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24-08-23 08:01:2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试点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潜力,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xx]3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作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潜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构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增强自主创新潜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带给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引导。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潜力。

  (二)注重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试点推动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构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三)分类指导。选取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区别不同地方状况,指导其根据各自特点开展试点工作。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工作。

  (四)重点推进。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试点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潜力。

  三、选取条件

  选取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用心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潜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透过竞争发展,构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潜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构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资料。

  试点企业主要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取。国有骨干企业是指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分别监管的企业;转制院所是指中央和地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类企业之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等。在满足上述五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各类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国有骨干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并贯彻实施,主导产品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拥有国际或国内著名的自主品牌产品等。

  ———转制院所。在转制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担国家和企业科研任务较多,自身科研投入较大,科研仪器设备条件比较先进,有较强的面向行业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和推广应用的潜力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潜力和发展后劲等。

  ———其他企业。具有自主创新成果;不断创新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企业成长性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技术发展中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等。

  三部门根据上述条件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应参照上述条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试点企业的选取条件。

  四、支持措施

  对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以下方面有选取地给予支持:

  (一)国家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试点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试点企业承担。科技金融工作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

  (三)支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培训,组织对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培训,组织开展试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

  (四)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支持试点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自主品牌战略等。

  (五)强化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对国有试点企业,明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潜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资料。

  (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对成绩个性突出且贴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设立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加强对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奖励,对创新业绩突出的试点企业给予优先奖励。

  各地方参照上述措施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对本地区的试点企业给予支持。三部门对地方试点工作择优给予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五、组织实施

  (一)中央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选取确定试点企业。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首批共同选取100家企业进行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初选10家国有骨干企业;

  科技部负责初选10家转制院所;

  科技部负责在地方科技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初选8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科技厅、直辖市科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各推荐2家企业,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批试点企业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审议后于5月下旬确定。

  2.试点企业上报试点方案。进入试点的各类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度以及年度目标。地方推荐的企业试点方案在报送企业名单时一并报送。试点方案经三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二)地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等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地方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企业条件、试点资料和支持措施等。

  2.选取确定试点企业。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状况合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的数量,并兼顾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

  3.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方于5月下旬将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企业名单一式三份报科技部备案,开展试点工作。

  4.三部门加强对地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试点状况的调研和交流,各地方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状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评估命名“创新型企业”。

  在中央和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创新型企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中央和地方两级试点企业的评估工作,对其中贴合条件的企业,命名为“创新型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措施。

  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主要资料要求

  试点企业应着重围绕以下主要资料制定试点方案。

  1.加强研发潜力建设。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增强技术研发潜力,提高成果产业化潜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发起或参与技术标准制定。

  2.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加自身研发投入,用心承担国家及行业科研任务,改善科研仪器设备及中试装置,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品友互动

  3.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科技培训、职工技能培训。加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重视发挥职工技术协会的作用,不断总结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操作法,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提高职工创新意识。

  4.推进创新基地开放共享。对于财政性资金支持建设的试点企业研发机构,建立和完善向行业和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把面向行业和社会带给服务,作为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5.完善创新战略和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企业科技创新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等。建立并完善企业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

  6.完善创新机制政策。完善激励创新的机制,推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建立内部员工股权激励机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发明等创新活动,营造创新氛围,建设创新文化等。

  试点工作方案 篇2

  宗旨: 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服务学生,发展学生。

  目标:

  1,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健全人格,发挥潜力;

  2,加强团队组织职能,发挥校团委,各班团支部作用,搞好学校各班团队教育活动,加强与咨询室合作,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团队活动之中,互相联系,相辅相成;

  3,贯穿全校工作之中,与健康促进学校,绿色学校,高中示范校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整体

  原则: 全面性:面对全校学生,教师,家长

  整体性:和全校其他工作形成一体

  突出性:活动重点突出,教育中心突出

  系统性:将一学期,一学年的活动系统化,教育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兼顾全面

  主体性:发挥学生主体性,自主管理,发挥个性,空间性:给与学生充分活动的自由,才能发挥的空间,搭设展示的舞台

  组织机构:德育校长,德育主任,团委书记,心理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

  组织部门:团委,政教处,心理室,学生会,团委会,社区团委

  实施方案:

  一,创设育人环境,形成良好氛围。

  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环境因素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一个学校校园环境的好坏,则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我校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创设温馨的人性化校园环境:在校园内加大绿色植被,植树种花,营造绿色校园;校园各处,甬道两旁插上标牌,警示句,格言等,如:愉快的度过每一天!注意身体,加强锻炼!爱护你身边的每一个生命等。通过一言一语达到和学生的沟通和潜移默化的教育;将学生的绘画,书法作品做成镜架在楼道墙上展览,以此搭建学生才能展示的平台;开展"展班级风采"活动,各班制作展板,布置到校园各处,在展示班级特色,宣传班集体的同时,增添校园一景,使全体学生都能感受和体验到各个年级,各个班级的思想,能力,才能,提高学生学校大集体的归属感 。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丰富校园文化。

  我校今年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加大力度,组织了多项宣传机构,开辟宣传的多种途径:

