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同

时间:2023-05-29 19:45:17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个人合同锦集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个人合同锦集五篇

个人合同 篇1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贷款人:济南法兰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吴英军

  住所:济南市马鞍山路13号

  邮政编码:250001

  电话:053xxxxxxxxx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本合同贷款、借款为同一含义。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借款金额、期限和用途

  第1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2 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自20xx年10月 29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的期限、利率、具体用途等均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借款凭证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3 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购买济南马鞍山路13号济南黄金珠宝古玩城 层第 号商铺。

  第二章 利率、罚息和复利

  第4 条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即年利率6.9%)(请在□中划“√”)□[上] 浮动35% □[下]浮动 %,确定为年利率 %;

  本合同签订后,贷款发放之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贷款利率按放款当日适用的贷款基准利率及本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第5 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3 种方式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导致本同贷款利率调整的,乙方无须通知甲方:

  1. 本合同贷款利率不变[适用于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贷款];

  2. 本合同贷款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当日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调整后的利率于当日开始适用,分段计息;

  3. 按月结息的,本合同贷款利率按月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第4 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4. 按季结息的,本合同贷款利率按季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第4 条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按照上述第3、4 种方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时,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自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第一个结息日的次日起开始适用(但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的日期为本合同项下的结息日时,则本合同调整后的利率自该结息日的次日起适用),开始适用之日即按调整后的利率计息;

  5. 其 他: 。

  第6 条 乙方对甲方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计收逾期罚息,直至甲方清偿本息为止;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包括逾期罚息),按逾期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款日的对日计收复利,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逾期利率为在本合同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确定。

  第7 条 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就其违约使用的借款金额,自违约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按实际违约天数计收罚息,直至甲方清偿本息为止;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款日的对日计收复利,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确定。

  第8 条 合同贷款利率发生调整时,本合同项下的逾期利率、罚息利率在调整后的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第6 条、第7 条约定的比例自动作相应的`调整,并与合同贷款利率同时开始适用,分段计算。

  第9 条 依照上述约定调整合同贷款利率及逾期利率、罚息利率时,双方无须另行签订协议,任何一方均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也无须通知担保人或征得其同意。

  第三章 还 款

  第10条 甲方已在中国民生银行开立账户,账号为 。

  该账户作为甲方的借款发放及还款账户,甲方授权乙方从该账户中扣收甲方到期应付的本息。 该账户发生挂失、冻结、银行卡失效/超过有效期等账户状态异常导致甲方无法经由该账户正常还款,或甲方拟变更该账户时,甲方应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甲方应到乙方指定网点____________还款。

  第11 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归还方式为下列第 项:

  1.按照利随本清方式还款, 到期一次还清借款本息[适用于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借款];

  2.按月结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 按季结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季度末 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4.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条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金额,每月以相等金额偿还借款本息;

  5.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条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金额,每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6.按月组合还款法,甲方以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还款公式所确定的金额,每月偿还借款本息;

  7.按(月/季)结息,按《个人借款还款计划表》所列的次序、时间和金额分次偿还本金,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第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8.其它还款方式: 。

  第12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组合还款法偿还借款本息时,还款日为每月 日,但首次还款日为放款日的次月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13 条 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 30 天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

  第四章 担 保

  第14 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甲方及/或第三人向乙方提供下列担保:

  1.甲方用其所购买的济南市马鞍山路13号济南黄金珠宝古玩城第 层第 号商铺作为其借款的担保并抵押给乙方。

  2. 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或仍未与乙方达成还款协议的,乙方有权变卖甲方抵押的商铺归还其借款及所欠

  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和违约金,变卖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如变卖所得不足以弥补偿还甲方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和违约金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转让上述所购商铺,必须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参与转让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否则,甲方对外签订的此类合同无效。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15 条 甲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第16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信息,虚构交易、交易对象,伪造、变造交易文件、支付凭证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第17条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甲方同意赔偿乙方因该行政处罚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其 它

  第18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9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银行执 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 利 率

