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随笔读后感通用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对随笔应该都不陌生吧?随笔是一种散文体裁,可以抒情、叙事或评论。为了让大家在写随笔的时候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根随笔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1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就是虽然它是讲道理的,但却十分贴近我们的生活。
就拿《论求知》来说,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由此可见学习知识是十分重要的,对人的一生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拿《论美》来说,虽然着墨不多,但是他对美的理解与阐述确是十分深刻的,在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这句话令我影响十分深刻。在各种男神女神横行的现代社会,我们迷失了自己审美的方向,认为只要长得漂亮长得帅就是美。
然而却忽略了内在的东西,这才是美的最高水准。颜色、形体、行为,这是美的三种不同的境界,只靠衣服、相貌只是徒有其表。高贵的国王如果压榨百姓,就得不到百姓的赞美。低贱的农民如果日日行善,却能得到另外人的'赞美。所以,美并不是光鲜的外表,也不是硬要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只要行为端庄举止得体,相信我,你的美就会散发出来,感染到另外人。他参透死亡:“复仇之欲压倒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尊高于死亡,悲伤之极向往死亡,畏惧之心期待死亡。?死亡开启荣誉之门,熄灭嫉妒之心。”我看到多情的培根对人世的感慨。死亡,这个令人恐惧的字眼,而培根正阐述了人内心的对这种情感的恐惧的原因。不同的心态面对同一件事,是完全不同的结果。
读完这本书,猛然回首品味培根的精神与意志,却发现他是一个多面的人,冷静、骄傲、理性?这些看似矛盾的品质集中在他身上却没有一丝违和感,反而却让人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培根,一位伟大的哲学家。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2
刀光剑影的英雄故事,是否真的如其表面那段正义?
——题记
人们总一味沉溺于理想中那些形形色色的英雄情怀,更为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所如痴如醉。
历史的画卷总是由仇恨与复仇交织绘成。其中最著名的当属伍子胥为父报仇的故事。当年,平王被奸臣费无忌盅惑,诛灭伍家,伍家上下除伍子胥外无一幸免。于是伍子胥便踏上慢慢复仇之路。当对国家的忠诚与对家族的使命相冲突时,家族使命已远远高于一切。几经周折,终于以胜者姿态踏上楚国土地的'伍子胥发现平王已死,不仅对城内无辜百姓进行屠杀,而且连平王尸体也不放过,硬生生从墓穴中施出,进行鞭尸。看到此,人们一面为伍子胥成功的复仇感到庆幸,但又不得不疑惑,伐楚?鞭?这是否还是君子复仇?这与那些只有采取下流行径的小人还有何分别?
而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也是一个经典的复仇人物,可他的复仇却有别于伍子胥。父王暴病而死,叔父夺权,母亲改嫁,朝纲混乱,百姓更是生活在水生火热中,当哈姆雷特得知是叔父害死父亲,复仇的火焰越燃越烈。他的复仇不仅是为死去的父亲还一个公道,更肩负着民族危之的重大责任。培根曾说:“只有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才是正义的。”我认为哈姆雷特的复仇更倾向于为国家公益,这于伍子胥的私仇,这样的复仇就显得更加正义,也更能被人们所接受。
复仇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对方受苦,本应的目的则是让对方意识到错误。再回到之前所谈到关于伍子胥的故事,他多年来对信念的坚持固然,值得我们学习,但一个人心中对当年仇恨也此念念不忘的人,又怎么能让那个本可以愈合的伤口愈合呢?不仅我们大家,历史上的英雄豪杰,对这一类事件又是否应思量一下呢?伍子胥的事,可歌可泣,但却用如此极端的方式去复仇,如此行径之后又是否能平静内心呢?以德报怨是复仇的最高境界,一个视仇恨高于一切的人心中放着太多的包袱,又如何成为一个君子?在盲目崇拜一个英雄之前,他的所作所为又是否真的正义?
