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就业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就业合同 篇1
甲方 单位性质
地址
乙方 性别 出生 年 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再就业优惠证》省号
甲方 乙方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本职岗位按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任务。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适当调整乙方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2、甲方适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4、乙方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劳动安全制度,可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操作的指挥。
5、从事特种行业的,应当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2、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五、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 日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中财政补贴350元,用人单位支付 元),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作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保险福利
1、甲、乙双方应共同缴纳社会保险,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由县财政按规定进行补贴,乙方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乙方应缴纳部分可由甲方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工伤责任。
七、劳动纪律
1、根据生产需要,甲方可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协议。
八、协议的终止、解除、变更的条件
甲方、乙方终止、解除或变更本协议,以及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处理,按照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仲裁处监制的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内容执行。
九、双方其他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人代表人:
或委托托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就业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为了平衡_________劳动力市场,满足_________地区各企业的用工需要,同时为了解决各地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安置,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为了双方的合作顺利愉快,持续久长,特协定如下合同条例以之监督执行。
一、乙方组织输送过来的工人(学生)年龄要在16-35岁之间,要求四肢健全,身体健康,思想纯洁,并有吃苦耐劳,勤奋好学的精神。
二、工人(学生)必须办有真实有效的正本证件,包括(身份证、未婚证、毕业证)进厂生活用品自备,另须准备_________张相片。
三、工人(学生)在路途中的'一切事务由乙方全权负责,在未到达甲方办公地点前,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出发三天前一定要用电话告知甲方所带人数和其他具体情况。
四、甲方给乙方工人(学生)分配安置的工厂均属外资企业,厂方包吃包住,在试用期_________月内,每月到手工资在_________元,之后根据其表现和能力予以提干加薪,其工资一般在_________元。
五、工人(学生)到达甲方办公地点后一切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并保证在三天内全部安排进厂(通常只需5小时左右),如未能安排进厂者,一切费用开支均由甲方承担至进厂为止。
六、甲方为每个工人(学生)追踪半年服务,并发给半年期《求职证》为凭,即在半年内工人(学生)在厂里发生的工伤事故,劳资纠纷以及跳槽,转厂等情况甲方均有专人免费协助解决。
七、工厂因生产或季节关系,有时要求新工人(学生)有一定男女比例,所以乙方在招工时须与甲方保持联系,以便控制男女的数量,甲方安置工人(学生)进厂,其劳务安置费为每人_________元。
八、甲方安排工人(学生)所进的工厂有:电子厂、电脑厂、电器厂、钟表厂、机械厂、塑胶厂、五金厂、玩具厂、电镀厂、化工厂、工艺厂、制衣厂、手袋厂、陶瓷厂、伞业厂、家私厂等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日期起有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业合同 篇3
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本着合法公平、自愿平等、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固定期限 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个月。
第二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并保证与前用人单位无竞业限制约定、没有任何劳动争议或任何经济纠纷。对因此而发生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尾页上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乙方在其向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当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日期到新的岗位工作,如不去新岗位工作,则视为旷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的薪金按新的岗位标准确定,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随之变更。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并确保和其他部门及时沟通。乙方的岗位责任及考核标准由甲方制定,经向乙方公示并告知后作为衡量乙方是否如约履行劳动义务的标准。
第三章 工作时间
第一条 工作时间与休假
1、不定时工时
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工作日程。甲方若因生产需要调整工作日程时,乙方应配合遵守。甲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实因生产经营需要或不可抗因素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调整休息休假时间的,乙方须配合加班或调休事宜。
2、休息休假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确保乙方休息权。
第二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标准,对乙方进行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一条 劳动报酬
1、本合同采用计时形式计发工资,乙方月基本工资为: 元。
2、甲方每月20日以银行转帐或现金等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提供相应的薪资明细单。
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二条 社会保险
甲方根据乙方符合之条件,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转移社会保险,乙方应于社会保险办理、转移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社会保险的办理和转移,甲方不承担责任。如保险缴纳中有乙方个人承担部分,其执行标准参照国家和本市相应规定执行。
第五章 劳动纪律
第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性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利益。
第二条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违反甲方以及外派员工所在公司的劳动纪律、奖惩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甲方可按企业奖惩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4.1甲方应当按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2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4.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在薪资中代扣或代缴以下相关费用:
涉及如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需由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