  1,新老人员接替,组建新的广播组。我校校园广播站历来是由团委领导,学生自主管理的形式。在新学年开始时期,做好新高一学生接管广播站,老成员辅助的转接工作。同时发挥广播站的宣传职能,加大宣传心理健康小知识,心理文章,播放轻松音乐等,使全校学生在放松中进行学习,增长知识。

  2,成立运河中学编辑部,记者站。这两个部门由学生会,团委会宣传部负责,职责是搞好团刊,心理小报的编辑,发行工作,使团委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深入班级。同时这项工作也锻炼了学生们的写作,编辑,审稿,排版,制作等诸多能力,为全校学生提供展示的机会,使团刊,心理报真正成为学生自己的读物。

  3,搞好运河之星电视台工作。组织电视台编排的学生到有经验的潞河中学学习经验,进行培训,制作本校的电视节目——校园一景。介绍学校重大事件,学生活动,一些不良行为等,发现学生自己身边的事,提升关注,倡导学生的自我反思精神,审视身边周围的变化,事件,互相学习优秀的思想经验。

  4,开展竞标网页活动。一方面加强学生电脑操作技能,特长展示,爱好的满足,另一方面提高学生们的`合作意识,理性竞争意识,倡导全校学生共同参与,制作好的校团委的网页,成为学生团队活动宣传展示的主阵地。

  5,展板,黑板报展览。开展各班黑板报,展板展览,评比活动。黑板报是各班内部展示的一个地方,而各班的展板摆放在校园内则是一种对外年级的展示,全校的展示,增强了全校性的交流。

  三,加强自主管理,增长管理能力

  1,团干部培训。开学初,团委和咨询室联合组织团干部培训,使新高一团干部尽快适应熟悉学校的团委工作,高二,高三年级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同一年级几个班的联谊以及高年级和低年级的各班的互助联谊等,真正将全校的团委工作,各年级各班的团委活动形成一个整体。

  2,召开团代会。11月召开团代会,选举新一届团委委员。在总结前一年工作的基础上,鼓励新一届委员继续努力,搞好全校的团委工作,管理学生团员,组织和带领团员积极参加各项团队,学校的活动。

  3,设置学生管理员,包括:食堂协管员,校门礼仪员,卫生保洁员,宿舍管理员,眼保健操检察员等,实行学生自主管理,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自律意识,管理意识和集体意识等。

  4,团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新高一团转入手续,新团员入团,老团员注册等团队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团内各项基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开展丰富活动,搭设展示平台

  本学期的活动以艺术节的形式进行开展,将各项活动归入艺术节的范围之内,增强突出学生的才能展示,集体团结意识。

  试点工作方案 篇3

  为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品牌产业,结合加脑特色苗寨和独有的万泉河自然优势,扶持发展饲养“加脑鹅”,促进农民增收,镇委镇政府决定对饲养“加脑鹅”的养殖户进行资金补贴扶持,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对我镇加脑村饲养“加脑鹅”的养殖户给予资金补贴扶持,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提高“加脑鹅”商品的出栏率,保障“加脑鹅”肉市场供应。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纳入本次补贴范围的对象是指在我镇加脑村所有饲养“加脑鹅”的养殖户;在现场核实时对存栏活的“加脑鹅”补贴标准为60元/只,对申报时有而核实时已死亡的“加脑鹅”补贴标准为10元/只。补贴资金的'用途主要是用于发展“加脑鹅”养殖业。

  (二)补贴发放方试

  “加脑鹅”饲养补贴资金由镇政府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暂时不具备“一卡通”的农户,可能通过“农信社账号”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

  (三)补贴资金来源

  本次对饲养“加脑鹅”的补贴资金从镇产业扶持资金中支付。

  三、实施程序

  (一)摸底统计。

  镇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加脑鹅”养殖情况的调查摸底、统计核实、建档立档工作。试点工作期限一年,在核定期限内(2015年12月0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由村干部填写“加脑鹅”补贴试点调查情况登记申报表(附表1),并向镇农业服务中心申报备案,镇政府组织审核小组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对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拍照并填写“加脑鹅”补贴试点调查情况核实表(附表2)存档及张榜公示,若公示无异议后,核实结果作为“加脑鹅”补贴发放的依据,同时,每只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每个季度拨付一次补贴资金。

  (二)汇总公示。统计核实“加脑鹅”数量必须做到“三见”,即:见“加脑鹅”。由驻村干部或村级防疫员和农业服务中心人员逐户逐头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户和现场核实后增加的“加脑鹅”,不得纳入补贴范围,即:见人。现场调查的“加脑鹅”数量要经“加脑鹅”养殖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即:见榜。统计结束后,尽快在行政村公示栏张榜公布养殖户“加脑鹅”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

  (三)资金拨付。根据此次统计核查结果,及时向饲养“加脑鹅”的养殖户兑付“加脑鹅”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农信社账号”的形式直接兑付到养殖户。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脑鹅”的补贴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加脑鹅”补贴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的实施成效。

  (二)要落实责任。镇政府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做好此次数据统计与核查工作,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核查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在规定的时间内(2015年12月01日至2016年11月30日)集中开展数据统计核实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于虚报、多报、重复报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以后一律不得享受此项政策。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镇领导任副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参加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的实施成效。

