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4-07-17 13:35:52 合同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范本必备1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装合同范本必备14篇

  安装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适用法律法规:

  合同适用国家、省、行业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防盗门制作、安装规范、标准。

  二、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桃源里商住小区

  2、工程地点:西南新区榆横6路与怀远7街交汇处

  三、产品及材料要求

  1.满足GB17565-20__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标准丁级技术标准。

  2.材料:冷轧钢板

  3.金属厚度:门框钢板厚≥1.5mm、外门板厚度≥8mm、内门板厚度≥6mm、门扇厚≥7cm。

  4.填充物:具有防火隔热功能。

  5.防盗筋:按国家标准

  6.锁具:要求选用名牌锁具,乙方应重点介绍所选锁具的功能及样式。

  7.表面处理:转印(招标单位保留对色彩选择的权力)

  8铰链:安全可靠。

  9.配件:含“猫眼”、门铃等,配件齐全

  10.面漆:木纹转印产品式样及质量以乙方提供的样品为准。

  四、工程量、单价及总造价:

  注:

  1、单价包括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输保管费用、税、利润、维修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及生产厂家对用户的承诺、售前售后保修等相关费用。

  2、工程量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五、工期:

  为了使工程进度能顺利完成,双方应积极协调本工程出现的实际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具体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完成。

  1、钢质防盗门自20__年4月15日开始安装至20__年5月30日完成。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时间延后,工期顺延。

  六、运输及包装方式:

  乙方自理并负责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安装部位。

  七、产品、质量标准:

  按样品要求制作,并符合相关规定。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符合A类全封闭平开式防盗安全门技术要求。防盗门安装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的`相关规定。

  八、验收方式:

  产品运至施工现场后,由乙方邀请甲方及监理等相关单位按样品及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安装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监理等单位对安装工程进行验收,签字认可为准。

  九、合同履行方式:

  本合同共一期履行,合同履行的前提条件是全部钢质防盗门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未发生质量问题,工期符合要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十、付款结算方式:

  所有防盗安全门采购及安装费用甲方均以桃源里商品房(商品房价格按销售价格下浮35%)抵扣工程款。

  十一、甲方责任:

  1、施工期间负责协调乙方和土建单位,共同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2、合同签订后如对门的尺寸、数量有改动、增减,必须向乙方提供尺寸及变更通知单。

  3、负责协调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电、垂直运输机械。

  4、负责检查制作、安装质量、工程验收工作。

  5、协调施工顺序及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土建方有关事宜。

  十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全套的有关资质,防盗门及相关配件的检验报告和相关的标准等技术证明资料,以便存档备查。

  2.乙方安装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及现场监理的监督管理,要遵守工地现场有关制度,注意保护其它工程设施。

  3.遵守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参加有关会议,服从统一安排,遇到具体问题及时与监理和土建方联系商议,确定方案后施工。

  4.乙方负责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配备相应安全防护用具,按规范施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应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工完料清。

  7.进入施工现场前与土建单位协商相互配合,按照甲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安装施工。

  8.按工程验收规定要求负责竣工验收等有关资料的编制。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并入土建方工程资料。

  9.负责防盗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公共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提供有关手续,资料合格,半成品,成品检测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承担有关报建、检测、验收相关费用。

  十三、保修:

  保修按乙方的相关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施工范围。

  2、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交工之日起,保修一年。

  3、保修范围:由于产品质量或安装造成损坏的由乙方无条件及时更换或维修,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破坏造成的门面不平、五金件等损坏,收取相应费用后维修。

  十四、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的管理、协调与监督,否则甲方与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加强与土建、安装等施工队伍的协调和配合,如与土建有矛盾时,及时通知监理,甲方出面协调。乙方必须按协调原则办事,不得以不良方式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3、乙方所供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安装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值的5‰计算向甲方偿付罚金。

  4、因乙方原因导致安装完工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值的5‰计算向甲方偿付罚金。

  十五、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甲方、乙方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结清工程款项后终止。

  十七、本合同未商事宜,甲方、乙方协商解决。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工种: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双方在建筑安装劳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和本企业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 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发包方式: 劳务承包

  三、劳务分包时间:

  开工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共计 天。该时间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执行,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工,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元,累加计算。

  四、劳务价格及工作内容:(见附表一)工作内容及要求:按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五、劳务价格中包括下列费用:

  施工作业全过程人工工资、奖金、机具及机具消磨维修费、节假日加班赶工补贴费、工人差旅住宿费、安全帽安全带配置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险工伤保险费等。

  六、劳务费结算办法:

  1、在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按施工进度支付劳务费。按双方签订合同人工清单执行。

  2、工程全面完工经业主、监理、质检站、设计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根据甲乙双方现场收方计量,按合同约定单价及现场临时签证单支付付总劳务人工费的97%。(需扣除每月进度款)。

  七、保险:乙方人员的保险由乙方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2、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工程管理条例及操作规程,对每个班组的每个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并在安全交底书上签字,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乙方设 为安全员,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和职业病防治教育,遵守安全技术交底,防止高处坠落、落物伤人、触电、火灾及机械伤害事故。乙方要为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保险;乙方施工过程中坚决杜绝重伤、死亡事故事件的发生。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工护具自备。施工时,严禁向建筑物四周及电梯井内丢任何物品,施工电梯载物要搁置平稳;严禁酒后上班,严禁拆除工地防护,在施工中若因违章操作或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伤、亡等安全事故其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并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 500 元以上罚款。乙方安全事故经济责任人 。

  3、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各工种、各工序的材料堆码、落手清、清洁卫生等工作。乙方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项目部规定的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统一调动、安排,并负责各自施工区域及责任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必须保证内、外部检查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每次罚款 100 元。

  4、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公司、项目部治安要求及治安管理制度,搞好内、外关系,若引起纠纷,除自行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外,项目部还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 1000 元以上的罚款。

  5、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全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形成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分清事故责任后,按以下办法处理:

  (1)、属于乙方责任,由乙方参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对伤亡工人或家属进行善后处理,费用乙方承担。

  (2)、属甲方责任,由甲方参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会同乙方进行善后处理,费用甲方承担。

  (3)、无论事故责任是谁,均由乙方直接面对出事故的工人及家属,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6、若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非因工死亡时,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

  7、乙方负责签订劳务合同,并承担甲方劳务分包期间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九、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乙方承接的工程验收必须达到质检站一次验收合格,实测点合格率在90%以上。

  3、乙方对所承接方的工作内容在进行验收前,必须先自检后合格后,再申请由项目质检部检查,最后请业主、监理、质检站、设计等验收检查,在此过程中乙方必须主动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4、如以上检查验收未达到规范质量要求,所有返工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己承担。在施工中如乙方违反现场管理规定,不积极配合项目部及业主、监理的合理要求,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项目部有权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劳务承包合同,并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各工序相关操作规范和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操作,严禁违章、违规操作。同时接受项目部、业主、建筑师、监理的检查,任何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均要求无重要条件整改,对项目造成损失的必须全额赔偿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职业健康及现场危险源标识。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办理劳务费的结算。

  2、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男性必须是18至50周岁、女性必须是18到45周岁,身体健康、无残疾及其他不适应高空和重体力劳动的疾病的'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所有施工人员需持有《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务工证》、《暂住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明》,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进场后,甲方严格按乙方投标时的班组花名册进行核对。进场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进场时必须达到50%,一月后必须达到70%,如检查必须达到上述要求、施工人员和花名册人员需要严格保持一致。

  (2)、乙方施工班组进场施工后,由于工作进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或因价格纠纷使工程无法进行时,经双方协调不成,甲方在劳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直接调换劳务班组。凡给甲方带来较坏影响的劳务队伍,取消该队伍在公司范围内的劳务投标资格。当施工现场劳务合同发生争议时,经现场协商不成,可由甲方人力资源部组织调解。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后结付人工费余款。

  (3)、乙方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验收标准、施工图纸及有关说明施工,在施工中必须对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它工具。如发生损坏、丢失,应按质、按价赔偿。

  十一、原材料控制: 实行现场材料领取制度,材料损耗按09清单定额计算,材损超过09清单定额的从劳务费中扣除。对计划合理,节约用施工料无浪费的优秀班组,完工结算时由班组申请,项目部及公司主管部门审批,视工程规模大小给予奖金500元—10000元。

  十二、其它: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提出附加条件,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双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书及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项目部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合同一式二份,即: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各专业工班按工程进度付款付款执行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安装合同范本 篇3

