我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我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我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我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并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99.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明白怎样办,仅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我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此刻也说自我是法治国家了。可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我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提高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教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后感5

  为什么说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古代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耕文明为傲,乡土在广阔的农村的土地上,农民们心情的付出,离开农村出门打工的年轻人也会对自己的故乡产生一份浓浓的情意,也会对自己的家乡有所挂恋。而作者笔下的乡土社会则是对中国基层的这样一个群体以及基层社会的和主要特征的描写。它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以及生活的方方面面。

  他认为静止是乡土社会的特点,因为乡土社会过的比现代社会慢,在城市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中,乡土社会仿佛变得漫长起来,无论是从发展还是从生活节奏上来说,乡土社会的人们更加懂得如何生活。同时乡土社会也是一个安定的社会,它也是一个很少领袖和英雄的社会,而这种安定是相对的,是指变得慢,而他所说的社会变迁是指的能够吸收社会交替之中的时候,就叫做社会的是安定的,书中举例了英国,说英国正是由于社会中的领导阶层却又是最能适应环境变动的,环境变动的速率和领导阶层能够适应变动速率配得上才不致发生流血的革命,英国的大革命再一次验证了乡土社会的安定。

  那么乡下人为什么都十分羞于读书,原来,我认为你是不可以说乡下的孩子人一定比城里的孩子笨,而是乡下里的那一些人都是每天接触到的那些人,接触的时间一长,他们自然就可以通过足迹、声迹来判断人,同时古代的乡下人也会通过打结的方式来进行交流,就比如当我每逢春节回家过年的时候,看见爷爷和村民们打招呼的时候都是从很远的地方开始打招呼,我记得有次盛夏的中午,爷爷通过小河谷的呼唤判断出来那一个声音就是刘爷爷的'声音,我很好奇爷爷怎么会分辨出来,原来爷爷对他已经非常的熟悉了和了解了。

  而书中讲到的男女有别是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这种隔离非但有形的,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而且是心理上的,男女只在一定行为上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合。而这种同性的关系发展却对我们中国的传统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变态的同性恋和自我爱恋的普通到了一定程度,同时也对我们以后的女性文学产生了一些影响,也使得我们中国人对自己的感情变得越来越少。

  我认为这本书的意义对于当代社会也是比较深远的,当今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回归到以前的世界,离不开以前的社会,只有了解到你自己的根,你才可以更好的向前和更好的发展,因为无论是乡土社会还是现代社会都是社会,而这本书可以帮助我们从两个不同的社会出发,找出它们之间的不同点才可以更好的去发展。

《乡土中国》读后感6

  《乡土中国》一文中论述了文字在原始乡土在会中是多余的,在熟悉的社会里有更多更好的传递情意的方式。

  这让我思考到互联网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社会里,陌生的是我们不知道对面对面的是谁,我曾记得一个段子,你不能确定你和你聊天的是人,还是一只会打字的狗。在这个新生的互联网世界里,出现了一种新生的传递情感的方式。

  例如将“很厉害”的中文原词“永远的神”换为“YYDS”的英文缩写。还有将大家熟悉的电视剧,动漫里的人物表情截取下来,配上几个字,当作一种符号?亦或者是抽象文字?发送给聊天之人,表达情谊。

  有人提出这是破坏日常表达,破坏汉语文学,中华传统文化的。而我则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武断的!

