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合同

时间:2024-09-06 19:14:52 合同 我要投稿

房地产代理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代理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代理合同

房地产代理合同1

  一、合约方

  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二、本合同相关说明

  1.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以下合同的所有条文及附件达至共识及理解,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对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或内容需要做变动或修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协商结果将作为补充条款,经签字盖章后视作本合同的一部分。

  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有关物业及合作事宜

  1. ×××××××××××(以下简称“甲方”)兹委托××××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乙方”),担任甲方位于×××××××××××(暂名,以下简称“项目”)的.全程独家企划销售总代理服务事宜。该物业为中低密度住宅区,项目住宅部分总销售面积约为 97144.5 平方米(暂定),约 796 户(暂定),项目毛坯房的总销售金额约为_RMB 亿元(暂定)。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该项目服务的内容包括

  (1) 广告企划及设计服务。

  (2) 销售代理服务。

  3.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四、服务期限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 乙方对本案的销售独家代理期限从甲方取得第一批预(销)售许可证开盘之日起计 18个月。

  3.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否则,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价格条件

  1. 甲方授权乙方本项目之平均销售单价(销售底价),分不同类别产品制订相应的产品销售底价,双方同意平均销售单价(销售底价)于开盘前壹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订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 乙方需于开盘前壹个月依上述每种产品的平均销售底价定出该类产品的各户销售底价表(即一户一底价表),经甲方书面签字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甲方同意乙方可就销售底价表(一户一底价表)上每平方米加价若干元,作为对外公开销售价目表,但必须经过甲方确认签字后方可实施。

  4. 乙方有权就上述之加价款部分作为客户议价、折让之用。若经客户议价折让后,仍有超出底价表之溢价款(一户一溢价)时,该溢价款按甲方 70 %,乙方 30 %进行分配。 5. 乙方所应分配之溢价款,请款时间及付款方式之约定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3款、第4款、第5款处理之。

  6. 乙方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以低于底价表的价格进行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甲方书面同意后,始可作个案处理。

  7. 甲方若因整体市场因素或其他考量自愿降低底价,此种情况的销售佣金按照实际的销售额×提取佣金比例结算。

房地产代理合同2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位于,占地约平方米,以开发商业住宅为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创作及执行等有关事项,本着为甲方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广告服务的原则,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合同范围为该项目的商业住宅部分,不包含商圈部分)。

  一、服务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设计创作及执行等全程广告服务,具体服务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甲方做好广告推广的日常工作。

  2、常规服务范畴:

  (1)总体策略方案

  其具体内容包括:

  A、市场分析

  B、品牌策略及定位

  C、整合传播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建议

  (3)影视以外的其它平面广告的创意、撰文设计和实行等,包括报纸广告、车体广告、路牌广告、宣传单张、折页、展板、围墙、户外展板、楼书、DM、销售资料等。(仅限于平面设计,不含建筑外立面图、效果图、户型图等绘制工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代理发布等

  (5)售楼部的平面包装设计、样板房的户型牌、社区内功能牌等平面包装设计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监控和执行

  (7)针对目标消费者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定性分析)

  (8)项目视觉系统的设计补充

  3、主动选择使用对甲方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有利的第三方资源。

  4、乙方以月为时间单位对项目的宣传工作成效及竞争对手状况(包括竞争品牌的广告样稿收集及分析)进行客观总结,并提交甲方;甲方有权利及时指出乙方不足,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二、服务期限

  1、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的期限起至日止,总服务期为。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业务所需的各种技术性资料(包括产品知识)及市场资料,并应对提供资料负责,如因资料有误而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对乙方下达工作要求必须以书面的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成果应指定专人及时审核并确认,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同时乙方须确保乙方员工为甲方资料保密;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关销售、数据等资料。

  2、乙方应组成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创作服务,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创意表现及工作成果必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4、乙方所需各种由甲方提供之资料应提早向甲方预约索取;

  5、由于乙方创意、设计引起的第三方纠纷由乙方负责。若该引起纠纷的文字及图片资料由甲方提供,则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6、代理期间,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竞争对手的广告代理工作。

  四、服务方式

  1、甲方将具体的营销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给予乙方后,乙方应根据甲方项目的开发、销售进度以及实际需要,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开发、销售进度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广告服务具体方案。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双方高层共同参与的例会(在甲方处召开),评估当月广告效果,以指导未来的广告策略,同时配合市场变化修整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周一次工作例会,以确定甲方工作要求和乙方服务进度计划。因实际需要,甲、乙双方都可要求召开会议,召开会议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会议过程,乙方应制作会议记录,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甲方。

