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

时间:2023-08-17 14:25:25 合同 我要投稿

融资租赁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融资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融资租赁合同合集(15篇)

融资租赁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于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物件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合同第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担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的,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数(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______%___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_____%_______/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款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和(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和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服务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货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他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目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制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迟延运输、卸货和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

  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者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货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由购货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迫索。

  2.租赁物件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承租人;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货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人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和使用等致使第三人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按本条款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人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时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者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者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径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项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抵扣,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和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件不属于承租人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所有权的保护

  在承租人行使购买选择权之前,租赁物件始终是出租人绝对的、排他的财产。

  1.承租人必须保持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并反驳任何由第三方提出的所有权要求。

  2.承租人不得给予自己以租赁物件所有者的权利。

  3.承租人应确保出租人成为租赁物件的所有者。

  4.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随意放弃对租赁物件的占有,也不得随意将租赁物件转租或出售给第三人。

  5.承租人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件。

  6.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有权定期检查租赁物

  件,包括检查租赁物件的存放位置、运转情况等。

  7.承租人应在租赁物件的显著位置附着租赁物件所有者的标签,以免租赁物件被扣押或查封。

  8.承租人或第三人不得自行设立对租赁物件的留置权。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愿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期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六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法院涕泣诉讼。

  第十八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合同的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能终止。

  1.承租人有严重违反融资租赁合同的行为,如承租人停止支付租金等。出租人有权在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候通知承租人合同业已停止。

  2.承租人已经破产,或已经宣布公司合并、解散或重整。

  3.租赁物件因受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等)的作用而意外灭失。

  4.租赁合同中可以规定承租人具有自愿终止权,即承租人可以提前付清未到期的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但还应规定承租人在行使自愿终止权之前,必须提前几个月向出租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同时须支付必要的提前损失赔偿金。

  第二十条默示条款

  默示条款是租赁合同特有的内容,是指尽管某些事项在租赁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但通常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中。融资租赁合同的默示条款主要有:

  1.合同所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只能由出租人或承租人以书面形式明确地表示放弃或改变。否则,不行使权利并不等于放弃权利。

  2.融资租赁关系是由交易双方的租赁合同构成的。租赁合同缔结前所发生的任何委托书或电传都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含义。

  3.融资租赁合同不能被双方或其中的任何一方随意修订。

  4.如果将合同断章取义,则其中的任何条款均是无效的、非法的或不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

  5.租赁合同的各种附表及附表中所规定的附带条款,均为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该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6.出租人所指派的代理人或委托人具有全权代表出租人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货合同、附表、租赁物件明细表、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收据等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ⅰ.附表

  (1)

  租赁物件(制造厂)

  (2)

  卖方

  (3)

  交付地点

  (4)

  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5)

  租赁期间

  (6)

  预计交付期及租赁物件收据支付期

  (7)

  概算成本

  (8)

  保证金

  (9)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0)

  续租租金

  (11)所定损失金

  第一次租金

  支付前

  第一次租金支付后

  第二次租金支付后

  第三次租金支付后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

  第五次租金支付后

  第六次租金支付后

  第七次租金支付后

  第八次租金支付后

  第九次租金支付后

  第十次租金支付后

  第十一次租金支付后

  (12)

  续租所定损失金额

  (13)

  迟延利息

  以中国银行的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贷款利率x120%计算

  (14)

  附带条款

  ⅱ.租赁物件明细表

  租赁物件名称与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价格

  进口国别与制造厂

  交货时间

  ⅲ.实际租金表

  敬启者:

  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之租赁合同(no.___________)第三条的规定,现对租赁合同附表(8)、(9)、(10)、(11)和(12)项作如下调整。请以此为准,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应付款项。

  _________公司业务部(盖章)

  总经理(签字):___________

  业务经理(签字):_________

  业务员(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表第(8)项保证金调整

  概算成本时的保证金

  按实际成本调整的保证金

  附表(9)项租金调整

  概算租金(共次)

  第一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五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二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六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三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七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四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第八次租金:支付日:

  年月日

  附表第(10)项续租租金调整

  概算续租租金(共次)

  实际续租租金(共次)

  每次:

  每次:

  附表第(11)项所定损失金调整

  第一次租金支付前

  第一次租金支付后

  第二次租金支付后

  第三次租金支付后

  概算:

  概算:

  概算:

  概算: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

  第五次租金支付后

  第六次租金支付后

  第七次租金支付后

  概算:

  概算:

  概算:

  概算: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附表第(12)项续租所定损失金调整

  概算:

  实际:

  附注:

  1.租赁合同签订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起租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租赁期间:______个月(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租金支付: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付),在支付日前电汇到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行,现汇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5.租赁物件概算成本为:______________,实际成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按实际成本,保证金为:____________,已预付。余额/欠额为:_____________

  抄送:

  担保人(1):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2):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起算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ⅳ.租赁物件收据

  根据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你公司与订立的租赁合同,下列租赁物件于本日确实承租无误。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承租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租赁物件(制造厂)

  祥见第号购货合同

  卖方

  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租赁期间

  个月(本租赁物件提单交付日为起算日)

  下面的表格由出租人填写

  部门负责人复核人经办

融资租赁合同2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相加.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

  承融资租赁

  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卖人的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2、承租标的物之瑕疵担保义务和损害赔偿义务出租房。

  (二)出租人的义务

  相对于出卖人,出租人就是买受人,其主要义务有:

  1、向出卖人支付标的物的价金;

  2、在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负有协助义务;

  3、不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条款的不作为义务。

  (三)承租人的义务

  1、根据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并担负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3、依约定支付租金,并于租赁期间届满时返还租赁物。

  编辑本段融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

  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与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承租人占有租赁

  承租人

  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也不承担责任。

  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

  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

  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

  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

  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

  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

  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

  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

  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

  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

  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

  拨的方式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

  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

  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

  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

  帐户。

  美元帐号:____;日元帐号:_____;欧元帐号: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

  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

  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

  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

  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

  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

  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

  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

  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

  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

  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

  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

  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

  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

  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

  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

  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

  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

  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

  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

  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

  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

  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

  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

  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经理:________业务员:________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融资租赁合同4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期间、租金结付;详如下表所载:

  二、承租方指定项目:(以【含】或【不含】标示之)

  其余合同内容以后面为准。

  意出租方得将该债权转移予当地方法院求偿。

  十二、担保条款

  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及范围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含本合同合部承租人的'义务(包含合同的约定、合同派生义务)。

  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承租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

  十三、特别约定

  1、在承租期间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车辆灭失情况,承租方除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赔偿外,另需按未到期分摊车辆购置税并需补偿该车保险年度未到期保险费之损失予以出租方。

  2、承、出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有争议的内容,仍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所衍生之《客户交车确认车》、《车辆牵车确认单》及相关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十四、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和,双方同意由出租方住所所在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出租人对合同条款之权利义务内容已对承租人善尽告知及监督管理义务。

  出租方:桐城鸿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 址:

  连带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对保人: 地 址:日 期:

  连带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对保人: 地 址:日 期:

  连带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对保人: 地 址:日 期:

融资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汽车事宜,签订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车辆信息 牌汽车 辆,车型: ,车牌号码: 。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项下车辆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月(含税),合同期内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

  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汽油(或柴油)费,由乙方承担,费用票据归乙方所有。本条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四、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20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之后每月 日前支付底支付下个月上月租金。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前7日提供相应等额有效发票予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乙方有权迟延付款。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有出租车辆的所有权或合法出租权。

  2、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安全适用的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3、必须为租赁车辆购买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四项基本保险,以及附加险"车辆盗抢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并承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车辆损失、车辆盗抢、车上人员安全、第三者责任的全部风险及责任。所有赔偿属于保险公司保险赔付范围之内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保险理赔,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前负责承担实际产生的费用。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负责车辆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损伤维修。

  6、负责对车辆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年检,甲方需对车辆进行前述维护、保养及年检的,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

  7、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2、拥有租赁车辆的调度权、使用权,不占有车辆及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管理责任。

  3、如需续租车辆,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通知甲方,并办理续租手续,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 日未提供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提供的车辆及相应证件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造成乙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在租赁期间,出租车辆出现以下乙方无法使用的情形的,甲方应在 小时内提供同等档次的替换车辆,同时,乙方有权拒付未使用期间的租金;甲方逾期 日未提供替换车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继续追偿。

  2.1甲方提供的车辆及相应证件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

  2.2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出租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致使乙方不能对车辆使用、调配的;

  2.3甲方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维护、年检的;

  2.4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的;

  2.5租赁车辆发生违章、交通事故、手续不全或其他情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扣车、勒令不得上路的;

  2.6其他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使用出租车辆的情况。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乙方信息泄露、透露给任何第三人的,应承担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除本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之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合同约定月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5、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6、双方如需变更或协商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支付合同约定月租金 %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约定本合同签订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任何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附件: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保险单(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含司机与乘客)、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3、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租赁合同6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

  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融资租赁所有权

  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与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也不承担责任。

