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理合同

时间:2024-08-30 18:00:54 合同 我要投稿

品牌代理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品牌代理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品牌代理合同

品牌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共同开发“凯诗莉”品牌系列产品的四川绵阳德阳销售市场,同意乙方在经授权的地区代理销售“凯诗莉”品牌系列产品,特此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拥有品牌“凯诗莉”系列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现授予乙方为地区的(总)代理商,进入商场营销、开设专卖店、甲方按协议维护乙方的经营代理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也与甲方无关。

  3、乙方同时需向甲方先交付元的提货保证金,并取得区域代理资格。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三个月内尚未履行合同进行代理开业,甲方有权扣没提货保证金,同时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代理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提货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给乙方。

  4、区域代理授权成立后,甲方为乙方提供零售、经营、专卖等有效的授权文书,指定经营证书、店面设计方案等,然后开展正常的代理经营。乙方在甲方授权地销售“凯诗莉”品牌系列产品之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件手续,概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授权予乙方后,乙方须专业经营,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至授权地区以外,进行跨区域经营;亦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予有可能将该商品销售至非授权地区的第三者。

  6、甲方认定乙方的代理能力、信誉和经济实力等出现问题,有确定乙方代理资格与否的权限。其情形具体如下:

  A.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B.经营不善,未能完成约定的计划经营指标(批发进货数)。

  C.违法违规经营,对“凯诗莉”品牌造成损害的。

  D.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凯诗莉”品牌的。

  E.泄露凯诗莉品牌的各种商务机密,经认定造成损害的。

  F.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7、甲方与乙方确定的年度销售指标为约万元(代理批发价)。其中包括计划完成销售:商场(个专厅)等商业零售预计万元、开设专卖店(间)销售预计万元,合计商业零售万元。若乙方6个月内未完成合同销售汇款指标的%,甲方有权提前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8、乙方所需产品进货需带款提货。甲方以公司的批发价(不含税价)供货,甲方建议乙方确定相应的零售价,并以当地同类品牌产品的市场基价作参考进行销售。

  9、产品质量按甲方对消费购买所承诺的规定办理或参照国家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等规定。

  所有换货之产品,乙方须事前申报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尚可发回换货之产品。

  10、乙方如进行授权区域内之大型商场销售甲方授权产品,需设立专厅其装潢费及专卖店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1、乙方在授权区域内,有义务协同配合甲方维护甲方所拥有的品牌,防范抵御各种有损品牌形象的不法行为,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动态。品牌维权之法律费用由法律行动发起者负责,甲方当全力支持。

  12、本协议有效日期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于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约所赋予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人。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约定,任何方的违约,都将承担法律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并补偿给对方。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免收任何费用,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代理权终身享用;

  5、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为准;

  2、乙方款到甲方帐户合同正式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从签定之日起既具有法律效应;

  5、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主管: 手机:

  地址:

  公章: 签字:

品牌代理合同2

  甲方(出品方):

  乙方(代理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 系列产品的专营店渠道代理商。

  二、乙方代理区域为?? 省 市的专营店渠道。

  三、任务指标: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下达《财务年度销售任务》,双方共同签定该目标。

  四、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款到发货,正常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收取市场保证金的约定

  收取市场保证金是为了严肃市场纪律,保证甲方的各项销售政策制度顺利实施,同时保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违规代理商侵犯,现就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1、保证金的收取

  甲方每一合同财务年度开始之前收取乙方当年度市场保证金 万元。(乙方支付时需注明为市场保证金)

  2、保证金的返还

  (1)在该合同财务年度期间,乙方未发生约定第3点规定中的不良记录,则市场保证金在次年三月份全额返还。

  (2)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年度内解除合作关系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参照第十二条: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处理约定;

  3、关于不良记录的规定

  乙方若出现下类情况则视为不良记录,乙方出现不良记录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罚款。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10%保证金,发生五次不良记录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以下情况每发生一次,则最少视为一次不良记录(有特别注明的按注明的不良记录计算)

  (1)恶意窜货(指向非乙方代理区域销售或非乙方代理区域进货、调货);

  (2)擅自改变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销售计划;

  (3)擅自调整市场零售或批发价格,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4)在执行甲方的促销政策方面弄虚作假;

  (5)在费用核销方面弄虚作假;

  (6)同时代理2个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规定成立独立的.品牌事业部,或者未按约定安排规定的人数,出现则视为三次不良记录;

  (7)安排品牌事业部人员从事其他非甲方指定产品的推广、服务工作,出现一次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8)经常出现款项不到位或断货现象,不能保证正常供货;

  4、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直接扣除保证金做为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立即将不足部分另行补偿;

  5、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补齐所有被扣除的保证金。

  六、对窜货问题的控制

  定义:窜货即品牌越区域销售;(包括恶意窜货和无意窜货)

  1、针对无意窜货,将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报告给窜货方,窜货方于一周之内协助处理完毕;

  2、若超过一周未处理的(无论任何原因),将由彭氏集团或被窜货方处理,即现金收回所有货品,收回费用将由? 直接从窜货方货款中扣除或者由窜货方直接现金支付给被窜货方;

  注:收购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出厂零售价!

  3、针对恶意窜货,视情节轻重,将提出严重警告,并按上述方式处理,如果超过三次者,将此客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发货,直到妥善处理窜货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证金方可合作;

  七、甲方的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行为准则:

  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区域供货;

  2、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经营的地区窜货,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提供给乙方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产品及统一的销售政策的支持。

  八、乙方的主要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履行对甲方销售指标承诺,季度比例 。

  (二 )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撤销乙方产品经销权。

  (三)在未经甲方的确认下,乙方(关于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诺:

  1、不擅自抬高零售价及供货价(终端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五折);

  2、不克扣助销赠品。不得将甲方助销品挪为它用,更不得将助销赠品转为商品销售获利;

  3、不向约定的辖区地域范围以外(同城或异地)的任何零售商店提供甲方品牌商品;

  4、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产品;

  5、乙方有义务保密(关于甲方品牌商品的)销售业绩、促销活动策划案、代理商供价、指标以及不同形式的激励方式和奖励体系;

  如乙方违返上述1至5条中的任意一条一次,甲方提出书面批评一次,连续二次者则全国会议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者则甲方有权撤销该系列产品经销权,情节严重者取消甲方品牌代理权。

