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合同汇总七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种植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种植合同 篇1
生产人:签订地点:
收购人: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亩,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
第二条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
第三条生产人产出的,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
第六条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
第七条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
第八条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条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于失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产人
收购人
生产人:
收购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种植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内容如下: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内容:
甲方出租的土地位于左咀村胡同口队与王岭队交界处,东接出租方左文焕土地,南为马路,西与左新明土地相邻,且由黄花菜隔开,北为左维荣住宅自留地;租赁土地面积1.2亩(该土地西侧与左新明相邻处有南北种植的'黄花菜两行);租赁土地主要用人行及车辆通道。
二、租赁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注:除国家土地政策变革收回土地,长期归乙方 租赁)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为: ;
2、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时支付五年租金 元,合同生效时支付剩余五年 元。
四、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1、乙方擅自将租赁的土地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付违约金元;乙方在租期未到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不再租赁土地,甲方不退乙方剩余租金;
2、如甲方收到政府土地变革收回土地通知,甲方在15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要求退回土地,租期未到,甲方将已交土地租金剩余部分退回乙方,同时合同终止;
3、在租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土地政策变革政府收回土地除外),如要收回,按照乙方修建道路价格2倍的价格赔偿乙方损失。
4、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续租:
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见证人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 方:(手印)
年 月 日 乙 方:(手印)
年 月 日 见证人:(手印)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种植合同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电白县 镇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发展。
第四条 合作经营项目是由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担责任。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
第三章 项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 项目合作人共 个,分别为:
1、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2、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3、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4、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第四章 协议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 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第九条 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
1、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2、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3、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4、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可以优先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
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 合作项目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规则
第十四条 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
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 名,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十四条 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
(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
种植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养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种植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要求:
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1、内在质量: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应符合GBl8406—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粮食作物应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其他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外观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提供种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苗应满足的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种苗验收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苗价格为____元/____(单位),合计:____元,价款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清;可以在乙方向甲方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收购保证金:
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应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保证金。
第五条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养,并确保产品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乙方将产品或甲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种苗、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养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条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_______,______份,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章):
种植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种植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自愿以土地方式入股,乙方负责前期投资,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尊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联营地点及四至界线
1、地点:面积:2、四至界线:东抵:南抵:西抵:北抵:
第二条:联营期限:年(年月日起至年。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充分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乙方生产管理活动,负责提供土地并保证土地权属明确,负责协调土地纠纷;积极参与基地管理,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止畜牧践踏和人为破坏;合同期限内甲方有继承权,监督权和协助管理权,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安排合适劳动人员配合乙方用工方面的需要。
2、甲方应保证修筑道的顺利实施,不得借故干涉,收取费用等,原有的道路,应无条件的提供给乙方使用,(在甲方的山地范围内)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技术人员,管理及部分工作员工、租房、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不能因体制改变,人事变动,机构和变更或其它原因而终止合同。
4、甲方村民如要在合同期所开发的土地,范围内新开矿、烧碳,修坟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给予合适补偿方可。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规划、种植自主权,乙方可以根据生产、生活和交通的需要在开发山地范围内有自行确定道走向、修筑道路的权力。
2、乙方负责前期投资,其中包括苗木栽培、肥料、农药和资金投入,负责经营管理及开发山地的技术指导。
3、乙方享有充分经营自主权和产品的收益权、乙方可以按实际需要联合他人(包括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共同开发该土地。转让所得收入按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4、在合同期内,所种植的收入归甲、乙双方按分成所有,地下矿产归甲方所有。
5、在合同期内甲方如要收回土地使用,甲方应根据当时实际投入效益,按当时国家最新规定补偿标准补偿给乙方。
6、在合同期内,乙方开发土地所争取的各项收入归乙方所有。包括国家补助,甲方给予支持。
第四条:双方约定
1、施工中以解决联营就业为主,所需劳力同等工价以联营户优先,但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若发生一切(伤、残、亡等)事由联营户自负,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在施工中(整地、打穴、施肥、回土、栽植等工序)必须服从乙方技术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保证成活率。如甲方人员不按乙方技术要求栽植而影响成活率,乙方可以辞退施工人员,甲方不得借故干涉。
3、分成办法:
基地全权负责前期投入,利润分成按即甲方占%。乙方占%(该联营基地内权属属集体的部分归集体所有,属个人部分归个人所有)。
4、合同签订后,甲方若要将土地转让给他人,必须要经过双方再作协商。
5、乙方根据天气情况分片、分年度进行实施。
6、合同期满后,地上林木还不能出售的,按数量分成折价归属;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乙方在该基地所投入的'资金总金额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经营失误、或效益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上述联营基地,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
1、在联营期间如因国家征用土地,土地的补偿款项归甲方所有,其它的青苗费及乙方所在联营基地所有经济补偿扣除乙方前期投入费用,其余收入按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乙方在联营基地种植树木过程中,享有自主经营权和砍伐权,在树木成林收成过程中,甲方负责办理有关通行手续。
3、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本合同。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偿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机关一份,林业主管部门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代表签字:乙方(公章)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
附:甲乙双方均可以选择片区在基地养殖,但要在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树木生长及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的状态下,所养殖畜牧,也只局限不影响林木生长的品种,比如:猪、鸡之类。
1、联营户名单;
2、1:1万地形图(标明四至界线);
3、委托书。
种植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我市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提高优质稻产业开发水平,经甲乙双方的多次协商,本着本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稻谷收购合同。
(一)总则
一、本合同直接由x有限公司和湘潭县农技推广站签订,由乙方向农户推广落实,并进行有关技术指导。
二、甲方提出收购稻谷的品种和数量,乙方根据甲方收购品种和收购数量落实种植面积,并与种植农户签订相应的合同。种植的品种要相对稳定,既有利于市的销售稳定也便于收购和加工。优质稻按优质优价收购,一般中档优质稻高于普通常规稻谷市场价5-10%;高档优质稻高于常规稻市场价的10-20%;特殊品种高于市场价25%;普通稻按市场价格优先收购。
三、甲方要保证全面收购合同内质量合格的稻谷数量,优先收购订单户后可根据甲方要求再扩大其他散户稻谷的收购,乙方保证种植合同的'稻谷卖给甲方,双方能长期合作。
四、乙方负责基地订单农业的种子购销,科学种植和田间管理指导等农业技术方面的事项。
五、稻谷收割后,甲乙双方按国标执行,收购分品种分质量装运,协调处理好乡(镇)、村和农民的关系,甲方根据收购的稻谷支付乙方的各项劳务和技术推广费用,尽量保证早、晚稻谷收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细则
一、订购品种、数量、价格:
二、劳务费:包括乙方对农户的科学技术和田间管理指导有偿服务费(其中:优质稻30元/吨,普通稻20元/吨)、装车、运输、灌包等。乙方收购稻谷送到甲方仓库,收购劳务费按次计算。
三、包装袋和缝包线由甲方负责,乙方尽量负责灌装标准包(70kg/包)等事项。
四、质量按国家或湖南省地方标准,乙方负责定点检验,甲方抽检,质量不合格双方协商处理,最终决定权为甲方。
五、结算方式:稻谷按甲方要求运到指定地点结算,休息日甲方必须保证结算资金的到位。
六、货物(稻谷)随到随收。
七、收购稻谷年度:
本协议是长期合作协议,本着诚信的原则,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协议中有遗漏和不当处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种植合同 篇7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花生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基本要求:
二、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应符合GB18406—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观质量:颗粒饱满、无杂质、无霉烂虫害。
三、甲方提供种子、栽培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统一品种和质量。
四、乙方按当地土壤和生产条件落实种植面积______亩,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种子和栽培技术进行管理。按时、按质量提供产品,不得擅自将产品外流或转卖。
五、收购保证金:甲方□是/□否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_____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韵,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六、交货时间: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自行将花生运至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花生进行检验;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后一日内现金支付货款。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成交。
九、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当在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3、乙方将产品或甲方提供的种子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当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子市场价格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种子、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限内提供证明。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种植的基本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内容,双方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登记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盖章):
种植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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