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时间:2023-09-01 09:48:08 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汇总(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合同汇总(8篇)

房屋合同 篇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 私有楼房住宅一处,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此房屋实际售价 元整( ¥元)。此售价包括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 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单位分配此房居住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条 前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甲方负责。分担日期以办完过户手续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交房

  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购房款 元,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钱款后三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第五条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则甲方单方有权解除合同,将此房另售他人;如甲方收讫购房款后不按第五条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则需在约定交付时间届满后三日内向乙方返还全部购房款。

  第七条 双方约定在乙方购买此房屋后,此房屋今后如遇政府拆迁或征用等任何情形下产生的补偿均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再就此主张权利。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协议前未与他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在签署本协议及收讫售房款后不再与他人签订购房合同。如乙方在支付购房款后有第三人持其与甲方签署购房协议交涉而发生冲突,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贰万元。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售房包括该房内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房产中介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衡阳市衡南县。 该房位于该楼第层(车库门面为第一层),共 (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土使用证号: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税费均由方负责交纳,销售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该定价销售。若销售价低于甲方该定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或短信通知。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购房押金或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_____种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适当购房押金,余下的房款在甲方及甲方产权共有人到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购房客户核实本合同指定的房屋产权合法,并做好面签及交房后,由购房客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四、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定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代甲方收取购房押金及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同时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拥金行为。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出售。

  五、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或代收押金中扣除。

  2、甲方上述房产销售底价为总价 元人民币,高于底价部分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②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而配偶方因故未能在该代理合同上签字所引起的交易纠纷,造成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③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④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⑤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则乙方在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面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2条之规定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上述房产,则甲方只按底价收取房款,整个交易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在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并将收取的购房押金转交甲方后,甲方应按乙方和购房客户约定的交款日期及时配合购房客户完成交易。否则,视甲方为违约

  5、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6、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7、甲方应在购房客户房款付清后,即将上述房产交付给购房客户。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购房客户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九、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共3页,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XXXXXXX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xx村旧礼堂,及二层砖木结构房一座大约面积1500平方米。承包给乙方拆除施工。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一、结算方式:甲方以旧料折算乙方拆房工资。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乙方在拆房期间,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施工,如施工过程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赔偿。

  三、乙方应在20天内完成,乙方在拆房期间应做好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确保周围行人安全。

  四、乙方在开工前,甲方应把房内所有东西搬空,并负责协调周围村民工作,如遇村民阻碍致使乙方派出的工人无法正常施工,其延误工期及误工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后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房屋地基、土地卖给乙方的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房屋地基的买卖出让期限及出让金

  1 甲方买给乙方的房屋地基(含猪牛舍)位于 ,面积(平方米)亩;甲方另搭配赠送给乙方的菜园(以下简称土地)其位置详尽为: ;房屋地基的位置详尽为:;该房屋地基和土地的使用权为永久、无期的出让、买给乙方。

  2 该房屋地基的出让价共计人民币(总金额 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3 该房屋地基和土地在出让、卖给乙方之日起,房屋地基和土地使用权长期、永久归乙方所有,甲方原有的该房屋地基和土地使用权自行作废。

  4 甲方出让、卖给乙方的房屋地基和土地,该房屋地基(含猪牛舍)和土地现有的资源、埋葬物、木材等均在买卖、出让范围内,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按以下方式付款:第一期付人民币(总金额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剩余款人民币(总金额 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等办理房屋修建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清。

  第四条 买受人的权利

  1 乙方依法享有该房屋地基和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

  2 该房屋地基和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乙方有权依法获得国家相应的补偿。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地基修建审批手 续、水电的开通及相关证明。

  4 乙方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该房屋地基和土地的一切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2 甲方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地基修建审批手续及相关手续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 乙方在使用该房屋地基和土地期间,甲方违反合同、变更房屋地基和土地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当前的房屋地基市场买卖出让价的2倍赔偿给乙方。

  4 乙方在使用该房屋地基和土地期间,甲方的家庭成员及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对该土地和乙方在修建房屋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干涉,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 甲、乙双方如发生房屋地基和土地纠纷,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当事人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3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出卖人(甲方)家庭成员:

  参加本合同签订的成员:

  日期: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产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屋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替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屋房产所有权证。

  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责任义务

  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份,乙方留执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__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6

  出卖人: 邵东邦盛实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机构代码证:*9*****

  注册地址:邵东县两市镇文体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 刘国忠

  委托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共有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共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为 ,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 邦盛·凤凰城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规划用途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邵东县房地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 邦盛·凤凰城 项目中的第 号房。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 ,属 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 (1、合同约定2、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 )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元)每平方米,总金额(¥ 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总金额(¥ 元)

  第五条预售款监管

  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 ,预收款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账户。买受人采用现金直接支付给出卖人房价款的,出卖人收到款项后应及时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账户。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购房款(含定金)¥ 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2.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剩余房款¥ 采用 方式支付。