  (四)无论何种原因,当甲乙双方合作解约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30日内清算货款完毕。公司内不得留存甲方品牌商品。包括在解约清算后从其他渠道引进甲方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维权措施。

  (五)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开展(关于甲方品牌商品)与丙方有关的终端促销活动、厂商互动(如:培训、市场调研等)活动时,在不影响乙方合作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有义务积极响应。否则,视同违约。

  九、产品退换货规定

  为保证公司与代理商伙伴都有一个良性的进销存管理,现特针对退货做出如下协议:

  (一)提前告之:如贵司调整货物需提前将退货申请表(见附表)传真至我司商务科,经商务科科长审核签名回传后方可退货,否则我司将拒绝收货。

  (二)帐实相符:所退货品与清单必须相符,如若不符,公司将以实收为准。

  (三)货运费用: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运费均由退货方承担。

  (四)退换货比例:以全年销售额为基数

  请配合如下要求严格把关所退货物:

  1.产品外包装退货问题:如因特殊原因造成个别产品外包装损坏,我公司可进行调换外包装;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大量包装损坏,公司将不予接受;

  2.季节性产品的退货:如防晒系列,脱毛系列等季节性产品,公司不再接受退货,非季节性产品退货请将终端物料一并返回;

  3.质量问题及破损产品退货:如有质量问题,贵司需提前与我司客户服务部沟通备案,并于1个月之内返回;

  4.空瓶、半瓶、破损的退货:退回至公司的产品包装需完好无损(质量问题产品除外),如有空瓶子或产品己被使用超过三分之一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严重破损的,我司拒绝接受;

  5.退换货期限:调整货物必须在以出厂日期为标准1年之内的货物;(洗涤品除外)

  6.享受特殊政策产品:凡享受过特殊政策,特价的产品,公司概不予退货;

  7.退货装箱要求:贵司在退货过程中,需分系列整理,同一产品需装在同一个箱子,同时需电脑打印各装箱清单及汇总表,破损产品需单独打包,如因此而造成我司无法清点产品,我司将不负责;

  8.收货电话及地址:

  十、其他规定

  1、按月对帐

  乙方每月15日前应与甲方核对上个月的帐目。如果乙方收到甲方的对帐单与乙方不同,应在收到对帐单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对清,过期将以甲方帐目为准。

  2、按月报《进销存报表》

  每月的5日前,乙方应将上个月的《进销存报表》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上报甲方商务科。如不报报表的,每发生一次将扣除2%的市场保证金。这样便于甲方能准切掌握全国各地库存情况,并根据库存总量安排生产计划,以尽可能减少断货现象,并能给予乙方正确的进货指导。

  3、销售团队要求:乙方品牌独立销售团队按年任务每20万元配制销售人员一名,同时每月12月5日传真人员清单及联系方式、岗位名称至柏氏品牌商务科,如当月少一名则扣20xx元/人,在财务的每月15日兑帐单中体现,人员未配齐,每月均按20xx元/人/月的标准扣除,人员补齐后亦不冲回。

品牌代理合同3

  甲方(转让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住址: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住址:________

  丙方(房东):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住址: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立、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的店铺及其相关的品牌等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市区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甲方将租金交至本合同生效之日止。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甲方自愿将其所经营的店铺及其相关的品牌等转让。

  五、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其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未交转让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承担相同的违约责任。

  七、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品牌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做_____________区域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国统一代理价供货给乙方,产品报价见附页一。

  2。乙方内部必须做好对甲方产品最低报价的工作,零售价格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价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价销售,甲方如因市场变化发展需要调整售价,则甲方有义务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按最小订购量(单次_____台)以上提货,款到发货,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产品邮寄给乙方。甲方汇款银行资料见附页二。

  4。发货方式:航空、中铁、公路等。

  5。乙方有义务监督当地市场宇宙产品的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如产品统一调价,则甲方对乙方在调价之日前一个月内的最后一次提货给予补差价。甲方新产品出来时,若乙方旧型号的产品出现滞销,一个月内可补差价向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必须保证所调换产品完整无缺。如产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损,乙方则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费。

  7。为充分保障全国各地经销商的'利益,也为更好贯彻价格统一原则、规范市场,乙方只能在协议中规定的地区销售,如出现产品“窜货”现象,甲方则有权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警告→处罚_____倍的价钱,取消代理资格”。

  8。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甲方将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图及相关资料,乙方如需搞产品促销活动,甲方将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配合。

  9。乙方售出的产品,产品出现故障时,乙方负责帮客户更换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换。

  10。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务,服务条款见附页三。

  11。协约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约期满后,若双方对合作无异议,此合同自动顺延。

  12。签订协议后,乙方须在协约地区范围内发展多个分销点。乙方每月销售量须达到_____台以上,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月平均的销售量达不到_____台,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保留发展其他代理商的权利。

  1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解决。

  14。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人协议解决。

  15。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页:(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

品牌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产品______地区特约代理商/地区总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重新确认一次。

  2、乙方有权在上述授权地区内以______产品______地区特约代理商/______产品______地区总代理商(请在方括号内选定授权级别,非选定项请划删除线)名义从事有关销售______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______产品为:______.

  4、除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以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5、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产品特约代理商注册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6、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经销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及所签订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特约代理商资格。

  7、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投诉时请填写《特约代理商投诉书》。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和宣传资料;

  2、甲方负责产品的华东区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3、甲方按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4、甲方按广告宣传支持办法的约定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支持;(仅限于地区总代理商)

  5、甲方按市场保护条件的约定为乙方提供市场保护;(仅限于地区总代理商)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得经销甲方______产品以外的其他竞争性产品,否则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2、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产品的有关信息,并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反馈甲方;

  3、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代理商的地位确定后才可能获得系统的`价格体系)。乙方在宣传媒体上刊登的产品报价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市场报价;乙方对直接客户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若乙方违反甲方价格体系限价的事实一经确认,甲方按乙方违反规定价格的差价的三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利益;

  三、经营指标、代理级别、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首次授权乙方为地区特约代理商或总代理商时(每年确认一次不包括在内),乙方必须至少订购甲方授权代理______的一定定货量,乙方方可成为甲方地区特约代理商或总代理商,享受地区特约代理价或总代理价及本协议规定的有关权益。

  2、乙方在其授权期限内,在甲方推出新产品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至少订购新产品样品一个,如乙方超过一个月没有订购新产品样品,甲方视为乙方放弃该型号新产品地区代理权,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代理商代理销售该型号新产品。

