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

时间:2024-09-26 04:14:3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刀锋》读后感13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刀锋》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刀锋》读后感13篇

《刀锋》读后感1

  看了毛姆的《刀锋》,坦白说,我没看清楚。一般只能说一点点想法。

  拉里无疑是这本书的第一主角。因为他目睹了一个年轻战友的死亡(为了救他),他对自己的生活感到困惑,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有不幸和邪恶。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解除了婚约,因为他不想去上班。他工作不是为了闲着,而是为了读书和思考。虽然伊莎贝尔很爱他,即使在她嫁给别人,生了两个女儿之后,她还是有那么一瞬间想他。但是两个人的价值观相差很大,追求的`东西也不一样,所以分开是必然的。

  伊莎贝尔非常重视物质生活,这是可以理解的。作者没有喜欢她,而是一直在描述她的美丽、天真、聪明和坚韧。她嫁给了拉里的好朋友格雷,过着幸福的生活。虽然格雷中间经历了破产,但伊莎贝尔坚定地站在他一边,鼓励他,陪伴他度过难关,是个好妻子。她把两个女儿抚养得很好,是个好母亲。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艾略特。作者花了很多时间写他,他先开始了。艾略特仿佛生来就是为了交际,一直在努力去认识更多的所谓上流社会的人。终于,他如愿以偿了。他和那些人非常熟悉。他经常参加各种宴会,自己组织各种宴会。别人虽然势利,但是对自己爱的人很好。他总是对他的妹妹和侄女伊莎贝尔很好。在拉里和伊莎贝尔解除婚约之前,他想通过他认识的人帮助拉里。拉里不喜欢它,他对此非常生气。直到他去世,他仍然担心妻子没有邀请他参加宴会。后来,为了实现他的愿望,毛姆试图得到一张邀请卡,他很高兴,尽管他因未能出席而去世。他一生与各种名人广交朋友,但死前很少有人去看他,这是相当可悲的。

  拉里总是感到神秘。他不想被发现,别人肯定找不到他。他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读过很多书,见过很多人。每次出现,他都觉得自己把人生看得更透彻了一点。一天下来,他觉得自己仿佛受到了教诲,他就要长生不老了。他一直在寻找答案,应该是找到了,最后他和毛姆说的那一堆话,我没听明白。

  以后会有机会再读一遍这本书,看看能不能更深入的理解。

《刀锋》读后感2

  第一遍读刀锋,只能说说几个人物的粗略感受:

  拉里,他是芸芸众生之中难觅的一个。不是来自人间,更像希腊神话中的俄尔普斯。有快乐,明亮,热情的一面,有与生俱来对美的直觉。也正因为如此,他对18岁的伊莎贝儿那充满生命力的醉人的美丽无法抗拒,满心期待与她结婚,去希腊,去建立所谓的幸福。只是他不懂这种幸福,对于伊莎贝儿而言,多么的单薄与不值一提。

  他也有忧伤,禅念的`一面。死亡是如此的轻易与直接时,他措不及防的迎来他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于是不能再听任社会陈规的摆布,在社会规范的量尺下做一个对社会负责并且无公害的螺丝钉。他超然随性,热爱知识,不以体力劳动为苦。他的眼里没有阶级,没有上下贵贱,只有善和映照出的恶,是人间不存在的一份纯粹。

  所以我说他来自希腊神话,来自遥远,与美最近。

  艾略特,他是最最勤快和努力的势利小人。所以他最终死在华丽的躯壳里,也算是无憾。很多渴望同样路径上升的,应该好好学习艾略特的勤勉。很励志。

  伊莎贝儿,就是你我。永远那么爱自己。也曾经动过傻念头,在年少无知的时候想要为爱情不顾一切的做点什么。最后也就只是动动上下两片嘴皮而已。体面的生活,对我们而言是如此重要。就像是身上仅有的那么一件衣裳,没有它,便无以遮身蔽体,羞愧难当。我们只想做过合格的女人,妻子,母亲。在任何阶段都能有个不错的答卷。我们的爱,总是参杂着各种计较和算计,最后调和的四平八稳。永远不会爱错一分。