当血与泪交织在一起时,一篇篇有关复仇的诗歌渐渐在历史的烟消波静间消散……我不禁思量,复仇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3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4
嫉妒,指人们为竞争一定的权益,对相应的幸运者或潜在的幸运者怀有的一种冷漠、贬低、排斥、甚至是敌视的心理状态。就像古人说的一样:嫉妒从不休假。嫉妒在每个人身上都会有,无论是权贵、百姓。 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所以说,嫉妒无处不在人们身上体现。 “嫉妒亦是最卑劣最堕落的一种感情,因此它是魔鬼的固有属性,魔鬼就是那个趁黑夜在麦田里撒稗种的妒忌者:而就像一直所发生的那样,妒忌也总是在暗中施展诡计,偷偷损害像麦黍之类的天下良物。”即使如此,但人还是不可避免的拥有妒忌这一情感,而且是每一个人都有。但既然如此,人还是有成功与失败之分。为什么呢?
善用嫉妒,这就是人之区别。难以抑制自己对别人的妒忌的人,就是《培根随笔集》中的魔鬼,在社会中难以自立,人人避而远之。请问,那这人即使有才能又能怎样呢?最终还不是失败。就像《三国演义》中的周瑜一样。周瑜可能还幸运一些,起码他才能是有所施展的。但是最终还是因为自己难以抑制的嫉妒留下“既生瑜何生亮”的千古感叹而不治身亡。 然而,那些善用嫉妒的人,抑制着不断膨胀的嫉妒,转化为动力,不是很好吗?成功属于那些能抑制自我的`人。
人并没有十全十美的,嫉妒之心人人皆有。只要嫉妒之心不用于奸邪之事,用作自我激励,那有什么可让人瞧不起的。所以我们要把握生命,控制嫉妒之心,努力奋斗,洒下汗水,不断耕耘,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中,命运会因我们而改变,人生会因我们而绚丽多彩。生命本是一泓清泉,只有挑战自我的人才能体味出它的浩荡;生命就像一首优美的歌曲,只有挑战自我的人才能谱出优美的旋律。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5
每个少年的眼睛,黑白分明,犹如一块幕布。勇敢、冲动、懦弱、嫉妒、困惑……所有属于青春的绚丽色彩都在那黑白分明的幕布上上演。我也曾经让嫉妒冲昏了头脑,最终,理智还是胜利了。
读完《培根随笔》之《论嫉妒》之后,我才知道嫉妒给人带来的危害之大。培根曾经说过,嫉妒是一种病,一种传染病。它还是一种最邪恶、最堕落的情感,因此也是魔鬼的本性。原来,我也当过一回魔鬼。小时候的我,总是羡慕邻居家孩子的`漂亮衣裙,恨不得将这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长大了才知道,原来这是嫉妒,是一个布满陷阱的深渊,我胆怯地迈出第一步,于是就有了第二步、第三步的存在,让嫉妒暂时蒙蔽双眼。
小学的我,开始羡慕班级里的“领头羊”,也开始变得不喜欢与其他人交流学习,生怕其他人超越自己。心里的魔鬼在不停咆哮,挣扎,指示着我嫉妒成狂,变得自私自利。不,我讨厌这样的自己。与此同时,我也渐渐明白了,成长如同参加跑步比赛。看到别人比自己跑得快时并不一定会着急悲伤,唯有被同一起跑线上的人日渐超越时,才会着急悲伤,甚至嫉妒。我急了,也曾经想过做一个“趁着黑夜在麦田里撒播裨子的嫉妒者”,可理智告诉我,做人要光明磊落,不能做一些偷偷摸摸的事,否则最终害人害己。我想如今,理智已走在嫉妒的前头,而我的心智也渐渐成熟。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段年少无知的往事也被埋进了青春的坟墓。
其实,羡慕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向前走一步,可以变为钦佩,将其视作榜样。向后退一步可以变为嫉恨,将其视作敌人。可是,没有人是完全的天使,也没有人是完全的魔鬼。于是,就有了一颗漂浮不定的心。可我相信,方法总比困难多,就算是深渊,就算跌入谷底,也有爬出来的一天。少年的我们,不会让嫉妒充斥着我们眼前的世界。我们都不是天使,都不完美,可我们依旧喜欢爱护这个缺点多多的自己。
幕布上的青春糗事仍在上演。嫉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拥有一颗推崇嫉妒的心。愿我们都站在羡慕的前方,遥望未来;愿我们都把嫉妒埋入青春的回忆……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6
人们应该总有一瞬间思绪豁然开朗,在黑暗的审讯室打开一盏灯,思绪像光线上的尘埃飘飘浮浮又清晰明朗。后来为自己那一瞬间脑海中闪过的话语而自喜,好像自己的话可以成为千古名言。
培根是怎么想出这么多诸如此类又站在理性顶端的话呢。这么幼稚的想着。
爱情或许就像钱,没有思想而造就别人的思想,总是做出许多称之为不幸、误解的.东西,却无法阻挡人们追逐的脚步。“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持聪明”,海神波塞冬掌管江河湖海,也握不住安菲特里忒的眼泪;“我走过无数的桥,看过无数的云,喝过无数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人”,沈从文写完这句话后离开张兆和,为了高青子;“从前有个小兔子,掉到了爱里面。恋爱让我,有种吃饱的感觉”,恋爱就像吃烤肉,吃的饱饱的瘫坐在垫子上摸着肚子,即使新买的大衣已沾上无法除去的烤肉味。有些人说只有一生一世一心一意才是爱,有些人说就算同时爱着十个人,都是真真正正,那也是爱。可是谁知道呢。这世上的千千万万,也许只有幸运才能毫无误差的感受到“啊。对了。原来就是这个。”
就是这个爱情。