  3、地区总代理商在协议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年销售任务为______万元(经双方讨论后确定)人民币。根据甲方市场销售计划,该销售任务按月划分进行考核,月销售任务额详见附见。

  4、乙方在销售考察期限内如达到预定销售额,经证实后,甲方将颁发地区代理商/特约代理商认证书,并同时提供______代理商/经销商手册。

  5、甲方按如下条件为地区总代理商提供市场保护及广告宣传支持:

  (1)市场保护

  甲方在授权地区不再设立其它代理商和经销商;甲方在授权地区以前设立的授权特约经销商划归乙方进行业务管理或其进货销售量计为乙方完成的任务额;甲方在授权地区不再直接供货销售(含经销商和直接客户);甲方将授权地区客户信息转交乙方处理。

  (2)市场保护条件

  授权的总代理商每月实际完成的进货额达不到月任务额的60%时;或连续二个月实际完成的进货量达不到二个月总计任务量的80%时,甲方有权保留取消乙方总代理商资格、降至特约经销商资格的权利。

  (3)广告宣传支持

  乙方如举办与甲方______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提供技术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甲方按乙方进货总额的______%为乙方提供宣传基金额度,此宣传基金额度用以补助乙方在所辖地区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提供的宣传基金额度按甲乙双方配比投入的原则使用,甲乙双方配比比例为______:______,即甲方提供的宣传基金额度,乙方必须以不低于同等金额的广告宣传费投入广告宣传。

  乙方使用宣传基金配比所作的广告中必须标明“______产品______地区特约代理商”字样(地区总代理商可标明“______产品______地区总代理”)。其广告宣传样稿必须首先提交(传真)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乙方使用宣传基金报销其宣传费用时,须出具:完整的广告宣传样本;乙方与媒体或广告公司的合同副本及发票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若乙方报销手续齐全,甲方将在接到报销手续后______月内负责报销完毕,按乙方进货款______%比例将款项汇至乙方或者抵消下次定货时的相等金额货款(代理商可自行选择)。若乙方向甲方报销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乙方所有广告宣传基金使用额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品牌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1、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品牌男装在北京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品牌男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__30万__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2、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80万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3、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200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4、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1)乙方不可以直接或间接形式的销售渠道把有关品牌产品销售至其经营区以外的任何区域,如有违约,甲方保留权利终止此协议,不得异议。

  6、2)乙方经营特许专卖店时,绝对不能摆放及销售其他品牌之产品。如有违约,甲方保留权利终止此协议,不得异议。

  6、3)乙方经营特许专卖店时,必须顾及有关品牌商品及专卖店的形象及质素。若有作出损害商品及专卖店的形象及质素的行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罔顾不理,甲方保留权利终止协议,不得异议。

  6、4)如乙方拟替有关品牌产品作宣传及推广活动,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凡任何宣传用品(包括包装物料、标贴等)及推广媒介包括报刊、收音机、及电视广播、时装表演或展览会等,均需获得甲方书面批准才可采用;宣传活动所耗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确保有关商标不会加印于文具用品(包括名片、信封及信纸等)以作宣传用途。

  6、6)乙方只可销售由甲方提供的`货品,未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从别处购入有关品牌同类商品在“浪梵”店中出售,如有违约,甲方保留权利终止协议,不得异议。

  6、7)乙方有义务每半年向甲方报告有关品牌产品在该地区销售情况及用户意见;甲方可随时派员工到专卖店审查有关品牌商品的存货及经营状况,乙方应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如甲方提供之货品在质量上有问题而不能销售,甲方在查明后另行处理。

  3)乙方应对甲方所发货品及时验收,若有异议,乙方应在发票日期30天内提出投诉及经甲方验货员证实。

  4)所有货品以订购形式进货,除货品质量问题外不安排退货或换货。

  6、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4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含税45%。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100%,乙方订货换货率为40%,追加商品换货率15%。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另注:1)乙方如有需要更换同季之货品,乙方需由发票日期30天内提出要求,逾期作乙方放弃更换货品之权利。

  2)退换货品应以乙方退换到甲方并待甲方验收,一切退换之货运费(以乙方到甲方)应由乙方承担。

  7、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_________。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_____。(同上第二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8、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9、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10、协议条款

  1)乙方如未能履行协议所列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协议。

  2)因国家政策、法令或不可抗力等事故而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时,遭受事故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周内经过有关机关证明、确认的事故证明书送交对方。由此致使对方遭受的损失,遭受事故的一方可免除责任。

  3)协议签定后,之前所订的任何口头及书面协议将自动取消,一切以本协议内容为准。甲方如有任何股东变动、股权改变或资产变更转让,乙方个一概权反对。乙方在未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可将此协议及由此协议所得的一切权益的部分或全部转让予第三者。另外,乙方如有任何股东变动、股权改变或因债务纠纷而被债权人接管等情况,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此协议,乙方不得异议。

  4)协议签定后,双方均不得利用本协议以代理人的身份替对方签定任何其他协议,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又有损对方权益的行为,概属无效,双方并不因此协议的签订而构成任何合伙人或联营企业的关系。

  5)协议内所载条款皆具有独立的法律约束效力,任何后来议决失效的条款将不影响此份协议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取消或删改协议内互相抵触的部分,但以不涉及重大关连的影响为原则。

  6)如果乙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甲方可即时终止次合约及协议,而所以专柜及场地装修将由甲方收回。

  7)如果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在协议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11、协议有效期

  此协议在双方签署确认后正式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意愿终止此协议,必须将有关终止协议通知以书面形式终止日之前六个月送呈另一方,方才有效。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现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补充或修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会发给乙方一张有效期为一年的特许销售证明书,按年续期更换。当续期或终止协议时,特许销售证明书,必须送回甲方。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13、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1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1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代理合同7

  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

  区域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_______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甲方独创拥有的“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某餐饮公司”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特许经营权

  第五条许可的权利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开展业务,以经营“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店。

  第六条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七条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区域范围内,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市场开发计划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开拓本区域市场时,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或许可其他第三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九条权利的限制

  甲方对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如下限制:

  一、乙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的分店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且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区域内全部店数_______%;

  二、乙方在开设加盟店前,至少已经开设了_______家直营店;

  三、在本合同期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区域外其他区域开设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十条特许区域

