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分包合同模板汇编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包合同 篇1
工程名称: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1#高层住宅楼
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济南市天桥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乙方):四川省星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xx年6月10日
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济南市天桥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乙方):四川星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1#高层住宅楼
1.2工程地点: 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基础、主体清工大包,(塔吊、配电总箱除外
其于部分附材及工具。
1.4劳务作业范围:该工程基础、主体框架,既钢筋、模板、砼、二次砌体、后浇带、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含(拆除)等。直至质检站验收优良。
第二条、实行劳务承包。乙方按完成劳务作业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劳务,负责相应的劳务管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补充协议;
2、本合同;
3、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工程劳务量清单或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四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
4.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4.2适用标准及规范:
4.2.1现行的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4.2.2其他标准及规范:无
第五条、施工图纸
甲方正式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项目的施工蓝图2套。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代为复制,复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第六条、施工前期工作
6.1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均执行大合同。
6.2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及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提供位置及交验要求执行大合同;在乙方施工区域内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
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须经现场代表确认方为有效。委派人员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7.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本人签字后交给乙方并办理签收。必要时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7.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和施工需要及时向乙方担供指令,批准施工措施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7.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终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时,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7.5甲方驻工地代表无订约权。没有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变更、增减合同内容性质文件的权利。
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职责。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本人签字后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8.2乙方代表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劳务作业。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且采取紧急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由责任方承担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或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班子,设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经管、动力、行政等职能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9.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9.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犯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9.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
9.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10.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10.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0.4接到图纸 7 天内编制出施工劳务预算(附件设备总用量计划),提交甲方审核,审定后的预算价一律不再调整。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一个月的1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一月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供阶段计划,必要时按项目部的要求提交旬、周、日计划(所有计划均应附材料、设备用量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若乙方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提交劳务预算书或材料计划或作业计划,甲方可以不供材料,不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每月20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10.5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的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10.6做好放陈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种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所涉施工部位 进行妥善保护;
10.7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第十一条、劳务费金额:
第十二条、财务付款
12.1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结成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各项劳务费用及款项均以业主已支付该款项为前提;
12.2阶段款项(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完成±0.000后,发包人审核已完成量,按完成工作量的60%付款,以后每月按完成形象进度的60%付款,主体结构封顶过春节工人返家付款85%,如不过年,主体经质量监督站验收后付至85%,下余的15%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清。
12.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或短期银行承兑汇票。
12.4所有资金必须由劳务分包人(公司)专人办理并盖有(
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收据有效,否则总承包方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完工结算
13.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30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一式八份,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定案后返回给乙方三份;
13.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进行审查,在业主对甲方结算审查、一次审计定案后30天内办理定案手续;
13.3结算审查程序及定案:先由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核实乙方的劳务内容和工作量。再由甲方预算人员审核后按当地规定计算出工作量并按合同的约定计算出价款,交项目技术、质量、安全、材料、动力、财务等部门和项目经理会签,经公司分管部门和领导初审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终审。劳务结算书必须加盖 “
”方为有效。
13.4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 B 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劳务总价;
B、固定劳务单价,按实确认实物量或定额工日或建筑面积;
C、审定的劳务预算加(减)现场有签证、变更等;
D、劳务预算加包干系数。
13.5计算规则: 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13.6劳务费标准: 基础、主体按148元/m,零工按50/工日包括土方清理、垫层、筏板基础等零星用工,多项一次性补款肆万三仟捌佰元整 。
13.7劳务费内容: 乙方施工全部内容所需的劳务;定额综合工日包干但不限于现场保卫;乙方自带机械的维修;材料的装卸、材料的场内转运及堆码;周转材料的清理、维修、堆码、场内转运;安全防护用工;生活区卫生用工;文明施工;
