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时间:2023-06-02 19:20:02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分包合同合集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分包合同合集五篇

分包合同 篇1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现委托乙方对该卖场木工工程部份进行广告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工程

  二、施工地点:xx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贰拾天内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下的5%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三个月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 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九、单价 室外铝塑板招牌 室内基层打底 室内铝塑板 室外铝塑板包柱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本着公平、互利、诚信、有偿的原则,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组织及管理工作,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条款,要求甲乙双方逐条详阅以下各条款,双方应严格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工程照明;动力电;采暖电;配电箱;土建防雷施工;电气专业相关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负责相关人员资质、工程内业,监理报验;负责该工程质监站等部门验收、备案工作。所用材料的进场卸车、码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所对应人工费发票。

  四、分包形式:清包人工费

  五、工程承包计价方式及单价:35。00元/m2,按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提供人工费发票。此价格不包括税金,包含本合同中第三条中的所有项目。该人工费价格已经考虑该建筑物的建筑造型特点及市场人工费价格的浮动风险,签订完该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提高人工费价格。

  六、工程期限:20xx年10月10日全部完成。

  七、支付工程款方式:管线设备安装完成后支付承包总价的50%,调试验收合格后在支付4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交工一年后付清。

  八、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DB/23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哈市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规定,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市、区及监理、甲方、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查、评定。

  2、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施工下道工序,直至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直至清退。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双方签定上述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如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未能达到合同要求质量等级的工程,甲方将按该工程总承包价的2%作为合同违约金在总承包价款中扣除。

  九、现场标准化管理:为完善施工现场管理,使施工得以顺利地进行,工程能够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交付使用,制定以下管理协议条文,现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乙方负责本工程的现场文明施工、进场材料卸车,堆放、分类堆放。甲方不支付人工费,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承包价款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现场因甲方原因造成二次材料倒运的人工费甲方负责支付(现场签认)。甲方派出该施工现场以外施工项目的人工费,甲方负责支付(现场签认)。乙方在施工中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质量问题的轻重程度、质量问题出现次数、规模、范围及整改效果,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数额多少全部由甲方决定,同样质量问题不得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第三次,出现第三次,罚款1000。00元),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办理出入库。甲方提供的材料器具等,甲方将一次性发放给乙方,由乙方自行管理,直至乙方所分包的工程项目完工,乙方方可入库交给甲方,并且办理好出入库手续。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材料、器材、工具损坏或丢失,(扣除定额损耗量,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乙方必须以该物品购入价的1。1倍价格赔偿给甲方。如发现无故浪费或满地乱丢弃,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在下一次支付工程款中立即扣除。乙方施工人员,如在工地有偷盗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且甲方对乙方将进行罚款处理,在工程承包价款中扣除。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阶段的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及各阶段的人数要求,如乙方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数额甲方视情节决定),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注:以上甲方出具的罚款单无需乙方当事人签字,在施工现场公示板公示后,罚款底根到财务自动生效(在合情合理的前提下)。乙方已同意甲方上述协议各项条款,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

  十、双方职责:

  (一)、工程施工职责:

  1、甲方责任: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其它横向单位的联系以及解决属于甲方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施工图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交底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配合乙方安排好施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急病,甲方应尽抢救之责,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甲方必须按材料进场计划提前组织进场,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如因甲方材料供应问题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核实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如连续超过三天发生停、窝工,甲方必须支付乙方相应劳动力的工资(按实际发生人数计算,乙方书面上报项目部数额,项目经理审批,)。

  2、乙方责任: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对承包项目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并配备相应岗位的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一名,专职质量员一名、兼职安全员一名。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发现有违章违纪的应接受甲方的批评教育及罚款处理,对严重违章违纪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强行清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甲方将处罚乙方人民币10000。00元。如提前一天奖励5000。00元。

  (二)、文明施工的'职责

  1、甲方责任:(甲方根据市政府和建设部有关要求,并根据组织设计要求负责具体实施,为乙方创造文明施工及安全作业环境。甲方应将文明、标准化施工的有关要求向乙方及时进行传达及交底,督促和检查乙方具体实施情况。甲方应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管理水平。