  索菲不一样,她不是为了自己而去爱别人。对于伊莎贝儿,爱是一种捆绑彼此的关系,是道德和束缚好听的解释。而索菲是只能爱一次的小鸟,那样的奋不顾身而脆弱。于是她只能任性随意的打法掉自己的余生,在她的挚爱和孩子被一场车祸夺走生命之后。

  我想我会再找纸质版的刀锋拿来看。这是值得再看的小说。因为这些生命,不仅仅活在那个时代,而且活在今天。特别是哪些丑恶的劣性与嘴脸,完全有增无减。

《刀锋》读后感3

  每個人的形象都是如此的鮮明,

  舅舅艾略特社交名流,一生追求的是與社會上流的名人貴族交往,雖然那副有時道貌岸然和老奸巨滑的嘴臉實在不討喜,但是他的確是處處為親人們著想,對姐姐和外甥女一家照顧的無微不至。最後病重心裏還念念不忘的是無法赴王室的約,看到這一幕的時候的確還挺心疼這個小老頭的,畢竟他對毛姆還是挺友好的:而女主之一的伊莎贝尔在毛姆笔下精神正常人格齐全的女子也算得上女子里出类拔萃的,就像毛姆在前面那章写的“生性有个缺点,对于外表欠佳的友人,怎么都看不惯,无论他的个性再好,与我有再多年的交情,如果有一口烂牙,或是鼻子长歪了,我就怎么也看不顺眼;而另一方面,对相貌姣好的友人,我则是永远都看不腻,即使认识二十年之久,我依然看不厌他们饱满的额头或线条柔和的颧骨。因此,每次见到伊莎贝尔,我都一再惊艳于她那标致的鹅蛋脸、白嫩的肌肤、淡褐色的既明亮又温暖的双眼。”可惜的是,她從頭到尾要的`都是金錢與地位,逐漸被浮华吞没,與心愛人拉里漸行漸遠。可能真的像書友說的那樣,伊莎貝爾是水瓶座吧,對愛的控制慾太強,自己得不到拉里也不讓別人得到。由此讓蘇菲喪了命。

  全劇最羨慕的是就是格雷和苏姗·鲁维耶了吧,格雷靠著伊莎貝爾的舅舅留下的財產又東山再起,有了穩定工作,他眼中的伊莎貝爾也永遠美麗動人,溫柔可人。而蘇珊也有了事業與愛情。

  而拉里呢,真的是個迷,就像一陣風一樣,你看不見摸不著,你永遠不知道他在哪裏,在做什麼。在外苦修了半輩子就只是想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到最後原來一切都是未知。对于拉里来说,一辈子很长,他要做的事很多,但是每件事都不是任務。要是把每件事都當成任務,的確人生也就太沒意思了。

  毛姆啊,見證了這幾個人的成長,說起人際交往,毛姆的確與艾略特有的一拼,情商智商雙兼。喜歡這樣的,要是他足夠帥的話,那就更完美了。若是本文的毛姆是以本書作者毛姆歐巴為原型的話,那還是算了。[流泪]

《刀锋》读后感4

  时间是一把利刃,最终会把每个人雕刻成自己潜意识里以为正确的样子,这也许就是书名的用意吧,我们只能决定自身生活的一小部分,谁也说不清楚什么样的人生是完美的,也没有人知道你应该过怎样的一生。

  世上只有一种成功,能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所有人其实最终都会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我们能做的,便是根据我们的内心,听从我们内心的声音,问心无愧的走过我们的一生。其实这样,便是对于我们人生最大的慷慨。

  拉里已如他所愿,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有人轻信他人,有人防卫心重,有人恶劣,也有人慷慨,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我们本身无所谓对错,过自己选择的生活,忠于自己就好。

