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转让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转让合同3篇,欢迎大家分享。
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股权
1、甲方愿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______万股份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购买上述由甲方转让的股权。
3、甲方和乙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转让股权。
4、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的同时,甲方拥有的附属于该股权的一切作为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将一并转让。
5、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效力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起算,即股权转让完成以后,乙方即享有甲方在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 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三、双方的声明和保证
1、甲方和乙方不可撤销地声明与保证如下:
(1)各方为依法组建、有效存续的法人。
(2)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本协议各方签字人已经获得适当的授权以签署本协议。
(3)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生效。
(4)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
(5)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
(6)甲方与乙方相互提供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所提交的文件副本与正本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7)甲方和乙方有义务确保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手续之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审计及法律调查的顺利进行。
2、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如下:
(1)甲方确保其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是真实、有效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股权的质押等影响股权转让及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的所有财务报表等资料均为充分和客观真实的,不存在隐瞒、虚报和误导性称述。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以标的公司的资产为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如下:
(1)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做出和出具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
(2)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3)确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受让股权的价款及履行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协议、合同。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五、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七、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2
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涉及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问题和其他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主要是指现房),我国法律界对该问题讨论的不是很多,但是由于厘清该问题对司法实践颇有裨益,因此本文拟就该问题作些探讨。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基本理论问题。
在研究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之前,本文先就合同权利转让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简要地说明。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其特征是:第一、合同权利转让是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第二、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合同债权。第三、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的转让。合同权利转让的生效有两个条件:第一、权利转让合同成立。第二、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具体表现为:第一、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将作为新债权人而成为合同权利的主体,转让人将脱离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权利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一起成为共同债权人。第二、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将随主权利移转而发生移转。第三、转让人应当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是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的。对外效力具体表现为:第一、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二、受让人不仅取得债权人转让的债权,而且应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第三、债务人在合同权利转让时就已经享有的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并不因合同权利的转让而消灭。2
我国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立法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其中第七十九条至八十三条专门规定合同权利转让问题,第八十七条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问题。
《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款没有对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转移进行区分,而是将二者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含有义务转移的因素,所以需要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如果转让人不承担合同义务(单务合同)或者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其转让合同权利是否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呢?仅就该条文理解,在这种情况下,仍需另一方的同意。同时该条文对合同权利的转让还有一个限制,即转让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时不得牟利,这种规定明显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立法模式的色彩。《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是在对民法通则第91条进行补充的基础上,并借鉴《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6条的有关规定发展而来,它弥补了合同债权债务转让的立法漏洞”。3 因《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比较明确,本文不再详述。
《合同法》未对合同所指向的标的物作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应当理解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论动产还是不动产,合同权利都可以转让。因此可以讲《合同法》对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下面就该权利转让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述。
二、我国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的有关规定。
因预售商品房以外的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转让问题并不复杂,本文对该问题不再赘述,下面仅就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进行分析。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一般称之为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对于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问题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是反对转让,主要理由是“炒楼花”具有较大的投机性,允许炒楼花可能导致房价上涨,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房屋实际使用者的利益,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赞成转让的认为,炒家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风险投资,既可以为房地产开发聚集资金,又可以活跃市场,从世界各国房地产交易实践来看,炒家参与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成熟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特点 。4本人赞同第二种观点,商品房再转让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为了投资,也可能是因其他原因,购买的商品房对预购方已经没有意义,例如预购方移居国外。如果一概禁止转让,则限制了预购方合法权益的行使。
其实,关于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问题,我国1995年《房地产管理法》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因迄今为止国务院尚未作出具体规定,有些学者据此认为预购商品房不能再转让。本人认为该规定是一种委任性条款,即授权国务院对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制定行政法规,其隐含的意思是预购商品房可以再转让。我们无法想象国务院会制定这样的行政法规:“根据《房地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预售商品
房不能再转让”。如果预售商品房不可以再转让,那么《房地产法》应当直接作出规定,没有必要再授权国务院制定不可转让的行政法规。所以该条款“实际上是对商品房的预售合同转让的认可”。
转让合同 篇3
出让人:(简称甲方)
受让人:(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xxxx 的全新xxxx版出租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作价人民币xxxx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现金xxxx00.00(人民币xx万)元整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xxxx年x月x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1、行驶证;2、附加费证3、相关所有保险(交通全保),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移交给乙方,待乙方付清余款(xxxx)后,由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在甲乙双方及担保人都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延迟x天(xxxx)过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xxxx元整)。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该车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xxxx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
六、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两名担保人各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担保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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