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合同

时间:2024-10-11 05:54:18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事业单位合同模板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事业单位合同模板5篇

事业单位合同 篇1

  聘用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原聘用单位):

  乙方(原受聘人):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为完善聘用条款,明确各自责任,甲乙双方

  就已签订的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于年 月日签订的《聘

  用合同》。

  二、乙方须持有聘用合同原件办理解聘手续。

  三、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将业

  务中使用(管理)的各种凭证、报表等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甲方,若

  乙方怠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或移交资料不全,给甲方工作造成损失,

  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向

  乙方支付结算工资及乙方二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四、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损害乙方声誉和利益的行

  为,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

  三份双方及相关部门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事业单位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主管部门:

  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何时获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何时获何技工等级任职资格: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 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 元。

  2、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事业单位合同 篇3

  1.制度构建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实践中,为了使合同管理制度的上述意义得到充分发挥,在制度构建过程中,需要特别考虑如下几个因素:

  1.1合法合规性

  对于一切单位内部制度的构建而言,合法合规性都是首要前提。具体来说,军工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应至少包含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制度要符合法理特别是合同法一般规则。构建合同管理制度的前提是对法理和合同法一般规则的正确掌握,并确保制度内容与其一致。其次,制度要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上级主管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因此,单位在构建合同管理制度的时候,必须深入研究相关规定,避免制度与这些规定的冲突。再次,制度要与本单位其他相关制度协调、衔接。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要在合理统筹规划的制度体系中进行,并经过缜密的前期调研以及相关部门充分商讨论证,确保制度之间的协调、衔接。

  1.2符合科研生产经营情况实际

  军工企事业单位的科研生产经营情况实际,是制度赖以产生、生存进而发挥作用的土壤,脱离这一实际的制度只会沦为空中楼阁。在实践中,制度难以得到有效执行的主要原因往往也正是“脱离实际”。因此,为实现合同管理制度与科研生产经营情况的符合性,制度的构建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制度中体现的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合同履行流程,都不能太过形式化、表面化,要体现出清晰明确的管理层次和职责权限,充分发挥经办业务部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主体作用,形成法律部门与经办业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这一点上,有些企事业单位的制度流程就非常清晰合理,在合同全过程的各节点上,将管理层次和职责权限根据职能部门的业务范围进行细分,法务、财务、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使得制度流程贴合实际进而有效发挥作用,强化合同过程参与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合同审批流程为例,制度可以规定:各个审批节点的责任部门应在意见栏准确、全面地概括提供帮助进行风险评估的信息,而不能只有简单的“同意”二字。其次,制度的构建要考虑执行制度所要付出的效率成本。从工作实践来看,员工规避甚至不遵守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制度大大降低了效率。构建制度的初衷是通过统一、规范员工的行为范式而提升管理效率,而执行制度的高昂成本将使得制度运行驶入荒谬的怪圈。因此,一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理顺自身与效率的关系,针对每一个会产生效率成本的规定,都要论证其必要性与合理性,特别要摒弃那些效率成本过高却没有实际效用的规定。再次,根据法律风险管理“事前防范为主”的原则,合同管理制度与单位实际的符合性还应以这种方式有所体现:在科研生产经营过程中主动调查、识别和评估合同法律风险,总结已造成重大法律风险事件的经验教训,进而在制度中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建议与措施,对重大风险点进行特殊预警。用构建制度的手段主动防范特定的风险,一方面有利于风险防范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也丰富了制度的内涵,提高了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1.3动态管理而非静态规范

  制度,从静态角度来看是“规范”意义上的,从动态角度来看是“管理”意义上的。一套理想的合同管理制度要体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合同管理,不仅要关注合同的签订和审查,还要重视合同的谈判、评审、履行、中止、变更、解除、归档、台账、纠纷处置等环节。制度文本不仅要覆盖到所有这些环节,还要考虑到这些环节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实时监控、适时调整等动态管理的角度考虑制度的可执行性。

  2.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

  合同管理制度设计得再完美,也必须得到有力、有效的执行才能实现制度的意义。为实现这种有力、有效的执行,要重点做好以下三点。

  2.1重视制度的宣贯和法治宣传教育

  在实践中,特别是制度运行初期,很多经办人员对制度并不知悉,往往是“走流程”的'时候遭遇障碍才了解制度,甚至有时候具有审批权限的人员也并没有深入领会制度,导致制度执行消极、不到位。因此,制度制定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主动进行制度的宣贯。一种比较有效的形式是将制度宣贯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让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并且在制度宣贯中贯穿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当全员法治思维、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形成并成熟后,制度执行的成本和阻力也会大大降低。

