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担保合同

时间:2024-10-11 14:55:37 合同 我要投稿

质押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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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合同

质押担保合同1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质权人:_____________银行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

  第八条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质押担保合同2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根据甲方与贷款人 于20xx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贷款人签订了 (以下称保证合同),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甲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本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乙方代甲方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委托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臵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4.1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抵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甲方出质权利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有限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营口裕兴油品 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臵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处臵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委托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 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50万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主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年9月26日 20##年9月26日

质押担保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担保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下称借款人)签署的荣_________年委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以下称委托合同),以及甲方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农信社_________年保字第_________号《保证合同》,甲方作为担保方为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农信社_________年借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

  为确保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自愿将其在借款人持有的股份质押给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类型及金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上述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元。

  二、债务履行的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同意以其在重庆市峰高水泥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下的《质押财产清单》(附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清偿的所有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所需的费用等,以及借款人应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按照代偿的全部债务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进行浮动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规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度及费率进行计算。

  五、质押财产移交的日期:

  乙方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县工商局办理股份转让登记手续,以便将甲方记载为借款人的股东。

  六、其他特别约定:

  (一)股份转让的相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不得隐瞒质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质押权等)。

  (三)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归甲方所有。

  (四)当甲方为借款人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处理质押股份的折价、拍卖或变卖,乙方需积极配合。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应优先偿还甲方(实际款项为拍卖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偿还,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追索不足部分;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清偿甲方的余款归乙方所有,清偿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

  (五)借款人还清上述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后,甲方将在15日内将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质押股份按原价再转让回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上述担保贷款金额万元的%作为违约金。如违约方对对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违约方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或需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贷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质押担保合同5

  质权人(以下称甲方): XX公司

  出质人(以下称乙方): XY公司

  为确保__ 号《借款合同》的履行,根据甲方与___签订的___《质押担保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为了保证甲方的权益,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期限

  1.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____,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____。

  2.反担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反担保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乙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 %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条 出质人承诺

  1. 乙方已就质押事宜征得 ___批准。

  2. 乙方保证对质押标的.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

  3. 质押标的没有被重复抵押,可以流通转让等。

  4. 质押标的不存在其他影响甲方权利实现的情形。

  5. 乙方保证及时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

  第四条 质押登记

  乙方应在订立合同__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质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股权证书等相关文件移交甲方保管。

  第五条 质押权的实现

  乙方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标的,

  (1)乙方不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2)乙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六条 处置质押标的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的,由乙方继续清偿,直至甲方代偿部分得到全部清偿。甲方为乙方代偿债务的资金占用费自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__%计算。

  第七条 乙方持有的丽江玉龙雪山印象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4.单位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质押标的存在争议、重复质押等情况。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理质押标的。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甲方权利实现的行为。

  第九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质押标的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各方各执一份,每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 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 XY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质押担保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账号: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质押财产清单出质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质权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担保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担保合同8

  贷款人:

  借款人:身份证号:

  出质人:身份证号: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

  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下称质物),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抵押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质物未设定过其它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借款人、出质人将质押物质押给贷款人后,贷款人经审核评估后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借款用途: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贷款期限月,到期必须按时还清全部本息。按月计付寄售费,如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则贷款人按贷款总额每日加收5‰的管理费,贷款到期后五天内,借款

  人不来办理续借手续,则质押物归贷款人所有。

  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质保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在质押期间内质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费用。

  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出质人应将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及材料连同质物一并移交给贷款人保管。

  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时归还本息,则质押物的所有权归贷款方所有,贷款方有权拍卖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理质押物,出质人不得提出异议,并配合贷款方处理质物,则贷款方有权拍卖或转让质物来冲抵贷款,如果拍卖质物不够贷款额,或如果质物所有权发生争议,造成质物不够偿还贷款时,则贷款方将继续追究借款人无限责任,可继续拍卖借款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直至清偿贷款为止。

  借款人承诺:

  向贷款人真实的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生产经营情况,质物的所有权是借款人的,无任何担保或争议。

  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用本企业资产或个人财产为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的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借款人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提前拍卖质物。

  质物的保险、公证鉴定、运输、保管和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本合同发生纠纷,有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及律师费等均由出质人承担。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出质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贷款人、经办人签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质人:

  贷款人:

质押担保合同9

  甲方:_________(证券持有人)