  编号:在ZH/ NM/LW 2011NO

  内蒙古邮苑小区(北区)工程机电安装

  工程施工合同

  发 包 方:淮安市镇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邮苑小区项目部

  承 包 方:施工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路西侧,康复街北侧

  2013年月日

  发包方(全称):淮安市镇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邮苑小区项目部(简称:甲

  方)

  承包方(全称):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呼和浩特市建筑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就内蒙古邮政生产指挥调度中心水、暖、电气结构预留、预埋及安装工程等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内蒙古邮苑小区(北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兴安路西侧,康复街北侧

  三、分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及图中所隐含(含竣工前所发生的全部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的地上、地下部分等范围的全部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弱电工程也包含了现场临水临电等的维护(即:除开发商单独分包工程之外的所有安装工程)。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文明施工。

  五、工程范围及内容:

  5.1给排水、采暖安装工程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中,各系统安装、强度严密性试验、系统通水试验、系统吹(冲)洗(脱脂)试验、系统消毒、通球试验、系统试运转调试均在本合同工程范围内。

  1〉 给水系统

  本系统施工范围包括整个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所示范围内的全部给水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一、二次结构部分预留、预埋等工作及预埋洞口的疏通工作。

  B:建筑物外墙面1.5米至各用水点包括地下、消防水箱间、住宅室内供水等市政供水管道的干管、立管、支管管道等安装;及附属阀门、水表等的安装。包括干管、支管及公共部分卫生间至水龙头、卫生器具及给排水配件(附件)安装。

  C:所安装管道范围之内的所有管道安装、阀门、水表安装的套管及支、吊、托架、管卡等的制作安装、防腐、刷漆;

  D:所属安装范围之内的所有阀门、仪表等配件安装;

  E:图纸范围内所有给水系统管道、阀门等的保温、防结露处理,设备、水表、管道色环标识、水流方向标识及文字标识及水表间内的水表文字标识等。管道、支架的刷漆,管道防腐等;

  F:所施工管道穿一、二次结构预留预埋套管之内的封堵、穿二次结构套管外封堵及除结构预留洞以外的管洞封堵,结构预留以外的预留预埋工作;

  G: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及设计变更、洽商等要求的其它内容;设计交底及甲方工程技术部门提出的施工、技术要求之内的所有内容;

  H:所属安装范围之内的所有管道安装、设备、阀门、仪表等安装;

  I:住宅部分户内卫生器具安装;

  J:所施工范围之内所有系统(含阀门)的强度严密性试验、水压试验、冲洗、消毒、通水、最终管道吹洗、系统试运行、运行调试工作及配合资料员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全部工作。

  2〉排水系统

  本系统施工范围包括整个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排水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一、二次结构部分预留、预埋等工作及预埋洞口的疏通工作。

  B:自室内各用户厨房、卫生间洁具(含地漏)开始至管井内所有排水管干、立、支管(含透气管及透气帽)出户管道(至距外墙皮1.5米)安装;

  C:屋面各机房排水管道、地漏安装;

  D:管道附属清扫口、检查口、伸缩节、阻火圈等的安装;

  F:所属管道套管(墙体、顶板按规范要求)制作安装,套管内管道封堵及结构预留洞以外的管洞封堵;

  G:管道支、吊、托架的制作安装;管道及支架的防腐、刷漆;管道设计、规范要求的管道防腐、保温、防结露;

  H: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及设计变更、洽商等要求的其他内容;设计交底及甲方工程技术部门提出的所有技术要求;

  I:管道安装、设备阀门、仪表安装;

  J:公共部分卫生间、各功能房间排水系统管道安装、卫生器具(含地漏)及给排水配件安装;

  K:所有排水系统设备、管道色环及文字标识;

  L:所有施工系统(含阀门)的强度严密性试验、冲洗、通水、通球等全部工作。系统运行调试及配合资料员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全部工作。 3〉雨水、空调冷凝水系统:

  本系统施工范围内包括工程图纸(含土建部分图纸)范围内全部雨水、空调冷凝水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从雨水斗开始,各种雨水、冷凝水立管、支管、水平管(建筑物外墙皮1.5米以内)等管道(含屋顶机房外排雨水)及配件的检查、清扫、安装及灌水等试验;

  B:各种管道检查口及伸缩节、阻火圈等配件的.安装、检查及试验;

  C:一、二次结构部分预留、预埋等工作及预埋洞口的疏通工作。

  D:各种吊架与支架的制作安装及刷漆等;