  (四)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五)加大宣传和信息报送,增强联动效应。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的总结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随时掌握和总结项目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有利于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试点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健康中国行动》、《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xx〕2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市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字〔20xx〕9号)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广卫字〔20xx〕210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果,建立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县域整合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县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以基层为重点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立以疾控中心为健康管理技术支撑和管理主体、以医共体牵头医院为临床诊疗技术支撑、以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联系纽带、以家庭医生团队为基础网底的“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以下简称“三高”)三级协同、医防融合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提高“三高”患者的发现、治疗、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区域冠心病、脑卒中、肾病综合征、眼底病变、周围神经病变、周围血管病变等并发症(以下简称“六病”)预防、筛查、治疗、康复闭环管理路径,强化中西医协同,努力实现“三高”和“六病”患者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推进和带动县域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启动试点,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体系,纳入管理的患者治疗率、控制率明显提升,“六病”实现定期筛查、精准治疗、有效恢复和减少复发。

  (一)在县人民医院建设三高中心。镇街卫生院三高基地和村卫生室三高之家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形成基本成熟的一体化“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工作规范,全县管理三高或两高患者数量争取达到8千人以上,血压、血糖和血脂的总体控制率较基线水平提高10%以上。、

  (三)建立“六病”筛查-治疗-康复连续服务链条,管理患者的“六病”发现率、康复率和复发率实现“两升一降”。

  (四)探索建立与“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模式相适应的保障、激励和技术支撑机制。

  三、任务措施

  (一)构建“三高共管”协同服务与联合指导体系。县人民医院负责牵头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鼓励县中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积极建设“三高中心”,按照医共体合作单位开展工作(即市二院与大王镇卫生院,县中医院与李鹊镇卫生院、乐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职责划分,对照标准完成“三高之家”“三高基地”和“三高中心”建设(见附件3)。依托家庭医生团队和家庭医生工作室在村卫生室建设“三高之家”,承担稳定期患者的常规药物治疗、随访管理和高危人群干预。依托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三高基地”,承担首诊患者和病情不稳定患者提供个性化方案制(审)定和线下、线上协诊服务。依托牵头医院建设“三高中心”,负责难治性、复杂性“三高”患者及“六病”等并发症的诊治和院内就诊患者医防融合服务。县疾控中心建设“三高公共卫生指导中心”,协同承担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

  (二)开展“三高”精准连续管理。各单位要按照三高共管医防协同分级服务清单(见附件4),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路径,完善签约服务包或菜单,实施全过程、一体化、协同诊疗管理。优先将享受“四不摘”健康扶贫政策和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年以上的三高患者纳入试点,逐步扩大“三高共管”患者覆盖范围。“三高之家”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优势,提高能力水平,努力提供三高医防融合连续性服务。“三高基地”要针对患者分级和需要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加强中西医结合,从整体出发优化用药,做好并发症筛查及其他合并疾病监测。“三高中心”要加强专全结合、多学科联合服务模式探索,推动专科能力和科研能力提升。

  县卫生健康局设置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承担“三高共管”项目统筹管理工作;县疾控中心设置项目指导工作办公室暨“三高公共卫生指导中心”,承担项目业务指导工作。

  (三)围绕“六病”强化专科能力建设。强化县人民医院胸痛、卒中中心建设,以现有急救网络为依托,构建卒中、胸痛急诊救治网络。以牵头医院相关科室为龙头,通过联合门诊、专科联盟等形式,加强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科、糖尿病足诊治专科、糖网病筛查、血液(腹膜)透析等特色科室建设,加强眼底检查设备、动态心电监测仪、动态血压监测仪等配备,将眼底检查、心电和血压动态监测等纳入远程服务范围,建立起区域内“六病”筛查与防治服务协作网。

  (四)加强机会性筛查和行为管理。结合“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指导“三高”高危人群和患者实施生活方式干预。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及并规范血压测量,加强医疗机构内自助监测点的设立及利用;倡导公共场所、社区服务场所内健康服务设施建设,为居民血压、血糖测量提供便利。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种慢病防控行动及健康教育活动,推广饮食(减盐、减油、减糖)、运动、心理等行为干预措施,提高“三高”人群的控制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完善自我管理和远程管理技术,依托互联网或物联网开展膳食、运动、睡眠等行为监测和管理,创新自我管理小组形式,推进体医融合,提高患者依从性和健康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药店、车站等场所健康加油站和基层机构健康驿站建设,普及血压、血糖自助和远程检测,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的自我管理和更新。

  (五)完善药品保障和补偿激励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有关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并将“两病”患者的用药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发挥签约服务费激励作用,推进“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提高签约患者的合理用药率、规范服药率和控制率。积极推动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参与“两病”用药备药、开方、取药和服务,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六)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市级平台建设基础上统筹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配合市级平台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专业服务和居民自测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规范三高管理数据的采集和汇总,支持便捷开展在线协诊、签约、随访、远程会诊和疾病风险评估等,随访数据要全部实现智慧采集。积极开发或利用智能辅助系统提高诊疗、协诊和质控水平,通过打卡积分等方式,提升患者管理水平和积极性(参考流程和模板见附件5、6)。