  甲方许可乙方开发的区域为_______,本区域的范围以双方签约时的行政区划为准,包括该区域所辖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乙方开发本区域的初始区域为_______,在该初始区域设立直营店的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加盟店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或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违约事由,甲方保留对本区域乙方的特许权调整的权利,有权取消乙方开发初始区域之外其他区域的权利。

  第三章合同的期限及续约

  第十一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月_______日。如果乙方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届满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要求续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甲方提出的续约费用。

  第十三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甲方制定的使用于区域特许经营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作重大修改;

  二、对于有关费用方面的收取,应参考续约时甲方对于其他区域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但应当给予乙方一定的优惠。

  第四章培训

  第十四条初始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参加的培训人员及课程见附件一,培训的地点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报甲方审核批准,甲方有权否决乙方提出的培训人选。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

  二、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

  第十五条后续培训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以不断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乙方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

  第十六条加盟店的培训

  对本区域内加盟店经理、财务人员的初始培训由甲方负责,后续培训及对其他人员的培训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加盟店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十七条培训的考核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加盟店经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考核,乙方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其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规定由甲方组织的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费的收取标准由甲方制定。

  第五章支持

  第十九条前期支持

  在乙方开设建立第一家直营店时,甲方应提供如下支持: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详见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开幕期间派驻人员车费、住宿、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人员帮助

  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

  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

  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

  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

  4、开店组人员的薪资、往返差旅费、食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祥见(附件二)。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连锁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

  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但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9、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处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该店有无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的1.2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1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支配。1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餐(甲方将按照每人10元/天的标准收取餐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1.3倍向其发放薪资。

  1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50天,时间从乙方店面进场装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店配置该部分员工而进行调配及协助乙方进行其他开店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则甲方按照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四、甲方可应乙方要求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员在乙方店内协助乙方工作,支持时间为_______个月,该部分员工的薪资由乙方支付。具体办法为:乙方每月_______日前将该部分员工当月的薪资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在次月10日前按照乙方_______给予的考勤状况给予该部分员工发放薪资,但所涉及的手续费及汇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以下列支持:

  一、人员的支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或及其加盟店有人员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为其调配人员,但乙方或其加盟店需按照所调动员工月薪资的1.5倍支付给甲方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或其加盟店承担。同样如果乙方或其加盟店人员经过甲方同意并经过甲方调出时,甲方应按照该乙方或其加盟店该员工月薪资的1.5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或其加盟店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担。

  二、协助乙方建立本区域内的培训体系,以满足本区域特许经营系统发展的需求;及时为乙方提供与特许经营系统及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乙方参加定期的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季定期指派代表检查乙方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第二十一条工作指令

  甲方有权不时向乙方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当遵循甲方的工作指定行事。甲方工作指令限于与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甲方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该区域的风俗习惯,乙方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向甲方提出暂停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甲方审查不成立的,乙方应当执行。

  因甲方的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导致乙方或其加盟店受到处罚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的支持外,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因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和其他服务。

  第二十三条费用

  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时,甲方所派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但不得底于附件二之规定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时,按照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

  第六章统一形象

  第二十四条统一配置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特许经营系统的要求,统一配置乙方及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见附件三。

  第二十五条装潢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装潢图纸设计方案(以上图纸设计仅为平面图纸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一般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图,则须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设计费),并按照甲方指定之装修标准进行装潢(装潢材料标准及材料明细、装潢价格见附件四)。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设备与物品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直营店及其特许加盟店内之厨房设备(见附件五)、桌椅、餐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及其他开业货品(见附件五)等向甲方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二十七条形象之维护

  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须遵守以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

  五、客诉之发生不得至足以影响甲方整体形象;

  六、不得从事其他足以影响经营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

  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甲方将视违规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处以人民币_______元至_______元罚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七章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许可使用

  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限制与保留

  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的权利作出如下限制和保留: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与本合同及发展特许经营系统相违背的方式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更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印制“公司商标”。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终止合同。

  四、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五、由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在该本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公益活动或为宣传“公司形象”、“某餐饮公司”品牌形象而参加的各类展会,乙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

  七、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公司商标”与品牌。

  第三十条公司商标的分许可

  乙方无权将甲方许可其使用的“公司商标”许可其特许店使用,由“公司商标”持有人对其特许店直接进行商标授权。

  第三十一条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

  一、乙方或其加盟商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或擅自复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KNOW--HOW技术资料予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

  二、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两年内,乙方或其加盟商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餐饮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_______元整,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合同执行期内)。

  三、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必须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甲方。

  四、乙方应与其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

  五、乙方之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对该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请求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三十二条承诺与保证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乙方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八章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义务

  乙方及其特许店均有义务保护甲方许可其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乙方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主要职责,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三十四条诉讼权利

  对第三人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及其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提起诉讼;

  七、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甲方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

  乙方及其特许店行使诉权,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特许店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措施。除因情况紧急而需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应按甲方的指示行事。

  第三十六条报告

  乙方及其特许店发现本区域内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立即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报告甲方。

  因情况紧急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甲方。

  第三十七条诉前保全

  乙方及其特许店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特许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乙方及其加盟店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证证据。

  第三十八条费用承担

  对第三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按下规定先行支付:

  一、由甲方行使诉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由甲方支付;

  二、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三、甲方与乙方根据个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赔偿金的分配

  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赔偿金原则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失”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受到损害的网络成员按比例分配;

  二、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计算获得的赔偿金的,由甲方参照网络成员受到的损失及案件诉讼情况等合理分配;

  三、甲方、乙方及其特许店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开支,从获得的赔偿金中优先支付。

  第四十条第三人起诉

  因第三人主张甲方知识产权侵权而对乙方及其特许店采取的法律程序,乙方应当在48小时之内报告甲方。

  乙方及其特许店均应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必要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参与有关的法律程序。

  因甲方知识产权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裁决乙方及其特许店承担责任的,其赔偿责任及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否则按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行。但是,因乙方或其特许店的越权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诉讼或结果不在此限。

  第四十一条其他诉讼

  乙方及其特许店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下列纠纷,应当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一、有关产品(服务)自量的纠纷;

  二、有关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纠纷;

  三、涉及特许经营系统形象与声誉的其他纠纷。

  因乙方或其特许店的行为,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该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章广告(促销)与费用

  第四十二条广告(促销)义务

  甲方、乙方及其特许店均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特许经营系统的品牌、“公司商标”,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费用。

