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伙协议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餐饮合伙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餐饮合伙协议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因乙方享有______ %的股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投资丙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餐饮项目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就投资及投资收益的划分约定如下:__________
一、 甲方投资____________餐饮项目共计人民币¥ 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 ),投资款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_____日内,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人: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
二、 甲方在该项目投资回报分红总额未达到 _____元之前,甲方享有乙方在丙方取得的净收益的20%的分红权;甲方在投资回报分红总额未达到 _____元时,甲方享有的乙方在____________取得的净收益的10%的分红权,净收益结算期间为15天(允许前后7日的误差)。
三、 当甲方连续4期(一期为15天)未收到分红,或在半年内总计有6期(一期为15天)未收到分红,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该投资协议,乙方应当在 _____日内返还甲方投资款 _____元。
四、 乙方应当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拍照、复印等方式,在每一个净收益结算期间,向甲方披露餐厅的收益或亏损情况,若乙方连续3期(一期为15天)或者在半年内连续4期拒绝向甲方披露餐厅的收益或亏损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当在收到解除协议的`通知后 _____日内返还甲方投资款 _____元。
五、 甲方仅与乙方和XX产生投资法律关系,甲方不接受除乙方和丙方外任何第三方的约束。
六、若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投资款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七、各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情形。
八、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
九、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2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甲方承包的熙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本协议所称的餐饮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经营的营业场所,该场所专业从事餐饮服务相关业务。
2、餐饮店的地址为,正式名称兰州永昌路汇胜购物六层为 ,负责人为甲方。
3、本协议所称的合作经营,系指餐饮店由合作各方按约定承担费用及经营责任,甲方作为负责人,全权负责管理工作,对外开展业务,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营行为。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范围、经营期限
1、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但不包括甲方自营的酒吧、咖啡等业务。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餐饮店的所有投资及日常费用的开支均由各方共同 出资承担。
2、各方出资合计人民币 元。甲方以承包的店面、店面字号使用权、设备及装修出资,合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总额80%;店面字号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使用权归属于甲方及本餐饮店。 乙方以现金出资,合计人民币500000.00元,占出资总额10%;
丙方以现金出资,合计人民币250000.00元,占出资总额5%,另因丙方拥有餐饮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三方同意丙方劳务出资占出资总额5%(该5%的份额只作盈余分配依据,丙方退伙或转让出资时该份额不能作价),丙方合计占出资总额10%; 3、各合作人的出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汇到甲方银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资金时,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四条 经营管理及人员管理
1、甲方方代表各方对餐饮店进行全方位的经营管理,其他各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经营。
2、甲方有权对餐饮店经营所需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进行管理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甲方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作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甲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西固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甲方所在承包公司存档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时间:_年_月_日
乙方:
时间:_年_月_日
丙方:
时间: _年_月_日
餐饮合伙协议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项目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2、双方以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是否需追加投资,甲乙双方继续按上诉比例出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饮食店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费用(包括租金,人工,水电等)及周转资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账上流动资金________%比例预留周转资金)后如有盈余则当月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饮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1、甲方负责经营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
2、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办理饮食店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饮食店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债务。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非日常性业务活动(例如借贷、担保等);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有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饮食店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饮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终止;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担任清算人。30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投资比例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日常经营违法违规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餐饮合伙协议4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餐饮合伙协议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第一条、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合作经营项目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营业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方式出资,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_________;
乙以________方式出资,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_________。
2、双方合伙的出资:
(1)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______元(人民币),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2)首年房租双方各______元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纳。
(3)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纳。
3、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_____元(人民币)。
4、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5、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6、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双方________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双方______比例承担。
3、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2、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______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据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2)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2、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3、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餐饮合伙协议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及经营宗旨
1.合伙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宗旨:甲乙双方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二、项目范围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
3.双方的出资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双方方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_%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______%债务,乙方承担______%债务。
六、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与新合伙人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评估企业市值,按股数认购;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资额,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资额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资金为现出资额,折算现在所持股数。
七、合伙人退伙事项
1、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 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八、出资转让
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九、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协议,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其它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协议;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一、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四、其他
1.甲、乙双方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2.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协议生效及补充变更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协议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7
甲 方:XXXX 乙 方:XXXX
丙 方:XXXX 丁 方:XXXX
甲、乙、丙、丁四方作为合伙人(附身份证复印件),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开设餐饮企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伙宗旨
合伙人根据自身的资金及管理优势,合伙经营一家餐饮企业,通过合伙人合法的手段,劳动,以便取得并分享经济利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饮企业名字为:
经营场所:XXXX 号- 号门面;
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不含临时搭设)。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由合伙人共同时确定或调整。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五、出资额、比例及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额及比例
甲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乙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丙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丁方XXXX 以现金出资,计币5万元,占14.5%。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分两次交齐,其中:20xx年11月25日交50%,12月15日交50%。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35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予以返还。
六、财务管理、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财务管理
1、账户管理
合伙人同意在工商银行开设专用共管账户,与该合伙有关的所有收入均必须及时进入该账户,包括合伙出资。营业收款人必须在营业收入当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账户。
2、管理责任
(1)合伙人同意由甲方负责财务管理。
(2)合伙人同意由乙方负责监督财务管理并派工作人员兼任收银员。
(二)日常开支的管理
合伙人同意日常开支由甲方签字审批,但支付前应具备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外的收入为净利润,即为合伙创收盈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当时结算50%,预留50%(另设账户管理)作为后期发展或拓展资金。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七、合伙人决策事项及分工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1、对外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临时须决定事务。
(二)合伙人个人业务及分工
1、甲方作为合伙人共同委托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事务处理。
2、乙方负责合伙人财务监督工作,并按月形成收支情况,向合伙人会议汇报情况。
3、乙方负责组织合伙企业营销工作,并担任合伙联络
人,负责联系并安排合伙人会议,对形成的决策事项跟踪落实。
4、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后厨房管理工作,除合伙收益外,实行月薪计酬。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合伙人难以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损失的,应当赔偿合伙人的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法院强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上述情形的退伙以上述情形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出资或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重大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均有平等的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利益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禁止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活动;如其有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承担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三)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无意向继续签订合伙协议;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15日内未清算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款的办法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清偿的,依本协议第六条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合伙人追偿。
