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建合同

时间:2024-07-06 09:23:32 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代建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代建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代建合同

委托代建合同1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洽谈,就该代建项目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

  1、项目名称: 工程

  2、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

  (以上内容以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二、项目代建内容及方式

  1、代建内容:

  乙方作为该项目的融资代建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管理任务,具体包括:(1)项目的融资工作;(2)前期报建审批、规划设计及办理相关许可证等;(3)开工前的三通一平;(4)用地红线以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及所有建安工程、配套设施工程;(5)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6)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事项。

  2、代建方式:

  (1)甲方负责委派工地代表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根据项目管理规划的内容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2)乙方负责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并承担该项目的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3、融资方式: (全过程融资代建和建设实施阶段管理代建)

  三、代建项目的工期质量要求

  1、代建项目工期约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代建项目质量约定

  (1)项目合格率100%。

  (2)获市优良及其以上奖励的工程项目,甲方按该项目获奖部分工程造价的1%奖励乙方。

  (3)不合格工程,乙方除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外另按该项目工程建造价2%给予处罚。

  四、双方责任及权限

  1、甲方责任与权限

  (1)负责协调乙方项目供地、拆迁工作,协调办理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规划、设计、招标、监理、质量监督、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及相关办证手续。

  (2)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控制项目成本,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审核等工作。

  (3)负责配合乙方向银行融通资金,为乙方提供项目融资的必要条件。

  2、乙方的责任及权限

  (1)负责按项目的融资计划按时融资,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给参建单位。

  (2)负责按规定招标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各项相关施工手续。

  (3)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代建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项目运作程序及资金保证措施。

  (4)负责在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和施工图预算审查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

  (5)负责每月末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经总监理工程师和财政委派会计签字确认的有关投资完成额、进度、质量情况的'月度报表

  (6)负责将单项工程变更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变更项目,及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审核。

  (7)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本合同所确定的代建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

  (8)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按甲方要求将建安工程定额直接费的1.2%作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在该代建项目,不挪作他用,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9)负责在工程完工后组织初验工作,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负责办理有关竣工验收登记备案手续;负责按国家保修规定做好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五、工程建设成本结算的确定

  1、工程建设成本包括:征地费用、拆迁费用、建安工程费、前期报建、审批、咨询费及行政规费等、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贷款利息、所应缴纳的税费与其它财务费用。

  2、建安工程费、配套设施费按现执行公布的20xx、20xx年江西省相关定额(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与相应的费用定

  3、融资代建费用按《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9号)执行。

  六、工程资金的管理

  1、乙方根据当年市政府主导投资推进的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中确定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按项目建设进度适时融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如需提前融资必须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2、乙方按照《公司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管理。市财政局委派项目会计对项目资金实施会计核算和日常监督。

  七、决算审核及工程验收

  1、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财政局办公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

  3、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工程建设投资款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9号)有关精神办理。

  八、奖惩措施

  1、乙方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终止《项目融资代建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融资代建单位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六项中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若未按此规定擅自变更或变更后未及时按规定告知甲方的,其所发生的项目及费用在工程决算时一律不予认可,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擅自变更而影响到工程质量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3、项目如期建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准后,如经过科学管理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工程决算比经批准的预算有节余,节余资金的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在项目不可预见费中列支。

  九、其 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处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若与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有冲突的,按新政策、新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玖份,正本叁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2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荷谐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_年10月6日至20_年10月7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200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托单位(盖章):

  授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建合同3

  委托人(全称): 某某 宾馆

  代建人(全称): 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 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路 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 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XX.7. -XX. .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委托代建合同4

  委托人:____________

  代建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______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__.__.__-__.__.__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代建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建合同5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代建单位:

  项目使用单位:

  委托代建合同书:

  委托单位:

  代建单位:

  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管理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单位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含土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政策)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方式和内容

  1、代建方式(①全过程代理,②前期工作代理,③建设实施代理)

  2、代建内容

  ①前期工作代理内容: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征用、拆迁、环保、消防等手续。②组织建设实施代理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年度计划、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施工验收、资产交付等。③全过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两方面的代理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以代建单位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签约后):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费率(按项目投资的):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8、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成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单位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个执份。委托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使用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单位权利

  第四条委托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单位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单位权利

  第八条代建单位根据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代建单位有权拒绝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代建单位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单位权利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单位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有权对委托单位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单位义务

  第十四条委托单位应负责协调代理人、使用单位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委托单位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委托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内就代建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单位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委托单位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单位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第二十条代建单位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代建单位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单位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单位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单位。

  第二十三条代建单位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作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单位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单位报委托单位核准。

  第二十四条代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督。

  第二十五条代建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单位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督。

  第二十七条代建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代建单位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代建单位应根据使用单位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学习。

  第三十条代建单位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使用单位义务

  第三十一条使用单位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单位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第三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拨款。

  第三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使用单位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单位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责任

  委托单位责任

  第三十七条委托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单位责任

  第四十条代建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单位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因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单位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委托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因政策因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政策因素的、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第四十七条由于委托单位或使用单位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单位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单位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单位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单位承担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代建单位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单位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并经委托单位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单位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凋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代建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代建单位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单位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节约资金奖励: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 ______%)(10%-30%提取,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代建合同6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使用人(乙方):

