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时间:2023-06-08 07:20:30 合同 我要投稿

分包合同汇编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分包合同汇编5篇

分包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新都华城1#、2#、3#、4#工程中的水电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鉴定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乙方按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工、机械、小型材料、灯具、配线、电钻、小型机具、扎丝等小五金材料,包括工期、质量、安全及施工全部安全。

  二.承包范围、承包内容:

  本工程设计和变更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本工程包工不包料(小五金,小耗材除外)

  1.强电所有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电线到总电电柜。

  2.弱电只穿管不穿线。

  3.给水到总阀门、排水到雨水井和污水井。

  4.所有避雷施工工程。

  三.甲.乙双方人员及设备:

  1.甲方人员、设备

  甲方驻工地主管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工地主管签署后方为有效,若甲方主管换人,需提前3天通知乙方。甲方工地主管授权工地的其他管理人员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进行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异议时找甲方工地主管确认。

  2.乙方人员、设备

  乙方驻工地代表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工地代表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但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乙方签字,若乙方工地代表换人,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 乙方工地应配备其它管理人员1人,工人应按甲方指定工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1套,其它有关资料1套。

  2.审核乙方编制的材料计划,并按计划及时组织材料进场,避免造成停工待料。

  3.审核乙方编制的水电施工方案等,并应深入现场指导工作,对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4.认真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乙方按进度、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作业,发现有违章作业和指挥应及时制止,对有严重的险情应及时停止施工。

  5.分层分项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检查、验收对存在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乙方不执行整改或逾期不整改,可进行处罚。

  五.乙方责任: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文件要求及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甲方的指令、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如乙方未能完成或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3.负责采购配齐乙方施工时所需小型工具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严格督促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操作。

  5.不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对于未正式移交的已完工程,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

  六:承包金额及变更、签证、结算方式

  1.合同承包金额暂定为人民币80万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增加,减)。

  2.合同承包金额是有乙方根据文件资料、工地现场条件、乙方自身水平等投标报价并经甲方确认的包工总价,包括文件资料规定工程分包范围内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并考虑了风险因素,结算时除合同约定的可调整内容以外均不作调整。

  3.甲方有权决定增加零星项目是否由乙方施工,如甲方决定将以上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乙方予以配合并按时完成,价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计取,如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指令,甲方将该项目委托给其它班组施工,差价由乙方负责。

  4.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计算。

  5.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元计算。

  七.质量管理及保修:

  1.本工程最低质量标准:按验收评定标准,评定结果合格。

  2.乙方在现场必须有兼职质检员,遵守甲方的质量管理规定及验收条件。

  3.乙方在每层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自检符合质量等级后通知甲方进行质检,质检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大面积施工。

  5.保修期内乙方应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乙方未能及时进场维修、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任何应付的责任。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应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无条件的配合甲方努力打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从工人进场的入场安全教育开始抓起,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恶劣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2.乙方认同甲方的管理制度,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相关规定,甲方有权按公司管理制度对乙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处理、处罚。

  3.甲方为规范工地文明施工,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工作服,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费用总额从乙方进度款内扣除。

  4.劳务公司等工人盗窃公司财务,给予当事人1000—3000元每次,罚款从当事人劳务公司或班组工程款中代扣。

  九.工程进度款核算及支付:

  1.甲方月中不发生活费用,主体预埋管5层施工完后甲方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总款的10%。

  2.二次结构予埋5层完成付已完成工程量的10%,5层以上完成付到已完成工程量总款的20%。

  3.给排水完成后付到已完成工程量总款的40%。

  4.穿线、安装完成、初验合格后付到已完成工程量总款的80%。

  5.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确认手续后甲方再支付乙方至总价款的`90%。

  6.工程保修金为10%,保修金分三年三次进行支付,保修期为五年。

  7.当乙方与其工人等发生纠纷时与甲方无关,若因上述情况而损害甲方利益,乙方必须付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工程验收、移交及结算:

  1.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已完成的所有工程量按70%予以结算,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承包的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申报甲方验收及报送总结算,验收及总结算在一个月内完成。

  3.乙方承包的工程量均根据施工图纸及现行定额计算规则按时计算,工程承包单价按报价表为准。

  十一、合同违约、争议、生效、终止及份数:

  1.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若发现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代表必须常住工地。

  2.如乙方在施工时中途无故退场或由乙方造成的退场,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任何条件,对其退场处理方法有甲方单方自行决定,所发生的经济后果(包括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是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由所在地主管部门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即日生效,竣工验收双方工程款项交割完毕后自行失效。

  十二、补充条款:

  1.乙方工人的安全乙方自己负责承担。

  2.乙方必须配备一个带班管理,负责与甲方项目部沟通协调。

  3.除工程设计变更外,其余单价不予调整。

  4.甲方只提供乙方室内正常照明、手机充电、风扇等用电费用,乙方严禁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若发现使用则按每次200元罚款。

  5.乙方不提供税票。

  甲方单位(章)

