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商协议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招商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招商协议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____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____地区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费用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万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付____%,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____%-____%(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风险提示: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四、违约责任
乙方应遵守招商委托代理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在受托具体事项、时限范围从事招商活动,乙方如违反受托的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甲方可终止其委托。对引进资金弄虚作假,骗取中介费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全部奖金外,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它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____%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_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7、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账户: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招商协议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 _
受托人(乙方):_
为共同做好_____ 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 _____商业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 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 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 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 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 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 _______。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 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 ______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 ____ 乙方(盖章):____ 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 代表人:______ ____ ____ 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招商协议3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城市发展建设速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招商引资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引荐企业到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城市)投资兴业,促进城市开发建设,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资源共享、互惠双赢的原则,就委托代理招商引资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及投资政策
1、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自身优势和通过各种渠道方式,积极引荐以外的国内外投资者到投资兴办符合产业发展和功能定位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
2、乙方引荐的投资项目,享受《城市局优惠政策》(局〔20____〕号)。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乙方代理招商引资事宜,并按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委托证明材料。
(2)负责向乙方提供招商引资所必需的基本情况、投资优势、主导产业、优惠政策、招商项目等方面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3)随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项目资料和动态投资信息,供乙方有针对性地选择及向投资者宣传推介,并配合乙方招商引资需要及时搜集、汇总和提供相关资料。
(4)为乙方根据本协议开展的招商引资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并可根据双方另行商定的标准,部分承担乙方为甲方招商引资所进行的项目策划包装、宣传推介、组织客商和企业考察洽谈等活动的合理费用。
(5)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及时向成功引荐投资项目的乙方足额兑现招商引资奖金。
(6)按乙方要求,对其提供的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资料严格保守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协议,充分发挥自身信息、渠道、经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和条件,为开展富有成效的招商引资活动。
(2)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对外宣传推介投资环境、优惠政策、主导产业和招商项目。
(3)有针对性地引荐、组织符合产业发展和功能定位的客商到考察洽谈,做好甲方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促成企业实质性投资。
(4)策划和组织举办或协助甲方举办各种形式的招商活动。
(5)随时向甲方传递有关企业的投资意向和洽谈签约项目的进展情况等方面信息,为甲方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等。
(6)成功引荐投资项目后,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获取得招商引资奖金。
(7)不得利用甲方的委托,从事超越代理招商引资事宜范围的非正常活动和违法行为,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招商引资奖金支付
1、乙方按本协议和《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局〔20____〕号)的规定,成功引荐投资项目并经认定后,即给予奖励。
2、乙方引荐投资项目,必须按局〔20____〕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善招商引资登记备案等手续,手续不完备的,不予认定和奖励。
第四条协议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2、本协议签订后1年内,如乙方确无任何招商引资成效和实绩,甲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无法调解,非违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诉诸法律途径。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所附列的上述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委托招商协议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
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位置:
2.3 委托代理内容:
2.4 技术参数:
1、建筑结构:
2、建筑占地面积:
3、建筑面积:
4、商业物业招商范围:
合同附件一:《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3.1 代理事务:“勤诚达新界”项目的宣传推广及招商。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商业招商进度总要求截止日为 年 月 日