  (七)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建立监测指标体系,综合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电子病历等数据,对患者管理和医防融合效果进行监测,及时评估试点成效,调整完善工作策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6月)。制定全县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三高共管医防协同试点工作。

  (二)推进落实阶段(20xx年6月—12月)。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工作体系和机制,20xx年6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7月底前公布“三高之家”、“三高基地”和“三高中心”名单并启动试点工作,12月底前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20xx年)。在监测评估和总结经验基础上,20xx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扩大“三高共管”患者覆盖范围,总结典型经验。20xx年底,基本建立“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体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三高共管医防协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和项目指导工作办公室,分别设在局基妇股和县疾控中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对照“三高共管医防协同重点推进任务”(附件2)抓好落实,将其作为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做实紧密型医共体、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和推进整合型服务体系建设的着力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辖区医疗资源统筹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高血压达标行动、“三减控三高”项目和心血管疾病、脑卒中等筛查项目的结合,为试点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业务培训。组建全县“三高共管”专家团队,分别对牵头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培训,重点培训技术指导方案、工作流程及“三高”“六病”基层规范诊疗。每个机构可结合实际设立首诊医师,确保规范开展患者分层分级管理,提高基层“三高”“六病”预防和诊疗服务水平。

  (三)加强督导和总结推广。县卫生健康局将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试点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团体、政府合理分担职责,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三、工作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对全区贴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

  (二)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三)实施阶段(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街)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职责部门做好对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

  职责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街)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职责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街)供给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职责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xx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职责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

  职责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

  职责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景的监督、检查。

  职责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街道)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三)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街道)要经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应在村(社区)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忙村(社区)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街道)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到达40%,xx年到达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到达90%,确保80%。

  五、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三)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六、基金筹集与缴纳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团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一样年龄,分两种情景缴费。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贴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二)团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团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供给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七、个人账户的建立及管理

  (一)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团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八、养老金待遇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xx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贴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xx〕38号文件规定执行)。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供给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六)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二)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理解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十、养老保险关系的转接

  (一)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2.跨省(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试点工作方案 篇6

  为积极推进铜仁市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

  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疾病严重程度、治疗的复杂程度和资源消耗程度进行 DRG 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

  二、总体目标

  建立以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为基础,以总额控制为核心,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为重点,实行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按人 头、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支付制度。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管体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绩效,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对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的支撑促进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实行医疗机构、病种全覆盖。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必须覆盖统筹区域内的所有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所有病种,以防范医疗机构规避支付方式改革,推诿重症病人,转嫁医疗费用等不规范行为发生,有效发挥支付方式改革的综合作用。

  (二)科学测算,适时调整支付标准。根据前三年医疗费用水平、各病 种临床路径或标准化诊疗方案,医疗服务成本变化,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筹资标准和统筹补偿方案调整,以及参保人员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科学测算支付标准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兼顾各方利益,确保持续发展。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金支付水平。科学确定参保患者的费用分担比例,使其最大程度受益,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四、主要措施

  (一)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加强付费总额控制。支付方式改革要以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为基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要求,健全“年初预算、年中执行、年终结算”的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在编制基本医疗保险收入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支出预算,并将基金预算管理和费用结算相结合,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根据近几年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情况,结合参保人数、年龄结构和疾病谱的变化以及政策调整和待遇水平等因素,于每年底编制完成下一年基金支出预算,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在年底总额决算、考核时必须严格执行预算计划进行资金拨付。

  (二)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 (财社发〔20xx〕242 号)文件中“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建立与人事绩效分配挂钩制度,充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动控制费用的积极性,使医疗机构获得合理的补偿,实现医务人员多劳优酬。同时,医保管理经办机构要制定有效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办法以及监督管 理措施,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定期考核评价并兑现奖惩。

  (三)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保证服务质量。针对支付制度改革后可能出现的推诿病人、降低服务标准、虚报服务质量等行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行为的监管,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协议,加大对违约违规医疗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确保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水平不降低,实现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双重管理目标,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利益。实行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督并举,完善公示制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建立协商谈判机制,签订服务协议。通过谈判协商,提高医疗机构对付费方式改革的共识,体现总额控制指标分配过程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提高年终考核结算的合理性,合理确定费用标准、分担比例、服务内容、考核指标等各项标准。在谈判协商时,要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级别、规模和历年就诊人次、费用水平等分类分组进行公开平等的协商谈判,签订服务协议,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的支付标准应当有利于引导参保人员常见疾病在基层就医和推进医疗机构实行分级诊疗。

  (五)充分调动医院参与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做好支付方式改革与公立医院改革的衔接,实施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鼓励公立医院通过降低成本,规范服务获取合理收益,破除“以药补医”“以器补医”机制,合理减少药品、大型检查、耗材使用。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产生的网 络信息建设维护相关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网络信息运行商由医疗机构自行确认,但需确保支付方式改革付费结报工作正常进行。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筹备(20xx 年 10 月-12 月)。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医疗保险改革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 DRG 付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并组织召开工作启动会。

