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购销合同通用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煤炭购销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煤炭购销合同1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出卖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买受人:
第一条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煤种品种、基质基价、数量:
第二条 交(提)货方式:
出卖人矿场车板交货。交货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货以后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委托出卖人的铁路运杂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 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标准及方法:
1、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出卖人的化验和计量结果或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为计价和结算依据。
2、买受人对收到的商品煤进行复验时,依照《煤炭送货办法》、《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标准GB/T18666-20xx《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进行,对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合格。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的质、数量异议通知后,?日内应作出回复,否则视为不合格。
3、买受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前可派人参与或监督出卖人的采、制、化和计量工作,出卖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后可派人参与或监督买受人的采、制、化和计量。
第四条 商品煤价格的计算及执行期限:
1、本合同商品煤以第一条中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热值(Qnet.ar)每增减 ? MJ/kg(100Kcal/kg), 对应基价增(减) ? 元/吨;
2、本合同以第一条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的价格执行期为xx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由买卖双方再行商定。
第五条 货款、运杂费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1、货款、运杂费均以银行汇票、汇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时,按票面金额再加收利息(或将未到期的承兑贴现利息计入煤价)进行结算;
2、对国家分配计划量,在每月的.铁路核准计划量下达后一周内,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上(含 ? 万吨)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 ? %货款;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下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3、对市场交易量,买受人在每月提报计划前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4、出卖人从定货之日起?日内结清货款。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九条 其它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如需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必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有关手续,出卖人在组织货源困难时,征得买受人同意可进行品种、质级间调整,调整后按实发品种、质级价格进行结算,出卖人在申报批准铁路计划时遇有国家、部、委或铁路局政策性停办时,买受人充分理解,双方协商另定顺延期限,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 邮政编码:
煤炭购销合同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发站:____。到站:____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
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
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煤炭购销合同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4
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二、煤炭数量:
三、计量方式:以乙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五、煤炭价格:
5.1一般纳税人含税价195元吨,合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5.2一票结算到站价元吨(含增值税);合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_________元吨(含增值税元吨、运输税_________元吨)。合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5.3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_________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_________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_________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6.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6.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____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七、验收方式:
7.1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
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7.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八、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9.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9.2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其它:
10.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10.3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10.4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10.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煤炭购销合同5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粉 煤。
二、煤炭数量: 9000 吨。
三、计量方式:以 乙 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 %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煤炭价格:
4.1一般纳税人含税价 194 元/吨,合计 1940000 元人民币。
4.2一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合计 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 元/吨、运输税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4.3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5.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5.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六、验收方式:
6.1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七、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8.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8.2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九、其它:
9.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9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9.3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9.4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9.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9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6
供方(卖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电子签约
需方(买方):
9 月 日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购销烟煤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规格、产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20xx年
二、质量标准:(以收到基标准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
2、挥发份25-35%;
3、灰份≤18%;
4、硫份≤1%;
5、全水份≤15;
6、颗粒度0-50mm≥90%;
7、灰熔点≥1250°c;
三、奖罚条款:
秦皇岛东站车板交货单价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卡为基准调整,如降低100大卡扣rmb14.00/吨,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计算;如超出100大卡奖rmb14.00/吨,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计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300大卡时拒收,收到基硫份1%,高于1%可以拒收;挥发份小于25%拒收;挥发份大于35%,超出35可以拒收;全水份高于15%部分扣减煤炭重量;灰份大于18%扣2元一个百分点,灰份大于20%可以拒收。
四、交货方式,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
4.1、交货方式:秦皇岛东站车板交货。
4.2、供货时间:20xx年9 月开始。
4.3、供货数量:每月供应10万吨以上。
五、煤炭价格与结算方式:
5.1、煤炭价格一票结算。
5.2、价格:供方货到秦皇岛东站价格一票制每吨为670元,货到一列,需方结清一列。供方货到秦皇岛东站,需方凭供方货权转到需方,重量凭秦皇岛东站轨道衡,质量凭第三方检测单(sgs检测报告),需方即支付80%的货款给供方,其余货款,凭增值税票一次付清。货到秦皇岛东站落地前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落地后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合同签订操作程序:
合同签订,供方提供,供方与煤矿经销合作协议及煤矿证照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国地税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行登记),供方与需方签订合同后,需方押1000万元现金给供方(煤矿为需方给供方1000万元的押金作担保)作为供方的供货保证。供方收到需方押金,第一列货在十五天内到秦皇岛东站。
七、验收依据:
7.1、质量验收:以秦皇岛第三方煤炭车检报告为准。
7.2、数量验收:以秦皇岛东站轨道衡检测报告为准。
八、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资质证照扫描件。
九、解决争议:
在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裁决,提起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电子签署合同同样有效。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万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时间发运至秦皇岛东站则视为违约,供方除退还1000万元押金给需方外,还应该赔偿给需方500万元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均需得到双方书面确认。
12.2、本合同电子表邮箱及传真签约同样有效。
12.3、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9月 日至20xx年9月 日止。
供 方: 需 方: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煤炭购销合同7
