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7 13:21:5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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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地区特别是疫情封控区域米面、食用油、蔬菜、蛋品、肉类、水产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饮用水、能源等民生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方案制定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民生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状态,特别是近期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仍较为严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做好疫情地区特别是疫情封控区域民生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压实工作责任,在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的同时,全力做好民生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保障民生物资供应充足,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二、积极做好民生物资运输供需对接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托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摸排民生物资重点生产流通企业运输需求,精准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积极会同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依托辖区内骨干运输物流企业、城市配送企业研究建立涵盖各种运输方式的应急物资运输储备力量,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对于疫情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民生物资运输需求,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和指导相关地区交通运输部门采取针对性保障措施,建立沟通对接机制,一事一处理,全力保障民生物资运输畅通高效,全面满足疫情地区特别是疫情封控区域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三、切实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下,全力做好供应疫情地区民生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要储备足够的应急运力,完善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加强应急运输组织协调和调度,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高效。对于发自、途经疫情发生地区重要民生物资的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要坚持“保安全、保供应”并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实行全程“点对点”闭环运输,确保“封闭式管理、人员不接触、车辆严消毒”,保障其通行顺畅。对于进京运输民生物资的道路运输企业及司乘人员,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其及时关注掌握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有关要求,实时了解进京货车通行政策,提前做好进京运输各项准备工作,保障进京货车顺畅通行。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优先保障运输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的港口集疏运车辆便捷通行,优先保障运输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的.船舶进出港作业。

  四、研究设立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积极会同发展改革、商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交通便利、规模合理、功能齐备、衔接顺畅”的原则,依托物流园区、货运枢纽等各类存量资源,研究在城市周边合理布局具有货物中转储存、车辆消毒停放、人员休息就餐等功能的物资中转调运站。要健全完善运行机制与工作流程,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启用,确保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民生物资有序中转、高效分拨和快速转运。

  五、加强货运物流行业疫情防控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按照最新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及消毒技术指南》等要求,做好从业人员防护、运输装备及场站消杀、信息登记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环节消杀,强化指导国际道路货运车辆驾驶员、进口冷链货物装卸员等一线岗位,采取人员相对固定、轮班制度、集中住宿、定期检测等举措;对引航员、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进口冷链货物直接接触装卸人员等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要相对固定、登记造册,采取一定工作周期轮班制,工作期间集中住宿、封闭管理,定期核酸检测,规范个人防护等措施,避免其与家庭和社区人员接触,切实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货运物流渠道传播扩散。

  六、强化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值班值守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9号)要求,保持联防联控机制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高效运转,加强值班值守。划定区县或者城市市区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所在省份及周边省份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要及时向社会公布24小时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受理和解决民生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应急运输顺畅高效。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2

  根据《黔西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预案》(黔府办函〔2022〕21号),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静默管控期间广大群众生活物资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中心城区水西、杜鹃、莲城、文峰、锦绣5个街道范围内设置60家生活物资供应企业、药店(详见附件2),其余每个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确定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发放生活物资供应企业车辆通行证和从业人员通行证。

  二、各生活物资供应企业应保障物资充足,要重点保障粮、油、肉、蛋、蔬菜、面条、盐、基本药物等生活必需品,严禁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生活物资供应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等防控措施,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通风等防疫工作,从业人员需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四、市民可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错峰出行方式购买基本生活物资,线上可通过区内重点超市、企业的.微信小程序、官方APP、网上商城等渠道下单订购(详见附件1),实行无接触式配送,各小区设立指定投放点,线下可通过区内设置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点采购。

  五、对静默区域实行“人员限出、区内限流、严禁聚集”,村(社区)村(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区,倡导居家配合,不聚集、不扎堆,鼓励每户每天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就近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对封控区严格按国家高中风险区域规定管理。

  六、目前我市粮油市场储备充足,蔬菜、肉类和奶制品等生活必需品能够满足居民日常需求。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恶意哄抬物价,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请广大市民朋友监督,监督热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3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城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众外出感染病毒风险,从即日起在樊城主城区实施基本生活物资配送管理,现方案如下:

  一、配送期间

  从X月X日起至疫情管制结束(以省、市、区正式通知为准)

  二、配送范围

  XX办事处所辖各类小区。

  三、配送方式及流程

  采取“200+6+11”的配送模式,即200家自营小超市+6家规模电商平台+11家大型超市,相互配合、互为补充。

  (一)各小区物业公司联系有配送能力的小型超市、门店就近配送。配送流程为:

  1、小区建业主群,在物业公司或热心居民中推选1名小区采购联络人;

  2、小区采购联络人与配送小超市专人进行对接,由超市制定不同价格的`套餐发业主群供业主选择,小区采购联络人把超市联络人拉入小区业主群;

  3、小区采购联络人负责在群里统计每户的采购需求(房号+电话+订购清单),整理汇总后,单独私发给超市联络人;

  4、超市联络人按照每户订单进行配货(每户一包,每包标注小区+户号+电话);

  5、超市联络人将收款码截图发至小区业主群,将每户订单应付款及采购物品拍照发在群里,业主在群里扫码付款。

  未及时付款的业主,由小区采购联络人负责联系业主付款,在规定时间不付款的订单将不予配送。

  6、所有人付款完毕,超市按约定的时间将订购的物品配送至小区,由小区采购联络人负责通知业主领取采购物品。

  (二)电商平台远程下单配送至小区地点,由小区信息员通知居民错时领取。配送流程为:

  小区与电商平台联系——平台将B端链接下放给小区——小区居民上网登陆注册并下单——平台把所有订单导出,把订单地址同一个小区合并——专业人员进行集中分拣打包、装车——电商车辆送到小区门口——小区信息员按楼栋依次通知居民分拨下楼领取(所有人员相距2米以上)。

  (三)辖区大型超市(武商各门店、好邻居各门店、家乐福、沃尔玛、中百仓储),按属地由所在办事处负责对接,以社区为单位建群下单,超市负责分拣、包装,办事处或社区派车取,再分发至各小区。配送流程为:

  1、由社区联络人和超市联络人共同建群,需要采购的居民进群并一名信息员;

  2、超市联络人在群里发布不同价格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米、面、油、菜、蛋)套餐供居民选择;

  3、小区信息员负责在群里统计每户的采购需求(小区+门栋+户号+电话+订单),整理汇总后以小区为单位一一发给超市联络人;

  4、超市组织员工按照各小区订单进行配货(按小区装箱,每个分装箱内每户一包,每包标注门栋+户号+电话+订单);

  5、超市联络人将收款码截图发至小区业主群,将每户订单应付款及采购物品拍照发在群里,业主在群里扫码付款。

  6、所有人付款完毕,超市联络人通知社区联络人上门取货,并运送至各小区门口,由小区信息员通知业主领取采购物品。

  四、配送要求

  (一)每户居民每3天向所在小区信息员或社区联络人报送1次采购申请。社区每3天通过电话,对辖区内特殊人群生活物资保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确保辖区内特殊人群生活物资供应。

  (二)城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工作在区防疫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协调、配送企业;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社区具体负责组织配送工作。

  (三)各办事处成立“新冠防控期间群众生活物资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对防控期间全辖区群众所需必备生活物资配送进行统领导、统筹协调,每个社区组建一个生活物资配送保障组,由一名办事处班子成员负责包保,一名社区“两委”班子牵头,作为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社区配送工作;每个小区建立一个配送点,确定一名信息员(由小区志愿者或区直部门包点干部担任)。

  (四)配送企业要加强对配送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防控意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严禁有发热、咳嗽及其他身体不适人员从事配送工作。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4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预案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预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预案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预案,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预案。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预案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预案,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预案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预案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5

  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根据《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甘肃省联防联控机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组生活物应急保障预案》、《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应急保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类、方便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三条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专责组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发改、民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应工作。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压实部门、单位、市场主体责任。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政企之间协同联动,按照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级别,根据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由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市场主体,政府调控。发挥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仓储物流企业配置资源、保障供应的主体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统一调度作用,形成市场和政府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