  3、广告投放后,乙方应进行广告效果跟踪,必要时经甲方同意下,交由专业市场调查机构进行广告效果评估,由乙方负责监控,调查所需费用由甲方与市调机构结算。

  4、乙方应随时应甲方要求提供最新的媒体价格、收视率、发行量等。

  五、服务费用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项目基本服务费。

  1、项目基本服务费:

  项目固定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仟整(¥30,000,000.00)(含税金)。

  2、上述费用已包括了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范围的所有费用。

  3、影像短片、租片、喷绘制作、扫描、输出/打样、楼书印刷、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项目等第三方制作费用,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媒介发布、公关活动和监督第三方制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包含在甲方支付乙方的项目基本服务费之内。

  4、甲方确认的市调项目以及媒介相关资料的购买,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向第三方支付。

  5、由第三方印刷及制作的物料,乙方提供设计彩打稿一份及光碟盘两份。

  (二)、甲方应于每月的10日之前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

  七、知识产权:

  1、按国家著作权法规定,乙方为完成本协议书约定工作范围的一切策划方案、平面设计及创作作品方案的著作权均为甲方拥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著作权费用,但乙方享有署名权。

  2、乙方在合同期结束后,有把项目的创意、制作内容参加评奖的权利,所获得的奖励归乙方所有;在合同期满一年后,乙方拥有将策划方案对外公开的权利,但不得用于第三方项目。

  3、所有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确认的创意概念、创作作品、文案、影视故事版本、调查研究资料及其相关资料的版权均属甲方所有。

  4、乙方与乙方创作人员如因本项目创作而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

  律责任,并不得改变甲方拥有著作权的权利。

  八、保密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资料为甲方商业秘密,甲方须向乙方说明商业秘密的内容和保密期限,乙方签名确认,对于确认为商业秘密的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如因乙方泄密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立刻解除本协议并索赔直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任何已经甲方通过及确认但未付实施的策划及创意方案向第三方透露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因此而造成任何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解除协议的条件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该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该方未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提出解除协议方,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争议处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合作双方一般不得随意终止全面代理关系及合同的执行,如任何一方希望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违约方将负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时,可向法院起诉。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经乙方催款,甲方逾期达十天仍未支付时,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此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不能预见之不可抗力事件,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免除责任;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五天内通知对方。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处理。合作期间书信、传真件等往来正式文本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盖章)

  日期:

  乙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盖章)

房地产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项目部分房源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表,销售甲方指定房源。销售价格以甲方确认的对外销售价格表为准,乙方不得低于该价格销售,但经甲方签字确认的除外。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签订合同日后1年。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有意延长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有约定除外。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指定乙方销售本项目的区域,如甲方另有其他区域推出,则自动作为乙方可销售区域。

  第三条费用承担

  1、项目广告宣传由乙方按广告计划书提供,甲方审批同意后,由甲方直接付给第三方。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3、案场办公用品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销售佣金及支付方式、销售佣金、支付方式到实际操作时间再意。

  第五条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供本项目与项目销售有关的真实、合法的证照如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和《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等以及用于销售所必需的宣传资料、楼书等,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符合实际情况而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资料实事求是地宣传项目情况,如因乙方进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宣传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合同的审核及签订、销售款项的收取和办理银行按揭事宜。

  3、乙方带看房客户前往甲方,甲方应于核查无重复登记情况后在《看房确认书》签字盖章,确认为乙方有效客户,该客户如最终购房,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客户如最终无法办理银行按揭导致退房,则为无效客户,不列入佣金结算。

  4、乙方统一组织自主开展销售工作包括各销售点布点、销售计划、人员出差、广告等安排及费用承担。

  5、乙方保证全部销售款项及时全额回笼甲方专项账户,在销售过程中不另设账户,对销售款不坐支、不挪用。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相关部门做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做好客户资料的收集、催交以及剩余房款的催收工作。有义务对价格体系等项目涉及的商业事项对外保守秘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佣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应支付逾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挪用销售款的,甲方可立即终止乙方销售权,并应赔偿挪用款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损失。

  3、乙方虚假销售骗取佣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销售房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并佣金款项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协议目标无法实现的,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有条款需修改或增加,可签订为本协议补充,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4、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贰份,连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4

  开发商:

  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号,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 (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 %,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m2以上,在3650~3800元/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m2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2、开发商应积极配合咨询公司的销售工作,负责提供销售中心和看楼专线车等设施及销售办公设备。

  3、开发商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咨询公司支付有关费用。

  十三。咨询公司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订分期营销策划执行计划;

  ②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做好广告宣传、策划等;

  ③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④在开发商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授权咨询公司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同(订购书)。

