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锦集(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装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基本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价款:人民币: 整 (¥: )。
第二条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第三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整个工程安装施工,并完工交验。乙方在完成工程质量保修义务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第四条 施工与验收
1. 甲方确认施工现场条件具备后,提前三天通知,设备到场验收后由甲方负责保存,乙方进场施工。
2.甲方指定 同志为工地代表,随工检查工程质量,办理各项随工记录,签证及变更手续。
3.乙方指定 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各项协调、配合工作,解决工程中发生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优质施工。
4.施工工艺,隐蔽工程采取随工检验的方式,合格后办理签证,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和资料。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再办理随工签证手续。
5.竣工前的设备安装应符合安防施工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6.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文件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出具设备验收合格证明。如甲方提出增加的设备要求,将补充签订合同的材料货款前期已安装设备的维护风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收取设备维修成本费用。
7. 根据施工进度进行布线,设备的安装调试,主体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二日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工程的验收报告,并于十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竣工资料报送相关单位审核。审核完毕后,由甲方组织在十日内组织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安防建项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和质量评语。
8.当甲方收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系统进行测试,并明确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或签字验收,若甲方在10日内提不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则乙方示甲方已经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9.本工程通过验收后,乙方须根据工程实际整理,并向甲方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工程变更单、隐蔽工程单、设备材料使用清单、验收报告、竣工图纸、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等,以供甲方决算和存档。
第五条 施工管理:
参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六条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 乙方免费质量包修期限为1年, 免费保修期限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所有设备保修期限按各厂家保修单所载内容执行。系统免费维护期限为一年(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提供系统终生维护。
2. 乙方保证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清单设备内容,并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规格、型号。乙方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 在质量包修期内,如果该安全防范系统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免费维修好,或更换。所发生的材料、设备费用和人工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后,应在8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5.在1年免费保修期内,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防范系统设备损坏则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保修期过后,如系统出现故障,乙方承诺负责维修,其所发生材料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系统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免费对使用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使用者所须知的操作、维护等方面。
7.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符合甲方需求的情况下,经双方讨论一致,可对设计方案做合理更改
第七条 分包或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第八条 安全维护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然易爆地段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的措施,并承担有关经济支出。
第九条 不可预见事务处理
1. 如发生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如地震自然灾害等),使系统无法按期完成,或无法完成,乙方需书面报甲方认可,并协商确定新的完工日期。如果发生其它不可预见问题(如:临时增加工作量或由于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等),其解决问题方法及费用另行商议。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但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武汉市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3.本合同签订时间为二○一三年 月 日
4. 本合同范围和要求以及合同的总报价单详见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代 表:
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郑开橄榄城项目入户门安装技术质量、施工进度、价款、安
全、成品保护、现场文明施工和工程验收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及价款:乙方从现场规定地点将门运至楼上,螺丝、打胶及安装费用,最终按照实际安装数量及实际尺寸结算,单价包死110元/樘。
二、质量及验收标准
1、入户门安装执行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门
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入户门按现行河南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20xx);
三、 施工进度
门体运至施工现场,按甲方、业主要求的安装日期安装完成。如因乙
方人员不足影响工期,甲方可以高于乙方承包单价的价格另行安排人员施工,多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标高,乙方按标高施工;
2、甲方应提供门及相应安装材料的'存放保管场地;
3、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电源;
五、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施工进度;
2、乙方安装的门与地面(水平面为基准面)的水平和垂直尺寸公差不大于±2mm,以单元室内建筑500线为安装基准线,下返500mm;
3、乙方安装的门其安全性能必须满足国家规范的规定;
4、门框扇间密封采用真空密封胶条,;
5、乙方负责在门体安装校正后,设专人进行门口抹灰的技术指导及交底工作。
6、乙方负责与土建施工方确认具体安装位置。
7、配合物业在业主入住时对门体的验收工作。
六、付款及结算
1#—6#楼门全部运送至楼层内到位验收后付款4万元,全部安装完
验收后再支付4万元,打密封胶、安锁、交钥匙验收完付全款。
七、安全及消防
本工程施工安全及消防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
担。
八、成品保护
入户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所有成品保护工作主要由乙方负
责。乙方负责成品门进场前及安装后的成品塑料膜保护工作,以确保门
体不被污染;
九、现场文明施工
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组织安装,在施工过程中非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变更等原因外,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工期的损失等)。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 方负责人:年 月 日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广告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商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商量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
第1页(本合同共2页,盖骑缝章)
请甲方商量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 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商量解决,商量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保障房项目总配电室及高低压配电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市李畋西路北向与文化北路西侧交汇处。
3、承包范围: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及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包括:
1). 1#、2#楼中心配电室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的安装及线缆的敷设、调试等一切相
关工作(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由1#、2#楼中心配电室至3#楼的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回填、接地、设备的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