  原词替代本就是大家为了方便,在娱乐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称,如同密码,暗号。合理范围之内,不仅无害,反而只会丰富我们的文化,百花争鸣,百花齐放。例出“粉丝”一词,原指食物,现在指追求者,现在已经完全容入我们的.官方碟体,报纸。我们在使用过程中并无不适……

  表情包这种抽象文字就更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和便利,互联网让我们可以将这种图画方便的送入朋友之手。让图片里的人物替我们“眉毛一皱,嘴角向下一斜面上皮肤一紧,用手指在头发里一插,头一沉”对方也就明白那个“是哪个了”。

  正如《乡土中国》中所讲的:特殊语言常是特别有效的,因为它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语言像是在会定下来的一个筛子,如果我们有一种情意和这筛子的不同也就漏不下去。而如今这种抽象文字就帮我们打破了这层筛子,让我们漏不过去的文字可以穿过另一个“洞”。

  所以我们不应该大肆批判,禁止。包容开放使人进步,闭关锁国,固守己见,只会退步。当然也就如上文所说,要在合理范围之内,不能毫无底线。只有取其糟粕,取其精华,将这种抽象文字融入中华文化里,才能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新时代下,让五千年传承的汉字,中华文明大步向前!

《乡土中国》读后感7

  刚刚接触到这本满是学术言论的书,我是抵触的,觉得这书不是与我“同一世界”的事物。但毕竟是必读书目,在老师的引导与同学的陪伴下,我慢慢靠近它,渐渐发现自己改变了对《乡土中国》的看法。

  它不像我以为得那样生涩难懂。文中常有生动的实例,如“文字下乡”一篇提到,教授的孩子虽在学校成绩好,被夸聪明,但与乡下孩子在一起捉蚱蜢时,却远不及他们灵活敏捷,这有力阐释了一个人的知识文化水平与个人所处环境的需要有关,乡下人也并非愚的道理。

  它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远离生活。“差序格局”一篇中提到“我们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想想自己的生活,的确拥有与自己关系远近不同的人形成的如“波纹”般的交际圈。

  它更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平淡无趣。这本书充满了富有浪漫亦或哲理意味的句子。“从个人说,这个世界不过是个逆旅,寄寓于此的这一阵子,久暂相差不远,但是这个逆旅却是有着比任何客栈、饭店更杂复和更严格的规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它们激起我对此书的阅读兴趣,同时引发了我更深刻的思考。

  “我敢于在讲台上把自己知道不成熟的想法,和盘托出在青年人的面前,那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教育办法。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通过此书我也了解到,作者费孝通先生,原来是这样一位富有勇气与探索精神的开拓者,着实令我敬佩不已。

  在这本书中,还有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在如今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乡土社会这种中国人民世代繁衍生息形成的固有结构,是保存还是被改变……大概会引起很多人的沉思吧!

  《乡土中国》一书,让我收获了很多,在我的学习生涯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乡土中国》读后感8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篇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9

  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因自己的职业性质,都是以解决问题为主。作为每天跟法律实务打交道的律师,书架上本来不多的法哲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的著作鲜有光顾。自己一直以来也愿意做“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胡适派,加之近十年来,目前耳闻的大学大家们写的东西是越来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深沉,总之对于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大家学说“,是愈加的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总是抱怨离基层和实际太远,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即便有兴致耐心去做读后感并形成书面文字,那至少是这本书须真正的在解决问题,在打动人,历史能够证明其价值的著作。国外的很多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国内而言,很多现在讲的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在我看的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解放前就已说的再透彻不过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看费老《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些个在校大学生喜欢看的畅销书中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进而查找这本书的。看了之后,我心里有种不太愿意承认的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都在偷师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是有模仿之嫌,尽管不是所谓抄袭或山寨,但却让人不适。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面几批法学博士们,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气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袭古今内外的结果,几无创新、突破。

  费老的《乡村中国》实际上是其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编的讲义整理后,于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万多字的薄皮书,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活脱脱的解构的清清楚楚。这本薄书多次再版,其内容过去60余载,依旧没有过时,堪称经世大作。

  第一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

  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

  (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

  (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

  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费老已经离开我们五年多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写就也有60余年光景。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礼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尽管我们国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已经给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包括我们没有了大院邻居经常性的互相串门;尽管我们不像父辈那样会亲自下厨烧菜在家待客,而是每每在酒店宴客应酬;尽管我们的交际圈子越来越朝着价值利用的功力角度,人是认识的越来越多,吃过饭、递过名片都称很“熟”,而知音的真心的知心的确是越来越找不到;尽管我们的.孩子包括父母都在被日后视为无用的奥数班消磨时间,而不愿或不敢让孩子去社会实践…这些冲击仍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家庭观念“内孝外和”。

