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合同

时间:2024-09-08 20:09:46 合同 我要投稿

消防合同集合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消防合同集合5篇

消防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就xxxxxx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施工内容

  xxxxxxxxx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

  第三条:造价

  人工费包干价为: (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用、材料进场后的卸车、搬运费用)。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要求

  按《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66-20xx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

  按进度70%付款,(预埋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后,付预埋部分全款),所有项目完工经调试完毕试运行合格后,付人工费总价的10%,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付人工费总价的15% ,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二年),一个月内付清。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套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

  4.核实劳务分包人提出的材料计划,及时组织材料进场,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提供相应资质,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现场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根据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现场施工人员,保证施工工期。

  4.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加强现场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所有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整个项目材料实行总量控制,甲乙双方分别统计,需经双方校核签字认可。

  7.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材料损耗率不得超过合理损耗的6%,超过部分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费用。

  9.提前5天向工程承包人提出材料计划,材料计划必须符合工程实际需要。

  10.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5%。

  11.配合甲方组织所承担工程的`资料整理及交工验收。

  12.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材料要爱护,不得损坏、丢失,否则,按原价赔偿。

  13.承担工程竣工交接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为自身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有关的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等。

  15.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身份证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单据复印件。

  第七条:工期

  配合土建装修工程同期完工。

  第八条: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消防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与工期顺延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除不可抗力外,工期均不得顺延。

  四、质量标准与工程量确认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七、工程变更:

  八、工程验收与质量保修: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管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由发包人会同承包人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质量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按《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安全生产法》施工规范作业。如出现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与发包人无关。

  十、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消防验收标准,同时要求消防验收一次通过,否则造成返工以及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直至合格为止,承包人应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工程量)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承包人元,连续十日或无正当理由累计十日不施工作自动解除合同。对已施工项目概不结算,作承包人放弃工程款处理,并承担因此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工程停工或停延,全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对已施工的所有工程量概不结算,并限 日内自行退场。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承包人承诺:

  1、承包人因该项目对外产生的债务,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偿还,如因该项目导致发包人被起诉,承包人愿意作为此案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并向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其它: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国家规定质量保修期满结清保修款后本合同终止。

  发包人:承包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年 月日

消防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产品规格、型号、价格及数量:

  二、 总价款为:大写:XXXXXXXXXXX元整(XXXXX元整) 三、 于20xx年12月15日货运到工地

  四、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款XXXX元整(¥XXXX),余款在发货前全

  部付清。

  五、 结算方式:供货方将货物运到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按实际数量检验合格后

  签字和盖章的.单据为结算依据。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违约,通过当地城区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电话: 年 月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电话:

  年 月 乙方: 日 日

消防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贵州省消防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消防自动报警设计施工图、喷淋设计施工图、暖通设计施图所示内容:1、所有室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2、所有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含喷淋水泵控制箱);3、所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消防水泵控制箱);4、所有室内防排烟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含风机控制箱);5、消防泵、喷淋泵、风机的电源进线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风机控制箱到风机和水泵控制箱到水泵的到电源配管、配线及调试。6、地下消防水池的进水部分的设备采购及安装。7、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材料须甲方认可)的总承包方式;本合同范围外的施工内容另行签证计算。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根据设计及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达到合格。

  五、结算方式

  工程款采用预结算方式结算。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双方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另行约定,并严格按照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执行。

  2、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后,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的工程进度,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80%的进度款给乙方。在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须达到工程承包总款90%,本工程的消防合格证取得并交给甲方后,一周内付足工程承包总款的97%,预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到期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星期内付清余款。逾期不付,按违约处理。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甲方应向乙方明确本工程施工的.内容、注意细节和工程要求。

  ②甲方必须提供详细消防设计图纸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按图纸施工。

  ③协调施工中各种施工队伍的关系及安装工程中所用器材的堆放场所。

  ④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水,电,照明等。

  ⑤因甲方原因延误工程验收或导致验收不合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乙方款项。

  2、乙方责任:

  ①严格按照甲方、消防部门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本消防工程总体验收由乙方负责组织。

  ②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进行工人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条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管理,不损坏现场生产设备。

  ③确保所用材料,设备等符合消防质量标准,并具备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生产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所用材料经甲方和监理方的认可方可施工。

  八、施工组织进度、暂停施工及工期延误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理。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主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按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因甲方原因 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5、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②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③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④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⑤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⑥不可抗力;

  ⑦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九、工程竣工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等内容。

  4、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7、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职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8、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10、工程验收由乙方全权负责相关事宜,并负责提供消防部门验收许可证。

  十、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扣除总价款的3%质保金。质保期为取得消防许可证之日起壹年。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乙方进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失误而延误工期,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①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②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③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④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修改图纸,不按照图纸进行施工的。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违约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和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甲 方:(公章) 甲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消防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签约地点:

  合同执行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律的规定或双方的特殊约定。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或者用户手册配置、使用、安装并维护本合同项下采购的产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导致乙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条 产品交货及验收

  1.乙方供货时须按报价单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交货时甲方应对合同约定产品进行检验,如有异议应于收货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符合合同约定。

  4.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产品所需的系统调试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非标定制产品的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报价及结算

  1.乙方所供的产品价格依据所附报价单执行。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2.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全额货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延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收回产品并要求甲方支付30%违约金。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订立补充合同。

  2.合同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拒绝收货给乙方造成损失。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

  第六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本合同产品质保维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个月。

  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甲方如有需求或询问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 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 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指导。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合同。

  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并要求甲方更换合格产品。

  2.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标的物型号、数量为准。

  3.报价单及其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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