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采购合同9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乙方供货材料名称、数量及单价:
说明:1、以上玻璃为常规版面(L<3660mm),粗磨边,裁切率≥85%,中空大小片按大片面积计算,异形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单片面积不足0.3㎡按0.3㎡计算;裁切率<85%价格另议。
2、以上报价不包括针对此工程玻璃的各项检测费用,但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检测不符合要求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此价格为含税含运输费及其他所有杂费的单价,不得另行加价。
第二条 供货技术标准及要求:
乙方供应的材料应符合浮法玻璃GB11614-20xx;钢化玻璃B15763.2-20xx;中空玻璃GB/T11944-20xx;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20xx;夹层玻璃GB9962-1999的`相关标准要求。
第三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第四条 付款约定:
1、首批订单下达后,甲方预付定金 万元给乙方(该定金作为最后一批材料款抵消货款)。
2、乙方发货至20万元时,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的30%,依此类推;最后一批不足20万元也支付30%的货款给乙方,供货结束且完善结算手续后,四个月内付清。
3、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同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电汇方式汇至乙方的合同签订账号。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每一批材料需求,甲方应提前 天报给乙方计划清单。清单上必须确定品种、颜色和数量,并加盖甲方单位章或甲方单位经办人签名。
2、乙方应在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该批材料的 <<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3、验收包括数量,型号规格及要求乙方递交的资料等。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
4、乙方收到定金后开始安排生产,并应在甲方正常付款情况下 天内将相应货物送至甲方交货地点。甲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在收到货物30日内提出。
第五条 交货地点与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 根据甲方施工具体要求时间执行 交货地点: 溧水区白马镇 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现场验货 甲方收货签字人:
第六条 结算方式:
单价合同,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在甲方正常付款情况下,乙方逾期发货,甲方按照800元/天收取乙方滞纳金,甲方可在材料结算款中扣除。乙方无故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合同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2、遇不可抗力事件延期交货的,可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相关事宜。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其进行补充或变更,补充或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 方:商南县幼儿园 联系电话:6321471
乙 方: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食堂管理,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园幼儿食堂蔬菜实行定点采购。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点购买蔬菜,采购事宜全权由甲方采购员 专人负责,食堂库管员
2、乙方须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由甲方留存,同时须向甲方交付供货安全质量保证金 元,如无违约行为在协议解除时一并退回。
3、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蔬菜质量可靠,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并相应扣除违约金。
4、乙方所提供的蔬菜品质必须达到新鲜、质优、无变质腐烂、无残留农药等质量要求。同时要求乙方在价格上要给予优惠,须低于或等于市场价。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适当涨跌,但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新的价格。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乙方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相应扣除违约金。
5、付款方式:甲方用现金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或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其中一方如果需要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双方
就采购货物及相关审宜,经充分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
四、货物包装要求: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产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产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乙方须完全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及时送货(送货时应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公司执照复印件)。
六、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有供方承担。 七、质量及验收标准:□样品 □企业标准 □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
八、货物验收:货物送达后,需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问题,供方应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内派人到需方处理相关事宜,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绝接受或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方经告之不来处理的,合同自动解除,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索相应损失。
九、货款结算: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00000.000)
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十、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数量无误,办理入库手续,双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结算。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口,应承担货款总额是2%违约金,依此类推,需方要以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部分: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使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盖章回传之日起开始生效,修改无效。
需方:
联系人:
签字盖章:电话: 地址:
地址:
供方: 联系人: 签字盖章: 电话:
采购合同 篇4
×××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采购合同 篇5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花木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花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花木品种有香樟树、桂花树、迎春花、千头菊。
二、花木数量、价格
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四、供货质量要求:
1、 花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花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花木清单内注明;
(2)土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花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花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花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15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花木供应种植完毕。
(5) 乙方保证花木的成活,否则甲方拒绝付款。
(6)花木的运费、种植费、护养费均由乙方支付。
2.、甲方义务:
甲方在确认花木成活后按合同支付货款。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6
供方: 需方:
购销合同
需、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今后办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1产品名称:
1.2 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1.3 产品单价:该单价含17%增值税发票、运费等,为需方仓库交货价。
质量标准:
2.1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3 包装标准:以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 4 交货方式、地点:
供方负责将货送至需方仓库或需方办公用品管理部门。 5 供货价格
5.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5.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 折优惠 (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货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6 违约责任:
6.1 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6.2 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7 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9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供方: 需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7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订购礼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1本合同项下定制礼品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等详见附件《礼品定制采购明细清单》。
1.2买方如需变更前款商品种类、数量等,应在卖方交货前通知卖方。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2.1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
