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20 17:22:22 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汽车租赁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将租用乙方小轿车1部,具体协议如下:

  一、 租用时光: 年6月13日 到 年6月28日

  二、 租用车型:小型客车 (东风本田思域)

  三、 租金:人民币4800元(大写:肆仟捌百元整),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

  四、 甲方职责和义务

  甲方需准确供给用车计划安排(如:用车时光、地点和所需要的。车辆)。

  五、 乙方职责和义务

  乙方需肩负起遵守国家有关的.各项规定(行业、交通法规等),凡因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操作流程或各项法规造成的人身安全、经济损失及法律职责由乙方应负全部职责。赔偿全部损失。

  六、 违约职责: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鉴字: 乙方鉴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2

  出 租 方:

  地 址:XXXXXXXXXXXX 邮码: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

  承 租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牌汽车 壹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 2年 ,自 20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 年 12 月 31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118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 租 方:XXXXXXXXXXXX(签章)

  代 表 人: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承 租 方:XXXXXXXXXXXX(签章)

  代 表 人: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品牌、车型]_________型,_________色,生产年份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_________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4

  合同编号: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租赁汽车____辆,车型号: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颜色: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底盘号: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租赁汽车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三、甲乙双方商定由驾驶员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_____专人驾驶租赁汽车。

  四、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及期限。

  1、租赁期内每辆车每一天租金________元。每一天可用________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_元。每超一小时加收___________元。起租按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租金。包月车辆按每月30天计算,包月价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每月可用________公里。超出30天的部分按日租算。超公里部分按所超公里数加收租金。

  2、办理租赁、还车手续须在甲方营业期内。营业时光为每一天8:00-20:00。

  3、租金能够现金或者承兑汇票支付,使用承兑汇票需待款到甲方账户后,乙方方可提车。

  4、租金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先预付人民币________元,于还车之日结清。租赁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于每月________日(节假日顺延)结算支付一次。乙方应将租金按期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认可付款。

  5、乙方租赁甲方的汽车,须付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含违章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租赁期满无其他意外情景,由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违章押金在还车两个月后,查询用车期间无违章时退还。

  6、对租金、修理及其他费用,乙方逾期支付的,逾期款除按5‰每日计算滞纳金外,乙方逾期支付任一期租金,甲方有权无条件地将租赁汽车先不经通知而收回,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收回车辆过程而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租赁车辆出租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并与乙方书面交接清楚。

  2、负责对租赁汽车进行正常维修及定期保养。车辆的间隔里程为5000公里,正、负不得超过200公里。

  3、负责对租赁汽车在扬州市区境内非人为路抛的急修,乙方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

  4、负责对租赁汽车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强制险、□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险、□盗抢险、□玻璃破碎险,及其他随车保卡载明的险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协助乙方处理使用租赁汽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有关的索赔手续。

  6、甲方跟据乙方需要可配备驾驶员一至两名。向乙方供给有偿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法定证件、公章及相关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伪造、失效或者冒用的,由乙方对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后果及法律职责负全部职责。

  2、乙方应认真了解、检查和掌握租赁汽车的各种性能及操作方法。凡因乙方使用、操作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租赁汽车损坏及附件遗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使用租赁汽车发生各类机件故障及事故车修复,须到甲方指定修理厂修理,不得自行送外厂修理。归还车辆时,经检验因乙方自行送外厂修理,换了非正宗零部件,车辆修理需重新进行的,乙方承担所以造成的.修理费用和重新修复的搁车损失费用。

  4、乙方使用租赁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管部门、当地保险机构和甲方报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异常通知的,应当按照甲方或者保险机构通知的要求处理。

  5、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必须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事故处理结束次日起三日内,乙方须将处理机关的处理结果及证明材料送交甲方,以利甲方处理保险索赔手续。因乙方原因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车辆发生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款赔付之前,修理费及处理事故、医疗等费用由乙方先支付。保险公司赔偿后,由甲方领取赔偿金返还乙方,但乙方须按车辆修理费(与事故职责无关)以如下比例补偿甲方:修理费用在六万元以下按20%补偿;六万元以上的按30%补偿。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事故造成车辆报废的,乙方按重置价向甲方赔偿。造成破坏的,乙方向甲方承担租赁汽车从损坏至修复上路期间的搁车损失。

