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6-05 08:08:48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安装合同锦集9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安装合同锦集9篇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业务需要,新添监控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愿达成以下采购合作条款:

  一、采购概况

  1、 采购名称:2、 送货地点:

  二、采购明细

  现将具体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数量如下:

  视频监控改造预算清单表

  三、工程造价、付款方式

  1.工程总金额(人民币)元(详见第

  二项设备清单及单价表)

  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 合同款。

  四、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十 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为甲方送达此次采购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六、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七、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 1 年。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外)。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八、约定事项

  1、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直至提交甲方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采购方)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安装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订购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详见报价表)

  2、安装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XX年月日

  竣工日期:XX年月日

  第二条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合同工程款+洽商价款;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3、合同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定金计人民币¥元;

  大写:圆整(计工程总价款的30%);

  4、乙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进场,甲方验收签字后支付乙方二期工程款人民币

  ¥元,大写:圆(计工程总价款的60%);

  5、其余款项于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一周内甲方无故不参加验收,视作验收合格。

  6、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含设备吊装费。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负责空调内外机电源的铺设及室外机基座的建设。

  3、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开支并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明。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一个月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半(即18个月)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锅炉、锅炉房设备及安装服务事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标的:

  第一条、 设备明细价格及设备安装服务费用

  注: 1、锅炉报价包括锅炉本体、意大利利雅路燃烧器、燃气阀门组、控制器;

  2、我公司将燃烧器与阀门组连接,阀门组与燃气主管路连接需由燃气公司连接。

  为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RMB:元整)(小写元整)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以《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为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 运输方式为汽运,乙方负责运输货物至汽车可达地坪卸货;甲方负责道

  路通畅及地坪平整、宽敞,利于吊车卸货作业。

  2. 装卸费用、运输费用、运输卸货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验收工期: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由乙方采用公路汽车运输的方式将货物送抵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至地坪。

  3.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如果甲方不具备货物接收条件,须书面通知乙方推迟交货。

  4. 安装工期:甲方支付乙方到货款后且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15日内(不包括验收时间)。

  5. 验收工期:乙方会同甲方验收,甲方指定人须在接到验收报告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第五条、 验收:

  1. 货物验收:货到现场后,至迟在乙方安装完毕日及由于甲方原因无法施工乙方暂时撤离现场前当日内,甲方指定人对所有乙方已经安装在现场的设备、管道、阀门、电路与乙方共同清点、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

  2. 安装验收:由乙方提供安装验收报告,甲方指定人须在接到验收报告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合同签定后叁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元整)。

  2. 余款人民币 叁仟 元整(¥ 元整)于20xx年5月15日前一次付清。

  3.支付方式:采用电汇、现金。 4.补充说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提货,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规定的供货期到达后一个月内支付第2项所列款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调试或验收,甲方应于乙方将设备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或年月日前支付第3项规定款项;由于甲方不使用设备,甲方应于设备安装完毕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第七条、 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 货物所有权转移:自甲方指定人验收货物后,并且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货物所有权即转归甲方所有。

  2. 货物风险转移:自甲方指定人验收货物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提供:

  施工配合:提供锅炉安装材料、工具存放房间。

  冷水供水:甲方须提供的供水管径不小于40mm,压力为0.2~0.5 MPa,流量不低于5m3/h,并且原水硬度符合国标GB/T 18300-20xx《自动钠离子交换器技术条件》中规定一级自动钠离子交换器进水硬度小于6.5mmol/l。

  供电:甲方须提供电电压380V,电功率不低于4KW,3相5线(含零线、地线)的供电电路至锅炉房内配电柜内进线端。

  土建:用户须完成锅炉房的土建建设;锅炉间门宽(用于进出锅炉考虑)不小于1400mm,净高不低于4000mm,辅助设备间门宽不小于XX00mm,净高不低于3000mm,下部设置百叶窗进空气,空气量按照17m3/XX000KCAL·h锅炉额定功率考虑;锅炉房顶设置天窗、风帽,加强室内外空气对流。

  燃气:如果采用天然气作为锅炉的燃料,须负责安装相应的供气管线,并保证燃烧器阀门组前供气参数同时满足表压力为6~8KPa,总流量不低于80Nm3/h(热值按照8400KCAL/Nm3考虑)。