  甲方负责系统的广告计划、广告策略、广告设计及全国性广告的发布,乙方实施本区域的广告计划和广告发布。

  第四十三条广告(促销)控制

  甲方对特许经营系统的广告享有控制权,乙方及其特许店应当充分尊重甲方对广告的控制,按照甲方的规定开展广告活动。

  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制定的广告计划与广告策略,不得违反甲方的规定在本区域发布广告,乙方在本区域内发布的广告,其广告内容和方案均应事先报告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第四十四条广告(促销)费用

  一、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或与其特许店共同承担;

  二、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甲方及其相关代理商、加盟店共同承担。

  第四十五条广告基金

  第十章特许经营费用

  第四十六条加盟费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的加盟费。其中_______元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费用,_______万元为甲方指导乙方建立营运培训体系的费用,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接受甲方该区域特许经营代理权的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加盟费。

  第四十七条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按照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一、对于乙方所开设直营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___月;

  二、对于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___月;按照上述的规定,当月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于次月15前汇入甲方指定之帐户。乙方其加盟店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乙方仍须按照以上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并不影响乙方特许店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

  第四十八条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保证金。

  一、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事实上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则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二、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年内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开设“某餐饮公司”餐饮店的,甲方将以乙方违约为由,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某餐饮公司”餐饮店的,则甲方将以乙方违约为由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15日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为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五、若乙方拖欠甲方的债务(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罚款、货款、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以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抵冲债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充抵债务的通知后,应当在十日内向甲方支付与充抵债务数额相同的现金,补足保证金。

  六、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届时如乙方有拖欠款项(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时,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四十九条结算与支付

  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对乙方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结算,如有争议,以甲方确认的结果为准,但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向乙方说明理由和依据。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一律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最迟于收到款项后10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十一章供货与销售

  第五十条供货押金

  为确保甲方对乙方及其特许店供货的持续性,乙方及其特许店每家店开设前需同甲方签订供货协议,并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供货押金。

  第五十一条货品采购

  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许店除开业前须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货品外,对于以下货品,也须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销售的产品;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因素而强制使用的产品;

  四、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统一使用的产品。

  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及其特许店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许店之自行进货之原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及其特许店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可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第五十二条供货商之审查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特许店之供货商之资格、产品进行审查,如发现其所提供产品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则有权勒令其更换供货商,如发现乙方或其特许店之采购货品有腐烂、变质或含有毒、害成分等情况者,可对其进行_______元的罚款,情况严重者可直接取消其加盟资格并报当地卫生行政机关。

  第五十三条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一、开业前,乙方或其特许店委托甲方代为订货品时,应将定货单填妥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

  二、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次月十五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其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供货押金中扣除相应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10日内补足。

  三、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许店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或其特许店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过后将不予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或其特许店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收货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五十四条配送中心

  在乙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可协助乙方在该区域建立配送中心,以降低该区域内各店货品采购之成本及控制货品采购之质量。配送中心投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章财务管理

  第五十五条财务会计制度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

  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及其特许店内安装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其每日营业情况。

  第五十六条财务报表

  乙方应当统一使用甲方指定的财务软件系统。

  乙方应当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报送乙方及其区域内各店(直营店、加盟店)当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一、乙方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各特许店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会计年度乙方及其各特许店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六、本区域内各特许店的合并报表。

  第十三章分特许

  第五十七条分特许权

  乙方在本区域内寻求符合条件的加盟商,授权其设立加盟店,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建立区域内的特许经营系统。

  乙方行使分特许权,应当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规定,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和权限。

  第五十八条市场开发计划

  乙方应当竭力拓展本区域市场,尽可能实现对市场的充分开发。经双方对本区域市场的认真评估,确定以下市场开发计划: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月内,设立_______家直营特许店;

  二、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年内至少设立___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为_______家;

  三、在本合同签订满_______年后,至少设立___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为_______家;

  四、在本合同签订满_______年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发展新的加盟店;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在本区域所设立的直营店数量不得超过其特许店总店数量的_______%。

  第五十九条加盟商和加盟店

  乙方可在本区域内招募适合的加盟商,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商即可以为个人也可以为企业法人。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规定对特许店的选址进行调查与评估,其营业面积应该在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平方米之间,特许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一般不应少于_______米。特许店应当按照甲方的图纸设计及装修标准进行装潢,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十条分特许合同

  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的分特许合同及合同附件,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第六十一条合同审查

  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及合同附件副本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甲方审查备案。

  甲方在收到该材料_______日内做出决定。经审查合格,甲方将委托“公司商标”持有人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送达乙方,分特许合同自“公司商标”持有人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生效。如“公司商标”持有人不予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则分特许合同不生效。

  甲方对乙方与加盟商之间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审查备案,并不表示甲方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对加盟商承担任何直接责任。

  第六十二条加盟店的申诉

  加盟店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均有权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诉。对乙方终止、解除加盟店合同及其他严重影响到加盟店正常营业的申诉,甲方应当在收到申诉5日内作出决定,对其他事项的申诉,甲方保留作出决定的权利。甲方在处理加盟店的申诉时,应当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作出公正处理决定,乙方及加盟店应当充分尊重甲方决定并按照该决定执行。但甲方该决定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服,均可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分特许合同的规定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六十三条直营店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当在该区域注册设立餐饮有限公司,但不得将“公司商标”作为其餐饮公司的字号或字号的一部分。乙方设立的直营店应当作为该餐饮公司的分支机构,办理营业执照。

  乙方应当按照管理加盟店的要求对其直营店进行统一的管理,不得对直营店给予特殊的优惠或方便。

  第六十四条安排

  本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终止,本区域内的分特许合同亦相应终止。因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均须对加盟商(店)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计算方式按照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标准为依据。

  不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加盟店在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公司商标”,以保证加盟店的继续经营,但每家加盟店必须每月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特许权使用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加盟店停止使用甲方“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不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加盟店的继续营业行为必须符合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如有损害到甲方或对“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可按照该合同的规定直接行使该合同中乙方应行使的权利,对加盟店行使各项权利。

  第六十五条告知

  乙方在同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应当将本合同中有关涉及到加盟商或加盟店的条款告知加盟商,不得隐瞒或欺骗,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_______元的罚款。

  第十四章合同的转让

  第六十六条合同转让的定义

  本章所称的合同转让是指甲方或乙方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甲方或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十七条甲方转让合同

  乙方承诺,甲方可以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人,而无须在转让时取得乙方同意,但甲方必须保证受让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并将受让方的情况通知乙方。