  2、乙方责任: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工程标准化施工管理工作细则,并认真加以实施。教育本单位职工,搞好宿舍卫生管理,保持公共设施的完好及生活区域、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与整洁,禁止家属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教育本单位职工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保持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通知甲方进行处理。甲乙双方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共同进行整改,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乙方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改正,以确保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乙方因管理不善或整改不力,甲方可对乙方进行教育、罚款和清退。

  (三)、治安管理职责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十天内应将施工人员登记表、花名册和身份证、及照片贰张,交甲方。乙方应负责对工人日常“四防”教育,在布置生产的同时交底安全、防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配合甲方做好外包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卡登记工作。乙方单位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单位规定的制度和纪律,具体包括:严禁赌博、偷盗建筑材料和施工工具设备等;不准用公物制作私人用具,不准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严禁流氓活动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施工现场如发生斗殴事件,无论哪一方责任,那一方先动手,受伤严重一方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全部由另一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垫付任何费用)。并且,甲方有权对斗殴双方进行经济处罚,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对肇事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报请有关部门以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单价中已包括为乙方施工人员及第三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承包项目验收完毕,价款结清后自行失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的全部条款,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本合同后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章)

  项目负责人:

  乙方:(章)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3

  甲 方:乙方(专业班组):姓名: 专业工种名称: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就 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事宜协商达成一致,为确保主题结构工程按总体施工部署优质高效的完成,明确项目部与专业班组间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经项目部与专业班组履约责任人认真磋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此承包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结构概况:结构,地下

  二、 施工区域:主楼九层以上楼层

  三、 班组(乙方)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本工程主体结构基础垫层及其以上的全部现浇混凝土工程,包括结构施工蓝图及变更图纸上所有的,遵照公司与承建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之结构施工图及变更图纸施工承包范围,由甲方项目部指定划分区域范围内的主体结构部分全部分项工程,包括结构主体基础垫层、基础、地下室及其以上的柱、墙、梁板以及各类井池、栏板、隔板、飘窗、空调板、各类造型、构架、女儿墙、雨棚等全部结构现浇构配件;塔吊、施工电梯及各种设备基础的施工。

  2、在施工期间,项目部可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及班组施工能力的变化,对班组责任承包区域进行适时调整,若班组不能按时保质、报量完成,甲方有权重新划分工作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工作面的重新划分。

  3、施工小型工具及劳保用品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灰桶、沫子、瓦刀、托灰板、雨衣、雨鞋、手套等用品)

  4、员工住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工作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混凝土工程:与混凝土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泵管架搭设与拆除、临时通道铺设、标高控制、泵管接拆、清理疏通、放料、泵车后台放料及地面冲洗、布料机械安装、提升、加固、砼浇筑、振捣、收面、抹面、拉毛、养护、墙面插灰、成品保护、模板下口15mm以内间隙封堵,自身漏浆、流桨、泛浆清理,浮浆钻出清理、后期大板上砼的剔錾清理、砼垃圾吊运归堆,楼地面混凝土垃圾的清理下楼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成品构建外表缺陷打磨修补,砼表面色泽处理,搽粉。前后盘调度、清理、冲洗、清扫、振捣机械维护保养、冬雨季施工措施用工、

  现场搅拌后盘上料配合以及道路铺垫,冬季烧水、冬季施工的一切保温措施。

  2、所有混凝土工程均包括自身所用设施周转材料场内装卸车、工完场清及现场文明施工。

  3、现场所有硬化均含在内。

  五、履约保证金

  在双方协商一致后,专业班组必须交的质量、信誉、保证金,在施工一个月满后无息退还。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工程款按50%结算。

  1、 协议签订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时,由于乙方劳动力不足时,自动放弃者。

  2、 由于承包班组队伍水平过低使所干工程不能达到本公司要求的。

  3、 由于乙方劳动力过少使施工工期太长,逾期不能完成进度计划。

  六、 工程量计算办法及人工费承包单价

  1、计算方式:按

  2、主楼九层以上部分每平方米。

  3、上述单价已包含超高部分的人工超高费用及施工区域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内容。

  4、上述单价为一次性综合包死单价,任何情况下,上述包干单价属于乙方自身风险,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整,也不因施工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政府政策性调整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而变动。实际施工时如乙方以不了解施工现场或不了解工程结构为由要求增加费用的,甲方拒绝做出任何调整且有权给予乙方工程结算造价的20%罚款,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变更原因造成返工或双方协商完成非责任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不能按约定办法计量结算的,由双方协商计量计价结算。对于变更在前,施工在后的工作,甲方不予以任何补偿结算;施工在前,变更在后的工作,未超过本工作面总人工费的10%的.返工量甲方不予结算;建筑面积增加减:按照设计变更图纸计算面积的增减。

