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热门)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装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安装合同 篇2
建设单位: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根据 提供的生产车间安装施工图以及乙方在对本项目安装工程的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所做出的承诺,经协商, (简称甲方)将其生产车间安装工程承包给 (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工程进度目标,控制工程造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列》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3.1生产车间项目车间内主体设备、辅助设备、工艺管道的安装与配套工程。
1.3.2生产车间钢平台制作、安装等工程。
1.3.3本工程土建、防腐、保温、电气等安装由甲方自行负责。
1.3.4车间管道连接至相连的公用管道。
1.3.5压力容器安装维修告之手续的办理。
上述安装工程包括协助联动试车。
1.4设备、材料的分工: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工程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款
2.1设计变更、现场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均需甲方认可,方可在竣工结算时按实列入总造价。
2.2工程计价
本次工程为化工建设项目,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质量标准根据工程实际,按国家、化工部等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2.1焊接管道X光片费按40元/张计(包括所有费用及税金),拍片费用和检监费用由甲方承担。
2.2.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F20xx高压釜两台、冷冻机组一套及与主体设备配套(包括与主设备配套的辅助设备:如高位槽、计量罐、冷凝器、分离器、冷却塔、输送泵、接收罐等)的车间内外工艺管道所需的的管道连接,主辅设备安装一次性按六万元人民币总包,钢平台以1000元/吨计算。
2.2.3本工程合同暂定价:八万元(其中甲供设备、主材工程量约一百万元)。
第三条 工期
3.1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单机试车完毕,具备联动试车条件。
3.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及非乙方原因,经报甲方确认后,本项目工程顺应延期。
第四条 工程款的支付
4.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机具,人员进场七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预付款,主体设备安装就位完成工后支付2万元的进度款,其余工程款在甲方审核认可后,一个星期内完成结算手续和付款,付款至总结算价的95%,其余5%留着质量保证金,待3个月后无施工质量问题7天内一次结清。
4.2单机试车完毕,具备联动试车条件后十五天内双方按现场实测为原则确定完工作量,乙方应在工作量确定后一个月内编制施工结算书,施工决算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拿出审核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结算书的认可,待双方认可后一周内结算手续。
第五条 图纸、设计变更、技术资料
5.1甲方交给乙方的施工图及其它资料,双方均视为可以据此施工的有效文件。
5.2乙方不得将甲方图纸资料、工程名称、工程规模、设备名称、规格(也包括口头叙述)泄露转让给第三方,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5.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施工资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竣工图,其它所有图纸、书面资料均为工程竣工前归还甲方。
5.4由于某种原因甲方需要设计变更时,应在施工前由甲方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单,乙方应认真积极配合,如需变更内容未施工,应及时按变更要求来施工。在施工中乙方发现施工图有误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给与答复,以免造成材料积压、停工、窝工。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拆除部分按合同价的`50%计算拆除费。
第六条 工程施工质量
6.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操作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按化工部标准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无能力按期、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或工作态度恶劣或配合作风差,经二次书面警告仍未有明显改正,乙方无故停工或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时,业主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在发出通知后五天内完成清退撤场工作。
6.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6.3本工程质量必须合格。
第七条 安全管理
7.1安全:乙方应认真学习甲方厂内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甲方厂纪厂规。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一概不负责任,由方自行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各种设备去使用安全要求,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后果。
7.2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网、易燃易爆地段、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措施,经甲方比准后实施。
7.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 7.4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其间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现责任
8.1.1 甲方负责做好施工用水、电和现场三通一平。
8.1.2 在开工前确定建筑工程轴线、标高和坐标控制点,为乙方在施工时创造条件。
8.1.3 甲方指派 为驻现场总代表,负责处理施工日常事务,对工程量及施工进度进行监督,负责办理土建与安建与安装工程交接、设计变更、签字各种记录认可、验收等手续。
8.1.4 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入甲方厂区内安全、保卫教育、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施工动土、动火手续。 8.2 乙方负责
8.2.1 乙方对已完工工程负责保管好,保护期间如乙方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2 为本项目经理,共用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8.2.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图和甲方工艺要求施工,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和指导。
8.2.4 根据协议规定必须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叁天书面通知甲方购买,特殊材料必须提前十天通知甲方购买。未按要求提前通知造成待料停工的,由乙方负责,如由甲方原因造成供料不及时,造成乙方比较严重的停工,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参见供应协议。
第九条 违约与奖罚
9.1 工期奖罚: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乙方需按合同工期(包括经甲方签证的顺延时间)完成,由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工期延期违约金按500元计算。