  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条 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二百四十一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第二百四十二条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百四十三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条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二百四十八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第二百五十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牌,型号___,核定载重量为:___,___吨;车牌号码为:___;发动机号为:___;车架号为:___;车辆颜色为:___;汽车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

  第二条营运线路及运输货物类型

  第三条租赁期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总租金共计人民币费用及税费)。分期付清,第一期付__元,应至__年___月___日前缴清;第二期付__元,应至__年___月___日前缴清,以此类推。

  第五条产权归属

  1、合同期间,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项前,该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关费用后,即可购得该车的原始基本产权,即该车的所有权归乙方,其后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过户时,甲方应给予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手续。但车辆的营运证照是政府交通部门发给甲方的合法营运证件,一切牌照属甲方资产。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负责车辆牌证年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代为乙方租赁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当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的保险费。

  3、合同期间,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劫、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丢失或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报有关部门处理,并主导法律层面的对外关系,因乙方及车辆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发现乙方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经营,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追究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并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规章等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严禁利用车辆参与违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该货车他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上述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款项,按月向甲方交纳由甲方代办的相关车辆规费款,由甲方统一办理下一个月的.有关证照所需费用也可在运费中抵扣,否则甲方不予办理。

  5、司机遗失证件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产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但如果因此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与甲方是合作关系,如乙方聘用司机工作,须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损害险,保障司机的权利,如因乙方没有或不能履行此义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并从相关费用中扣减乙方应付的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车辆租赁款,每逾期一天加收的滞纳金,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

  5、如因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配合交警部门处理;拒付应付事故赔偿款等,造成对甲方不利影响和损害,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乙方不承担或是无力履行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车辆。

  6、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必须找一个或两个担保人,担保人对乙方承担法律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资格由甲方认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地为深圳市。

  第十条:保密协议:本协议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双方不能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壹万元整。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融资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 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 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 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 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 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 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 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 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 价款、国内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 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 合计额。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内价格变动 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 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 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 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 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 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 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 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 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 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 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 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 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 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规定 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 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2.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 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 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人民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 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 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月 日 月 日

融资租赁合同9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___%/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____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附表