  如果乙方认为受让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乙方有权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撤消甲方的转让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区域代理商在数量上可能不止一个,但该项权利的行使仅限于最先提起仲裁的区域代理商,不得重复申请仲裁。

  第六十八条乙方转让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乙方要求转让合同时,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将转让的理由、转让条件、受让人的情况等报告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

  第六十九条受让人条件

  乙方进行的合同转让,受让人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从事餐饮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已经满3年以上;

  二、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以上;

  三、净资产超过500万元;

  四、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

  五、其关联企业没有从事与本特许经营系统相竞争的业务;

  六、同意甲方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及相关文件;

  七、没有从事过非法经营行为或被政府行政机关处罚过。

  第七十条优先权

  乙方转让本合同时,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一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第七十一条转让补偿费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转让补偿费,作为甲方对因转让而发生的费用的补偿。

  第七十二条合同文本

  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区域代理合同》,该合同届时使用甲方统一使用的新合同版本。同时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任何款项(货款押金除外),且受让方必须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

  第七十三条股东变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合并、分立或股东变更时,应当将该情况详细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十四条经营方式

  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本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该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第十五章系统变更

  第七十五条系统变更的定义与职责

  系统变更是指对系统经营模式产生一定程度影响的改进,这种改进可以直接导致公众对对系统感受的差异,具体到本特许经营系统,则是指甲方对其“某餐饮公司”餐饮经营模式、装潢设计以及对“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的改进、更换。

  甲方有权进行善意的系统变更,乙方及其特许店应给予充分的理解并积极配合,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推动系统变革。

  第七十六条系统变革的原则

  甲乙方一致认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适时地对特许经营系统进行富有成效的变革,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是双方的共同目的。甲方对系统的变革,应在保持系统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统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系统的经营效益、提高系统的市场竞争力为原则,以达到更好地实现特许经营之目的。

  第七十七条变革的实施

  甲方在实施系统变革前,应当在其直营店或同意进行试验的加盟店进行试验,经实践证明符合系统变革的要求,达到预期目的,方可正式推行。同时应将变革的方案、意图、可行性、试营状况等提前30日通知乙方。

  乙方应在本区域内按照甲方的规定实施系统变革,并及时将实施情况报告甲方。乙方实施系统变革所需要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第七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七十九条合同的正常终止

  一、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

  二、合同到期,乙方无意续约的;

  三、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战争等情况)。

  四、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五、_______%特许店连续两年发生经营亏损;

  六、乙方因正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在3个月前提出终止合同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批准的;

  七、法院、政府行为要求乙方终止营业的;

  八、因一方的违约行为而被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宣判解除本合同的;

  九、用于特许经营的主要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主动与对方进行协商,方可终止合同,未能协商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由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仲裁或判决。同时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本条七、八、九项除外)。

  第八十条甲方的解除权

  乙方有下列重大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使解除权,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任何费。同时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_______元:

  一、未能完成市场开发计划的;

  二、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转让本合同或转让其股权的;

  四、未经甲方同意分立、合并或股权变动的;

  五、未经甲方同意以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转移经营权的;

  六、故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重大商业秘密的;

  七、逾期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超过三个月的;

  八、擅自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的;

  九、私自在本区域外增设分店、更换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禁止的;

  十、没有忠实实施甲方为改善其营运状况而提出的劝告指导,导致影响到公司形象的;

  十一、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与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事私人行为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者;

  十二、利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

  十三、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店内设备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进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合同权利的一切行为;

  十四、因其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

  十五、故意损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誉的;

  十六、其他违背本合同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会或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任何一行为,甲方可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_______元。

  一、一年内受到甲方处罚超过三次以上的;

  二、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第八十一条保留解除权

  在乙方发生破产、无力偿还债务及其他情形时,未经甲方的预先书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获得本合同中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权利,不论债权人对乙方享有何种权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书。否则,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十二条乙方的解除权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性赔偿金:

  一、甲方违反区域保护的规定使用特许经营权的;

  二、甲方无故向乙方停止配送产品或原料的;

  三、甲方使用的“公司商标”被撤消的;

  四、甲方有其他严重损害乙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的。

  第八十三条分特许合同的终止与履行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分特许合同的继续履行与终止事宜。因一方违约行为解除本合同造成分特许合同终止的;或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终止本合同的,但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继续履行分特许合同的,违约方均应当同时承担对分特许合同的违约责任,按照分特许合同的规定给予加盟商赔偿。

  第八十四条合同终止的执行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超过30个工作日),继续正常的营业或履行以下义务;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

  二、撤消直营店内外与“公司商标”有关的内外装潢、招牌、广告牌等标志;

  三、将与特许经营系统有关的徽记、标志、广告等交还甲方;

  四、将甲方提供的定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涉及到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交还甲方;

  五、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各类营运使用规章报表、经营Know—how的相关文件资料及物品归还甲方,不得复制使用;

  六、清算与甲方、加盟店、供货商的债务;

  七、将租赁甲方的设备、物品返还甲方;

  八、对加盟店进行解释、安稳工作。

  当乙方未履行前款第二项义务时,甲方可自己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十五条优先受让权

  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下列财产或财产权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一、办公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配送中心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直营店的房屋所有权(或租赁权)以及直营店的资产收购权;

  四、户外广告的发布权;上述财产的转让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应共同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执行。

  第八十六条其他

  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没有义务回购乙方的存货,但应允许乙方以特许经营系统的名义在合理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0日)销售存货。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接管乙方之加盟店,乙方收取加盟店的保证金,应当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十七条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因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特许权使用费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数的倍数计算,但最少不得低于;两倍。合同履行不足一年的,特许权使用费按一年计算。本条款所指的违约赔偿金与第八十一条中所提的惩罚性赔偿金并不冲突,可同时使用。

  第八十八条拖欠损失金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八十九条罚款

  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时更正,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_元的罚款。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加倍处罚。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如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已经有明确的处罚办法的,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处理。

  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补救措施等,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九十条直营店的违约行为

  直营店的行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的,可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比照本合同中对于乙方违约行为处罚的条款,直接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九十一条加盟店的违约行为对于该区域内加盟店的违约行为,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追究加盟店的责任。加盟店对分特许经营合同的违约行为,不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违约行为。但乙方明知加盟店的违约行为而怠于行使处罚职责的,甲方有权根据加盟店的违约行为给予三倍以内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告知与申辩