9.2 本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双方务必严格遵守,全面履行,双方都不得任意变更或推翻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其他
10.1 合同纠纷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连云港市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可向连云港市人民法院起诉。
10.3 为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4 本合同共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合同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全部完成,按合同规定保质期满,财务结清后自然失效(保密协议仍然有效)。
附:附件一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或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或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合同签订日期:
附:附件二
年 月 日
物质供应分工协议
1、本工程中的全部设备由甲方订货供应,施工前由甲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运至厂区内。
2、本工程除设备外的棺材、管件、阀门、配件、紧固件、螺丝垫片、电线、电器、仪表、母线桥架、插座、钢材等主材全部由甲方供应,并运至厂区内。 3、本工程辅材中的垫铁、紧固件、螺丝垫片、导线、钢材、油漆、汽油、金属垫片、纸垫、四氟垫、生料带、铜鼻子、施工用水由甲方供应,单机试车时所用到的水、电、汽、油也由甲方提供,其它一切辅助安装材料均由乙方供应。
4、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供应根据谁供应谁负责的原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并提供各自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应的供应方承担。
5、根据工程需要经设计签字甲方认可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乙方原因使用时乙方承担发生费用。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线监测系统项目
二、工程内容
1.监测项目;
(1)□VOCs
(2)□水质:
□COD□BOD□氨氮□总磷□总氮
□氯□PH□流量□重金属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含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数据分析系统、数据传输系统和电控系统等的生产及安装、调试及组织验收,并确保分析数据实时传输到当地环保局监控平台。
三、工程承包方式和工期
1.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包调试的总承包方式。
2.工程工期: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整个工程工期从进场开工到工程施工完成的工作时间为___个工作日。如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无需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工期顺延:a.甲方迟延支付工程款;b.甲方场地停水、停电;c.甲方由于自身原因主动要求工期顺延;d.由于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e.双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f.不可抗力。
3.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为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有关本合同项下的文件接收、现场勘查、竣工验收、配合事项等均由此项目负责人负责。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含10%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含卸货,包安装调试。
2.付款方式:
(1)所有工程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人民币,甲方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到乙方公司账户,甲方不得将工程款项支付给乙方公司个人;
(2)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设备及材料运抵甲方现场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4)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完成验收并且拿到验收回执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工程尾款。
五、工程验收
本工程的环保验收按如下标准执行:
1.设备安装完成并调试成功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验收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对比监测,对比设备的检测结果和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
2.本项目完成验收程序之后,提交验收资料到环保局,拿到验收回执即完成验收。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乙方设备、工具材料堆放场地,提供设备基础平台、供电、照明、通风设备,并将水电接至乙方设备5米范围内;
2.甲方负责提供工程设施的安装场地,施工过程中给周围人群带来的不便,由甲方负责协调有关关系,并协助乙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由此造成的施工时间延误,则将工期顺延;
3.甲方对乙方安装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及协助;
4.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期工程款;
5.甲方负责组织对项目的材料质量、安装质量、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工程实施地点现场的勘察;
2.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的'设计、按技术方案要求制作设备和施工材料的准备;
3.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与调试;
4.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指导;
5.在甲方支付完所有的工程款项之前,乙方所安装的所有设备还是归乙方所有。若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日期5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相应款项的,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乙方提供的相关环保设备。
七、知识产权条款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工程设备、技术方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以及产品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图纸、技术标准、产品说明等,所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产品制造商。甲方拥有产品使用权,如需再销售,需取得相关权利方的授权。
3.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产品的知识产权,如有违反,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质保及售后
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从治理工程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提供服务;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如火灾、雷击等)导致的设备故障,乙方可及时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质保期满,乙方承诺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维修服务。
