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出租合同

时间:2023-07-01 12:42:26 合同 我要投稿

【热】汽车出租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出租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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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出租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身证号: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返乡证号: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xxxx座客车壹辆(车牌号xxxxxxxxxxxx)租给承租方使用,同时随车提供《行驶证》、《养路费缴纳凭证》及《保险凭证》,驾驶员由承租方自行配备。

  二、租用期定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

  三、租金每月为________元整,每月xxxx日支付。

  四、出租方负责承担该车的有关税金、保险金和养路费。

  五、租赁期间的`燃料费及过路、过桥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六、出租方承诺所出租车辆性能良好,适于驾驶。承租方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七、违约责任: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 ________(签章)20xx年xx月xx日

  承租方:________ ________(签章)20xx年xx月xx日

汽车出租合同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拥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 号- 号,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 。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车身颜色 ,车辆牌照号 ,道路运输证号 ,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 万元,《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日期 年 月 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 。在本合同内,乙方使用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属于甲方,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第三条 承包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代收缴的税金) 元。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乙方为其营运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者责任险,车上乘客险。保险期满后,乙方要按时续保,延误保险时间,机动车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保障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维修费、保养费、燃油费等有关营运成本和各种年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更不能转卖营运车辆,若要转卖车辆必须报请甲方同意,需一次性缴纳过户费5000元给甲方,其它各部门需要的各种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但不包括经营权证、道路运输证、车牌号等)由乙方按照规定处理。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驭员必须经运营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驭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按规定与甲方、乙方签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协议,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费,根据经营需要,要求乙方适时对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车上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按规定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违返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律法规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车辆。

  (二)甲方的义务:

  1、做好驾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2、协助乙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3、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4、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安全和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5、受理和处理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办理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服务质量的转办事项。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车经营,享有扣除营运成本和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并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并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甲方协助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营运车辆。

  5、完成由甲方调度的重大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明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和质量信誉考核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有关活动和安全培训。

  3、按时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出租汽车内外设施、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严重违反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符合国家和省其他限制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规定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被行业管理部门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且采取了中止、减少、调整经营权措施的;

  (二)甲方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甲方管理混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甲乙双方单方面不得依据本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擅自倒卖转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并收取乙方违约金5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经定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政策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全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运管处备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3

  出让人(简称甲方):___

  受让人(简称乙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

  身份证号码:___

  联系电话:___

  联系电话:___

  住址:___

  住址:___

  根据我县出租汽车转让的有关规定,明确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有偿出让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甲方将车牌号为陕ET—的牌出租车及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车辆发动机号为:___,车架号为:___,厂牌型号为:___。

  2、双方议定转让价(小写:___元)(另有收据为凭),本协议签订,乙方将一次性付款给甲方,该车经营权、车辆及车辆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3、本协议签订之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本协议签订之后,有关该车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

  4、公司

  4、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不得推诿。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包括:1、行驶证;2、附加费证;3、公司管理费;4、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费;5、车辆相关保险,移交给乙方,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元整)。

  5、自签订合同之后,发放的的燃油补贴归乙方所有。

  6、为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转让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受让人身份再次购买出租汽车,受让人实际经营时间未满三年的,不得转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所属公司一份、出租汽车管理站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其余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负责的态度,另行协商处理。若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另行签署的有关格式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出让人(甲方签字盖章):___

  受让人(乙方签字盖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所属公司及负责人(签字盖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

汽车出租合同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xxx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___元整(¥______元),承包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起付,每月份的_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7、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8、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9、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0、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3、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计算。

  14、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15、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承租方)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汽车出租合同5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牌,型号汽车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该车的牌照号为:xxxx

  第二条:租赁期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当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总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按月的利率计息。分期付清,第一期付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第二期付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第三期付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以此类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内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

  第五条: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

  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转让出租租赁车辆,乙方必须向甲方足额缴纳三年服务管理费。

  第九条: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各种税费手续等,代为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等服务,甲方可以派员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纠纷案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因处理不当和不积极主动所造成在甲方入户的其它车辆受牵连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主动赔偿因此所受牵连车辆和人员的损失,否则甲方或受牵连车辆所有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代为乙方租赁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应在当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的保险费,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险公司缴纳,并办理保险手续。

  第十二条:总租金及甲方代为垫付的'税费,在乙方还完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

  第十三条: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后,乙方租赁车辆应按合同第四条规定还本付息,车辆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时足额交纳下月的各项费用(规费、税费、服务费、车船使用费、二级维护费等),否则除补上述各项费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须遵章守法,依法经营,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自觉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违约以公司财产赔偿相应损失:乙方如违约以家庭财产或其它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各种税费、交付租金等违约行为,还应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种税费的20%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第十七条: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整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年 月 日