  代建人(丙方):

  二Ο年 月 日

  委托代建合同书

  委托人(甲方):

  使用人(乙方):

  代建人(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xx]6号)和《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xx]7号),为保证市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控制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立项批复:

  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执行)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前期工作代理包括以下业务内容:

  1、会同使用人,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市招标管理部门和委托人备案;

  3、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4、会同使用人,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规划土地、房屋拆迁、环保、水务、消防、绿化等有关报批手续。

  (二)建设实施代建包括以下业务内容:

  1、组织施工图设计;

  2、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活动,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市招标管理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和委托人备案,并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会同使用人负责申报办理计划、规划、土地、拆迁、施工、环保、消防、

  供电、绿化、城管、交管等有关手续;

  4、向委托人提出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并按月报送工程进度和资余使用情况报表;向负责资金拨付的部门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告;按月向统计部门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

  5、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编制竣工决算并按规定报批,负责按竣工验收制度申报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将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和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移交使用人和相关档案部门。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万元)(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执行)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要求,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代建管理期限:

  1、建设和交付使用期:工期天

  2、质量保修期:按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本合同担保文件及有关资料

  非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的,合伺组件不包括第5、6、7项。构成本

  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子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九、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吝执两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丙方

  法定书表人:(盖章)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第一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代建管理费按第种方法计算:

  1、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费以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数额或费率为准;

  2、非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费按现行政策文件规定计算。

  第二条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

  节约资金奖励包括政府投资节约该:

  1、政府投资节约资金奖励=政府拐资资金节省额*奖励比率( %)

  2、自筹资金节约奖励=自筹资金节省额*奖励比率( %)

  注:“政府投资资金节省额”: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审核批准后,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自筹资金节省额”同理。

  第三条代建人以如下方式提供担保:

  1、代建人应按项目投资总额的%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2、其他方式:

  第四条代建人的项目经理: 电话:

  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需经委托人、使用人同意。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 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委托代建合同7

  市政[20xx]合同 号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因建设的需要,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工程的代理建设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工程代建内容及其权益、责任和义务,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单位:

  2、工程地点:

  3、工程名称:

  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5、工程建设方式:委托代建。

  二、委托的范围与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本项目建设的代理业主,履行甲方的权利

  和义务。

  2、甲方职责:

  ①、负责控制本项目的资金运作。

  ②、甲方负责该项目完成前期的各项报建手续,及所需表格及报

  批文件的签字盖章,负责现有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提供该工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及筹措本项目建设资金,保证本项目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

  ③、确保设计文件及时交付乙方。

  3、乙方职责:

  ①、负责本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从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管理到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等各项工作)。

  ②、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4、本项目合同会签程序需由甲、乙双方会签,并由甲方送财政备案。

  三、代建工程项目的范围与内容

  1、本合同的工程项目范围以设计的 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2、本合同项下不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土地征用、租用、青苗树木赔偿、施工场地内的其它房屋构筑物、各部门(含代管)以外的各种管线、障碍物的迁改和清除。上述事项应由甲方负责在乙方开工前办妥。

  (2)引至工地的临时给水、电力电源线,确保本工程如期顺利进行。

  (3)施工设计文件以外的工作内容等。

  四、质量等级

  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水利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合格工程等级。

  五、合同价款及变更约定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价款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1000万元),实际结算价款按照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3、工程及价款变更约定:

  对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等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等,应由甲方给予及时签认并给予变更补偿。

  六、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文件及图纸所提供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水利部验标合格工程标准。

  2、工程质量如不符合要求,乙方无偿返工重做,至合格为止。

  七、代建费及支付方式

  代建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建设本项目的代建工程管理费按 政综[20xx]227号文件规定计取,共计¥ 200000 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计算式:10000000×2%=20万元)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先行支付管理费的50%,计¥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剩余管理费待 财政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设计费、监理费、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1、工程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2、工程监理费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完成监理项目的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监理服务酬金的80%拨付给乙方,待工程完工验收且结算经 财政审结批复后,甲方应支付至审定监理服务酬金的95%(含税)给乙方,余款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工程价款采取“备料款一次拨付;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竣工办理总结算”的方式。具体约定如下:

  (1) 备料款拨付:甲方应在乙方选定施工单位后7日内按合同价款总额1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备料款,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000000 元)。

  (2) 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已完工程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价款的80%拨付给乙方;当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款的30%后,开始将备料款按进度款的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扣完为止。

  (3) 税务问题:根据税务局代建工程有关规定,该项目由甲方负责立项,工程发票、决算书审核书等抬头人应为甲方。乙方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工程税务交纳。

  (4) 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并在乙方提交结算价款经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28天内,甲方应支付至审定合同价款的95%(含税) 给乙方,其余5%尾款抵作工程质量保证金。

  4、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甲方须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该项工程质保金全额归还乙方。

  5、超出合同价款的工程款结算及拨付办法:另行单独办理竣工结算及拨款事宜。

  九、完、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经过初验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并备齐验收资料时,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一份;完整的资料一式三份;决算书一式三份。在确认无误后5日内安排水利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工程验收工作和验收文件编制办法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验收规程》的规定办理。