  同样,如果借用这本书来描述一下自己在律师行业解决现实问题的启发意义,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的感受到我国律师行业与欧美西方国家的律师有着非常不同的文化:西方律师的按照小时收费的方式,和我们按照包干收费的方式,也直接映射了不同社会文化早就的结算方式;西方社会的以牙还牙的法治强力维权,和我国的止诉息讼甚至全民调解的社会治理理念;西方社会的惩罚性违约损失,与我国填补损失的违约责任形成的不同追责方式等等。按照我自己的比喻,在中国的律师,和西方的律师区别,就好似中国的中医,须有治本的理念;而西方的律师,追求的是指标的效果。与其激烈、快速的干预社会生活不同,我们强调温和、根本的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所以,在中国做律师,也须考虑到中国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格局,考虑到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如果说这是从《乡土中国》能够得到的职业启示,我想也是非常不错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10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的开篇第一句是“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这种产业,离不开的是土地,这也是乡土社会中的土字的由来。“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种地是乡下人“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这决定了乡下人的生产生活都伴随着一块土地展开。这是乡土社会的本质。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文字下乡”这一篇。文字主要用于记录和交流,文字在空间上和时间上都能打破隔阂,于是人们对自然社会的认识就可以在前人的基础上得到发展。很多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是“文盲”,白生了眼睛连字都不识。但文字对于社会的作用是不同的。文字最初发明时,古人们常用一些简单的符号来表达一些所见到的事物作为记录,记录可以是一个地点,一件物品,无非是想让自己可以更好的回忆,这是对于自己,也是对于他人。文字可以传递讯息,如画一个圆,就代表太阳,画一条鱼,就代表在河边,这就算是交流了。

  书中前文提到过,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交往并不存在太大的空间上的隔膜,记录只是为了帮助自己记忆。文字的作用在于认同,如果人们认为文字所代表的意义是一致的,文字才能起到交流的作用。这就要求文字首先是从一个人们交往密切,并且相对稳定的社会中产生的。

  实际上文字最初的发明是在庙堂而非乡土社会。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的交流不存在空间上的差距,如果有需要,托人传个话,也是可以的。但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却在时间上有差距,古人和现在的人自然是无法沟通,但是可以通过经验的传授实现沟通,这在乡土社会是可行的。因为乡土社会是个相对稳定的社会,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无非就在田地为中心的范围内,很少有难以应对的场景,前人的经验放在现在也还是可行,交流在乡土社会是不存在隔膜。所以在记录的意义上,文字的用途似乎没有太大的地方。同时文字作为交流的工具,相比较语言,是比较不完善的,比如会出现“词不达意”,所以在交流的意义上,人们更多会选择语言,这是一个比较完整,比较高效的沟通方式。

  在乡土社会中,语言在有时候都成为一种不必要的沟通方式。交流可以是眉目传情,也可以是简单手势,有时候可以出现“此处无声胜有声”的情境。“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的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的交流只用语言就足矣。

  “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提到“人的生活和其他动物所不同的,是在它赋予学习能力。”学习,我们固定一套行为方式的'方法是记,我们使用一套方式的方法是忆,至于“反复的做”只是为了提高做事的效率,减少回忆的时间。“记忆”可以突破时间,人们可以“捡拾”过去的积累,人们生活在社会中,这种本能是有必要的,因为社会是“时间”的积累,人们可以得到其他人的生活经验,来适应社会的生活,这些“社会共同的经验积累”,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化。