  6、对非承包范围内发生的零工及相互借用工,现场办理签证,在发生用工10天以内办理签证,过期将不予办理。

  七、结算及付款办法

  1、结算办法:遵照公司《结算管理办法》每月1-5日项目部为班组结算上月所完成的工程量(交验成品)。结算时由项目部签发结算书,根据本项目内部各栋号、区段、各楼层同一分项工程质量对比评定,本着公平合理、优质优价的原则评出班组结算单价。结算书经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签字后,10日前由项目部上交公司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对结算量价进行复核后记账。当月结算对各楼层负责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未全部完成的(如栏板、隔板等),按全部完成尾留项目所需的最大投入结算,折合每平方米单价或估款从当月结算中暂扣,待所尾留项目完成交验后另行补办结算。

  2、付款办法: 。

  3、结算及付款公司仅针对班组负责人。班组在收到结算工资款后及时发放本班组员工工资,项目部有权对此实行严格监督。对领款后不及时发放工资的,由项目部通知结算中心在次月工资发放时采取应对措施。

  八、工程质量管理

  1、分项工程优良率必须达到98%以上。质量验收以项目部、承建单位根据国家规范评验结果为准,达到优良标准按合同单价结算,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下 浮元每平方米。

  2、质量验收标准:

  3、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遵照承建单位、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否则由此所造成的质量缺陷、质量责任事故后果均由班组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班组对制定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存在异议的,可提出针对性、合理性建议或改进措施,经报项目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4、班组必须无条件接受项目部对于工程质量的严格管理和控制。项目主管工长、质检员对班组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分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满足甲方承包国高网成渝环线乐雅高速公路TJ12合同段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作内容:

  4、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二、 合同清单及价款

  1、 单价及清单见附表

  2、 附表上的上工程量作为参考量,计量时以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3、 附表上单价为乙方施工单价,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项目部扣除甲方的管理费和其它费用均与乙方无关,支付时甲方按监理工程师认可方量和以上单价之积支付与乙方。

  4、 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上月余留金不再退换。乙方施工进度必须跟上甲方进度。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三、 工程质量管理:

  乙方必须按图纸及国家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四、 工程款支付

  1、 工程量原则:本工程合同为单价合同,结算数量依据业主确认乙方完成工程量。确认原则:按图纸计量,有变更的`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 每月25日报计量。

  3、 每月根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量进行计量,合同中的单价为乙方直接施工单价,乙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在业主工程款到位后,三天内按乙方工程量附表单价的90﹪支付给乙方。余款10﹪在竣工决算后支付5﹪给乙方,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4、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 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决算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4、 本工程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三日内必须进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5

  总包施工单位: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施工单位: 浙江东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阳光国际广场心消防工程的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1.2工程地点:望江东路与钱塘路交叉口

  1.3工程内容:阳光国际广场A、B、C号楼及地下室全部的消防安装工程

  1.4承包范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清单量及施工图所示的消防工程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的安装与调试)

  1.5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施工

  1.6本合同的价款按投标书中报价暂定人民币836万元 ,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第2条 建设工期

  安装工程开竣工日期以甲方工期为准,安装工程积极配合甲方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确保与甲方工程同步进行。

  2.1 开工日期:200 年月日(按甲方要求)

  2.2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跟总包同步)

  2.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10 日历天。

  第3条 甲方责任

  3.1提供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总进度计划。会同业主、监理执行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3.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用水、用电接口、现有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等。及施工现场垃圾清运。

  3.3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甲方及时组织和协调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和配合工作。

  3.4 为分包方施工进场提供生活宿舍、材料仓库、办公室。

  3.5 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分包预埋、预留及安装留出合理的作业时间和必要的

  施工条件。

  3.6因施工工艺要求凿洞打洞开孔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所开孔洞线槽由甲方修补至结构平面。

  3.7及时支付工程款。

  3.8提供施工图六套。

  3.9提供该工程的完税凭证给乙方。

  第4条 乙方责任

  4.1 严格按图施工,做好预埋、预留工作,负责自身管线的修补。

  4.2因分包方施工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造成总包方工期延误的,总包相应损失由乙方负责。