13.8劳务费调整的范围、条件及方法: 确认的劳务签证,按合同约定调整。
13.9当地政府按规定收取乙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为甲方代交时,在支付劳务费时扣除;
13.10甲方和乙方结算付款,只能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甲方每次付给乙方款项后乙方必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能到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任何办公室及生活区吵闹,不得发生工人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也不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则,每次罚乙方10万元人民币。若发生乙方施工工人因工资等原因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结算值中直接扣除;
13.11乙方必须每月给工人结算工资,每年年底给职工结清工资,列已付未付工资,并向甲方报月表和年度表。如果乙方不能及时给职工支付工资,甲方有权按报表支付给工人,同时扣罚乙方结算款项。
第十四条、劳务作业期限
开工日期:计划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计划 年 月 日
乙方根据工期要求,周密地安排进度计划,报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施工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时完工。如补救无效,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达不到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工期延误
不可抗力和规模扩大、标准提高、结构更改重大设计变更或业主原因、连续停电24小时以上,发生上述情况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窝工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承担其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劳务工作质量
16.1质量等级: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等级,同时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无偿维修,若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日内没有进行积极维修,甲方将组织维修,并按实际发生额从乙方结算或保修金中扣除。工程质量等级以山东省济南市质量监督站签发的工程质量监定书为依据。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以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甲方原因不到质理标准,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及管理实力,甲方有权力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6.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优良等级的违约责任: 乙方承担其工程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无条件自费返工该工程质量标准,若因返工延误工期由则仍执行第十五条。
16.3达到优良等级的奖励: 不奖励
第十七条、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质量检查: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掩蔽,乙方必须照甲方和有关单位的验收要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7.2隐蔽部位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12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返修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有关单位的验收要求进行剥落和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17.3中间验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验收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要求返修后,通知重新验收。
17.4交工验收:乙方承担任务全部完成,经初验达约定的质量标准后,由甲方约请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其他单位)验收,经验收优良,评定的质量等级。交工验收书签字后,办理工程移交。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对所施工部分存在的问题按验收提出的意见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再通知验收,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工期延误责任。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
18.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2‰;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18.2乙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乙方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达到优良,承担相应费用;
18.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提供方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于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紧急补救
无伦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内,在乙方劳务作业范围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属乙方责任的,则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现场管理
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按甲方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按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现场美化,做到工完场清,保护现场整洁。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整改,接受相应处罚,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
21.1工程需要的主要材料、设备、仪器及构配件由甲方负责供应。甲方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领用接货时提出,甲方负责调换。
21.2甲方供应的材料为了方便使用,货到后乙方即办理领用手续,工地出库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严格计划管理,准确地提供计划用量和使用时间,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资金、影响工程用款,避免计划不合理而影响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的现象发生。
21.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领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节约措施和限额用料控制手段,努力节约原材料。乙方保证全部材料耗用量不超过预算额定材料量,并力争节余;甲供材料节余部分,甲乙双方按照甲7乙3分成;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或使用浪费,超过定额消耗部分(钢筋按图纸用量),乙方按超耗部分材料费的承担;
21.4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一经发现乙方挪用或擅自处理,对乙方处以挪用和擅自处理部分价款的两倍罚款。施工剩余材料(不含地材)全部交还甲方办理退库手续,有用或可变卖的边角余料交还甲方后,按市场价的30%奖励乙方;
21.5小零星材料必要时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代购部分材料费用按定额消耗量和甲方与业主结算的同一价格并入劳务费结算。
乙方对代购材料的质量负责,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有关证件提交给甲方,据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负责运出现场调换合格品。
第二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
22.1本工程需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塔吊、龙门架、脚手架杆、扣件、脚手板、钢模板、竹胶板、木方、总配电箱及其他成品模板与支撑全部由甲方提供;
22.2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负责管理、保养。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保养、保管。乙方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管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充分发挥作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利用率不低于60%。劳务作业任务完成后要完好幸免还给甲方。如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乙方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2.3甲方提供的脚手架料和成品模板乙方要妥善保管,有计划地合理使用,加快周转,尽量减少投入量和缩短占用时间。如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超过允许损耗部分要照价赔偿。乙方不得改变用途或用于其他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截割、改制,如发生上述情况,每次给以乙方1000元的罚款,乙方并按已截割、改制部分原价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铁丝、钉子、螺栓穿孔埋管、二级配电箱、小电缆、电锯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双面胶、隔离剂、振动棒电机、手推车、灰斗、水桶、刮杠、靠尺、灰板条、镐、锹、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具用及工人手头工具等由乙主自带,费用包括在劳务费中。