亚里士多德说过:“喜欢孤独的人不是野兽,便是神灵。”其实神灵和野兽也不赞同这话吧,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遇到深夜独自坐在路边喝啤酒这种让路人看来孤寂又可怜的事,同样的,野兽与神灵也拒绝孤独。“对一个人来说。与其把一种想法紧锁在心头,倒不如哪怕把它倾吐给一座雕像,也是多少有点益处的”,有人对床边的布熊说话,有人对树洞说话,有人在山坡挖一个洞向下大喊,难道不能说他们与这些缔结一种“友谊”吗?“我们曾经终日游荡,在故乡的青山上。我们也曾历尽苦辛,到处奔波流浪”。怀念也好,歌颂也罢,就像在下着大雪的冬天喝下烈酒让胃里不断燃烧翻滚般火热又漫长,这样温暖、无尽的存在。
这样温暖、无尽的友谊。
《论爱情》、《论友谊》……,似乎乍一看都是与原文相差无几。若是深究,人们总会按照自己的头脑来解释。
培根从不同角度去俯仰它们而印在一只只羽毛笔下。
在每一个最好又最坏的时代永不腐朽。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7
《培根随笔》是由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哲学家培根所著。生于贵族家庭的他从小历经磨难,使得他阅历丰富,言论深邃。这本书就是他的言论集,有论真理,论死亡论嫉妒等篇章。
“知识就是力量”大概是培根说过最有名的一句格言了。在《论学习》中他写道:“工于心计者鄙视学问,单纯愚鲁者仰慕学问。”而那些能成大业者无非不是学识渊博。有着高于他人的见解方能统领大局。于是,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充实自己,增长才干,明辨是非,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升华,而并非“挑剔质疑,不是盲从,也不是为了增加谈资。”
学习知识要适量,劳逸结合,不要为了炫耀知识而读书,而是把读书当做一种乐趣。同时,学习也要讲究自己的方法,而不是刻板的搬运教材,“要靠经验加以规划,否则就可能歧路亡羊。”掌握自己的方法,就能够事半功倍。学以致用也是学习的重要关键学会了不等于会用,把学会了的东西运用到生活中,久而久之,成为了一种经验才是真正掌握。
《论死亡》也是令我感触较深的一篇。许多人都对死亡充满了恐惧,其实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后人对死亡的渲染,即“与死俱来的一切”他们畏惧亲人的哭号,死亡时的痛苦和死后的世界。所以,许多古代帝王暮年都在寻找长生不老的秘方从而永远地统治这个国家。
但是,死亡是到另一个世界的必经之路,是重生的前提。培根说:“复仇之欲压倒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尊高于死亡,悲伤之极向往死亡,畏惧之心期待死亡。”人往往是被情感所控制的,改变一个人的情感和对死亡的看法,那么就不会再畏惧死亡,因为,在某些事情面前,死亡就不再变得可怕了。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是谭嗣同虽身陷囹圄却仍然不变的爱国情怀;“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是战士面对沙场的壮志豪情;“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是面对生死的.坦然。常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人不应该碌碌无为的草率一生,这样的人生就毫无疑义。生命就如一泓清泉,只有奋力的抗争之后才能品尝到它的甘甜;生命就如一块田地,只有努力的耕耘才能收获甜美的果实。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中,为了事业而努力,为了追求自我而奋斗,用自信和坚持装点属于自己的人生。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8
在阅读《培根随笔》后,大概大家都会想,培根理解感情、事物是如何深刻长远,针针见血。
在随笔中,他更显于口语表达,但是却也生辟难懂,也许是隔了时代的关系吧。他多用引用手法,引用史上众多哲人的话,或点明主题,或对错误的言论进行颠覆,很大胆。而且熟知如此之多的伟人言论,他也必是饱览群书吧,且他对很多的伟人也有行为、人平的了解,包括他们的成功、感情,似乎都非常清楚,而且对此也作了描述、分析、论证,书中也引用过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谚语,也让人见识大增。培根应该极爱《圣经》,因为随笔中大量提及《圣经》中的人物及言语,而且引用也到位,这既可证明他深厚的文学功底,也可证明《圣经》的名不虚传。
而在真正的内容上,让人更是大获收益。在随笔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感觉深刻到了极点,在一些贴切你内心的东西时,更是犹如一把利剑,越加锋芒,插进你的内心,并像某种生物在你的内心越钻越深,把你的某些不敢承认的情感心理曝露出来,但之后你又觉得心安理得,并开始决定摆脱它。例如,在《论嫉妒》中,他对哪些人容易嫉妒就作了精确的分析和细致的描写,无德者,好打听闲话者,无法克服缺陷的人,等等。在这些人中,差不多都不是什么说得上口的,我也有过嫉妒,大家都有过。但嫉妒也不就正如《圣经》中所说的“凶眼”。有利有害,嫉妒也可使人拥有上进心。
我则最喜欢书中这句话——一个本该秉承天意,追求高尚目标的人,却一事不做而只拜倒在一个小小的偶像面前,成为自己感观的'奴隶,而上帝赐以人眼睛,本该有更高尚的用途的。当我深入它,我更为自己以前的某些行为感到懊悔与不耻。我想我从小就自负,却到现在变成嫉妒他人,我是该反省了。我认为自己应去追求更高尚的东西——虽然现在的自己并不高尚,而且想要高尚也并不容易。