4.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5.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3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5.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因下列行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①违反本合同及相关约定的保密规定的;
②违反国家和上海市法令规定的;
③从事与甲方利益冲突的活动、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④隐瞒事实,伪造身份证、学历经历或提供虚假、不实的个人资料、学历经历、健康报告、体检证明等或用其它不正当手法受雇的,致命本合同无效的;
⑤其他依照甲方规章制度明定的严重违规行为。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述5.5款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7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离职交接工作,甲方在乙方按照规
定完毕交接工作后,为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完成退工登记工作。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本合同期满,有第5.6款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5.6款第(2)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6.3合同续签
如乙方就甲方维持或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不同意续签的,视为本合同期满。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 福利待遇
7.1除基本工资以外,甲方为鼓励乙方努力工作,视乙方的岗位不同与工作绩效成果和对生产经营做出的贡献,设立相应的奖金形式,比如: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
7.2奖励
(1)甲方对乙方的出色工作、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甲方认为合适的奖励。
(2)甲方可因以下理由给予奖励:
①对改进甲方经营管理或工作环境作出贡献;
②提出有用的建议,并因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和/或防止甲方遭受损失;
③其它按照甲方规定应予奖励的模范行为。
7.3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内部需要和外部环境等变化,变更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等分配制度。甲方保证乙方工资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基本工资将随甲方工资调整机制而调整,如发生重大调整,甲方将通过书面或口头等方式告知乙方本人。
7.4甲方根据经营状况等因素可实施相应的福利制度,具体参照甲方适时公示之内容,所适用之对象均平等享受。
第八 条 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8.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令规定、甲方之内部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其他相关协议予以赔偿。
第九条 知识产权、服务
期、保密义务、竞业限制
乙方于本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所创作的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乙方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已经知悉甲方具有经济效益之商业秘密,且该商业秘密具有竞争优势,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
甲方之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各类相关信息,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且该保密义务的承担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知悉,甲方之商业秘密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作用,如违反该保密义务,将给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第六章 其 它
第一条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制订并随时颁布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通知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阅知甲方现已实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知。
第二条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有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部分条款与国家和上海市新出台的劳动管理规定有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员工)
名称:上海祥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姓名:(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栗海生 身份证号码:
法定地址: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11d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x15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21-5x6897 58x830 联系地址: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乙方收到本劳动合同壹份特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就业合同 篇4
就业劳动合同,是大学生与招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依据。但在当今的就业市场上,大学生因为缺乏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他们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与就业单位签订不合法或不平等的劳动合同,从而引起劳动纠纷。那么,如何减少这些因签合同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对那些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是十分必要的。
一、劳动就业合同与大学生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由择业,在这种形式下,就业劳动合同就成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同时,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二、目前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三)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就业压力大”,是当代大学生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因此,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认为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工作就会有保障,就会万无一失。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脚,企图签订对企业有利的“一边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内容偏向于用人单位这一方。
(四)大学生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敢怒不敢言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他们利用自己在招聘时的诸多优势,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而现实是,一些大学生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来的工作,不得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被社会称之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实在是一个值得社会深思的问题。
(五)签订合同时出现的自身诚信问题这里的诚信问题主要指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违约现象。因为现在找工作提倡双向选择,自由择业。有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同时选择几家单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不一定是毕业生心目中的理想单位。于是,个别毕业生为了保底,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遇到比原单位好的企业,就毁约,另谋高就。然而,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与单位签协议的同时,就做好了违约的心理准备。因为毕业生的违约,导致现在一些企业不喜欢招聘应届毕业生。