第二十四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与甲方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将自带机械、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按业主支付情况,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和视业主赔偿情况适当考虑乙方的损失。
乙方代购的材料已经订货的,自行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按业主确定情况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转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业主不承担部分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确认。
第二十六条、争议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工程地主管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B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款以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后,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等级,安全及现场管理达不到有关规定与合同约定要求除按此前的约定承担责任罚款外仍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其他使用权合同无行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另有合同解除的约定,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换数额: 该违约项造价的5%
损失的计算方法: 按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
第二十八条、其它
2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生任何经济及业务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8.2乙方需要甲方签证时,必须在每一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办妥手续,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材料员或(设置管理员)、质安员等五人以上签字认可,签证只签实物量,进时、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签证一律无效,乙方弄虚作假办理的签证不仅无效,还要按签证额加倍处罚;
28.3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办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8.4乙方必须给其管理人员和工人在进场之日办理出入证,并将每个人的身份证和职务、工种、年龄、性别、籍贯等造册报甲方备案。无出入证或身份证和名册不符的工人,乙方必须清退出场,乙方人员进退必须在当天办理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29.1合同生效日期: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29.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第三十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收执一份,乙方收执一份;
第三十一条、附加条款:
1、若因乙方的人员、机具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采取罚款、另行组织人员等措施,直至更换劳务队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退场;现场文明施工必须确保达到山东省或济南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2、在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对于分包人违反相关规范、规章、规定的行为,在承包人提出书面后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实行经济处罚,并减少支付相应工程价款。
3、乙方在本工程中必须配备完整的项目管理班了,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参加该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确保为乙方合同制工人,并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站要求及工程要求,并承担该项费用,施工期间向甲主提交现场施工工作的劳务用工及劳动用工保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为了共同做好联防治安工作,给现场创造一个良好安定的施工环境,乙方凡是参加该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登记花名册一式二份报甲方审批,经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人批准确的人员方可参加施工。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将本工程施工工人月工资表或季度工资表报甲方备案,乙方进场后半月内与项目管理中签订社会治安保证书,并自行负责办理暂住证。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工人的一切经济(含工资)安全事故等跟乙方有直接关系与甲方毫无关系。
7、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区电费2500元,如超出电,乙方自行承担。
以下无正文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天津鼎鑫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将 工程的油漆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建筑产品。特制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必须信守执行。
一、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工艺要求: ,漆膜厚度必须符合国标。
备注:质量及施工标准: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内容包括: 按图纸和实际需要。
三、合同单价 元/㎡(税后不开票价)
合同总价:工程量暂定 ㎡ ,总价款 元,大写
注:结算经实际发生的喷涂面积为准。
四、甲方主要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交底,监督焊工处理好焊口(焊口干净、饱满、达到现场监理验收标准)
2、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其中包括现场的水、电、脚手架等。
3、向乙方提供其现场施工人员的住宿和材料库房。
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验收。
5、甲方在乙方进场后,向乙方出示钢结构电焊验收报告,以证明现场已具备喷涂作业条件。
五、乙方的主要责任
1、乙方对其雇佣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有责任保证其人员的人身安全。
2、雇佣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工人最小不得小于18周岁,最大不得超过55周岁。
3、乙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并严格遵守其规定,施工中因违反《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所的一切不良后果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须提供材料厂家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5、乙方承诺严格按照钢结构氟碳喷涂施工工艺操作,保证施工质量。
6、在质保期间内,如属于乙方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服务;如因人为破坏或者其它一切非正常损坏原因需要维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承诺终身成本维修。
7、乙方进场后,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甲方项目经理的管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进场3日内,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订金;
2、基材除锈、底漆喷涂全部完毕后 3 日内支付30%;
3、全部面漆喷涂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 5 日内甲方应付清工程余款,即工程总款的35% 。
4、余下5%作为质保款,保修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为期1年,质保期满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
5、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支付面漆完成工程款的同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七、工 期
1、合同工期:按甲方进度要求,从进场施工之日起 个睛天内,完成本工程。
2、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⑴不可抗力,其中包括地震、江涝、战争等。
⑵设计变更原因。
⑶业主原因。
八、双 方 违 约 责 任
1. 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 无正当理由,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乙方催讨时仍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甲方原因而造成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
4.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九、附 则
