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总结

时间:2024-02-24 07:08:15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总结

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总结1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重庆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宣传教育“三箭齐发”,做到工作清单化、宣传精准化、打击法治化、整治责任化,打了一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整体战、攻坚战,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养老诈骗案件2357起,打掉团伙17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579名,一审判决53起112人,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19.39亿元。

  线上线下宣传

  增强老人反诈“免疫力”

  “干妈干爸叫得亲,忽悠你的养老金。”重阳节当天,渝北区用漫画集锦揭露诈骗分子对老年人的诈骗“套路”。

  渝中区两名社区民警自编自导自演《刚旭说法》等系列短视频,将涉及防范养老诈骗的“案子”变成有梗有料的“段子”呈现给观众;南岸区根据案例制作的原创视频《“孝”里藏刀》帮助老年群众远离养老诈骗,让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深入人心。

  普法宣传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一个重要抓手;畅通举报渠道,更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一项基础环节。我市综合采取互联网、移动客户端、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开通举报通道,广泛鼓励群众举报,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严格落实线索举报人保护措施。

  全市各部门各区县通过上门走访、组织院坝会等活动,采用贴近式、沉浸式、融入式、互动式等宣传手法,增强老年人反诈“免疫力”,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普法宣传。

  据了解,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统筹市属主流媒体、政法新媒体矩阵力量,开设“专项行动系列报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重庆在行动”等专栏,全市刊发新闻稿件2.5万余条,发放宣传册898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2.28亿余次,开展院坝会线下宣传活动2.6万余场次,开展公开集中宣判4次,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其中,市检察院还组织“莎姐讲师团”深入养老机构、社区、广场、学校等开展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受众21万余人,受到群众广泛欢迎。

  此外,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33场,发布典型案例408个,广泛宣传打击整治成效,增进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其中,市高法院发布重庆法院养老诈骗十大典型案例,对八类犯罪手法逐一揭露,让广大群众深受启发。

  依法打击斩断“黑手”

  守护群众养老“钱袋子”

  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涪陵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专门针对老年人等群体兜售“减肥保健品”的特大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39名;重庆巫溪警方打掉一伪造“红色文化”收藏品专门诈骗老年人的电信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

  为了守护老年人的幸福生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以办案为中心,全力斩断伸向老年人的诈骗“黑手”,形成了依法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袋子”。

  线索核查是严厉打击养老诈骗案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市对12337平台下发的线索实行公安机关和行业部门双向交办、分头核查、综合汇总、统一结论,推动线索查深查实查透。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收到举报线索1321条,核查完成1256条,查结率95.08%。

  在案件办理中,全市严格依法办案,综合采取异地用警、提级核查、提前介入、研究会商等方式,确保专项行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我市坚持把追赃挽损作为依法打击的重中之重,建立协同联动追赃挽损机制,全力查清资金流向,及时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19.39亿余元。其中,对57件涉众型经济案件逐一制定措施,追赃挽损达15.8亿余元。

  深化整治铲除源头

  筑牢养老诈骗“防护墙”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必须坚持打击和整治同时发力。专项行动中,我市围绕案件反映、线索指向、行业摸排、区县自查、交办督办等五个维度,全方位、多角度排查梳理问题隐患。

  市专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区县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将相关问题按照“四级风险”等级标准,录入重大风险库,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切实推动“精准拆弹”。

  专项行动中,围绕反诈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竭力铲除诈骗土壤。

  我市还针对问题隐患,深挖根源,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等源头监管制度机制157个。市专项办印发《网信、民政、住建领域联合摸排、联合执法、联合整治、联合惩戒工作方案》,有力推动涉老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政法单位发出“三书一函”152份,依法推动行业治理,按期整改反馈率100%。

  市专项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重庆还建立“1+3+5”清单,实施清单化闭环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各方面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效果实,有力有效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其中,“1”指区县、部门主要领导履职清单,“3”指任务、责任、交办督办清单,“5”指线索、案件、问题隐患、“三书一函”、建章立制清单。

  通过专项行动,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利益得到保护。

  市专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专项办统一安排,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战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反诈防诈能力,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养老钱。

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总结2

  20xx年至20xx年,xx中院共审理非法集资类案件16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xx件,占62.5%,集资诈骗案件6件,占37.5%。在这两类案件中,一审案件5件,占31.3%,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件,占一审受案数的20%;集资诈骗案件4件,占一审受案数的80%。二审案件11件,占68.7%,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9件,占二审受案数的81.8%;集资诈骗案件2件,占二审受案数的18.1%。在11件二审案件中,维持9件,占81.8%;撤诉2件,占二审受案数的18.1%。

  在这16件非法集资类诈骗案件中,被告人总人数为98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人数为32人,占此类案件被告人总数的32.7%;集资诈骗案件被告人数为66人,占此类案件被告人总数的67.3%。