  ⑤咨询公司不得超越开发商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咨询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2、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开发商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咨询公司应信守开发商所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开发商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询公司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计价收款。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甲乙双方应具体协商,做个案处理。

  4、咨询公司在楼盘促销期间,应每天向开发商口头报告一次当日的销售情况,每周一次书面汇报客户反应及销售进度情况供开发商参考。

  5、咨询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每月一次)向开发商提供详细的工作总结及市场分析、市场预测报告。

  十四。违约责任

  1、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___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咨询公司的违约金。

  2、若咨询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__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开发商的违约金。

  3、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咨询公司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咨询公司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4、开发商不得与咨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情况,开发商应赔偿咨询公司应得的代理费用。

  5、咨询公司在代理过程中,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咨询公司应承担有关责任。

  咨询公司销售失控造成的损失,由咨询公司全部负责;若咨询公司串通炒房,开发商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及追究相关责任。

  6、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经开发商同意收取订金或房款,不入开发商帐户的,除退还房款外,还应向开发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违约金。

  7、若咨询公司不顾开发商利益,擅自更改开发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盘售价、优惠条件)等违反本合同行为,开发商可即时终止本代理合同,造成开发商的经济损失,由咨询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若咨询公司在设定的销售周期内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销售率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没收咨询公司合同保证金;但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合同有关的经济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需修改、补充或变更本合同内容,必须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开发商:二份;咨询公司:二份,以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履约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争执,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策划或销售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属开发商所有。

  4、甲、咨询公司均应保守在代理活动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开发商:咨询公司:

  房地产咨询有

  限公司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房地产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

  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

  代表人:_____

  本人/本公司现委托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独家代理出租、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租/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长沙市

  2、建筑面积:。

  3、租金元或以上。售价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包括维修基金、管道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维修费用等等)。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各付各税【 】 由买方支付【 】 由卖方支付【 】。

  5、交房情况:出租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带家私电器(详见备注或清单)【 】。出售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 ,带家私电器【 】,家私电器赠送【 】,折价售予买方【 】(详见备注清单)。交房时间: 年 月 日即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

  二、本人/本公司指定嘉杰地产为该物业出售/出租的独家代理公司。一旦达成上述条件,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地产按上述租金售价适当收取客户定金。贵公司的'客户同意按本人本公司委托条件交易的,本人/本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租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等额于租租赁/买卖双方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地产公司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本人/本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租客。如该物业成功出租/出售,本人/本公司愿意向嘉杰地产支 个月的租金/买卖成交价的 %代理费。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嘉杰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嘉杰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本公司将向嘉杰地产支付第一条规定之售价3%,租赁为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地产同时会向买家/租客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本公司及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销售的项目及位置:

  项目: 恒亚国际家居购物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置: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工业集中区

  二、本合同委托的该项目的规模:

  建筑用地约 21.00 亩, 委托销售建筑面积约 2.8万 ㎡.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xx 年 10 月 28 日至 20xx 年 4 月 27 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延续,需另订补充协议。

  2、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履行。

  四、合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作为__江苏__区域(含南通及南通所有县级城市)独家销售代理商, 销售该项目现有全部可销售面积。

  五、甲方的责任

  1、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负责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乙方到访客户的用餐,由甲方直接承担。(客户用餐人数由乙方发车前报备甲方)

  3、提供销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销售。

  4、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六、乙方的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对甲方项目在江苏区域内进行分销的组织及对甲方原有江苏区的分销进行统一管理和销售发团组织。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组织客户参观本项目后顺道参观其他项目,一旦被甲方悉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乙方负责催促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和必要的联络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按揭客户的相关资料,确保所需资料齐全。

  七、有关销售的各项事宜双方共同约定:

  1 代理佣金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精神,共同约定销售价格按照甲方提供的20xx年9月25日制定的销售价目表销售,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销售的,需甲方相关领导确认签字后方可销售。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以乙方客户缴纳首付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且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甲方3天内一次性结算乙方客户到帐款部分的佣金,剩余佣金在客户按揭资料齐全后的两个月内无论是否放贷均按期予以结算。(结算时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全国公私帐户均可)。

  2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合同期内: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xx万元以下,则按照佣金基数12%结算.如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xx万元以上,则按照佣金基数13%结算(按照累计签约金额计算)。

  3 代理佣金税金

  合同乙方结算佣金时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佣金发票,甲方也可采取税金代扣的方式执行,具体的 标准为佣金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乙方在整个代理期间的营销推广造成甲方名誉的严重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自动扣除;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为违约。除应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外,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佣金0.3%的违约金;

  3)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由守约方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九、其他

  1)在甲方与成交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发生纠纷导致该契约终止时,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的代理酬金。否则,甲方有权日后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将该部分款项予以扣除。