  4.3在混凝土浇捣时,分包方应派人员监护,做好预埋件的保护工作。

  4.4根据总包方的统一安排,做好分包范围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4.5配合总包方做好工地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并服从总包的管理。分包方未做好自身的工作而受到的处罚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工伤事故一律自负,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6负责乙方施工产生的垃圾清理工作,清理至甲方指定位臵后,由甲方统一清运。

  第5条 进度计划

  5.1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建设单位。

  5.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如实际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时,乙方应按要求提出改进措施。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

  6.2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6.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6.4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6.5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第7条 检查和返工

  7.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单位、监理单位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8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浙江省(杭州市)地方颁布的标准执行。与总包的质量目标一致。创“西湖杯”工程。

  第9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24小时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在规定时间内为能及时验收造成乙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致使工期延误的,延误日期当剔除在合同约定工期内。

  9.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通知以上各方代表参加隐蔽验收而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已覆盖的部分进行剥露,无论合格与否,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10条 安装调试

  10.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由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一周前通知各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甲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0.2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设计修改后重新安装。

  10.3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由乙方采购设备,则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修改后重新调试,承担修改和重新调试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5若因甲方原因延误调试的,则工期应当顺延。

  第11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1.1各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的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相关方必须无条件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第12条 结算依据及调整

  12.1本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联系单、会审纪要等计算,定额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xx

  版)、及有关计价依据的补充定额。

  12.2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12.3材料设备价格:按一次性报价为准(镀锌管材、电线、电缆按结构验收后的合同工期平均信息价计算)。

  12.4人工工资调整:定额人工工资按《杭州市安装工程(20xx)定额》执行, 12.5条约定分二阶段调整;材料价差部分税金另计。

  12.6无价材料:凡投标书中、《杭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设备一律为无价材料,副刊不作为计价依据。无价材料、设备的价格须由联系单确认,我公司根据进度需要,提前一个月上报。

  12.7施工中如遇工程障碍物及图纸增减,工程款另行调整。有关图纸修改、或另增加的内容,不管是技术、经济联系单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字盖章才有效。如增加的联系单工程量较大(超20000元以上),则该工程量列入工程款支付计划。

  第13条 工程款的支付和履约保证金

  13.1管理费由业主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共计 16.8 万元的配合费(含税金、水电费、配合费、垂直运输等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

  13.2具体付款方式:

  13.2.1±0.00以下部分:至±0.00完成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50%,至工程结顶支付25%。

  13.2.2±0.00以上部分:±0.00以上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每月25前将当月完成工程量报甲方核定,甲方于次日5日(节假日顺延)前完成核定工作。

  13.2.3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85%的工程进度款

  13.2.4工程结算审计完毕一周内工程款支付至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97%。保修金3%在保修期二年满后七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13.3甲方自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完成结算的审计、审定工作(非甲方原因及双方有争议除外)。

  13.4乙方上报的结算价不得超过实际审核总价的5%,超过部分审计费由乙方承但。

  第14条 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14.1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及部分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

  14.2乙方应在材料和设备到货48小时前通知各方代表验收,若在乙方通知后各方代表在72小时内不能给予验收且不能告知乙方不能验收合理原因的,则视为该批材料合格。 14.3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若与设计和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投标书《主要材料设备清单》要求不符,各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之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4.4各方对乙方供应的材料与设备在质量方面若有疑异,可要求由国家认可的有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将拒绝接受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按规定需在现场取样测试的材料,乙方应提出见证申请并委托检测机构复试。 14.5 样品和资料均由乙方提供,设备和材料必须经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

  第15条 竣工日期

  15.1乙方在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应向建设方提交竣工报告,建设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始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工期累计。如验收合格通过,则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当日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需返工,则返工时间作总工期累计。

  第16条 竣工验收

  16.1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及竣工图,甲方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17条 产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期

  17.1乙方在施工期间,按施工合同的承包管理范围,承担所有分项工程阶段性已完产品保护的全部责任,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17.2本工程保修期自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18条 争议

  18.1发生合同争议时,甲、乙双方先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一方可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18.2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均包括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 在诉讼过程中,除了争议部分外,并不影响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继续履行。

  第19条 违约

  19.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实际情况最高支付乙方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并相应顺延工期。

  19.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须自费进行返工直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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