  甲方对于乙方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乙方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的结果,并告知乙方有申辩的权利。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拟作出处罚的通知后7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理由。

  甲方应当充分听取乙方的陈述和申辩。乙方提出的理由成立的,甲方应当采纳并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但甲方不得应乙方的申辩而加重对乙方的处罚。

  第九十三条处罚实效

  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的处罚以及乙方对加盟店违约行为的处罚,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逾期则不再处罚。

  第九十四条解除权的放弃

  甲方或乙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享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而不解除合同时,不影响要求对方承担解除合同以外的违约责任,但权利人在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不得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第九十五条处罚的执行

  甲方根据本合同所作的处罚,乙方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罚款。甲方要求乙方所作出的改进,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改进,并将改进情况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可对该改进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章争议解决

  第九十六条协商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当首先通过充分协商给予解决。

  第九十七条仲裁或诉讼

  如果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的争议不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可向国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章其他规定

  第九十八条送达

  一、本条款所称送达可以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二、直接送达的地址为:

  甲方:

  乙方:

  三、如一方对他方为直接送达,而对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

  第九十九条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甲方可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常理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对于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除非该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一百条可分割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范围内无法执行,除另有约定外,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履行。

  发生上述情形时,甲方可以以有效条款代替无效条款,或者将无效条款修改为合法有效的条款。

  第一百一一条标题

  本合同中所有章、条的标题是为了便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并非本合同条款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合同条款的依据。

  第一百一二条雇佣限制

  乙方或其加盟店不得私自聘用本区域外甲方所属分店(直营店或加盟店)所开除、除名的员工,及未经其所属分店同意自动离职的员工(级别在组长级以上者)。乙方在不知请的情况下雇佣的,在知悉情况后,应立即解除雇佣关系。

  第一百一三条非赢利保证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经详细地向乙方说明了作为区域代理商开展区域特许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困难及合同内容。甲方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材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对乙方开展区域特许经营事业作出的赢利保证。同时乙方也充分认识到投资特许经营的商业风险,特许经营并非简单的复制,而是一项依赖于乙方独立努力、商业判断与技能、市场条件等因素的商业活动。

  第一百一四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两份。乙方应当对本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无关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内容。

  第一百一五条声明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附件所有条款的含义,同意签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

  甲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牌代理合同8

  甲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酒系列____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____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____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_________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_________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________年内,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年____月____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_________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____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上述复印件应加盖甲方公章)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____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所设立代理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3)甲方保证该区域内的所有甲方产品均由乙方统一销售,甲方应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否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4)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5)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均自主享有知识产权等权利,不存在其他争议,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6)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7)保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8)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9)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____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为乙方及其代____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10)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____市场需求。

  (11)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检验标准。

  三、经营指标考核和扶持政策

  (1)甲方以后推出新产品(以甲方公布为准)时,乙方可以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优惠价格(总代理价_________%)一次性购买每品牌不超过、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万元的样品。已经代理的达不到甲方规定最低销售金额度的,不享受此项待遇。

  (2)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

  (3)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_________万元以上时应提前_________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售后服务条款

  (1)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3)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货总值的_________%以内,外包括包装与产品外观的损坏。

  七、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__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现场展示等宣传物料。

  2、乙方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甲方在本代____区域内给予每季度一次特别优惠总代理价格的权利(用来做部分因为价格问题而搁置下来的单子),该部分数量不超过每季度总销量的_________%。乙方有根据当地市场竞争对手条件每年申请一次特价促销的权利,具体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_________)。

  3、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 %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_________ %,甲方承担_________%。

  4、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_________万元后,甲方在____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5、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6、乙方取得甲方在该地区该品牌的独家总代理资格后,甲方要在____日内将该地区过去的市场情况给乙方移交清楚,甲方尊重乙方对该区域市场过去客户的处置权,但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保证业务的延续性,乙方要尽量保证老客户不流失,并且尽量利用地利条件帮助这些老客户把业务做好。对一些历史遗留客户,乙方不可以只拣便宜不管售后,应该和甲方协商维持好客户关系。原则上,乙方为了维护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经济上的损失时,这些损失全部由甲方及时据实100%补偿给乙方,前提是乙方处置前必须先和甲方备案,不能先斩后奏。如果该区域不存在遗留问题,甲方则不需要向乙方移交和说明。该工作统一由甲方客服档案中心处置并且提供给乙方服务性说明。

  7、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____省独家总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____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____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期间,可以和外省或____省以外任何地区的意向代理(或者销售商)签约,发展销售网点,权限同上条约定。

  (Ⅲ)乙方在处____省以外任何____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_________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八、保密条款

  (Ⅰ)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九、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8、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9、协议生效:

  (Ⅰ)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Ⅱ)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10、其它约定事项:

  (Ⅰ)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Ⅱ)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11、协议附件清单:附件

  1、区域总代理商价格体系附件

  2、书附件

  3、定货清单附件

  4、甲方资证文件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

品牌代理合同9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权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二、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代理折扣及结算

  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1)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2)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2、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3、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五、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销售业绩

  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八、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3)用户需求信息。

  (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6)市场调研。

  (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九、知识产权

  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4、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2、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4、关于协议终止

  (1)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2)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3)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品牌代理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产品情形、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并表示认同接受,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可发展空间、当地市场资源等多方面的商业环境,提出______品牌产品区域总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其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自觉维护总部权益,服从总部的统一布局和管理,切实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督察和指导;

  3、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法规,守法经营;

  4、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

  1、乙方代理经营区域范围是______省______市,乙方只能在此区域内经营销售或从事代理业务,乙方未取得本合同之外的书面许可,不能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营;

  2、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b、营运和促销方案;

  c、形象识别cts系统;

  d、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的开发、推广及广告宣传;

  2、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提供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产品按时、按量的供应;按进货比例免费提供相关海报、展架等宣传资料;

  4、根据全国各地市市场变化、发展情况,对乙方的货物配备方案,甲方有建议权和参考权;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

  6、甲方对乙方实施代理价供货原则,以统一的《供货价格表》为准。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区域垄断经营权

  代理商正式确立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在其区域发展代理商、直营专卖店;

  2、返利权

  甲方按季度执行返利,凡每季度完成______万元销售任务的,甲方给予______%的季度返利奖,完成全年任务后再给予______%的年终奖;

  3、价格自治权

  代理商可制定自己区域内指定价格10%-20%的浮动供货价格,定价原则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4、区域招商自治权