  ┏━━━┯━━━━━━━━━┯━━━━━━━━━━━━━━━━━━━━━━━┓

  ┃(1)│租赁物件(制造厂)│(详见本合同附件第 号购买合同) ┃

  ┠───┼─────────┼───────────────────────┨

  ┃(2)│卖方 │ ┃

  ┠───┼─────────┼───────────────────────┨

  ┃(3)│交付地点 │港(详见本合同附件第 号购买合同所规定之目┃

  ┃ │ │的港) ┃

  ┠───┼─────────┼───────────────────────┨

  ┃(4)│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

  ┠───┼─────────┼───────────────────────┨

  ┃(5)│租赁期间 │ 个月(以租赁物件提单交付之日为起算日)┃

  ┠───┼─────────┼───────────────────────┨

  ┃(6)│预计交付期及租赁│预计交付期:年月于 港口装船 ┃

  ┃ │物件收据交付期 │ (详见上述购买合同) ┃

  ┃ │ │租赁物件收据交付期:于租赁物件提单签收当日 ┃

  ┠───┼─────────┼───────────────────────┨

  ┃(7)│概算成本 │外汇( ): 人民币: ┃

  ┠───┼─────────┼───────────────────────┨

  ┃(8)│保证金 │ ┃

  ┠───┼─────────┼───────────────────────┨

  ┃(9)│租金及其支付方法│租金: ┃

  ┃ │ │支付方法: ┃

  ┃ │ │支付地点: ┃

  ┠───┼─────────┼───────────────────────┨

  ┃(10)│续租租金 │ ┃

  ┠───┼──┬──────┴─┬────────┬─────┬──────┨

  ┃(11)│所定│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后│第二次租金│第三次租金┃

  ┃ │损失│ │ │支付后 │支付后 ┃

  ┃ │ ├────────┼────────┼─────┼──────┨

  ┃ │ │ │ │ │ ┃

  ┠───┼──┼────────┼────────┼─────┼──────┨

  ┃ │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六次租金│第七次租金┃

  ┃ │ │ │ │支付后 │支付后 ┃

  ┠───┼──┼────────┼────────┼─────┼──────┨

  ┃ │ │ │ │ │ ┃

  ┠───┼──┼────────┼────────┼─────┼──────┨

  ┃ │ │第八次租金支付后│第九次租金支付后│第十次租金│第十一次租┃

  ┃ │ │ │ │支付后 │金支付后 ┃

  ┠───┼──┼────────┼────────┼─────┼──────┨

  ┃ │ │ │ │ │ ┃

  ┠───┼──┼────────┼───┬────┼─────┴──────┨

  ┃(12)│续租│ │(13)│迟延利息│以中国银行的贷款和人┃

  ┃ │所定│ │ │ │民币贷款 ┃

  ┃ │损失│ │ │ │的贷款利率×120%计算 ┃

  ┃ │金额│ │ │ │ ┃

  ┠───┼──┼────────┴───┴────┴────────────┨

  ┃(14)│附带│ ┃

  ┃ │条款│ ┃

  ┗━━━┷━━┷━━━━━━━━━━━━━━━━━━━━━━━━━━━━━━┛

  实际租金表 年 月 日

  ______台启:

  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之租赁合同书(no. )第三条的规定,现对租赁合同附表第(8)、(9)、(10)、(11)、(12)项作如下调整。请以此为准,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应付款项。 ××公司业务部(盖章)

  ┏━━━━━━━━━━┯━━━━━━━━━┯━━━━━━━━━━━━━┓

  ┃ 总经理室 │ 业务部经理 │ 业务员 ┃

  ┃ │ │ ┃

  ┗━━━━━━━━━━┷━━━━━━━━━┷━━━━━━━━━━━━━┛

  附表第(8)项保证金调整

  ┏━━━━━━━━━━━━━━━━┯━━━━━━━━━━━━━━━━━┓

  ┃ 概算成本时的保证金 │ 按实际成本调整的保证金 ┃

  ┃ │ ┃

  ┗━━━━━━━━━━━━━━━━┷━━━━━━━━━━━━━━━━━┛

  附表第(9)项租金调整

  ┏━━━━━━━━┯━━━━━━━━━━━━━━━━━━━━━━━━━━━━┓

  ┃概算租金(共次)│ 实际租金(共 次) ┃

  ┠────────┼─────────────┬──────────────┨

  ┃第一次至第 次│第一次租金:支付日:年月│第五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各为:最后一次├─────────────┼──────────────┨

  ┃为: │第二次租金:支付日:年月│第六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 ├─────────────┼──────────────┨

  ┃ │第三次租金:支付日:年月│第七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 ├─────────────┼──────────────┨

  ┃ │第四次租金:支付日:年月│第八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

  附表第(10)项续租租金调整

  ┏━━━━━━━━━━━━━━━━┯━━━━━━━━━━━━━━━━━┓

  ┃概算续租租金(共 次) │实际续租租金(共 次) ┃

  ┠────────────────┼─────────────────┨

  ┃每次: │每次: ┃

  ┗━━━━━━━━━━━━━━━━┷━━━━━━━━━━━━━━━━━┛

  附表第(11)项所定损失金调整

  ┏━━━━━━━━┯━━━━━━━━┯━━━━━━━━┯━━━━━━━━┓

  ┃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后│第二次租金支付后│第三次租金支付后┃

  ┠────────┼────────┼────────┼────────┨

  ┃ │ │ │ ┃

  ┃概算: │概算: │概算: │概算: ┃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

  ┃ │ │ │ ┃

  ┠────────┼────────┼────────┼────────┨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六次租金支付后│第七次租金支付后┃

  ┠────────┼────────┼────────┼────────┨

  ┃ │ │ │ ┃

  ┃概算: │概算: │概算: │概算: ┃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

  ┃ │ │ │ ┃

  ┗━━━━━━━━┷━━━━━━━━┷━━━━━━━━┷━━━━━━━━┛

  附表第(12)项续租所定损失金调整

  ┏━━━━━━━━━━━━━━━━┯━━━━━━━━━━━━━━━━━┓

  ┃概算: │实际: ┃

  ┃ │ ┃

  ┗━━━━━━━━━━━━━━━━┷━━━━━━━━━━━━━━━━━┛

  附注:(1)租赁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2)起租日: 年 月 日

  (3)租赁期间:个月( 年月日至年月日)

  (4)租金支付:每____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付),在支付日前电汇到××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分行,现汇帐号:________。

  (5)租赁物件概算成本为:________,实际成本为:_____。

  (6)按实际成本,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已预付________。余额/欠额为:________。

  抄送:担保人(1):

  担保人(2):

  合同号码:

  租赁期间起算日: 年 月 日

  租赁物件收据

  根据一九____年__月__日你公司与本_____订立租赁合同,下列租赁物件于本日确实承租无误。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承租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

  ┃租赁物件(制造厂) │(详见第 号购买合同) ┃

  ┠─────────────┼────────────────────┨

  ┃卖方 │ ┃

  ┠─────────────┼────────────────────┨

  ┃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 ┃

  ┠─────────────┼────────────────────┨

  ┃租赁期间 │ 个月(本租赁物件提单 ┃

  ┃ │ 交付之日为起算日) ┃

  ┗━━━━━━━━━━━━━┷━━━━━━━━━━━━━━━━━━━━┛

  本栏由出租人填写:

  ┏━━━━━━━┯━━━━━━━━┯━━━━━━━━┯━━━━━━━━┓

  ┃ 部门 │ 负责人 │ 复核人 │ 经办人 ┃

  ┠───────┼────────┼────────┼────────┨

  ┃ │ │ │ ┃

  ┃ │ │ │ ┃

  ┗━━━━━━━┷━━━━━━━━┷━━━━━━━━┷━━━━━━━━┛

融资租赁合同10

  编号:

  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xxxx),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x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xxxx)。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x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账号:xxxx)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x%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x%,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x%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x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x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

  乙方(签):

融资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1、财产名称:______

  2、国别:______

  3、规格型号:______

  4、质量标准:______

  5、数量:______

  6、总金额:______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___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租赁期限

  第五条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担保法》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1份为凭。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盖章)

  担保人:________(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融资租赁合同12

  甲方: 南京××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于20xx年 月 日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将价值 万元的 设备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乙方。乙方特向甲方申请为该笔贷款提供设备回购保证担保。为保证此项业务顺利进行,防范风险,制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将承租的 设备用于与208医院合作开办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乙方与医院以分成的方式对中心利润进行分配。乙方保证将获得的中心盈利首先用于归还租金,并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交甲方备案。

  二、甲方为乙方进行的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设备回购保证担保,担保手续费以与乙方对中心盈利进行分成的方式获得。担保手续费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1、融资租赁期限内,乙方每月获得的中心盈利在归还融资租赁租金后的'剩余部分的50%为担保手续费。

  2、融资租赁业务结束后至中心开业的第六年年底,乙方每月获得的中心盈利的15%为担保手续费。担保手续费自中心开业后的第四个月开始,每月支付一次。

  三、乙方承诺其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乙方在经营中的对外融资、归还贷款及内部资金往来等应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融资租赁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电话:

  鉴于,原承租人与出租人已经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现原承租人拟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新承租人,新承租人与出租人同意上述转让。

  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上述转让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

  1、原承租人同意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新承租人,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定义见下),新承租人将享有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原承租人的所有权利,并承担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原承租人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保管、维修租赁物(详见融资租赁合同之附件一“融资租赁合同明细表”);就与租赁物有关的任何问题直接向供应商提出索赔;按时、无条件、足额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同意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调整租金。本协议另行约定的除外。

  2、担保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并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仍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就新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一切债务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一致同意,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自行协商租赁物的交付事宜,但原承租人应将该等交付事宜的进展情况书面通知出租人。

  4、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附件“支付清单”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款项。

  5、如出租人因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和受让遭受任何损失,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担。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之间的任何抵销、赔偿、索赔等均不影响该等转让后新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下新承租人的融资金额为原承租人融资金额减去原承租人已偿还金额后的余额。

  7、本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补充,若与融资租赁合同有任何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租赁合同14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式挖掘机_______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______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吨位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_______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融资租赁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____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_____%/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润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定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有关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甲方按时直接支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按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战争、自然灾害。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第三人就出卖标的物主张权利,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出租人购买该标的物时明知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

  权利的除外。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是否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与币种。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径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

  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支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担,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____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附表

  租赁物件(制造厂):

  卖方:

  交付地点:

  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租赁期间:

  预计交付期及租赁物件收据支付期:

  概算成本:

  保证金: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续租租金:

  (11)所定损失金

  第一次租金支付前:

  第一次租金支付后:

  第二次租金支付后:

  第三次租金支付后: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

  第五次租金支付后:

  第六次租金支付后:

  第七次租金支付后:

  第八次租金支付后:

  第九次租金支付后:

  第十次租金支付后:

  第十一次租金支付后:

  续租所定损失金额:

  迟延利息:

  以中国银行的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贷款利率X120%计算

  附带条款

  附件2实际租金表

  ______________台启:

  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书(NO.________)第三条的规定,现对租赁合同附表第(8)、(9)、(10)、(11)、(12)项作如下调整。请以此为准,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应付款项。

  __________公司业务部(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注:(1)租赁合同签订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起租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租赁期间: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租金支付:每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付),在支付________日前电汇到_________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现汇帐号:______________。

  (5)租赁物件概算成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成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

  (6)按实际成本,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已预付_________。余额/欠额为:__________________。

  抄送:担保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间起算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赁物件收据

  根据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你公司与本________________订立租赁合同,下列租赁物件于本日确实承租无误。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承租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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