1、本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单方无权终止合同。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与矛盾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之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3
发(总)包单位 (甲方)
承(分)包单位 (乙方)
根据 工程需要,将4S店的停车场的回填土发包方(以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回填土总量
二、承包内容:
2.1地外、内运输所需的便道或钢板铺路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3.1土方回填按实体方量计算,综合单价为/m3(不含税金)。
3.2乙方采用包。
四、工期:
4.1乙方应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及甲方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经双方协商确定
工期暂定 2 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开工时间
为20xx年 月 日。
4.2 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回填。
4.3如遇
①设计变更;
②业主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
③由于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未按时进场等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的,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业主办理有关工期签认手续(属乙方施工部分的,乙方应提供相关的资料,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如未取得业主、监理签认工期,乙方必须按原经甲方审核认可的工期执行)。
4.4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按总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处罚以外,甲方可按分包工程总价每天 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工期的延误则由甲方承担总合同的罚款内容。
五、质量:
5.1按总合同的质量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或企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为 合格 。
六、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名单:
甲方负责人: 资质等级 : 联系电话:
乙方:负责人: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七、甲、乙双方责任:
7.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7.2经协商乙方进场后,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职工住房及相应的临时设施。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的收取,双方协商解决。
7.3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进行有关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说明资料报送时间的要求以及罚款的依据和相关的现场管理规定,并提供施工作业条件。
7.4甲方对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有权进行检查,若达不到要求时可责令其返工,乙方接到整改通知书时,应无条件执行,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对质量进行检评,但最终的等级评定应以业主、监理、质监等部门验收评定为准。
7.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作业提出整改意见直至下令停工整改。
7.6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提供项目班子的机构名单、办公场所、职工住房及相应的临时设施需用计划,并做好开工前的生产准备。
7.6乙方进场后应严格按照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管理。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工完场清,随做随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材料,搞好施工区及宿舍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8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法令、规程、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规定,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7.9对产品的保护,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义务和责任,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对产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凡造成对方产品破坏的应按损坏产品价值2倍予以赔偿。
7.10乙方必须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将应交纳的各种保险以及农民工意外伤害险。
7.11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甲方名义向材料供应商出具欠款说明,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12乙方自备挖掘机、运输车辆及一切与土方施工有关的施工器具,挖掘、
7.13如乙方在将土方运进了本工地大门以外,必须遵守南宁市的卫生管理条例,遵守国家及南宁市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及有关的交通管理条例,所发生的一切违法、违章行为并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工地大门以外(或道路上)所发生的一切违反南宁市卫生管理条例的事件或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所产生的罚款及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
7.1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为其土方施工相关工作人员购买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交纳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基坑内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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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在回填前与甲方共同确认原地面标高以及在回填完成后与甲方共同及时确认完工的实际方量,并及时向甲方申请付款。
(2)乙方在夜间进行土方施工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够的照明灯具。
(3)乙方需按南宁市市政要求设置有壹个或壹个以上洗车台,自带洗车设备,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帮助维持市容市貌的清洁。
(4)乙方在土方施工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员跟踪进行土方开挖质量控制。
7.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清洗车辆的场地。
(2)负责提供满足夜间土方施工的照明灯具,并派出电工跟班。
(3)负责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员随进度控制回填边界及场地标高。
7.22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调配和领导,有权制止乙方在本项目场地内施工中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和领导的现象,情况恶劣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更换新的施工队,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本合同作废。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和南宁市现行的交通、卫生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条例。
(3)甲方有权制止因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的违章作业行为。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双方都应认真履行。
8.1甲方在最后结算时不按期付款,则按未支付余款的每天5‰给乙方支付违约金。
8.2 按甲方要求进行回填,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如乙方多次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的,甲方有权选择另外土方施工队进场施工,因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甲方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扣除。
8.3 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三天内,乙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进场施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4 工过程中,擅自中途退场并且未组织机械再次进场施工,此情况作为乙方自动退场处理。
九、付款方式与结算:
9.1按月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的支付工程款,甲方在乙方最终完成了全部土方开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壹拾伍天(15天)内结清全部款项。
9.2乙方必须遵守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有关协议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乙方在每月23日向甲方报送实完工作量报表,甲方收到乙方的进度报表后,应在一周内核实确认后签字,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用款计划支付给乙方,(如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不属甲方责任)。