  买受人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写)计 元,余款(大写) _元向银行申请贷款。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将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给出卖人,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_3 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买受人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写)计__ 元,余款(大写)_ 元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内,将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 给出卖人指定人或单位 ,在接到通知后_3_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逾期,出卖人在7日内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后_30_日内将扣除违约金外的剩余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经得出卖人同意后将扣除违约金外的剩余房款退还给买受人。

  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2) 种方式:

  (1)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买受人在_ 10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_15__日内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及其活期存款利息。买受人在15日内未解除合同的,视为其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买受人应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内付清全部购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应在 逾期后7 日内以自有资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_ 30__日内,出卖人应将买受人已付款项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还给买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_______ _______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 。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二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将该房屋另售他人,买受人没有异议。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 建筑面积 (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规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2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_如该房屋交房时房产局测绘部门实测建筑面积超出合同约定正负百分之三时,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根据实测面积据实结算,建筑面积最终以房地产管理局产权发证建筑面积为准,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计算总房款。

  第九条 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

  买受人所购该房屋的室内层高为 3.0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高度低于约定层高15厘米以上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实际交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日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给利息。买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行使该项权利,否则视为放弃合同解除权。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约定室内层高不足5%,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 1 (1、√上下两层楼面之间2、天花板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十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1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买受人未依约交清该商品房全部购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买受人按揭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的,出卖人有权不按本条约定时间向买受人交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市政配套工程及设施延期的等非出卖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部门延迟有关文件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为的);

  3)买受人未能按时付款或未按时办理入住手续;

  4)买受人延期支付应当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代收的款项)。

  第十一条 房屋交接及违约责任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7 天内(邮寄地址以合同登记地址为准确送达地址),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与出卖人办理交接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出卖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过60日,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一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累计总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已付款的1%。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自本合同约定交付时起视为出卖人已完全履行交付义务,出卖人有权按逾期每天60元向买受人收取接房滞纳金,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办理房屋验收手续时发现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将相关情况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注明,交由出卖人在 90天 内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超过整改期出卖人应承担每日 已付房款万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责任,但最高不得超过已付款的1%。

  上述所称房屋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导致房屋不能使用的问题。

  第十二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承诺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该商品房项目,不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出卖人确需变更且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平面布局或公建配套设施;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在销售过程中,销售广告和销售人员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所作的明确具体的说明和允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供水、供电在交房前完

  2. 电梯在交房前正常运行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书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 违约金。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按已付房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于 日内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3、其他解决方式 由出卖人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完成解决,但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

  第十五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出卖人拒绝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整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整修,整修费用及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房屋因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经济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整修,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六条 关于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的约定

  买受人应当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必须申报缴纳契税及维修资金款项,买受人未按规定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出卖人除不得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外,买受人还要按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买受人未按规定交纳物业维修资金的原因导致出卖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关于房屋使用的约定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预告登记和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向邵东县房屋产权管理局申请预告登记或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商品房经综合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备案相关证明文件后 60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将需要由其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并申报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后 360 日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 720 日协助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上述手续并取得相关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项处理:

  1.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同期银行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0.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登记之日止,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0.1 %的违约金。

  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出卖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协助办理上述登记手续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项处理:

  1.出卖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的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登记手续之日止,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的0.1 %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应当在解除合同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邵东县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否则,另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

  出卖人以邀请招标 方式选聘 邵东长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出卖人在销售前已制定不损害买受人合法权益的《临时管理规约》并明示,买受人应当书面承诺遵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伙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止,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物业的收费标准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收费的起始时间为自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业委托合同终止之日终。其他事项、服务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内容,详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确定,但不得违反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小区内所有未计入买受人房屋公摊面积的集体设施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仍归属于出卖人所有。

  本合同所称“已付款”,包括买受人的自付款、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称“利息”,指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不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前提下进行其他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不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前提下进行其他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30 页,一式 陆 份,出卖人 份,买受 壹 份,邵东县房屋产权管理局 壹 份,按揭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 份,国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筑工程概况:

  开工期为xxx年xx月xx日,竣工期为xxxx年xx月x日。本工程为一层砖混结构,面积约125平方米, 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二、工承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价格:本工程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每平方米包工价为:xxx 元人民币,总包工价以实际面积为准。

  2、承包方式: 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砖、石灰、砂石、瓷砖等建筑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振动设备、模板、顶木、搭架木料、铁铲、手推车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3、工程内容: 从基础以上开始,主体按图施工。包括:地板、墙体粉刷、贴瓷砖、水、电安装、化粪池;室内刮瓷、室内外石膏线条。

  4、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必需按图纸要求施工,砖头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如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直到甲方满意为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的责任:

  1、工程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式,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要及时通知甲方,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

  2、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

  四、付款方式:从正式施工开始先支付一定的伙食用具费3000元,一层封顶后再付10000元,甲方工程完工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即一次性付清余款。五、施工电费由乙负责。

  五、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20xx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8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其他费用: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三、其它事项

  四、违约责任:

  五、纠纷处理方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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