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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遗赠抚养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遗赠抚养协议1
法律上规定的抚养义务是根据抚养当事人上方的血缘关系所制定的,一般情况下抚养义务不能转给他人。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抚养义务的遗赠和转让,只要当事人遗赠双方达成协议,抚养义务就可以转让。但是这一过程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遗赠抚养协议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一般不是法定继承人,是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且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我国法律范围内的遗赠不仅可以遗赠财产,还可以遗赠抚养权。而遗赠抚养协议构成要件就是遗赠双方对抚养权的遗赠要求。只要双方条件符合遗赠要求,那么抚养权就可以进行遗赠。不过这整个过程,都要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抚养权的拥有是法律严格规定,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进行转让。
遗赠抚养协议2
一 、遗赠抚养协议的解除程序
1、因扶养人不履行合同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所谓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指扶养人完全不履行合同又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形,包括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根本违约(《合同法》第94条)。此外,因不可抗力等非可归责于扶养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此时扶养人对不履行合同存在免责事由,遗赠扶养协议也可被解除,扶养人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2、因遗赠人违约而解除合同。“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义务)”应包含以下两层含义:首先,遗赠人生前不必实际履行遗赠义务,也就不可能构成实际违约,但这并不排除遗赠人预期违约的可能,尤其是在被扶养人生前任意处分财产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扶养人可以以被扶养人预期违约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其次,根据目的扩张解释,这里的遗赠人还应该包括遗赠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以及遗产管理人。遗赠人死亡后,遗赠扶养协议由上述当事人继受,因他们的违约行为,也可导致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3、解除合同不是违约责任形式却可成为违约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分协议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三种,其中法定解除在实务上最为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 条集中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解除制度:“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二、遗赠抚养协议的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遗赠抚养协议3
遗赠人:
抚养人:
___因年老,患支气管炎、肺气肿等病,身体衰弱.有一子,在边防部队某部任连长,已在边疆安家.我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内侄__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并请村长向__,村调解委员会主任__作证,请__县法律顾问处律师__代书,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
一、__愿将自己的瓦房三间、猪圈一个,建筑面积为117平方米,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计有大床一张、小床两张,大小方桌各一个、大小立柜各一个、木凳六个、水桶一挑、粪桶两挑、小农具若干件)全部赠给__.__在__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二、__保证继续悉心照顾__,让老人安度晚年.至__去世之前供给其衣、食、住、行、医疗等全部费用,并保证康__的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水平以上.__的饮食起居的一切照顾由__承担.__去世后由__负责送终安葬.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__、__各执一份,村长__保存一份.
立遗嘱抚养协议人:___(签字盖章)
抚养人:___(签字盖章)
证明人:___(签字盖章)
___(签字盖章)
20__年_月_日
遗赠抚养协议4
遗赠人:________,男,_____岁,_____省_____县人,住_____县_____乡,农民。
扶养人:________,男,_____岁,_____省_____县人,住_____县_____乡,农民。
_____因年老,患支气管炎、肺气肿等病,身体衰弱。有一子,在边防部队某地连长,已在边疆安家。我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内侄__________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遗赠扶养协议,并请村长_____,村调解委员会__________代书,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___
一、_____愿将自己的瓦房三间、猪圈一个,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计有大床一张、小床两张,大小方桌各一个、大小立柜各一个、木凳六个、水桶一挑、小家具若干件)全部赠给_____。_____在_____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二、_____保证继续悉心照顾_____,让老人安度晚年。至_____去世之前供给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水平以上。_____的饮食起居的一切照顾由_____承担。_____去世后由_____负责送终安葬。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村长_____保存一份。
立遗嘱扶养协议人:___
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证明人:___
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遗赠抚养协议书3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___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___
性别:___ 性别:___
出生日期:___ 出生日期:___
住址:___ 住址:___
身份证号 :___ 身份证号 :___
甲方愿意将其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抚养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___
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___
(1)房产:___
(2)机动车:___
(3)存款:___
(4)其他财产:___
第二条 乙方抚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
具体为:___
饮食安排:___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
生活安排:___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 元。
医疗安排:___乙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 元。
其他安排:___ 。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本协议。
3.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