汽车出租合同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在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若甲方有继续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等必须费用,并且须给甲方按照每月______元人民币的租赁费用,共______个月,合计______元人民币,于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租赁物件在租赁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当时市场价格,赔偿甲方。

  第七条违反合同的处理

  1、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中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正式交与乙方使用前(即年月日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解决。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当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并获得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认同。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汽车出租合同7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

  乙方(承租方):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领证日期: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1、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近亲属: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与乙方关系: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经甲乙双方确定,充分了解并认可本合同所包含的所有条款的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甲方出租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性能完好的新能源客运出租车给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每辆车每月向甲方支付300元管理费,每辆车每月不得少于3次例检(指定修理厂免费例检)。

  第二条 租赁车辆

  车牌: 车辆详情见《_________出租汽车交接单》(下称交接单)。

  第三条 合同期限

  鉴于出租车里程数不超过60万公里,按每年75000公里计算。在租赁期内,每辆车年公里数不得超过8万公里,超过部分按照0.5元/公里计算。

  O中期: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每月3600元(叁仟陆佰元整),按月支付,第一个月租金于签订本协议当日支付,以后在每月到期3天前提前支付下月租金。

  O长期: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每月3000元(叁仟元整),按月支付,第一个月租金签订本协议当日支付,以后在每月到期3天前提前支付下月租金。

  在租赁期内提前还车的,不足月按一月计算,月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照总租金的30%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微信、支付宝。

  如乙方拖欠任一期租金超过3天未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自第四天起有权强行收回车辆。

  第五条 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时,乙方依交接单并车辆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检视验收合格,乙方无违约或违约事项处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息。本合同对保证金约定有其他处理办法的,按约定办理。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责任

  1、租赁期限内车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对车辆进行转包、转让、出租、抵押等处分,不得利用承租车辆非法运营、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强行收回车辆,扣除全部租赁保证金,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2、租赁期限内,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被扣、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违章、人员伤残、车辆修理、车辆手续丢失、意外事故等由此而产生的纠纷、所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赔偿,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垫付的`赔偿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如有违反,严格按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奖惩。

  4、在租赁期间内,充电(含每月一次慢充)电机及车辆的维护、保养必须按维修保养手册规定执行,费用乙方自理。车辆三电系统(驱动电机、动力电池、电控系统)仅只能在甲方指定地点保养、维护。承租人不得擅自处理或到任何第三方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扣收全部保证金。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5、租赁期间内,乙方营运期间,必须持证上岗、衣貌端正上岗,保持车内外整洁,不得酒后开车或有任何宰客、拒载等行为,不得有任何对车辆及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否则,按甲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执行。

  6、在租赁期限内,如果甲方由于政府行为造成此车无法营运,或甲方根据自身经营的需要,需对车辆进行转让、抵押等处分时,乙方无条件退还车辆和所有手续,甲方退还保证金。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7、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其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昭通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如果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乱纪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引发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由乙方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8、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由没有该车服务资格的他人驾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车辆,保证金不退。

  9、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自主经营权,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合理摊派和用车。

  10、乙方应按时对租赁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容、车貌及技术状态良好,确保承租车辆随时适合道路客运运输的安全性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租赁期内,除保险以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车辆年检费用可凭发票由甲方报销)。如车辆发生被盗等超出保险合同范围之外的事故或发生超出保险赔偿额度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负担赔偿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2、租赁期内因乙方违章、违法被有关部门吊销驾驶执照或涉嫌犯罪,甲方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租车抵押金不退。收回车辆如需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

  13、甲方有权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府和行业规定,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活动;

  14、甲方有权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府和行业规定,制定或修订制度和规定;

  15、甲方有权决定车辆的处置和更新;

  16、本合同解除、终止时,乙方应在1天内将车辆归还给甲方,停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如1天内未归还的,超期1天按300元租金计算。归还时甲方现场验车,车辆轮胎、刹车片行驶里程不得超过1000公里,车辆外观如有刮痕必须修复、车内不得有破损、烟头烫损等痕迹,车辆清洗后归还。车辆相关证照不得遗失。车辆修复由乙方自行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修车延误车辆返还的,乙方按150元一天支付甲方车辆停运损失。

  17、甲方除履行交付合格车辆的义务外,还应负责乙方安全、再教育及法律教育和培训;组织安排运营车辆和计价器检测;组织、协助、安排运营车辆定期保养;协助乙方变更和补办运营车辆牌证;协助乙方处理运营、交通和治安违法、违章或事故;处理顾客投诉。乙方须具有运输管理部门要求提供运营出租车辆所需合法、有效证件;

