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超市合同范文集锦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超市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超市合同 篇1
采购方:百联超市(以下简称)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百联超市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鉴于百联超市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百联超市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百联超市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百联超市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百联超市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百联超市协商并在百联超市登记其将向百联超市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百联超市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百联超市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百联超市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百联超市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百联超市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百联超市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百联超市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百联超市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百联超市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百联超市提出,并经百联超市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百联超市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百联超市。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百联超市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百联超市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百联超市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百联超市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供货价格)为行
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地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百联超市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供货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百联超市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百联超市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百联超市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百联超市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百关采购条件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百联超市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百联超市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百联超市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
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百联超市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百联超市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百联超市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
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百联超市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百联超市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百联超市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百联超市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百联超市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百联超市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百联超市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百联超市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百联超市。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百联超市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百联超市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
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百联超市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百联超市。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百联超市。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百联超市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百联超市应得利益后,在百联超市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百联超市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百联超市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百联超市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百联超市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百联超市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百联超市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百联超市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百联超市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百联超市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百联超市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百联超市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百联超市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百联超市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1对依据本合同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16.1.2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16.1.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
超市合同 篇2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超市供货合同范本
超市供货合同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种类规格数量单位备注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超市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单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证明等,盖公章报价单)。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甲方以同等方式提供给兰州市其它商场的价格,否则乙方有权扣除高出部分的货款。
三、乙方交货时,应将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资料及证件等随同商品或运单交付甲方;若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退货费用皆由乙方承担;供货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包退、包换、包修,退货商品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7日内由乙方收回,否则甲方不负保管责任;若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售予的消费者之经济损失及其它任何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送货必须持盖有甲方公章的送货清单,有赠品的附赠送品清单。
五、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条码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按实际进货额的5%向乙方收取条码费,此款在结算时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代为扣除。
六、包装要求:
七、交货时间:
八、交货地点:
九、验收标准:
十、验货方法:
十一、运输费用:全部由 方承担。
十二、付款方式:
十三、本合同有效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若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由甲方统一。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时间: 时间:
超市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超市):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及销售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销以下商品:
二、乙方同意将甲方产品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并做适当的推广和维护工作。
三、交货与验收:甲方发货地点,乙方的收货地点,其间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该商品后,应由指定人员立即验收并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签名。乙方在收货时对商品的规格、外观、数量进行验收。
四、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期间,需遵循甲方要求做到市场零售价统一,不能随意变价。
五、结算办法:
(1)乙方按商品,零售价的折给甲方结算。
(2)每月的最后一天为当月销售的截止日期,乙方需在次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的销售报表、库存报表。甲方根据所核对无误的营业额进行结算,乙方在结算后日内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账户:金华市群飞粮油机械化专业合作社,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汤溪支行,账号:19-
610601040009315。
(3)乙方未将该商品代销之前,该商品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但该商品如有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商品自然磨损除外)。该商品如有毁损、灭失,乙方应按照批发价,在该商品毁损、灭失确定后的十日内赔偿甲方。
(4)售后服务:如有变质商品,甲方负责调换。
(5)代销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满日内,甲乙任何一方未对合同结束通知时,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若合同期满不继续合作,乙方不得把代理权转给他人,本行业的相关信息也不能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收回所有未售商品(包括样品),如有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
(6)乙方所得分成包括场地租赁费、设施使用费、清洁费、物业管理费、其他管理费以及零售增值税和其他有关税项。
(7)乙方如有转让或其他事宜乙方有义务提前通知甲方清算货款并退回甲方未售产品。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918号 地址:
签署日期:
超市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 供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月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斤(担), (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 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 包装
(1)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项办理:
a. 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 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 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 验收期限:________;
b. 验收手段:________;
c. 验收标准:________;
d. 验收方:由________负责验收;
e. 在验收中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 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 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 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 供方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 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 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 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 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 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 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 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 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 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 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 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 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
9.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如发生纠纷则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账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合同 篇6
甲方(盖章):_________超市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乡、镇)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____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门店号:_________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_________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_______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共讲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_________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_________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超市合同 篇7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泰纳果品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果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见每批果品供货合同清单及发票数量,金额。果品供货合同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果品行业相应的标准,且可以参考安士生活果品验货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四、交货及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 每月10日及25日为结算日,买受方根据出卖方实际送货数量及开具的发票数量,金额一致的情况下结款。
六、果品验收:
甲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果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乙方应对每批果品进行验收,并查验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根据合同商讨鉴定。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 5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7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果品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 7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海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出卖人(签章):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买受人(签章):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超市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对合同条款已尽互相说明义务,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根据合同所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首先明确如下几点:
1、乙方应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项下其它条款、条件及标准不构成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或其它货品的必然义务,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为依据。
2、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1)乙方工商注册资料原件(工商局打印);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提供的由甲方在市场公开销售的货物。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对交付的商品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利并有权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
(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作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假广告宣传;
(5)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良好,拥有良好商品信誉,且未临近失效期(或保质期)。未临近失效期指乙方提供有保质期限之商品时,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70%;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适销性(即在市场上可以销售)并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标准。
(7)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或双方约定。
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谈判中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货时,应将下列证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随所交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每一商品的出厂编号(限家电产品)□商标证□条码证 □专利证 □卫生质量评价书 □进口卫生证书 □关税证明 □外埠食品准销证□其它文件
(3)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二、订单
1、根据本合同,乙方依据甲方的订单提供商品。订单注明商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所下订单发货。
2、乙方同意送货至订单上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收到订单后,乙方须在订单指定交货日将商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4、订单终止
(1)乙方未履行订单之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2)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终止订单的全部或一部分。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给甲方最优惠待遇,乙方承诺按市场供求随时调整其供货价格,保证其为市场最低供货价。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特价销售时,甲方可同样进行特价销售,乙方授权甲方其每月货款中直接低扣因特价销售产生的相应负毛利和利润损失金额。
2、乙方商品价格调高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
四、合作方式
1、双方协商采取
①经销②代销③联营
2、所退换之商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及保质期不低于商品保质期的前提下,乙方给予无条件退换。
五、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需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乙方声明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六、付款约定
1、双方约定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甲方采取 □现金 □电汇 方式付款。
2、双方约定,每月7、8、910号对账次月电汇打款。
3、甲方收取乙方首期供货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4、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送货单、发票或其它单据,其开具人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确认的相关资料一致。甲方仅以乙方为货款的受款人,并全部实施银行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终止情形
1、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2、因各级政府或其代表机构的任何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干涉)致使本商品合同的实质履行成为不可能。
3、任何一方违反本商品合同之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终止本商品合同。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4、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协议》、乙方报价单、本合同项下订单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月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均不受任何约束;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需向对方赔偿。
十二、其他待定事宜
1、
2、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