  E:除一次结构预留预埋以外的其余部分的预留预埋;

  F: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及设计变更、洽商等要求的其他内容;设计家底及甲方工程技术部门提出的技术要求;

  G:混凝土预留洞内加套管及二次结构内加套管(含预留洞)以及套管内加填料、堵洞、套管与管之间缝隙的封堵;

  H:所有施工系统的强度严密性试验、灌水、通水、通球、运行调试等全部工作。

  J:所施工范围之内的系统的灌水试验、通水试验、最终管道吹洗、运行调试及配合资料员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全部工作;

  5〉热水系统:

  本系统施工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热水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各住宅用户的热水器至厨房间、卫生间各用水点之间的管道及管道附属阀门安装、配件(附件)安装等;

  B:所安装管道范围之内的所有套管及支、吊、托架、管卡等的制作安装、刷漆、防腐;

  C:所属施工范围之内的管道、阀门、仪表等配件安装;

  D:所有施工系统(含阀门)的强度严密试验、水压试验、消毒冲洗、通水、

  最终管道吹洗、系统运行调试及资料的收集、配合资料员编制整理归档的全部工作;

  E: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及设计变更、洽商等要求的其它内容;设计交底及甲方工程技术部门提出的施工、技术要求之内的内容;

  F:所施工范围之内的系统得强度严密性试验、冲洗、通水试验、最终管道吹洗、运行调试及配合资料员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全部工作;

  6〉采暖系统:

  本系统施工范围包括全部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采暖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一、二次结构部分预留、预埋等工作及预埋洞口的疏通工作。

  B:建筑物外墙面1.5米至至各用户采暖终端处的管道干、立、支管的安装,所属管道阀门安装、仪表安装、分集水器的制作安装、散热器安装及其配件(附件)安装;

  C:所有管道、阀门及设备的刷漆、防腐、保温、文字标识、色环标识及水流方向标识等;

  D:所属管道穿一、二次结构(墙体、顶板)套管制作安装,套管内封堵及除结构预留洞以外的管洞封堵;

  E:所属采暖管道、阀门及设备的支、吊、托架的制作安装、刷漆、防腐; F: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及设计变更、洽商等要求的其它内容;设计交底及甲方工程技术部门提出技术要求之内的内容;

  I:所有施工系统(含阀门等)的强度严密性试验、水压试验、冲洗、灌水、通水试验及配合整体系统运行调试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全部工作;

  5.2电气安装工程

  1〉动力配电及照明系统和弱电系统等:

  本系统施工范围包括整个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所示住宅、配电室、电气竖井、电梯井道及楼内其他公共部分的全部电气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照明系统:

  A:配电系统:从低基配电室π接柜出线至配电间至各层配电表箱至户箱至各

  安装合同范本 篇4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安装合同范本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条例:

  一、工程内容

  钢结构安装,甲方负责提供一切材料、辅材及耗材,乙方负责安装(含工人工资、吊车费)。

  二、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总工期为_____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雨天等),工期相应顺延。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标准的施工图纸,如有变更,及时给予解答,并及时提供变更图纸,甲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认真领会图纸及设计要求,按图施工。如需现场复查,可联系沟通,但费用甲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四、劳务费用

  乙方进场施工,甲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万元整,工程完工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______%,余款______%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五、安全施工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规范、统一安排,自备安全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佩戴安全帽,使用电气设备要规范,必须安全可靠,特别室外用电要防水、接地,配电箱要配备漏电保护器,以防为主,安全施工,如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安装施工。

  3、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要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甲方。

  4、工程保修期为_____年,在质保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及时维修。

  七、违约责任

  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每延误工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工程结算完毕,付清工程款项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装合同范本 篇6

  甲方:合肥市华皖门窗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愿为甲方加工门窗,提供厂房、机器设备及操作工人。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经协商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 加工内容:

  1、 门窗的框、扇加工包括玻璃制作和装配 ;

  2、 五金配件装配 ;

  3 、严格按照门窗规范程序加工;

  4、 符合产品标准的包装。

  二、材料:全部材料(包括型材、五金、胶条、各种胶、螺钉等所有附件)均 由甲方提供并对质量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对进厂材料按甲方提供的品牌、 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予以验收。

  三、加工依据:加工依据为甲方提供并盖章或签字确定的分格图、节点图和制作尺寸、数量以及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标准进行加工,并严格遵守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