  2.统一疾病编码与手术代码。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病案首页中疾病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统一使用《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临床版 2.0》《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 2.0》。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HIS 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以及 DRG 信息系统要按照要求进行接口升级改 造;DRG 信息公司与大数据管理局合作完成 DRG 中心分组平台部署,并与 医保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 HIS 信息系统连接调试。

  3.数据采集与清洗。信息公司负责采集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0xx-2019 年 9 月历史数据,并进行数据清洗,如果数据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由医疗机构整改后再推送再采集,筛选出有效的历史数据,交国家专家组分析评估。

  (二)数据分组及制定运行方案(20xx 年 12 月-20xx 年 2 月)。

  1.国家专家组根据 DRG 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进行分组、测算付费标准、制定 DRG 付费运行方案(试行)。

  2.根据 DRG 付费运行方案,制定 DRG 付费考核方案(试行),为试运行阶段顺利开展做好铺垫。

  (三)试点运行(20xx 年 3 月-20xx 年 5 月)。

  1.首批试点医院。铜仁市人民医院(三甲)、万山区人民医院(二甲)、德江县人民医院(三级综合)、沿河县人民医院(二甲)、德江县中医院(三级)。

  2.空转试运行。按照分组及付费标准,上述 5 家医院从 20xx 年 3 月 起,开始空转试运行,通过空转试运行来验证分组方案及付费标准的科学 性合理性,及时梳理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处理,根据出现的问题调整分组、补充完善运行方案。

  (四)正式运行、全面铺开(20xx 年 6 月开始)。根据 3 个月的试点运行情况,结合国家专家组对试点运行情况的评估,上述 5 家医院从 20xx 年 6 月起,正式启动运行 DRG 付费。同时启动全市其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空转试运行,空转试运行 3 个月后,正式启动运行 DRG 付费。从 20xx 年 9 月起,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险 DRG 付费支付改革正式实施阶段。

  试点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考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作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昆明市创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设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参照考评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三、工作步骤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打造35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创建时间和任务将根据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为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宣传启动(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全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相关工作,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2.试点创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3.评估验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区自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履行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责任主体,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试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社区基础条件、居民状况,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导向,按照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社区治理的短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强调经验可复制、成果能推广,不搞资金和项目的简单堆积,不搞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争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先进典型。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创建的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对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决群众现实问题民生工程项目,形成社区治理常态化的工作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创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点,可以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完善的社区治理运行模式及制度机制。

  试点工作方案 篇8

  一、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越秀路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全区工作指引和任务分工,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作完成,按期实现工作目标。工作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形成制度举措,在全区推广,吸引各方力量参与试点创建。对在试点创建工作中推动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表扬;对推动乏力、进展缓慢没有成效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按照《20xx年河西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内容,聚焦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3个板块,进一步明确我街推进试点创建的重点任务、具体目标和责任分工。

  1、治理体制现代化。

  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深化“战区制、主官上”,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一把手抓平安建设和市域治理第一责任,落实基层治理的领导体系。把党建红线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有力确保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利用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健全联系会议、双向服务、共驻共建等工作机制,建立“红色网格”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轴心”作用。通过民主议事协商工作模式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继续探索“三级吹哨报到”基层治理新模式。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创新打造“居民吹哨、社区报到——社区吹哨、街道报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三级吹哨报到体系,发挥网格员“全科网格”作用,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

  2、工作布局现代化。

  通过推动街矛调中心运行,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到人,及时化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持续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研究制定敏感时期维稳实施方案,成立维稳领导小组,街、所、社区三级会商,落实维稳专题部署。分管领导、全体干部深入重点点位实行包社区、包案件、包人员的“三包”责任制。对重点上访人建立一对一包保责任组,落实“逐人稳控、信息互通、街所联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全科网格九全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努力提升网格管理信息化水平。科学划分网格,建立健全三级微信群,及时调整“四失五类”人员信息,并进行定期入户走访。街道网格中心坚持深入社区抽查督导,每月开展《越秀路街道网格工作情况通报》。以“津治通”平台为抓手,建立区、街、社区三级部门联动问题处置机制。

  3、治理方式现代化。

  坚持普法教育与调解纠纷相结合,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途径。通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咨询、设立“社区法律工作室”等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街道、司法所、居委会、律师事务所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法律服务直接植入社区、植入最基层。以综治信息平台推广为抓手,强化数据信息服务工程。及时组织网格员结合日常重点工作,持续更新完善网格数据,将辖区居民、组织等信息录入区综治平台,实现街域内居民信息的大数据整合,让大数据在具体工作发挥“大价值”,在重点工作中发挥综治平台数据重要作用。构筑群防群治,齐心凝聚基层平安创建新力量。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群众治安自治力量,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招募平安志愿者,扩大“河西大姐”队伍力量。

  三、时间路线图

  按照全区“一年突破,两年达标,三年成果”要求,20xx年是试点创建达标年,我街制定了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科室围绕试点创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按期实现目标。

  试点工作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按照“粮食和经作共推、延续和新增并进”的思路,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能力,引导小农户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以粮食产业为主导,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专业化、集约化,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服务小农户。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引领小规模和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缺机械、缺技术、缺意愿、缺市场”的粮食生产问题。参加本年度项目的服务组织,所服务的小农户和小规模经营户面积比例不得低于总服务面积的60%。