  你做的事情/方式值得吗?——“如果我照自己的意思过活,也可能影响别人,就算只是投石入池的涟漪,也会引发另一道涟漪,再引发第三道涟漪。说不定有些人觉得我过得幸福又平静,到头来又把所学传给其他人。”书中的这句话给了最好的答案,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总有一天会泛起一到涟漪;

  “刀锋”即“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之意。悟道,思考人生意义,参悟心之所向。芸芸众生认清自我遵从心声,一往直前无怨无悔,便是意义所在,若能得其所愿就是圆满。当然艰辛困难犹如跨越刀锋,就如书中另外人物,谁不是历经苦难,真诚的忠于自我实现自我,选择本身无可厚非,无优劣之分,得其所愿便是圆满。而拉里同样如此,听从内心声音寻求生命奥秘,读过浩瀚书海遍历大地山河,拉里说“可能原来就没有答案”,又说回归生活“平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我想这也便是答案。

《刀锋》读后感5

  如果感到迷茫,空虚,摇摆不定,无所适从,没有理想,或者说,正在失去理想,那就看看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刀锋,克兰德和拉里会告诉你怎么成为一名理想主义者,你要抛弃所有外在的束缚,踏上一条漫长、艰苦的道路,追寻一个永远得不到答案的问题,但是你得到的会更多,可能是整个世界,整个由你自己创造的世界。这时,你壮志满筹,你雄心勃勃,你踏出了艰难却又欢愉的步伐,毛姆却突然给你一记警醒,你被人性的枷锁拷牢,历尽万难“发现了自己的平庸,但却为时已晚,这才是最残忍的事”。王尔德曾写,美是天才的一种形式,或许坚定的意志也是一种天赋。但是你不能回头,你瞥见了某种光芒,浩瀚无垠的精神世界在你面前沿展,你被吸引,你无法逃脱,“可能生活就是这样残酷和无情,你没办法不问自己,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没有意义,你压根儿就控制不了自己的命运,到头来只会沦为稀里糊涂的悲剧。” 还有一种可能,前面所有的假设都不成立,甚至求知都是欲望的一种体现,逆反的欲望,强烈的、不顾一切的逆反心理,从头到尾只是一颗朦朦胧胧的心向往着某种理想性,在这种憧憬中心怀满足,而这种满足感究竟是在对精神的追寻中获得的?还是仅仅只是不甘趋附的自我安慰?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非得谈论宗教?但凡涉及精神世界,哲学都是不能回避的存在。而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与精神的二元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区分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宗教本身就是哲学的一种形式,是对创世的一种解释。书中有提到一个很巧妙的观点“世界并非是创造出来的,因为虚无生不出任何东西,世界是永恒自然的一种表现”,拉里在印度寻找的答案是一种神秘主义,类似于赫拉克利特提出世界是一团永恒的'活火,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黑格尔主张世界是绝对精神的体现,是决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事物的源泉和主宰。而有如基督教不过是把这种神秘具象化了,对神秘主义的探索是哲学家的爱好,而基督教会要做的事却是根植大众和传教,它是一神教,这决定了其本质的不宽容,有吸纳一切和摧毁一切的野心。

《刀锋》读后感6

  超脱的拉里寄托着毛姆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深刻思考。在毛姆晚年的心灵告白中,我们看到毛姆觉得战争不只是冷酷,而是一种对欺骗的提示:它打碎了“人们曾经以为是真实的一切”。使人们“从梦幻中醒来,开始反思到底真与假、善与恶之间有没有距离”。同时,毛姆也认为,战争是人类自我中心过于膨胀的结果。规避战争的方法,除去种种现实因素,在心灵之中首先是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强烈观念和意识,而应该达到“无我”的境界,在精神与字宙的和谐相融、交流无阻中体味生命的无限。毛姆以拉里这个不朽的文学形象,表达了对人之本质的认识:心灵中存在无数的欲念,是欲念构成了人们实践的动力。而拯救人,首先需还心灵以平静。