需方: 供方: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港、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以需方与宁夏宁武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验收标准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以需方与供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需方与供方在签订合同生效后,按双方约定:需方预付 万货款,供方每供满 千吨符合电厂标准的'煤,需方再预付 万货款,需方付给供方总额不超过 万。
结算方式:本月双方在电厂办理结算单后,由需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金以及运输发票由供方承担国家标准税率。结算后,电厂货款不足需方预付给供方的货款,供方必须七个工作日内退还需方货款及利润,并保证电厂资金与需方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全部货款。
如供方在电厂资金超出需方预付的货款,需方与供方办理结算后,电厂资金到需方账户 个工作日内付给供方。
六、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货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经双方约定:1、由供方完成《需方与供方方签订的合同》,在供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质量、数量的变化、无论盈亏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2、供方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购销合同8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在汾水镇瑞源货场的煤炭的相关事宜协商如下:
第一条 数量及交货期限
1、交货物数量:以汾水镇瑞源货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交货期限:
第二条:交货方式
乙方支付XX万货款给甲方后,甲方马上派人配合乙方办理提货手续,乙方自己负责汽车运输在XXXXX货场自提。甲乙双方在货场一起核算完实际过磅数量后,乙方把欠甲方剩余的.货款先行支付此批煤炭的仓储费用,最终剩余的货款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价格
(不含税)
第四条:付款
付款方式:以汇入指定银行的时间、金额为准。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XXXX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担保人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甲方收到乙方款项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由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为乙方提供无限责任保证,担保至乙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法人或代表人盖章签字:法人或代表人盖章签字:
担保人盖章签字:
煤炭购销合同9
购货方(甲方):
居间人(乙方):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乙方(居间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甲方(公司名称、金额、账号、日期手工填写,甲方视为接受、同意并合法。)与卖方就 万吨购销合同的成立。如果甲方接受并与之订立购销合同的,应当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如果甲方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无需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第三方 公司煤炭购销合同签定成立,即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并且该买卖合同一经签订,买卖合同副本即应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第二条 居间期限:
居间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人或单位再次签署本次煤炭购销的居间合同。随着本合同约定的买卖继续进行的阶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甲方与卖方每次实际交易额1元吨(税后)支付给乙方。甲方在签定合同后,每月实际交易拿到提货单时一次性向居间方支付相对应的服务费。甲方在见到提货单同时以现金转帐形式分别转入乙方指定的以下帐户,转帐费用由甲方承担,报酬的支付以甲方出示的与下列帐号户号金额相符的转帐凭凭为准。单位:元(在不超过总额的情况下,手写的'帐号户名金额有效)!
第四条 保密义务
乙方对居间行为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签约情况等负有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不得泄露给
第三方。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情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又将本合同约定事项委托其他
第三者,或者自行与第三方公司私下交易,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其与公司买卖合同成交额(如实际履行总金额大于合同成交额,则按实际履行总金额计算)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或者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居间服务报酬或者居间费用,应按照每日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有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不依约向乙方提供其与第三方 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副本,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5、如甲方签定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合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居间方)10万元报酬费用。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起诉。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未尽事项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煤炭购销合同10
合同号: 签订地点:安徽·淮南(国投新集集团)
卖方: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国投新集刘庄矿业有限公司
买方: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
1、20xx年合同量及煤种
合同量为20万吨,煤种为烟混煤。
2、价格
按上表质量标准,出矿含税车板价为480元/吨。卖方垫付运杂费,买方承担。
发热量以5000cal/g为基准,每升、降100cal/g,价格相应增、减6元/吨(含税)。
4、矿区铁路专用线费用:6.1元/吨(含税)。
5、交货方式及地点:火车散装,矿区专用线车板交货。
6、计划发运
无论市场情况如何变化,均应依双方商定的分月供货计划均衡发运。如由于双方生产等原因出现异常情况而导致不能正常均衡发运和接卸,应提前与对方协商。
7、计量、质检方式
(1)、以卖方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2)、以卖方质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8、结算方式
执行二票结算,款到发货。以卖方的计量、计质数据进行开票结算,买卖双方按季度核对结算数据,差异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9、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10、其他约定事项
(1)、价格、数量及质量等条款在执行期内双方均可根据市场或 生产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无异议,合同则继续执行。
(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11、卖方统一收款单位名称: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行朝阳中路支行498655014598091001 税务登记证:340421710923520
地址及邮编: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12号 232001
联系电话:0554-8661791 传真:0554-8661780
12、买方结算单位名称: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卖方代表: (盖章) 买方代表: (盖章)
签订时间:
煤炭购销合同1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购进8000吨。
二、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经营处,运费由乙方负责。
三、煤炭产地及价格
煤炭产地:内蒙古
价格:550元/吨。
四、煤炭检验
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0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六、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八、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日内付清货款。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2
购方:xxx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xxx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粉煤。
二、煤炭数量:10000吨。
三、计量方式:以乙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xx%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五、煤炭价格:
5.1一般纳税人含税价195元/吨,合计1950000元人民币。
5.2一票结算到站价xx元/吨(含增值税);合计xx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xx元/吨(含增值税xx元/吨、运输税xx元/吨)。合计xx元人民币。
5.3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xx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xx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xx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6.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6.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七、验收方式:
7.1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
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7.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八、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9.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9.2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其它:
10.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10.3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10.4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10.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10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煤炭购销合同13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内,空干基挥岁份10%以内,以遵义素密化验室为标准。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吨,灰分超过14由供方自己处理,硫每超过0.01扣3元一吨,超过1.2由供方自己处理,水份超过10%扣减吨位。
三、数量及交货地址:先发1000吨以遵义南站过磅为准,
四、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五、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万,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内发货到遵义南站。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月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2、挥发份:
3、全水份:
4、含硫量:
5、焦渣特性:
6、灰份: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xx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5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鶶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鶤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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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