4、工程内容:
按甲方最后确认并经供电部门审批后签订的“供用电方案协议书”内容、电力设计单位提供的(以下简称“本楼盘”)施工图进行施工。
外电工程:根据乙方向市电力局申报,甲方协助、签订的本项目高低压供配电方案协议
内容,乙方承包的本工程施工内容为: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及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包括:
1). 1#、2#楼中心配电室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的安装及线缆的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由1#、2#楼中心配电室至3#楼的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回填、接地、设备的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
第二条 承包方式
该工程乙方负责所有变配电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包报建、包设计、包勘查,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包供电高可靠性费减免(如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工具、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包税、包材料设备检测费、包设备机具进出场费、包垃圾清运费、包负责代办所有用电相关手续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包送电的总价风险大包干,即交钥匙工程。
第三条 工期和工
程进度
1、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本合同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供电部门颁发的工程验收通知书、工程验收合格证。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进度计划
乙方应于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确定的开工时间前14个日历天向监理、甲方提交详细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监理、甲方收到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按照监理、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甲方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监理、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3、开工及延期开工
甲方应提前21天向乙方书面通知开工的时间,乙方应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进场开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在不迟于通知要求的开工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甲方提出不能按时开工的理由。甲方、监理同意后,乙方可延期开工,并按照甲方重新确定的开工时间进场开工,但竣工日期不变,除非经甲方、监理书面同意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否则由此导致的工程延期,乙方应按照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请求后三日不作答复,视为不同意乙方请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顺延,延期开工30天内不计索赔,由此导致乙方无法在竣工日期竣工的,由乙方向监理、甲方申请延期,监理、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作任何其他费用补偿。
4、工程暂停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若因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因质量、安全、环保等不符合本合同有关要求而被勒令暂时停工,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由停工日至获得复工日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而未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工期不予顺延。
因甲方原因而停、缓建的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将在建工程做到合理部位,由此造成乙方外运材料和购件积压的经济损失,人员和机械设备的调迁等费用,均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定工程停、缓建补充协议。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要求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
5、工程延期
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非乙方原因造成工地连续停水、停电时间超过8小时以上;
(3)不可抗力因素。
除以上所列的原因外,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方在时间上受损的原因: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内。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分包工程不能按期进场施工或未能按期完成专业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总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收规范及市供电部门验收要求为依据。其中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市地区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准。
2、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五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甲、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会同供电部门进行,并以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五条 工程总价款及价款调整方式
1、工程总价款
(1)本工程固定总价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含材料、设备价款万元。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固定包干总价应按以下含义理解:
①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即机械设备费(含各类设备进出场及设备采保费)、保修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临时设施费、劳务费、主辅材费、冬雨季施工费、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赶工费、窝工费、过马路穿管费、顶管费、道路修复费、文明施工增加费、电缆占坑费、配电房土建(指地面以下范围涉及电力部分的)及电缆坑、管线测量费、电缆在红线内、外开挖施工的借用原有电缆沟费用、所使用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的协调及土地、试验费、缺陷修复费、外电工程负荷报审费用、配电房及线路走廊的报建费用、管理费、各类保险(含运输保险费、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税金、利润费用等费用(不含负荷费)、不可预见费(如停水、停电所造成的窝工及设备闲置、二次进场、扰民、民扰、夜间施工、城管、交通、罚款)等。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供应、运输及装卸费用的支付。
② 包干总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设计、施工组织、技术措施费等总价包干,不再作任何调整;
③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按经甲方审定的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本造价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不再作任何调整。
④ 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按照甲方在招标文件、乙方设计施工方案、答疑和澄清文件、工程预算造价编制说明及工程量确定的范围包死,甲方不接受由于乙方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缺项、漏项或错项等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⑤ 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子目单价已固定包死(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外的),任何情况下,单价不得调整,甲方不接受任何基于乙方对单价的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或任何差错而引起的任何索赔。
⑥ 工程量清单依据工程的承包范围编制。不论承包范围如何界定,也不论工程量内容是否包括,按现行工程规范的强制性条款规定的工作项目视为已包括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中,乙方必须完成。
⑦ 电力部门审查乙方设计施工图时,如出现因为电力部门要求图纸修改而增加工程量,本合同总价不调整。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1)按本合同规定允许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况,在甲方审批任何增减款项后,应对合同价款予以相应的调整。
(2)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因素造成的合同价款增减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①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综合单价的沿用原综合单价。
②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其综合单价计价原则进行综合单价组价。
③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变更调整项目,按照当地现行消耗量定额计算,取费标准依据已有工程量取费标准为准。其中:人工单价依据已有工程量中相应专业的人工费计算;主要材料单价参考施工期《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预算价格确定,造价信息中无单价可查的材料必须报发包人预算部进行审核确认,否则以发包人预算部测算的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无论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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