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

时间:2023-05-28 10:08:42 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安全合同模板集锦6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必备】安全合同模板集锦6篇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

  6.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进行检查。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4.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为居住使用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做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7.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材)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9.负责将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10.负责开展本单位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1.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本单位施工、生产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生产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2.必须组织全体生产、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技能;

  13.雇用的员工或住宿人员必须按照当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记备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4.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15.租赁期间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或甲方受到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16.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17.乙方接收租赁标的及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及设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电、水、暖气、燃气、消防、防火、通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或未尽安全职责导致责任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米、小阳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成都SXD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成都盛世立元商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有关材资料及素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以资共守。

  一、协议事项

  1.1 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制作施工项目安全提示横幅及安全施工宣传展板,尺寸:1.2宽×2.4高,计1 9个,制作单价980元。横幅3条,红底白字,90公分×16米,制作单价388元;运输安装:1186元。展板框架与支架为不锈钢制作,单个为合页链接,可单个摆放,也可做整体使用;画面为PVC板裱高精度写真,防水、防风、防晒。

  二、协议款项及支付办法

  2.1 经双方协商,制作设计及运输服务费用总计20970元人民币。

  2.2 乙方交付产品三日内,甲方以转账形式全款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2.3 乙方账户开户行: 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户名:XXXXXXXXXXXXXXXXXXXX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3.1向乙方提供展板宣传素材。

  3.2监督乙方广告宣传及设计的质量进行监控。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以最优秀的人员配置全力为甲方提供广告宣传方案及策划方面的.支持。

  五、违约责任

  5.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可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其他

  7.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7.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 可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甲 方;成都SXD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成都盛世立元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定边县张崾先镇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幼儿园教学楼由 (以下简称乙方)承建,经甲乙双方于二零一三年年八月二十九日结合双方实际,就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 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必须要求全校师生,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并听从乙方指挥,但乙方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教学秩序。

  2.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施工开始后,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警示学生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且要做封闭处理(包括钢筋场地,必须用栅栏围起来,做到全封闭),提醒学生课间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若在施工区域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负责。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6.施工期间,乙方的食宿安全均有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7.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学生家长:

  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行为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促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顺利完成初中学业,成为合格的中学生,向社会输送德才兼备的建设人才,甲乙双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甲方:1、坚持思想教育,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学生,严格按校纪校规教育学生。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管理好学生在校内的学习生活。3、强化安全意识教育,按照《杨河中学学生安全规定》要求学生。4、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与家长联系共同加强教育。5、若学生无故两天不到校,由班主任书面通知家长。

  乙方:1、配合学校、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2、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确保学生按时到校上课,不旷课,并主动到学校了解学生表现情况。3、学生请假两天以上,由家长向班主任说明情况(或书面说明)。4、教育学生尊敬师长,言行文明,服从老师的教导。5、对学生其它不良言行负管束责任。

  经甲乙双方商定,对学生出现下列情况,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学生不遵守校纪,不服从管教,无故旷课、打架斗殴,出现的一切后果。2、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出现不安全事故。3、学生私自携带危险品、刀具、农药等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4、学生在校园内追逐嬉闹、攀高走险,触摸电器出现的一切后果。5、私自在校外住宿,翻越围墙、大门等出现的一切后果。6、学生离校、离家出走,家长负责寻找,且不得到校无理取闹。7、学生违犯《杨河中学学生安全规定》及校外出现的一切问题。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代表:届班班主任(签名):

  乙方:家长(代表):

  学生(签名):

  监督机关:

  年月日

  说明:1、本合同是加强学生思想、安全教育的重要措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学校、班主任、学生家长各保存一份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1.潜水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潜水工证且胜任潜水工作的人员担任。

  2.潜水员在潜水必须亲自了解潜水装备的情况,确认完整、良好、方可潜水。

  3.每次潜水前,潜水员必须明确了解自己的潜水深度及流速,流向的转换情况和工作内容,工作部位。

  4.潜水员离梯浮于水面而未下降之前,应了解潜水衣有无渗漏情况,领口及邻盘处是否严密不漏水。

  5.潜水员顺导索下潜前,必须在水面短时间停留,水面人员负责检查一下装具有无漏气现象,检查完毕允许下水方可下潜水。

  6.潜水员在水下工作期间,要经常和水面保持联系,随时报告自己的感觉和工作情况。如有下列情况,供气量不足,气味不正常,装具损坏等,除及时报告外,应立即做好上升准备。

  7.潜水员在进行冲泥和吸沙作业时,要在头盔外的排气阀上罩包两层纱布,以防止沙粒、污泥等进入排气阀内致使头盔漏水。

  8.在复杂的作业中,潜水员须俯下身体操作时,必须始终保持头部高于脚部,头盔的排气阀要朝上,以免发生水从排气阀渗入头盔造成倒栽葱的放浮事故。

  9.潜水员在水下行进时,应用于手向前探索前进,以免猛撞物体而受伤,要尽量避免在倒坍的物体或杂乱的索具档内穿越,如果是必经之路,要从物体的上方通过,往返必须循同一路径,以防胶管被绞缠,妨碍行动。

  10.当水流较急,潜水员仍处于出入困难处操作时,要注意检查一下信号绳和胶管是否被绞缠,并复记一不退出的途径,如有绞缠或退路已记不清时,即应停止作业,设法退出。

  11.在潜水作业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如果在一组潜水员潜水,要在潜水平台上再备一套潜水装具,并指定一名预备潜水员,以便必要时立即下水协助。

  12.在下列情况,不准进行潜水。

  (1)潜水员本人感觉不佳,饮食、休息不好或面带倦容。

  (2)神志不清或当天饮酒。

  (3)24小时内进行过潜水作业。

  13.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14.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工程处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电焊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与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企业行政与工会就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的机制,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本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企业方(企业法人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 本集体合同所指的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

  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劳动安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操作规程;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6.职业病危害防护;

  7.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8.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9.工作时间与休息;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1.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条 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维护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职工有依法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事项告知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负有遵守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 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劳动安全卫生承诺责任状。

  第八条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工艺规程、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制定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 企业给职工创造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代表职工监督实施情况。

  第十条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安全隐患、危险源点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教育;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防护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事故案例教育;易发生事故隐患的岗位及危险源点预防控制教育;防暑降温教育;安全操作规程、技术工艺规程、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教育;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教育等。未经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一条 企业支持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 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检查,行政、工会双方每月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各职能部门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企业各生产单位坚持每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 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时,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参与“三同时”验收,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岗位的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行政有权执行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拒绝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上岗操作, 查处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企业按国家规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十五条 企业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在涉及职业病危害岗位和作业场所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防护措施,定期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并向职工公布。对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点,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安排到具有资质的职业病防治检查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不适应在原岗位工作的,及时调离原岗位。对其他岗位的职工,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职工身体健康。职工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如实、无偿告知职工的健康状况,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第十七条 企业依法参加职工工伤保险,及时申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职工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 企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企业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二十条 企业应根据夏季特点,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生产工作时间,教育职工掌握预防中暑知识和急救办法,并按时足额发放高温补贴。

  第三章 工会与职工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参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过程,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企业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二十三条 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协助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以及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第二十四条 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