  四、加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GB/8814-20xx、JG/T131-20xx、JG/T140-20xx、JG/T176-20xx、JG/T180-20xx标准执行验收。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五、指派 为甲方驻乙方代表,组织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指导、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六、工期:在甲方提供的加工依据、材料均齐全的条件下,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日之前完成),逾期完成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的30%的.违约金。若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加工依据等延误,工期顺延。

  七、加工费单价:

  八、付款方式:单项工程窗框制作完成后,支付单项工程合同价 30% 至乙方、单项工程窗芯制作完成后,再支付单项工程合同价 50% 至乙方、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再支付单项工程合同价 20% 至乙方。

  九、包装:保护膜严格按照包装程序,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包装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十、运输:甲方负责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费。乙方负责装车并提供发货明细单。 乙方有义务

  为甲方联系车辆、代办运费结算等事宜。

  十一、交货地点:乙方厂内。

  十二、材料用量;材料正常用量以设计定额为准,其中型材以每批加工的优化 下料数据(套

  裁单)为准。允许加工差错和加工质量事故造成的材料损耗 为 5‰(以全部材料总金额计) ;超出允许损耗指标之外的材料损耗由乙方 承担。

  十三、剩余材料(不包括小 200mm 的料头)由乙方保管,加工完成后交于甲方。

  十四、施工安全

  1. 乙方应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施工期间因自身管理原因所发生的人身及财产

  安全事故,产生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服从甲方单位的安排及协调。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戴安全帽。

  3. 质量问题及解决: 所有质量问题应在货到 12 小时内提出,乙方在安装前解决 。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纠纷解决方式:协商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 至 年月 日。

  甲 方:合肥市华皖门窗制造有限公司乙方:

  现场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日 期:

  日 期:

  安装合同范本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中国石油联合生产指挥中心基地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内容及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制作安装符合甲方要求的标识、标牌;

  1.2具体规格、数量与边框材质详见附件一《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内容及报价单》所确定内容;

  1.3乙方在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必须保证质量,保修期为三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处理完毕;

  1.4安装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

  二、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2.1本项目制作、安装及维护总费用计人民币:壹拾陆万叁仟玖佰叁拾捌元整(¥0元 );

  2.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合同的全额发票,甲方须在收到发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50 %预付款,即人民币:捌万壹仟玖佰陆拾玖元整(¥ 元);

  2.3乙方制作完成甲方验收成品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40%项目余款,即人民币:陆万伍仟伍佰柒拾伍元贰角整(¥ 元);

  2.4安装完成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 10 %项目余款,

  即人民币:壹万陆仟叁佰玖拾叁元捌角整(¥ 元)。

  2.5甲方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向乙方付款。

  三、项目制作安装期限

  3.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完成合同所定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3.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4.1.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安装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参考;

  4.1.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1.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4.1.5甲方协调好乙方在安装过程中的现场一切事宜,不得造成乙方产生窝工和停工的损失。如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向乙方索要误工费;

  4.1.6乙方在制作、安装及维护过程中,如发生工作人员受伤、伤病等任何安全问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4.2.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沟通,并与甲方协商修改方案;

  4.2.3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制作质量,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制作物符合规定的品质,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4.2.4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工作;

  4.2.5由于乙方制作安装错误产生的问题,乙方有责任在设计制作上进行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执行时,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5.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返工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于制作及安装质量问题所致的一切后果;

  5.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5.5如属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所定项,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赔付甲方损失费用;

  5.6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甲方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五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补充条款中进行说明或签订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七、其他条款

  7.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7.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理人(签章):

  电话:

  20 年 月 日

  乙方: 代理人(签章): 电话: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范本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锅炉安装;

  二、工程地点:

  甲方锅炉房___;

  三、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 1台DZL4-1.25-AⅡ锅炉本体及阀门仪表安装;锅炉上台就位归甲方。

  2. 锅炉所属辅机安装,包括:引风机、鼓风机、烟囱、水处理、给水泵、分汽缸、除渣机和上煤机(除尘器用户安装);甲方负责土建基础制作。

  3. 锅炉所属全套辅机之间的烟风道、汽水管道、配电线路的敷设施工,水箱现场制作;

  4. 对于能够利用的旧材料、旧设备,如:引风机、鼓风机、烟囱、水处理、给水泵、分汽缸、除渣机和上煤机、法兰、管道等,乙方本着对甲方负责和节约的原则,尽量修旧利废;