3.4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务。招商率=(已招商面积÷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100%;特别约定: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为《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所示面积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保证“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
4.2 在本合同生效后 3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4.3按甲乙根据销售或客户需要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按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4.4 负责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租金,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
4.5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4.6 负责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非移动通讯),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4.7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4.8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4.9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招商、推广的各种工作。
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5.3 负责组织招商团队,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5.4 统一管理招商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招商工作的推进。
5.5 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5.6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5.7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招商代理:
9.1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工作。
9.2 招商推广费按预计实现租赁总额的 2%-3% 计算,该费用包括招商手册(印刷、电子)、户外、电视、广播、报纸等广告宣传、销售物料的有关费用,不包含售楼部建设、装修装饰设施、样板房装修,该费用由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推广预算严格控制在该费用之内。
9.3 关于招商代理佣金:
9.3.1 截止 年 月 日前,乙方没能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1.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各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 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
9.3.2 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9.3.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后 2日内根据乙方当月招商合同的实际金额计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 作为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招商任务后的1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9.3.4 招商代理佣金的计提条件为:租赁客户已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定金款项为准。
9.4 项目租赁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标准签订,甲方负责合同的终审,并由甲方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十、关于服务费用:
从委托之日起计算,合同签署2 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启动费 五万元整 (RMB:50000元),但须在日后的销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招商定位报告》、《招商执行报告》。
十一、甲方须保证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工程验收合格,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骗,不
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及相关费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3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累计扣留的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4.1 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真文本。
十五、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为有效交付:
15.1 可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乙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
15.2 可通过合法的邮政系统向对方指定的地址邮寄函件方案等文本。
15.3 甲、乙双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邮寄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营销: ”等名义。
十七、双方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另
行协商合作方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合同终止:
22.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22.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22.2.1 有欺骗行为时;
22.2.2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22.2.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所享
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招商协议5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职务:职务: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项目招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名称:
地址:
委托范围:(包括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和已出售物业,但已出售产权单位,由乙方自行与产权人协调代理事宜)的招商工作。
关于面积:项目商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及其股东未售部分(即自有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三层平方米,四层平方米;已售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三层平方米,四层平方米。
委托价格:双方约定,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在约定免租期期满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租赁价格和收取方式,但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最高租赁价格不超出一层元/平方米?月;二层元/平方米?月;三层元/平方米?月;四层元/平方米?月;已出售产权单位,由乙方自行与产权人协调租赁价格和优惠政策。
第二条:委托期限
招商委托及经营管理期限:长期,若因产权人的原因除外。
第三条:招商目标任务