  (四)平急兼顾,随时应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加强预判预警。建立健全应急保供体系,强化政府储备平时调节和应急调控功能,做好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应急准备。

  第四条依据《庆阳市商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划分为市级(Ⅰ级)、县(区)级(Ⅱ级)和乡镇级(Ⅲ级)三级。

  (一)Ⅰ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人口超过50万以上县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县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1、县城所在地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三)Ⅲ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1个乡镇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专责组:

  组长:张涛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夏设铭县商务局局长

  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完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承担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单位职能,研究制定本单位(系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职责、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增强应急能力,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果断决策和有效处置。

  认真贯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加强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及时安排部署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进展,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完善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健全冷链物流体系、拓宽多元进口渠道。组织指导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强货源组织、加大采购力度、适当增加库存,保障市场供应稳定。

  县发改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组织实施粮(米、面)油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粮油应急供应保障预案,必要时负责向上级申请调用国家及地方储备粮。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慈善机构、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规范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打击借疫情开展非法募捐活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县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管理工作,落实政策规定的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免费停靠、优先通行措施,畅通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生活物资运输便捷高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督促有关企业做好生活物资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八条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奶制品、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重点生活物资、道路运输通行等情况的监测。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和销售、价格变化、道路通行等情况。

  各级各部门应通过监测市场运行情况,科学分析、综合研判,评价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发出预警。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

  四、信息报告

  第九条大型批发市场、粮油直营店、商场超市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要在1小时内向县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县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联合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综合评估,研判市场异常波动的严重性、紧迫性和变化趋势,确定市场异常波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条核实为乡镇级(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通报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核实为县级(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部门要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级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周边地区相关部门通报。

  核实为市级(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在2小时内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通报情况。

  报告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下一步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五、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按照应急保供工作原则,建立分级应急处置机制,市级(I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同意后统筹协调处置,县级(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级政府或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处置,乡镇级(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政府或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处置。

  第十二条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结合市场运行和保障供应情况,科学分析、综合研判,适时调整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不短缺、不断供。

  第十三条发生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消费,稳定社会预期;

  (二)督促指导生产厂家、流通企业、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三)开展紧缺物资跨区域调运,进行异地生活物资余缺调剂;

  (四)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投放县级储备物资,当县级储备物资不足时,再申请投放市级储备物资稳定市场;

  (五)当国内生活物资供应不足时,协调组织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迅速开展进口;

  (六)当突发事件导致生活物资不能及时充足供应时,可采取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

  (七)当出现商业网点无法营业的极端情况,通过设置临时、流动商业网点、设施等方式,保障生活物资供应;

  (八)当出现生活物资市场断供的紧急情况,县政府及其部门可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九)鼓励引导通过“互联网+”“线上下单+集体团购+同城配送”等新模式,向封闭小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物资配送服务;

  (十)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疫情专项捐赠。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6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根据《区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二、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辖区内现有居民15329户,按照1户蔬菜粮食周用量13公斤测算,每周20万公斤。设置集中送货点1个,在区乒乓球学校训练馆,用于集中储存和分装。

  三、人员安排

  街道物资集中分捡点设置工作人员100人,人员缺口需要区里统一调配合。另外,其他12个配送点,平均每个点配送1277户,每个点设置7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配送182户。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每名班子成员包保2个配送点。两个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前规划工作,掌握工作流程。

  二是确保人力投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应按照街道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一方面鼓励年轻的居民加入到物资保障志愿者中来,充实力量。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抢,安心在家等配送。

  街道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7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供给,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保障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户;2、低保户、特困人员;3、贫困残疾人;4、空巣老人;5、失独家庭;6、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生活难以保障、申请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7、其他确需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二、保障标准

  坚持“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问需于民,因需救助,落实落细保障措施。对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失独家庭等要主动服务,关心关爱,落实好“八个一”救助措施,为每户救助一箱菜、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一个体温计、一瓶84消毒液、一瓶75%酒精和三只口罩。对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的困难群众,按照相关程序给予每人200-300元的临时救助;对其他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一户一策,落实相应救助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必要的防护物资需求。