  5. 汽水管道出锅炉房__米到车间,价格另议。

  6. 乙方负责办理锅炉安装开工和验收的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7.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锅炉使用证》,甲方承担费用。

  四、材料供应和技术要求:

  1. 安装所有材料由甲方购置,包括:钢管、钢板、保温材料、油漆、润滑油、电线、阀门和标准件等等;

  2. 乙方承担安装辅料和工具,包括:电焊条、氧气乙炔等安装使用物料;

  3. 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锅炉技术资料,乙方按锅炉技术资料与甲乙双方协商的要求施工。

  五、验收标准:

  1.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2. 当地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

  六、工程期限:

  自20__年__月__日开工之日起,至试车合格之日止,计 30天。如遇超过4小时的停水停电,及材料供应不及时,工期应相应顺延。

  七、工程造价:

  1. 安装工费共计 万 千元整(不含锅炉房以外管道)。

  2. 施工期间的水、电费归甲方单位。

  3. 出现本合同以外的安装项目,甲、乙双方根据河南省工程施工定额计算价格。

  4. 如果因甲方原因出现返工和误工,甲方应给乙方签证,施工完成后双方协商解决。

  八、付款方式:

  1. 合同成立,甲方预付仟元整;

  2. 工程进行半数再付 万元整;

  3.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合同款;

  4. 甲方必须将工程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公司账户。

  九、其它:

  1.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甲方应派专人协调现场施工。

  2. 施工期间,甲方提供食宿条件,费用乙方自理。

  3.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负责。

  4. 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当修复或赔偿。

  5.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____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__高新区瑞达路99号 开户行: 开户行:建行开支

  帐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定日期:

  20__年__月__日

  安装合同范本 篇9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 话: 传 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 号:

  纳税人代码:销售总部: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 系 人: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买方根据 项目需要,经过比较和选型,决定向卖方订购***商标的电梯 台;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设备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需求产品排产前7个工作日支付设备款的20%作为预付款,提货前支付设备款的75%,余款5%在第一年保修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分批交货,则按比例分批支付。

  2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后60天时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卖方可以视作买方自动退货并书面通知买方,也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卖方迟延交货超过原定期限60个日历天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卖方仍应向买方缴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且卖方须于终止合同之日起的七天内,全额返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项。

  3 卖方在申请付款时,须向同时向甲方提供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延期付款。

  4 经卖方同意,计价和支付为不同币种的,按合同签订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结算。

  四、交货日期

  1 个日历天内将设备生产完毕,具备提货条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最迟到货日期不得超过双方安装合同中的预约开工日期。

  2 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以天为单位顺延。

  五、货物到货后存放地点 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六、货物存放方式

  由卖方负责运输,并购买相关保险,货到工地后由卖方负责保管并为后续安装作做好准备工作。 产品运送到达地址为:

  七、产品包装

  1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八、产品质量保证

  1 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国产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进口商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 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液压梯按我国拟等效采用的欧洲标准 EN81-2:1998《液压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杂物电梯按国家 JG135-2000《杂物电梯》标准制造。

  3 由卖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

  4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买方或使用单位必须与卖方签订《产品安装合

  同》,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5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并遵照执行。

  7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不补差价。

  九、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件一)。 2 双方履行安装合同后,卖方按国家有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另向买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十、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2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或被视作自动退货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守约方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3、一旦电梯发生故障,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后的24小时内没有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开始维修工作,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可动用涉及故障电梯的5%的保证金,请第三方维修。如超出5%的部分,须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由买方先行垫付,但卖方须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的3天内归还买方垫付的维修金并补足维修费用。

  4、如本合同产品买卖部分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双方签订的产品安装部分同时终止或解除。

  十一、其它

  1卖方已具备交货条件,但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接收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可免费保管60天,自第61天起,买方按如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仓储费: 国产电梯每台60元/天、进口的电梯每台120元/天,该仓储费在卖方发货前付清。2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产品安装完成且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95%货款而获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可另行转让和处置。

  3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4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营业设计图”、“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 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7 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8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二、保修及保养的约定:

  1 、电梯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产品本身产生的质量问题,卖方承诺负责维修或更换。质保内容为:

  产品质保期期限约定为自产品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的24个月。 (1)质量回访服务:

  在经政府部门验收后的24个月内,公司将免费提供定期产品质量保证服务。在产品质保期内,按照“电梯保质期回访单”的项目要求,以每季度至少对用户实施一次,且每两次时间间隔不得

  大于三个月的频次进行回访。质量回访人员将按回访要求对产品质量和运行状况进行了解,并对产品进行必须的现场检查或修理。 (2)售后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内对确由产品质量而非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零部件损坏予以免费更换。更换下的损坏部件由卖方统一回收、处理。

  (3)24小时急修服务:公司在全国各分公司都设有24小时急修中心,在接到用户报修信息后,由急修中心通知相关维修站急修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迅速排除故障,并将故障原因反馈至公司急修管理部门,以便在今后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4)人员培训服务:买方应在质保期内为用户免费提供“用户手册”等电梯使用资料,并为用户培训电梯维护管理人员,使他们初步掌握一些电梯日常使用中的维修保养管理知识。卖方在产品验收后对买方人员或物业管理人员提供2个人次(为期3-5个工作日)的设备使用、简单故障排除培训(指现场培训,食宿由各方自理)。

  2、卖方承诺,提供保养的方式为******。保养具体内容为:

  (1)每月定期保养服务:电梯保养人员根据“SMEC电梯维修工艺”的要求,根据“SMEC月度保养计划” 所规定的日期,按“SMEC电梯/自动扶梯保养作业报告”所列的项目逐项实施保养。 (2)年度周期保养:电梯保养人员根据年度保养计划周期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每月对电梯进行2次维修保养,其中间隔天数不超过15天一次。 (3)24小时应急修理服务。

  (4)一梯一档记录:将买方每一台电梯的保养记录、故障现象、零部件更换情况进行归档。 (5)年检服务:我公司将配合用户做好政府主管部门对用户电梯的设备年检工作,对政府部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及时进行整改。

  (6)以上保养包含定期检查及故障维修的人工费及润滑油费用。

  安装合同范本 篇10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守约、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塔机安装合同。

  (一)、安装塔机的概况

  1.1塔机型号:QZT-63

  1.2塔机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1.3塔机安装说明书

  1.4塔机安装高度说明:

  (二)、安装塔机时间地点

  2.1地点:

  2.2时间:20xx年4月26日

  (三)、费用及付款

  3.1安装费、安检费资料费。

  3.2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付款80%,经安检部门认可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付清余款。

  (四)、甲方责任

  4.1提供安装塔机的全部技术资料

  4.2提供安装塔机的整件和合格配件。

  4.3提供《甘肃建筑起重机械登记表》

  4.4督促施工总包方单位创造安装塔机的施工条件。

  4.5协助安装单位做好安装塔机全过程的.安全技术工作。

  (五)乙方责任

  5.1应提供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提供单位名称及证书)

  5.3安装塔机,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加强管理。

  5.4编制塔机安装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塔机安装的质量。

  5.5应与施工总包单位签订安装塔机的安全协议书,并严格执行,确保塔机安装过程的安全。

  5.6安装完毕应提供塔机安装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

  (六)其它

  6.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所在地法院裁决。

  6.2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6.3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日期:

  安装合同范本 篇11

  发 包 单 位: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宜华湘江名城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湘潭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湘潭市宜华地产水电安装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湘潭市东泗路西侧;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工程内容:水电安装工程;

  强电:按所有水电施工完毕

  弱电:(包括电视,电话,安防)从室内第一个转换箱开始施工,室内所有施工预埋管完毕,但转换箱主线需预埋管至室外1.5米,进户线等施工完成。

  防雷:包括防雷接地,等电位联接,电源进户箱做重复接地等。

  给水:室内按给水图施工完毕。

  雨水:落水,阳台排水,空调排水施工至最近的雨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污水:室外施工至出墙外最近的污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栋中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辅材、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确保优良)。

  2、承包范围:包消防预留洞孔、弱电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室外落水和阳台排水及空调排水和强电的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施工图纸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电信、电视、智能化安防系统预埋、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优良”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本合同约定本工程人工单价明细如下:

  ①人工价: 元/㎡;

  ②计时工:按 60.00元/工日计算;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10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1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④调试验收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0%

  七、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就必须向听从甲的工作安排,报好材料计划。

  2、主体封顶前,保证班组生活费,每人每月按800元,主体封顶后经质监站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工程量40%的工程款