  2)因客户违约,导致甲方收取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有权收取作为违约金。

  3)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xx 年 10 月 28 日至 20xx 年 4 月 27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两_份,双方各执_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房地产代理合同7

  委 托 人:__(以下简称甲方) 负 责 人:__

  电 话:__

  代 理 人:__(以下简称乙方) 负 责 人:__

  电 话: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现将其开发的位于__(暂定名)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全程策划与销售工作全权委托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内容不因项目及公司名称改变而改变。

  一. 代理物业

  代理物业位于__(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108亩,建筑面积约60000㎡,最终以政府批准的文件为准。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公开发售日(开盘)后18个月止。合同期满,若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项目销售率达成可售物业面积的95%以上时止。

  三. 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本项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业。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业,则必须在本项目公开发售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业单位清单,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可售单位。

  四、甲、乙双方职责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委托乙方全权负责产品定位、营销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对因项目本身之权属和资格问题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预售证以及各销售阶段的合法手续和相关法律文件,并在工程进度、质量及协调政府主管部门等方面给予保障,以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提供项目现场销售及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设备、设施,但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

  5、本委托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进行策划和销售。如发生甲方将本项目整体转让或项目可销售面积暂不销售的情况,甲方须结清乙方全部的策划费和代理费,负责处理由此带来的善后工作,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6、甲方需委托一至两名工作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调会议。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负责购房合同管理,进行购房合同签章和收取定金与购房款,办理银行按揭及备案登记等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7、甲方负责审定销售、宣传推广过程中必要的合作单位(如广告设计公司、模型公司、活动礼仪公司、印刷厂、喷绘制作公司、装修装饰公司等)。

  8、甲方按确定的销售计划,确保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的清理、工地围墙的建设、售楼处的建设和装修装饰、样板房和样板环境的建设和装修装饰。

  9、甲方提供买卖合同原件及其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承担合同打印、客户资料复印,特别是办理银行按揭等的相关费用。

  10、负责开发与销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委派专人与乙方工作衔接,协调乙方与各有关部门、其他相关公司的工作关系,为乙方的策划和销售提供本项目的各种原始资料。

  11、按时结算乙方的已实现销售规定的应提取的策划、代理服务等费用。

  12、负责楼盘销售广告宣传、推广的相应费用(如户外广告制作、报纸、电视、电台等广告发布、礼品购买、沙盘制作、楼书制作、展会费用、临时聘用礼仪人员的费用等),投入宣传广告费用金额控制在销售总额的1.5%以内,如有超过,则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发布的广告设计作品或印刷品须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发布或发放。

  13、负责审定由乙方拟定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销售计划、广告推广建议、销售价格及其它销售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产品定位、市场定位、规划建议、营销策划与销售代理等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概况,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可行的开发、宣传和销售方案。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使其委派的策划与销售人员到位进行工作安排并执行相关工作。

  3、乙方要确保整个策划和销售过程不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4、乙方策划及销售人员除非甲方要求,否则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需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与甲方及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广告设计等单位组成项目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商会。委派专业人员参加与项目相关的各种会议,并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5、乙方负责楼盘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销售人员的组织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7、乙方负责按审定后的销控计划,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并在开盘前一个月开始必须保证每班次有不少于4名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并视销售情况随时增派销售人员。

  8、乙方应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由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人选确定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字盖章,协助办理购房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减修改本项目《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认购书》的条款。《认购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房价以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表的价格为准,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须甲方签字确认。乙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同意修改条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时收齐和审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需客户的资料。

  10、乙方负责派出人员的管理、薪金、劳动保护、福利、住宿、交通、通讯等所衍生的`一切费用。

  11、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要努力维护甲方声誉,不得有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行或侵权行为,严守双方合同条款和甲方商业秘密,确保甲方和该项目的良好形象。

  12、与甲方及甲方选定的广告公司共同制定宣传和广告发布方案及时间计划。

  13、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解释,尽力促销,不得向购房者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责任。

  14、每周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销售周报和月报表,与甲方有关负责人员核对、调整销控表。

  15、严格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价格表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低于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6、乙方销售及策划代理权不得转让。从本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销售其它房开企业在丽江市区的同类型竞争项目。

  五、共同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精诚合作,共同努力将项目开发、销售成功。

  2、甲、乙双方应保持友好沟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隐瞒或设置障碍。

  3、甲、乙双方都享有项目销售现场和所有宣传资料的署名权。

  4、甲、乙双方认定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并有义务保护工作成果(如统计数据、策划创意等)。

  六、服务目标

  1、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力争本项目在20__年8月底前通过报规手续,10月底以前拿到预售证,12月底以前开盘销售。

