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6-04 08:36:21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安装合同范文集合9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装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安装合同范文集合9篇

安装合同 篇1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甲方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氨基树脂生产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详见招标书

  (1) 地点及面积:

  (2)工程造价(含氨基树脂生产设备、运输、安装、调试):758000元;

  (3)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乙方安装调试氨基树脂生产设备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氨基树脂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氨基树脂生产设备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要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2、开工前 天,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电;

  3、开工前 天,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图及安装施工清单;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并追问氨基树脂生产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2

  购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注:本合同金额均不含税价格,本合同只固定单价,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出竣工图,产品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石材以平米结算、磨边抛光按延米结算。后续工程甲方需追加订购的不同品种的石材,按此合同结算方式及期限执行,不再另行起草;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别订附件。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及检验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及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对产品验收时,乙方应出具包括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在抵达目的地后,由乙方配合施工队向甲方报验,经相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 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及时检验,检验无异议的,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替换货。

  3、本合同附甲乙双方确认图纸,乙方依据图纸需派技术员及设备进驻现场进行放线、加工安装,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如甲方提供图纸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发图纸变更单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写签证单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做结算时付合理补偿。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

  3、交货日期: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分批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3天内到货。

  第四条 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包人工费(水泥、砂由甲方提供)、包供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岗岩)完成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计起30个日历天完成。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

  石材到场或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及竣工验收经工程部、材料部、监理部、造价部按合同第二条标准及样品验收,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验收单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产品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于5天内无条件退换、补足,因退换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产品验收交付前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暂定价款与进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取分批交货、安装,分批转账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暂定总价款。本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上述工程款已包括材料价、人工费用和各种税款,但是有关施工设施、与其他施工队间的配合费或对工程价款等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随约定。

  3、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签后7天内,甲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 %向乙方预付备料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5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一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45 %并扣回全部预付备料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8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二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70 %并扣回预付款及第一次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三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85 %并扣回全部已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5)石材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应在结算后7日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其余5 %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损的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装、使用方无误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故障均适用本合同保修条款。

  3、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如出现以上问题均属于质量保修内容。

  4、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因该产品的所有权变更而变更保修责任。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财产及相关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负一切安全责任。水电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按逾期货款0.5 %的标准计收滞纳金直至款清之日止。

  3、乙方应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应给予乙方每天500元的奖励。

  4、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误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据合同供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

  6、乙方对于工程期间影响甲方的突发事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7、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时间超过3个月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8、不论甲方所购产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在质保期内按时按质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于19__年__月__日,联洋航运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蓝天船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12v-400zc型主机。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12v-400zc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12v-400zc主机保养服务1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contractors)。承包人与欲求安装工程的业主(promoters)双方经洽谈或招标、投标达成默契而签订合同。承包者必须根据工程图纸及业主要求的特殊条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时间内承担维修业务。为完成安装施工任务,承包者还需提供施工设备、特殊工具、施工监督工程师及所需的劳动力等。

  工程承包有综合承包人(总承包)(general contractors)和专业承包人(specialist contractors)。承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保证、验收等承担责任。业主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国际间的工程安装和工程承包是一种比较实用的而且广泛被人们所接受的经济技术的合作方式。

安装合同 篇4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室外给水工程,(1#、8#--11#室外一户一表给水工程;*********上250干管给水工程)。

  2、 工程规模:球墨管: DN250/DN200/DN150*789/290/55m;钢塑管:DN100/80/50*40/158/114m;

  3、 工程造价:¥

  二、 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 工程承包内容: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图中包括的所有工程项目。

  2、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承包施工。

  三、 工期

  1、

  2、 参照国家工期定额标准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双方约定施工工期为 遇下列情况,经双方认可,工期顺延:

  ⑴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⑵ 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等因素(如甲方提供施工图不符合国家规范及******************要求须变更、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签证单未按规定审批、欠缴******************费用等);

  ⑶ 由于本工程需经******************办理工程管道隐蔽验收、挂表前验收、水质

  检测、审批停水、审批管道冲洗、审批设计变更等相关手续,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⑷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以上时;

  ⑸ 不可抗力因素延误工期。

  除上述原因外,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 质量与验收

  1、 本工程应按国家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或*******************的给水管道验收规程,达到合格等级。

  2、

  3、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验收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不顺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验收质量要求的(如乙方未能提供场地条件保证给水管道满足国家规范及******************验收规范等),工期不顺延。

  五、 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⑴甲方应在开工前五天提供明确有效且符合******************要求的设计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一式五份给乙方,甲方应在开工前办理全部开工手续(含破路、规划、测绘、拆迁及向******************提交《供用水合同》等),工期顺延。