  2.2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的力度

  制度文本中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条款必须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提升制度的有效执行力。责任追究和处罚条款的目标并不在于追究、处罚本身,而在于促使员工形成遵守制度的行为习惯。相应地,应加大合同管理考核评价激励体系的建设力度。

  2.3领导层率先垂范,确保“零例外”

  由于众多复杂的、基于行业特点和历史传统的原因,很多时候,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是因为单位领导层对制度的突破和逾越。这种来自领导层的“例外”是对制度最大、最根本的破坏,其本质而言,制度体现的是单位内部的“法治”,用以制衡领导层的权力,填补“人治”的缺陷和弊端。要真正落实制度运行的“法治化”,单位领导层必须率先垂范,避免自身“例外”行为,自觉捍卫制度权威,推动营造制度氛围。这不仅取决于领导层的个人素质和管理理念,也依赖于制度质量和运行方式。保证制度的合理可行性,用信息化流程替代人工纸质审批,建立高管权力监督约束机制,都是提高制度在领导层层面执行力的可行举措。

  3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军工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管理最基本、最主要的内容,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也是依法经营管理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军工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具有多重意义,在制度构建过程中要重点考虑合法合规性、符合实际性和动态管理性等几个问题,进而通过有效的制度宣贯与法治教育,有力的责任追究与处罚以及领导层对制度的严格遵行来保障制度的执行,让合同管理制度的意义得到充分的发挥,进而推进单位乃至整个行业的法治化进程。

事业单位合同 篇4

  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字第号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 条第 款

  第 项的规定,我单位与于 年月日解除聘用合同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期从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事业单位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州胶市初级实验中学

  法定代表人 z

  住所地 州胶市福州南路232号

  联系电话 82233607 邮编 266300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住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居民身份证号码:□□□□□□□□□□□□□□□□□□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说明

  1.本合同为青岛市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确立聘用关系的范本。

  2.本合同一经双方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3.本合同采取的是双聘(人员聘用、岗位聘用)合一的方式。各单位也可根据工作实际,与受聘人员分别订立人员聘用合同和岗位聘用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订立,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方有效。

  5.本合同请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字迹工整、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涂改时应在涂改处加盖双方印章或签名,否则涂改内容无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一) 种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自20xx年7月1日(20xx年考录的教师应为:自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此项不填)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退休时止。

  (三)项目合同:(此项不填)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工作任务。该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本约定仅适用于新进人员,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除外)。(20xx年考录的教师为新进人员)

  合同期满需续订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有关手续。(续订合同文本附后)

  [聘用岗位与工作内容](此项根据自己的岗位聘用证书上的实际情况写,免费师范生空着。)

  (例)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至 专业技术

  (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工作,岗位名称 二级教师____________,

  岗位等级 十一级 ,岗位聘期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合同履行地 州胶市初级实验中学 ,乙方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是 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的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劳动保护与工作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省、市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在安全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第四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甲乙双方在工作中均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与规程,当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违章或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视为违反聘用合同。

  [工资报酬与保险福利待遇]

  第五条 根据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在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甲方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人事政策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档案工资。

  第六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安排乙方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待遇等。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待遇,因工(公)负伤、致残、死亡、非因工(公)负伤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纪律]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照规定程序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约束管理行为,规范工作秩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冲突的,对乙方无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聘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有定期考勤乙方的权利,乙方有遵守由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经公示或告知的规章制度的义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第十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及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以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工作标准经年度考核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时,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甲乙双方订立长期聘用合同后,由于年龄或机构调整等原因,或因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应按规定进行变更。

  第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原订立程序变更本合同或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双方订立的变更协议,作为聘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一并执行。(变更合同文本附后)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即告终止:

  (一)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二)乙方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

  (三)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当地有关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国家规定应当退休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五)甲方被撤销的。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填写聘用合同终止证明书与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档案,同时,甲方应将聘用合同终止证明书的内容书面告知乙方。证明书应记载原合同当事人、起止期间、终止时间、终止原因等情况(聘用合同终止证明书附后)。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三)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六)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受到开除处分的。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愿到甲方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疾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期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5至6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五)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聘用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一)承担国家或省、市(区)重点科研项目(单位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二)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填写聘用合同解除证明书与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档案,同时,甲方应将聘用合同解除证明书的内容书面告知乙方。证明书应记载原合同当事人、起止期间、解除时间、解除原因等情况。(聘用合同解除证明书附后)

  第二十二条 双方的聘用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应当在15日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如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等手续,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失业保险待遇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甲方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人事档案、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相应的失业救济金等实际损失,并协助乙方做好相关事项的处理。甲方为乙方办理档案、保险关系转移等事项过程中,乙方负有协助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可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培训费、服务期限、违约金、保密事项、竞业限制、人才安家补贴等费用在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进行约定。

  [其它事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相关条款与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签章或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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