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

时间:2023-06-04 09:51:21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安全合同范文汇编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的安全合同范文汇编六篇

安全合同 篇1

  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总则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 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维修等工作,在遵守甲方与建设单位(简称: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简称:主合同)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一)本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在主合同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并签署的。但本合同不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不得超越甲方在主合同中可以从业主那里获得的全部权利,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义务不限于甲方在主合同中应该向业主履行的全部义务。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及附件;

  2. 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甲方认可或制定下发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开工报告,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通知、施工计划、会议纪要等;

  4.主合同规定的合同文件(除《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xx版)》第一卷、第三卷内容及甲方向业主递交的本项目投标书中工程量清单内容外)相关部分。

  合同组成文件若有冲突时,采取优先有效原则,按组成文件编号数字排序,由小到大依次优先。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合同约定,否则双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受本合同约束和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

  1)施工段落或桩号:

  2)详细施工内容:(含不予单独支付的附属工作)

  4.工程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包括星期天和法定假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特殊情况可单独约定]。

  5.工程数量及单价:

  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2)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名义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含: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除外)、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及除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外各种税费。

  3(¥ 元整),具体金额以最终累计结算款为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造价差额补偿或索赔。

  其中: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在完成这些工作内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工程计量资料只能用于甲方和业主之间的结算,不能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的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1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符合监理要求,达到业主满意。

  (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对测量基准点复核及修正。

  3、编制下达(或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与程序交底。

  4、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对施工过程实施技术指导与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当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或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

  7、负责施工资料填写表格的有偿提供,指导乙方正确填写,负责资料审核、报签、汇总和整理、归档。

  (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

  1、遵守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

  2、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管理、检查和纠偏。

  3、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无权擅自改变施工图设计、配合比、施工技术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4、执行开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大面积开工。

  5、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查,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对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提出并协商解决。

  7、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工程进度

  (一)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

  1、甲方按合同或业主进度计划细化乙方相应工程施工控制计划,按计划管理,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决定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乙方不能满足进度计划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加大投入或代乙方进行投入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本着双盈的原则,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与服务。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

  1、乙方应确保合同承诺中约定的人员、材料、设备及资金等资源的按期投入,为进度计划的实施奠定基础。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

  第六条:职业健康安全

  (一)标准和目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河南海滨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2、达到“无职业性疾病、无综合治理案件、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

  (二)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负责编制(或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对乙方安全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及交底。 3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双方就本项目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负责将货物按乙方要求装车,乙方负责封车、运输。

  三、乙方应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

  五、乙方在货物装车过程中,非甲方直接原因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八、责任期:自双方签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运输项目结束日止。

  九、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协议经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名或捺印: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本部受甲方(货主)委托,依据《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甲方(货主)与乙方

  (驾驶员)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甲(货主) 乙(驾驶员或车主)

  1、车型车号 车辆单位

  2、车架号发动机号驾驶证号联系电话 手机

  3、乙方承运货物名称,货物重量吨,共计件,货物价值人民币元,装货地点,途径 ,到达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时间共 天。

  4、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逾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5付款方式:按元,装好货,甲乙双方验货以后,甲方预付给乙方 元,余款 元,在货物到达终点且签回单给甲方后付清运费。

  6、发车后,承运方发生的如燃油车损过路过桥费、被盗、被劫等不可抗拒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车主)自行承担。途中 人押车,伙食货费由支付。

  7、乙方应保证货物安全运输,从货物启运至货物到达终点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失、污染、损坏等均有乙方(车主)负责赔偿。

  8、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可按法律程序解决。

  9、甲乙双方应认真审视协议合同内容,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或盖章即可生效。补充 甲方住址:

  甲方(代理人)签名:

  乙方(车主或驾驶员)签名:

  中介方:

  电话: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签订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执行》

  承租单位(甲方):南京鹏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出租单位(乙方):南京顺昌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鼓楼科技园国际公寓12#、14#楼

  2、工程地址:南京鼓楼科技园

  3、建筑物高度:110米

  二、预计租赁使用期限:

  自 20xx年4月30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1、甲方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管理塔机运作。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塔机司机人员,必须通过省、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3、甲方必须为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符合JGJ59-99标准的电源线,设立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的独立的配电箱和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

  4、甲方不得在塔机身上安装或固定其他电气设备,电器元件、开关柜。在塔机身上安装照明大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隔离装置且符合GBJ232的有关规定。

  5、甲方不得在塔机本身各部位安装悬挂标语、广告牌等物件;不得作为其他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的固定;严禁将塔机个部分作为电焊机的地线连接;严禁将塔机的工作机构、金属机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

  6、甲方不得强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且确保乙方人员每月有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条件。

  7、乙方必须严格最新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以及塔式起重机维护和保养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性负责。

  8、甲方应对塔机的管理、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操作人员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9、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

  1)、歪拉、斜挂重物不吊。

  2)、超起重机额定负荷不吊。

  3)、埋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重物不吊。

  4)、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小件物品未用吊笼(蓝)装或未装平整、超过吊篮边沿不吊。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动物品不吊。

  7)、起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或捆绑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8)、吊物边缘锋利、带棱角等无防护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10、甲方配备的塔吊指挥是唯一对塔吊操作人员的发布指令者,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指挥。专业指挥人员必须了解塔机的相关性能以及十不吊的原则且严格执行。甲方对委派的专业指挥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11、甲方在遇有高压线等危险作业环境下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对高压线路进行屏蔽和保护。塔机的任何部位和架空输电导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中的规定: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 安全距离<11~1520~4060~110220

  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

  沿水平方向1.01.52.04.06.0

  12、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两台塔机为全新和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借用的操作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塔机、具备相应的塔机维护保养知识,每天上下班之前必须对塔机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

  3)乙方必须时刻保证塔机各种限位、钢丝绳和各部件的使用正常。

  4)发生事故是由于乙方塔机本身或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由甲方负责,事故鉴定由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确定。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安全部

  乙方:降水施工队

  丙方:监测施工队

  丁方:防水施工队

  戊方:钢支撑施工队

  已方:结构施工班组

  庚方:挖土班组

  辛方:地连墙施工队

  壬方:杂工班施工班组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中铁十三局竹辉路站和十全街站现场施工和安装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九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九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建筑和安装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3、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高空)作业时,施工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各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各自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号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9、所有通知都要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九份,九方各一份。

  甲方:安全部 负责人:

  乙方:降水施工队 负责人:

  丙方:监测施工队 负责人:

  丁方:防水施工队 负责人:

  戊方:钢支撑施工队 负责人:

  已方:结构施工班组 负责人:

  庚方:挖土班组 负责人:

  辛方:地连墙施工队 负责人

  壬方:杂工班施工班组 负责人

安全合同 篇6

  中建六局土木公司济宁汇翠园项目部

  二0一0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济宁项目部

  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1、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

  2、严格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及生命安全;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 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包方对 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3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统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确保发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发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 承包方必须接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 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证》,否则发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外协队伍的管理制度及规定。

  6、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1)《劳动合同法》

  2、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应严格执行。

  7、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发包方通知召开的

  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 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 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发包方将对承包方进行50元/次的'罚款。

  7.2、 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3、 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

  7.4、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5、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发包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6、 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7、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工作内容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8、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8.1、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发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8.2、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发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8.3、 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8.4、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检查整改制度。

  7.9、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