1、招商目标任务系指以项目商业总面积为基数,达到的有效商业物业面积之出租率,包括现有商业出租面积和由乙方招租的面积。
2、有效出租指租赁期不低于12个月之租赁合同。
3、双方确认项目商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有已招商出租面积平方米,即物业面积出租率%。未招商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在委托招商期内并在现有商家的基础上,第一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45%,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第二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60%,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第三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80%,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之后每年有效商业物业面积出租率保持在80%以上。
4、考评办法:甲方按每个合同年度四个季度的租赁合同(签约时间不得低于1年)并结合开门率平均值进行考评,每季度不定期考评一次,每年四次;考评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评结果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
第四条:履约担保
1、乙方的股东以其自有资产对该合同中乙方所涉及到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提供住房一套作抵押(以下简称抵押物),该抵押物位于成都市,产权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元,产权人,产权证号,土地证号,持有人。抵押物评估报告由乙方提供,并须由甲方认可。
2、在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必须到房管局办理完成该抵押物抵押担保手续和它项权证,它项权证、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等交甲方保管。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部完成明珠时代的招商工作时止。
第五条:奖惩办法
1、若乙方不能完成第三条规定的招商目标任务,在每个合同年度考评结束一周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支付(截止于一个合同年度):第一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第二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第三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2、若第一个合同年度有效招商面积比现有已招商面积下降,乙方应增加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以后每一个合同年度出现有效招商面积比上一个合同年度的目标任务下降,则该合同年度均应增加支付违约金4万元人民币。
3、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则甲方可无条件处理抵押物,如抵押物不足以清偿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同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完成了第三条规定的招商目标任务或超额完成招商目标任务,按完成有效招商总建筑面积减去签约时已招商出租面积给予奖励,金额为10元/平方米。奖金不按年度计发,待乙方招商达到总商业建筑面积的80%,且该招商百分比保持6个月以上时,由甲、乙双方通过考评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结清支付。
5、乙方在三年内有效招商达到总商业建筑面积的80%以上,超额部份甲方按30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奖金。
6、甲方已招商的建筑面积不予奖励。
7、招商计奖不重复计算招商面积。
8、乙方在三年(按合同年度计算)之后才全部完成招商目标任务,不计奖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招商工作。
2、乙方因招商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明珠时代项目只用于商业经营,招商面积按商业经营面积计算。
4、甲方和甲方股东对明珠时代自有产权的房屋(已出租的房屋除外),为乙方提供一次性免租期:一楼免租期1年,二、三、四楼免租期2年。
5、免租期结束,甲乙双方依据市场协商确定租金价格。乙方实际代理招商所确定的租金价格(综合计算),如高于双方商定的租金价格时,差额部分按甲方5成、乙方5成分成;如低于双方商定的租金价格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中途放弃明珠时代的招商工作。
7、乙方应促成明珠时代房屋的产权人与商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因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现状移交给乙方,由双方签字确定并由甲方对楼道、地面进行适当修缮。
2、甲方须出示相关业主资料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3、甲方须出示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已出租的相关合同,并提供已售物业单位的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乙方工作之须,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4、项目前期商业运营资料,乙方可向甲方借阅。
5、甲方对乙方的招商工作进行监督,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招商工作。
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招商方案及“月度招商工作报告”进行审核,依据市场情况,在与乙方协商后,可进行修改或重新制定。
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所能提供的招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施工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及其他设备配套资料;楼层标准和面积等资料。
8、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招商办公室及办公家具。包括:。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对抵押物有合法的处置权。
2、保证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产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形,应通知乙方改正或由乙方另行提供价值相当的抵押物。
3、乙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5、乙方全面负责招商工作,完成相应的有效招商目标任务并承担因招商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乙方制定招商策略、进行广告、公关推广等活动,并协助商家进场经营。
7、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乙方不得在明珠时代从事违法违纪的经营活动,并对所有经营者的违法违纪负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督经营者向有关部门交纳。
9、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各种安全、盗窃、卫生、消防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费用承担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包括抵押物登记、证明、评估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招商中弄虚作假,搞虚假租赁等,则按造假面积乘以xx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人民币。如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
委托招商协议6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电话:
甲方就本公司拥有的平方米左右的厂房、场地、设备等,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整体转让等服务。该厂房位于;权证属性:.租金:左右。售价:左右。
一、代理权限及期限:
1、代为发布信息,介绍寻找客户;
2、代为谈判、协助签约、办理相关手续等。
3、代理直至出租或转让合同签定完成。
二、代理服务费:
1、如成功帮助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租赁合同,则甲方须给付乙方合同年租金中的一个月的价款作为代理服务费;如成功帮助转让第三方的,则甲方须按合同总价的%计算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
2、在甲方授权乙方租赁(或出售)的价格以上部分(包括土地和厂房及设备),则另行。
按奖励乙方。
3、支付时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客户签定租赁或买卖合同并收到首期款项之后伍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给乙方。
4、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佣金给乙方,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赁或买卖的`必备文件。
2、为便于乙方开展上述委托业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业务处理状况。
4、乙方将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客户,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
四、违约条款: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租赁/买卖合约得到执行后,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予乙方。若在委托期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六个月内,甲方私下与乙方介绍之客户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甲方仍按照委托书内订明之服务费全额交付给乙方。
2、对乙方介绍的客商,无论是客户提供或参与直接面谈,只要客户与甲方签约的,均作为中介确立。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招商协议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____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____地区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费用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万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付____%,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____%-____%(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乙方应遵守招商委托代理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在受托具体事项、时限范围从事招商活动,乙方如违反受托的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甲方可终止其委托。对引进资金弄虚作假,骗取中介费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全部奖金外,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它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____%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7、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招商协议8
电话号码:
甲方名称:
法人代表:
传真号码:
经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双林南路甲一号
乙方姓名: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以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促进两岸和平发展为前提。经共同协商决定,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在中国台湾地区开展()项目的招商工作,特制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定义
2.1本协议中所有计量单位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协议中所出现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标准。
2.2
1 各条款所列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决定,乙方将作为甲方项目的招商代表,在台湾地区开展相关招商合作的事宜。
3.2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准许的情况下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此项目招商的一切相关事宜。
3.3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该项目的代理,代表甲方引进此合同下各项目的投资合作方。如果投资方与甲方签订合作合同并交付定金,即承认乙方完成此合同下的义务并生效执行此合同下的各条。
第四条合作及计算佣金的期限
本协议合作及计算佣金的期限为自()起至()止。在本期限内,双方需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一切义务,同时享有本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
第五条招商区域及面积
()项目中所有对外招商的经营区域,此区域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
第六条招商完成日期及效果
首次招商乙方须在()前完成招商,承租方签约面积达到()%以上。
二次招商乙方须在()前完成招商,承租方签约面积达到()%以上。
第七条佣金的计算
7.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以不低于单日每平米 元人民币的租赁金额与投资方进行业务洽谈。
7.2若乙方引荐的投资商以高于单日每平米 元人民币的租赁金额支付甲方租赁费用,超出部分将作为乙方的佣金,并在乙方引荐的投资商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根据投资商向甲方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中属于乙方的部分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作为乙方的佣金。
7.3若乙方引荐的投资商以等于或低于单日每平米 元人民币的租赁金额向甲方提出合作意向,甲方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与投资商合作,无论合作成功与否都将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八条甲方的职责
8.1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和资料文件,便于乙方与投资方洽谈有关投资项目的事宜和计划。
8.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
8.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调整,有权下达乙方职责内的各项任务并向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8.5甲方有权考核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表现,并监督其工作。
8.6甲方正式与投资商签订合同之前,乙方与投资商前期的业务交流和相关费用的商谈及落实,均无关甲方的责权。
8.7甲方承诺由乙方与甲方已经确认引荐的投资企业,或者对甲方的投资环境进行考察的企业到甲方的食宿安排,均由甲方官方出面接待,具体接待方式和费用承担根据实际投资商的实力和投资意向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决定。
8.8甲方要及时地向乙方反映和反馈由乙方引荐的企业到甲方考察的情况和投资意向,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8.9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知名的、有实力的企业对甲方进行考察和投资,乙方应尽力地争取机会,但甲方不以文书形式硬性规定。
第九条乙方的职责
9.1本协议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投资方洽谈,向投资方介绍甲方最好的投资环境及最优惠的投资政策和落地条件,并争取投资商落地投资。
9.2乙方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促成甲方与投资方签订投资项目的合作协议。
9.3乙方在与甲方签定合作招商合同后,要不定期或者是定期每隔天向甲方汇报招商工作和招商进度,以及业务交流合作的对象。
9.4除甲方指定该项目的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乙方不得自命为甲方代理任何事项;