  《刀锋》实际上以一种现实主义的面貌,表达了与表现主义相似的人生荒谬本质论。尽管毛姆并没有采用直接走入内心、诉诸神秘直觉的方法。《刀锋》在小说内涵上采用的是一种反讽,是让意义在自我矛盾的相会中被抵消摧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爱情走到绝路,许多人认为是偶然事件的结果,事实上是无法挽回的`必然事件,用社会学中的价值冲突理论可以做出合理的解读。价值冲突论认为社会并不是整合,而是存在着不同利益群体,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各自持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不同的价值观念导致社会冲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分手,实质上揭示了美国新兴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对欧洲古老文明的巨大冲击。随着美国的日渐强大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对欧洲各国的削弱,美国代表着急功近利,物质追求的价值观念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流社会观念,对欧洲一直持有的文明优越感几乎是颠彼性的冲击。拉里如果生活在半个世纪前的欧洲社会,他都只是欧洲古老文明中极为平常的个体,而正因为他生活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解构的历史关口,使他成为了那个时代的极致。

《刀锋》读后感7

  下午无事,携一本旧书《刀锋》去看。以前也买过《刀锋》,是周煦良翻译的,字太小,于是又买了这本旧书。翻译者姊佩,听上去好像是个女性的名字,其实不是。这名字听着很有味道,无端地觉得好像出自《楚辞》。

  用牛皮纸细心包了,写了书名。觉得还好,阿万的包书手艺学了个七八成。泡好茶,却看不进去。因为办公室实在太闹,快期末了,大家新课都快结束了,不免有些解脱的轻松。没有闹中取静的本领,只好自己寻一个安静的角落。五楼的楼梯转角很是僻静,寻常不见人来。就坐在小窗下看书。

  行云流水的翻译不逊于周的译文。很快就看进去了。毛姆真是了不起的作家,你明明知道结局,还是被他吸引。两年前看这书觉得石破天惊,现在依然。威廉。詹姆斯曾经说过: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第一次读时就觉得很是惭愧,有生以来却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思考过这个问题。我想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在这个问题面前我很茫然。一直以来,我们都循着家人和社会的要求,做一个有用的人,一个有出息的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无形之中受着儒家思想的`要求。就像伊莎贝尔及其家人要求莱雷(周译为拉里)一样。但是回顾几年来的经历,却不得不有莱雷一样的困惑,突然发现自己多么的无知,有那么多的书没有看过,有那么多的东西不懂,而年华渐去,记忆力也慢慢衰退,一天就陷于无穷无尽的琐事之中,想要拥有一个宁静的天地来学习而不可得,你说是不是人生的悲哀。也许许多人无法理解莱雷的人生选择,远离名与利,寻求心灵的宁静。但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越来越觉得他的睿智。人生白驹过隙耳,富贵于我如浮云,何不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现实和理想永远不能完全合拍,但理想就像远在天边的星辰一样吸引着我,虽然无法像《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决绝,为了自己的理想抛家弃子,但我想现实和理想之间还是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吧。

《刀锋》读后感8

  看完《月亮与六便士》以后,很多朋友推荐这本,果然是一看起来就停不下来了!深夜读完,迫不及待看到了结局,却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为什么呢。想不出来。我想它不如《月》带给我的震撼大。写了很多信仰和终极一问的追寻,与多少年后的《人类简史》作者一样,推崇东方的神秘宗教理念,佛教和印度教,轮回和空无,深深地印在了西方作者的心里。这就是拉里一直寻求了许久的东西?在思想上寄托上的`解脱?给自己早年的心灵创伤找个出口?里面涉及了战争和大萧条对于人心的摧残和震荡,也宏大地借几位主人公铺陈了那个年代的代际变迁和市井画卷。可能我觉得我喜欢《月》超过这本的理由是这本并不够决绝。

