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同

时间:2023-08-18 10:34:18 合同 我要投稿

单位合同(范例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单位合同(范例6篇)

单位合同 篇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延伸补充: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手续办理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有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办理散见在劳动部一些规章中。劳动部1992年《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劳动部劳力字[1999]33号)第18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1个月内将职工档案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部门。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以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上述这些规定并不完善,对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手续转移期限以及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劳动合同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了完善:

  (1)明确提出,要求国家采取措施,让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这样,一旦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随劳动者转移到新工作单位和新的地区,养老保险利益不受损失。

  (2)不仅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负有出具证明、转移档案和社或保险手续,而且设定期限的要求。

  (3)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要按约定办理交接的义务。

  (4)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劳动合同文本,接受检查监督的义务。

  简言之,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否则,劳动者可以据此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位于 市区 室。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出租房屋限于:办公用途、商业经营用途、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用途。本合同双方约定用途为办公用途。

  乙方保证,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约定的用途,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 房屋租赁期限自(大写)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每月租金(大写)万元整。 租赁期内,乙方应交租金共计:元整人民币。房租按压一付三的方式。

  (二)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在期满前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定书面合同;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乙方合同期满后无续租要求,甲方有权与新客户接洽并签约,乙方有义务在剩余的租期内积极配合甲方带新客户入室看房。租赁期间,各项费用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甲方有权按新政策规定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首次付款按乙方押一个月共计贰仟壹佰圆整房屋租金为押金,并另预付三个月共计陆仟叁佰圆整房屋租金的方式结算。此后按季度结算,由乙方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预付下季度租金。

  2、公共设施及其他必要费用原则上按实际耗用量及政府相关政策按月交纳。公共设施费和其他各项杂费于每月日计表后由乙方于每月日前交付给甲方。

  3、房屋押金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冲抵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期满后,押金本金部分如数返还。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有任何违约、侵权行为,押金不予退还。在租赁期间押金减少的,应及时补足合同约定数额。

  第五条 房屋改善、维修养护

  (一) 装修事宜

  1、为确保大厦整体出租环境和装修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负责指定装修公司根据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在约定的合理期限内对乙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善,装修改善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具体事宜可另行书面约定。

  2、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局面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的期限内对所承租部分进行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应确保装修不影响房屋结构、相邻租户的合法利益,因乙方装修引起的有关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维修养护

  1、租赁期间,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对房屋及附属设施有随时检查、修缮权利,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检查、施工。

  2、对于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和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发现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维修申请后及时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因乙方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导致损害扩大的,损失由其自负,由此造成损害扩大或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无故逾期不维修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可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使用不当或其他过错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毁损或发生故障的,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乙方自行装修部分毁损,由乙方自行维修。如乙方拒不维修造成安全隐患或拒不承接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从乙方所交房屋押金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公约,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督检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其他费用(见附表)

  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贰零零陆年壹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移交房门钥匙,交付完毕。

  (二)返还:租赁期满终止或合同解除的,届时乙方须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退还甲方并结清所有应承担的费用。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

  1、乙方按交付时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2、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按装修后的.使用状态交付,甲方有权依实际情况处置。其中:乙方自行添置可移动的非嵌入式的设施可撤出。

  第八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执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

  乙方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封门等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执行合同。在甲方终止执行合同之日起3日内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或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一) 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二) 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三) 拖欠房屋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超过日的;

  (四)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五) 故意或过失损坏承租房屋及相关设施的;

  (六) 乙方不得私自存放违禁品、使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危害性的物品,不得挤占租 赁位置以外的任何公用通道,不得私自移动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遮挡消防栓等防火器材,房屋内禁止使用明火,经甲方发现提出警告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

  (七) 影响物业公司正常管理、其他租赁客户正常办公、经营且阻挠管理的;

  (八) 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一)在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申请方需提前4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解除合同,在提前解除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或造成停水、停电等其他损失的;

  2、该房屋出现因国家政策或城市建设等原因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的情况。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有违约行为的,乙方已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押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因乙方原因导致终止执行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赔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方式向甲方交纳租金、公用设施费及其他费用。逾期不交纳的,不论该合同是否终止,每日按欠费金额总和的百分之叁加收滞纳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合同签定当日内乙方足额向甲方支付房屋合同约定金及预付租金后,本合同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诉讼由朝阳区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 页,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不得擅自更改。合同中如更改处,无甲、乙双方共同加盖公章则修改无效。签约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经过年审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加盖乙方公章的合同签约授权委托书原件、签约人个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由甲方审核,并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份,交甲方保存。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 一般情况下,甲方工作人员无故不得擅自进入乙方房间;遇突发情况时,甲方或 政府相关人员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其所承租的房间。

  (二) 为维护乙方自身及全体客户的利益及安全,乙方雇请的人员、邀请的人员出入金 苑大厦时应甲方要求统一办理进出登记手续。

  (三) 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环境,不在公共场所存放物品,不乱仍纸屑、杂物、遵守大厦 内一切公开制度及公约。

  (四) 向外搬出非随身携带物品时,必须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书面授权,并经 甲方核实后经货梯搬运方可放行

  (五) 向内、向外搬运非随身携带的大件物品时,请提前两天向甲方书面申请,经核实 不对楼内其他客户及甲方带来不良影响时,在指定时间经货梯进行搬运。

  (六) 搬家需提前10日向甲方书面通知,双方清验房间并结算完毕后,甲方给予放行。 没有清偿拖欠甲方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暂扣乙方的财产不予放行。

  (七) 遗留物品处置权: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满或终止7日后仍将家具、物品待留在甲 方房屋内的,将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物品、家具的所有权,由甲方任意处理(双 方另有约定除外)。

  (八)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书面通报真实、有效的地址、电话、联络方式、营业状况(营 业执照及年检报告)的变更情况,以便进行有效联络。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相关责任。

  (九)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均以中文为准,并通过挂号信或国际公认 的快递方式交附给乙方。若因乙方原因无法送达,甲方将有关资料送至或张贴于 乙方在甲方的承租地点并以照片留影做为已送达的证明。

  上述所有内容甲方均逐一向乙方解释、说明并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均无异议,不存在单方格式合同问题。合同所述内容,甲、乙双方均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如发现任何一方透漏给第三方,则按违约处理。

  甲方:乙方:

  年 月日

单位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性别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或____________。其中试用期为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__元/月。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乙方必须当事人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合同 篇4

陈xx、李xx、张xx、杨xx:

  因你们四人于2xxx年5月1日或2xxx年5月1日起无故旷工至今,系严重违纪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我公司研究决定解除与你们各自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通过各种途径无法与你本人联系,邮寄的离职体检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未妥投,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们四人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请你们四人在两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2xxx年8月12

单位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含试用期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合同从报到之日起,续签合同从签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科室、部门),担任______(岗位、职位)。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2、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等用品。

  3、根据乙方的表现、业绩及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对乙方培训、职务确定与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

  4、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满时决定是否续签新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纪守法。

  2、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住房及医疗劳保等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房改,按上级部署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派出国、探亲、在职学习、借阅图书、就餐和子女上学等按学校对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4、乙方属新到任应届毕业生还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其服务期、违约费和试用期的规定按协议书执行。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发生了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应内容。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4)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5)被劳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构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7)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国家规定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

  (3)甲方不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保护。

  5、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办理退休手续。

  (3)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五、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而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关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门不再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证明。乙方应尽快结清与学校的各项关系,30天内凭学校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合同 篇6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针对不同的情形会有不一样的处理方式和补偿标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有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就应该按时支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如果你在经济补偿金方面的纠纷可以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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