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合同锦集五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承诺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承诺合同 篇1
合肥文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芳邻家园管理处:
本人申请到贵处值班,为贵处提供劳务,由于本人已达退休年龄,故为免除贵处担忧,本人特作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自愿遵守贵处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接受处罚。
2、本人提供的劳务按日计取报酬,一月一结。
3、由于提供的劳务的性质不具有人身危害性,所以值班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均与贵处无关,贵处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属第三人侵权的,请求贵处提供方便维权。
4、本人已超过60周岁,所以本人不要贵处购买任何保险(包括各类社会保险),如需强制购买,费用本人承担。
5、提供劳务期间因本人自身疾病而引发的伤亡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病、心脏病、心脑血管病、精神疾病等),由本人承担,与贵处无关。
6、本人定期提供体检表,以备贵处审核是否终止双方协议。
7、本人已熟知上述承诺可能产生的后果,对该承诺的含义也无歧义,该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任何他方胁迫。
8、本人如有违反承诺行为,由此给贵处造成的全部费用和损失于律师费、交通费、诉讼费等),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年月日
承诺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湖北荣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共同为乙方解决实际问题着想,履行好各自的承诺,落实双赢的目的,特签订承诺协议书如下:
一、甲方有偿为乙方解决湖北煤碳地质局片项目中存在的决定项目成败的重大阻力问题(乙方的目地先得到落实,先得利后付出,无风险)。
二、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在洪山项目中的建筑面积 m2作为补偿(如甲方不要房屋,则按市场价折款后付给甲方)。
三、双方协议履行时,以关系疏通后开始谈协议阶段时乙方应付万元费用给甲方;协议签订后付50%给甲方,其他在项目销售时付清或甲方需要产权时给予办两证(均以双方核定的.基数抵扣和结算)。
四、甲方为解决乙方的根本利益承担着全部责任,乙方必须为甲方所承担的责任安全负责,保密好过程和结果,遵守信誉,恪守诺言,一诺千金。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个人信誉,为以后的进一步合作建立良好的诚信关系。
五、双方应严格遵守承诺,违者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备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承诺合同 篇3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于20xx年11月21日向本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内容,现本公司就其中的'相关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贵公司施工期间如因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备而导致的停工,本公司同意工期相应顺延,遇到相应经济处罚时,由本公司协调解决。
三门峡市春天置业有限公司20xx年 11月22日
承诺合同 篇4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应如何认定
案情介绍
孙某与20xx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200元,劳动合同承诺书。孙某工作期间,该公司每月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会保险。20xx年1月20日,孙某以公司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同月25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离开公司,20xx年3月,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某公司支付20xx年2月到12月期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庭审过程中,某公司处以一份由孙某于20xx年4月1日书写的《声明》,表明某公司已向孙某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劳动合同文本,由于孙某原因不愿意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孙某对该《声明》的真实性予以认可。某公司据此以孙某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请求驳回孙某的仲裁请求,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承诺书》。
争议焦点
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达成不签订劳动合同承诺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方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作“的规定强调用人单位应主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履行了订立劳动合同相关手续因劳动者自身原因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简单认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而是错在劳动者。因此孙某的仲裁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而笔者认为,应当支持孙某的仲裁请求。理由如下: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的义务,因此单位应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包括应当向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提供劳动合同文本、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等程序。其次,法律并未强调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以及过错,没有区分是谁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只要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最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予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本案中,用人单位并未与孙某终止劳动关系,反而以孙某“声明”为依据,规避法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并非为考虑因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权利,即单方终止与劳动者劳动关系且不支付补偿金的。因此,用人单位应依法行使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当用人单位怠于行使此权利而导致的劳动关系在未签劳动合同下进行的不良后果时,应有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合同 篇5
致:北京市XXXXXX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承诺: 年 月 日与北京市XXXXXX有限公司签订的 工程,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为: 。现申请此合同终止。
我公司承诺:终止上述合同后,我公司不在向贵公司申请材料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承诺单位(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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