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作合同集合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确认乙方为甲方职工工作服供货单位。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现就货物的供应及相关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 货物名称、商标、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
备注:以上人数及金额以实际量体交货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和过程控制
1、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生产,乙方已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职业工作服均使用XX集团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服装品牌“XX”,决不采用二三线品牌,并保证本合同约定之所有工作服均不转包其它企业生产。
2、为确保产品质量,甲方在可能情况下将派员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把关,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向甲方职工经行实质性量体和生产进度安排。
4、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员或请专家进行现场跟单,乙方应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一旦发现违约问题,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支付按本制作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赔偿。
5、乙方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供封样样衣,并保证样衣及工作服的一致性(中标80%毛料),保证西装里料全部采取国产材料,袖里采取羊蹄袖处理,袖子接缝采取双向吃水工艺;男女西裤据个人量体进行打扁、加裤脚衬和防滑带处理,其它按国标要求制作。具体详见样衣及双方约定的采取进口面料生产的一线品牌样衣标准。
三、包装规定
1、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采用手提套衣袋包装并配专用衣架,立体纸箱包装运输,10套/箱,内装交接单,纸箱外标明:XX林区神发水电有限公司、人员姓名及数量。
2、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包装物乙方不再回收。
四、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交付时间: 20xx年9 月20 日前全部交付完毕。
2、交付地点:以甲方指定的地点为准(XX)。
3、交付方式:由乙方负责送货至交付地点,并承担运输及相关一切费用,协助甲方发放。
五、验收
1、服装按照甲方中标要求的封样样衣的面料、颜色、制作质量以及约定的辅料等规定进行原产地预验收和送达交付地点终验。同时,甲方将有
权抽选产品送相关权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按甲方抽检数量进行补货。
2、甲方收到服装后,验收异议期限为15个工作日。若甲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3、服装送到甲方并经验收合格后起算质保期,质保期期限为两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装出现的质量问题无偿负责返修,返修两次未达标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重新制作,直到产品达到需求标准。
4、乙方在现场量体时,甲方职工需对测量的尺寸进行签字确认。
5、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及精确量体大小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修、重做、退货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六、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由XX武汉职业装营销中心全权负责,成立专门售后服务小组,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售后联系人:XXX,电话:XXX办公电话XXX。
七、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交国内正规税务发票(增值税发票),合同签订的3个日内支付50%货款作为预付款,货到并验收合格后7日内再支付40%。余下10%三个月内质量没出现异议一次性付清货款。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限要求保证交付。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部分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在此情况下,乙方除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当乙方逾期15天(含)以上不能按约交付,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支付按本制作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赔偿。
3、乙方所交付货物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4、若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的损失。如属双方过失,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九、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1、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后(自合同签订后两年内)有可能发生补单事宜,乙方在接到甲方补单通知后30日内将增加服装按本合同价格及相关质量要求及时补货到位。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履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补充文件。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电话:代表(签字):
年 月日
乙方: 电话: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工作合同 篇2
甲方:河北佳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金宇物业公司
甲、乙双方就“ 金宇小区 ”绿化养护项目,经双方协商同意,
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金宇小区绿化养护
二、 工程地址:中华南大街38#
三、 工程内容:园林绿化养护
四、 工程面积:
五、 工程承包方式:由乙方采用轻包工的形式进行养护施工。
六、 每年度养护工程造价:
第二 养护承包期限及工作时间要求
1、养护承包期限自 20xx 年 3月 1 日至 20xx 年 3 月 1 日止,共四个季度。
2、养护工作时间,采用弹性工作制,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自
