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制作合同

时间:2023-05-07 12:47:23 合同 我要投稿

门窗制作合同汇编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门窗制作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门窗制作合同汇编五篇

门窗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所购彩色铝合金门窗数量及价格

  (一)本合同塑钢门窗承包范围为 ,合同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元/m2,门窗面积约 ,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

  1、此综合单价为所有推拉门窗、固定窗、推拉门的平均综合单价。(含纱扇)

  2、此综合单价含制作安装、管理及保修,含税金。

  3、本合同面积增减套上述单价进行结算:如若窗型、分格形式及原材料变更,造成价差则另行增加报价。

  4、本工程结算面积以设计蓝图洞口尺寸为准,飘窗按展开尺寸计算。

  5、本价格不包含土建配合费。

  6、材料价格出变化,不另行调价。

  (二)以下文件做为合同附件

  第二条本合同塑钢门窗材料报价说明

  1、型材:本工程塑钢门窗用塑料型材由甲方指定选用 牌 系列白色塑钢型材。

  2、本合同报价所选用钢衬型材壁厚为 。

  3、五金件:为配套优质产品。

  4、玻璃:选用汽车级原片,中空玻璃使用4mm+6A+4mm浮法白玻。

  5、纱扇:为不锈钢纱扇。

  第三条安装地点及开竣工日期

  1、本安装工程 所在地为: 。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立即组织相关型材,并按甲方要求 开工, 竣工。

  第四条本合同塑钢门窗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付定金,门窗框到场安装7日内付本合同总额40%的进度款,门窗扇及玻璃到场安装7日内付本合同总额40%。全部安装完毕,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乙方应积级配合,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五条供货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

  2、甲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约定款项。

  3、甲方、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未能及时指定型材颜色、种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门窗量一次增加超过合同总量的10%。

  5、不可抗力(详见本合同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6、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为确保门窗的正常安装,甲方应对施工的洞口尺寸予以明确要求,确保洞口尺寸的规范。

  (2)甲方对不规范的洞口尺寸进行修整。

  (3)负责及时组织对门窗的.验收工作。

  (4)甲方免费提供安装主施工所需的垂直运输、脚手架、临时仓储。

  (5)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按时支付各期款项。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时积极组织原材料的进厂及产品加工。

  (2)乙方应将产品安装尺寸及施工方案交甲方,并积极组织安装。

  (3)乙方按工程进度负责对门窗的制作、运输、安装。

  (4)对每批所交产品提供材质证明。

  (5)负责办理交验手续及资料,汇总给总包方。

  第七条变更

  1、如若设计变更,甲方应在乙方产品加工前15日以上,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获得乙方认可。如变更在产品加工过程中,甲方应承担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加工周期。

  2、如若工期需要提前或者延后,甲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获得乙方认可,由此造成赶工或产品滞留所产生的费有由甲方承担,原生产周期作调整或顺延。

  3、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若一方提出某项条款的变更,变更方应及时用书面文字方式通知另一方面,由双方协商和签订有关变更协议。

  4、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为本同的附件。

  第八条所有权之保留

  乙方保留合同的产品所有权,直至甲方付清本合同所有货款。

  第九条违约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本合同约定的全总或任何义务,或有其它违反合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方应该承担对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经济责任。

  2、本合同双方分别发生不同的违约行为,应上双方协调解决违约责任或和自承担由于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其经济责任。

  3、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主供货期相应顺延,当付款时间超过20日,乙方可停止供货,直至甲方向乙方付清货款,乙方方可人供货。

  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货,当供货时间超过7日,由乙方自行赶工期,保证其总体供货不能顺延,如整体供货超过20日,从21日起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条不可力抗

  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继续履行未直接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履行期限,延长时间与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后果持续时间相等。

  2、当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一方。

  3、若不可抗力的后果持续1月以上,双方应重新洽淡合同义务,若双方无法形成协议,任何一方可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是指超过本合同人任何一方所不能控制之事,例如:战争、地震、洪水不、台风或政府在其主权范围内的行为。