  1、被告人性别统计。按性别统计,在这98名被告人中,男性被告人43人,占被告人总数的43.9%;女性被告人55 人,占被告人总数的56.1%。

  2、被告人犯罪年龄统计。按被告人犯罪时年龄统计,在这98名被告人中, 20-30岁的被告人11人,占11%;30-40岁的被告人14人,占14%;40-50岁的被告人28人,占29%;50-60岁的被告人37人,占38%;60-70岁的被告人5人,占5%;70岁以上的被告人3人,占3%。

  3、被告人被判处刑罚情况统计。按被告人被判处的刑罚情况统计,在98名被告人中,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5人,占5%;被判处死缓的被告人1人,占1%;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被告人3人,占3%;被判处 xx-15年的被告人11人,占11%;被判处5-xx年的被告人21人,占22%;被判处3-5年的被告人34人,占35%;被判处3年以下的被告人13人,占135%;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3人,占3%;免于刑事处罚的被告人7人,占7%。

  通过对近三年来我庭审理的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分析,我们发现非法集资类案件存在以下主要特点: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这16起非法集资案件中,被告人数达到98名,平均每起案件的被告人数为6人之多。其中焦英霞集资诈骗案被告人为15人,圣瑞集团集资诈骗案的被告人更是达到32人之多。且被告人多以40岁以上的中老人年为主,其中40-60之间的被告人占到了全部被告人人总数的67%。在这98名被告人中,女性被告人占大多数,比男性被告人多出xx.2个百分点。

  非法集资类案件的涉案金额往往特别巨大,少则几十万、几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甚至几亿、几十亿元,如焦英霞集资诈骗案犯罪金额高达7亿多人民币、圣瑞集团集资诈骗案犯罪金额高达5亿多人民币。而且犯罪嫌疑人活动范围扩大,跨区域犯罪增多,有些犯罪案件涉及黑龙江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20多个省市。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受害群体广泛, 受害人数少则数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遍及离退休老人、下岗职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其他社会无业人员等社会各个阶层。且受害人年龄普遍偏大,多以中老人为主。这部分人手中有些闲散资金,但又苦于找不到致富门路,很容易受到犯罪嫌疑人的欺骗和诱惑,有的甚至将所有积蓄都用来投资。同时,受害人之间多多少少都存着同事、朋友、亲属等不同的关系层面,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幅射效应。有的受害人既是被害人又是帮凶,不但自己投资,还劝亲朋好友等去投资,自己从中获利。

  从目前办理的案件情况看,非法集资案件追赃非常困难,追赃远低于实际损失数额。原因在于,一是大部分集资案件的爆发,均是资金链已经断裂,募集来的资金已被犯罪分子消耗殆尽;二是案发时犯罪分子多以现金方式转移了赃款,大量赃款去向难以查明,追赃困难,被害人损失难以挽回;三是此类案件犯罪证据收集较难,往往导致因证据不足或不充分而对犯罪数额认定的较低。这就容易引起受害人不满,在没有其它索赔渠道的情况下,被害人往往集结到各级政府上访,寻求政府救济,或采取堵塞交通等方式,给政府施加压力,容易出现越级访、告急访,引发。

  为骗取受害人参与集资,犯罪分子往往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作案手法,以高于银行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率为诱饵,诱惑和煽动公众参与集资活动。在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能保持良好的“信誉”,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给予投资者高额回报,骗取参与群众的信任,进而利用获利集资人作“活广告”四处宣扬,不断扩大集资规模使资金越滚越大,越集越多。犯罪分子继而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运作方式,用后期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然而,随着集资款的不断增长,需要支付的回报也越来越多,最终因不堪重负而导致崩 。有些犯罪分子则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犯罪分子通常借用公司名义实施犯罪,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俱全,以此为其非法集资活动披上合法的外衣,甚至很多犯罪分子本身就是当地的知名企业家、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在本地享有一定的知名度,有一定人脉关系和

  社会活动能力,其公司也是当地的知名企业、明星企业。为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犯罪嫌疑人往往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为老同志、下岗工人谋福利等旗号,向社会公众大肆宣传其集资活动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其集资项目是符合政府产业导向、无风险、高回报的,其集资是用于扩大生产、投资开发的,来骗取受害人信任。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涉案团伙大都有着严密的组织分工,都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都经历编造项目、宣传造势、募集资金、还本付息、最后崩 等环节,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几年,作案周期普遍较长。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他们经常运用传销的手段,采用封闭式培训、授课的方式给参与者“洗脑”,采取“拉人头”返利,带人来参与给予“佣金”的激励方式引诱集资。当前,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传销活动有融合的趋势,主要策划者居于幕后,或者在外地遥控指挥,分层设立“分公司”、“站”、“推销员”,再临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宣传和发展“下线”,上下形成网络,按“业绩”提成,形成层层欺骗的金字塔。其活动地点也往往选择在人口密集的商业网点、居民小区出租房,活动更加隐蔽;在交款方式上,多为异地交款,异地银行卡存取、邮政储蓄存款、电子银行转账等,使大量资金流动难以发现。