9.3乙方所拖欠的人工、材料等费用应及时支付,如因此而发生的诉讼,法院查封甲方帐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依照法院判决书应付的款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
十、争议:
合同在履约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经过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条款:
11.1凡属甲、乙双方在以上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可在此条款中协商制定。
十二、合同的签订:
12.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发(总)包方(盖章) 承(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4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及《建筑法》的相关条款,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 西雁小区住宅N1-N5号楼 、沿街商铺 工程的班组劳务分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拟定以下协议条款:
一、劳务分包范围和工作内容( )
A、施工图纸上的电气工程、给排水及采暖、(消防工程不在此范围内)。
1、交工验收配合工作及所有楼层卫生清理。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乙方负责安装和管理。
二、分包性质:单项劳务清包工(自负盈亏)。但乙方自备或自购中小型机具、手头工具及相应辅助材料。
三、质量要求:( 合格 )
四、工期要求:结合本工程项目部现场施工情况所制定的生产进度细节执行。
五、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负责对工程的施工组织及协调,对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和安排。
2、甲方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使用情况。
3、甲方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和发生的技术问题,负责在施工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
4、甲方负责制定工期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条款。注:“管理制度”、条款附合同后,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带工人先退场后结算,并按已完工作量的40%结算劳务费,工资支付给工人手中。如乙方因此闹事影响工期,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6、甲方有权合理指挥、调度、安排乙方生产。
7、乙方对劳务工资发放不合理不到位,甲方有权改变发放方式(见付款方式)。
8、根据乙方职工的数量和素质,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所施工的工作面。
9、甲方有权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税费及其他管理费。
10、乙方在施工中所有未完善的工作量,甲方有权在结算时扣除其费用。
11、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债权、债务等连带责任。
12、乙方中途自动退场甲方有权不给结算劳务费,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3、因业主资金短缺或手续不全造成停工10日以上,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分流工人转岗,待工程复工,乙方如不能及时组织人员恢复正常施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班组进入施工,原合同就此终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正常安全的施工环境。
2、乙方可拒绝违章、野蛮施工的指令。
3、乙方在施工中与其他班组必须相互配合、互相协调,严格按照图纸、建筑规范、规程及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上级部门的管理、指挥和调度,服从遵守现场的一切管理制度和条款。
5、乙方必须安全生产、不违章操作、不野蛮施工,否则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机械及安全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必须爱护,并专人负责。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材料计划并上报,凡因乙方计算错误,导致材料出入过大,所发生的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一切工具和材料负责回收、清理,如发生浪费、损坏、丢失必须招价赔偿。到场材料由乙方使用的,下车由乙方负责安排人员卸车。
7、乙方必须根据施工情况和工作量调动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要求的素质好过硬的充足劳动力,杜绝用零散跑工,且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施工人员花名册、身分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上报甲方备案。
8、乙方所有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治安条例。
9、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导致各部门及甲方的各种罚款及扣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10、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职工的暂住证、劳务证、就业证、操作证等证件。
11、乙方必须承担本工程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误工经济损失。
12、乙方必须无条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13、因业主资金不到位或手续不全造成停工10日以上,班组有权组织工人分流到其他工地,工地复工后,班组有义务恢复正常施工。
14、乙方自行解决食宿问题,费用自理。
七、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结算单价:( )
A、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甲方按元/平方米(按照施工图纸上的建筑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
①、甲方对乙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②、本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单项工程量不超过2000元的,不给计算;
③、乙方必须具有甲方派驻现场主管人员签字的结算书,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八、付款方式:
1、甲方每年度分四次给乙方支付劳务费:学生上学每人500元人民币,农忙款每人1000元人民币,工人返乡时回家路费每人20xx~3000元人民币,其余劳务费在每年度农历12月25日前支付,以上劳务费发放总额不得超过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劳务费总额的90%,剩余劳务费在本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甲方与业主结算后支付。保修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期后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2、跨年度工程,甲方给乙方支付劳务费不超过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总额的80%。
3、每次劳务费发放前,乙方必须把职工的工资表造好附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甲方财务(工资表总额不能超过预算金额),有财务到银行办卡、按照工资表把工资划到每个职工账上。如果乙方不配合工作,工资发放不到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
九、补充条款: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且每停工或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误,甲方应顺延工期。
十一、争议: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节,如任达不成共识,可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证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事项
1、此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付清工资款后,此合同书自动解除。
2、本协议未尽适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协议条款系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XXX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XXX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1、20xx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了XXX装修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由于甲乙双方就工人单价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现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解除。
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没有拖欠任何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及费用,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
三、《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补偿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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