  第十一条争议

  1、所有因本合同执行而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双方协商30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应过法律程序解决。

  2、在诉讼期内,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有争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做出补充合同(协议),且补充合同(协议)为本合同副件。

  2、本合同副件为本合同组成总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履行完毕,结清尾款,该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门窗制作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 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圩游客接待中心

  2.工程地点:大圩镇

  3.承包范围:铝合金门窗工程 大圩游客接待中心大楼

  4.承包方式:施工图以内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总价

  门窗计价以实际安装尺寸为准,单价 元/㎡,不含纱窗。如有钢化玻 璃增加单价 元/㎡,计算方式为:按实际安装尺寸为准计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1.铝合金门窗按国家行业标准JG-T140-20xx执行,也按图纸内容标准执行。

  第四条 材料及设备供应

  1.铝合金门窗型材采用优质品牌,推拉为“85”平开为“55”系列。颜色按甲方指定 。

  2.乙方施工使用的中、小型机器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垂直运输设备,排栏脚手架等由甲方负责安排。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及有关设计变更的全套资料。

  2.实现施工场地通水、通电,为乙方提供临时仓库。

  3.委派 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工程款及结清款。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合同约定的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和安装。

  2.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支出计划及相关文件,及时送交甲方及有关单位。

  3.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确保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4.委托 技术主管,处理塑钢门窗安装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工期应按甲方施工主管理人员安排。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乙方必须提供所有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便于甲方对现场所有工人购买保险。

  2.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工程款的支出和核算

  门窗框上墙时支付 总工程款,门窗扇安装完毕后支付至 总工程款,交付验收使用时支付至 总工程款,剩余 总工程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九条 保修期

  1.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因乙方施工质量不良所发生的任何损失,均限期由乙方修复并承担费用。

  3.经乙方同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及时维修,甲方可以请第三方代为保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 违约、争议

  1.合同双方的任何乙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造成工期延误,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非经甲方许可工期不得顺延。

  2.合同履行中任何乙方无正当理由而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甲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出合同价款3%违约金。

  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所在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确认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效,在本合同门窗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日 期:

  联系电话:

  日 期:

门窗制作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天津市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10万吨海水淡化厂门窗制做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33#5#4#6#变电站、1#加氯间、1#1。

  4、质量等级:合格产品

  二、产品规格及工程价款

  1、 塑钢门按非标60系列型材,塑钢窗按非标80系列型材。其他材料门窗、围栏按图集及验收

  2、规范施工,颜色选自厂家提供的样品,并经过质量确认、封样,以实际封样为准。

  3、 工程量:暂定1842.91平方米。(附件1) 工程造价:暂定900352元人民币,(扣减乙方复试费2万人民币元),大写玖拾万零叁佰伍拾贰元整。

  4、 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以合同有效之日起计为期30天。

  三、承包方式

  1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以国家相关标准及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封样样品为验收标准。 门窗保证质量、等级,如有导致影响砌筑体效果,规格、尺寸不统一等质量问题,门窗运输

  2、过程中造成破损等问题,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退货或更换,且应赔偿甲方和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付款方式

  1 玻璃后付总款的10%,经验收质量合格后付至总款的95%,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20日内付剩余总款的5%。

  2 进度款: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进度陆续拨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直至乙方生产完毕后交甲方,经验收质量合格后方可结算。

  六、结算方式

  1、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及监理组成小组进行供货量结算。此结算应于工程竣工后一周内

  2、完成,因乙方原因结算未完成的,实际供货量以甲方认可的结算额为准。

  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待甲方财务认可后办理正式结算手续。 甲方未与乙方达成结算价或结算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供货要求

  1、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期节点要求,做出供货计划,并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工程部,由甲方工程部按照甲方确定的时间节点通知乙方供货。

  2、 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计划后,7天内组织将货供至工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乙方负责运输及装卸费用。