  甲方代表(章)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XXX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7.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7.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8.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8.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分包合同 篇3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为有效利用甲方的管理资源和乙方的劳务资源,明确双方在劳务协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二、承包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具体桩号以项目部技术部划分为准),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及其责任

  1、本合同总工期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工期中已充分考虑各种程度的晴、阴、雨、风、雾、洪水、台风及停电、停水等影响因素,具体工期以项目部下发的月度、季度以及年度施工计划为准。

  2、若乙方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内容,甲方给予乙方50万元奖励;若超过合同工期,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处罚;若在甲方同意的顺延工期内完成,甲方不予奖惩。乙方拖延工期由其承担违约责任后,并不免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对完成本工程的责任和义务。若业主(指江西省昌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同)对工期有新的要求,乙方应积极响应,并满足业主要求,同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标准,并应满足江西省高速公路精品大纲要求和本项目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该标准引发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标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按双倍数额予以赔偿。

  五、工程数量及合同价款

  1、本合同总金额暂定: 大写:元(小写:元)。

  2、本合同采用按约定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单价(含管理费)进行结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实物尺寸计算,同时须由项目部相关部门予以确认。

  3、综合劳务单价包括的内容:甲方按本合同书给乙方支付的价款,为乙方承担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全部价款,除本合同指明由甲方供应(或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代租)的材料、机具外,其余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小型材料费、小型机具费、小型设备费、材料现场卸车费、保管费、倒运费(甲方库房或指定存放点到施工现场)、缺陷修复费、管理费(含社会保险费用)、利润和税金(其中营业税(税率3.41%)由甲方代扣,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费用都含在此单价中;同时此单价中也包含了场内便道、施工生产生活用房、施工场地平整硬化、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全部费用以及附表1《工程量清单》的“备注”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设计变更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作调整。

  5、工程量的确认:由甲方主管工程师按月将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填报数量表,并经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乙方不予签字确认的视为认可;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六、计量与支付

  1、本工程每月计量一次,提交月计量报表的时间为每月20-22日。甲方在接到报表后3日内组织现场验工计价;计量确认后,在业主拨款到位的情况下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进度款。在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决算。

  2、甲方对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通过量测核实后,进行计量与支付。构成支付的依据,必须由甲方计划、技术、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确认,任何个人单独签认的工程量及其价款都不能认定为支付依据。

  3、乙方应派代表参加现场验工计价,并提供计量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和必要的人员、设备及有关永久工程的记录与图纸,对无异议的计量结果进行签认。如果乙方对甲方计量核实结果存在异议,应在计量结果公布当日起2天之内向甲方提出申辩,并与甲方共同进行复核签认,否则,视甲方计量结果准确;对于合同外用工,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带有编号的《合同外用工派工单》,并由项目经理认定的人员签认完整,且在一个月内申报;超过一个月,甲方可以认为乙方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如果乙方既不对计量结果进行签认又不提出异议或不派人参加计量工作,则视甲方所作的计量为正确计量,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申辩。甲乙双方重要事项应以书面形式联系,任何一方接到另一方函件后应签收确认。

  5、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按照乙方当月计量工程价款的90%支付给乙方,同时扣除本月应扣甲方供应材料的价款及其它应扣款项;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障金,在业主对工程验收合格且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对缺陷期及保修期内未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返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6、如因业主原因未能及时支付,甲方给予乙方的拨款也将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排除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否则构成对甲方的违约。

  七、合同变更及解除

  1、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清退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属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进度滞后或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任务进行调整或收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果乙方只完成合同项下的大部分工程,未经甲方允许而撤除其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的,对于其剩余工程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它队伍施工,其单价可以在合同单价的.2倍范围内确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材料供应及设备租赁

  1、对于工程中所用的主要材料,如钢筋、型钢、水泥、碎石、中砂等由甲方统一供应(供应单价见附表2《供应材料一览表》),乙方对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在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也可以由甲方委托乙方代购部分材料。对于乙方自购材料,要保证达到本工程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并经业主、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乙方要将购买材料的发票交给甲方财务部门进行列销。

  2、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止材料不正当流失或损耗过大,本项目所用材料双方约定实行单项工程材料“总价包干”的办法,即由双方约定单项单位工程所消耗的材料数量,甲方只按约定数量和单价供应乙方材料,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合理节余部分的费用也由乙方享有。

  3、机械设备、周转性材料等由乙方代甲方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进行测算,实行单项工程机械费“总价包干”,节余部分归乙方所有,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4、小型材料、小型机具、油材料等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需费用均含在综合劳务单价中

  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全体员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和要求;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人身、机械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施工期间必须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道路及乙方工作生活的其它场所设置、悬挂各种警示、标牌、围栏,确保行人、车辆、牲畜以及他人财产安全。

  5、乙方要文明施工,尊重民俗,尊重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爱护周遍环境,爱护百姓财产。

  十、民工工资

  乙方承诺民工工资由甲方代付。每月月底前,乙方将当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民工工资表及出勤考核记录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由甲方财务人员按照审核后工资表上的人员逐一发放,严禁代领、冒领。