  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常采取聘请明星代言,请政府官员参与相关活动,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用业务员传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进行“现身说法”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造势,以引诱更多的人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犯罪分子除了以传统的种植、养殖、项目开发等名义骗取受害人“投资”、“入股”、“加盟”外,更利用新兴事物,如利用互联网上的,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等虚拟产品,以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谎称这些为新的投资理财工具或金融衍生产品,欺骗群众投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非常复杂,容易与民事经济纠纷相混淆,对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也难以界定。此外在认定涉案金额方面,涉及很多会计、统计、金融、税务、企业运作与投资、证券外汇投资等方面的知识,需要办案人员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和扎实的法律功底,这一点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会给办案人增加很大的难度。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涉及面广,跨省甚至跨国犯罪时有发生。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对公司、企业的财务管理极不规范,记账方法简单粗糙,没有建立会计账目,财务账册资料残缺混乱,无证据反映投资款的资金流向和投资用途,投资款大多被肆意处置和挥霍。同时,侦查机关在侦办案件时,受到人力、物力、信息等诸多限制,如与外地公安机关协同侦办前期沟通程序繁琐,办案方法等方面容易发生分歧等,取证和追赃工作难度极大。追缴赃款存在的困难一方面是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查找难。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移交执行的很多涉案财产都处于权属不明的状态,单位和个人、被执行人与案外人财产权属不分导致了执行范围界定的困难。

  目前,我国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在面对现实生活中各类纷繁复杂、表现形式变化多样的案件时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滞后性和被动性,甚至对于诸如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权、电话诈骗、网络传销等新型犯罪行为还存在法律缺位。关于追缴、退赔的概念、范围也未在任何法律、法规、中予以明确,导致案件具体执行范围很难掌握。这也导致对一些不法行为的认定和案件定性等带来诸多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及风险。同时,由于每个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背后都有大量与之相关的民事案件,刑事损失和民事债权债务互相交织重合(主要涉及有抵押权的民事案件),导致了刑事案发前做出的民事裁判中认定的金额是否有效、刑事判决认定的损失是否包含了民事抵押金额、普通民事债务是否也纳入统一执行的范围等一系列棘手问题,这就大大增加了执行依据的不确定性。

  人民法院通过刑事审判手段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只能是一种事后救济手段。鉴于当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为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加强对我国社会转型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的研究,坚持打防结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把防范工作做在事前,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机制。

  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杜绝非法集资,使其各种经济行为不超出法律的边界。针对当前民众投资欲望高、投资渠道少、投资范围窄的现实困境,应大力拓展投资渠道,建立并优化各类资本要素市场,尽可能多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投资机会,防止各种以吸引投资为名、骗取受害群众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的危害性进行重点宣传,及时宣传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取得的成果,揭露这些犯罪活动的欺骗性和非法敛财本质,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大力营造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浓厚氛围。运用各类宣传工具和载体,采取巡回审判、法律宣讲、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将典型非法集资的方式、特点、鉴别方法等及时告知广大群众,以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同时,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激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践发展的关注,加强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效衔接,积极行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一是制定有关刑事财产部分执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二是制定有关刑事财产部分执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积极制定出相应的案件定性量刑标准,防止出现新的法律漏洞,应着力将未履行信息披露的集资行为进行入罪化处理,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的区别界定不以集资的量和规模作为标准。

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总结3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启动后,金塔镇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高站位部署压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同平安金塔建设统筹安排,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解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专项行动提供保障,推动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高标准要求营造氛围。

  印发《金塔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利用“美丽金塔镇”微信公众号、村组微信群积极转发播放防范养老诈骗的`公益广告、动漫视频,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按照镇村组干部包片挂组的形式,通过“敲门行动”,逐户发放“致全镇老年人的一封信”,积极宣传开展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组活动,迅速掀起涉老反诈宣传热潮。

  截止目前,全镇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次,制作宣传小视频2个,悬挂、张贴标语(横幅)12条,累计入户20xx户,覆盖9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总结4

  为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防骗、识骗能力,根据《高坪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方案》(高专项办〔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部署安排。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升老年人预防养老诈骗意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法律“七进”针对管理服务对象有性的.全面开展,把工作做到实处。

  二、多举并错,注重实效。

  (一)集中开展宣传。结合城管法律“七进”,各执法队员在超市出口、广场发放养老诈骗宣传单3000余份,以发生在身边养老诈骗典型案例,面对面的为老年群众讲解,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守护好辖区老年群众的“钱袋子”。

