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四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打劣行动,是保证优质放心农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促进农业提速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农资生产经营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目标,着力构建农资市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以建立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为手段,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为抓手,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合格率为工作目标,以监管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打击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以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紧紧抓住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用药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监管活动的开展,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全面实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使全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监管重点
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资生产主体整顿
继续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我县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根据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乡镇、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三)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农资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一是严把进货关。严格监督农资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经营资格。二是严把销售关。如实记录产品的流向、数量等信息,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和质量承诺卡,确保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三是严把退市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下架退市制度,发现销售的农资质量不合格,应立即停止销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四)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
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XX县高毒农药管理办法》、《XX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方案》,严禁在蔬菜、瓜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搞好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积极推广低毒农药、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等生态栽培技术,减少农药用量,努力提高农药利用率和防治效果,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和手段,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
五、重点工作安排
1、3—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主要针对蔬菜病虫害防治和小麦“一喷三防”用药开展市场监管抽查工作。
2、6—8月,以果树用药为重点,兼顾玉米病虫草害防治用药开展质量抽检工作。
3、9—12月,以蔬菜病虫害防治用药为重点,突出重点品种,对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及标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假劣农药予以严厉打击。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为确保农资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20xx年XX县农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王春雷任组长,县农林局质量流通科张岳峰、县农技中心主任李伟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林局及农技中心执法人员组成,全面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农林局,由张岳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2、广泛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通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名优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法律法规,加大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
3、强化监督
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抽检、集中送检、按月通报”的原则,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造成农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搭建创业平台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通过扶持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就业科、就管中心、培训科、办公室协同配合,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活动工作。具体工作由区就业管理指导中心负责实施。
三、工作内容
1.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设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专栏,及时发布活动开展的相关信息、热点动态。
2.制作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公益广告,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创业理念深入人心。
3.由市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配合市局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集中宣传日活动,统一时间、集中宣传。
4.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问卷调查工作。
5.通过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平台,对用户开通各项政策宣传,引导树立新型创业理念,介绍我区创业扶持政策及相关优势。
6.通过户外广告电子屏滚动播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资料及创新创业典型。
7.在各镇(区)街道、重点道路、城市出入口、窗口单位悬挂宣传横幅、广告牌、宣传海报等,加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社会宣传氛围。
8.编印宣传材料,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和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平台发放到户。
9.利用各镇(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场所现有电子信息屏及社区现有液晶电视屏滚动显示创建政策,宣传创建创业型城市意义及配套措施。
10.利用各镇(区)街道现有政策,开通、完善相关创业咨询内容,宣传创业政策。
11.通过发放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品,扩大宣传受益人群,提高知晓度。
四、工作要求
1.深入宣传,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创业富民、和谐发展”总战略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载体,要统一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2.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和手段,结合宣传内容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重视宣传活动开展后取得的实际效果,使人民群众真正获益。
3.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机制。要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切实落实“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效。
工作方案 篇3
一、行走路线:
来矿领导在矿办公楼前下车——调度会议室(矿长致欢迎词、看专题片)——选煤厂机电车间——采掘楼(观摩精细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情况)——矿务公开栏——井口安全文化长廊——安全信息中心——无人值守灯房——运搬工区(观摩班前礼仪)。
二、迎检工作组织领导:
矿成立迎检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为副总及行办、党办、组干、宣传、工会、团委、纪委、武装
保卫、多营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书记具体负责整个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
三迎检工作具体分工:
1、会场准备
(1)调度会议室桌椅摆放、座次牌、茶杯、小毛巾、鲜花由行办负责。
(2)播放专题片的人员、设备准备由调度室负责。
2、营造文化氛围
(1)女子军乐队站在办公楼东侧,车辆行至花坛东侧时演奏,恒邦公司负责。
(2)两道彩虹门、彩旗、横标、竖标、会标、橱窗、站牌由工会刘辉负责;所需的宣传内容及现场参观的解说词由负责。
(3)工广图片展、黑板报展、企业文化成果牌板由团委负责。
(4)活动期间的照像、摄像、解说员、引导员由宣传科负责安排。
(5)矿领导统一穿白衬衣、藏蓝西裤、系领带、戴徽志,在办公楼前列队迎接,由调度室负责通知。
(6)职工穿矿服、佩戴工作牌、徽志,由各挂点部门负责通知,工广内职工行为规范由保卫科负责。
(7)工广、工区楼、澡堂门口、文化长廊、运搬工区、机电科、通防科、食堂门口的鲜花摆放,东采掘楼前、运搬工区门前供应矿泉水,由行办负责购买。
(8)工广的环境卫生及损坏的'责任标签更换由环卫公司负责,其余的按照卫生区划分,由各责任单位负责。
(9)、工区楼、临时宿舍、标准化宿舍及澡塘窗子全部关闭,阳台上不得挂衣物,临时宿舍控制家属出入,此项工作由保卫科负责。
(10)各政工部门负责做好挂点单位宣传形式、资料准备、卫生清理、迎检汇报的督导工作。
工作方案 篇4
为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管理,规范食盐经营秩序,防止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的部署要求,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管理打击制贩假冒食盐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取缔私盐生产、储藏窝点,堵住私盐货源;
(二)完善食盐市场监管,防止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食盐市场;
(三)惩处制贩假冒食盐违法犯罪分子,维护食盐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各地区、各部门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管理,打击制贩假冒食盐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食盐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禁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市场,规范食盐市场秩序。
(一)治理重点领域
1.生产领域
(1)经省政府批准已废转盐田或无证照小盐田违法生产盐产品;
(2)无证生产、加工食盐产品;
(3)将非食用盐分装或翻包为食盐产品。
2.销售领域
(1)销售假冒食盐产品;
(2)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产品经营、销售。
3.使用领域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购进假冒食盐产品等非食用盐产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2)饮食服务企业使用假冒伪劣食盐。
(二)治理重点地区
1.违法恢复生产盐田所涉及的主要地区: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
2.食盐经营秩序较不规范,制贩假冒食盐等违法违规高发地区:宁德市、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
三、职责分工
食盐作为特殊食品,使用范围广、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食盐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省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相关工作。
(一)省经信委要切实履行好盐政执法的监督。盐务局要密切关注食盐市场动态,加强食盐质量安全检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食盐市场进行全面彻底地检查,全面清剿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私盐的“黑窝点”,严厉打击用工业盐假冒食盐等涉盐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商部门立足职能,积极配合盐业等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涉盐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工业盐流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四)公安部门要全力配合盐业执法部门的检查执法工作,对暴力抗拒盐业执法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盐业执法等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涉盐案件要依法及时受理;对涉嫌犯罪的重大非食用盐冒充食盐的线索要提前介入,及时立案侦查,依法惩处。
(五)质监部门要督促工业盐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六)食安办要针对当前食盐监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6月5日至6月30日,全部工作分三个阶段:检查摸底阶段(6月5日至6月15日),重点治理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治理总结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地方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盐专项行动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地方及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要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食盐市场的检查,从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入手,严把市场准入制度,查禁非食用盐、假冒食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分工协作,督促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省经信委要加强与发改、食安、公安、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盐务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食盐市场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举报线索。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社会监督。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栏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假冒食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普及科学知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制贩假盐企业,以警示社会,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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