行安排,不受工作时间的约束。
第三付款方式
养护费按每年度分二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即支付年度养护费的50%,即人民币 ,余款50%在完成十二个月的养护工作期满后支付,依此例推。
第四条 甲、乙双方职责
一、 乙方职责
1、 保证养护施工现场的独立性;
2、 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3、 免费提供水电;
4、 按合同规定付款
二、 甲方职责
1、 养护组做好现场养护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养护人员的稳定专业性;
2、 养护组安排养护专项资金,保证人员农资及时到位;
3、 养护组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去养护;
4、 养护组按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与技术要求进行养护;
5、 养护组在养护过程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 杜绝业主乱栽乱种现象,保证草坪、乔灌木丛中的清洁卫生。
第五条 养护工程质量监管
在养护过程中,本公司养护组严格执行我公司制定的.有关绿化工程确保养护操作过程,以确保业主绿地植物生长旺盛,做到“三无”,即无死苗,无杂草、无病虫害。苗木、绿地养护参照以下“园林管护”工作月历:
园林管护工作月历
元月份
1、 整形修建苗木,减除枯、残、病虫枝叶。
2、 施足冬肥,注意苗木养护。
二月份
1、 落叶苗木整形修剪。
2、 施足冬肥。注意新栽苗木养护,及时填土、扶正、浇足水。 三月份
1、 补栽苗木,加强新栽树木养护,确保存活。
2、 注意病虫害发生,维修园林种植机械,备足药品:注意蚜虫,食叶害虫防治。
3、 长势较差地块草坪可追施尿素。
4、 清除防寒包扎物。
四月份
1、继续补栽苗木的工作。
2、加强新栽树木养护、加土、扶正、浇水。
3、做好树木抹剥芽、修剪工作。
4、防治蚜虫、蚧虫、红蜘蛛、蝼蛄、地老虎、蛴螬等害虫及粉病、锈病、叶斑病的防治工作。
5、 草坪扎剪,夏绿二次,冬绿二次。
五月份
1、 对乔木剥芽除萌、修剪、萌蘗。
2、 加强新栽树木养护,中耕松土,增施追肥,勤施薄肥。
3、 注意病虫害预测报工作,做好防虫、防病工作。
4、 进行草坪扎剪,冬绿2—3次,夏绿二次。
5、 雨季,注意树木、草坪积水,及时排除积水。
六月份
1、 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治食叶害虫,叶部病害为主。
2、 加强补栽苗木的养护,及时中耕松土,浇水。
3、 树木剥芽除萌、修剪、施肥,色块苗木修剪,绿篱修剪。
4、 草坪扎剪,夏绿二次,冬绿二次,薄施尿素1—2次。 七月份
1、 天气渐热,中耕松土除草,疏松土壤。
2、 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病虫动态实施防治。
3、 伏天气温高,要注意灌水抗旱。
4、 草坪扎剪:夏绿1—2次。
5、 树木剥芽,除萌。
八月份
1、 中耕除草,疏松土壤。
2、 防止干旱。
3、 搞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4、 草坪扎剪一次。
九月份
1、 防治病虫。
2、 中耕除草,浇水抗旱。
3、 草坪出杂,夏绿型草坪修剪1—2次。
4、 树木修剪,球类,色彩树,绿篱整形修剪。
十月份
1、 冬绿性草坪恢复生长、扎剪、薄施尿素,夏绿性草坪修剪一次。
2、 防治病虫。
3、 中耕除草。
4、 检查存活率,落实补栽树木。
十一月份
1、 冬季修剪。(常绿乔木为主)
2、 夏绿性草坪修剪,冬绿性草坪修剪1次。
3、 树木刷白。
十二月份
1、 树木修剪。
2、 土壤改良。
工作合同 篇3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工作人员与第三人签订分包合同,判断该分包合同的效力是否及于建设方的主要依据为,该工作人员是否有权代表建设方并且是否以建设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给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刘甲作为乙方签字,一冶集团公司作为甲方(由刘乙签字),双方订立《工程分包合同》,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实业公司发送《关于徐泾新厂房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确认函》,载明:“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贵公司在徐泾新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中,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经贵公司、我公司及现场项目部代表刘乙三方核对,均无异议,该函上分别由五天实业公司和刘乙盖章、签字。刘乙在刘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中确认:“所有项目以640万元(陆佰肆拾万元正)结算。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刘甲提供材料,显示:五天实业公司新建厂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负责单位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工地企业联系人信息为刘乙。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载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通报”中载明“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项目经理为刘乙”。20xx年10月8日,刘甲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辩称:其与刘甲之间无合同关系,刘甲从刘乙处分包系争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刘乙已经结算清楚并全额付清款项,故不同意向刘甲承担付款义务。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系争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承接,对外显示一冶集团公司为总包单位。一冶集团公司称系争工程项目经理并非刘乙,但未提供证据,而现有证据可以显示刘乙为工程的项目经理,工地企业负责人为一冶集团公司,而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合同,因此刘甲有权向一冶集团公司主张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确认该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刘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中显示刘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因此可以确认工程实际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负责。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与法无悖,可予支持。