  运行:须安排符合当前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求的锅炉房运行管理人员进行运行管理;在锅炉运行期间,须保证锅炉水符合国家标准GB1576-20xx《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 第九条、 乙方职责:

  1. 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或乙方设计甲方认可的锅炉房设计图纸、说明书及国家有关锅炉安装规范完成第一条所列设备的供货及安装;配合燃气供应单位连接好燃气供应管线与燃气燃烧器阀门组。

  2. 乙方在安装验收后一周内向甲方交付各种设备的出厂资料及安装过程

  文件。

  3. 乙方负责本合同涉及的锅炉房设备的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培训,使达到正常使用设备及能够进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条、 品质保证:

  1. 品质保证期:自安装完毕起12个月;详见后附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2. 品质保证期后:双方可以签定维护保养合同,有偿服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执行。

  2. 乙方迟交货物若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甲方晚提货物若超过6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水、电、燃料供应变更、使用要求变更及发生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须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顺延或意外终止:

  1. 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交货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

  2.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通知对方,并在十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 任何一方在下述情况均可终止合同。

  1) 某一方宣布结束、解散、破产、转产或财产被他人接管。 2) 某一方有违法经营现象。

  3) 某一方无能力履行本协议所列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并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月日。

  甲 方:

  签定日期:20xx年 月日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签定日期:日

  年 月20xx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安装委托方)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安装承揽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鉴于:甲方向乙方购买了 12 台电梯设备,乙方具备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xx年第373号令)关于电(扶)梯安装、维修应由制造企业进行的规定,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负责安装位于的电梯,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遵照执行。

  1、安装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层站台数安装单价小计

  1模块化电脑组合变频变压控制乘客电梯鷛o-star(800/1.5)11123.38万元40.56万元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肆拾万伍千陆佰元整

  2、安装调试费以及支付:

  2.1本合同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伍千陆佰元 人民币40.56万元整)。

  2.2 安装调试费的支付:

  2.2.1 甲方在双方约定的安装开工日期前7日,向乙方支付安装费的50%(其中2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20.28万元(大写:贰拾万贰千捌佰 元整)。如设备已经到达工地,且工地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将在收到款后7天内进场安装。

  2.2.2 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安装费的 50 %,计人民币20.28万元(大写: 贰拾万贰千捌佰元整)。乙方收到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甲、乙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2.2.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安装,或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报验或因甲方不具备验收条件而导致电梯不能及时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的,则从设备提货之日起三个月满日视为政府验收合格。

  2.4 乙方应在收到安装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3、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期:

  3.1 本安装工程开工时间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和甲方要求,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在电梯进场安装前,乙方应经常到工地监察督促土建施工进度,如土建进度延期无法进场安装、或甲方不能提供电梯试运行电源,则电梯安装工期相应顺延。

  3.2 安装开工日期最晚不得超过设备到货后的天,甲乙双方初步拟定于年 月日开始施工安装。

  4、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4.1、甲方责任:

  4.1.1 提供符合安装布置技术要求和《一般建筑用电梯设备安装工程以外事项》要求的电梯井道及机房电源,并排除积水、污物,负责提供安装起吊场所和吊装点,如有差错,应及时修正。

  4.1.2安装施工时,甲方把三相五线制电源接至电梯上机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负责电梯安装后的土建修补及填充工作。

  4.1.3 协助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电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储存间和仓库。

  4.1.4 协助处理电梯安装单位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4.1.5 配合乙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分提出开工及验收申请。

  4.1.6 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2、乙方责任:

  4.2.1 本协议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4.2.2 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通过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并取得准运证。

  4.2.3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拆箱清点、起吊时甲方进行配合,费用由乙方自理)。

  4.2.4 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4.2.5 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本合同项下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电梯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按照或高于gb-7588-20xx国标制造生产,安装后的质量标准也应符合上述标准。

  4.2.6 乙方提供脚手架的材料,自行搭建和拆卸;提供电梯安装用木制架及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4.2.7 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4.2.8 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在甲方的配合下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

  4.2.9 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

  4.2.10 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4.2.11 安装现场培训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人员不少于 2 名。可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培训对象: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人员;