十二、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经协商,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机关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餐饮合伙协议8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烤鱼,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二、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烤鱼,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二、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一)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二)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上班 否则扣出当日工资,一个月内累计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资
五天者扣15天工资,5天以上者扣一个月工资,(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
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
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字盖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如果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
财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或其他执行原因,合伙人实际不能继续履行其出资义务,与此对应的权利也应因之而丧失,所以合伙人实际上也就退伙了。)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这个是时间的问题了,就是说上边的情况一旦发生,那么就以发生的时间为退资时间。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这个意思是说:在没有经得大家的同意,以合作的名义搞其他的业务得的钱要归全合作人所有,由于这个事情给大家造成损失要全部赔偿。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就是说除掉你们大家签订的协议或其他的约定,还有没有经大家的同意,你们合作人当中的任何一个人不得与自己的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就是经营往来,也就是做自己企业的生意。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就是说因为其他的原因必须对大家的财产进行清算,就是散伙的意思了,那么这种情况的清算人就应该由全体合伙人来清算,或者合伙人大家有超过一半的人同意大家合伙人里的其他人来清算,合作的店面解散15天内,必须指定大家同意的清算人或与大家合作的另一方来清算财产,也可以律师、会计师等第三方当清算人,这个情况主要是大家为了公平公正和不想麻烦而找的。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一)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二)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上班 否则扣出当日工资,一个月内累计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资
五天者扣15天工资,5天以上者扣一个月工资,(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
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
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字盖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及经营宗旨
1.合伙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宗旨:甲乙双方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二、项目范围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
3.双方的出资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双方方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_%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______%债务,乙方承担______%债务。
六、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与新合伙人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评估企业市值,按股数认购;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资额,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资额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资金为现出资额,折算现在所持股数。
七、合伙人退伙事项
1、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 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八、出资转让
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九、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协议,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其它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协议;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十、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一、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四、其他
1.甲、乙双方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2.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协议生效及补充变更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协议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10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合伙从事餐饮经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餐饮企业名称:知味来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地址:建设路中段二中斜对面
二、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集体或个人就餐、酒及饮料。
四、合伙期限:暂定六年,合伙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或终止。
五、出资金额及方式:
1、知味来餐饮公司总投资壹百贰拾万元;
2、出资比例分配,甲方出资壹佰零捌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0%,乙方出资拾贰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要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六、合伙人的分工、权利及义务
1、双方协商,甲方为公司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与业务拓展等全面事宜,并享有3000元/月的'工资待遇。
2、乙方有对公司财物帐目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帐目,公司资金流动及使用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七、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乙双方按比例出资,必须按比例共负盈亏)。
八、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约,如单方违约,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恪守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餐饮合伙协议12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鉴于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经营______________餐饮店(以下简称餐饮店),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餐饮店的设立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为了规范______________餐饮店的经营行为,保护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餐饮店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合同各方对餐饮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同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纳出资的期限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五、合同各方出资份额比例
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六、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外,造成守约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各方均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仍应按照前款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各自责任。
七、利润分配依据
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所持______________餐饮店的出资份额比例分配利润。
八、债务承担
1、______________餐饮店对外债务由餐饮店财产偿还。
2、______________餐饮店财产不足以偿还对外债务时,对外剩余债务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所持的出资份额比例承担债务。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其出资比例自对方对外偿还债务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当负担的部分。
九、餐饮店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十、餐饮店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餐饮店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餐饮店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5、制定增加餐饮店出资的方案。
十一、乙、丙不参与餐饮店的经营管理,但乙、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十二、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2、合同各方向新合伙人告知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合同。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餐饮店的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合同一方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经其他人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4、合同一方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餐饮店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餐饮店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5、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餐饮店的实际情况,由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6、退伙人对给餐饮店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退还的财产数额。
7、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方的继承人对该方在餐饮店中的财产份额享有继承权。
十四、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的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餐饮店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十五、餐饮店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合伙应当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六、合伙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餐饮店: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
2、清算餐饮店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餐饮店未了结的事务。
4、清算后有盈余的,则按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相关税费、员工工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清算后如亏损或餐饮店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餐饮店财产偿还,餐饮店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出资比例承担。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_____日内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十七、合同各方违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出资和赔偿损失。
十八、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九、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二十、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采取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饮店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相应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文件签署之前,甲、乙、丙仍依本合同履行。
二十二、本合同即使被政府、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仲裁机关认定为违法、无效、不可执行,亦不影响本合同有关收益分配、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等条款的效力,该等条款仍然是对双方有效的,双方同意按照上述约定对对方进行有关补偿或赔偿。
二十三、本合同书自甲、乙、丙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合同双方须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书如需公证,以公证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资份额承担。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餐饮合伙协议13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名称及经营场所
1、餐饮店名称:
2、主要经营地:
3、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合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可进行协议续签。
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5、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6、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因此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的目的无法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
第十一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结束后,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7、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餐饮合伙协议14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馆,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馆名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馆,范围包括烟酒销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协议;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合伙协议1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和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店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2、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任意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3、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
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伙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注: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注: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八条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5、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6、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或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3)经营项目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处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 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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