9.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使甲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业务合作;
9.6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乙方皆要保守秘密,仅作为招商工作、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对外泄漏。
9.7乙方必须尽力地为甲方引进高规格、高标准、高层次的并适合甲方地域优势产业的企业到甲方进行考察和投资。
第十条 终止协议
10.1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甲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0.2 乙方必须保证招商进度和招商质量。在招商过程中如果出现下述招商进度缓慢,或乙方不能履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自甲方发出后10日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佣金。
()日前乙方没有完成招商,承租方面积的()%的或
()日前乙方没有完成招商,承租方签约面积的( )%的,视为乙方招商缓慢。
()日前乙方没有完成招商,承租方签约面积的( )的或()日后至本合作期限届满期间,未出租商铺面积超过招商总面积的()%的情形持续超过()日的,视为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十一条 使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都是根据宪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经济法等现行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甲乙双方中任何一(请关注: .)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协商,
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保证甲乙双方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12.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法院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须按协议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2.4仲裁法院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诉讼费(不包括聘请律师费用,由败诉负担或由法院裁决)。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 总共5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委托招商协议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开发的 商业部分提供招商代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 商业部分向外招商,并协助甲方与乙方招徕的租赁户签定物业租赁合同。
1、协助甲方制定招商政策及招商条件。
2、协助甲方按照物业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收取租赁户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处理好甲方与租赁户之间的各项关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暂定),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招商行为不符合甲方的商业利益,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自行招商及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建立委托招商关系。
三、确认制度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与租赁客户共同洽谈租赁条件,并形成租赁合同文本内容。
2、合同期内,所有由乙方介绍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客户都视为乙方招商的客户(甲乙双方以确认函的形式确定该商户为乙方意向招商客户)。
3、合同期内,乙方招商的意向客户如从租赁转为购买该代理招商部分的商业面积,最终实现成交的,甲方将按照成交金额的1。2%向乙方支付销售报酬。
四、服务标准与结算方式
1、招商服务费标准
乙方的招商行为必须征得甲方认可,甲方以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 壹 个月的`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报酬(租赁期必须在10年以上)。
2、招商服务费支付方式
经营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实际招商报酬结算给乙方。
乙方获得的招商(或销售)报酬,以甲方收取实际租金(或销售款)作为基数,甲方与乙方招徕的客户签订租赁(销售)合同而未实际收取款项的,甲方不支付报酬。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随时知晓乙方招商工作的进展情况,乙方应全力配合,如实通报。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招商所需的相关材料及相关信息。
3、甲方提供乙方招商所需合同文本。
4、甲方承担与租赁户签订合同后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积极争取招商优惠政策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负责协调相关政府和协作单位关系,保障乙方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对招商和自购自营合同的审核及签字盖章,收取客户应交款项;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存档保管。
7、甲方应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项目招商(销售)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
1、积极组织有意向的大型商家来项目现场考察,协助甲方与租赁客户签订合同前的谈判工作,直至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为止。
2、配合甲方收取合同约定的租赁户应交纳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乙方保证对获得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
2、甲方对乙方招商工作不满意,甲方决定解除的;乙方意欲解除本合同的。
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委托招商协议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所开发的“南和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委托乙方招商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模式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其所开发的“南和城”沿街层商业,招商面积为: 平方米进行全程招商代理服务。
二、服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代理服务,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业止,计划招商完成时间在20_年12月31日。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的招商代理服务权再委托给第三方进行。
三、收费标准:
甲乙双方商定,收费按两部分计算:
第一部分为招商服务费为每月50000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首月服务费,此后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至20_年12月31日止,共计11个月55万元人民币;
第二部分为招商佣金,按甲方与商家签定的《租赁合同》计算2个月的平均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在甲方与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支付给乙方。
说明:此服务收费仅为乙方的项目服务费用,不包括项目广告宣传媒体的制作费用及相关重点商家的公关费用。
四、招商代理服务内容
1、市场调研分析与定位
2、项目发展战略规划
3、商街业态平面布局及规划
4、招商流程策划及管理
5、经营商家的寻找、洽谈、合同签订、进场等
6、商街CIS形象策划
7、广告宣传策划及工作内容
8、招商活动建议与组织实施
9、工程变更的具体内容
10、其它相关的经营管理建议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项目合法建设的一切相关证照资料及必要的文件。