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刘甲主张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主张涉案工程系由刘乙分包给刘甲,故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依据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记载,包括系争工程在内的五天实业公司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刘乙,虽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对此予以否认,但作为行业管理网站,其发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通常应得到认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发送给五天实业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确认函中记载刘乙的身份为项目部代表,故本院对刘甲关于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主张予以采纳,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应及于一冶集团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为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负责系争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对外支付工程款,原审法院判决由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因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向刘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确已付款数额,故依据刘甲确认其收到的工程款数额,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还应向刘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可予维持。
二、案件来源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xx)青民三(民)初字第2242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xx)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831号
三、基本案情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天实业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一冶集团公司承包五天实业公司徐泾新建厂房车间一的土建及水电,工程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17,900,000元。同年9月25日,五天实业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五天实业公司徐泾新厂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建设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计107,900,000元(包括前述合同金额)。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给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刘甲作为乙方签字,一冶集团公司作为甲方(由刘乙签字),双方订立《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刘甲承接五天实业公司新园区水电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造价为5,897,554元,付款方式为保固期满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保固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等。20xx年1月9日,刘乙在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内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确认,该表格上载明:“工程名称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总包单位为一冶上海分公司,承包单位为刘乙作业队,承包范围为土建及安装总体,对外结算金额为81,500,000元,提取固定管理费2,100,000元,内部结算金额(含税)为79,400,000元,财务部意见中写明扣除税费2,603,886元”。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实业公司发送《关于徐泾新厂房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确认函》,载明:“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贵公司在徐泾新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中,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经贵公司、我公司及现场项目部代表刘乙三方核对,均无异议,基于以上事实,现对贵公司支付徐泾厂房项目工程款作如下确认:1、贵公司支付至我公司银行账户工程款51,000,000元,2、贵公司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以上两项合计68,500,000元经三方确认后即为截止20xx年1月31日贵公司支付给我公司徐泾新厂房项目的工程款,三方财务据此入账”。该函上分别由五天实业公司和刘乙盖章、签字。 五天实业公司发包给一冶集团公司的上述工程分项最晚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11月28日。 20xx年6月26日,刘乙在刘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水电工程)中确认:“所有项目以640万元(陆佰肆拾万元正)结算,保修期一年从质检站竣工验收开始”。该汇总表上由刘甲的.代表张仲青签字。20xx年1月19日,刘甲申请工程款20万元,由刘继平作为经办人在用款申请单上签字。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月20日电汇昆山兴达扬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万元(该公司于20xx年9月16日出具证明,表明其代刘甲收取工程款)。刘甲确认截止至原审起诉前,其共计收到工程款4,770,000元。 刘乙于20xx年11月17日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载明:“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本人(刘乙施工队)承诺,本人以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于20xx年3月25日承接了旭懋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于20xx年9月23日承接了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徐泾新厂房工程,并承包该两个工程,因这两个工程而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对外欠款都由本人(刘乙施工队)承担还款责任。……5月本人(刘乙施工队)又承包了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世天威K7—1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现承诺尽快办理我(刘乙施工队)在世天威K7—1工程所做工程的结算,并对因我(刘乙施工队)在世天威K7—1工程中所欠的材料款和人工费等对外欠款承担全部还款责任。鉴于