  十一、保险

  乙方在开工前应对自身的机具投保财产险,对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接,并指导乙方施工。

  ②、视业主拨款情况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组织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

  ③、签证各种检查记录,审定各种计划和报表。

  ④、提供经监理批准的砼配合比。

  2、乙方责任

  ①、乙方除经甲方书面授权外,乙方不能与业主直接接触或谈判,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

  ②、合同一经签定,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开工。

  ③、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及技术资料,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④、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施工组织及现场安排。

  ⑤、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乙方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工

  地应整洁有序,工完场清,注重环保。

  ⑥、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属于乙方及其雇员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及其它费用的责任和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责任。

  ⑦、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所用民工工资,如因此引起诉讼、索赔等事件,由乙方负担全部经济责任。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2、施工图纸;

  3、本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其它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4、经乙方签收的甲方项目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十四、争议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其授权代理人:

  日 期:

  甲 方:

  乙 方:(隧道一工班)

分包合同 篇4

  甲方(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分包范围: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7.2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7.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

  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8.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9、质量检查与验收

  9.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9.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1、质量保修

  11.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2、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2.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

  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2.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3、违约责任

  13.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3.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5、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工程承包单位(盖章):劳务分包单位(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日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三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工程名称:

  1.3 工程地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包括:

  2.1 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2.2 中标通知书;

  2.3 投标书及其附件;

  2.4 本合同条款;

  2.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6 图纸;

  2.7 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

  2.8 其他三方有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式文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

  3.2 竣工日期:

  3.3 日历工期:

  3.4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签证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3.4.1 甲方未能按时准备好前期开工条件;

  3.4.2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要求丙方停工的;

  3.4.3 因遇不可抗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4.1 本合同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4.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的形式:(选其一)

  4.2.1 固定总价。

  4.2.1.1 固定总价约定的工程范围包括:

  4.2.1.2 固定总价约定的风险范围包括:

  4.2.2 固定单价。

  4.2.2.1 固定单价约定的风险范围包括:

  4.2.2.2 固定单价约定的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4.2.2.3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

  调整方法双方约定:

  4.2.3 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约定调整因素包括:

  4.2.3.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4.2.3.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2.3.3 设计变更;

  4.2.3.4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2.3.5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5.1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丙方支付该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 (¥);提取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 (¥),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则本次实际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 (¥)。

  5.2 工程进度款:丙方施工完成达到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如分多次验收支付,格式同上)

  5.3 工程结算款:丙方施工完成达到工作日内,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工程发票,甲方收到合法有效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支付至实际结算总价的%,剩余实际总造价的%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由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双方办理手续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扣除应扣的维修费用后剩余的质保金退还给丙方,如有不足部分则由丙方支付。

  5.4 本工程款项采用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额度合法的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下笔款项。质保金发票与结算款发票同时开具。

  5.5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丙方在合同规定工期内按时完工,并且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则甲方支付给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则甲方不予支付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工期质量违约责任。

  5.6 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税内独立费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管理费、配合费、成品保护费,工程结算完成之日起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款项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6.1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见附表。

  6.2 丙方提供材料、设备见附表。

  6.3 交货方式:

  6.4 甲方和丙方应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 (相关技术规范) 要求。

  6.5 由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丙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能顺延。

  6.6 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丙方可以拒绝安装,由甲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 丙方执行工程施工技术有关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改,应及时向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7.2 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7.3 由于甲方原因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工程签证

  甲方或乙方要求丙方完成非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或非工程量清单)项目、零星工程等,丙方应在接受甲方或乙方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和乙方提出施工签证,甲方和乙方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或乙方未签证,丙方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丙方自负。

  第九条 工程变更及确定变更价款

  9.1 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变更工程及价款报告资料,视为丙方无偿进行变更。

  9.2 甲方在收到变更报告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的,视为变更报告已获批。

  9.3 变更价款按以下方法进行:

  9.3.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

  9.3.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合同条款。

  9.3.3 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的,由丙方或甲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三方确认后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的,各方可提请广西造价管理站解决。

  第十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0.1 本工程质量验收以施工图样、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关标准) 等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依据,应达到 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现场监督及检查。

  10.2 工程未达到合同条件规定的部份,甲方或乙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丙方返工,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同条件。因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条件,由丙方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条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10.3 竣工日期为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如需返工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丙方返工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工程竣工后,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竣工结算

  11.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丙方于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包括:

  11.2 甲方应在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丙方在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 (相关安全施工管理的) 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承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13.1 保修范围:

  13.2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由甲方在工程结算中扣留。保修期内,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丙方支付。

  第十四条 派驻工地代表

  14.1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职权:代表甲方行使现场协调管理。

  14.2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代表乙方行使现场协调管理。

  14.3 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代表乙方行使现场协调管理。

  14.4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其他方,并明确交接时间和权限。

  甲方签名:年与日

  乙方签名:年与日

  丙方签名:年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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