就业合同 篇5
一、就业协议基本概述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不作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学校的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及相关意见等信息。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5、现实中就业协议存在的尴尬现象,必须先签订就业协议,学校才发毕业证的现象(不签三方,不发毕业证)。这样,就业协议不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而是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
二、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不少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已办完离校手续准备根据签订的协议正式就业,而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并不等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派遣、解决毕业生户籍和档案等问题的依据,也是毕业生将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毕业生一旦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应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须将就业协议中约定的报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和其他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
如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未根据就业协议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视为违约,必须承担就业协议中所约定的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所以各位应届大学生们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虽然不同类型的合同有不同的特点,但该条规定了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一)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即全面履行原则,又称之为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项原则的.意义在于指导和监督当事人保质、保量地、按时全面完成合同的义务,防止违约情况的发生,借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约全面履行原则是决定合同是否履行和是否违约的法律标准,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违约责任的尺度。
一般而言,按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一般应当亲自地履行合同,不能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标的适当。即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提供的工作成果、提供的劳动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者交易惯例。三是履行方式和履行地点适当。应按合同所约定的数量、质量、品种等全面履行,不得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否则,即构成违约。
(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
当事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之外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一项合同义务,虽然该义务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没有约定,但是,任何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时都必须遵守。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履行附随于主合同的其他义务。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附随义务包括:(1)通知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应当将有关重要的事项、情况告诉对方,例如,一方因客观情况必须变更合同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都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2)协助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互相合作,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对待对方的事务,不仅要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要配合对方履行义务。(3)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对属于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对方当事人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能向外界泄露。除了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外,当事人还应当履行其他义务,如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防止损失扩大。(4)提供必要的条件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为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创造必要的方便条件,该项义务与协助义务紧密相连。当事人相互之间有协助履行的义务,就必须要为对方提供必要的条件。(5)防止损失扩大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致使当事人遭受损失,双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而不管这种损失的造成与自己是否有关。《合同法》第119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就业合同 篇6
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行政介绍信》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则,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等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就业协议书:
1 法律依据 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
2 内容与目的 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
3 时效 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
4 签发部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
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2 目的 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 内容、时效 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 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开始。
5 签发部门 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合同 篇7
顾晓敏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造成冲击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促使企业放缓招聘大学生。
“《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更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顾晓敏表示,该法将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因此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比以前更加谨慎、理性,这会加剧本已比较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顾晓敏提到,从目前上海高校对大学生的就业状况统计看,和去年同期相比,大学生就业比率有所下降,“根据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的反馈,企业对大学生招聘比过去要谨慎”。