九、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须就工程价格体系、各自的产品和设备资料等相关信息及双方合作内容、方式等商业秘密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
2.甲乙双方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保密义务,若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对另一方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
1.非乙方原因,如果甲方迟延付款,则乙方有权延期履行相应的义务,迟付期限最长为5个工作日,一旦超过此期限,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撤出所有在甲方场地安装的设备和施工人员,且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迟延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工程安装,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延长工期;如果乙方在延长的工期内仍未能完成工程安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算。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合同、修改合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争议解决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它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委托单位): 娄底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安装部
甲、乙双方单位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就起重设备安装一事,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塔吊台安装工作,拆卸高度米,附墙道。安装约米高度。(注:不含装车、卸车、转运费用及维修)。
二、安装费用及检测资料费用按元包干。(注:)
三、付款方式
1、起重设备安装进场施工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进场资金元。
2、起重设备安装至约米时甲方再付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基础施工及基础验收备案资料(材质证明书、材料实验报告、砼试块试验报告及基础安装部位平面测量成果数据提供)。
2、负责提供该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设备本身技术档案。
3、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应属安监站及政府部门认可的合格设备,安排。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相关事宜均与乙方无关,甲方自理(如起重设备司机的操作与设备质量造成的事故及基础的承受能力等原因)。
五、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不低于总承包金额50%的违约金。
六、其他款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至本设备安装工作、支付款项完毕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委托单位)盖章:乙方(受委托单位)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力义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数量、地点:
一、 名称:
二、 型号:
三、 数量:
四、 地点:
二、 进出场费、租金及其交纳期限:
一、 进出场费为人民币 元整,机械进场后五日内一次结清。
二、 按月结算当月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一次性定价不作调整。
三、 租赁费付款方法: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下月月初3日内付清上月租赁款,如未按期付款,每天加收月租金1%的滞留金。
四、 春节放假期间,按租金的__%收取台班。
三、 甲方责任:
一、 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制作。
二、 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将电源引入设备电源箱。
三、 积极配合升降机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场道路畅通,负责夜间施工照明。
四、 提供设备料具用房。
五、 承租过程中,确保机械辅件免遭丢失或损坏。
六、 提供操作人员食宿条件,伙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一、 机械操作人员由乙方配备,保证持证随机上岗。
二、 配备三名操作人员,实行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机长负责制。
三、 积极努力配合甲方施工,对工作不认真或服务态度差的操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四、 向甲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与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拆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出具一切技术安全验收合格资料,甲方现场配合。
五、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一、 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因违规操作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并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三、 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甲方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操作室。
四、 甲方必须通知各施工队不得随意打开平台安全门,随手关门,不得违犯;如在电梯周围作业或需进入电梯运行场地,施工队要通知电梯司机停机,方可安全工作。电梯是垂直运行的,看不到上一层和下一层,如在电梯周围或场地内发生意外,乙方无任何责任。
六、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一、 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且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二、 故障排除:乙方应使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乙方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赴现场排除。
三、 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及时处理故障,做到一般故障4小时内排除,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每月累计停机修理不超过4天,如每超一天,甲方罚扣每月租金的三十分之一。
七、违约责任:
一、 甲方若不能按期足额付清月租,乙方有权停机待款,停机待款期间租赁费按正常租费全额结算,停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 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工的,十五天内按正常费用结算。若超过十五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超过十五天的部分按正常租费的 %结算。
三、 甲方于报停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停机时间。机械使用完毕,甲方结清租赁费之日起十五天内退场。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所有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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