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

时间:2024-06-13 17:02:38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装饰合同汇总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装饰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装饰合同汇总5篇

装饰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项 目 名 称:

  甲乙双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__天,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遇

  阴雨天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乙方概不承担责任),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相关规定,在正常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违。

  2、脚手架

  由甲方免费提供钢管,并免费搭建脚手架,因特殊原因造成脚手架无法搭建,需甲方通知乙方进行协商,采取吊绳方法施工。脚手架搭建完毕,甲方需通知乙方共同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需整改的要进行整改,然后乙方施工队才可进行施工。每幢外墙施工结束,由乙方通知甲方拆除脚手架,拆除期间严禁乙方施工队在脚手架上施工。

  3、施工工艺

  A.内外墙因破损严重和墙体基层不符合油漆工施工条件(如破洞、墙体干沾石脱落严重的,业主自砌砖墙)由乙方泥瓦工修补、粉刷水泥砂浆,乙方自行处理。

  B.因业主在阳台栏杆旁边自砌砖墙造成工人无法施工(批腻子)

  油漆工只负责用乳胶漆刷到,乙方不负责墙体的光洁质量责任。

  C.外墙乳胶漆按两遍腻子,乳胶漆抹一底两面施工,楼梯按先补灰后批腻,再刷乳胶漆的顺序进行施工(局部墙体脱落严重由瓦工先行修补,油漆工再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规范标准。

  D.阳台栏杆油漆用调和漆,先除锈,刷防锈漆__道,刷面漆__ 道,木门窗外现刷调和漆__道。

  E.施工工艺和产品质量要求按图纸和清单施行。

  以上工艺流程必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如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的均由乙方承担。

  4、合同价款

  本工程包工包料,造价为外墙乳胶漆搭脚手架为__元/㎡。

  无脚手架为__元/㎡,修理墙体破损及局部粉刷,乙方自行处理。

  内墙乳胶漆为__元/㎡,修理墙体破损及局部粉刷为每楼梯__元计算。 围墙粉刷__元/㎡,阳台铁栏杆刷漆__元/㎡

  二、 工程质量

  按图纸和清单要求(砌砖墙多粉底层一层)

  乳胶漆颜色一致,一年内不空鼓脱落,保修期为__年。

  三、 安全管理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制度规范进行施工,不准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光脚上班,施工现场工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确保安全施工。施工现场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物料进场

  需甲方提供仓库免费存放(材料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格产品),若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返工,均由乙方承担。

  五、 付款方式

  按进场人数每星期支付一次生活费,每人一天40元标准,施工到二十天时,支付(材料费、人工费)工程造价的40%,工程完工支付总造价的75%,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5%,余下的5%作为保证金,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乙方工人进场时,由甲方负责安排住宿(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要配合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用水问题。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少扰民。

  七、乙方必须给予现场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八、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时,超过两天,甲方要补偿乙方在场人员的`生活费,每天15元/人

  九、补充

  因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乙方停止施工,造成工期拖延,乙方无责任,同时要支付乙方在场工人生活费。如乙方拖延工期,每延期一天要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0.4%。

  若乙方违背上述条款任意一项,甲方有权终止其所参与的施工项目并追究

  其相关违约责任。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两份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电话: 日期:

  电话: 日期:

装饰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人信阳光青年城17栋1门1602号房屋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家庭装饰,乙方为甲方制定了全额为叁万玖仟叁佰叁拾肆元(¥39334.00元)的.家庭工程预算单,甲方认真阅读后认可乙方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预算单,并同意实施该项工程,双方协定如下:

  一、工程施工前,甲方首先支付乙方30%全额工程款壹万壹仟捌佰元(¥11800.00元);

  二、工程施工中段,甲方再度支付乙方65%全额工程款贰万伍仟伍佰陆拾柒元(¥25567.00元)。

  三、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验收全部工程,合格满意后再将余下的5%全额工程款壹仟玖佰陆拾陆元(¥1966.00元)支付于乙方。

  四、施工具体内容以家庭装饰工程预算单为准,如有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双方不得以任何与工程无关的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需支付两万元违约金于另一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装饰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材料供应

  3.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执行_________(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_________(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4.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5在施工过程当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6施工过程当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当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5.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

  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6.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6.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6.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工程监理

  8.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8.2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8.3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9.1甲方在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3使用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事项。

  第十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0.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10.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装饰合同 篇4

  甲方:XX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大余县新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依照(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尚水龙城售楼中心装修工程

  2.客户名称:江西水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的项目为准,总工程造价预计为叁拾肆万元整。施工单价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增减设计或增减施工、安装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4.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项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至月

  二、甲方责任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提供可供乙方施工用的必须场地。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它协助义务。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认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乙方施工队进场一星期内,甲方预付报价单中工程款总额的30%。

  2.施工及安装竣工后,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并且按照预算项目报价结算,甲方再给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50%;总体验收合格后给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一年期满无异议后结清。

  3.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调整后的施工图纸所提供的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经甲方认可并有甲方代表签证的现场施工签证单的工程量为准。

  五、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所需应由乙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且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和认可的品牌方可施工。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责任的约定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进行合同终止协商,并由责任方赔偿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给对方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双方签认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大余县法院起诉。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装饰合同 篇5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一、被告黄余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答辩人在被告黄余明承包的工程中干活,被答辩人与被告黄余明形成雇佣关系。对于被答辩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被告黄余明作为雇主,存在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答辩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作为雇员的被答辩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使自己从三楼摔下受伤,自己有一定的过错,应减轻被告黄余明的赔偿责任。

  三、答辩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告黄余明以包干价的形式承包了答辩人位于大鹏山庄东六巷三号的房屋装修工程后,被告黄余明再口头雇佣被答辩人进行房屋装修工作。因此,答辩人与被告黄余明是承揽合同关系,被告黄余明与被答辩人是雇佣关系,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雇佣关系。

  被告黄余明虽然没有在劳动部门申请从业资质,没有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但被告黄余明已经从事室内装修的承包事务多年,亦曾承包过类似工程而具备相当施工经验,因此,答辩人有理由认为被告黄余明是具有从事室内装修资质的,答辩人在承包人员的选任上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答辩人属于承揽合同关系中的定作人,而且尽到选任的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答辩人作为定作人,假如在从事房屋装修人员的选任上存在过失,也只是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应与被告黄余明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答辩人将房屋装修的劳务部分承包给被告黄余明,两者之间应定性为承揽合同关系,而非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把一般的家庭装修纳入建设工程合同的调整对象,因此本案不适用该条法规的'连带责任。

  2、虽然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的规定,但该《办法》是20xx年5月1日实施的,在20xx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xx]24号)第三十三项、第五十六项的规定,已经分别取消了对建筑装饰资质及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的审查。

  3、现今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承揽一般的家庭装饰装修的劳务业务需要资质,也没有明令禁止个人不能承揽家庭装饰装修的劳务业务。答辩人的房屋装修属于规模较小且投资费用较少的家庭装修,不需要装饰装修资质。

  4、本案中,法院应当充分考虑答辩人是否具有一定的选任过失,即便过失成立,法院也应当按照选任过失的大小,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按比例从被答辩人应获得的赔偿中划分出来,而不能笼统的与被告黄余明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此致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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