  拉里没有如斯朱兰那样鲜明热烈的执念,在入世与出世之间,来去自如、游刃有余地做一个有所思考和追寻的智者。我想还是更喜欢斯朱兰那任性突然毫无征兆的决裂和直到生命尽头也不曾妥协的执拗。可能,正因为在生活里很难实际做到,才更加令人向往吧。书中几次提到主旨: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重要。在我看来,每个人最好的状态其实是忠于自己,各取所需,愿打愿挨。伊莎贝尔和格雷,尤其艾略特,他们可能并不曾看清生命的真相和意义,甚至也从未想过这类深不见底的问题,但是他们最后显得各得其所的原因,正是他们不曾屈就,不曾为了别人或世事改变自己最初的追求,即使这追求是物质的华丽,事业的成就,肤浅的社交,又怎么样呢。别人可能觉得虚荣浮华俗不可耐,又怎么样呢。

  他们依旧按照自己的心愿度过了心满意足的一生。我觉得我想说的可能是:世界如此多样,人生如此多彩,我们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特立独行遁世天才的斯朱兰或是来去自如游刃有余的拉里,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倾听自己的心,毫无悔恨地忠于自己,这还不足够吗?追求物质还是重视精神,坚持美丽还是尊崇博识,难得糊涂还是探寻大悟,这种种种种的选择,其实并无高下优劣之分。

  只是一个轮回如此短暂,逃避自己为别人而活,未免太过浪费了吧。

《刀锋》读后感9

  毛姆写这本书带给他极大的乐趣,原因为终于可以一吐为快,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

  读罢一月有余,拉里的身影一直在脑海萦绕,我唯有一吐为快,才下的眉头,安心,舒心。

  《刀锋》背景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局势不安,一派乱世,美国逐渐壮大,一派繁荣。拉里在乱世寻求生命的意义,追求某种哲学,某种宗教,可以满足身心的'人生法则。他一点不爱钱,没有物质上的抱负且淡泊名利,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是精神生活。他的形象与伊莎贝尔、格雷、艾略特等形成强烈的反差。艾略特显得可悲至极,活着以社交为目的,宴会即是他的氧气,未受邀是奇耻大辱,独处是丢脸难堪。艾略特、伊莎贝尔代表的是实用主义,物质主义。

  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两种价值观的撕扯,碰撞。让我们深度思考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人自出生不同阶段亦有不同的需求,拉里年少参与作战,直面伙伴的战亡,诚然拥有一付二十多岁的皮囊,但他的心饱经沧桑,满是皱纹,已不能与同龄人相提并论,他与伊莎贝尔有隔阂,与艾略特有鸿沟是必然。他的经历让他不再是一般人,他想体验,想探究,想找答案。然而他只要觉得精神上的吸收达到了饱和,能学的都学了,此时做做杂役也显得特别快活,又回归了自然。

  拉里的一生要么读书修行冥想,要么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自我觉醒,自我完善,自我探究,再觉醒,再完善,再探究……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度过一生。

  但我们也不得不思考,若每个人都象拉里如此站在角落看世界,冥想,静思,内心平静,那世界谁去创造价值,经济如何循环,社会如何发展……

  世界是个多元结合体,各自独立又各自影响,物质基础推进精神生活,精神要求限制物欲泛滥。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

  比如:阅读非常适合我!

《刀锋》读后感10

  上一次读《刀锋》,是在六年之前,那时我才大一,眨眼间已经研二了啊。当时读书只是恍惚记着这样一句话:一把刀的刀锋不容易越过,得到东西并不那么简单。这一次重读,却想起来嵇康《绝义书》的一句话:四民有务,各得其志为乐。

  在这个故事的结局里,似乎每个人都如愿以偿了。艾略特成为了社会名流,宴会交游不断;伊莎贝儿在一个文明社会得到了地位和财富;格雷找到了稳定而赚钱的工作;鲁维埃呢,得到了一直渴望的生活的保障;索菲得到了彻底的解脱,而拉里,他获得了安身立命之道,我呢,(也就是作者),继续写作,继续讲故事。