2.2如买方根据需要按1.2条的约定进行商品及数量变更后,本合同的总价款以实际采购商品的总价款为准进行结算。
2.3买方应在收到卖方全部商品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第三条 商品制作要求及包装
3.1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进行制作及外包装。具体制作及外包装标准为: 。
3.2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应将根据买方要求制作的样品包括外包装通知买方验收。在买方认可后,该样品封存在买方,作为卖方交货时双方验收的标准。
3.3如卖方提供的样品不符合买方要求,卖方应在 日内予以改进,并将重作样品通知买方验收。
3.4如卖方经重作,样品仍不符合买方标准,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5如卖方应买方要求,在本合同项下的商品上添加买方提供的商标、标识或图片、设计外包装和进行其他再加工的,该标识、图片或包装设计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买方。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复制、使用、销售或允许第三方使用、销售。
3.6卖方对其制作的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承担知识产权担保责任。除由买方提供的商标、标识、设计或图片以外,因卖方使用第三方商标、标识、设计、肖像、图片等而导致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侵权纠纷,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交货时间
卖方应在样品通过验收之日起 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全部交付买方。
第五条 交货地点
5.1本合同项下商品的到货地点为买方指定地点。
5.2买方如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通知卖方。
第六条 运输费用
本合同项下商品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费用亦由其承担。
第七条 商品验收
7.1卖方将商品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按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样品对商品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商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后,经买方书面通知,卖方不参加验收,则买方有权自行对商品进行验收,其法律效力应等同于上述双方共同进行的现场验收。
7.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之日为商品现场验收合格之日。
7.3如在现场验收中发现卖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与样品不符,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更换。补足、更换后的商品应符合合同要求。
7.4商品现场验收合格后,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或由卖方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供合格产品,同时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5本合同约定的商品的风险,在双方或者买方完成验收之后,由卖方转移至买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如果卖方延迟交货,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计算违约金。延迟超过 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3在下列情况下,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按照合同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3.1逾期补足、更换或补足更换后不符合要求;
8.3.2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买方退货的;
8.3.3其他: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本合同标的物为佐敦系列的漆等,详见下表采购数量清单,由甲方向乙方购买。
2、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及甲方要求按C:eeceaCc的规范和标准是国家钢结构涂装协会制定的国家标准,也是国际上最具权威性和采用最多的钢结构涂装标准。1C规范-油漆20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24:90)室内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149XXXX71994)
二、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有调整具体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三、交货及验收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至工地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2、到货地点验货人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的规定及计算方法:按实际进场数量,双方认可数为准。
4、甲方需乙方送货应于送货前乙方应按照具体送货时间准备货物,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和运输货物所需通畅的道路。
5、乙方送货途中由于损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6、乙方将标的物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甲方检验收货:
(1)货到后,乙方提供货物清单,由约定的验货人在24时间内组织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标的物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相关资料等方面。
(2)甲方(项目部)验收货物时乙方应有相关人员在场,验收合格正式接收后,双方负责人员在货物清单上签字相关数据。
(3)经双方负责人员签字后的货物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凭证之一。
(4)货物验收不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质量与约定不符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负责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随货提供的资料有供货清单、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书、环保证书等。
8、当货物送达后,乙方需按照相关标准在甲方的见证下进行取样,并在甲方指定的
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如
第一次取样复检不合格,将按有关标准重新取样复检,
第二次复检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并承担甲方的相关损失。
四、货款的确认与支付
货款的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1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XXX元)做为定金,乙方发货前甲方在支付75%货款(:XXX元),剩余货款5%(424250元)待质保期(________年)满后10天内付清。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时、如约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甲方违约。
2、甲方有权确定和要求乙方送货时间和送货地点。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送货物进行检验,对检验不符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因乙方所提供产品不符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否则乙方违约。
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送达货物。否则,乙方违约,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货物数量的款项。
六、违约责任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不能付款部分3%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伪造数据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调换或退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3%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同意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以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________年未遇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证明,经另一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因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
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乙方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还应当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代理人授权范围;
(3)乙方提交产品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说明等,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部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除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认可外,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九、补充条款
退货、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帐单、支付证明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9
供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需方:
3.交货地点、方式:送货到需方仓库。
4.供货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5.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货物送达需方仓库或供方地区货运站,费用由供方负担。
6.包装标准:原产地包装。
7.验货方式及提异议期限:按样按样,如有异议应在三天内书面提出。 8.交货时间:按供方生产情况及客户方使用情况分批交货。 9.结算方式期限:按实际数量验收。以现金或银行汇款结算。
10.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后失效。
1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免责条款:遭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交货(履行合用),供方不承担该损失。 13.其它约定事项:请保持产品完好无损。若合同出仓数量有误差,则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供方: 需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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