  7、乙方自备驾驶员,须持法定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件,并有____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历。非本合同注明的驾驶员无权驾驶租赁汽车,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驾驶员需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补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所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严禁酒后驾驶租赁汽车,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进行营利活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0、以乙方对租赁汽车上的特性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亦不得私自拆装、附加它物于租赁汽车,否则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不得私自拆装租赁汽车车体(件),一经发现,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如乙方私自拆装里程表,造成租赁车辆无法计费,甲方除正常计费外,每日加收500-1000公里超公里费用。

  12、此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抵押、倒卖、被设置留置权或其他权利负担,否则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光里归还租赁汽车,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超过规定的还车日期7天,乙方未还到上述指定地点,甲方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该车或上报有关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乙方归还汽车时,必须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第一页还回日期上注明,需由甲方接车人签收后方可归还,否则视为乙方未归还车辆。

  14、乙方还车时车况必须与《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甲方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新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时,乙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15、乙方超月使用租赁汽车的,须于每月底最终一日将租赁汽车运行公里如实报给甲方,以确保租赁汽车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级别保养。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保养、检测要求及时将租赁汽车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或者检测。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脱保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按每脱保一次,赔偿400元,每超500公里,增加100元。逐次、逐公里累计由乙方承担经济职责。

  16、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车辆须妥善保管,停放地点安全可靠。甲方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光,有权对租赁汽车的使用与保养,保管情景进行检查,乙方须给予配合。因保管、停放不善造成的租赁汽车丢失及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赔偿。

  17、如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甲方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七、其他约定

  1、乙方注册名称、地址、通讯电话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七日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或法院寄给乙方住所地的送达材料被退回,则视为已送达乙方。

  2、乙方使用租赁汽车的全部费用(含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由乙方自理。还车时,存油低于提车时的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已使用的燃料费用。

  3、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有聘用驾驶员或者非甲方配备驾驶员的主观故意职责,发生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及其他惩罚性损失。

  5、租赁期间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景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作相应的调整。

  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还须填写甲方的相应附件表格及车辆交接清单。所填写的表格及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需延长租赁期的,应于租赁期满7天前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延期合同,未签订延期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收取超时费用。

  8、乙方聘用甲方驾驶员的,须支付甲方驾驶员工资福利费用_________元日,按天支付。甲方驾驶员每周工作为40小时,每一天为8小时。每超一小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加班费用,按月累计交纳。其他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

  9、乙方必须保证租赁汽车每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车辆例行保养和性能情景检查。逾期不参加检查的视为乙方违约。

  10、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需要更改资料,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补充或者修改。

  八、违约职责

  1、如一方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所以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在使用租赁汽车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承担前文违约职责外,甲方有权随时收回租赁汽车,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乙方仍应承担违约的赔偿职责。

  九、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住所地。甲方的车辆在__________交付给乙方。

  十、本合同自签订盖章时发生法律效力,至车辆归还,费用结清之日终止。但乙方在使用租赁汽车过程中发生的未了的经济职责情景,乙方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免责,仍由乙方对相应后果承担职责。

  十一、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已由甲方充分说明,乙方已逐字看过并对以上条款全部理解。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______出租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6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订当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

  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_________‰,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_________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所质押的支票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九条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质押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

  (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

  1、抵押机动车清单

  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订

汽车租赁合同7

  租赁方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

  3、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乙方不可以将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延,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2倍承担违约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用及“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的每日检查责任,如遇到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本车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者不予返还押金。

  17、乙方应在租用车辆达到保养标准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保养时间尽量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车辆保养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顺延租赁时间。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时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三、保险条款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的30%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的损失。

  四、担保条款

  乙方承租甲方车辆应当交纳抵押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同时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抵押担保。保证提供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其它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议,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租赁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________个月按________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________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_____(车牌)_____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_______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本次旅游活动向乙方租用车辆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甲方为承租方,乙方为出租方。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___辆原装丰田4500型 越野车,相关司机___名,分别为_________ 及 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驾驶证档案号_________________,(在副证上的号码), 保险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第2条:租车旅游线路由甲方提供,线路为:拉萨___羊卓雍湖___江孜___日喀则___珠峰___萨嘎___岗仁波齐___扎达___古格___狮泉河___日土___班公湖___改则___尼玛___文布___色林措___班戈___纳木措___拉萨,时间共计-________天,其中_____天机动,具体行程安排详见附件:

  第3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辆车必须证照齐全而且是整车运行情况良好的车辆。

  第4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机必须都是驾驶经验丰富,曾经行驶过并且熟悉甲方的旅游线路,同时具备丰富的现场处理车辆问题的能力,又能够作为景点的导游。

  第5条:租车期间为______天,自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XX年____月___日止。

  二、本项旅游租车费用约定

  第6条: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辆原装4500越野车________元的全程费用。

  第7条:上述费用包括全程的车辆使用费、汽油费、停车费、维修及零部件费、保养费、司机的全程食宿和导游翻译费用。

  第8条: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签署后,甲方通过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费用,共计_____元:

  2、甲方旅游路线结束,即回到拉萨时,于当日与乙方结算费用,支付余款。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9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该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2、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确保与司机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3、甲方应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4、甲方如果发生人员无法适应高原反映,于拉萨出发前或中途退出本项活动的,如果不影响租车数量和租房数量的减少,则不涉及费用的变化,

  5、甲方如果发生人员无法适应高原反映或其他紧急情况发生,于拉萨出发前或行至日喀则前中途退出本项活动的,影响到租车数量和租房数量的减少,则甲方可以重新计算费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的租车费用按照该车实际已经行驶的里程数以每公里4元作为应付租车费用,租房方面按照实际租房费用支付,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车辆每辆在1000元的赔偿费。

  这一条里说的是这么一个情况:由于阿里高原地区海拔高,自然条件相当恶劣,经常会有驴友在出发后生病,并且病得很厉害。阿里地区的医疗条件相当有限,在病的很严重的情况下,也许只能采取的方法是全车人就地返回拉萨。条款里说的意思是这样的,如果合同里整个阿里的行程已经过半,那么车辆就地返回就可以了,不用付给司机额外的`钱;如果行程还未到一半的话,就地返回时,按已经出发多少天的天数所需要的车费,乘以2付给司机。这里注意一点的是,不管是上面两种情况哪种发生了,总之付的钱是一定不会超过合同里的原总数的

  6、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

  7、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旅游期间的保险事项。

  8、甲方自行办理旅游期间所需的边境通行证。

  9、包车期间,甲方乘坐人员不得超过4人(包括4人),人员变动及包车费用分担由甲方内部决定,乙方不得搭载其他人员及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路遇求助者,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多余车座, 甲乙双方共同占有第三者付出之费用(即1:1)

  我们去阿里包的是4500,出于省钱的目的,一车坐4个人。这个条款想要说明的是,不管路上出现任何人员的增减,司机都不能出面干预(当然前提是我们自己不能在车里安排超过4个人)。比如说,有人从拉萨出发到了阿里的狮泉河以后,决定不回拉萨而直接从新藏线进;那么同车的人可以自己在狮泉河找人回拉萨,只要不超过4个人,司机就不能拒绝

  第10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项。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条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机,出发前对车辆进行严格地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全程的行驶安全。

  3、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司机兼导游翻译服务全程正常进行,能配合甲方观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车,并且能够与甲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须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时间出车,并且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驶,如果甲方的路线计划有变,则必须和乙方司机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5、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擅自调回,不得无故更换合同中所约定之车辆及司机,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驾车,否则将按租车费用的双倍赔偿甲方。

  此条是为防止签约与出发之车辆, 司机不一致. 通俗来说就是”卖猪仔”

  6、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和缩短游程时间。

  7、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乙方司机 应按照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的原则,立即提供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修理解决,无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规格车辆进行替换。

  8、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无法及时修理或更换车辆,以至于在游程中车辆减少的情况,甲方则根据该减少车辆的实际已经行驶的里程数按每里4元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该车的租用费,并且向乙方收取减少车辆每辆1000元的赔偿金。

  9、乙方车辆在发生中途损坏并更换车辆的情况下,所换车辆的规格如果差于合同规定规格,甲方可以重新计算并支付该车租金,将该车所剩里程数按每公里4元的价格,从总价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退还甲方已交之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 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 在旅游开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 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12、对于甲方在旅途中委托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过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甲乙双方需共同承担损失.