  在这个简单至极的甚至不能称作一个好故事的故事中,除去了对于毛姆的钦佩,对他无与伦比的人物塑造能力的钦佩,对他游刃有余的情节掌控力的钦佩,更对于故事中的人物和故事外的人生感到一种缥缈的遐思。

  人是可以选择自己的一生的,也是可以过好自己的一生的。在有这种权利的社会中,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可能性。对于拉里来说,战争中朋友的死触动了他最敏感的那根弦,他开始问,开始寻找。生命的意义,生活的价值,这些已经被前人追问了几千年的问题,仍然还有追问下去的必要和价值。对于拉里来说,好工作不能阻止他,即使是伊莎贝儿的爱情,也不能阻止他(这也警示了姑娘们,选择了一个有想法的男朋友可能很酷,但未必是件好事)。

  只有一种成功,那就是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如果你想做什么事,想住在什么地方,想认识什么样的人,那就去做。每个人都只有自己的一生,这样难得而唯一的机会,千万不要放过。爱写诗的顾城去小岛上写诗,爱篮球的科比去NBA打球,爱经商的人在商场上挣扎,爱做官的人在官场上浮沉是的,你只需要选择你爱的,去升华或者去堕落,一切都取决于你。

  至于拉里,只是这茫茫人海中典型的一个。我们芸芸众生中,其实很多人都是拉里,都是愿意去思考去选择去承担的人。

  《刀锋》是本好书,至少,它能让人思考。

《刀锋》读后感11

  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追求,最终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局。不管他们的处世和人生会被怎样的认为与点评,他们是满意的,所以是好的。

  艾略特和拉里是两个相反的人物,一个热衷于社交,有着最普遍大众对荣誉权利的看法;一个特立独行,为了找到内心的答案,摈弃了很多世俗的东西。我不觉得应该以谁为样板去生活更好,一个势利虚荣,却又大方宽容善良;一个纯正仁爱,放纵自由。只要是不伤害到他人的生活方式,每一个,都不应当被批评。

  我对拉里和伊利没有在一起那一段,感慨比较深,恋爱中,感觉最重要,婚姻中,适合最重要;恋爱是缠绵,是火热,它不关乎现实,婚姻是细节,是柴米油盐。他们俩一个是雪山,一个是温流,不同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就算在一起长久的`忍受与争吵也会把爱耗尽。这个选择是无比的正确。

  我很佩服拉里的那份淡漠,能与人相处密切后潇洒脱身,能不迶于情爱之中,心中是怎样的淡然。对于他的仁爱,我倒是觉得,有时候他用陪伴治愈的方式去安慰他人,当他离开时,那人会感到怎样的孤独与落寞,当然,比起救赎他人的人生来说,这点情绪可能不算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样不是很好。

  他能为了人生真理,抛却一切于不顾,这份勇气与胆量,让人心生敬意,但是这是因为他无父无母,没有牵挂与责任,没有加之于身的期待与负担,所以畅然游于天地之间。他觉得自己每年的三千法朗是累赘,现实来说,如果没有那笔钱,他要用游玩的时间去支付生活费用,怎么可能这么自在。平常人要用大部分的时间去工作来获得轻微的安逸与享受,在这里我和作者的观点一样。那是支撑他飞翔的翅膀而不是拖累。

  我欣赏拉里这样近佛性的人物,却不是很喜欢,就像他是身边的朋友,温柔理性阳光,完美的不像是凡人,少了烟火气。

  我想,现实中也没有这样的人吧。

《刀锋》读后感12

  这部书,涉及了若干个人物,也是若干种人生,小人物、大人物,平庸、辉煌,奢靡、简约,时间是在二战左右,当时的美国还不是老大,英国依旧是小说的中心,包括法国,也有作者威廉·毛姆是英国人有关吧。

  拉里在追寻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活的意义,为何而活?活泼的战友的离去,让他开始审视世界、审视生命!善恶的界限在哪儿?恶由谁来惩戒善由谁褒奖?不知道,并且现实中,往往恶长存,牺牲的是善。