  乙方:_________(证券公司)

  丙方:_________

  一、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申请贷款,丙方同意为此提供保证担保。

  二、甲方愿以其在乙方开立的下列资金账户及其下挂的证券账户内全部资产向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资金账户:_________;证券账户:_________(上述账户如与所附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上记载不一致,以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为准)。

  三、丙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上述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进行监管,乙方接受委托。甲方同意丙方及乙方对其账户进行监管。

  四、乙方对上述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在其电脑系统内进行质押监管记载。

  五、如甲方上述账户内资产总值低于_________万元(即警戒线),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应即时采取填补资金等措施。

  六、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不得为甲方已质押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划出,不得为该资金账户下挂的证券账户办理股票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销户等导致甲方资产减损或转出的手续,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监管期间,甲方在本协议约束下可自由进行证券交易。

  八、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甲方账户内总资产低于_________万元(即平仓线),丙方有权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账户内证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账户的证券交易权。乙方同意予以办理,但不承担证券卖出过程中由价格变动及市场承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损失。

  九、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借款人届期未还清借款,丙方有权仅持贷款行出具的借款人未还清借款的证明,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账户内证券并扣划甲方资金账户内款项至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同意予以办理。

  十、乙方在收到丙方出具的申请书后,应及时为丙方提供资金及证券对帐单。

  十一、如借款人届时依约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监管协议。

  十二、签约时所打印之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作为本协议附件。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约时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担保合同10

  合同号: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_

  账号:_________ 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为保证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将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财产的质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财产进行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三条甲方保证依法享有质押财产的所有权或经营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质押财产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质押担保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第七条。甲方应承担与评估、鉴定、保险、仓储和运输相关的所有费用。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因乙方过错致使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应当:

  1.借款人全部履行完借款合同的债务后,乙方应赔偿甲方;

  2.如果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的全部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借款合同的未履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销。

  第九条质押期间,甲方应为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乙方..保险单据由乙方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在保险范围内遭受损失,或因第三方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在30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的,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捐赠、转让、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提前清偿对乙方的担保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仍未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质押财产拍卖、变卖、变现所得优先受偿,实现质押权利。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押权利,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或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3.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导致乙方贷款债权失效,改变贷款用途,涉及或即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被共有、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被抵押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 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乙方有权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直接冲抵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的收益,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还清借款人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含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质押担保合同11

  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电话:

  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了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债务抵押的___________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质物的基本状况

  第三条质物估价与当金确定质物的估价,由典当行评估定价为准。根据该车辆的出场日期、新旧程度、现状及行驶里程,商定该车的.现行价为:__________元。

  第四条借款数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4.1当金数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整。

  4.2____月利率___________ %。

  4.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3.1借款期限在____日以内的,按____日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超过10天的按半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4.3.2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

  4.3.3鉴于机动车为特殊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且不易长期存放,故该车辆的最长典当期限不能超过个月。

  4.3.4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质押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承诺

  5.1本车作为此笔典当借款的质押担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做过债务抵押。

  5.2超过典当期限____日,乙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该当物即为绝当,其质押的车辆归典当行所有,典当行有权自行处理,无争议,不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是质押典当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7.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划押,质物入库封存,开具当票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第八条特别声明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权人:出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担保合同12

  质权人(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人:【负责人】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公司电话】

  出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出质人(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鉴于:

  【借款人】(以下称“借款人”)与甲方签订的编号为 的《小额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详见附件1),为保障甲方债权实现,乙方自愿以享有处分权的依法可出质的权利提供质押担保。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权利质押标的及其价值

  1、乙方自愿提供自己所拥有的并依法可以出质的 (质押权利名称)设定质押,质押权利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

  如质押权利为共有财产的,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已得到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质押权利的价值,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认:

  1)、双方协商确认其价值为 万元;

  2)、经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其评估价值为 万元。

  3、 质押期间,发生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情形的,乙方应在10日内恢复质押权利的价值,或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财产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直至甲方认可为止。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质押权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及借款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2、无论主合同项下是否还存在其他多项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只要发生借款人逾期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时,甲方均可首先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3、乙方同意甲方与债务人就担保债务履行期限进行一次展期(具体展期时间的长短,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并同意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本合同约定质押担保对展期和利率调整后债务依然有效。