  我们用记忆得到自己的经验,也可以得到其他人的经验,只是一种时间上的交流,我们用经验堆砌成现在的生活。经验的多少,决定我们记忆工作量的多少,我们按需要选择来记忆,选择对象依据我们的生活的需要来决定。在一个稳定熟悉的社会,经过长时间的沉淀,生活的需要在此处是清晰的,所有的个别经验,等于世代的经验,记忆在此处似乎是稳定的。

  但随社会发展,沟通乡与市开始变得必要。而这样的沟通是个漫长的过程,所以必须先文字下乡,再思想下乡。

《乡土中国》读后感11

  我们是不是经常给一些国家或是民族贴上标签?比如战斗民族俄罗斯、开挂民族印度。而当谈到我们自己的标签时,知乎上的一个答案很有趣。我们天生爱种菜。我们的外交官在非洲大使馆种菜,维和部队自己种菜,中国小区的周边空地也常常变为菜地。

  正是看到这个答案,深感认同,我才开始阅读《乡土中国》。费孝通老先生所作的《乡土中国》是人文社科经典之一。对当今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人文有很重要的启示价值。

  一、为了生存而追求稳定:传统社会中,中国人耕地劳作,靠地吃饭,安土重迁。所以我们抗拒流动性而追求稳定性,在我们找工作,找对象时,长辈们是不是对我们说的都有稳定性呢?

  二、稳定造就熟人社会:在我们拜访亲戚,邻居的时候,敲门。主人问:“谁啊?”经常听到这样的答案:“我。”熟人社会里,我们可以让对方用声音判断我是谁。

  三、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差异格局:我们在介绍一个人时会说他是我朋友、我同学,强调这个人与我们的关系。这种关系用费先生的比喻来说,一个人是水波圈的中心,其他人根据和这个人的亲疏程度分别分布在一层一层圈的不同圈层上。根据势力的强弱,这个圈可伸缩自如。比如在《红楼梦》中的贾家大院宏盛时能有关系的亲戚都攀关系。而当后来衰败时。只剩下几个人,所以中国人常说,世态炎凉。

  四、礼崩乐坏,无所适从

  在这样的熟人关系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传统来维持的。人们之间的行为准则,是上几辈所留下来的,你不用去思考为什么,只需照做就是了,这就是传统。而在现今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是无法维持的。所以出现了很多礼崩乐坏的现象。其实这说明有些传统的确不适合当今社会。

  我们每个人都有农耕社会的文化基因,同时又接受了现代教育,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人们之间的观念差异很大。我们和社会一样矛盾。

  五、两性关系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一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恋爱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是生命意义的创造。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这是费老先生对两性关系的一种畅想,但他也知道,在传统社会中,这种关系是不可能存在的。传统社会更提倡两性关系是一种被安排的、不必发生激烈情感的关系。即是“包办婚姻”。

  这些都让我对传统社会有了很深刻的了解,在我的脑中形成了目前中国人很多行为的原因,很有时代价值和借鉴意义。

《乡土中国》读后感12

  曾看到对《乡土中国》内容概括的一句话:“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简短又准确的提炼。《乡土中国》中用几个关键的字眼囊括了中国社会演变历程与特征,“土”、“愚”、“私”、“感情”、“人治”、“讼师”、“血缘”、“权利”等等概念,成为存于人情社会中不可忽视的本源。

  作品从个人、群体与社会三个维度将乡土中国剖开再重组,其意在探索群体间如何实现互动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连结之所在为何。稳定是乡土的特征,而打破稳定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稳定中蕴含着礼治秩序与差异格局,这是礼俗社会的特征所在。以民间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的社会制度,这是社会运作的常态;由习俗发展到礼制,而礼制的'实施就成为了礼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来由,在此基础之上衍生的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人与群体乃至社会的差异格局,这个格局左右着我们的人际关系与远近亲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法门之一。