  3、 货至施工现场后由监理组织甲方、乙方进行验收,质量及数量核实无误后,由甲、乙、监理三方签署供货验收单。

  4、 供货途中及装、卸时的货物损耗由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后的损耗由甲方承担,货供到工地后,甲方为乙方卸货提供场地。

  八、保修期限

  保修期一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如在保修期间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返工,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负责供货甲方负责维修,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维修不及时,甲方可以自行组织维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的供货质保款中扣除,甲方同时拥有对超出质保金部分费用向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按照甲方确定的供货时间节点,提前7天通知乙方供货;

  b、甲方负责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c、甲方按设计图纸要求、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认可的封样标准进行验收;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做出详细的供货计划,并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工程部;

  b、甲方负责在施工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卸货场地,并负责材料的验收及保管工作;

  c、甲方会同监理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d、甲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和产品质量施工说明书进行施工,如有背离施工说明书进行施工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严格按约定的时间进行门窗的供货;

  b、乙方随货提供全套的施工工艺技术资料及材料质量保证资料;

  c、乙方提供样品经甲方认可后封样,作为货品验收标准;

  d、乙方提供产品的颜色不符合质量标准时,乙方无条件更换,并赔偿延误工期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e、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或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工程实际用量与乙方结算,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须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门窗的成品保护:工程验收前成品保护由乙方完成,甲方配合工作,验收前门窗维护与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验收后由甲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而造成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已付的全部工程款,并支付合同暂定工程总造价款10%的价款作为违约金额赔付给甲方。

  2、 乙方应按合同工期严格执行,每延误一天,扣工程总金额造价的5‰,未达到产品质量标准,扣除相应工程项目的所有工程款。由于甲方备料不及时、备料数量不准、无卸货场地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供料,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甲、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进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合同签订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负责派人员及材料运输至施工现场,并保证卸货过程中全部人员的安全。

  2、乙方应保证运输到现场和卸货过程中材料的质量不受损坏,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进行补偿,以免延误工期。

  3、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使工作顺利进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日年 月 日 本合同不尽事宜,经双方协议后做出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门窗制作合同 篇4

  第一条定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2、分包方(简称乙方):

  3、工程地点:

  4、工程名称:

  5、乙方承包方式:单包工(安装所有工艺全过程,包括五金配件的安装等等)。保证达到建设方、监理方验收合格。

  6、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业行业标准JG/T3017-94《PVC塑料门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03-96《铝合金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

  7、规范、标准:按设计图纸尺寸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检验、验收标准或规范。

  第二条本工程工期特别约定

  1、进场时间:

  2、外框安装完工时间:按建设方、监理方和结合甲方要求完成

  3、窗扇安装时间:视建设方、监理方和结合甲方的要求完成。

  4、工程量暂定,双方约定完工后进行按时结算。如能按质、按量、按时及规范标准和听从甲方管理顺利完成的即继续增加的工程量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5、乙方必须派足够的工人按质、按时、按量完成甲方分配的工程量。

  第三条乙方承包范围

  1、楼层必须吊通线,发现洞口不符合并超过2厘米提前登记栋号、楼层等书面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协调处理。

  2、制作安装所有工具(其中含电缆、电锤、电钻、胶枪、手提切割机、螺丝刀、钳子、施工用线、钻头、批头、安全帽、安全带、安装梯子及所有用具等等)。大型下料机器和冲压模具除外。

  3、门框打密封防水胶和泡沫填充剂,用完的所有胶瓶必须交回甲方处核对数量,数量不符超出的由乙方按原价赔偿,并在月结算工资时扣除。

  4、验收前对门窗卫生清洁,确保验收合格。

  5、负责对厂区和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及材料的保管。

  6、单边洞口砂灰2厘米以内不符或偏差的,负责打洞口至满足安装为止。

  7、负责门窗、玻璃、配件及辅料在厂区的制作组装和到工地的下车和所有的搬运。

  8、负责月牙锁、执手等五金配件的安装,负责对门窗保护膜的包装,乙方必须负责包装好,制作装配好的门窗保护膜如有包装部完善的由乙方负责包装好,若不包装好的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在施工过程中,图纸窗型若有变更或修改的,按实际尺寸面积结算。