  培训教材:土建布置图、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电气敷线图、安装调试说明书、部件安装图、维护保养安全技术等;

  培训内容:电梯的工作原理、基本机构和功能,电梯部件的分解和修理,整机的操作、保养、调整和故障判断及排除,电梯日常管理和紧急情况处理;

  培训地点:在电梯安装地点进行现场培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安装合同 篇5

  一、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电气部分:消防水泵控制箱至水泵及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接到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的消防控制柜进线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2、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系统;

  3、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系统。

  二、室内、外喷淋系统管道安装:

  1、电气部分:喷淋水泵控制箱至水泵(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接到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的喷淋控制柜进线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2、室内、外喷淋给水管道系统。

  3、泵房消防、喷淋给水系统(消防水池及水箱的'进水管路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三、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主机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到消防控制室)

  四、防排烟系统(二路供电电源由水电施工单位负责接到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的排烟风机控制柜进线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注:上述工作内容由南京消防完成,其余安装内容由苏州二建项目组完成(共同遵循谁施工谁预埋的原则进行施工)

  备注:现浇混凝土面禁止开孔,要求分包单位按施工图纸预埋套管,如有预埋不到位从新开孔,罚款3000元/孔,连续开孔5000元/孔。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 (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乙方 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金额及相关约定:

  1.1 本合同价款包括产品、配件、辅材、包装、运输、设计、安装、调试、配合、保险费、安全责任、验收等完成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合理利润及相关税费。

  1.2 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及产品说明要求和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有害物质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的特殊要求。乙方对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验收。

  1.3 乙方对产品的保修期限为:年,自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1.4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日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处理,逾期按每次每天 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5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若乙方超过7天未到现场维修、更换或一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或乙方超过10天仍未修复、更换的或一个月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无法使用累计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由乙方自行拆除产品,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已付的款项由乙方在甲方通知退货后月内归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支付合同总款 %的违约金。未按时退款和支付违约金的,按逾期付款承担责任。

  第二条 计量方法

  按产品实际配置标准及要求为准,安装完成后由双方现场签字确认。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四条 履行及安装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即:,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指定地点,但甲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交付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安装并将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 第六条 结算和付款时间及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并以乙方到甲方办理完所有审批手续为应付款的起算日。

  6.2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经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未经涂改的结算凭证,即:结帐单申请单、工程验收单、工单、结帐单、工程款结算明细表、内部结算付款凭证等(见附件)。

  6.3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4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经双方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并由乙方委托代理人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签字确认,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工单、结帐单,开票人员根据上述结算凭证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乙方在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内未完善甲方的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收取相应工程款项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6.5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

  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验收内容

  7.1 需隐蔽的安装内容,乙方在隐蔽前必须提前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整改至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若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 小时内未进行验收的,乙方可以隐蔽,但甲方有权要求重新验收,如重新验收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如重新验收合格,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对隐蔽的安装内容制作隐蔽资料。

  7.2 安装完成后,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要求验收,验收合格(以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为准),交付给甲方;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整改至合格后交付,因此逾期的,按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有问题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回复并负责处理;逾期,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能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甲方已付款项的%承担违约金。 9.2 乙方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退货、更换;如甲方要求更换的,从本合同约定交付工程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起按本条9. 3款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由乙方自行将产品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甲方已付款项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9.3 乙方逾期交付工程或完成安装的,按每逾期一天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4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5 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为全新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9. 9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6 乙方应妥善保

  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物品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9.9 工程移交使用后,如甲方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者所用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要求或者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返工、更换、重作,并按每发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元,累计计算: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9.10 工程移交后,甲方发现有未完成的安装工作的,由乙方负责完成或者由乙方退还该部分货款。

  9.11 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含购房业主/住户索赔费用、甲方名誉损失等费用),甲方可不经裁决直接按约定条款执行,并可在货款和质保金中扣除,不足抵扣的,由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充损失等相关费用有异议的,可依法解决。但因甲方行使本条款约定而减少支付给乙方的货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由乙方书面提出具体事实及要求后,由双方协商解决,未协商一致的,依法解决。

  9.12 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或者未能通过消防部门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或者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的,应负责返工、维修、更换,如返工、维修、更换后完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的,按9. 3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9.13甲方逾期付款的,按到期未付额的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9.14 若乙方违约,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以及追溯债务所产生的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9.1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按本合同价款的支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廉政合作