  作品中除却社会运行还包含了现代中国人感情与性格溯源。国人含蓄、逆来顺受、约束自己等优良又或是憋屈的性格是离不开“土”的本色与上述格局与秩序的影响,“土”带来了“愚”的一面,而差异格局造就“私”的群己观念,礼治社会的“无为”形成顺其自然的性格表征。研究用客观、平实的文字真实再现旧乡土社会的概貌,了解过后,兴许可以发现现今仍旧存在的一些现象和思想突然变得有理有据呢。

《乡土中国》读后感13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摆脱封建统治才百余年的我们,依旧与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当今的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乡土社会和儒家思想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不能忽视儒家思想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深刻影响,正因为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完全解体或许还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乡土中国》读后感14

  读《乡土中国》时,一幅幅父老乡亲们在田地辛勤劳动的画面,以及父母亲田间劳作的背影就像电影一样,消失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常常跟着父母去田里播种玉米、收割小麦、秋天切谷子。印象最深的就是五月天割麦。他们割麦的姿态用“面朝黄土背靠天”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尤其在打麦场上排队等候,一个村一台机器,五月天抢收,人们在炎热的天气下汗流浃背。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的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头,土就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神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夫为荣。

  土地真的好奇妙,你播种它,它就会生长。你不种它,它也会生长。在农村生活不用怎么花钱。空气是清爽的,阳光是明媚的,水是山底泉水,清亮透亮。吃的东西都是绿色食品。粮食蔬菜家家户户都可以种;田地里有桃树、梨树,核桃树、柿子树、果树、酸枣树等。做饭的柴火有玉米棒、松树枝等。过年过节的时候,买点儿糖块儿,穿点儿新衣服,吃顿饺子就过去了。农村生活简洁朴实,让人清心。

  现在的城里人,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他们把农村的乡下人叫做土包子、乡巴佬。假如没有乡里人在土里辛勤劳作,又何以供应他们粮食?这些所谓的城里人又何以为生呢?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能离开乡里人吗?

  我们往上数三代祖辈们是不是都是农夫?是不是都是乡下人?在我们祖祖辈辈们心中,“土”的确是他们的名根子,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子孙。

  不管时间怎样变迁,社会如何飞速进展,土地依旧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宝贝,是我们生命的根基。

  盼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妙,人们美妙生活后莫忘身后故土,那才是我们生命之根。

《乡土中国》读后感15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创作的社会学名作,短短十四篇论文鞭辟入里,从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色、沟通、格局、统治和动机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剖析。虽然本书从首次出版至今已有七十四年,但其学术观点对今天社会发展仍然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将从现代法治角度对《乡土中国》中的相关观点进行分析和探讨。

  《乡土中国》中对道德与法律的有关论述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的经典概括。费孝通先生创造性地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并将其与西方的团体格局进行了对比。他认为差序格局犹如涟漪,是从己向外推的;而团体格局犹如一捆一捆、数得清的柴。这就导致了中国乡土社会的道德是私人的道德,当公与私冲突时,要求以私人的道德为先。费孝通先生指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通过传统道德来维持规范,依靠舆论约束行为。乡土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子不教,父之过”,而打官司就成为一种羞耻丑闻,显示出教化不够。

  乡土社会与现代法治的碰撞

  (一)“亲亲相隐”与绝对正义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所要求遵守的道德规范。“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是孔子对“亲亲相隐”的经典论述。《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列举了《孟子·尽心上》中孟子的回答,孟子认为舜的父亲犯罪,舜应当“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在乡土社会的道德里,当孝的要求与国家法律冲突时,舜要先完成私人的道德。此外,“亲亲相隐”在我国古代的法律中也有所体现,例如《唐律·名例律》中规定了同居亲属有罪可相隐,相隐也会相应减轻刑罚,也有一些古代法律将相隐的范围扩大到远亲、邻里、奴婢、佣工等。但谋逆等重罪不包括在内,这意味着,除重罪之外,是鼓励亲亲相隐的。在民国时期,《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犯罪者近亲,可以拒绝呈堂作证;藏匿犯罪的亲属可减轻处罚。目前在我国,这种“亲亲相隐”的传统往往被认为与强调公平理性、追求正义的现代法治相悖。乡土社会的文化传统要求我们遵从传统、“亲亲相隐”,而现代法治要求我们作为公民履行义务,出庭作证。