  (二)坚持适度规模。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发挥村支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力量,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发挥机械化、专业化、市场化优势,保证在不流转耕地的前提下实现粮食“一片一种”和适度规模经营。

  (三)坚持服务粮食。把提升水稻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转变粮食生产方式,着力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对早稻生产的支持,促进粮食稳面增产提质。

  (四)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财政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健全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探索服务机制、完善支持政策,扶持一批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全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机械化率提高10%,项目区每亩增效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农户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试点范围。全县15个乡镇(街道)。

  (二)服务主体。择优选择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家庭农场、专业服务组织等作为服务主体。服务主体中的供销合作社及其参股合作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比例不少于试点任务面积的`15%(没有符合条— 2 —

  亩增效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农户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试点范围。全县15个乡镇(街道)。

  (二)服务主体。择优选择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家庭农场、专业服务组织等作为服务主体。服务主体中的供销合作社及其参股合作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比例不少于试点任务面积的15%(没有符合条件的供销社及其参股合作社可以承接服务任务,服务面积可不作硬性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直接开展服务或组织农民接受服务,服务面积比例不少于试点任务面积的5%。

  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经县级以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经部门登记赋码),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齐全,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能够接受县农经部门、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并在县农业农村(经管)部门备案。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作业人员须持相应机具操作证件、机具年检年审合格并购买好“安责险”。

  3.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支持环节。主要支持水稻生产集中育插(抛)秧服务、统防统治服务、粮食产后(订单收购、机烘、仓储、初加工、品牌销售)三大薄弱关键环节的服务,单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少于3个。项目实施服务主体可结合生产实际,在3个支持环节中选择一个或多个环节推进,多环节服务覆盖的稻田面积为综合服务规模面积,按综合服务规模面积计入任务完成面积。

  (四)补助标准。服务小农户的,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各环节每亩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适当降低补助标准,原则上每亩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20%,单季作物各环节每亩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80元。

  1. 集中育插(抛)秧服务。育秧环节与机插、机抛环节捆绑实施。补助额度控制在540万元以内。

  (1)20xx年早稻集中育秧。实施主体在全县早稻集中育秧项目申报主体中择优选定,育秧环节与机插、机抛环节捆绑实施,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计划实施服务面积10万亩,按30元/亩(大田)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控制在300万元以内。

  (2)机插(抛)秧服务补助。20xx年计划补助面积6万亩,单季生产服务按4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控制在240万元以内。

  2. 统防统治服务。补助额度控制在140万元以内。 推广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按照实际服务面积进行补助不超过4元/亩,按照服务组织的服务面积(作业单、服务统计单)进行资金核算拨付。补助额度控制在140万元以内。

  3. 粮食产后服务。综合补助额度控制在120万元以内。 烘干、仓储、初加工环节捆绑实施。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为签订订单的种粮小农户、家庭农场提供粮食加工包装、品牌销售服务。服务主体具备日烘干处理能力20吨以上,简易仓储500吨以上的设施设备,为服务对象提供烘干、仓储、初加工环节服务,单季生产服务按1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助。计划烘干12万吨(按每亩产粮500公斤计算),补助额度控制— 5 —

  在120万元以内。本年度中央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为800万元。若最终核实服务面积超出本年度任务面积,依照各服务主体的核实认定服务面积所占比例进行补助资金的重新分配。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底之前)。

  制定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2月底)。 1. 选定服务组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服务组织填写《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乡镇(街道)推荐,县级主管部门审查审核的方式,选定实施主体。选定的实施主体要进行7天的公示。申报的主体需提供纸质档和电子版的申报材料。

  2. 签订服务责任书。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及乡镇(街道)与服务组织签订《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责任书》,并指导、督促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实行县、乡镇(街道)双层责任管理。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作业合同要明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作业时间、完成时限、收费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报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和属地乡镇(街道)存档备案。

  3. 实施作业。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入村作业,安排专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每个环节的服务作业完成后,服务主体要填写《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待所有项目实施结束后认真填写《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农户统计表》。操作机手、服务对象代表均要在服务作业单上签字确认,并在服务所在地村(居)委会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到期后,需属地村(居)委会签字并盖章。若公示期收到异议,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应组织属地乡镇(街道)开展调查核实,责成服务组织重新填写作业单再进行公示。

  4. 督导检查。县农村经营服务站要会同县农业农机推广服务中心、县供销社等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各作业环节、各服务组织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5. 核实验收。实行属地乡镇(街道)初验和县级验收相结合方式,单一环节作业完成后,依据服务主体申请,由项目试点乡镇(街道)组织对服务作业量进行核实;各环节服务作业完成后,依据服务主体申请;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制定20xx年社会化服务的验收方案,会同县财政局、属地乡镇(街道)等单位开展核实验收。

  6. 公开公示。验收通过后,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对服务主体作业服务情况及资金补助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7. 资金结算。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填写《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和《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结算汇总表》,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服务主体。

  8. 总结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总结项目成功的典型经验,分析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项目实施措施。项目实施完成后,进一步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分管XX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农业、供销、财政、农机、农村经营服务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考核验收及日常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由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钟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目标、实施内容和实施要求,公开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提高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试点的示范作用,大力宣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以及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中列支部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项目资金实行拨付制。服务主体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每一项服务均要有受惠农户(或代表)签字认可。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会同县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操作流程规范、资金支付凭据真实可靠。服务主体如有掺杂使假的行为,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申请财政支农补助项目。