二是大量招聘淘汰不再可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一些企业对于眼前‘可招可不招’的岗位,可能会通过暂时从内部挖潜的方式来解决”,顾晓敏表示,《劳动合同法》也可能改变以往一些企业采取的“大量招聘,大量淘汰”的策略,“以往企业先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过试用期内的考察之后,再淘汰掉其中一部分不合格的毕业生,以往有80%到90%的企业都采取这种人才选拔方式,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方式将被改变。”
三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更重视人才的`能力。
“以前很多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存在着重学历、重名牌大学背景的倾向”,顾晓敏表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更注重大学生的能力而不是学历,这是因为企业必须雇用高素质、能力强的员工,才能符合《劳动合同法》,才能降低用人成本,保持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大学生找工作靠名气、靠光环的时代,将逐渐成为过去”。
无独有偶,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季宝红在向大会提交的一份书面意见中也提到,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增加了企业用人成本,也使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更加不乐观,此时,政府更应该考虑制度设计,从政策层面鼓励企业录用大学生。
两位人大代表的担忧也得到了上海市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庆阳的认同,“《劳动合同法》肯定使企业招聘新人的条件更加苛刻;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实际上也在鼓励企业长期用工,这自然就减少了大学的就业机会”。
大学生自主创业后容易陷入尴尬境地顾晓敏表示,虽然上海已经设立人才发展资金,向本市创业的大学生开放,各区县也大多都建有大学生创业中心,但大学生大多没有社会经历和工作经验,实际创业人数不足1%,99%的学生必然到企事业单位工作。
而季宝红则更是直言,政府不宜提倡大学生自主创业,他表示,由于大学生受社会经验、人脉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不少大学生自主创业后陷入“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尴尬境地。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成功创业率只有2%~3%,多数人的结果是劳民伤财,竹篮打水一场空。另外,创业往往是大学生在就业压力下的被动选择,这种消极的选择动机是制约大学生顺利创业的重要因素。“由于处于被动,缺乏自信又能力不足,他们很难抓住市场机遇,主动占领市场取得成功”。
季宝红还表示,资金是制约大学生创业的另一个瓶颈,大部分家长很难在大学生毕业之后再拿出一笔不菲的资金支持其自主创业。虽然政府设立了创业贷款制度,但据了解,能成功获得创业贷款的案例并不多。“大学生对于创业前途的迷茫和担忧,在内外压力交迫之下,极易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顾晓敏建议,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大学生的能力培养,她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教育部门要反思一贯以来的培养目标,不仅仅是大学,包括中小学,都要重视学生的素养教育,“因为一个人好的素养的形成,从大学阶段开始培养为时已晚。只有从小学就抓起,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顾晓敏表示,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聘大学生。她建议政府对招聘大学生人数占员工一定比例的企业,应给予税收优惠,提高企业招聘大学生的积极性。此外,还可以出台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如大学生到上海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工作,可补助一定金额的津贴;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毕业生的意愿,选择留在上海或迁往外地。
季宝红也建议,在高校科学合理地进行就业指导的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发挥积极作用,比如制定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大学生,把雇用大学生的数量也作为考核指标。他表示,目前,民营企业占到了企业数量的70%,岗位需求量大,但是很多企业都不愿意招收大学。把有工作经验作为条件则会把很多大学生拦在门外。政府可以在考核企业税收的时候,对吸收大学生较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和奖励,“这样既鼓励和促进了企业接纳大学生,也缓解了大学生就业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压力”。
就业合同 篇8
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就业协议使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适用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过阿甲的法律,政策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就业协议目前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和鉴证机关(人事部门)参与。
(3)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比较详细。就业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主要是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愿意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道,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该毕业生等,另外还有一些简单条款。
(4)适用的人员不同
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5)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二、签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的三种形式:
(1)与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山东
省内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
(2)与没有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
山东省内单位签订纸质协议书
(3)与没有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
外省用人单位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
1、网上签约流程
(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个人信息,制作个人简历,牢记个人帐户、密码。
如果忘记用户名、密码可以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所在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设置密码"的方式,设置一个新密码,新密码与用户名相同。
(2)用人单位(包括省外单位)登陆"信息网"注册发布招聘信息。
(3)毕业生网上向意向单位投递个人简历(普通会员可投递50份),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出网上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完成网上签约操作。
(4)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用人单位鉴证机关审核鉴证,生成就业协议书(限省内就业流程)。
(5)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老师保存。
(6)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用户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
网上签约流程图
毕业生注册用人单位注册
↓↓
创建简历发布招聘信息
↓↓
投递简历发送签约邀请
KL
签约
↓
打印协议书→签字、盖章存档
第一步---搜索职位信息
1)搜索方法(重要功能)
智能搜索:综合搜索:快速搜索,通过以上搜索把感兴趣的职位加入收职位藏库便于集中处理
2)与单位的交流
可以接收单位发来的面试通知
可以查看已经发给单位的留言
可以查看已经发给单位的简历
第二步---应约
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左侧的"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应约管理"栏目,右侧显示用人单位发送来的签约邀请列表,毕业生点击"应约"按钮,则网上签约成立,点击"拒绝"按钮,则签约失败。
毕业生网上签约注意事项: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后,在有效期内(系统默认是5天),应约之前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内容一定要看。里边有补充条款内容涉及到学生的利益问题。