  第三条 质押期间

  1、质押权与主债务同时存在,主债务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才消灭。

  2、因质押登记部门要求,质押期限登记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如质押期限届至,债务人未还清主债务的,则:

  1)质押权人依法享有的质押权不变;

  2)质押人应办妥续质押登记手续。

  3)抵押期限延长至主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第四条 质押权利证书或证明文件移交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质押权利标的.的权属证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并用于出质登记。

  第五条 诚信承诺

  乙方承诺,为签订本合同向甲方提交或者出示的各种权利凭证真实、完整、取得程序合法。

  第六条 出质登记

  本合同约定权利质押担保须经登记生效的,则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借款人共同负责办理登记手续,承担登记相关费用,并在甲方放款前将已办理完毕登记手续的证明文件提交给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出质登记未成的,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三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押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每发生一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为确保乙方及时履行担保责任,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担保责任向公证处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向管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约定的质押从合同关系独立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甲方与借款人之间的主合同法律关系;从合同关系的法律效力不受主合同关系法律效力的影响,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被撤销。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余份用于质押登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甲方办公地点签署。

  甲方:重庆江北区聚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质押担保合同13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愿意将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质押。经审查,质权人同意接受出质人财产的质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质押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出质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质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出质人和质权人对质押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质人应当对上述全部债权承担责任。

  第二条质押动产和孳息

  1.质押名称:___________

  质量数量:_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_____

  质押地点:_____________

  2.评估价值:该质押物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3.质押期限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的债务全部清偿时止。

  4.质押合同对质押财产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的质押财产与实际交付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5.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物的孳息。水果要用来抵消收水果的成本。

  6.质押的效力延及质押物、质押权利和质押物的孳息。但从物不随同质物交给质权人占有的,质押的效力不如从物。

  7.质押产生的孳息所有权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孳息所有权属于出质人,但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产生的孳息。

  第三条质押财产权利属于

  1.出质人保证依法享有质押财产的所有权或经营权。

  2.出质人以不属于自己但依法占有的动产行使质权人处分动产的权利,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出质人和质权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被清偿时,质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质权人。

  第四条保险

  1.出质人应当在质押期间为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质权人。保险单据由质权人保管。

  2.出质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与评估、鉴定、保险、仓储和运输相关的所有费用。

  3.质押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质押财产保险范围丧失或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使用。

  第五条出质人的权利、义务和赔偿责任

  1.质权人未妥善保管质押物,可能导致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提存质押物,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并返还质押物。

  2.质权人实现质权后,出质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出质人以不属于自己但依法占有的动产行使质权人处分动产的权利,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出质人未按照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交出质押物,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5.出质人因质物存在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除非质权人在交付质押时明知质押有瑕疵而接受质押。

  6.出质人因隐瞒质押财产为共有、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被质押而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质权人支付主合同项下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损失的,出质人还应当赔偿不足部分。质权人有权用出质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直接冲抵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六条质权人的权利义务和赔偿责任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物的孳息。

  2.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押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质押物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及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未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约定使用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物。

  5.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被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折价或者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6.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造成质权人丧失占有的,质权人可以请求不当占有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权。

  7.质押物存续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使用、出租或者处分质押财产的,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以其占有的质押物为债务担保,设定质权人为第三人无效。质权人应当对质押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9.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被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保留质权,以全部质权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担保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物。

  10.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要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导致质押物价格下降,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规定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3.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出质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导致质权人债权丧失、涉及或即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其清偿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

  第八条质权人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收益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出质人所欠的主债权利息;

  3.清偿出质人对质权人所欠的主债权金额、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9条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

  1.出质人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2.出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__________ )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会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质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出质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质权人:

  1.质权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质权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已经办理完毕,是合法有效的。

  3.在签署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质权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质权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质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通知

  1.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双方之间的文件交换、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可通过_____(信函、传真、电报、亲自等)方式交付。).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可以公告送达。

  2.各方的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非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请求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后,双方应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后________________天内)签署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端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期间,应暂停履行该义务。

  2.声称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以及关于在_________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履行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响不能终止或消除,导致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方无法合理控制的、不可预测的或不可避免的、即使可以预测也无法克服的、发生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使受影响方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干旱、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无论是否宣战)、骚乱、罢工、政府行动或法律规定等社会事件。