  18、乙方应严格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和行业规定,依照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和规定,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活动;

  19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接受教育和培训,甲方或政府部门通知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培训、安全例会等,乙方必须亲自参加。如无故缺席的,第一次扣罚300元,第二次扣罚500元并纳入乙方档案,第三次处罚1000元,超过3次的,并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车辆。

  20 、乙方依法取得运营收入;全心全意服务乘客,提高乘客满意度;安全、规范、文明驾驶车辆,规范运营服务,维护甲方声誉;执行政府和甲方下达的特殊运营任务;依本合同约定交纳保证金和承包金,自行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保险;维护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保持车辆完好运营状态,即时维修、定期保养和检测;接受运营、交通和治安违法、违章或事故处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租赁期内,因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接受甲方处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21、 乙方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损补偿按实际修理费计算。除无责以外,其他责任均承担自身责任的20%车损。次年保险费用超出无事故车辆保险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合同变更、解除、中止、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二、所依国家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发生变化,应变更本合同。

  三、客观依据发生重大变化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可变更本合同。

  四、本合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

  五、有下列情形,应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

  2、客观依据发生重大变化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亦无法变更;

  3、不可抗力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4、符合本合同其他解除合同约定情形的;

  六、一方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利益遭受影响、损失和损害的,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2、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和规定;3、甲方失去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管理资质;4、乙方失去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资格的;5、乙方失去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可中止本合同);6、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本合同期满不续订的,自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双方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甲方的管理制度、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为了确保电机、电池的正常使用,车辆必须按照车辆使用须知进行充电;可以在甲方设立充电桩进行充电,电费按照市场充电价格为1.6元/度,但针对乙方车辆给予价格优惠。即:

  O短期租赁车辆,1.5元/度;O中期租赁车辆:1.4元/度,O长期租赁车辆:1.25元/度。如办理甲方充电充值卡业务的(充值不低于5000元),在上述基础上每度优惠0.15元(如遇电力价格波动,甲方根据波动情况适时调整收费标准)。

  2、甲方推广车身广告、车顶广告,其收益按甲乙双方按80%:20%的比例分配。单独推送的,介绍人单独提成该笔业务的30%。

  3、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甲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本合同和甲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管理细则均没有规定的,依国家法律、政府和行业规定执行。

  4、乙方在甲方的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的或因乙方违约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发生垫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偿。追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垫付的费用、律师费、交通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争议处理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1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8

  合同编号:

  甲方: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从业资格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拥有 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 号—— 号,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 ,身份证号 。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 ),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 ,车辆牌照号 ,车架号 ,道路运输证号 ,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 万元,车辆购置日期 年 月 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元(大写人民币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 元;

  客运附加费 元;

  营业税 元;

  车辆折旧费 元;

  保险费 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 ;

  企业管理费 元。

  乙方应在每月 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 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合同适用于经营权的使用权、车辆产权均归企业所有,实行承包经营模式的企业。

  二、本示范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与驾驶员必须按规定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金。

  三、本示范合同可对一辆车,同时与两个驾驶员签订收费标准及相关内容完全一致的合同。

  四、本示范合同的承包费标准由当地运管机构统一制定。

  五、本示范合同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权使用期限。

汽车出租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下述车辆司机的使用权在本合同期内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车型车号颜色司机姓名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如双方续租,需以书面形式再次确认用车费用和时间等。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辆月租赁费RMB元(大写),其中包括甲方每月3000

  第四条:在试用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通知期为2周。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用车的每月公里限制数为3000公里,超过限制公里数,乙方将按照人民币3元每公里支付超公里数。甲方需每天记录公里数并每月申报超公里数。乙方有权对该记录进行检查。

  第六条:其他费用,如临时停车费、过路费等由甲方凭有效发票向乙方直报直销。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机件安全可靠、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并提供经验丰富的驾驶员。

  第八条:甲方负责车辆的油费,车辆常规保养,车辆每日清洁,车辆中严禁吸烟,保证乙方安全可靠卫生租用该车。因甲方责任造成对乙方的损害,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车辆常规保养,车辆每日清洁及发生事故期间,甲方确保能提供同等的车供乙方使用。

  第十条:上班应着规范整洁服装,保持良好个人好生习惯并安全行车。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1日向乙方出具当月付款通知及有效发票,乙方收到付款通知和发票后于每月25日安排付款。

  第十二条:若根据需要延长汽车租赁时间,需经双方再次书面确认。任何一方需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若出租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承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1)未能保证车辆的`清洁、安全,未能定期对车辆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