2.乙方无故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 办事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 乙方(签字):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遗赠抚养协议5
一、遗赠抚养协议法律特征
1、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
3、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 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4、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5、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 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
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遗赠抚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遗赠抚养协议法律特征也十分明显,它是一种法律上的合同,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也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要比继承和遗嘱来得更高,在实践中,如果发生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发生冲突的情况,遗赠抚养协议会被优先考虑。
遗赠抚养协议6
遗赠人:秦发兴,男,七十三岁,住共平乡荷花村。
扶养人:章水之.男,四十一岁,住共平乡荷花村。
遗赠人秦发兴因年老体弱多病,行动十分不便,儿女均在外省工作,现身居农村无人照顾。为了安度晚年,自愿与外侄章水之达成此《遗赠抚养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扶养人章水之时遗赠人秦发兴负责生养死葬。
二、遗赠人秦发兴在生之时,与扶养人章水之同食、同吃、不同宿。秦发兴在生病期间,卧床不起之时,章水之必须与秦发兴同宿一室,对秦发兴进行护理。
三、秦发兴去世之后,实行火葬。
四、亲友所送之礼物,设一人登记。如秦发兴的子女返乡自愿料理其父亲秦发兴的丧事时,丧事由子女负责。如在丧事之中,子女不能返乡料理时,秦发兴的'丧事由章水之负责。对丧事中所收之礼物,谁负责安葬谁有处分之权利。
五、秦发兴在共平乡荷花村的财产有:房屋两间,28平方米,双人床、衣柜、面盆、方桌各一件,被盖三床、蚊账一床、板凳四条及其他日用小件物品等,遗赠归章水之所有。
六、此遗赠扶养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待上列条款实现之后,方具有法律效力。
遗赠人:秦发兴(盖章)
扶养人:章水之(签字)
一九XX年十二月十五日
立于共平乡荷花村四组
遗赠抚养协议7
遗赠人:xxx
性别:男、
年龄:七十三岁
地址:住共平乡荷花村。
扶养人:xxx
性别:男
年龄:四十一岁
地址:住共平乡荷花村。
遗赠人秦发兴因年老体弱多病,行动十分不便,儿女均在外省工作,现身居农村无人照顾。为了安度晚年,自愿与外侄章水之达成此《遗赠抚养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扶养人章水之时遗赠人秦发兴负责生养死葬。
二、遗赠人秦发兴在生之时,与扶养人章水之同食、同吃、不同宿。秦发兴在生病期间,卧床不起之时,章水之必须与秦发兴同宿一室,对秦发兴进行护理。
三、秦发兴去世之后,实行火葬。
四、亲友所送之礼物,设一人登记。如秦发兴的子女返乡自愿料理其父亲秦发兴的丧事时,丧事由子女负责。如在丧事之中,子女不能返乡料理时,秦发兴的丧事由章水之负责。对丧事中所收之礼物,谁负责安葬谁有处分之权利。
五、秦发兴在共平乡荷花村的'财产有:房屋两间,28平方米,双人床、衣柜、面盆、方桌各一件,被盖三床、蚊账一床、板凳四条及其他日用小件物品等,遗赠归章水之所有。
六、此遗赠扶养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待上列条款实现之后,方具有法律效力。
遗赠人:xxx(盖章)
扶养人:xxx(签字)
一九xx年十二月十五日
遗赠抚养协议8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抚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____________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第二条、乙方抚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_________ 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 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______元。 医疗安排:乙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______元。其他安排。
第三条、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五条、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第七条、本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本协议。
3、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
2、乙方无故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办事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遗赠抚养协议9
一、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二、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三、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四、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五、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对于我们来说本质上都是可以按照吩咐获得一定方面的遗产,而且是都可以选择的遗产分配方式,但两者之间其实是存在较大区别的,而且行使的方式也是不相同的,如果没有把握好的话可能还会出现冲突的情况,所以对此我们需要有明确的认知。
遗赠抚养协议10
遗赠人:
抚养人:
___因年老,患支气管炎、肺气肿等病,身体衰弱。有一子,在边防部队某部任连长,已在边疆安家。我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内侄__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并请村长向__,村调解委员会主任__作证,请__县法律顾问处律师__代书,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
一、__愿将自己的瓦房三间、猪圈一个,建筑面积为117平方米,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计有大床一张、小床两张,大小方桌各一个、大小立柜各一个、木凳六个、水桶一挑、粪桶两挑、小农具若干件)全部赠给__。__在__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二、__保证继续悉心照顾__,让老人安度晚年。至__去世之前供给其衣、食、住、行、医疗等全部费用,并保证康__的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水平以上。__的'饮食起居的一切照顾由__承担。__去世后由__负责送终安葬。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__、__各执一份,村长__保存一份。
立遗嘱抚养协议人:___(签字盖章)
抚养人:___(签字盖章)
证明人:___(签字盖章)
___(签字盖章)
20__年xx月xx日
遗赠抚养协议11
一、遗赠抚养协议生效条件是什么?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
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二、遗赠抚养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包括扶养和遗赠两个方面:
1、扶养人的义务:
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对受扶养人负有扶养的义务。该义务自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时起即发生效力,且是继续性的。
2、受扶养人的义务:
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受扶养人负有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受扶养人对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不得擅自处分。