  拉里最终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就是拉里想要的答案。可能读者、世人,对此答案并不满意。

  答案的主体思想,就是,有善必有恶,二者共存,恶的存在是衬托善。活泼的战友,这是善;战友逝去,这是恶。为什么要让善逝去?上帝为何要允许此恶发生?因为恶的发生,让大家更加珍视善,更加善待爱你的人,珍惜你的家人,你的朋友。

  以下,摘取拉里答案的原文:

  拉里啊,小老弟,”我说,“你这段漫长的旅程,始于对邪恶的叩问,才能坚持下去。但说了老半天,你却没提到有没有找到初步的答案。”

  “可能原本就没有答案,也可能是我不够聪明,因而找不到答案。罗摩克里希纳把世界当成神的游戏。他说:‘世界好比一场游戏,有喜有忧,有道德有罪恶,有知识有愚昧,有善有恶。若创世之初缺乏罪恶和痛苦,游戏何以继续?’我不同意这个说法。真要我说的话,世界既然脱胎于梵,善恶自然相伴而生。如果没有骇人的地壳变动,就见不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中国工匠能把花瓶烧得薄如蛋壳,并赋予优美的造型,点缀美丽的`装饰,着上迷人的色彩,涂上灿然的光泽,但是蛋瓷不改易碎的本质,只要失手掉在地上,就成了满地碎片。同理可证,我们在世界上所珍视的价值,也只能跟邪恶并存,不是吗?”

  其他人物,各有人生,大多生命的终点,还是圆满的;不幸者,也确令人扼腕。

《刀锋》读后感13

  读完了毛姆的《刀锋》,坦白说,并没有读的很明白,只能大体说一点感想。

  拉里无疑是本书的一号主角,他因为亲眼目睹了年轻战友的死(为了救他而死),对人生产生了迷惑,不明白为什么世间要有不幸和恶。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因为他不愿去工作,未婚妻伊莎贝尔与他解除了婚约。他不工作并不是游手好闲,而是去读书和思考。虽然伊莎贝尔很爱他,甚至与别人结婚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还对他念念不忘。但两个人价值观截然不同,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分开也是必然的。

  伊莎贝尔很重视物质生活,这也无可厚非,作者并没有因此不喜欢她,反而一直在描述她的美,她的天真、聪明与坚韧。她与拉里的好朋友格雷结了婚,生活很幸福。虽然中间格雷经历了破产,但伊莎贝尔坚强地与他站在一起,鼓励他、陪他渡过难关,是个好妻子。她把两个女儿教育得很好,是个好母亲。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艾略特。作者花了很大的篇幅写他,一开始就是他先出场的。艾略特这个人就好像是为了交际而生的,一直在想方设法认识更多所谓上流社会的人。最终他也如愿以偿了,与那些人混的很熟,经常参加各种宴会,自己也组织各种宴会。他人虽然比较势利,但对亲人还是很好的。对待他姐姐和他外甥女伊莎贝尔一直很好。在拉里和伊莎贝尔没有解除婚约之前,他还想通过他认识的`那些人提携一下拉里,拉里并不领情,对此,他很生气。直到死之前,他还在为亲王夫人没有请他参加宴会而耿耿于怀。后来毛姆为了了却他心愿,想法弄到一张请柬,他才高兴起来,虽然没能参加就死了。他一生都在广泛结交各种名流,临死之前却没有几个人去看他,挺可悲的。

  拉里给人的感觉一直很神秘,他不想让人找到,别人就肯定找不到他。他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读了很多书,见了很多人。每一次出场,都感觉他又把人生看得更透彻了一点。到了最后,感觉他就像得道了一样,快成仙了。他一直在寻找的答案,应该是找到了吧,最后他和毛姆说的那一堆话,我没有看很懂。

  以后有机会再重读一遍,看能否再把这本书理解的更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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