  (2)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和线路出车,且情形严重的

  (3)危险驾驶。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10

  出让人(简称甲方):___受让人(简称乙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身份证号码:___

  联系电话:___联系电话:___

  住址:___住址:___

  根据我县出租汽车转让的有关规定,明确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有偿出让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甲方将车牌号为______的牌出租车及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车辆发动机号为:___,车架号为:___,厂牌型号为:___。

  2、双方议定转让价(小写:___元)(另有收据为凭),本协议签订,乙方将一次性付款给甲方,该车经营权、车辆及车辆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3、本协议签订之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本协议签订之后,有关该车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

  4、公司

  5、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不得推诿。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包括:

  1.行驶证;

  2.附加费证;

  3.公司管理费;

  4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费;

  5.车辆相关保险,移交给乙方,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

  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______元整)。

  6、自签订合同之后,发放的的燃油补贴归乙方所有。

  7、为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转让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受让人身份再次购买出租汽车,受让人实际经营时间未满三年的,不得转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8、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所属公司一份、出租汽车管理站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其余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负责的态度,另行协商处理。若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另行签署的有关格式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出让人(甲方签字盖章):___受让人(乙方签字盖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所属公司及负责人(签字盖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

汽车出租合同11

  甲方:车号:鲁DT

  乙方:驾驶证号:

  甲方将鲁DT出租汽车租赁给乙方经营:并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汽车必须具有完善的`经营设备和营动手续,并对车辆购买保险。

  二、本租赁方式为大包,乙方承租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交月租金。

  三、乙方应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爱护交通工具,因交通事故及非正常机械磨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承租期时间内,出现车辆被盗,应及时报警,并按该营运车辆市场价格赔付。

  五、承租期内甲方车辆正常维修,二级维护年审、规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属经营设备租赁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如在经营期间内出现伤亡事故,在保险范围内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承担经营损失。

  七、为了保证该合同正常履行,甲方将向乙方收取元风险保证抵押金,如遇乙方违约,甲方则有权扣留风险押金,如无违约,则在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抵押金。

  八、甲方在租赁期内如有转让或特殊原因应提前1周通知乙方,并退还抵押金,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退还抵押金。

  九、因乙方驾驶造成车辆损坏、碰伤等人为损失和因事故多余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

  十、燃油费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每年的保险金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交通事故动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车退役后,此车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过户。

  十一、乙方如果使用不当,造成甲方在更车期间无法更车,乙方应按该车市场价格赔付甲方全部车款,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该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该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住址:住址:

  年月日

汽车出租合同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______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______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______小时计算,超过______小时(含______小时)按全日计算,______小时以内按______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___元计算,租期在______日以上(含______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在______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______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______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______%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______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汽车出租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15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60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75万元,共计375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150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月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14

  出租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负责人: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 (每月/每年)支付甲方租金 元整。不足整月的以日平均租金换算应付租金支付。计算方法: 。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每月/年支付一次,汇入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收款人: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甲方应对上述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支付时间:乙方每月 日前/每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 (上个月/全年)的租金。

  4、甲方应按支付时间出具租赁费税务发票,甲方延迟出具发票时,支付时间顺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车身保险、防盗险、第三者责任险(其他险种: )等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租赁期内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按照以下 方式承担:

  (1) 单次维修费用在 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单次维修费在 元及 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约定由甲方承担的维修费用乙方预先垫付的,乙方可以在租金中扣除。租赁物维修期间超过 天的,租赁期限相应延长。

  (2)租赁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

  (3)其他方式: 。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保证及时支付甲方租金,甲方应当同时向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9、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10、甲方提供司驾人员的,经乙方同意后,由双方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赁登记手续并移交相关的一切运营证照,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延迟交付租赁物或相关证照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6、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延迟交付租赁物或相关证照手续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过 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通知

  甲方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15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了搞好双方经营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将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保车辆车号: ,车型:

  二、该车的产权由甲方所有。该车所有风险自接车之日起所有风险由乙方独自承担,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承包费,乙方缴纳承包费后享有运营利益,独自承担运营风险。

  三、

  1.承包费为每天150元承包期内如果遇到国家政策变更或其他情况,甲方有权相应提高承包费。

  2.承包费实行每月一交

  如乙方欠交,每拖延一日应按欠费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天仍不交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逾期违约金,对于欠费和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

  四、押金20000元(贰万元)

  五、 1.如遇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没有权利转包;

  3.车辆所有证件由乙方按时审检;

  4.承包期内甲方如买车或乙方有事不能继续承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

  5.如承包结束交车时,车辆要保证运行正常。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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