以上债务将给贵司带来诉讼风险,我愿将我本人全部财产(含股权)抵押给贵司,对以上债务的偿还提供还款担保,并配合贵司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包括我方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如贵司因以上债务导致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诉讼相关的各项费用将由我全部承担”。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刘甲提供材料,显示:五天实业公司新建厂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负责单位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工地企业联系人信息为刘乙。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载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通报”中载明“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项目经理为刘乙”。 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0月19日工商注册成立,一冶上海第一分公司于20xx年10月24日工商注册成立。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冶集团公司曾用名。
20xx年10月8日,刘甲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所承建的涉案工程项目结算价经双方确认为6,400,000元。但对方只支付了工程款4,970,000元,余款至今未支付。故刘甲请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从20xx年7月1日开始计算到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倍的标准)承担连带责任。原审审理中,刘甲表示坚持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不要求刘乙承担付款义务。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辩称:其与刘甲之间无合同关系,刘甲从刘乙处分包系争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刘乙已经结算清楚并全额付清款项,故不同意向刘甲承担付款义务。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承担连带责任一节无异议。
四、法院审理
原审法院认为,系争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承接,对外显示一冶集团公司为总包单位。一冶集团公司称系争工程项目经理并非刘乙,但未提供证据,而现有证据可以显示刘乙为工程的项目经理,工地企业负责人为一冶集团公司,而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合同,因此刘甲有权向一冶集团公司主张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确认该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刘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中显示刘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因此可以确认工程实际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负责。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与法无悖,可予支持。
关于工程款的结算,刘乙为项目经理,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且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表示第三人可确定工程款,因此刘乙可代表上述两公司确认工程款金额。刘乙与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间就工程款进行了结算,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总共支付的工程款不会超过该金额,实际施工人领取的款项也计算入刘乙应得的款项,因此刘乙多结算给刘甲工程款有违常理。因此,刘甲应得工程款为640万元。至于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与刘乙间的款项可另行处理。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支付143万元工程余款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付款义务人逾期付款,理应承担利息损失。刘甲认为其承包的工程是在20xx年6月30日完工的,因此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从次日起承担未付款之义务。因刘甲和刘乙就双方结算的工程款支付时间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因此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从20xx年7月1日承担利息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系争工程最后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11月28日,结合分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应自20xx年12月29日开始承担利息损失。原审法院据此判决: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甲工程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以本金1,4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xx年12月29日开始计算到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审法院认为,刘甲主张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主张涉案工程系由刘乙分包给刘甲,故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依据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记载,包括系争工程在内的五天实业公司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刘乙,虽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对此予以否认,但作为行业管理网站,其发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通常应得到认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发送给五天实业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确认函中记载刘乙的身份为项目部代表,故本院对刘甲关于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主张予以采纳,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应及于一冶集团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为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负责系争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对外支付工程款,原审法院判决由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就刘乙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因相关承诺只在刘乙与一冶上海分公司之间发生效力,并不能对外约束刘甲,故一冶上海分公司以此拒绝承担工程余款的支付义务没有依据。