  (二)排斥无讼与依法维权

  乡土社会排斥诉讼,其矛盾的解决主要依靠道德传统,理想手段是自我约束和教化,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而对司法有天然的不信任和距离感。群众往往不愿意将私事“闹”上法庭,使得家丑外扬。而现代法治则是以法律的实施为手段,追求公平正义,讲求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法治不能适应乡土社会的思想观念,生硬照搬西方司法处理模式,效果往往南辕北辙,得不到基层群众的信服。而当法律与民俗习惯存在一定冲突时,依法审判的结果有时也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有效认同。

  中国现代法治的本土化实践

  为适应乡土文化,我国法律在制定的过程中,大量借鉴了西方商法理念,厘清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等,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在涉及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关系等民事纠纷时,则民俗习惯的司法运用较为常见,更多地考虑我国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公序良俗原则,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应用广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体现了我国现代法治的积极本土化实践,一方面,公序良俗原则体现了乡土文化中的“教化”功能,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伦理性的表现,有利于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另一方面,公序良俗是一种对法律的补充,补充了立法时不可遇见的针对一些损害国家、社会、公众以及道德秩序的种种问题的禁止性规定,同时给予法官一定的裁量权,具有灵活性。

  (一)对“亲亲相隐”有限度的保留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将“亲亲相隐”看作封建社会的糟粕,予以剔除。直到20xx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拒绝出庭作证的权利。这是我国法律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对“亲亲相隐”态度的转变,变为一种有限度的吸收。20xx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虽然现代法治要求公民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出于亲情的考量,我国《刑事诉讼法》不要求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强制出庭作证。这个范围是有限度的,仅限于法律所规定的近亲。而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伪证罪,第三百零七条规定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窝藏、包庇罪,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等,都没有将亲属列入例外的范围。这意味着目前“亲亲相隐”依然面临着刑罚的风险。

  然而,对于立法而言,“亲亲相隐”的容许范围、相隐的程度、形式、相隐犯罪的大小等问题都较复杂,存在争议。事实上,现代法治是否就意味着必须“大义灭亲”,这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议题。“亲亲相隐”的现象并非我国独有,不论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的国家,都可以找到“拒绝作证权”等亲属相隐的制度。

  (二)具有本土特色的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独创的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体现了群众自治制度,20xx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在法律层面确立了人民调解制度。这也是我国法治本土化的一个例证,适应了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乡土社会排斥诉讼,追求“无讼”的特点。人民调解员通过说服、疏导的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发挥以往乡土社会中长老、乡贤、乡绅的作用,其方式灵活多样,具有乡土特色,因而更亲切,当事人也更能接受。在纠纷处理的成本和效率方面,人民调解相较于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效率,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调解不公开进行,人民调解员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对于司法机关而言,人民调解制度使部分民间纠纷在法院之外解决,有利于缓解法院司法压力,节约司法资源。

  由于现代法治理念是“舶来品”,推动现代法治本土化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必由之路。前文所论述的“亲亲相隐”有限度保留和《人民调解法》正是有效回应了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乡土社会传统和现代司法冲突之处的典型例证。除了制度保障以外,也需要灵活的司法审判。抗日战争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注重调查、尊重群众、手续简单,是一种审判和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也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灵活审判的典例。

  需要看到的是,并非所有的乡土文化都与现代法治要求相违背,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也为我国法治提供了借鉴之处。只有立足于我国实情,回应社会问题,积极利用、改造传统文化,才能丰富我国法治内涵,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走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在今天依然有常读常新的魅力,从不同视角读《乡土中国》对了解当下中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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