在《论友谊》中,他只就君主帝王来说明友谊,而且在他的短文中,说明也多是举君主帝王,为什么?而且在多篇短文也与国家、君王、政治有关,如《论叛乱》《论贵族》《论宫廷表演和狂欢仪式》及《论帝王》等,这又是为什么?
他为何对事物有如此深刻见解、精辟总结,是他饱览群书,还是亲身经历或想经历吧?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9
《培根随笔》是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着。这位被马克思称之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科学家,出生于豪门,自修获得律师资格并步入政界,几经波折后成为了国家重臣,最后又因一桩受贿案被国会弹劾去职。《培根随笔》主要讲叙培根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的态度和想法。本书的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对于各种方面的内容培根都写出了自己的想法,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培根的人生态度和处事方式。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友谊》。他在这篇随笔中写到:“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角色,他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份色彩。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朋友是一个可靠的支柱,让我们可以得到依赖;当我们跌倒时,朋友是一枝拐杖,扶助我们站起来,并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那里站起来!”当我们做事想半途而废时,朋友是一本备忘录,提醒我们一定要坚持到底;当我们获得成功时,朋友是一本字典,教我们下一步应该怎样做,且时刻告戒我们“胜不骄,败不馁”。朋友是可以倾诉、可以依赖、可以寻求帮助的人,我们应该珍惜身边所有的朋友,他们不仅是一种角色,他们还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在这五十八篇随笔中,我们可以看出各有各蕴涵的深远意义,而且弗朗西斯·培根曾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一个好学深思的读书人,往往是一个才情并茂,文采飞扬的人。而培根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随笔展现了他的文采,展现了他的人格,也展现了他的论点。我们可以将这本书读多几遍,必定会明白其中的道理。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10
“真理是什么东西?”彼拉多当年玩世不恭地取笑说。他提这个问题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世人多数心随境变,他们认为坚持一种信念就等于自戴一种枷锁,会使思想和行为无法自行其是。虽然作为一种学派的怀疑论早已消逝,但持这种观点者仍大有人在——尽管他们的观念未必像古人那样清晰而透彻。
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既非像诗歌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爱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阳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来得梦幻和华丽。
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阳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色缤纷的浮光。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消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渺小、空虚、丑陋,以至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
感悟:谎言——虚伪的代名词(不包括善意的),文中说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们之所以愿意去追随诡言是为了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人性,一个强壮到不能再伟大的事物,,却又同时渺小到不能再脆弱,追随诡言,是在逃避,去逃避那些内心中的某些事物被活生生、血淋淋地揭开。文中说得不错,气炸地行为像蛇,只能靠肚皮爬行。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的!所以蒙田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
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乃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别真的让童年成为最“纯真”的时光,然后永远尘封在回忆最深的角落里。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11