  2、对验收中提出需要整改项目,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符合质量等级为止,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3、在工程完(竣)工验收通过后或整改合格后的次日,乙方将验收合格的螺洲大桥防洪影响堤防加固补救工程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部门。

  十、争议解决办法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委托代建合同8

  委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XX.7.1-XX.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        代建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9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 农业项目咨询,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乙方实施 农业项目咨询 ,委托期限为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乙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乙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乙方责任:

  1.在甲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__;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四、项目内容:

  申请深圳市农业龙头企业

  深圳市菜篮子示范基地

  广东省农业厅颁发的无公害产地证书

  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产品证书项目

  五、项目完成标准、时间与质量考核

  以两年为期把以上甲方委托办理的农业认证项目以拿到证书为准,如果有哪一项不通过的,退回已收取的相关的咨询费用;已通过并拿到证书的,则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余下的款项。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根据乙方完成的咨询项目内家,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共计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付款期限约定如下:

  a)甲方应在合同签约当日付合同总金额的' ____%,即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给乙方;

  b)甲方应在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上门考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____%,即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给乙方;

  C)甲方应在获得认证证书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____%,即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甲方负责其后果。

  2.乙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 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协议属于项目委托合同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10

  委托单位:____市____区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区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1、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授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11

  项目业主单位(甲方):

  项目代建单位(乙方):__X

  第一部分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项目业主单位):

  乙方(项目代建单位):__X

  根据《__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精神,明确由甲方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由乙方为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展开相关建设工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代建协议。后续代建项目由指挥部书面委托,双方权利义务可参照本合同执行。

  一、项目概况

  1、代建项目:__X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延平新城区域内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__X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__X隧涵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全长846.5米,20__年1月加固

  K0+000~K0+060及__X本次抢险加固设计主要针对+060~+480段破损未加固段落。

  4、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由甲方拨付。

  二、代建方式:项目代建方式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设计至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代理。

  三、项目代建范围

  项目前期阶段含项目设计委托及审批等工作。实施阶段所涉及项目咨询、监理、施工队伍选择、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收集归档、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组织、协调、控制和

  管理等工作。

  四、项目代建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以审批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准,分阶段控制投资。

  2、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项目工期目标: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具体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为控制目标。

  4、前期工作目标:以满足相关行政审批为目标。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__X(盖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20__年月日签订于X

委托代建合同12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代建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人权利

  第八条 代建人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 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 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人权利

  第十一条 使用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人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 使用人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 使用人有权对委托人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 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人义务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条 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 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条 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四条 代建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五条 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 代建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七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使用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 代建人应根据使用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条 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人义务

  第三十一条 使用人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人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 使用人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拨款。

  第三十三条 使用人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使用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 使用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 使用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 责任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 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条 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人责任

  第四十三条 使用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条 代建人与使用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资金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_____%)

  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五条 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使用人负责组织接收。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天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代建人应按项目的_____%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 代建人的项目经理: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使用人向代建人提供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的具体时间:_________

  使用人为代建人提供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使用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代建人拨付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使用人的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按评估损失赔偿。

  (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代建人提出索赔要求。

  第五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委托代建合同1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已就目标公司股权收购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协议中涉及乙方为甲方代建“”项目抵作股权收购款和建成后后期的经营管理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本项目名称:项目暂定名为“”,项目最终命名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本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

  3、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平方米(约10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规划容积率,覆盖率,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4、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详见。

  第二条合作方式

  1、根据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开发建设,采用合作分工、分期实施、各司其职、自负盈亏的合作方式。

  2、本项目以土地方(甲方)和代建方(乙方)的名义联合开发建设。

  3、项目建成后,甲方对该项目享有所有权,乙方负责全面经营管理,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合作期限届满,如任意一方未提异议,则合作期限自动续延。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内容的项目建设用地,但不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2、甲方负责承担办理本项目开发建设前期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报规报建、地勘、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等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3、甲方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并承担其相关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时取得上述许可及相关合法资质,或因前期工作中所产生的纠纷影响到项目后期的建设,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并负责取得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全力配合乙方建设中取得。

  5、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6、甲方负责将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投资建设。甲方保证在xx年xx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使土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并于xx年xx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具备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7、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接驳位置,并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8、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9、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所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将人民币2500万元打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账户,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乙方投入资金、设备等均为个人投入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并享有按合作经营期间的全部收益。

  3、乙方在本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4、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乙方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

  第五条款项支付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工作日以内,甲乙双方在银行设立共管帐户。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

  第六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相关前期全部资料,包括土地以及该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款项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或因为其在项目移交前的任何行为影响到项目的后期建设,甲方以乙方所投入的总金额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需另行举证损失构成,且乙方可要求甲方返还所投入的全部资金。

  2、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30%违约金。

  3、乙方未按协议第五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收益,每逾期一日按所应支付的款项的1‰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可依协议在合作期限内自主经营管理,对与产生的收益,可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相关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建合同14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 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代建合同15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____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7、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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