  2、项目上市(开盘)销售的条件为:有预售许可证、现场售楼处交付使用、户外广告出街、持续一个月以上的宣传推广、具备销售接待条件、蓄客量达到一定数量(如100组以上),则可择日开盘。

  3、自正式开盘之日起18个月内须完成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以上。

  七、服务收费及其结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全程策划、销售等工作。甲方应按以下条款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给乙方:

  A、销售代理费采取基准代理费和溢价奖励两个部分计提:销售均价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下(含此销售底价)时,只要是甲方认可的销售价格,则依据销售合同金额(以买卖合同为准)的2%计提代理服务费(简称代理费);销售均价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时,销售底价以下部分按2%计提,超过销售底价以上部分按30%计提溢价奖励。

  B、计提代理费和溢价奖励采取月结方式,开盘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的6日前计提上一个月的代理费。

  2、甲方销售均价底价在开盘前一个月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确定并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托底价制定分户的上市(挂牌)价格表,且实现的销售价高于以上对应的委托底价的增加部份即为溢价。甲方对乙方实现的溢价进行奖励。具体溢价提成奖励方式为: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结算。

  3、上述代理费每月30日为结算日。双方当日核算金额,并在下一个月六日以前付清应付款项,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4、房屋完成销售,可以计提代理费和溢价奖励的标准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户进行银行按揭的,则需按揭款项到账后才能视为完成销售,并可以计提相关服务费用。

  5、退房处理及定金的罚没:若客户缴付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履约保证金双方各收取50%。若客户缴付首期房款后悔约,履约保证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额收取相应销售代理费。

  八、其他约定:

  1、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划费用。

  2、在本合同签订后,到开盘后乙方开始正式计提代理费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给乙方,此借款在开盘后从代理费中抵扣返还。借支时间从签订本合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开具借款收据,在开盘后抵扣返还时,乙方以正式发票换回。

  3、若因甲方工程进度、预售证等原因而影响乙方正常销售或开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过一个月的则乙方顺延实现销售目标的时间。

  4、双方应通力合作,为对方工作提供各种便利。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设立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终止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确定以每6个月为一个销售考核周期(最低限度每个考核周期必须完成32%以上的销售率)。正常情况下,若乙方每销售周期不能完成阶段考核任务则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阶段考核任务,则前面已销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费,如果已经提取的则乙方返还多提取部分。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如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则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内必须重新安排人员直至甲方认可,如连续两次整改仍然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则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所有委托事项。

  3、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任何未经甲方许可之销售行为,甲方首先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五个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一切销售活动,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时,乙方首先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五个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仍须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间已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费和溢价奖励等。

  十、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房地产代理合同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1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目”)。

  1。2、项目地址:********。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收取佣金。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二至四层*****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

  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金额=(项目的实际销售金额—按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

  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10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9

  合同双方:

  委托人: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人: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并代理整个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护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和执行

  一、委托的范围和性质

  ()、整个营销代理的性质

  甲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作为全程营销代理人的名称和所在地。项目名称为_______,位于全程营销代理的期间和范围内

  1.全程策划销售代理期限:__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2.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该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代理销售的房间号见附表。乙方代理销售的总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建立本项目的专门负责人,确保营销代理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解决,使项目高效、规范运行。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代理过程中所需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法律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委托任何其他第三方承担销售代理工作。

  4)协助乙方制定销售计划,及时签订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制定)。

  5)乙方的营销实施计划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因甲方原因引起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8)以甲方为主要因素,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销售合同范本,供乙方在销售中实施。

  9)甲方优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项目销售价格,乙方制定价格体系和策略,经甲方批准并书面交乙方执行,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销售价格。

  10)除市场推广外,项目整体宣传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不低于人民币元。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销售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b.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向客户提供了超出实际支持标准的虚假承诺。

  12)甲方应在销售现场设立销售控制人员,负责所有资金的收付和合同的保管。

  (2)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营销、宣传和广告计划,并经甲方批准,以确保营销计划的有效性,并按计划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要求安排特设小组,以甲方的名义签订销售合同,并将客户的货款直接支付至甲方开立的专用支付账户,以保证代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3.销售人员实行轮班制,统一服装、统一徽章、统一口径。每天安排专人接待客户8小时以上,现场人员不少于7人。

  4.销售期间,乙方不得随意下单,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超出双方书面约定的承诺,一切变更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本项目销售执行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5.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交通、福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销售期间,乙方应组织房地产销售,负责管理销售控制表,并以周报、月报、阶段性报告的.形式按时提供给甲方,并将资料归档。乙方的所有销售活动应按照甲方批准的正式计划进行,如有变更,应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7.乙方应在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下个月的营销计划、广告点、时长和时间表。