谈这本书感想,个人感觉我必须说说培根本人背景、所处时代、他的地位。培根,1951年出生于一个官宦之家,父亲尼古拉。培根是伊丽落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母亲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位博学多才的贵族妇女,有这样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再加上才华出从,培根本人已是1584年入国会,1596年被伊丽莎白女王任命为特别顾问,1617年被任名为掌玺大臣,1621年卷入受贿案被捕,1626年因风寒去逝。如些显赫的人生背景,我们可以感觉到,怎本书的出发点与目的,个人感觉里面谈到国家与政治的随笑,都不是我喜欢的文章,大多数文章都是以国家利益为众的前提来写,所有的思想都是为了国家,为了女王,我个人比较喜欢从人性本生来写事的书;
本书不喜欢有三:
一是基于培根的背景,所处时代,当时所处地位,写本书的基调,都是为了国家,把女王利益高于一切的基调;
二是培根本人已是律师职业,职业和权位使然,需然环环紧扣,所有文字都是在找证据一样;
三是文中太多的小论题,都是在谈大道理,教人如何为国,出发点是为国家上层人士,与如现实的生活相距甚远,我更喜欢发自普通人心底的书籍,描述人心灵的故事。
当然本书肯定是好书,喜欢有三:
一是里面有很多文章,如谈天性,谈胆大、谈爱性……等等都是我喜欢的内容,特别是谈天性一文,让我感触颇深,对小孩的培训上有了全新的认识,特别是最后一句很是有道理——“人的天性不生香卉,便长野草,所以让他适时地给前者浇水,将后者铲除”。
二是这本书是本伟大的书,特别是对于青少年时期小孩子,我个人感觉就是必读,对青少年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里面很多好文章甚或可让小孩熟记于心,教与他们做人的`道理,指明方向;
三是全文都是激励为主的文章,有很多可细细品味的哲理性语句,当认为生活对自已不公,受尽折磨时可是疗伤的哲理文字。
并且可以肯定,他绝不是一个依仗家庭而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在他的随笔集中可以看出,他对《圣经》是很有研究的,或许可以对其中的篇章信手拈来(虽然一些片段出现了错误);他对历史深感兴趣,对于历朝各代的王侯将相之事如数家珍;至于希腊神话更是融汇在各篇随笔之中,着实使文章显得生动有趣。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12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她就出自弗朗西斯培根之口。作为16-17世纪一个兼顾哲学家,文学家,法官和政治家于一身的培根,用他独特的视角,洞析哲学伦理处事之道。凝聚成了薄薄的一本《培根随笔》。虽然只有薄薄的一本,但却能从中品出多种味道。它是一本交友的教科书,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混迹官场的厚黑学。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这是全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可以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个我诸多启示。遭遇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万幸,因为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他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可以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
这让我想起了爱迪生发明的电灯丝。一种,两种,几百种,几千种,面对诸多失败的材料,他没有选择放弃。这种在逆境中不屈不挠的精神使得人类走进光的世界。
伽利略也同样如此,虽面对教会的迫害,但依然坚持“但地球仍在转动”。他用自己的生命维护了真理,在逆境中我们看到了他人性的光辉。
正是人们在遇到逆境时不同的表现,决定了他自己的命运。消极的人,遇到逆境,只得叹息、报怨,最终堕落;积极的人,却能从逆境学会坚持,得到勇气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患难见真情”。这样看来,逆境不仅教会我们如何奋斗,还尽显世间的真情和美德。在我看来,遇到逆境就是一种宝贵的人生经验,如何利用这种经验,就是成功的关键,逆境的德性是不屈不挠,而逆境要教给我们的,也正是不屈不挠。可真正把逆境当良师的人,不多。
顺境容易暴露恶习,而逆境最能展示美德。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13
初读《培根随笔》常常会在文字中迷失方向,每一篇文章虽然很简短,但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易懂,总是读了很多遍还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