  10、在施工过程中(指高层),甲方帮乙方协调把成品窗及玻璃等装在土建的龙门吊上,若龙门吊没法装载的,一切由乙方搬上楼进行安装。

  11、所有的型材下料制安,配件及辅件的装配等,乙方必须到甲方负责人处领取并签字确认,若签合同责任人需要其他人领取的必须写委托书给甲方负责人认可方可领取。乙方领取的配件及辅料若超出甲方所配置范围的,乙方可向甲方借用,但费用即在结算时扣除。

  12、乙方在施工中各项目,在未经验收之前半成品及成品因其它原因造成的局部损坏由乙方负责义务修复工作。

  13、负责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费用。

  14、服从参与甲方对现场各方面的配合工作,负责现场安装的安全防范措施。

  15、在安装过程中,图纸窗型若有变更或修改的,按实际制作面积结算。

  第四条承包安装的单价及结算依据

  按门窗安装的实际尺寸计算,安装单价约定为元/㎡(此单价为包干价,含纱窗制安,其他全部包含,不管是什么样的窗型,单价不变),以上单价已包含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种劳动保障费,门窗数量经现场实际计算与双方签名的出库单相符合可作结算参考依据。

  第五条人工费支付方式

  1、外框制作安装完按制安总款的40%支付,须检查合格后方可付款

  2、窗扇及玻璃全部制作安装完毕(含打胶、修补、五金配件、压条、封边等辅料配备齐全)按制安总款的20%支付,待门窗全部调试完毕及清洁卫生后(达到建设方、监理方及甲方的验收标准),经建设方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分户验收终验后(不需调整返工的情况下),扣除制安总款及总人工费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后,剩余款项在一个月内付清。保修期以验收合格交付开发商日期为准,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10天内无利息一次付清。

  特别说明:乙方进场施工时甲方暂不支付费用,以上的门窗框及门窗扇摆放在工地现场的不作为结算付款依据,必须以安装完毕且符合规范标准在房屋墙上洞口的为准(须甲方负责人核定)。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时提供主材、辅材及配件的供应。

  2、对门窗大样图的优化设计。

  3、按规定定期支付人工费。

  4、负责运输门窗及玻璃到工地。

  5、配合乙方对监理、土建方的协调工作。

  说明:在运输过程中,甲方的汽车尽能到达的地方,汽车不能到达的地方由乙方搬运,包括门窗、玻璃、安装配件材料等。

  二、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建设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整个施工过程由乙方管理,甲方跟踪监督。

  2、必须弄清标高线及窗边厚度才能安装。

  3、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按质、按时、按量按甲方要求完成该项目的门窗制作安装工程,确保达到验收合格。

  4、保证施工现场不出安全事故,如发生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处理,与甲方无关;涉及乙方的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人闹事及与其他单位人员闹事、打架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负。

  5、安装不合格造成返工,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6、在此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签合同责任人必须全过程在现场管理,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甲方负责人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每月请假不得超过3天,未经甲方负责人同意擅自离开每次罚款500元。

  三、处罚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或在条款中,甲方都有权对乙方处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合同中任何一条款,或不在条款中但对甲方有损利益的其它事宜。(最低罚款200元起)

  2、制作不合格造成返工或制作错误,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生产车间内机械设备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违规操作和发生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保证生产车间内卫生清洁,现场的成品或半成品乱摆乱放。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工作或不听建设方、监理人员管理指挥。

  4、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的,在室外作业不挂安全带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

  5、乙方必须按国家规范制作安装。

  6、工人闹事或与其它单位人员闹事、打架(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负)。

  7、在工地每一套房的各种螺丝或辅料(含射钉、弹、固定片、保护膜、膨胀螺丝等)合计超过10颗的。

  8、在施工现场大小便的按建设方及监理方规定罚款,并清洁现场。

  9、乙方人员在工地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的后果自负,与甲方无关。特别说明:若出现上述条款和其他违规情况,甲方开罚单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签字,不服从者加倍处罚,再不服从者乙方无条件退场。上述出标明的罚款额外,其他条款最低罚款每次100元起,款额直接从乙方结算工资中扣除。