  (二)强化阵地宣传。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借助城区街道主要节点大型户外LED宣传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相关宣传5条,向群众揭露养老诈骗隐患,并向老年群体解说养老诈骗的主要“套路”手段,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利用线上媒体宣传。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1篇、通过微信工作群及QQ工作群线上平台转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防范知识10条、让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多角度、多维度做好老年人的守护者。

  三、深入推进,常态坚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杜绝走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性工作;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增长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为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做出了城管的努力。

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总结5

  为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细、走深走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均已制订印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组建专班。如xx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组建了由养老服务处等多个处室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在河南省,各地市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有效。

  加大宣传发动提高识别防范能力

  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是专项行动的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贯穿始终。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快速识别涉养老服务诈骗行为,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等多地民政部门梳理总结了养老服务诈骗的常见类型和套路,比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通过免费礼品、高回报等噱头引诱老年人,进而实施养老服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与此同时,等多地民政部门整理制作了反诈公益短片、指南、告知书、海报、漫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大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专门制作藏语宣传片方便老年人观看,陕西省富平县还将养老诈骗案例编入地方戏曲传唱。

  为扩大社会面宣传,使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提示深入人心,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引导。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推动反诈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揭露养老服务诈骗的套路,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江苏省民政部门要求以民政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

  省民政部门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发布一份倡议书、发送一张明白卡(老年人权益明白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一个专栏、签订一份承诺书、提供一份提醒函,全方位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福建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将防范养老诈骗、保健品营销等内容纳入养老院院长培训课程,纳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湖北省武汉市见缝插针,在核酸检测点发放卡片,不断延伸养老服务反诈宣传的触角。

  加强线索排查形成风险管控合力

  年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此次全国专项行动开展后,再次提出完成复查回头看的任务,准确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目前,全国民政系统正在按照民政部统筹部署,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开展复查,对风险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偏,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实施分类处置,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有效化解风险。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对未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除了上级转办、全面排查以外,民政部门还积极推动构建全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高压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在宣传推广中央政法委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还通过官方微信、媒体宣传等公开各级养老服务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信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投诉有门、受理及时。

  为强化线索收集,福建省民政部门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防范打击整治的声势;江苏省将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纳入养老服务诈骗举报途径;海南省民政厅要求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处理进展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开局良好,后程可期。全国民政系统将持续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强大舆论声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总结6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捂紧“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休宁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精心组织部署

  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全年民政工作重点,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下沉一线,分管负责同志一线调度,亲自安排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业务人员,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任务分解到位、线索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

  广泛深入宣传

  印制《养老诈骗防范指南》、《致广大老年朋友的一封信》等,在民政局网站公开、老年人活动场所发放,通过在养老机构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反诈海报等方式,提高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加强排查整治

  通过查阅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全县已登记备案的'13家养老机构、未经登记但经营范围涉及养老服务的11家企业和服务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排查覆盖率100%。重点排查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的行为。

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总结7

  为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展党史 学习教育,区政府办公室把学党史、过佳节融合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实际行动中,以多种形式推动党史 学习教育与重大节庆日活动有机融合、深入人心。

  突出主题集中“学”,凝聚思想共识。区政府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走进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馆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了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领悟其基本内涵、意义作用和实践要求,促进群众的团结意识,学习防诈骗知识等,让活动更丰富,效果更显著。区政府办公室开展“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深入浅出地讲解新时代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党的民族工作,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使党员们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

  丰富载体互动“学”,提升活动实效。在重阳节到来之际,区政府办公室开展了精彩纷呈的活动,互动化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活动实效。开展了以“共度重阳节 共叙团结情”为主题的活动。邀请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向辖区居民宣传防诈骗知识,结合典型案件,重点传授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高发案件类型及防范措施,增强防范风险意识,警惕集资诈骗、非法理财,构筑全民“防诈墙”,进一步增强居民的反诈意识、识诈本领、防诈能力。

  志愿服务实践“学”,聚力为民服务。切实抓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及与工人街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区政府办公室与工人街社区联合开展党史 学习教育3次,促进资源共享、理论共学、业务共进,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的文明帮扶、志愿服务、环境治理等活动16次,深入居民开展政策宣讲2次,联系移动公司为团结社区独居孤寡老人家中安装监控视频设施4套,帮助居民化解矛盾纠纷1起,慰问孤寡老人、留守儿童10人次,并定期与孤寡老人、留守儿童进行谈心交流,为他们送去温暖关爱。

  创城活动丰富“学”,共建美好新家园。在重阳节来临之际,为了给社区居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社区环境,身着“红马甲”、佩戴“红袖标”的区政府办公室志愿者们纷纷活跃在社区各个角落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一道亮丽的“志愿红”。志愿者服务队用实际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在生活当中起到带头作用,引导辖区居民文明意识提高,树立“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的生活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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