但我却渐渐地迷恋上了这些文字,培根的言论中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也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我还发现了另一个不同的培根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对困难的不轻言放弃。他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人生的精华,心灵的洗涤。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论美》
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14
谈这本书感想,个人感觉我必须说说培根本人背景、所处时代、他的地位。培根,1951年出生于一个官宦之家,父亲尼古拉。培根是伊丽落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母亲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位博学多才的贵族妇女,有这样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再加上才华出从,培根本人已是1584年入国会,1596年被伊丽莎白女王任命为特别顾问,1617年被任名为掌玺大臣,1621年卷入受贿案被捕,1626年因风寒去逝。如些显赫的人生背景,我们可以感觉到,怎本书的出发点与目的,个人感觉里面谈到国家与政治的随笑,都不是我喜欢的文章,大多数文章都是以国家利益为众的前提来写,所有的思想都是为了国家,为了女王,我个人比较喜欢从人性本生来写事的书;
本书不喜欢有三,一是基于培根的背景,所处时代,当时所处地位,写本书的基调,都是为了国家,把女王利益高于一切的基调;二是培根本人已是律师职业,职业和权位使然,需然环环紧扣,所有文字都是在找证据一样;三是文中太多的小论题,都是在谈大道理,教人如何为国,出发点是为国家上层人士,与如现实的生活相距甚远,我更喜欢发自普通人心底的书籍,描述人心灵的故事。
当然本书肯定是好书,喜欢有三,一是里面有很多文章,如谈天性,谈胆大、谈爱性……等等都是我喜欢的内容,特别是谈天性一文,让我感触颇深,对小孩的培训上有了全新的认识,特别是最后一句很是有道理——“人的天性不生香卉,便长野草,所以让他适时地给前者浇水,将后者铲除”。二是这本书是本伟大的书,特别是对于青少年时期小孩子,我个人感觉就是必读,对青少年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里面很多好文章甚或可让小孩熟记于心,教与他们做人的道理,指明方向;三是全文都是激励为主的文章,有很多可细细品味的哲理性语句,当认为生活对自已不公,受尽折磨时可是疗伤的哲理文字。
并且可以肯定,他绝不是一个依仗家庭而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在他的随笔集中可以看出,他对《圣经》是很有研究的,或许可以对其中的篇章信手拈来(虽然一些片段出现了错误);他对历史深感兴趣,对于历朝各代的王侯将相之事如数家珍;至于希腊神话更是融汇在各篇随笔之中,着实使文章显得生动有趣。
培根随笔读后感 篇15
<培根随笔>是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着。这位被马克思称之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科学家,出生于豪门,自修获得律师资格并步入政界,几经波折后成为了国家重臣,最后又因一桩受贿案被国会弹劾去职。<培根随笔>主要讲叙培根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的态度和想法。本书的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对于各种方面的内容培根都写出了自己的想法,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培根的人生态度和处事方式。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友谊>。他在这篇随笔中写到:“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角色,他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份色彩。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朋友是一个可靠的支柱,让我们可以得到依赖;当我们跌倒时,朋友是一枝拐杖,扶助我们站起来,并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那里站起来!”当我们做事想半途而废时,朋友是一本备忘录,提醒我们一定要坚持到底;当我们获得成功时,朋友是一本字典,教我们下一步应该怎样做,且时刻告戒我们“胜不骄,败不馁”。朋友是可以倾诉、可以依赖、可以寻求帮助的人,我们应该珍惜身边所有的朋友,他们不仅是一种角色,他们还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在这五十八篇随笔中,我们可以看出各有各蕴涵的`深远意义,而且弗朗西斯?培根曾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一个好学深思的读书人,往往是一个才情并茂,文采飞扬的人。而培根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随笔展现了他的文采,展现了他的人格,也展现了他的论点。我们可以将这本书读多几遍,必定会明白其中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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