2、负责跟有关单位协调与招商、开业等相关的有关事宜。
3、负责该项目在招商采购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包含大牌商家的公关费用)。
4、审定批准项目策划方案与市场推广执行方案(包括租赁价格与条件)。
5、审定批准广告策划、设计及发布方案,并支付广告费。
6、负责办理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及其他进场商家的合作合同,收取租赁保证金、租金等有关手续。
7、甲方应保证其拥有所委托招商商场房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甲方责任而引起该物业出现产权、入住(开业)期、工程质量或承诺的条件货不对版等纠纷,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8、负责协调物业公司与未来进场经营者的关系。
9、招商期间,甲方应提供乙方办公场所及设备。
10、甲方严格监督乙方招商工作进度及规范招商行为。
11、按时支付乙方的招商服务费用。
12、在招商定位及策略由双方确定后,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的招商推进。
(二)乙方责任
1、市场分析:商圈界定、消费者倾向调查、竞争店分析。
2、业种选择:商家组织规划、各业种营业面积分布与组成。
3、广告企划:企划VI手册、开幕前、中、后期促销计划。
4、招商洽谈:招商策划、筹备与执行,全面负责商家洽谈等具体工作。
6、协助甲方签订《商场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等其他合作合同。
7、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提成、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
8、按计划进行招商工作推进。
六、乙方项目组人员构成
项目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招商人员3人,企划人员1人,平面人员1人
七、招商目标
至20_年12月,完成招商总面积的90%;在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进场试营业。
八、其它事项
1、如在招商过程中发生商户用购买的方式入驻经营,而产生甲方销售业绩时,乙方获取销售额的2%作为代理佣金,同时不再获取招商代理佣金。
2、在甲乙双方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将此商业项目进行资产转让,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剩余期间的招商服务费。
3、甲方内部的人员、产权、资产的变更,此协议均继续具备法律效力。
4、在项目执行工作中,如甲方有任何更改事项,应征得乙方同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招商协议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 项目招租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
地址:
委托招租范围:
第二条:委托招租期限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甲方以佣金加提成的方式委托乙方进行商场招租。
招租期限: 年 月 日至开业前。
开业时间: 年5月1日前。
第三条:招租目标与标准
1、 招租目标:达到约定的出租率,出租率系指:以 内可租赁厅位面积为基数,开业前乙方已成功出租面积与该基数的比。
2、双方确认开业时出租率须达到70%。
3、租金平均标准:标准为50元/㎡/月,【面积为商场内可租赁厅位面积】。
第四条: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佣金标准:开业前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佣金6万元人民币,保证乙方正常的开展招商工作。
2、支付方式:
1) 佣金按月支付
2) 首次支付时间为合同签定当日,每月以此日期作为佣金支付日。
3) 根据甲方要求,甲方每月预支乙方佣金3万元,剩余佣金3万元/月按乙方
实际招商进度阶段性支付,完成率达到20%、40%、60%、70%分四次全部付清。如乙方提前达成协议招商率,开业前剩余月份佣金,甲方按全额6万元/月进行支付.
第五条:提成标准及支付方式
1、
2、 提成标准:以双方约定平均招租租金50元/平/月计算,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6:4分成。 支付方式:每当乙方招商率达到20%、40%、60%额度时,甲方按提成
标准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提成,剩余30%提成额当乙方招商率达到70%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招商完成标准为业户与商场签定租赁协议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其他约定
1、
2、
3、 乙方不得中途非甲方原因无故放弃招租工作。 租赁合同由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租金由甲方直接收取。 由于市场的不稳定性及竞争的存在,在招商过程中,如有下列几种情况
发生,需降租金低于合同标准,应与甲方协商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执行,但不计入此合同约定范围内。
1) 竞争对手恶意降价,干扰我方正常招商工作;
2) 特殊品牌欲进驻商场经营,但需调低租金;
3) 特殊合作伙伴,能为商场经营带来客源及效益的大客户欲进驻商场,但
需调低租金的;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需提供商城cad图纸电子稿,供乙方招租时需要。
2、 甲方须出示全部商铺的资料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3、甲方对乙方招商工作进行监督,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招商工作。
4、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招租方案进行审核,依据市场情况,在与乙方协商后,可提出修改意见。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所能提供的招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建筑、结构、
设备安装施工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及其他设备配套资料等资料。
6、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并装修完毕的招租办公场所,具体位置协商确定。并按乙方工作需要提供办公用品,并安排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全力配合招商工作的正常开展。
7、甲方承担招商期间与商场招租相关的一切推广及办公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招租工作,完成招商目标任务。
2、乙方制定招租策略、进行广告、公关推广等活动,并协助承租人进场经营。
3、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责任承担
1、开业时,如出租率未达到70%,甲方将扣除乙方未付提成。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0000元人民币。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及提成,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佣金及提成赔偿乙方,并付违约金50000元。
3、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开业,给业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由于乙方招租原因致使甲方项目未能按期开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归乙方负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于:
委托招商协议1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订立本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将在购买 层 号的商铺委托交由乙方招商。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满后,乙方将商铺的使用权及经营权无条件归还甲方。
三、委托权限
1、在本委托书第二条所约定的期限内,为市场培育期,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上述商铺的招商,并代表甲方与租赁户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就 号商铺的经营所得在上述期限内不再做任何诉求。
2、在本委托书第二条所约定之期限内,乙方有自由选择合法承租人的权利。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商铺,同等条件下,乙方或者原经营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委托书约定期满后,甲方有按时收回商铺的权利。