  第20条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第21条 乙方将贷款划付至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借款发放账户即完成了贷款发放义务,即视为甲方已经提取和使用了借款本金,并从贷款的发放之日开始计息。

  第22 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本合同第11 条中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组合还款法等期供方式(即按期还本付息)偿还借款本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对月对日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计息期为整年(整月)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为整年(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余额×零头天数×日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选择本合同第11 条中按期(月、季)付息、一次还本和利随本清以及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偿还借款本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实际天数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 天( 闰年366 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余额×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二章 借 款

  第23 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需要展期,甲方应当在借款到期日三十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的由双方签订展期协议;甲方展期申请未获得乙方批准的,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足额还款。

  第三章 借款的偿还

  第24 条 甲方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分次还本付息的,计算公式为:

  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

  每月还款额=

  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 1

  甲方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分次还本付息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额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 ×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

  第25 条 甲方应在每一结息日或还款日17 时之前向乙方支付自上一结息日的次日(或贷款发放日)起至该结息日(含该日)之间产生的利息,以及于该结息日或还款日到期的本金(如有);无论结息日是否为银行营业日,甲方均应提前向其按本合同第10 条约定开立的账户足额存入资金并授权乙方在结息日扣收。

  第26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到期应付而未付时,甲方授权乙方从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开立于中国民生银行营业机构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未约定账户或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民生银行所有营业机构中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中扣收和/或要求甲方继续清偿,因此造成的利息损失及其他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章 陈述和保证

  第27条 甲方为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陈述和保证如下:

  27.1 甲方拥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并履行本合同;

  27.2 甲方保证其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27.3 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将借款挪作他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甲方擅自收回或授意交易对象将全部或部分借款转至甲方其他账户或与该笔交易无关的其他第三方账户的,视为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27.4 甲方保证未虚构交易,甲方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对象真实存在,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7.5 甲方保证不以通过本合同借款所取得的财产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27.6 甲方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27.7 甲方保证随时根据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和甲方的资信情况进行核查;

  27.8 甲方保证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其个人职业、健康、婚姻状况、收入、开支、负债、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等个人信息、与本合同约定个人贷款的贷款用途、还款方式、还款来源、还款能力、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等贷款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7.9 如本合同项下借款属于需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或者甲方履行还款责任需要其他第三方知晓或同意的,甲方保证按照乙方要求使该第三方知晓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约定; 27.10 甲方保证如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的,在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完全履行贷款清偿义务前,未经乙方同意,不将抵押财产再次抵押或转让给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三方;

  29.11 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与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证券投资第三方存管账户相关联; 27.12 甲方保证本合同签署后,如经乙方核实,甲方不符合规定的借款条件而乙方未予放款时,甲方无异议;

  27.13 如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房产,甲方保证在获悉抵押房产即将拆迁的信息后,立即将拆迁信息通知乙方。

  第28条 乙方为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甲方做出陈述和保证如下:

  28.1 乙方保证拥有充分的授权订立本合同;

  28.2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透露的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8.3 乙方保证在无法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贷款支付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章 借款的提前到期

  第29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并停止继续发放借款,并有权处分抵/质押财产和/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2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借款本息发生逾期;

  29.2 甲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29.3 甲方以本合同项下借款所购汽车、消费品等从事违法活动;

  29.4 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要的资料或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向乙方隐瞒重大事项,危及乙方贷款安全;

  29.5 甲方发生失业、停业、被宣告失踪、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状态、被监禁等,或发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或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等可能危及乙方贷款安全的情况;或

  本合同项下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乙方担保责任的能力,或因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事件,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担保责任;或因法院裁决或行政命令而被解散、停业、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清算、破产、关闭,导致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6 抵(质)押人将抵(质)押财产拆除、出售、转让、交换、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质)押财产,足以危及乙方贷款安全,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7 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明显减少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未能获得补救和恢复,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8 甲方因涉及诉讼、仲裁,严重影响其履行债务能力,或被司法机关宣布对其财产予以没收或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其履行对乙方的债务清偿能力的;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乙方担保责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9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或其他偿债责任到期不能履行,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的能力受到影响,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乙方担保责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的;