  第十四条质押合同的效力

  1.质权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并存,债权消灭了,质权也就消灭了。

  2.出质人代表质权人占有质押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出质人,并以质物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担保合同14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x

  法定代表人:xx

  丙方(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丁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乙方现向甲方申请贷款,甲方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丁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和期限

  1.1甲方同意向乙方借款人民币1万元(大写:人民币1万元整)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1.2贷款期限为一个月,从(日/月)至(日/月)止。贷款期限届满,乙方应无条件将本金一次性返还给甲方。

  二、贷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2.1乙方同意贷款利息按月利率_ _ _ _ _ _%计算。

  2.2贷款利息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保证条款

  3.1股权质押担保条款:

  3.1.1丙方自愿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权(占乙方公司总股权的19.5%)及其衍生收益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质押担保,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以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处分质押股权。

  3.1.2丙方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质押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1.3丙方保证其为乙方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行为不违反本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3.2连带保证

  3.2.1丁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丙方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保函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2.2丁方连带保证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实现被保证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2.3本连带保证的保证期为两年。主债权期限届满后两年内,甲方未向丁方主张保证责任的,丁方的保证责任消灭。

  四.声明和保证

  4.1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已经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授权,且不违反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

  (3)除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中所述的情况外,乙方没有未完成的诉讼、仲裁和破产程序。

  (4)乙方未隐瞒已发生或将发生的可能导致甲方不同意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下列事实:

  A.与乙方或其主要领导有关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

  B.未完成的诉讼和仲裁事件;

  c .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或有债务(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

  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偿付能力的'情况。

  4.2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上述资料无重大遗漏。

  (2)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五、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5.1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3.1.1项的规定,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终止本合同。

  5.2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任何声明和保证,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5.3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和金额提供贷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4如贷款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法定或约定的原因终止,乙方应在贷款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应的违约金。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按贷款总额按日收取违约金。

  六、不及物动词争端解决条款及其他

  6.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的履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的,以法律规定为准)。

  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质押担保合同15

  甲方(质权人):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质人):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因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金额)(详见借款合同: )。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 的合计

  %份额的股权(以下称质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质的股权

  1.出质股份名称及所代表的出资额:名下的的 %的证人电影20xx国语版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元;名下的的 %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元;

  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出质财产阅读理解的效力及于质物本身、从物、孳息、添附物、附属物、质物的代位物。

  第二条 出质记载及登记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本证人证明书样本合同项下股权出质情况记载于公司章程及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应就下列所有款项向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1、借款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甲方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台湾人口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证人刘鑫微博咨询费、差旅费等澳门旅游。

  第四条 担保期间

  1.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上述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

  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就出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1.出质股权价值减少,出质人拒绝恢复出质股权的价值或拒不提供质权人认将于__年开始实行可的新担保;

  2.借款人未按约清偿借款香港电影本息的;

  3.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澳门风云2力的其他情形;

  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证人电影20xx国语版出质股权,影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的。

  第六条 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1.与乙方协议,以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台湾面积变卖出质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甲方与乙方未就质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出质股权证明材料的义务。

  2.澳门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让出质股权或其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提前处分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争议、被查封、被阅读器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4台湾面积.出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质股权转让、再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并不得实选择作文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质股权价值的任何行为。

  5.乙方及乙方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应在发生下列情况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澳门币汇率、发行公司债券、转投资、担保;

  (2)变更公司形式;

  (3)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将于__年1月停止运营况发生恶化;

  (4)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5)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

  6.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归还欠款的,甲方为实现质权而将出质股权依法拍卖、变卖,或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质权而要求受让股澳门旅游攻略权,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质权实现措施,并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质股权处置产澳门风云3生的相关事项。

  7.有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抵押物或出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影响。

  8.主合同无效、被选择感染者撤销或解除的,出质人对借款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1.其对用于本合同出质的股权拥阅读理解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股权属无式权利瑕疵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权或存在权属争议等情形选择困难症)。

  2.其股权出质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关规定。签阅读器署本合同已经过其所持有的股权之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证人证言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提台湾凤梨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可要阅读理解的技巧和方法求乙方按贷款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应按贷选择作文款金额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生物和科兴有什么区别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合同模板简单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2.台湾游览车撞山崖本反担保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澳门份,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公司签署本合同。

  3、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第十四条 其香港科技大学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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