2、在本委托书所约定的合作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委托书。
3、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若转让本委托书约定商铺的所有权及产权,应与受让人约定继续履行本委托书为转让该商铺所有权及产权的附属条件,或受让人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委托书;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仍应继续履行本委托书。
4、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该商铺有关证件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能合法经营之证照。
5、在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合法使用本商铺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委托书所约定的委托期内,乙方有权选择该商铺自己经营、转让、与他方合作经营之权利。
2、本委托书所约定的.商铺在本委托书约定之期限内之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等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实施或经营方不能充分实施本委托书,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此致使乙方受到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在乙方实际受损之次日按乙方实际损失额赔偿乙方;若甲方延期支付赔偿,则按乙方实际损失额的日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如造成经营方损失的,由经营方向乙方提供真实证明,一切损失由甲方按实际损失额承担。
2、若因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或不遵守商场的管理规定等原因,致使甲方受损,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额赔偿甲方。
七、本委托书的订立、效力、履行、终止、解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委托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委托书拟定一份,双方签字后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招商协议1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_______________地块商业部分之招商代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位置:该项目地址为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与黄河路交汇处西南角。
三、项目规模:该项目为主力商业及临街商业,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本项目规划指标数据以最终政府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四、招商面积: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该项目_________地块商业约4400平方米进行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代理服务等工作。该项目后续商业的代理服务,根据乙方招商业绩和服务过程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条:委托招商代理的服务内容
1、主力商业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服务;
2、乙方须制定以下内容:业态布局、物业标准(水电气、油烟管道预留,空调设置等)。(注:以上成果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实施)
第三条:合作方式和服务形式
一、 合同约定乙方联系主力商家及品牌商家,不驻场(中间带商家至项目看场地、谈判、签合同)。
二、乙方在招商过程中洽谈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品牌商家均需提交《商户确认单》(由乙方制作,作为合同附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如果商家成功签约入驻,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三、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提交《商户确认单》商户直接或间接联系并签约,否则,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招商目标(附平面图及体量指标)
一、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最好确定一下时间)
二、招商目标:争取在3个月内完成以下事项: 1、整租给知名餐饮、主题酒店、休闲娱乐等大型商家;2、分租给知名中西餐饮及品牌商家,分租的商家原则上不超过三家; 3、商家租金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第五条: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招商服务月费
每月招商服务费 万元,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 。
二、 招商费用
1、招商佣金:乙方收取合同计租日起首年租金的1个半月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佣金;
2、佣金收取方式:
(1)纯租金方式:计租日起首年租金计取;
(2)保底租金与营业额扣点两者取其高方式: 以保底租金计取;
(3)招商工作开展期间,乙方相关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用自行承担。
3、佣金付款方式:
①意向书签订并交纳意向定金后3日内,支付佣金的50%;
②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支付100%。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力
一、甲方的权利
1、知情权: 甲方对项目招商情况拥有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按周、月度向甲方提供工作情况汇报和周计划,月计划。
2、监督权: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招商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进行必要监督。
3、考核权: 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对乙方进行考核。
二、乙方的权利
1、独立管理权: 乙方拥有该项目独家招商权和独立的管理权。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办公需求申请、宣传推广和预算等,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甲方负责采购和制作发布,该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招商代理工作,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合法的相关凭证和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2、为确保乙方有效地开展招商工作,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3、甲方向乙方提供招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等。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5、甲方应保证已确认的工期进度及竣工时间,确保乙方对客户的承诺的实现。
6、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制定招租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以上涉及的文件和材料,甲方需按照双方确定的工作计划按时提供,如有拖延或隐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7、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若延迟支付,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由甲方在招商中造成的重大突发事件或与地方政府或企业间的纠纷。