  2甲方委派一名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及时解决、办理有关施工事宜,承担因甲方代表不到位造成损失的责任,审批联系单、签证单等往来函件,一般从收到之日起五日内不回复视为认可。

  3若施工中遇到影响施工的市政设施或民用设施,乙方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和工程施工的需要实施保护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要求施工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 乙方责任:

  ⑴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⑵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人身伤害及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⑶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的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保的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⑷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场清。

  六、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估价表(20xx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xx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及相应配套的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按同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算,造价信息未列出的材料价格,按市场采购价格加上采保、运输等费用计算。

  2、 付款方式:甲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天内按造价把工程款的4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并且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挂表前再支付工程款的40%¥

  3、 工程完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挂表通水后七天内结清剩余工程款。

  七、 工程保修: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工程质量保修贰年(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八、 其它

  1、 根据******************验收标准要求,由乙方实施管道冲洗、办理水质检测及竣工测量相关事宜,甲、乙方及******************三方认可工程的冲洗水量,由甲方向******************交纳管道冲洗水费、水质检测等有关费用。

  2、 甲方在挂表前提交填写完整的《水表领用申请表》;管道安装完毕,经******************审批同意,在甲方结清工程款(多还少补)后,乙方给甲方安装水表投入使用。

  九、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2、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协商解决。

  十一、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合同签定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时自动失效。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20xx年7月 日 签订日期:20xx年7月 日

  甲方:

安装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郑开橄榄城项目入户门安装技术质量、施工进度、价款、安

  全、成品保护、现场文明施工和工程验收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及价款:乙方从现场规定地点将门运至楼上,螺丝、打胶及安装费用,最终按照实际安装数量及实际尺寸结算,单价包死110元/樘。

  二、质量及验收标准

  1、入户门安装执行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门

  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入户门按现行河南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20xx);

  三、 施工进度

  门体运至施工现场,按甲方、业主要求的安装日期安装完成。如因乙方人员不足影响工期,甲方可以高于乙方承包单价的价格另行安排人员施工,多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标高,乙方按标高施工;

  2、甲方应提供门及相应安装材料的存放保管场地;

  3、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电源;

  五、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施工进度;

  2、乙方安装的门与地面(水平面为基准面)的水平和垂直尺寸公差不大于±2mm,以单元室内建筑500线为安装基准线,下返500mm;

  3、乙方安装的门其安全性能必须满足国家规范的'规定;

  4、门框扇间密封采用真空密封胶条,;

  5、乙方负责在门体安装校正后,设专人进行门口抹灰的技术指导及交底工作。

  6、乙方负责与土建施工方确认具体安装位置。

  7、配合物业在业主入住时对门体的验收工作。

  六、付款及结算

  1#—6#楼门全部运送至楼层内到位验收后付款4万元,全部安装完验收后再支付4万元,打密封胶、安锁、交钥匙验收完付全款。

  七、安全及消防

  本工程施工安全及消防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成品保护

  入户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所有成品保护工作主要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成品门进场前及安装后的成品塑料膜保护工作,以确保门体不被污染;

  九、现场文明施工

  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组织安装,在施工过程中非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变更等原因外,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工期的损失等)。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 方负责人:年 月 日日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范,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和富中心商住区

  2、工程地点:水东镇东阳南街

  3、工程范围及内容: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自行编制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该工程屋面标高约 米,共 层,共 幢。外墙综合脚手架约 平方米,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采用全钢管形式搭设脚手架。

  4、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钢管、扣件、安全网、铁钉、铁线、胶篾、蒿竹、排桥铺铁网垫块、排桥踢脚板、施工梯级板、垫脚材料等)、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工期的形式进行承包施工,同时应满足业主和质监、安监、设计、监理、城监等部门及总体施工方案的要求,包验收合格标准搭设施工。如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脚手架大量修改变更则另行协商调整。

  第二条 工程单价

  ①满堂红顶架每立方米元。

  ②外墙综合脚手架每平方米元。

  ③安全楼梯每平方米元。

  ④安全平挡(单层)每平方米元。

  ⑤安全平挡(双层)每平方米元。

  ⑥电梯井脚手架每平方米元。

  ⑦安全斜挡板每平方米元。

  ⑧钢井架围竹每平方米元。

  ⑨卸料平台每平方米元。

  主楼内的楼梯、孔洞、井洞等的安全防护围拦,按规范要求由乙方负责搭设围护,竹护栏 元/㎡,钢护栏 元/㎡。

  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 (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第三条 工期

  (一)工期: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二)脚手架使用期:使用期为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共个月,超期每月按总造价计超期使用费。

  (三)对如下因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搭设工期也相应顺延,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1、施工图纸及范围提供不准时,不完整所造成的影响。