  3、主体封顶后交付的装饰,完成所有零星工程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10%。

  4、装饰工程完成后,在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20%的工程款。

  5、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6、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八、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并更好;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

  7、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所有更换、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如当事人支付困难,则由乙方代交,在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800元。

  9、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

  10、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人员,节假日,双枪季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担。

  11、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12、乙方负责在承包的,设备的装车,卸车及搬运和甲方工具及设备。

  13、甲方负责资金的及时到位,及关系协调义务。

  九、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湘潭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湘潭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为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5、签订地点:湘潭市雨湖区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范本 篇12

  发包方(甲方):鸿涛安县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宏钢玻璃

  因甲方在花荄原味食府店面装修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购买乙方的玻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原味食府玻璃安装工程

  2、合同内容:门柱采用8毫米黑色喷漆整体玻璃,正立面需要喷字,费用:120元/平米;门头采用5毫米黑色喷漆玻璃,费用:100元/平米;室内柱面中部茶镜刻字,费用:110元/平米;室内装饰柜隔板10毫米玻璃磨边安装,费用:80元/平米;喷漆玻璃需要喷字的部位,每平米适当补贴。

  3、供货及运输方式:乙方包运输和安装,甲方在施工现场验收成品,按实收方结算。

  4、材料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玻璃需先封釉再喷专用玻璃漆,接缝严密,打胶工整圆润,玻璃必须先封釉再喷漆,安装必须安全牢固,如因玻璃安装不牢固导致的安全责任须由乙方全部承担。

  5、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何成贵为驻工地代表,负责验收货。

  2、按约定付款。

  三、乙方工作:

  1、乙方 唐世红 为乙方代表,负责工程所有事宜。

  2、乙方安全责任自负。

  四、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付款方式:在20xx年 6 月 9 日前甲方支付乙方预付货款1000元整,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总造价的.95%,余下5%尾款作为质保金,3个月后支付。

  五、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意一方违约,违约方按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的2倍进行赔偿。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xx年 月 日

  安装合同范本 篇13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承、分包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该0.38KV室外电缆安装工程(以下称为“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室外电缆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分院施工现场

  工程承包范围: 0.38KV室外电缆安装(包工及主材、辅材、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通过)。

  二、合同价款

  本分包工程总价元(大写:)明细见附件一。(此价款为暂定价,最终以发包人审定价格和承包人实际验收工程数量为准,本价款含税金并包含15%总包管理费,承包人在每次付款时相应扣除。)

  三、工期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40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国家及湖北省与武汉市施工验收规范标

  准,并符合承包人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待分包人安装完毕且承包人在从发包人处得到相应的工程进度款10日内支付暂定价的60%;工程完工且承包人通电后,在承包人从发包人处得到相应的工程进度款后付至暂定价的75%;在该项工程经发包人审计并确定最终决算价款后,在承包人从发包人处得到相应的`工程进度款后10日内付至最终决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五天内一次性支付。另外,每次付款时分包人必须提供合法发票,并配合承包人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指派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2、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条件,做好与各个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3.开工前由承包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七、分包人责任

  1、分包人委派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原则上分包人代表不得易人,如确实需要更换的,分包人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代表继续承担前任代表应负的责任。分包人驻现场管理代表必须参加承包人、监理等单位主持的工程会议,不得迟到、缺席。分包人驻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工程开工到竣工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现场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方式24小时开通,否则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进行罚款。

  2、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实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在工程质量上必须以合格标准贯彻每个工序,接受业主、承包人和监理方的监督。

  3.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设计有误或不合理之处,重要或关键部位所需材料不符合要求,应立即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经各方会同协商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签字认可后实施。

  4.分包人组织供应的材料必须必须符合设计和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的合格产品,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的“三无”产品。

  5.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必须达到优良,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武汉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手册》并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施工现场。分包人应严格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分包人承担承担责任。

  6.分包人需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

  7.在保修期内,接到承包人维修通知八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超过规定时间未派专人维修,视为违约,每次罚款壹万元,由分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八、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分包人应及时填制记录表报承包人和监理,承包人及监理接到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由三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竣工移交,并提供3份竣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以正式通电后发包人书面认可为准。以设计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承包人叁份,分包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

  附件一、详见电缆安装预算书。

  承包人: 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开户银行:帐号:

  安装合同范本 篇14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罚款____‰。

  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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