9、对于乙方报送的书面材料(含请示、计划、方案、建议书等),甲方需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形式确认,甲方延迟答复,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10、甲方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项目铺位的租金和订金。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招商指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商任务。
2、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负责招商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招商人员素质优良,行为规范。
3、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监督,维护甲方的信誉。
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交招商报表,汇报重大事宜。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通报招商工作进展及重大决定的实施情况。
6、完成与租赁客户的合同谈判工作,协助甲方向租赁人收取费用。
第八条: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擅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拒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
3、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程延误或不能正常支付所产生各项费用等而影响招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遵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正常支付所有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终止本合同。
5、乙方在招商代理期间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甲方的投资和资产负责。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的允许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外,擅自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
第十条、不可抗力
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当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招商协议14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招商 XXXX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兹将 XXXX 项目委托乙方在湖北地区开展招商加盟事宜。
二、委托期限:
本合同合作的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期限内,双方需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同时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一切权利。
三、双方共识:
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决定,乙方将作为甲方 XXXX 项目的招商合作商,在湖北地区开展本项目招商加盟的事宜。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准许的情况下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本项目招商的一切相关事宜。
3、根据合同乙方作为甲方委托本项目的招商合作商,代表甲方引进此合同下各项目的加盟合作方。如果加盟方与甲方签订合作合同并交付定金,即承认乙方完成此合同下的.义务并生效执行此合同下的各条。
四、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在湖北地区开展 XXXX 项目招商活动,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满 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品牌分销经营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湖北地区线下推广到 30 家加盟商(加盟条件具体见“XXXX加盟合同书”)。
1)甲方应为乙方保留相应的股权权益 ,甲方可依据乙方的市场开发贡献予以赠送受让。
2)乙方也可选择资金入股形式,甲方将以A轮估值融资股价进行核算交易,若合同到期,乙方也可依据“保证金推出机制合约”进行推出。
3、乙方开展招商活动中,增设加盟店铺需达到甲方统一规范及要求。
1)加盟店铺400-600m2建筑面积.
2)加盟店铺VI统一、装修风格统一、店面布局陈列统一
3)加盟店铺LOGO标识统一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审核乙方提供的招商方案
3、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4、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
5、拥有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6、享有乙方开展本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7、若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本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2、及时向甲方联络人(甲方书面指派的专人)汇报工作内容。
3、在合作期内,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LOGO、企业名称、宣传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宣传推广工作。
4、根据甲方的招商需求,对本项目招商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5、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商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进行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超出范围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在本项目招商活动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4、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指定区域内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以本项目招商合作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八、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对所涉及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泄露、扩散本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招商加盟资料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如一方未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2、本合同项下: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合同项下:如因甲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十、免责条款
1、如果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延迟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面:如自然灾害、战争、内乱、爆炸、火灾、地震、洪水等。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招商协议15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该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 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 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 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项目签署正式合同并产生法律效力或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的正体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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