因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向刘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确已付款数额,故依据刘甲确认其收到的工程款数额,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还应向刘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可予维持。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与本案及类似案例相关的法规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工作合同 篇4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公司通过自身的不断发展,海外出口业务不断扩张,产品现已出口3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产品几乎所有轨道车辆产品。作为对项目支持的重要部分,公司对每个项目都配备了相应的合同管理团队。这些团队的建立,为做好现有项目和市场、以及不断拓展海外的业务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公司海外业务团队中的一员,我已经从事海外业务工作6年并先后参与过多个项目投标、项目执行等工作。本文拟就如何做好海外项目合同管理的工作,发挥海外项目合同管理的职能与作用,目前海外项目合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建议,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如何做好海外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海外项目合同管理团队是公司直接面对业主的第一阵营,其职能和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司的信誉和市场。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也为公司项目的顺利执行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如何做好海外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发挥其职能与作用,本人认为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做好合同分解、风险识别工作。
合同分解、风险识别是合同管理主要的工作之一。合同管理要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从项目的整体计划等方面进行理解。只有这样才不会忽视项目的整体进展和最终目标。然后要根据所生产的合同分解文件逐一识别每项工作的潜在风险。每项工作的风险都包括技术上的风险以及商务上的风险。技术和商务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因此,合同风险识别的工作应该由合同管理团队的组织下各相关团队共同协作完成。
2.做好日常监控、关键里程碑控制的工作。
项目执行是整个项目的核心部分。对于项目监控。第一个是日常监控工作要求在发现某一项工作发生偏离时,应及时主动的和相应专业团队沟通对偏离工作进行纠正。第二个是关键里程碑控制,关键里程碑的运用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越来越多的用户在要求投标者必须根据里程碑的节点来安排执行项目计划。所以必须要做好对关键里程碑的管控,如果发现工作无法按照里程碑时间要求按时完成,那么将立即作为紧急情况汇报给项目管理层面,作为紧急任务立即解决。
3.做好联系业主、服务业主的工作。
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也肩负着联系业主、服务业主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要求合同经理不仅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对项目合同掌握和熟悉,还要掌握业主对合同的理解和要求。总的来说,做好联系业主、服务业主的工作,需要把握以下原则,既要满足业主的要求,也要维护公司的利益;既要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也要灵活处理好合同及合同以外业主提出的要求。
二、目前海外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现在各海外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基本能够完成各自的职能工作,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制约和影响着海外合同管理团队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1.海外项目合同管理团队建设还不能满足做好海外业务工作的需要。
近些年来,公司在国际市场上不断取得突破获得了大量的海外订单。这造成了对海外项目合同管理人才需求的急剧增加,加强合同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合同管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公司海外项目管理团队建设还不能满足做好相关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一是团队的素质和能力还不能满足需要;二是队伍相对较为年轻,在海外项目上的工作经验较少。
2.合同管理团队的作用的发挥还有待加强。
一是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理顺;二是对于合同管理团队的工作职责不够明确,授权不够充分,很多时候为一些琐碎的事情影响工作效率和其他工作。
3.对合同管理团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和有效。
团队成员经常因为工作需要不得不在用户现场长期工作。由于公司现在的待遇和制度还不能有效激励,让在现场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安心的长期在海外做好工作,故此,就需要定期对现场人员进行轮换,导致新的现场人员要重新了解和熟悉该区域所有的一切。
三、海外项目管理的工作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个人通过在负责海外项目合同的管理和与其他海外项目合同管理团队进行沟通,有如下建议。
1.加强海外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