  8.甲乙双方应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对接,销售过程中的任何措施应通过工作联系单(由负责人签字)的方式通知对方。

  9.各销售单位的代理责任在于客户交付首付款并签订合同,完成抵押信息和抵押

  借款合同签订后终止。

  10.在乙方营销代理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另设销售机构,否则营业额归乙方所有,视为乙方结算业绩。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按下列延迟时间自动延长合同代理期的任务期限:

  a)甲方不能提交销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b)甲方销售条件发生变化;

  c)项目施工进度不能保证销售进度,导致销售进度和施工进度被打破等。

  三、整个营销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a)销售任务、价格和周期

  1.该项目销售任务为整个市场总建筑面积的__%,销售额为______________,乙方销售任务

  基于以上金额。

  2.项目销售周期为__个月,分为_个阶段,每个阶段持续_个月。每个阶段的任务(按销售额)细分如下:

  第一阶段;__%,销售额:第二阶段:__%,销售额:第三阶段:__%,销售额:人民币;第四阶段:__%,销售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3.整个项目的均价保证不低于人民币/m2。

  4.甲方应确保乙方所售物品的相关文件到位并得到乙方的认可,否则乙方的销售代理期将自动顺延。

  (二)营销代理费

  本项目营销代理费的收费标准为销售额的__%。

  (3)结算方式

  代理费支付方式:每月2日为乙方销售任务在销售过程中的结算日。当日,甲方根据乙方上月完成的销售合同总额计算代理费金额,并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4)其他

  1.乙方平均售价超过人民币/m2的,超出部分按5:5分成,其结算与任务无关。

  2.如果乙方提前或超额完成销售代理任务,甲方将酌情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所有条款和条件。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影响相关条款的执行,不视为违约。

  3.本合同的修改和扩大,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应签订补充协议。

  4.如果客户在支付首付款前违约,没收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客户支付定金后违约的,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应的定金代理费。

  5.乙方销售价格超过甲方委托的平均销售价格的,必须经甲方批准..

  6.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将产权转让给第三方,导致委托财产所有权人发生变更,甲方应在转让过程中向受让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应就相关权利义务、债权债务等签订协议。如新业主要求委托他人代理销售,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7.在销售执行过程中,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作为赔偿。

  8.双方有责任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保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发布或提供。

  9.甲方应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内工程施工进度下降,施工进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签署。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冲突,如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动词(verb的缩写)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建筑物(花园、别墅、公寓等)的销售达成一致。)由甲方开发建设,乙方代理。

  一、甲方的责任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2.提供委托销售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包括产权名称证明、项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复印件。

  3.提供上述项目的设计图纸、装修标准和技术指标文件,并提供上述项目的周边环境、土地使用、施工、交通条件等资料和文件。

  二.乙方的`责任

  1.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安排销售进度。

  2.在甲方的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介绍项目的当地环境。

  3.乙方联系客户后,应通过传真联系甲方确认客户。任何经甲方确认的客户,在交易后均视为乙方的交易。

  4.在甲方正式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之前,与客户签订代理认购意向书,安排客户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正式签订销售合同。

  第三,销售价格

  该物业一期销售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四.代理佣金

  甲乙双方约定代理佣金为房价的2%,佣金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订销售合同时全额支付..

  动词(verb的缩写)代理条款和销售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半年,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代理期间,乙方销售平方米。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乙方在代理期内未按合同规定出售平方米房产,即构成违约,违约处理由双方另行确定。

  七.广告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与销售相关的广告费用,广告分为三期,分别刊登在报纸和报纸上。

  八.纠纷调解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代理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1

  甲方(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___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________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________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________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2)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________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属分期付款的,每________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________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2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代理方提供服务,买方、卖方、代理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的买卖和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地产买卖

  第一条

  卖方拟转让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下称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地产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共有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该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服务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合计人民币: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房地产交接清单》(附件二)。

  第二条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___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或者被查封、被非法占用及其他产权争议,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还清借贷,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或者由买方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向担保公司和代理方指定人员出具公证委托书,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完成赎楼后,应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代理方或者买卖双方约定的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担保公司担保或者由买方融资赎楼的协议另行签订。

  第三条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以下第___种: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交予买方。

  第四条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第六条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买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如果由代理方代收定金,则买方将定金交给代理方时,视为卖方已收买方定金。

  第七条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预留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为下列第___种:

  1、交由代理方托管。

  2、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

  第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买方需支付的税费项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需支付的税费项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___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___方缴纳。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买卖双方同意直接支付房款的,双方约定由买方直接存入卖方的银行帐号。卖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约定第三方监管的,监管方式为第___种:

  1、由买卖双方指定的银行进行监管。户名: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2、由代理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号进行监管。户名: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3、由买卖双方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管。户名: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资金监管协议由买卖双方及监管方另行签订。

  第十条

  买方按下列第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1、非银行抵押付款

  买方须于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房地产过户回执的当日支付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买方须于领取新的房地产权证的当日支付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2、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房地产过户回执的当日支付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2)买卖双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银行或者银行指定借贷服务机构提交抵押借贷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或者银行指定借贷服务机构办理借贷审批手续,抵押借贷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借贷金额为准。

  银行承诺发放借贷少于申请借贷金额的,买方应在支付首期房款时一并补足其差额。该款项买方应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一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买方逾期付款超过___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卖方应当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煤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三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1、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卖方延迟交房超过___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退还买方交付房款并按该房地产总价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车辆保管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不足部分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十五条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收件回执由___方持有。该房地产证由___方领取。该房地产证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交给买方。

  第十六条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二部分代理服务

  第十七条

  代理方提供如下服务: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促使买卖双方成交,并根据卖方授意代收定金,签订认购等有关协议;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促成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接事宜;

  6、提供银行抵押借贷、赎楼事项的咨询服务;

  7、介绍或者推荐按揭银行及按揭服务机构;

  8、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9、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应缴纳的税收、费用等事项提供咨询、代为办理手续的服务;

  10、按约定对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监管提供服务或者介绍监管机构;

  11、提供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服务。

  第十八条

  签订本合同时,代理方预收买方税费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预收卖方税费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此款按国家规定以实际缴纳税费数额结算,凭国家税务、财政出具正式票据多退少补。

  第十九条

  代理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当日收取买方代理佣金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收取卖方代理佣金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房地产产权过户,则此代理佣金无需退还,因代理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二十条

  1、买卖双方(含亲属、近亲属、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利用代理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另行通过其他物业代理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买卖双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代理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

  2、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代理方可要求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并可要求卖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卖方并应承担代理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

  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卖方并应承担买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

  3、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代理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并可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买方并应承担代理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

  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买方并应承担卖方追索其过错或者违约责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

  4、因代理方过错或者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代理方应向买卖双方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和佣金,并向买卖双方分别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

  甲方除送固定装修外,另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或者单方解除。代理方在权益不受损的情况下,不得干预买卖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合同他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日内向合同他方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当事人除直接送达外,可以短信、邮件、传真、信函、公告等方式送达。

  以短信送达时,手机号码为:卖方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三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三)。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如下第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买、卖双方及代理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买方:

  ____年__月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3

  一、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20万以下 代理费 20% 20~40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XX年1月1日—XX年12月31日) 。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xx房地产报社 乙 方:xx广告有限公司

  代 表: 代 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 (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 落:

  2、建筑面积:

  3、权 属:

  (一) 委托事项

  第三条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 )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 (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 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

房地产代理合同14

  甲方(被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以下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代理销售,是指乙方依照订立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乙方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的行为。

  1.2.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中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一房一价表》中的对外最低销售价格。

  1.3.销售溢价,是指在代理过程中超出了原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溢价。

  1.4.销售成交总金额,□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认购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二、代理销售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暂定名),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

  2.2.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区路。

  2.3.项目类型:□普通住宅□别墅□商业□写字楼□其他。

  2.4.乙方受托代理销售该项目,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积约平方米,可售商铺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

  2.5.该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预售许可证等文件,甲方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为分销代理销售。双方明确,甲方授权乙方为销售代理商负责代理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

  3.2.代理销售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3.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声明和保证

  4.1.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证该项目及项下房屋合法产权且权属清晰,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且完成相应上市预售或销售之相应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

  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乙方应甲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1)有权确定该项目宣传口径,审定对外发出的书面信息资料。

  2)有权决定及调整该项目及项下房屋的单位售价。

  3)有权决定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和补充条款的内容,并签署该合同。

  4)有权收取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购房款项。

  5)有权指定贷款银行。

  6)有权监督乙方整个代理销售过程。

  5.2.甲方义务:

  1)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等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

  3)提供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若销售信息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的签订盖章和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产证办理等工作,并委派财务人员负责收取定金、房款及开具收据或购房发票。

  5)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法律风险、纠纷与赔偿和其他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6)据实确认乙方的代理销售业绩,并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权利:

  1)本合同一经生效,乙方即成为经甲方授权的该项目的代理商,该项目项下房屋若成功销售,有权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2)处理该项目对外客户联络和安排相关销售业务,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及甲方认可的宣传口径下对客户进行销售推介工作。

  6.2.乙方义务:

  1)发布房源信息,寻找合适的购房者,尽力促进该项目销售。

  2)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斡旋,协助甲方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3)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并协助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及项下房屋销售信息进行销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对所介绍客户的成交价格及其它相关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户确认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户的确认方式:

  乙方推介或组织的客户且已产生购买意向的(即与开发商签订认购文件及交付定金),应由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客户共同签署《客户确认单》,即该客户视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户。

  7.2.客户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内已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介绍之客户依然有效,若该客户在履行期外最终成交购买该项目项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8.1.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销售期限内):

  乙方销售完成标准为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现金奖及佣金两部分组成,按套计算。

  现金奖按每套房屋为________元计算。

  佣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的____%计算,即佣金=该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______%。

  8.2.代理服务费支付条件:

  1)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现金奖。

  2)客户采用一次性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全额佣金。

  3)客户采用商业或组合贷款或分期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达开发商账户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50%佣金;剩余50%佣金于客户办理完贷款手续并银行放款至开发商账户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务费按月结算,即每月对上月内代理销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标准结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结算清单,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清单进行审核,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务费的发票;逾期不书面通知乙方的,视为对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已审核确认。

  3)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每期应付的代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甲、乙方各自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收规定负担相关税费。

  九、客户退房及购房违约的情况

  1)若客户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客户的定金被甲方没收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违约金的50%作为代理服务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则视为乙方销售成功,甲方应按照第八条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但是再次出售该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终止或解除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则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费用和奖励

  1)客户看房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发票或凭据于产生后1个月内支付至乙方账户。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的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但双方应履行相关义务。若需续约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项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项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终止。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办理书面解除手续。

  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a.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存在严重欺诈、隐瞒行为,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非法向客户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款项,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可解除合同:

  a.甲方不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用的;

  b.该项目及项下房屋权属不清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不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的。

  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应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结清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应付代理服务费30%的违约金。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方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免除违约一方的赔偿责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内,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按未销售物业销售底价确定的总金额的_______支付合同违约金。

  4)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应向对方提供证明。

  十三、授权代表及通知

  13.1.授权代表及其职责

  1)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及授权代表作为联系地址与收件人: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任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确认书》、协议等乙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2)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乙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3.2.通知

  任何方发生联系地址变更都应当及时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应积极履行义务,变更方不通知对方造成相应后果的,变更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向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变更后的地址,在寄出5个工作日后,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递快递当日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该地址也视为已经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及其他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授权代表签署的须经公司追认。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与本合同所规定之内容相抵时,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并理解和解释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附件二《一手佣金对账单》

  附件三《一房一价表》

  附件四甲乙方权利证明文件及项目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20年月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代理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位于___的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项目止。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屋面积扣除甲方自留面积(___万平方米)后,乙方总代理销售面积约___万平方米,楼盘信息以甲方提供的楼盘资料为准,详见附表。

  第二期开发房屋代理销售视本协议乙方执行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代理销售价格

  楼房销售价格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表为准,经甲方签字确定。若在销售过程中,有任何价格及销售政策上的变更,甲方须在变更前日内以书面盖公章邮寄乙方,并以电邮方式告知。

  双方指定的联系电子邮箱分别为:

  1、甲方指定电子邮箱:

  2、乙方指定电子邮箱: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开发的房屋手续正规,符合法律和地方法规、政策,达到合法销售的条件。

  2.积极配合乙方工作,除为乙方提供该项目必要的资料外,还尽可能提供更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准确房源情况,入面即、位置、户型等资料,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3.甲方根据销售需要提供样板间及其装修装饰。办公用具、门头、土地围墙、广告费用;承担售楼部水、电、暧等费用。甲方承担沙盘、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的.全部费用。(输出性广告费包括:宣传折页、单页、短信、条幅、电视飞字,报纸费用)

  4.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5.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须在变更前3日内以书面盖公章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及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7.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配合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贷款费用由乙方收取。

  8.甲方向乙方开具单位证明及委托书。

  9.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除按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0.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自身条件结合调研结果,进行项目策划,宣传推广策略,负责制。

  2.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

  3.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

  4.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

  5.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销售组织

  1.寻找客源,组织客户到楼盘看房并促成交易。

  2.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手续。

  3.促销活动执行。

  第七条:代理佣金

  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由底价佣金、溢价佣金两部分组成

  (1)底价佣金:乙方佣金比例为销售底价的___%。

  (2)溢价佣金:本项目合同销售价格超过附表二销售底价明细表的部分,即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第八条:佣金结算方式

  (1)对于一次性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___%,再于客户交清全部楼款当天起算___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2)对于分期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___%,再于客户交清全部楼款当天起算___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3)对于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___%,再于银行放款当天起算___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4)乙方收到佣金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补开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2.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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