  2、图纸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且对脚手架搭设工程造成必然影响。

  3、非乙方承包项目的工期延误对脚手架搭设工程造成的必然影响。

  4、不可抗力等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以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要求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天内予以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四条 安全与质量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各类规定,并根据甲方的施工需要制定相应的、切实可行的技术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并落实到施工合同过程中,以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2、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若因乙方不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不按施工方案或违返操作规程等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和损失,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3、若因甲方不按规定使用脚手架,或者自行拆除或改变脚手架用途,而造成事故或者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一)甲方按 层搭设工程量支付进度款给乙方 ;封顶 天内支付至总工程量的;拆排栅前支付;拆除完毕清理完现场 天内付清余额。

  (二)计算方法:

  ①外墙综合脚手架

  按建筑物外墙凹凸边线延伸周长×高度计算立面面积,本脚手架为全钢、落地式扣件脚手架,桥面以铁网垫块铺设、每道桥脚边围150高踢脚板、搭设,搭设外墙钢脚手架按外墙边外扩1米外围加凹凸周长的总和×脚手架搭设高度(自然地面至女儿墙面加1.2米)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

  满堂红顶架?????按实际搭设面积×高度计算立面面积。

  外墙综合脚手架???按实际搭设凹凸周长×高度计算立面面积。

  施工楼梯??????按实际搭设周长1:1.3×高度计算立面面积。

  安全平档板(单层)?按实际搭设宽度计算水平面积。

  安全平档板(双层)?按实际搭设宽度计算双层的按双层结算。

  安全斜板??????按实际搭设宽度×长度计算水平面积。

  机架围密竹?????按实际搭设周长×高度计算立面面积。

  电梯井围脚手架???按电梯井壁周长×高度计算立面面积。

  卸料平台??????按搭设长度×2面×高度计算立面面积。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2、开工前对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的施工方案进行会审。

  (二)乙方责任

  1、委派驻现场代表负责管理安全、质量、进度、工期,及时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协助甲方办理质量验收和结算。

  2、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为因素引起的安全、质量事故和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

  3、乙方脚手架搭设要满足甲方的施工工期需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

  1、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如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按国家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处理。

  2、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完成的工程拆改,如需拆改,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二)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或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补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遇到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完成并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以上工程款不含税金,甲方通知乙方拆排栅时,排栅要先确认工程量。)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7

  需方(以下称甲方):

  联系人:

  地址:

  供方(以下称乙方):、、、、、有限公司

  联系人: 、、、、

  地址: 、、、、、、、、、、、、、、、、、

  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P16户外全彩 LED显示屏项目,甲方购买乙方生产的LED电子显示屏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购产品及价格

  1、定购产品名称: 户外p16全彩显示屏

  2、面积: 45 ㎡

  3、产品价格具体明细如下:

  4.详细技术规格见附件内容

  第二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合同定金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 、、、、 元 整,

  乙方收到甲方定金日起合同生效;

  2、乙方收到甲方合同定金日起20天内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甲方初步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款、、、、、元人民币;

  3、乙方收到甲方第二批货款日起10天内安装调试好交甲方验收并负责培训甲方操作使用,验收交付当日甲方付清乙方全部的`合同结算应付款、、、、、元。

  第三条 交货方式及地点

  1、乙方负责发货和运输费用,并安排货到湖南省安仁县祥龙商业广场现场。

  2、甲方授权(委托)收货人:合同签订人

  第四条 保修、包装

  1、保修:自验收日起,LED显示屏免费保修 1 年;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标准:遵照《LED显示屏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书,检验报告,保修卡,合格证,产品售后服务书。

  2、验收时间:乙方生产完毕后提请甲方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十日内组织验收,如乙方提请甲方验收后,超过十日甲方未进行验收,视同验收合格。

  第六条 违约条款、

  1、合同款的支付,每迟延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2、货物的交付,每迟延一天,乙方按合同总额的10%交付违约金给甲方;

  3、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双方有权向起诉方所在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4、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5,,售后服务,厂商在72小时内答复,一年内免费保修!

  第七条 其他

  1、甲方未及时、完全向乙方支付全部显示屏货款之前,显示屏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乙方有权处理本合同货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显示屏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理。

  2、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对合同做任何修改,否则合同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合同传真件有效)。

  需方: 供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8

  发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 安装工期:

  l.6.1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4.1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l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制订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各种施工记录。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应由承包方本身负责。

  4、承包方应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材料的进出仓记录,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方负责。

  5、负责提供所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6、负责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费用。

  7、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8、及时提供上级统一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发包方。

  9、 承包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向发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电费,价格按供水、供电公司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 暂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处理意见后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恢复施工。

  7.2 终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定无法满足合同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将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了工期,则合同延期执行,工程延期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第九条 工期提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发包方提出要求将工期提前,承包方应尽力确保,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第十条 安装质量和质量检查