  29.10 甲方因职务、收入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或者发生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29.11 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

  29.12 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乙方报告借款的支付情况的;

  29.13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29.14 甲方违反其向乙方做出的陈述和保证,或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且乙方认为甲方的上述行为危及借款安全;

  29.15 国家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30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0.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

  30.2 甲方应接受乙方对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调查了解,按乙方要求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婚姻状况、个人资产状况、收入、支出、负债、对外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

  30.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30.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书面报告、账户信息、支付凭证等资料,接受乙方现场查证;

  30.5 甲方应在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恶化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30.6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对甲方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财务、资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发生其它可能影响其还款的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30.7 甲方支付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2) 违约金;(3) 损害赔偿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30.8 甲方变更通讯地址、工作单位、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电话等,应于变更后五日内通知乙方; 30.9 担保合同项下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保证人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发生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额担保;

  30.10 甲方应承担本合同及其担保合同项下的登记、保险、公证、鉴定、评估及法律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

  30.11 在贷款存续期间,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借款情况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经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

  30.12 如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财产为房产,当该房产被拆迁时:如拆迁采取产权调换补偿形式的,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立即清偿本合同项下债权,或由甲方或抵押人以调换后的房产作为本合同担保财产并重新签署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在新的抵押登记未办理完毕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担保;如拆迁采取补偿款补偿方式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将补偿款存入乙方并签署质押合同,以补偿款存单作为本合同项下担保;或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在乙方开立保证金专户并签署质押合同,将补偿款存入该专户作为本合同项下担保。

  第31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1 乙方有权检查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根据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具体用途要求甲方提

  供账户信息、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核查,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31.2 在甲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为其设定的义务、满足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如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1.3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宣布甲方借款提前到期;

  31.4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或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实际损失。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32条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但在甲方及担保人(如有)按乙方的要求订立担保合同及办妥担保合同约定的手续之前,乙方并无义务发放贷款。

  第33 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34条 如乙方需向第三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债权,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债权转让的通知后,依本合同的约定向转让后的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35条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36条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九章 附 则

  第37条 通知和送达

  37.1 按本合同约定由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应以挂号邮寄、图文传真、专递或者其他通讯形式发出,送至本合同之首页所列各方的地址;

  37.2 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4 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图文传真方式,发送成功回执所示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专递方式,专递人员将上述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果联系方式之任何一项发生变更,相关方应在变更后5 日内将更改后的联系方式按本条的约定书面通知对方。此后,本条约定的通知、文件或申请应按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送达。

  第38条 本合同内容,由签约双方协商一致而确定,如有特别约定,已在本合同第20 条予以补充和修正,该特别约定与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第20 条所作特别约定为准。

  第39条 本合同由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构成;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并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40条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41条 合同附件:

  1、甲方出具的借款借据;

  2、乙方开具的房款收款收据;

  3、甲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甲方其它资产证明(房产证等)复印件;

  5、甲方在民生银行开设的银行卡复印件

  甲方: (签字)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属于永久性,乙方子孙有继承转让权。

  二、土地四至边界:东至彭XX地边;南至路边为界;西至彭XX地为界;北至彭XX地为界。

  三、成交后一切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陆万叁仟元整(63000.00元)。

  五、如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者,违反方付守约方违约金贰拾万元整(00.00元)。

  六、合同从双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共_层_第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千_百_拾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之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_____

  (2)_____

  (3)_____

  (4)_____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度;

  (2)电表现为:_度;

  (3)煤气表现为:_度。

  第十七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个人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件号码: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件号码:

  经(简称“居间方”)的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就甲方位于区室(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业状况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

  2.2若甲方未能于本条约定的起租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日租金的壹倍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起,且起租日期相应顺延,租赁期限不变。如甲方逾期未交房超过二十日,除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外,在未经乙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甲方擅自终止租赁关系,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交房标准: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详见附件)。

  三、租金

  3.1金额:房屋月租金人民币元(大写:佰元整)。

  3.2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应为该期首月的日前。甲方应于收到每期租金的同时签署全额租金收据给乙方。每期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或以银行划帐方式付至如下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户名:开户银行:帐号:

  3.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的壹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二十日,除如数补交租金及逾期违约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押金

  4.1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租赁押金共计人民币万佰。乙方应于交房当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甲方在收到租赁押金同时应予以书面签收。

  4.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当日将租赁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租赁押金抵付租金等任何费用。

  五、其他费用

  5.1租赁期限内,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等房屋使用费由乙方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由方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应保证房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若乙方发现该房屋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有损坏或者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若由于乙方的`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设备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在甲方出售该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装修、添附的,装修、添附的图纸和方案须征得甲方同意,且须符合该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的要求及国家的相关装修要求:租赁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如不续租的,乙方在返还该房屋时有权将其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拆除,如不拆除,则视为乙方将该装修无偿赠与甲方。

  6.5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若甲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乙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金中等额扣除:若乙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甲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而后乙方应当于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

  6.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壹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第八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7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第八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8若甲方为该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则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实际取得甲方之所有上手承租人(若有)及该所有权人同意甲方转租该房屋(适用于私有房屋)或甲方应当已经书面通知该房屋的授权管理单位其将转租该房屋(适用于公有房屋)的相关书面材料;且居间方已告知甲、乙双方本次交易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任何一次上手租赁期限。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

  7.1乙方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7.2除甲、乙双方续租外,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日内,将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在经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下返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并由甲方处置。若逾期返还该房屋的,则每逾期超过一日,乙方须按日租金的贰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诚意履行。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从其约定;本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其行为视作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月租金的倍。若甲方违约,且乙方已经按本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的,则甲方除需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支付乙方装修、添附补偿费,装修、添附补偿补偿费数额以乙方出示的相关付款凭证为准;若乙方违约,且乙方已经按本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的,则乙方除需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无偿赠与甲方。

  九、争议的解决

  凡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居间方:

  代理人:代理人:承办分支机构: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经办人员签章: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电话: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日期:

个人合同 篇5

  出借方(甲方):

  承借方(乙方):

  一、合同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

  二、租赁服务的价格及相关事项

  1、收费标准为:¥ 元/天。乙方承担过路桥费、油费、停车费等。

  2、超公里费用计算:日限里程240KM(超过公里数按1元/公里计车损费)。

  3、乙方办理手续需向甲方提交租车人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并缴纳违章风险金3000元(乙方还车一个月后无违章即退还),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用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超时者按每小时30元收取费用。

  5、乙方于还车之日一次性交清租车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借车辆:

  (1)乙方利用所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尤其在使用期间不得从事营运活动。

  (2)乙方将所借车辆转让、转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作相应赔偿。

  2、若车辆发生事故须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店修理。协助甲方在出借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8、乙方自驾租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2296181、耿经理),由甲方人员报保险公司及交警,车辆定损后,到甲方指定地点修理,由乙方垫付车辆修理费,待保险公司赔付到款后再支付乙方。。安徽江汽物流有限公司上宾租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176号

  9、乙方自驾期间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责任。加速折旧费收取方法:乙方负全责和主要责任的,加速折旧费按事故双方车辆定损总金额的20%。乙方负次要及无责的,加速折旧费按甲方车辆定损金额的20%。同时,甲方车辆维修期间乙方需承担车辆误工费,按车辆日租标准收取。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借方应有的权利。

  7、甲方租出车辆保持整洁干净,乙方归还车辆时应清晰干净,否则收取30元/台车的洗车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借车辆。

  2、于出借合同规定的出借时段拥有所出借车辆的使用权。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驾须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按期如数交纳费用。

  5、乙方必须承担由于乙方行为及乙方授权委托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4、本合同有效期为 ,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在合同期限内对乙方的每次出借均负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

  6、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本合同自出借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合同】相关文章:

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02-03

个人投资合同02-13

个人卖房合同02-22

个人佣金合同02-23

个人借条合同02-22

个人信托合同02-21

个人入股合同02-12

个人购销合同03-06

个人房租合同02-19

个人贷款合同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