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模板汇总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密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密合同 篇1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简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 ]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有效条款
1. 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 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ii) 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iii) 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以及 (iv) 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 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i) 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 (ii)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 (iii) 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 (iv) 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 接受方理解本协议 (i) 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或者 (ii) 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 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6.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7. 本协议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辖(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个国家,则为其总部所在地)(“地域”)双方同意将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给地域内的非排他性法庭审理。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披露方(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披露方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单位(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
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年内。
第三条 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内任职。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___________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九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管辖法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技术保密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
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同 篇3
甲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年月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密):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_。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种:
(1)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
(2)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甲方不得限制乙方从甲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____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
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元以上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第二十条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非高级员工不实行“竞业禁止”制度,不签订《保密合同》,但对有证据表明侵犯本公司技术及其他商业机密,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实行保密保证金制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按每月工资的10%提取“保密保证金”,由公司专户存放,公司按银行同期利率向保证人支付利息。保证金连续提取超过5年的不再提取。保证人离职或退休,并签订《保密合同》,三年内没有违约的,本息返还保证人。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工种:
为维护技术市场和商业市场的秩序,明确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期限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之后 年内(自离职之日起)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保密的内容及范围
1、职务成果
乙方在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和商业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方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下同)。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转让这些技术成果和商业成果。乙方则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非职务成果
乙方在任职期间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技术成果和商业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方案、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乙方主张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书面核准,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该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如乙方转让或许可使用该非职务成果,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为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或者向第三方转让这些成果。即使日后证明为非职务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完成技术成果、商业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商业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甲方应当根据使用和转让该项成果所取得的收益给予乙方相应的物质奖励。
三、保密责任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保密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其在进入甲方任职之时,对任何第三方均不承担商业秘密的保密、不使用义务、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及不得反向工程义务。因而乙方在甲方对其任何信息、知识的使用,均与任何第三方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任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权。
第2 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3 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4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忠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5 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复制、使用包含甲方上述秘密的信息。
第6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即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时为止。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因而乙方同意在乙方离职后甲方不需再向乙方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7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8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如果系主管人员越权行为,乙方的相应责任可以追诉该主管人员承担。
第9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10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11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12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企业内部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或关键岗位的上的员工离开企业。
第13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管理决窍、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
第14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15条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5条或第11条第一款的,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义务的,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就超出部分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16条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而对本合同所作的任何单方面修改无效。
第17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而提起诉讼的。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18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19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X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秘密信息甲X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甲X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第二条 保密责任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
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三条 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同 篇7
发包人(甲方):
监理公司(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基建、安装施工期间负责工程监理,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施工监理期间及工程竣工后的保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甲方施工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图纸、书面变更、口头通知、图表等资料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施工监理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在工程施工监理期间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全部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乙方不得私自保存或存档。
第五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合同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有效,其中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为施工期间及竣工后的无限期期间。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何种原因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且甲方不支付任何保密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监理费的10%赔偿,如果甲方的损失超过工程监理费10%的,以甲方的损失额为准进行赔偿。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诉讼费用。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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