  10.1工程质量

  10.1.1 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10.1.2 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10.2 质量检查: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记录和签证。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不到场,承包方可自行隐蔽并视为发包方认可。

  第十二条 安装工程具备交接条件时,由承包方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交接。

  第十三条 重新检验

  发包方代表提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重检,并在检验后重新验收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工程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应立即无偿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 本项目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

  14.2 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作价款调整。

  14.2.1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工程内容增减。

  14.2.2 本合同规定之内的工程量,如设计变更后单项工程上下变动在5%以内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5%以上部分按实际结算。

  14.2.3 发包方代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价格结算

  15.1 该工程完工,经发包方验收评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建安发票并办理完结算支付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0%;

  15.2 留结算总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调试合格满一年后无发现质量问题到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给承包方。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16.1 发包方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方人员签字方能有效,并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 承包方原则上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但确因需要应由承包方提出具体书面变更资料,经发包方代表同意并签证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

  17.1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所有验收报告均应由承包方提供检测数据,并由发包方进行复检验收。

  17.2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按国家及行业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7.3 发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17.4.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包括设备)质保期为1年,自该生产线正常投产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质量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质保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质保金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18.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己完工程:

  18.2.1 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18.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8.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8.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条 违约

  19.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9.1.1 发包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除非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出现,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执行或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违约金给守约方。

  19.3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5%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索赔

  当发生索赔时,可按以下规定向责任方索赔:

  20.1 有正当索赔理由,具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0.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索赔方向责任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20.3 责任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 确认,或要求提供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责任方在2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 确认。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

  21.1 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发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协调或由仲裁机构仲裁。

  21.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1.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调度的协调、管理,并配合相关施工单位积极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按500-10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保险

  22.1 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及发包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22.2 承包方负责自己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23.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其它

  25.l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5.2 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水电分包:消防分包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精神,并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和为明确双方责任,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及食堂接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68号

  三、分包工程范围:水、电安装及消防工程

  四、工程期限:

  月日起至土建交工日期止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五、材料设备供应:安装工程所需主材和辅材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规格、品牌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要求。

  六、技术资料供应:由甲方向乙方施工图各两套。

  七、付款方法:

  1、乙方每月25号前向甲方提供月报。

  2、付款方式参照总承包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

  八、结算依据:

  1、本工程水电安装计价按工程总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并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和决算为依据。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时应根据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调整总造价。

  3、乙方按甲方工程总包合同所定类别等级收取各项费用,乙方办理结算。

  4、乙方按分包工程最终审计价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费(含税),甲方向乙方在每次拨进度款的同时扣除其上交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结算金额80%的材料发票。

  5、甲方分别向水电分包方和消防分包方收取配合费贰万元整(20000元)。

  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检修

  1、安装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经各方面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一同向建设单位办理交工结算手续;分包工程具体验收事宜由乙方负责。

  3、交工前15天,乙方应将交工竣工资料整理齐全交甲方,并同甲方一道交建设单位和质监机构。

  5、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建设单位与甲方办理接交手续之日起计算,水、电安装工程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对其务工人员必须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3、乙方务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肇事方承担,若由乙方务工人员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务工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甲方可根据其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施工工期

  严责执行甲方进度计划;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服从甲方安排,配合好其他相关工种的交叉作业。

  1、如因乙方原因延期交工,建设单位的工期罚款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原因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罚款金额视情节而定。

  十二、甲方委派史洪亮同志为现场代表,乙方分别委派、同志为现场代表,代表双方履行合同,并商定未尽事宜。

  十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签订生效之日起,双方必须全面覆行合同所规定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由于某一方的责任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

  执一份。

  十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全部工程交工验收结清工程价款后失效。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合同。

  十七、水电与消防工作界面划分详见附件。(附后)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改建教学楼工程水电与消防工作界面划分

  一、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电气部分:消防水泵控制箱至水泵及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接到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的消防控制柜进线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2、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系统;

  3、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系统。

  二、室内、外喷淋系统管道安装:

  1、电气部分:喷淋水泵控制箱至水泵(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接到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的喷淋控制柜进线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2、室内、外喷淋给水管道系统。

  3、泵房消防、喷淋给水系统(消防水池及水箱的进水管路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三、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主机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到消防控制室)。

  四、防排烟系统(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接到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的排烟风机控制柜进线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注:上述工作内容由南京消防完成,其余安装内容由苏州二建项目组完成(共同遵循谁施工谁预埋的原则进行施工)。

  备注:现浇混凝土面禁止开孔,要求分包单位按施工图纸预埋套管,如有预埋不到位从新开孔,罚款3000元/孔,连续开孔5000元/孔。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

  (盖章)分包单位:(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