  10.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10.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10.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10.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结算本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减少 %后减轻甲方应付款项,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10.5如因乙方及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相关立案查处的,

  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安全责任

  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对施工及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13.1 完工前3日内,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和完整竣工资料、隐蔽工程资料等给甲方,否则,视乙方未交付工程。

  13.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购房业主/住户索赔等损失。

  13.3、乙方收款时,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13.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有损甲方或者建设单位品牌的行为,若仍发生被相关媒体作有损甲方或建设单位品牌的报道,每出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10万元;出现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20万元,以此类推。

  13.5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如需乙方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或者需由乙方提供、出具相关资料、文件以及盖章的(含预售和其他许可证、备案证等所需的应由乙方出具、提供的资料、文件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并从甲方要求完成之时起至乙方实际完成之日止按每天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13.6 本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撤除所有的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及工作人员,做到完工场清,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施工场地。否则,视乙方未完成工程。

  13.7 因甲方设计变更和其他责任造成停工、窝工的,由乙方自行调剂,乙方不收取停窝工费。

  13.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设立的广告宣传画面及相关设施,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所需的人工、材料费用)。

  13.9 担保人同意用其所有的位于(以下统称担保财产)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用担保财产承担责任,并由担保人与乙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财产由担保人依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13.10 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方、乙方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

安装合同 篇7

  (以下简称甲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单位: 陈文财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承包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中卫市医院

  第二条:工程范围:不锈钢制作及安装

  第四条:承包方式: 清工

  1、 工程造价按 元/ ㎡,面积暂定 ㎡, 总造价人民币 元(大写)

  如实际施工有增、减凭图纸变更通知及双方签证,决算时按实际平方计算。

  第五条: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不锈钢架子及安装。

  第六条:工程结算

  1、本合同订立生效后三日内,乙方进厂支付 万元。

  2、不锈钢材料进场开始制作前,付总价的计 万元。

  3、不锈钢框架焊接完毕,安装前付总价的计 万元。

  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款计 万元

  5、因甲方拖欠预付款和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的除顺延工期外,还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所有工程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施工中因施工责任造成不合质量要求,甲方必须及时提出,乙方应保证质量,负责返工修补,由乙方无偿保修一年(本工程由甲方单位人员验收组织为准)。

  2、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提出交工通知书,甲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五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检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第八条:施工准备:施工前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施工安装,并做好场地三通一平、施工图纸会审及相关事宜。开工前甲方须办妥选址、规划、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分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收到备料款后即生效,至工程竣工及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所属的.方案图、施工图、履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工程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有关事宜。双方指派人员所签发的有关工程联系单、验收单、结算单通知等具有法律效力。

  2、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施工.如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一方擅自中止合同,须按经济合同法规办理或向任何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负责人电话 乙方负责人电话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 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指派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安装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实施地点: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等。

  4、工程内容:土建安装工程

  5、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广告牌土建和钢结构制作及安装。

  三、安装标准及质量保证

  乙方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所用材料必须如何国家标准;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工程必须进行验收,并明确记录验收部位的尺寸、质量、数量等情况。

  四、工程款项及支付

  1、项目系统造价:工程估算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支付以工程最终决算金额为准。

  2、支付方式:电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于乙方。

  3、本工程预算、决算需交造价公司审核,造价费用甲方承担10%的金额;乙方承担90%。

  五、产品质量及安装要求

  1、乙方须按工程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安装,要求做到布局合理,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后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一年。(保修期间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乙方以项目方案书中的产品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材料费、维护服务费, 第一年免 ;第二、三年按成本价格收取费用)

  六、施工安全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施工,由于乙方在施工中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维护协议,乙方应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3、在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每次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

  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装的安全责任,确保规范、安全地完成项目工程,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人身、财产的损害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或者损失,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6、乙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予以确认,如果二日内不答复,则乙方视为认可。

  八、约定事项:

  1、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附件作为本合同要件,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安装工程;安装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0.5%计付违约金。

  3、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已支付款项外,合同余款甲方将不再支付。

  4、监控系统如因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十、其他: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由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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