  试点工作方案 篇10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笔者认为,面对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在农村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发展上用功夫,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着力农村人才培养。

  古人云“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凡事先有人气,才有生机。无论是精准脱贫还是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一名党员一盏灯,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要充分发掘和讴歌乡村振兴实践中涌现的先锋人物,凝聚基层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正能量,制定村书记“县乡共管”制度,建立村干部“双向激励”机制,引导他们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实现“培养一批能人、带动一方发展、富裕一方百姓”的人才效应。

  二是着力基础设施建设。

  “要想富,先修路”,可见基础设施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一要逐步完善道路交通、机耕道、产业路建设,进一步加强灌溉水渠修建,为农村产业发展打造基础条件,二要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要加强农村水、电、通讯等设施优化增强,为农村旅游、电商发展创造条件。

  三是着力人居环境整治。

  良好的人居环境对招商引资、乡村旅游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改善人居环境,要以“民风淳朴、村庄整洁、风貌秀美”为目标,一是要加强村民教育,完善村规民约,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创造和谐的乡村氛围;二是通过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开展厕所革命,拆除废弃猪牛圈等手段,营造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三是通过修边沟、除杂草、种花带、美庭院等。

  四是着力农业产业发展。

  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的支持。结合村情,做好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农村产业,加强对销对接,确保能生产、能销售、有收入。通过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留下年轻人就近发展,为乡村振兴作贡献。

  试点工作方案 篇11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照无锡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无锡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20xx年推进方案》要求,制定相应DRG付费方案,稳妥推进我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具备条件的观察点医院进入DRG实际付费阶段。

  二、进度安排

  付费方案

  1、20xx年2月,按照无锡市医保局要求,扩大观察点医院数量,确保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观察点医院全覆盖。

  2、20xx年3-4月,制定我市DRG试运行付费方案报无锡市医保局备案,确定两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启动DRG付费试运行。

  3、20xx年4月-12月,按照无锡市《关于印发无锡市20xx年DRG付费结算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借助无锡DRG业务系统对我市试运行医院按月按DRG试结算,同时与现行结算办法并行比较,持续监测指标变化情况,不断优化完善,年中适时进行综合评估,测算具体费率。结算清单上传完整率100%和病案抽检准确率70%以上的机构当年可转为按DRG实际付费。加强对其他9家观察点医院的督促指导,力争年内基本达到DRG结算试运行要求。

  信息建设

  1、20xx年2月-20xx年4月,督促各观察点医院严格按照市局贯标文件要求,每周通报完成进度,确保如期完成贯标工作。

  2、20xx年4月至12月,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指导组的规范要求,做好CHS-DRG分组版本的更新测算、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2.0版本的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宜兴DRG数据标准始终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3、积极和无锡市医保局、市卫健部门对接,开展试点医院、观察点医院电子病历关键信息的共享开发工作,夯实DRG监管信息数据基础。

  监管培训

  1、积极组织各观察点医院参与无锡统一开展的结算清单线上培训、DRG理论基础及付费测算和DRG相关的医保编码标准等相关培训。

  2、每季度分别组织全市观察点医院开展DRG专题培训和工作研讨,总结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研讨DRG推进过程的问题困难,并鼓励医疗机构内部积极开展DRG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

  3、积极协调配合无锡市医保中心对观察点医院按季度进行的病案抽检,结果记入综合评估。

  4、20xx年4月起,专门组建宜兴病案抽检专家组,重点对新纳入的9家观察点医院进行培训指导,提高结算清单上传完整率和病案抽检准确率。按季度对实行DRG付费医院进行病案抽检,抽检结果记入年终清算,涉及违反协议约定的按协议进行处理。

  5、组织各DRG试点医院和观察点医院选派一名病案质控人员加入无锡市DRG数据质量管理交流群,及时交流结算清单等医保关键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提高病案质控质量和填报水平。

  三、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根据无锡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年内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重点,所有统筹区都要进入DRG实际付费阶段。各观察点医院要高度重视,由院领导要亲自挂帅,专门组建DRG改革工作专班,配强工作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工作对接,加强组织保障,确保DRG支付方式改革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各观察点医院要按照DRG结算的要求,完善信息系统,最晚与4月底前完成医院端与医保端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结算清单实时上传。同时,要严格按要求规范临床病历信息、医保收费信息等行为,提高病案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医保经办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好付费方案制定、信息建设和监管培训工作,为医院尽快具备DRG付费试运行条件提供保障。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医疗机构是开展DRG支付改革的主战场,充分调动医务人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各观察点医院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支付方式改革在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改善医疗服务可及性、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开展DRG付费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平稳推进。局行政、医保经办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按时上报当月DRG推进落实情况,督促观察点医院做好信息对接、清单上传、病案抽检等工作,及时通报各医院工作进度,鞭策工作后进单位,确保DRG付费各项工作平稳