三、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应注意以下几点, 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遗赠抚养协议12
我们有一句古话,叫做,人固有一死,死有轻如鸿毛也有重如泰山。而人在死前,一般会立好遗嘱,对自己身后的财产进行安排。这个时候用到的有两个法律概念,一个是遗赠,一个是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哪个更强?
一、遗赠
遗赠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赠具有如下特征:(1)它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2)受遗嘱人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3)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4)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5)受遗赠人无权参与财产的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
二、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指公民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2)遗嘱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其优先性表现在: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相抵触时,遗嘱无效,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4)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权利只能在受扶养人死亡时实现。
三、效力比较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 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 办理。《继承法意见》第五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 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 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办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 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无效。
四、遗赠扶养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扶养人(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3、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各称、数量、处所。
4、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哪个更强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根据上文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从中知道,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两者之间后者的效力更强,一旦有冲突,要按照后者要求和规定行事。
遗赠抚养协议13
一、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所需材料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 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3、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 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二、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
1、 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3、 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4、 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5、 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三、遗赠抚养协议的特点
1、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抚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2、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3、遗赠抚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
4、遗赠抚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
双方当事人如果达成了遗赠抚养的约定,就要签订一份遗赠抚养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财产问题,而且双方不是法定继承的关系,所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能办理一下公证。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财产凭证、关系证明和遗赠抚养协议等材料,特别是财产证明,还要注意是否有债权债务的情况。如果有债务纠纷,双方还要协商下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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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人:
扶养人:
遗赠人秦发兴因年老体弱多病,行动十分不便,儿女均在外省工作,现身居农村无人照顾.为了安度晚年,自愿与外侄章水之达成此《遗赠抚养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扶养人章水之时遗赠人秦发兴负责生养死葬.
二、遗赠人秦发兴在生之时,与扶养人章水之同食、同吃、不同宿.秦发兴在生病期间,卧床不起之时,章水之必须与秦发兴同宿一室,对秦发兴进行护理.
三、秦发兴去世之后,实行火葬.
四、亲友所送之礼物,设一人登记.如秦发兴的'子女返乡自愿料理其父亲秦发兴的丧事时,丧事由子女负责.如在丧事之中,子女不能返乡料理时,秦发兴的丧事由章水之负责.对丧事中所收之礼物,谁负责安葬谁有处分之权利.
五、秦发兴在共平乡荷花村的财产有:房屋两间,28平方米,双人床、衣柜、面盆、方桌各一件,被盖三床、蚊账一床、板凳四条及其他日用小件物品等,遗赠归章水之所有.
六、此遗赠扶养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待上列条款实现之后,方具有法律效力.
遗赠人:秦发兴(盖章)
扶养人:章水之(签字)
一九__年十二月十五日
立于共平乡荷花村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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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
(1)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
(2)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遗赠抚养协议包括哪两种?
1、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2、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由此可见,通过签署遗赠抚养协议,可以让没有抚养能力或者独立生活能力的老年人得到保障。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具备法律效力,其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抚养人如果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则受抚养人可以拒绝支付费用并不给予财产的赠与。而受抚养人违约的话,则要支付必要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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