  三、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况的,终止合同)

  1、乙方在制作安装达不到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重新整改,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关规范及建设方、监理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捣乱或闹事造成对甲方有较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有严重行为的追究其法律及刑事责任。

  3、严重不听各级管理人员指挥,严重违反相关单位规定的。

  4、制作安装质量、数量及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特别说明:若乙方违约被终止合同,双方不存在办理任何结算款项费用;甲方即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不得聚众闹事,否则甲方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约定

  1、乙方应遵守建设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定进行施工。

  2、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职人员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并落实防范措施。(注:不合格产品在整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主材、辅材的管理及规定

  1、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配件等材料(例如:型材及各种螺丝、射钉、弹、辅料等等);属普通玻璃片数损耗为2%,属安全玻璃片数损耗为5‰,经审核超出部分属乙方责任的负责赔偿,配件不允许损耗,属质量问题的交负责人登记更换。

  2、乙方在卸玻璃时,乙方必须认真核实规格及数量,以便分清是否有错漏或损坏不合格的;发现错漏或损坏的及时登记书面报告给甲方处理,乙方在签收玻璃后出现错漏或损坏的有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乙方必须按比例发放给各施工人员,违者接受甲方处罚。

  第九条竣工验收结算

  1、工程量最终按实际制作安装规格进行结算。

  2、人工费结算于竣工交付建设方后进行,甲方工程竣工手续完善后,

  第十条门窗保修

  1、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对施工项目进行期限范围内的保修,其中产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外、保修时产生的人工费由乙方自理。

  2、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口头或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进行修理,如不按时进行修理,甲方有权委派其他人员进行修理,其产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在订立及履行中,除严格执行现有条约外,合同中其它不详的双方发生的其它问题,应本着合理、友好协调解决的原则处理,如解决不了的,对方应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乙方不得聚众闹事,若出现闹事甲方有权采取强硬措施,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含义已经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窗制作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世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世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会,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百色市德保县人民医院综合楼

  工程地址:百色市德保县人民医院

  工程内容:安装铝合金门窗、不锈钢防盗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综合楼铝合金门窗安装均为包工包料施工,配合业主做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工程量安装铝合金门窗约m2,单价元/m2,不锈钢防盗网m2,单价元/m2,合同价款元整,以施工实际面积结算。

  六、组成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投标报价表交叉等书面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工程签证单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家畜等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往来函件的书面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质量与检查

  (1)承包方按发包方已确认合格的标准样板采购,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封样,施工工艺按已安装的样板为标准安装完成后面的工程。

  (2)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3)收方尺寸:按安装铝合金门窗、不锈钢防盗网、厨房推拉门的实际面积计算。

  八、材料规格

  铝材采用铝材,配件为铝标准配件;采用纱窗;防盗网采用厚不锈钢防盗网。

  九、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质期为壹年。

  十、工程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以材料进场植入,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合同总造价的30%,其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达到60%、90%时,按进度分两次相应支付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造价90%的工程款,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7天内一次性支付到工程总造价的97%,留有3%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结束后15日内退还,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

  2、按工程所定的价格单价包干,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结算。从现场工程师签字确认为准。

  3、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编制施工结算书送到发包方审核,收到承包方结算书之日起7天内审核完毕,并于审核完毕7日内付清扣除质保金外的工程余款。

  4、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5日内付清。

  十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必须编制可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百色市德保县人民医院

  十三、争议

  在履约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百色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共同遵守。

  十四、其他

  1、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提供水电接口,明确配合费,并安排工人向长居住的定点地方以便保障施工进度。

  2、工期调整: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开工条件;

  2)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至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正常施工停工累计8小时;

  4)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

  5)发生不可抗力。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应提前48小时把内容、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工程师及发包方。验收合格,工程师证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整改后重新验收。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金额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承包人:

  委托人:委托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