  乙方不得以收取代理费为目的,须加强区域市场的维护与管理,最终以销售产品为目标,为帮助代理商快速实现资金回笼,代理商须自己发布广告招商和通过总部的统一广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报请甲方备案后实施;

  5、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况乙方汇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货,甲方新款产品允许乙方的优先供应,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发货;

  6、乙方发展加盟店或区域代理商时,须与加盟店或区域代理签订合同书,将其中一份在签订后7日内快递总部存档备案;

  7、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代理商、加盟店,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营运报表和财务报表数据,以提升甲方整体管理水平;

  8、甲方对乙方返利以签约之日起按季度,年终结算,优惠让利部分每次兑现。

  第六条:其它补充规定

  1、乙方招商时可收取代理商的代理费,但不得以收取此费用为目的;

  2、乙方只能在其区域内从事代理业务和经营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营销售;

  3、在乙方签定本合同前,甲方已在其区域内发展了代理商,乙方必须保障其和甲方签定的合同权益

  第七条:购货、换货、退货原则

  1、代理商应提前一周将购、换货计划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甲方,为避免配送延误,乙方应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收取传真及电子邮件;

  2、乙方可要求甲方代办托运,款到发货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详细地址和要求以汽车零担快运、铁路快运或空客快运,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对代理商实施退、换货政策,代理商需要调换产品,应在进货2个月内换取同类产品,换货率不超过其当批进货总额的5%,如超过2个月概不办理凡非甲方原因造成货品不良品质(损坏、污染、洗涤、穿着等)影响产品再次销售,甲方不予退换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想再代理经营需要退货,双方协商后甲方给予收回,退、换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4、代理商也可提供详细地址要求总部直接代发货至零售商客户。

  第八条:合同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在合同期内每月完成______万元的代理定额,前期开拓市场可放宽至三个月完成______万元,以后隔月未完成合同定额,按放弃代理资格处理;(注:当月超额进货部分可以向后月分摊,后月超出部分不能向前月分摊)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合同约定向对方赔偿违约金;

  3、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免收任何费用,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代理权终身享用;

  5、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为准;

  2、乙方款到甲方帐户合同正式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从签定之日起既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品牌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移动手机专卖经营权转让协议,协议如下。

  一、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经营和管理,甲方将移动手机专卖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包括己列明的所有商品,(详细清单附后略),商品计人民币______元,押金计人民币贰万元,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以收据为凭。

  三、乙方对专卖店有经营权,没有转让权(乙方不得将经营权转让给他人)。

  四、甲方收回经营权和乙方自动退还经营权时,甲方应接收乙方存货,(商品),按进价付款给乙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贰万元。

  五、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所有收入归乙方,同时顾工工资,水电,房租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之前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从即日起,店铺经营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平稳过渡和协调好上级公司关系,对于有异议或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础上友好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品牌代理合同12

  公司编号:辰和字______号

  订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浙江辰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被委托方: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在______地区的普通经销商。

  3.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______万元;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______万元。

  市场保证金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体系,防止冲货,乙方首批进货时应按进货额的10%万元给甲方作为市场保证金。

  4.供货及相关细则

  合同产品“ ”供货价格

  产品(1):型号规格RMB ______元/支。

  产品(2):型号规格RMB______元/支。

  产品(3):型号规格RMB______元/支。

  为保障全国经销商的利益,合同产品“ ”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1)

  产品(1):销售价格RMB______元/支。

  产品(2):销售价格RMB ______元/支。

  产品(3):销售价格RMB ______元/支。

  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供货期限: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以后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______交货。若按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到达交货地点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交货地点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其它省内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铺货:

  在合同期内,对于铺货严重萎缩,连续3个月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______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由甲方进行重新招商。

  6.广告宣传费用

  各种宣传资料、物料的设计、策划、制作由甲方负责。甲方按乙方进货数量,按宣传品不同进行定期配比。

  7.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甲方的权利

  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的义务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有对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的义务。

  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乙方的权利

  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乙方的义务

  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好产品在本地区上市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的义务。

  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周、月、季上报销售信息反馈表的义务。

  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有不得经营其他与甲方产品相关类似产品的义务。

  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不得跨合同所规定地区经营,不得将经销权转让他人。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实际铺货资料。

  8.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销售区域内,保证市场零售价统一。

  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销售区域内市场零售价发生严重偏差(被冲货情况除外),严重影响甲方市场信誉和其他地区销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代理权,解除合同,并全部扣除乙方独家经销保证金作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的违约金。

  9.冲货

  乙方只准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否则视为冲货。

  发生冲货事件,乙方应赔偿被冲货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冲货量以被冲货方提供的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数量为主要依据,结合甲方清查乙方产品货物流向结果,经三方认可后(冲货方不到场视为认可),以零售价减去冲货价所得差额为基数,乙方按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并按总冲货量价值的10%给予处罚。乙方接到罚款通知单后,罚款应在五日内到达甲方财务帐户。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独家经销保证金中扣减,且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不承担退货责任。

  10.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乙方对甲方经营计划、价格、市场信息等全部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24个月。

  乙方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均不能保留复印件)。

  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经销保证金3个月内全额退款。

  合同终止后,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关于甲方产品的一切业务往来,甲方不承担责任。

  11.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14.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15.解决争议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16.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

  单位: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开户行:______

  帐号:______

  签收时间:______

  乙方:______

  单位: 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开户行:______

  帐号:______

  签收时间______

品牌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_________品牌时装销售。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进行_________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该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_________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_______形式装修店铺。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

  三、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乙方则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甲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甲方提供之货品。

  3.乙方为_________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乙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甲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乙方。

  4.若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乙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甲乙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_________,月平均进货额为_________。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甲方。达到目标进货额甲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乙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甲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甲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_________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乙方所开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之处,甲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十、人员培训

  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甲方可替乙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乙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乙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商标、知识产权

  1.甲方允许乙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和文字。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甲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乙方如发现任何仿冒甲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全力协助甲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甲方同意予乙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_________%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乙方二次追加的商品,甲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品牌代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星级连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

  产品。

  二、 经营期从**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 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_________%、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货押金按年销售返款达___________元以上可退__________元的标准,直至各级加盟店押金退完为止。

  5、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_____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邮编:

  帐号: 电话:

品牌代理合同15

  甲方:浙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_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 元。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借款,年限__________,按揭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借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借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借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借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借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借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借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 浙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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