一是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的培训,针对每一位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制定培训计划,尽快提高其自身的素质和能力,适应海外项目工作的需要。二是要增加海外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数量,这样不会因为某个人的临时原因需要其他人接管时,接替的人再短时间内无法上手。所以,保持团队一定的人数是十分必要的。
2.健全完善海外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团队在海外项目团队中的角色和定位应该更加明确。明确和细化合同管理团队的工作职责和范围,有利于合同管理团队更加高效的运作。同时应该不断完善在海外项目合同执行中的各种流程,包括合同变更的审批流程,补充协议的审批流程。这些事项对合同是否能顺利执行都是至关重要的。
3.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如何激发合同管理团队工作的积极性,那么就需要公司在待遇上,给以制度的支持。在这方面可以参照的做法很多,如其它中资企业的做法。综上所述,随着公司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一步步实现,公司在海外的市场必定会不断扩展。那么就需要公司所有合同管理人员发挥各自的职能,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为公司开拓海外市场,顺利完成海外项目发挥好它的职能和作用。
工作合同 篇5
科技工作名称:
归口部门:
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负责人: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年月日
一、科技工作的目的`、意义
(包括说明该工作对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事业发展,改变科技环境将产生的作用,效益分析与评估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二、主要任务与达到的目标(包括阶段目标):
三、实施方案、具体步骤与进度计划:
四、考核内容与合同的终止期限:
五、经费概算、来源和还款计划:
1.概算(包括科技工作的总经费概算和调节费的使用方向):
2.来源:
单位:万元
┌─────┬───────────────┬────┬──────┐
││政策性调节费│││
│来源├───┬───┬───┬───┤自有资金│其它渠道资金│
││合计│有偿│无偿│其他│││
├─────┼───┼───┼───┼───┼────┼──────┤
│数额│││││││
├─────┼───┴───┴───┴───┴────┼──────┤
│落实情况│││
└─────┴────────────────────┴──────┘
3.承担单位还款计划:
单位:万元
┌─────┬────────┬────────┬─────────┐
│年度││││
├─────┼────────┼────────┼─────────┤
│数额││││
└─────┴────────┴────────┴─────────┘
六、合同签署各方:
1.承担单位(乙方)
承担单位负责人:
具体组织工作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2.归口部门(或担保单位)(丙方)
部门科技主管:部门财务主管:
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3.国家科委主管厅、司(或其他授权单位)(甲方)
主管厅、司:条件财务司
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工作合同 篇6
一、总则
为了规范_________花园的清扫保洁工作,调动广大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物业环境管理的清扫保洁管理的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责任合同。
二、责任区域范围(界止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操作细则及质量标准
1、道路 清扫 每日_____次 “七净”(路面净、人字沟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根净、电线杆根净、墙根净)“六无”(无垃圾污物和油迹、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碎纸皮核、无明显粪迹和浮土、无污水脏物和水泥斑)
2、公共绿化带 清扫 每日_____次 无树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碎纸皮屑、无违规栽种
3、楼梯 清扫 每周_____次 无积尘、无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张贴
4、楼梯扶手 抹擦 每周_____次 无积尘、无污迹
5、单元防盗铁门 抹擦 每周_____次 无积尘、无污迹
6、单元电表箱外表 抹擦 每月_____次 无积尘
7、花园围栏 抹擦 每月_____次 无蛛网、无积尘
8、路灯杆及灯罩 抹擦 每月_____次 无积尘
9、垃圾箱 抹擦 每月_____次 无积尘、无污迹、无堆积、无损坏
10、公共设施表面 抹擦 每月_____次 无积尘、无蛛网、周边无杂草
注:1、清洁频率不低于但不限于以上标准;2、质量标准重在保持,工作时间段内应随时符合此标准。
四、检查
检查人员对照质量标准对各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分为日检、周检、月检,检查方式分为定期、不定期两种。日检由物管部主任实施,周检、月检由物业经理、办公室主任、物管部主任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照质量标准全部达到或一项未达到评为优秀;两项未达到标准评为良好;三项未达到标准评为合格;四项或四项以上未达到标准评为不合格。
五、奖惩
公司根据检查结果对各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员据实实行奖惩。奖惩方式以经济奖惩为主,精神奖惩为辅。
(一)处罚
1、日检一次不合格,扣罚当日工资_____元;
2、周检一次不合格,扣罚_____元并被警告;
3、月检一次不合格,扣罚半月工资并被严重警告;
4、连续两次月检不合格或一年累计四次月检不合格,公司将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二)奖励
1、月检被评为优秀的,当月奖励_____元;
2、连续三次月检被评为优秀或一年累计十次月检被评为优秀的,奖励_____元;
3、全年月检被评为合格的或以上等级的,奖励____元;
4、全年月检被评为优秀的,发放_____%年终奖,并在职工大会上予以表扬;
5、续两年或两年以上全年月检被评为优秀者,除经济奖励外,公司还将予以行政或政治方面的考虑。
六、保洁员一般工作准则
(一)一律着工作装、戴工作牌上岗。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在上班时间聚集闲聊、久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岗。
(三)爱护、节约清扫保洁用具。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向单个业主提供收受利益的服务。
(五)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收捡废品以谋取私人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司领导安排的突击性工作。
(七)不得私自找人顶班。
(八)垃圾日产日清。
七、附则
(一)本合同由甲方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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