如果选择"应约",表示被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双方认同的网上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同时系统也锁定了该毕业生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功能。只有与该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毕业生才能重新获得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权限。而该协议书也是向毕业生发放报到证的唯一依据。
第三步---协议书管理
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应约后,就可以在协议书管理栏目中看到已签协议书的信息了,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应聘职位、协议书号、就业状态等信息。
第四步---协议书存档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完成网上签约后,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用人单位鉴证机关审核鉴证,生成就业协议书(限省内就业流程)。
(2)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保存。
(3)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用户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
网上签约生成的协议书样(例图略)
2、签订纸质协议流程
(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录入用人单位相关信息
(3)下载打印四份纸质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网上鉴证并加盖相关公章
(4)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老师保存
签订纸质协议书操作流程
毕业生登录
↓
录入省内就业协议
↓
打印就业协议书
↓
人事局网上鉴证
↓
签字、盖章存档
第一步---录入用人单位信息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为毕业生与省内暂时没注册的单位签约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后你将无法与其他单位在网上签约。
第二步---打印协议书
确认没有问题后毕业生将协议书进行打印,一式四份。毕业生本人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第三步---网上鉴证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盖章、签字的协议书送到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进行网上审核鉴证,并留一份协议书备案。
第四步---学校审核存档
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鉴证通过后,学校审核通过,签约信息转入就业方案库。
手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样本(例图略)
3、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流程
接收单位:未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省外单位
操作流程:
①毕业生本人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申请省外就业;
②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锁定省内网上签约功能;
③毕业生本人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④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后直接将协议书上交学校就业办公室审核、存档;
⑤将协议书相关信息准确录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作为派遣依据。
省外就业操作流程
毕业生登录
↓
申请省外就业
↓
领取纸质协议书
↓
签订就业协议
↓
网上录入协议书→学校审核存档
第一步---提交省外就业申请
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击"业务申请"下面的"省外就业申请"栏目,右侧显示省外就业申请界面,毕业生填写原因后,点击"发送申请"发送申请,等待学校审核。
第二步---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协议书
第二步---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协议书
第三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登录第三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栏目,右侧显示就业协议书录入界面。
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在网上提交省外就业申请,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
2、签订就业协议书前,与用人单位协商以下几个问题:是否解决当地户口、接管档案,到单位工作后是否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的年限,是否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几个月,薪酬、违约金等问题。
3、与用人单位协商的内容都可以写到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或附加条款中,双方签字盖章,作为书面依据。
4、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解决当地户口,则不必将就业协议书录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只作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使用,不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毕业生可以选择档案户口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
三、派遣规定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学校就业办公室备案,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山东省人事厅依据学校编制的就业方案编制派遣方案,发放《报到证》。
(1)学校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2)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对已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签约)的高校统招毕业生,按《报到证》的报到去向派遣毕业生。
(3)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对尚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未签约)的高校统招毕业生,派回生源所在地,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帮助其继续落实工作单位。
四、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费出国和以辞职等方式流动后尚未落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或有关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务工作。
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一次性就业
①签订协议---网上、纸质(跟用人单位)
②学校派遣
派遣去向--用人单位
档案去向--人才中心
户口去向--用人单位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解决落户等问题
①签订协议---网上(跟人事代理机构)
②学校派遣
派遣去向--人事代理机构
档案去向--人才中心
户口去向--人事代理机构
人事代理的内容
1.负责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等工作。
2.负责办理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服务,并为其代办住房公积金。
3.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4.开展代理人员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
5.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6.办理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中,委托人事代理可划分为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两个类别。各级人才流动机构与委托人事代理对象不发生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服务事宜。
人事代理实行契约化管理,双方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承担的责任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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