  四、其他

  第11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第12条: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损失扩大的,不行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3条: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自治区旅游局有关旅游车辆管理规定协商解决。

  第14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地方旅游执法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起诉。

  第15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条:本合同从签订并传真至对方至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经束为止。

  补充条款

  1. 一部车坏了,另外一部车还可行,或者两部车都坏了,大需要停下等车,需要调车的时间怎么赔偿。建议:一天以内(24小时)不赔偿。第25个小时开始计费赔偿,赔偿费率按XX元/天赔偿。

  2. 转山的两天,如有队员不用转山,司机可以安排剩下的队员到其他地方,听从甲方安排。

  3. 合同需加上:行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完全听从甲方的安排,在16天内走完大北线

  4. 定金是每车1000,共XX

  5. 付款方式是加定金在出发前一半,回拉萨后一半

  6.

  甲方(代表): 乙方(盖章)

  甲方同行人员名单、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1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车辆名称:________型号:_______颜色:_____车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止,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元。

  行驶区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

  起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返还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施工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工作内容: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每月_______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___________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安全生产: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三菱劲炫_,车牌号为_渝BUJ0__,必须使用_92__号汽油。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20xx_年_3__月_22__日_16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20xx_年_3_月_25__日_16__时收回,承租方重庆市南岸区双峰山路取、返车辆。租金每日260元。总共三日,一次性交付押金及租金:4000元。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以微信确认的内容为准。

  7、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只允许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行驶,如果承租方行驶至区县,将扣除违约金1000元。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日期: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及用途

  1.1甲方将_____牌车____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从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年___个月____天____时。

  1.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___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___个月(不含___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总额的___%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___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___区域内___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或其他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 %的违约金,逾期___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____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____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附表车辆状况登记表

  外观:

  发动机:

  内饰:

  操控:

  其它:

汽车租赁合同14

  合同号: _ _ _ _ _ _ _ _ _

  出租人:_ _ _ _ _ _ _货运公司

  承租人:_ _ _ _ _ _ _ _建筑公司

  一、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出租方同意将四吨解放牌汽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车辆仅限于在施工现场运输沙子、水泥、砖块、木材和预制板。承租人只拥有调度权,出租人司机负责行车安全和技术操作。

  三。承租人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护。车辆设备在退租时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间收取租金。因出租人驾驶不当造成的损坏,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在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承租人将不支付租赁费,但出租人还将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 _ _ _ _ _ _

  四、租赁期限为一年,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五、租金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转回,否则将向承租人主张双倍租金。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支付,否则,每延误一天,租金将被罚款。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附附件。

  九。本合同以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出租人(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汽车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相关规章,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从_____年 月 日 时起到_____年 月 日 时止,交付给乙方使用。租车费用 5500 元/月,共66000 元。租期两 年,合同为年签制。此车辆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机驾驶。

  第二条:租金及交付期限

  1. 本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 66000 元整,大写__陆万陆仟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为 年付制 。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一年年租金人民币 66000 元,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 年 月 日 。归还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还车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壹小时以内,不收取超时费用,超过壹到肆个小时按照超时半天计算,超过肆小时以上按照一天计算。

  4. 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车辆押金 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据。押金应本在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甲方车辆损失、事故责任损失或者其他应由由乙方承担过错责任的损失,则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汽车保险单及购置税等)。

  2.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交强险及不计免赔险。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4.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5.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车辆自然折旧耗损造成的损失和故障,以及因车辆本身质量、缺陷、不足等原因发生的损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本车使用93号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车辆损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在车辆保修期内对车辆进行免费定期保养、正常保修和年检,甲方予以协助。(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5.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6.如在租赁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7.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 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

  10. 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如划花车身)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甲方要保护好乙方车辆上的特征标志,不得涂改遗失,严禁私自拆、换车辆上的任何部件及设备,严禁拆动里程表

  12. 租赁期间,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汽车被盗或被抢或发生自然燃烧,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

  13. 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 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每月行驶里程里程为 公里,超里程加付0.8 元/公里 。

  第六条 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七条 合同变更及附近补充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或删除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达成补充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期满后,乙方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按时归还甲方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要予以赔偿。

  2. 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首先付清实际租赁期间的租金并赔偿甲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3.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由于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变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权人: 证件号:

  电话: 电话:

  附件:

  1. 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证件或标志

  2. 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租车授权书或乙方的司机驾驶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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