  试点工作方案 篇12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

  选派帮扶干部年度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试点工作方案 篇13

  为积极推进铜仁市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疾病严重程度、治疗的复杂程度和资源消耗程度进行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

  二、总体目标

  建立以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为基础,以总额控制为核心,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为重点,实行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支付制度。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管体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绩效,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对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的支撑促进作用。

  三、基本原则

  实行医疗机构、病种全覆盖。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必须覆盖统筹区域内的所有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所有病种,以防范医疗机构规避支付方式改革,推诿重症病人,转嫁医疗费用等不规范行为发生,有效发挥支付方式改革的综合作用。

  科学测算,适时调整支付标准。根据前三年医疗费用水平、各病种临床路径或标准化诊疗方案,医疗服务成本变化,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筹资标准和统筹补偿方案调整,以及参保人员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科学测算支付标准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兼顾各方利益,确保持续发展。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金支付水平。科学确定参保患者的费用分担比例,使其最大程度受益,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四、主要措施

  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加强付费总额控制。支付方式改革要以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为基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要求,健全年初预算、年中执行、年终结算的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在编制基本医疗保险收入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支出预算,并将基金预算管理和费用结算相结合,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根据近几年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情况,结合参保人数、年龄结构和疾病谱的变化以及政策调整和待遇水平等因素,于每年底编制完成下一年基金支出预算,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在年底总额决算、考核时必须严格执行预算计划进行资金拨付。

  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文件中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建立与人事绩效分配挂钩制度,充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动控制费用的积极性,使医疗机构获得合理的补偿,实现医务人员多劳优酬。同时,医保管理经办机构要制定有效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办法以及监督管理措施,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定期考核评价并兑现奖惩。

  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保证服务质量。针对支付制度改革后可能出现的推诿病人、降低服务标准、虚报服务质量等行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行为的监管,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协议,加大对违约违规医疗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确保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水平不降低,实现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双重管理目标,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利益。实行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督并举,完善公示制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建立协商谈判机制,签订服务协议。通过谈判协商,提高医疗机构对付费方式改革的共识,体现总额控制指标分配过程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提高年终考核结算的合理性,合理确定费用标准、分担比例、服务内容、考核指标等各项标准。在谈判协商时,要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级别、规模和历年就诊人次、费用水平等分类分组进行公开平等的协商谈判,签订服务协议,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的支付标准应当有利于引导参保人员常见疾病在基层就医和推进医疗机构实行分级诊疗。

  充分调动医院参与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做好支付方式改革与公立医院改革的衔接,实施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鼓励公立医院通过降低成本,规范服务获取合理收益,破除以药补医以器补医机制,合理减少药品、大型检查、耗材使用。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产生的网络信息建设维护相关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网络信息运行商由医疗机构自行确认,但需确保支付方式改革付费结报工作正常进行。

  五、实施步骤

  项目筹备。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医疗保险改革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DRG付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并组织召开工作启动会。

  2.统一疾病编码与手术代码。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病案首页中疾病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统一使用《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临床版2.0》《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HIS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以及DRG信息系统要按照要求进行接口升级改造;DRG信息公司与大数据管理局合作完成DRG中心分组平台部署,并与医保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HIS信息系统连接调试。

  3.数据采集与清洗。信息公司负责采集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0xx-2019年9月历史数据,并进行数据清洗,如果数据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由医疗机构整改后再推送再采集,筛选出有效的历史数据,交国家专家组分析评估。

  数据分组及制定运行方案。

  1.国家专家组根据DRG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进行分组、测算付费标准、制定DRG付费运行方案。

  2.根据DRG付费运行方案,制定DRG付费考核方案,为试运行阶段顺利开展做好铺垫。

  试点运行。

  1.首批试点医院。铜仁市人民医院、万山区人民医院、德江县人民医院、沿河县人民医院、德江县中医院。

  2.空转试运行。按照分组及付费标准,上述5家医院从20xx年3月起,开始空转试运行,通过空转试运行来验证分组方案及付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梳理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处理,根据出现的问题调整分组、补充完善运行方案。

  正式运行、全面铺开。

  根据3个月的试点运行情况,结合国家专家组对试点运行情况的评估,上述5家医院从20xx年6月起,正式启动运行DRG付费。同时启动全市其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空转试运行,空转试运行3个月后,正式启动运行DRG付费。从20xx年9月起,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险DRG付费支付改革正式实施阶段。

  DRG付费正式运行半年后,按照考核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下年医保包干资金挂钩。

  六、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提高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认识,积极推进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各区要比照市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紧密衔接,同步推进。在推进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中,一是要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和财务会计制度,为推进新的支付方式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二是要把支付方式改革与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标准化诊疗密切结合,实现控制费用、规范诊疗的预期目标。三是要做好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衔接,协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转变。

  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的病案室标准化建设、病案首页填报、信息系统建设、ICD编码与手术代码等工作任务细化到科室,落实到医务人员。

  政策宣传,加强培训。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宣传活动,提高相关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对推进支付方式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认真做好相关人员政策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试点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村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11-18

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11-23

整治工作方案11-07

调查工作方案11-09

饮食工作方案11-02

防汛工作方案11-05

暑假工作方案03-01

仓库工作方案02-14

施工工作方案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