  三、救助途径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陈平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周江峰、党工委副书记何云、纪委书记张鹏、副主任张卫朋、维稳办主任范琳、武装部长杜鹏、司法所所长、维稳办副主任曾恩杰担任,成员组办有民政办、财政所、党政办、党建办、食药所、创文办、纪委办、环卫所、治霾办、经发中心、应急办、农业组、兽医站、便民大厅、土地办、计生办等,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各村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要履职尽责,尽快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电话联络、了解困难,因需救助、代购服务等多种形势,真正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到户、包抓到人,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

  四、责任分工

  1、由民政办负责,做好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人员摸排工作,设立临时救助热线,汇总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需求;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排工作,同时,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汇总工作。做好全办贫困残疾人和其他确需救助的残疾人摸排工作。做好面向贫困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社会捐助衔接和物资分配工作。简化低保审批和临时救助流程,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2、由民政办牵头,便民大厅、农业组和各村委会配合,做好辖区流浪乞讨人员摸排救助工作;

  3、由计生办负责,做好全办空巢老人、失独家庭摸排工作,同时协助民政办做好全办困难群众和各类残疾人相关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4、由经发中心、土地办、食药所负责,做好辖区企业、工地和门店中外省市滞留人员统计和服务工作;

  5、由计生办负责,协调卫生院和区卫健局,确保有就医需求的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及时就医;

  6、由便民大厅负责,各村配合,做好辖区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摸排统计工作,同时协调辖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7、由纪委办负责,党建办、民政办配合,做好参与包抓党员干部督查工作;

  8、由财政所负责,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党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为了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保障救助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村和各组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着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局,正确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真真正正地把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保障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切切实实地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确保我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绝不能出现民生极端事件。

  2、各组办要加强工作力量,全办干部参与此项工作。街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扛主责,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真正地把任务扛死,把担子压实。

  3、各组办要立即行动,组织人力,迅速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摸排工作,要逐户通过电话联系,逐户了解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和生活需求,民政办要及时统计汇总,拿出具体方案,落实救助措施,并协调财政所、党政办、计生办做好米面油菜和防护口罩、消杀物品等物资供给和分发工作。

  4、要动员和引导党员干部把包抓工作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实践,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迅速投入到包抓工作中来,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各组办要全力支持党员干部参与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包抓工作,不得以非正当理由干扰和影响包抓工作。

  5、参与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工作的所有党员干部要着眼疫情防控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大局,自觉自愿服从办事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包抓任务,及时发放救助物资,第一时间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群体中去。同时要将手机号码告诉包抓的贫困群众,随时与包抓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保持联系,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及时上报保障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各村实地督促困难群众保障救助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督察参与包抓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党员干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8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三、工作分工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四、防控物资调配范围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9

  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统一接受各单位防控物资申请,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分发等工作。

  二、各单位指定具体负责人,加入大医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微信群,及时接收信息,提交《防控物品申请审批表》,做好记录备查。

  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依据各单位申请要求,经市场多方比价,向具有销售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

  入校前根据防疫要求对相关人员、物资、转运车辆、存储库房进行消毒杀菌,做到防控物资的接收、转运、存放等工作规范严格。

  四、防疫物资在购买、经办、入库等流程有相应责任人验收及签字,各类防疫物资分类保存,整齐摆放,做好库房的通风工作,每日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学校防疫物资保障按时到位。

  五、防疫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申领,不接受个人申请。

  各领取单位应建立物资发放台账,所下发的物资要合理、节约、安全使用。

  现场领取时需提交本单位《防控物品申领审批表》纸质版,领用人签字。

  具体发放事宜如下:

  1、时间:统一发放时间在每周一上午,应急情况可随时申领。

  2、发放地点:校部一楼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112室

  3、联系方式:XXXX

  4、常备物资品目:

  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

  乳胶手套(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

  免洗手消毒液

  84消毒液(4升桶装、25公斤桶装)

  75%酒精(500毫升瓶装)

  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

  其他(防护服、抑菌香皂、喷雾器等)

  六、防控物资发放接受全校师生监督举报,各单位应厉行节约,按需申领,如实填报《防控物品申领审批表》,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